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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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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般情況下,影視公司都不會將這兩種版權分開賣。而且常歡在文學界來說,還是是個新人。

要知道,在當今的社會下,新人無論做什麽都是比較受欺負的。

不過馮曉龍作為常歡的責任編輯,他覺得自己有責任為常歡打點好一切。兩人又聊了會關於合同版權和條約的事情。等緩過神來,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的樣子了。

農村人本來就睡得早,此時萬籟俱靜,只有蟲鳴鳥叫之聲。

外婆也早就睡著了,常歡站起來活動了下發麻的身子,然後轉頭問馮曉龍:“吃宵夜嗎?”

馮曉龍眨眨眼,他心底忽然有種感覺。站在他面前的是個二十三四的年輕女子,而不是一個十三歲的小姑娘。

常歡見他發呆,忙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餵,回神啦。”

馮曉龍這才反應過來:“啊,什麽?”

常歡撲哧一笑,覺得馮曉龍這人實在呆的不行。她又問了句:“吃宵夜嗎?”

本來還不餓,被常歡這麽一問,他還真覺得自己餓了。當即起身開始挽袖子:“你喜歡吃面嗎?我最拿手的是清湯掛面!”

常歡有些嫌棄:“來者是客,怎麽能讓你動手呢。我來煮面吧。”

馮曉龍搖了搖腦袋,一本正經的說:“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哪能讓你動手的呢。”

常歡呵呵一笑,徑直往廚房裏面走。走到門口,她站定身子,回頭看著馮曉龍笑道:“別忘了,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在古代十三歲的女子已經開始掌管家中庶物了。”

馮曉龍呆了一呆,昏黃的燈光下,少女一臉無奈又好笑的看著自己。他忽然凝眼看著常歡,心底那種感覺越來越明顯。他總覺得眼前這個十三歲的少女身體裏面,一定住著一個成年女子的靈魂。

可是為什麽呢?

難道是因為她太過早熟的緣故?

剛想到這裏,馮曉龍的就搖了搖頭,覺得自己想太多。自古以來的聰慧的神童不是沒有,戰國時代還有甘羅十二為丞相。如今這樣一對比,常歡十三歲寫小說,倒也不是那麽驚世駭俗了。

常歡手腳麻利的生火燒水,不一會兒就下了兩碗面條。就著外婆晚上炒的辣子雞,兩人美美的吃了一頓宵夜。

常歡拿手帕擦掉額頭辣出來的汗水,擡頭看著馮曉龍道:“馮編輯,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兒嗎?”

馮曉龍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的說:“啥事……?”

常歡嘻嘻一笑,夾了塊雞肉在他碗裏,賣萌道:“馮編輯,要是我們村的人問你來幹啥,你就說你來農村取景,順便看我作文寫的好,給征收了咋樣?”

馮曉龍把雞肉放進嘴裏,想了想才明白,人怕出名豬怕壯,常歡這個歲數因為這件事出名確實有些浮誇。也就點點頭:“成,反正我來鄉下,剛好可以拍攝點素材,然後國慶節的時候可以用來做一個普天同慶,農民大豐收的主題。”

常歡深覺馮曉龍上道,夠義氣,於是又給他夾了塊雞肉。

馮曉龍啃著雞肉,問:“對了,你作文寫的怎麽樣?”

常歡哽了哽:“大概……不怎麽好……”

馮曉龍點點頭,不是每個寫小說的人都會寫作文。所以對常歡的回答他也是心有戚戚焉,不過這就來問題了,要是常歡的作文寫的不好,那還怎麽圓謊啊。

所以責任心很強大的馮曉龍當即一板拍定,讓常歡寫個作文,他再指導指導。要說這馮曉龍,當初讀書的時候,那可是文科狀元,所以幫常歡知道一個作文是小問題。

常歡一聽,深舉得這個主意好。

當即去屋裏拿出她認為寫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給馮曉龍看。馮曉龍仔細看了看,拿著筆就專心改了起來,過了大約半個小時,他才滿意的把作文本遞給常歡:“成了,這絕對會被我們報社采用的。”

常歡拿過作文一本一看,當即就殘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沒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詞已經煥然一新,這已經可以算是馮曉龍自己寫的作文了。

馮曉龍仰著頭,哈哈笑:“別崇拜哥,哥只是個傳說。”

常歡只能呵呵噠!

