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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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曉龍放下手裏的資料,試圖說服主編:“如果金靈玲真的想給自己鍍上一層才女的名聲。他們公司完全可以找槍手來寫,只要出得起的錢,還怕沒人願意寫?”
主編嘆了口氣:“我當初也是這樣說的,可是華勝公司準被買下《情迷大清》改編拍攝成電視劇,再加上金靈玲是華勝新捧的女明星。如果報紙上刊登出當下暢銷的小說是由主演金靈玲自己寫的,再加上華勝暗中造勢。華勝公司和金靈玲會名譽錢財雙豐收,你覺得換做任何一個有眼光的娛樂公司,會放棄這塊美味的大蛋糕嗎?”
馮曉龍語哽,娛樂公司裏面的骯臟事情,簡直數不勝數!
而且,以華勝公司的強勢手段來說,常歡完全沒有反抗的資本!想到這裏他嘆了口氣,神情鄭重的看著主編:“我想寧安是不會同意的,沒有人願意忍痛割愛!”
主編意味深長的笑看著馮曉龍:“你可別忘了,華勝出的可是天價!”
事已至此,馮曉龍知道主編是鐵了心要幫華勝完成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諷刺的笑:“想必主編已經是勝算在握,我作為報社的一個小編輯自然是無話可說。”
主編深沈的看了眼馮曉龍,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輕的時候。可不也是一樣懷著一顆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學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願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後這個年輕人還擁有一顆赤子之心!
馮曉龍出了主編辦公室,走到陽臺上抽了一只煙。才給常歡打了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個中氣十足的大爺,問明了緣由,讓他十五分鐘之後再打過來,就啪地一聲掛了電話。
此時,常歡正在家裏寫作業,就聽見高音喇叭裏面,傳來村支書那高昂充滿韻律的聲音:“下面出個通知,紅旗村的常歡有個叫馮曉龍的人找你,你聽到通知以後十五分鐘之內到公社接電話。”
這句話,村支書反覆說了三遍,才關上廣播。
常歡一聽是馮曉龍找自己,心想可能是華勝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著落。忙放下手裏的筆,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見常歡笑瞇了一雙眼睛,紛紛打趣:“怎麽了,小才女又寫了作文上報紙?”
常歡彎眼笑了笑,加快了腳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現在有些忐忑,畢竟是自己的第一本書,能被影視公司看中,這是她一開始想都沒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鐘的時間。
公社的支書正帶著老花鏡在算賬,見常歡來了,忙找她招了招手,從抽屜裏摸出一顆水果糖塞給她:“你吃。”
常歡拿著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書見狀又呵呵笑了起來:“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們黃水鎮第一個上報紙的女娃娃。這顆糖你吃,你吃!”
常歡靦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謝謝爺爺,我不吃。”
這可糖是沾著芝麻的軟糖,常歡一拿到就曉得這大概是村支書的子女賣給他吃的。所以她實在沒好意思把這顆軟糖吃下去,村支書見狀,對常歡這個懂禮貌的孩子更加喜歡了。
他仔仔細細詢問了下常歡的學業問題,常歡也一一回答。
沒過多久,馮曉龍又把電話打了過來。常歡滿心歡喜的接起電話,卻聽到電話那頭傳來馮曉龍幹澀的聲音:“常歡,你聽我說。”
聽到這個聲音,常歡心裏一沈,她想自己只賣拍攝權不賣改變權的事情,華勝公司肯定不會同意。
卻沒想電話那頭沈寂了片刻,馮曉龍才語氣失落的道:“華勝公司拿二十萬塊錢想買你的著作權,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靈玲。”
“金靈玲是誰?”
“是一個新生代二線女明星,是華勝公司準備力捧的新人。”頓了頓,馮曉龍又道:“也是準備拍攝電視劇《情迷大清》裏的女主角!”
常歡一聽大約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應!”
