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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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承煜一手牽著林妙音,一手拿著她的包裹,踏過漫漫月色,避開其他人,一路往樹林外走去。
路口處,停著一匹雪白的馬,馬系在樹下,悠閑地打著響鼻。
蕭承煜將包裹系在馬背上。
林妙音走到白馬的身前,撫了撫它的腦袋。
“它叫踏雪,是我的坐騎。”蕭承煜的聲音從身後飄過來。
林妙音轉過身來,看向蕭承煜,蕭承煜翻身上馬,朝她伸出手。林妙音將自己的手擱在他的掌心,順著他的力道上了馬,坐在他的懷中。
蕭承煜從馬背上的包裹裏取出一件白色的披風,裹在林妙音的身上:“風大,裹好了。”
林妙音點點頭,用手拽著披風的一角。蕭承煜左手攬著她的腰身,以免她摔下去,右手握緊韁繩,雙腿夾緊馬腹。
一聲厲喝後,踏雪四蹄生風,朝著濃黑的夜色狂奔而去。
林妙音身上裹著披風,又被蕭承煜抱在懷裏,倒是不覺得有多冷,夜風撲面而來,她瞇起了眼睛,眼前所見,皆是兩道急速後退的樹影,這滿地的月色,也好似被踏雪踏碎了一般。
“會騎馬嗎?”蕭承煜的聲音隱隱自身後傳來。
林妙音答道:“從前林漠教過我,不過騎得少,似這般酣暢淋漓的疾馳,倒是不曾有過。”
從洛城千裏迢迢趕到盛京城,是林妙音這輩子走的最長的路,她買的那匹老馬,體力比不上蕭承煜的這匹神駒。
“有空我教你。”蕭承煜貼著她的耳畔說道,溫熱的氣息噴在她的耳後,似帶起一陣酥酥麻麻的電流。
穿過一片荒蕪之地,總算見了人影,只見前方燈火通明,人來人往,幢幢高樓矗立其間,應該就是陳金童當時所言可暫作歇腳的小鎮。
到了有人的地方,蕭承煜扯了扯韁繩,示意踏雪慢行。
踏雪是神駒,與蕭承煜相伴多年,早已心意相通,蕭承煜一扯韁繩,它立時放緩步速,改為悠然前行。
小鎮雖不大,卻是這方圓百裏唯一有人煙之處,幾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這個鎮上,往來的客商也常在此歇腳。二人入了鎮後,騎馬多有不便,蕭承煜翻下馬背,伸手將林妙音抱了下來,牽著踏雪走到河邊,系在樹下。
林妙音擔憂:“就系在此處,萬一被別人牽走……”
“放心吧,踏雪已通人性,除了我,不會跟任何人走。”蕭承煜拍了拍馬的腦袋。
踏雪是聽懂了它的話般,仰起頭來,晃著尾巴,回應了他。
林妙音樂了:“這馬真聰明。”
蕭承煜系好踏雪後,走到林妙音面前,牽起她的手。
蕭承煜的手掌寬厚溫暖,虎口處因常年握劍的緣故,留下一道薄繭,林妙音經常偷偷用手指撚著這層薄繭,倒也十分得趣。
蕭承煜合起手掌,剛好將林妙音的手裹住。剛走幾步,林妙音想起什麽,擡起頭來,四處張望了一遍。
蕭承煜笑了笑,用了些許力道,將林妙音拽到身邊,壓低聲音道:“別怕,這個鎮子上沒人認識我們兩個。”
林妙音不是擔心鎮子上的百姓看見,她怕的是蕭承煜身邊的人撞見他們,這要是被另一個“蕭承煜”知道,她竟背著“他”,偷偷與承煜哥哥私會,怕是要出大事。
“我已嚴令下去,沒有我的允許,誰也不許私自離開客棧,所以不會撞見飛鸞他們。”蕭承煜了解林妙音,她眉頭一蹙,他就知道,她的心裏在想些什麽。
林妙音一怔,由衷地誇讚道:“還是承煜哥哥想得周到。”
“走,帶你去吃好吃的。”蕭承煜牽著她的手,朝著街頭走去。
沿街掛滿花燈,風拂過,燈籠搖曳。攤販們扯著嗓子,賣力地吆喝著,夜風徐徐拂過長街,送來食物的香氣。
林妙音起初不覺得餓,聞到這香氣後,忽覺肚子空了起來。她停在一處攤子前,指著熱氣騰騰的一籠蒸面:“承煜哥哥,我要吃這個。”
“姑娘,要幾碗?”攤販一看有新生意,頓時眉開眼笑。