常歡洗了碗,又燒了洗澡水,讓馮曉龍去洗澡。

馮曉龍是城裏長大的人,第一次進農村的廁所,恩,覺得一邊洗澡一邊和豬圈裏的豬兩相對視的感覺很微妙。

他洗了個戰鬥澡,然後被常歡帶去睡覺。

常歡平時和外婆一起睡,馮曉龍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應事物俱全,外婆鋪床的時候還特意灑水打掃了一下,所以屋子裏空氣清新,還幹凈的很。

馮曉龍對常歡的家還是很滿意,雖然簡陋了些,可處處都很幹凈,透露著主人家勤勞節儉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歡和馮曉龍打過招呼,就背著書包去上學了。

馮曉龍拿著相機開始穿梭在田野間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對他這個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愛和他搭話,馮曉龍第一次感受到農民們的熱情,不過他也算明白了。在這農村裏面,確實沒啥秘密。

瞧這些人連他昨晚歇在常歡家,幾點熄燈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開始了解,常歡為什麽要他幫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畢竟,誰也不願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攤開在別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歡正在桌位上寫早上老師布置的語文作業。就被人從後面推了一把:“誒,常歡有人找你。”

常歡擡頭,朝外面望去。只見馮曉龍掛著相機站在窗戶旁朝他招手,常歡放下筆,走到外面:“咋了?”

馮曉龍揚了揚手裏的相機,笑到:“今天的收獲很豐盛啊,今天我才徹底明白稻香是什麽味道。”

常歡點頭,城裏的人嘛。第一次到鄉下,都覺得很稀奇。就算馮曉龍是個二十幾歲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馮曉龍感嘆了幾句鄉下如詩如畫的生活,然後才對常歡道:“我準備坐末班車回去了,那個合同的事情有後續我再聯系你啊。”

常歡點頭:“那成,我下午還要上課就不送你了。”

馮曉龍點頭,仔細看了眼常歡才道:“你該去買個手機了,這樣我方便找你。”

常歡抽抽嘴角,她一個十三歲的小孩子拿著一個好幾百的手機不要太驚悚了。現在的黃水鎮,能有手機的人絕對不超過二十個。她還是低調,不要裝b的好。

看她的模樣,馮曉龍有些好奇:“咋了,你買個手機你還不願意!”

常歡呵呵一笑:“沒事兒,我們鄉下窮,俗話說錢財不外露。我這小小年紀就用這東西,我外婆會被人說的。”

馮曉龍這才點了點頭,也對,他自己的手機也是掙紮了好久才下定決心買的。他想了想,從兜裏掏出一張紙,把自己的電話號碼寫了上去:“你有事兒也可以打這個電話找我。哦,對了……”他擡起頭,看著常歡:“你們村裏有電話不?”

“有,我們村公社有一個電話。”常歡說了一串數字,公社的電話,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誰家來個電話,搞得全村的人都曉得。想到這裏,常歡又加了句:“你要給我打電話,就說你自己的名字,千萬別說報社啊。”

馮曉龍點頭:“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歡將他送到校門口,目送他離開之後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臺上,好奇的看著常歡:“你最近咋老是認識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歡嘻嘻一笑:“我人緣好唄。”

李冬:“…………。”

話說馮曉龍回了城裏已經是晚上七點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條,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報社,將作者寧安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訴了主編。主編也是被震驚了,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著主編瞠目結舌的樣子,馮曉龍心裏那個爽啊。

誰讓他是寧安的責任編輯呢,不過主編下一句話就讓他陷入沈思中:“照你這樣說寧安本人是個很聰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過沒有?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就算喜歡看書,可小說裏面的愛情觀和字裏行間表現出的旖旎情絲。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怎麽可能擁有那麽豐富的感情?”

馮曉龍怔住,這些他當初震驚之後完全沒想到。

主編又開始說了:“小說裏的親情、友情、愛情,還是世界觀和貼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義、社會發展形勢,你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能寫的出來?”

馮曉龍內心有些動搖,不過他還是點頭:“我想寧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來看待她,《情迷大清》這本書本身就是一個奇跡。”

倒不是說常歡的小說寫的有多好,而是當時的文壇背景,金庸和瓊瑤分別代表了武俠和言情的泰鬥。但是常歡的小說勝在創新和奇葩,這讓她在當下的小說中有脫穎而出的資本。

主編翻了翻華誼的合同,然後把手裏的一份資料遞給馮曉龍:“你看一看。”

馮曉龍拿過資料,翻開一看,驀然睜大了眼睛,大聲道:“我不同意這麽做,就算金靈玲近來名聲鵲起,可也不能讓她頂著作者寧安的名字,來為自己再鍍上一個才女的名聲!”

主編沈默了一會兒,神色深沈的看著馮曉龍:“別忘了,我們報社的讚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屬於華勝公司的。而且,如果寧安真的是一個十三歲的少女。她將著作權賣出來,能獲得的錢遠遠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賺到的錢。而且,讓一個新生代女明星作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遠遠比一個十三歲的少女作為原作者,來的更有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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