就算這年代二十萬塊前很多,可她並不需要販賣自己嘔心瀝血的作品,來賺這種錢。
馮曉龍一聽,心裏很高興,他覺得自己果然沒看錯常歡。當即松了口氣,對常歡道:“那行,我會告訴我們主編的。不過……”他話風一轉,又小聲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華勝公司肯定不會就這樣作罷的。”
常歡點了點頭,才道:“我知道了,謝謝你啊,馮編輯。”
馮曉龍笑了笑:“沒關系,這是我應該做的。”
剛掛電話,常歡還沒走出公社。
又聽見公社的電話響了起來,沒過一會兒,村支書就從裏面跑了出來,大聲喊道:“常歡,又找你的。”
常歡偏頭,眨了眨眼,走進去接起電話:“餵,是馮編輯嗎?”
“常歡您好,我是報社的主編。冒昧打這個電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關於著作權販賣的事情。”電話那邊傳來一道中年男子的聲音,他開門見山的和常歡說起了這件事。
常歡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沒有販賣它的打算!”
電話那頭頓了了一下,才傳來主編胸有成竹的聲音:“既然如此,我想見一見這本書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曉得您可以幫我們引薦嗎?”
常歡呆了一下,原來主編不相信那本書是自己寫的啊。她過了一會兒,才輕笑一聲,慢悠悠的答:“主編您好,我就是寧安。”
主編也笑了一下,直接道:“無論從哪個方便來講,您覺得,你說出去有人會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少女能寫出那樣一本書嗎?”
常歡沈默了片刻,主編不信這很正常。
但確實寫出這本的書是自己,只不過是帶著記憶重生,靈魂二十四歲的常歡。這種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訴任何人的。先不說可能會被抓去做研究,這種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還是被禁忌的。
她緩了緩,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沒辦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寧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歡的話一出口,電話那頭就傳來低沈的笑聲。她皺了皺眉頭,這笑聲代表著輕視和不屑一顧,她忍著心裏的不悅,沒有掛電話。
等那邊笑夠了,主編才嘆了口氣,開口:“既然如此,那我會把那比錢給你寄過來的。”
常歡蹙眉,冷道:“我說過我不賣!”
“你不能代表寧安,如果三天之內,寧安不親自出面的話,這件事情就這麽定了!”這句話剛說完,那邊就掛了電話。
常歡看著被掛的電話,簡直被氣笑了。報社主編這股‘唯我獨尊’的霸道總裁風,到底是哪裏來的自信?還是他覺得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是偷來的小說稿子發表?還是他覺得,真正的‘寧安’既然不想出面,那這件事情就任由他們拿捏?
無論從哪個方便來講,報社主編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幾口氣,又給馮曉龍打了個電話。電話剛撥過去,就被接了起來:“常歡,你聽見我們主編說的話了嗎?”
常歡忍住怒氣,咬牙切齒:“我又不是聾子,當然聽到了。不過……”她頓了頓,才道:“你們主編聽不懂人話嗎?這著作權我不賣!”
馮曉龍小心翼翼的道:“主編不相信你一個小娃娃能寫出這樣的書,所以……”
果然是這樣,常歡反而不氣了,只覺得啼笑皆非。
她輕笑了幾聲,才道:“你是我的責任編輯,你可以代表我出面嗎?”
“那個……”馮曉龍弱弱的道:“我剛才已經被報社辭退了!”
常歡:“…………”
臥槽,這報社做事還真特麽的是缺德!
“不過你放心,我會幫你的。”馮曉龍在那頭信誓旦旦的道。
常歡嘆了口氣:“你準備怎麽幫我?”