“先來兩碗。”林妙音拉著蕭承煜在攤子旁邊的桌邊坐下。
這裏的桌子經歷常年的日曬雨淋,顯出斑駁的痕跡,桌縫裏還有未擦幹凈的油漬。蕭承煜眉頭不可察覺地輕蹙了一下,卻沒有說話,跟著林妙音一同坐下。
他本來打算帶林妙音去鎮上的酒樓胡吃海喝一頓,既然林妙音對路邊的小吃起了興趣,他也不忍心潑她的冷水。
面是蒸好的,攤販很快便用筷子挑了滿滿兩碗,放在林妙音和蕭承煜的面前。林妙音有些餓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頤。
蕭承煜不餓,只吃了兩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擡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個小口,還好杯口洗得幹凈,倒出來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蕭承煜用手指試了試杯子的溫度,茶水是溫熱的,剛好可以入口。
他將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溫聲道:“慢慢吃,別急。”
“謝謝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嚕咕嚕狂飲一口。
飲到一半時,她猛地記起,蕭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見慣了各種名門閨秀。那些個貴女們吃飯喝水都跟小貓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著,哪裏似她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蕭承煜的眼裏,恐怕就成了行為粗魯的鄉野女子。
想到此處,林妙音動作一頓,擡起眼睛偷偷瞄了蕭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視線。
蕭承煜微微一笑:“怎麽了?”
蕭承煜不愧是侯府裏各種規矩下熏陶出來的貴公子,就連笑起來唇畔勾起的弧度,也像是量好的。
林妙音搖了搖腦袋,立時端正了身姿,規規矩矩地坐好,雙手捧著杯子,眼瞼低垂,改痛飲為小口小口地抿著。
抿了幾口,她放下杯子,垂眸看了一眼碗裏剩下的面條。面條還剩下一半,她只吃了三分飽。
她猶豫了一下,收回目光,對蕭承煜道:“我飽了,承煜哥哥,咱們結賬吧。”
她記得,洛城裏那些出身名門的大小姐們,吃飯向來都是細嚼慢咽的,一口不超過三分之一,不僅是為了保持纖細的身材,更是一種女子的飲食禮儀。
蕭承煜驚訝:“這麽快就飽了?”
林妙音點頭:“你忘了,我剛吃過柿餅的。”
蕭承煜沒有生疑,叫來攤主,將賬結清。反正這裏小吃多,酒樓也多,若是她餓了,再去吃便是。
二人結了賬,繼續往前逛著。
白日裏,鎮子上的百姓還要勞作,只有到了晚上,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時刻。是以,這個鎮子上的夜市,比白日裏熱鬧多了。
林妙音的註意力被街頭攤子上的東西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沒吃飽這件事。她拉著蕭承煜,從一個一個攤子前看過去,攤子上擺著五花八門的小玩意,不值錢,勝在新奇。
若是擱在平日,這些東西自是入不了蕭承煜的眼,只是林妙音喜歡,他也不會掃她的興,偶爾還會認真點評兩句。林妙音若有不認識的,他也能說上一二,說得林妙音雙眼放光,滿眼欽佩地看著他。
二人停在一處賣香包的攤子前,林妙音拿起兩個香包,遞到他跟前,驚喜道:“承煜哥哥,你看,這個是一對,剛好你我一人一個。”