馮曉龍立馬道:“如果我們主編和華勝公司真的要那麽做的話,我會幫你請律師上訴的。”走法律的途徑,是最好的一個選擇。
不過,華勝公司好像很牛掰的樣子,不然那個主編哪裏來的自信?就算自己不答應,這件事情也在他們掌握之中的樣子?這麽胸有成熟的自信,看來他們是仗著財大氣粗不把自己這個小作者放在眼裏了。
聽了馮曉龍的話,常歡思忖了片刻,才道:“那你準備幫我請律師吧,你們報社恐怕已經迫不及待的付出實際行動了。”
馮曉龍沈默了片刻,常歡一定是耗子成精的人。主編剛才確實打電話給華勝公司那邊,講明了緣由,華勝已經決定不管寧安答不答應,明天就登報炒作金靈玲是《情迷大清》作者的消息。因為無論是誰,都不會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居然會寫出一本愛的死去活來,又虐心虐肺的清穿小說。
所以,他們覺得勝券在握也不是沒道理。
就常歡一個新人,就算她出面維權,大家也只會當做又一個為了出名,想作紅自己的人。而且還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按照華勝以往的‘強權手段’常歡維權的消息,也不可能在報紙和新聞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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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嘆了口氣:“我當初也是這樣說的,可是華勝公司準被買下《情迷大清》改編拍攝成電視劇,再加上金靈玲是華勝新捧的女明星。如果報紙上刊登出當下暢銷的小說是由主演金靈玲自己寫的,再加上華勝暗中造勢。華勝公司和金靈玲會名譽錢財雙豐收,你覺得換做任何一個有眼光的娛樂公司,會放棄這塊美味的大蛋糕嗎?”
馮曉龍語哽,娛樂公司裏面的骯臟事情,簡直數不勝數!
而且,以華勝公司的強勢手段來說,常歡完全沒有反抗的資本!想到這裏他嘆了口氣,神情鄭重的看著主編:“我想寧安是不會同意的,沒有人願意忍痛割愛!”
主編意味深長的笑看著馮曉龍:“你可別忘了,華勝出的可是天價!”
事已至此,馮曉龍知道主編是鐵了心要幫華勝完成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諷刺的笑:“想必主編已經是勝算在握,我作為報社的一個小編輯自然是無話可說。”
主編深沈的看了眼馮曉龍,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輕的時候。可不也是一樣懷著一顆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學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願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後這個年輕人還擁有一顆赤子之心!
馮曉龍出了主編辦公室,走到陽臺上抽了一只煙。才給常歡打了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個中氣十足的大爺,問明了緣由,讓他十五分鐘之後再打過來,就啪地一聲掛了電話。
此時,常歡正在家裏寫作業,就聽見高音喇叭裏面,傳來村支書那高昂充滿韻律的聲音:“下面出個通知,紅旗村的常歡有個叫馮曉龍的人找你,你聽到通知以後十五分鐘之內到公社接電話。”
這句話,村支書反覆說了三遍,才關上廣播。
常歡一聽是馮曉龍找自己,心想可能是華勝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著落。忙放下手裏的筆,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見常歡笑瞇了一雙眼睛,紛紛打趣:“怎麽了,小才女又寫了作文上報紙?”
常歡彎眼笑了笑,加快了腳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現在有些忐忑,畢竟是自己的第一本書,能被影視公司看中,這是她一開始想都沒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鐘的時間。
公社的支書正帶著老花鏡在算賬,見常歡來了,忙找她招了招手,從抽屜裏摸出一顆水果糖塞給她:“你吃。”
常歡拿著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書見狀又呵呵笑了起來:“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們黃水鎮第一個上報紙的女娃娃。這顆糖你吃,你吃!”
常歡靦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謝謝爺爺,我不吃。”
這可糖是沾著芝麻的軟糖,常歡一拿到就曉得這大概是村支書的子女賣給他吃的。所以她實在沒好意思把這顆軟糖吃下去,村支書見狀,對常歡這個懂禮貌的孩子更加喜歡了。
他仔仔細細詢問了下常歡的學業問題,常歡也一一回答。
沒過多久,馮曉龍又把電話打了過來。常歡滿心歡喜的接起電話,卻聽到電話那頭傳來馮曉龍幹澀的聲音:“常歡,你聽我說。”
聽到這個聲音,常歡心裏一沈,她想自己只賣拍攝權不賣改變權的事情,華勝公司肯定不會同意。
卻沒想電話那頭沈寂了片刻,馮曉龍才語氣失落的道:“華勝公司拿二十萬塊錢想買你的著作權,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靈玲。”
“金靈玲是誰?”
“是一個新生代二線女明星,是華勝公司準備力捧的新人。”頓了頓,馮曉龍又道:“也是準備拍攝電視劇《情迷大清》裏的女主角!”
常歡一聽大約知道這是怎麽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應!”