香包是攤主自己繡的,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綢布,香料用的也是最廉價的香料,偏偏林妙音喜歡得緊,她將其中一個系在自己的腰間,另一個系在蕭承煜的腰間。
她給他系香包的時候,幾乎整個人都埋進了他的懷裏,只要他一低頭,便可輕易吻到她的發心,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氣。
不是香包那種劣質的香氣,而是她身上自帶的,屬於她獨特的女兒香。
嗅著這股若有若無的幽香,蕭承煜的心神一陣激蕩,忍不住伸出手,想將她擁入懷中。
林妙音松開手,後退一步,仰起頭來,眼神晶亮地看著他:“好了。”
蕭承煜垂眸,瞧見林妙音給他系的那個香包,就掛在他的玉佩旁邊。蕭承煜握住香包,用手指摸了一下,送到鼻端,輕嗅了一口。
方才不是他的錯覺,那縷幽香的確不是香包的,而是林妙音身上的。
林妙音已經轉身奔到另一個攤子前,拿起一塊黑色的玉扳指,高興地說道:“承煜哥哥快看,這個特別配你,我看那些當大官的,手上都戴著這個,你試試。”
蕭承煜走到她身前。
林妙音興沖沖地握住他的右手,擡到眼前,正打算將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動作卻猛地一頓。
原來蕭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著一個血玉扳指。
那血玉扳指質地細膩,色澤儒雅,一看就知不是凡品,與她手中廉價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形成鮮明的對比。
仿佛一盆冷水兜頭潑下,林妙音一下子從頭涼到了腳,怔怔地看著兩個扳指,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攢出兩個小梨渦,將黑玉扳指放回攤子上,訥訥笑道:“還是承煜哥哥手上這個好。”
林妙音臉上掛著笑,唇角的弧度卻明顯垂了下去,在蕭承煜看不到的角度,眼底一片黯然。
蕭承煜出身高貴,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神武侯,她只是平民之女,她可以改變自己的言行舉止,努力去貼合名門閨秀的氣質,卻無法改變兩人身份有著雲泥之別的事實。
如若不是她救過蕭承煜,也許這一輩子,她都不會和蕭承煜這樣的人產生交集。她之於蕭承煜,就像她送給蕭承煜的那條腰帶,之於他的那身錦衣華服,一樣的突兀,一樣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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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處,停著一匹雪白的馬,馬系在樹下,悠閑地打著響鼻。
蕭承煜將包裹系在馬背上。
林妙音走到白馬的身前,撫了撫它的腦袋。
“它叫踏雪,是我的坐騎。”蕭承煜的聲音從身後飄過來。
林妙音轉過身來,看向蕭承煜,蕭承煜翻身上馬,朝她伸出手。林妙音將自己的手擱在他的掌心,順著他的力道上了馬,坐在他的懷中。
蕭承煜從馬背上的包裹裏取出一件白色的披風,裹在林妙音的身上:“風大,裹好了。”
林妙音點點頭,用手拽著披風的一角。蕭承煜左手攬著她的腰身,以免她摔下去,右手握緊韁繩,雙腿夾緊馬腹。
一聲厲喝後,踏雪四蹄生風,朝著濃黑的夜色狂奔而去。
林妙音身上裹著披風,又被蕭承煜抱在懷裏,倒是不覺得有多冷,夜風撲面而來,她瞇起了眼睛,眼前所見,皆是兩道急速後退的樹影,這滿地的月色,也好似被踏雪踏碎了一般。
“會騎馬嗎?”蕭承煜的聲音隱隱自身後傳來。
林妙音答道:“從前林漠教過我,不過騎得少,似這般酣暢淋漓的疾馳,倒是不曾有過。”
從洛城千裏迢迢趕到盛京城,是林妙音這輩子走的最長的路,她買的那匹老馬,體力比不上蕭承煜的這匹神駒。
“有空我教你。”蕭承煜貼著她的耳畔說道,溫熱的氣息噴在她的耳後,似帶起一陣酥酥麻麻的電流。
穿過一片荒蕪之地,總算見了人影,只見前方燈火通明,人來人往,幢幢高樓矗立其間,應該就是陳金童當時所言可暫作歇腳的小鎮。
到了有人的地方,蕭承煜扯了扯韁繩,示意踏雪慢行。
踏雪是神駒,與蕭承煜相伴多年,早已心意相通,蕭承煜一扯韁繩,它立時放緩步速,改為悠然前行。
小鎮雖不大,卻是這方圓百裏唯一有人煙之處,幾乎所有的人都聚集在這個鎮上,往來的客商也常在此歇腳。二人入了鎮後,騎馬多有不便,蕭承煜翻下馬背,伸手將林妙音抱了下來,牽著踏雪走到河邊,系在樹下。
林妙音擔憂:“就系在此處,萬一被別人牽走……”
“放心吧,踏雪已通人性,除了我,不會跟任何人走。”蕭承煜拍了拍馬的腦袋。
踏雪是聽懂了它的話般,仰起頭來,晃著尾巴,回應了他。
林妙音樂了:“這馬真聰明。”
蕭承煜系好踏雪後,走到林妙音面前,牽起她的手。
蕭承煜的手掌寬厚溫暖,虎口處因常年握劍的緣故,留下一道薄繭,林妙音經常偷偷用手指撚著這層薄繭,倒也十分得趣。
蕭承煜合起手掌,剛好將林妙音的手裹住。剛走幾步,林妙音想起什麽,擡起頭來,四處張望了一遍。
蕭承煜笑了笑,用了些許力道,將林妙音拽到身邊,壓低聲音道:“別怕,這個鎮子上沒人認識我們兩個。”
林妙音不是擔心鎮子上的百姓看見,她怕的是蕭承煜身邊的人撞見他們,這要是被另一個“蕭承煜”知道,她竟背著“他”,偷偷與承煜哥哥私會,怕是要出大事。
“我已嚴令下去,沒有我的允許,誰也不許私自離開客棧,所以不會撞見飛鸞他們。”蕭承煜了解林妙音,她眉頭一蹙,他就知道,她的心裏在想些什麽。
林妙音一怔,由衷地誇讚道:“還是承煜哥哥想得周到。”
“走,帶你去吃好吃的。”蕭承煜牽著她的手,朝著街頭走去。
沿街掛滿花燈,風拂過,燈籠搖曳。攤販們扯著嗓子,賣力地吆喝著,夜風徐徐拂過長街,送來食物的香氣。
林妙音起初不覺得餓,聞到這香氣後,忽覺肚子空了起來。她停在一處攤子前,指著熱氣騰騰的一籠蒸面:“承煜哥哥,我要吃這個。”
“姑娘,要幾碗?”攤販一看有新生意,頓時眉開眼笑。
“先來兩碗。”林妙音拉著蕭承煜在攤子旁邊的桌邊坐下。
這裏的桌子經歷常年的日曬雨淋,顯出斑駁的痕跡,桌縫裏還有未擦幹凈的油漬。蕭承煜眉頭不可察覺地輕蹙了一下,卻沒有說話,跟著林妙音一同坐下。
他本來打算帶林妙音去鎮上的酒樓胡吃海喝一頓,既然林妙音對路邊的小吃起了興趣,他也不忍心潑她的冷水。
面是蒸好的,攤販很快便用筷子挑了滿滿兩碗,放在林妙音和蕭承煜的面前。林妙音有些餓了,拿起筷子大快朵頤。
蕭承煜不餓,只吃了兩口就放下了。他看林妙音吃得急,擡手倒了一杯水。杯子缺了一個小口,還好杯口洗得幹凈,倒出來的茶水也是清亮亮的。
蕭承煜用手指試了試杯子的溫度,茶水是溫熱的,剛好可以入口。
他將茶水推到林妙音面前,溫聲道:“慢慢吃,別急。”
“謝謝承煜哥哥。”林妙音正巧口渴了,端起杯子,咕嚕咕嚕狂飲一口。
飲到一半時,她猛地記起,蕭承煜出身盛京,自小便見慣了各種名門閨秀。那些個貴女們吃飯喝水都跟小貓似的,一口一口慢吞吞地抿著,哪裏似她這般痛痛快快,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她是吃喝都痛快了,落在蕭承煜的眼裏,恐怕就成了行為粗魯的鄉野女子。
想到此處,林妙音動作一頓,擡起眼睛偷偷瞄了蕭承煜一眼,正好撞上他的視線。
蕭承煜微微一笑:“怎麽了?”
蕭承煜不愧是侯府裏各種規矩下熏陶出來的貴公子,就連笑起來唇畔勾起的弧度,也像是量好的。
林妙音搖了搖腦袋,立時端正了身姿,規規矩矩地坐好,雙手捧著杯子,眼瞼低垂,改痛飲為小口小口地抿著。
抿了幾口,她放下杯子,垂眸看了一眼碗裏剩下的面條。面條還剩下一半,她只吃了三分飽。
她猶豫了一下,收回目光,對蕭承煜道:“我飽了,承煜哥哥,咱們結賬吧。”
她記得,洛城裏那些出身名門的大小姐們,吃飯向來都是細嚼慢咽的,一口不超過三分之一,不僅是為了保持纖細的身材,更是一種女子的飲食禮儀。
蕭承煜驚訝:“這麽快就飽了?”
林妙音點頭:“你忘了,我剛吃過柿餅的。”
蕭承煜沒有生疑,叫來攤主,將賬結清。反正這裏小吃多,酒樓也多,若是她餓了,再去吃便是。
二人結了賬,繼續往前逛著。
白日裏,鎮子上的百姓還要勞作,只有到了晚上,才是大家最放松的時刻。是以,這個鎮子上的夜市,比白日裏熱鬧多了。
林妙音的註意力被街頭攤子上的東西吸引,很快就忘了自己沒吃飽這件事。她拉著蕭承煜,從一個一個攤子前看過去,攤子上擺著五花八門的小玩意,不值錢,勝在新奇。
若是擱在平日,這些東西自是入不了蕭承煜的眼,只是林妙音喜歡,他也不會掃她的興,偶爾還會認真點評兩句。林妙音若有不認識的,他也能說上一二,說得林妙音雙眼放光,滿眼欽佩地看著他。
二人停在一處賣香包的攤子前,林妙音拿起兩個香包,遞到他跟前,驚喜道:“承煜哥哥,你看,這個是一對,剛好你我一人一個。”
香包是攤主自己繡的,料子用的是普通的綢布,香料用的也是最廉價的香料,偏偏林妙音喜歡得緊,她將其中一個系在自己的腰間,另一個系在蕭承煜的腰間。
她給他系香包的時候,幾乎整個人都埋進了他的懷裏,只要他一低頭,便可輕易吻到她的發心,他甚至能嗅到她身上的香氣。
不是香包那種劣質的香氣,而是她身上自帶的,屬於她獨特的女兒香。
嗅著這股若有若無的幽香,蕭承煜的心神一陣激蕩,忍不住伸出手,想將她擁入懷中。
林妙音松開手,後退一步,仰起頭來,眼神晶亮地看著他:“好了。”
蕭承煜垂眸,瞧見林妙音給他系的那個香包,就掛在他的玉佩旁邊。蕭承煜握住香包,用手指摸了一下,送到鼻端,輕嗅了一口。
方才不是他的錯覺,那縷幽香的確不是香包的,而是林妙音身上的。
林妙音已經轉身奔到另一個攤子前,拿起一塊黑色的玉扳指,高興地說道:“承煜哥哥快看,這個特別配你,我看那些當大官的,手上都戴著這個,你試試。”
蕭承煜走到她身前。
林妙音興沖沖地握住他的右手,擡到眼前,正打算將那玉扳指套到他的大拇指上,動作卻猛地一頓。
原來蕭承煜的大拇指上早已套著一個血玉扳指。
那血玉扳指質地細膩,色澤儒雅,一看就知不是凡品,與她手中廉價的黑玉扳指放在一起,形成鮮明的對比。
仿佛一盆冷水兜頭潑下,林妙音一下子從頭涼到了腳,怔怔地看著兩個扳指,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她不自在地抿了一下唇角,攢出兩個小梨渦,將黑玉扳指放回攤子上,訥訥笑道:“還是承煜哥哥手上這個好。”
林妙音臉上掛著笑,唇角的弧度卻明顯垂了下去,在蕭承煜看不到的角度,眼底一片黯然。
蕭承煜出身高貴,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神武侯,她只是平民之女,她可以改變自己的言行舉止,努力去貼合名門閨秀的氣質,卻無法改變兩人身份有著雲泥之別的事實。
如若不是她救過蕭承煜,也許這一輩子,她都不會和蕭承煜這樣的人產生交集。她之於蕭承煜,就像她送給蕭承煜的那條腰帶,之於他的那身錦衣華服,一樣的突兀,一樣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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