就算這年代二十萬塊前很多,可她並不需要販賣自己嘔心瀝血的作品,來賺這種錢。
馮曉龍一聽,心裏很高興,他覺得自己果然沒看錯常歡。當即松了口氣,對常歡道:“那行,我會告訴我們主編的。不過……”他話風一轉,又小聲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華勝公司肯定不會就這樣作罷的。”
常歡點了點頭,才道:“我知道了,謝謝你啊,馮編輯。”
馮曉龍笑了笑:“沒關系,這是我應該做的。”
剛掛電話,常歡還沒走出公社。
又聽見公社的電話響了起來,沒過一會兒,村支書就從裏面跑了出來,大聲喊道:“常歡,又找你的。”
常歡偏頭,眨了眨眼,走進去接起電話:“餵,是馮編輯嗎?”
“常歡您好,我是報社的主編。冒昧打這個電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關於著作權販賣的事情。”電話那邊傳來一道中年男子的聲音,他開門見山的和常歡說起了這件事。
常歡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沒有販賣它的打算!”
電話那頭頓了了一下,才傳來主編胸有成竹的聲音:“既然如此,我想見一見這本書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曉得您可以幫我們引薦嗎?”
常歡呆了一下,原來主編不相信那本書是自己寫的啊。她過了一會兒,才輕笑一聲,慢悠悠的答:“主編您好,我就是寧安。”
主編也笑了一下,直接道:“無論從哪個方便來講,您覺得,你說出去有人會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少女能寫出那樣一本書嗎?”
常歡沈默了片刻,主編不信這很正常。
但確實寫出這本的書是自己,只不過是帶著記憶重生,靈魂二十四歲的常歡。這種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訴任何人的。先不說可能會被抓去做研究,這種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還是被禁忌的。
她緩了緩,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沒辦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寧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歡的話一出口,電話那頭就傳來低沈的笑聲。她皺了皺眉頭,這笑聲代表著輕視和不屑一顧,她忍著心裏的不悅,沒有掛電話。
等那邊笑夠了,主編才嘆了口氣,開口:“既然如此,那我會把那比錢給你寄過來的。”
常歡蹙眉,冷道:“我說過我不賣!”
“你不能代表寧安,如果三天之內,寧安不親自出面的話,這件事情就這麽定了!”這句話剛說完,那邊就掛了電話。
常歡看著被掛的電話,簡直被氣笑了。報社主編這股‘唯我獨尊’的霸道總裁風,到底是哪裏來的自信?還是他覺得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是偷來的小說稿子發表?還是他覺得,真正的‘寧安’既然不想出面,那這件事情就任由他們拿捏?
無論從哪個方便來講,報社主編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幾口氣,又給馮曉龍打了個電話。電話剛撥過去,就被接了起來:“常歡,你聽見我們主編說的話了嗎?”
常歡忍住怒氣,咬牙切齒:“我又不是聾子,當然聽到了。不過……”她頓了頓,才道:“你們主編聽不懂人話嗎?這著作權我不賣!”
馮曉龍小心翼翼的道:“主編不相信你一個小娃娃能寫出這樣的書,所以……”
果然是這樣,常歡反而不氣了,只覺得啼笑皆非。
她輕笑了幾聲,才道:“你是我的責任編輯,你可以代表我出面嗎?”
“那個……”馮曉龍弱弱的道:“我剛才已經被報社辭退了!”
常歡:“…………”
臥槽,這報社做事還真特麽的是缺德!
“不過你放心,我會幫你的。”馮曉龍在那頭信誓旦旦的道。
常歡嘆了口氣:“你準備怎麽幫我?”
馮曉龍立馬道:“如果我們主編和華勝公司真的要那麽做的話,我會幫你請律師上訴的。”走法律的途徑,是最好的一個選擇。
不過,華勝公司好像很牛掰的樣子,不然那個主編哪裏來的自信?就算自己不答應,這件事情也在他們掌握之中的樣子?這麽胸有成熟的自信,看來他們是仗著財大氣粗不把自己這個小作者放在眼裏了。
聽了馮曉龍的話,常歡思忖了片刻,才道:“那你準備幫我請律師吧,你們報社恐怕已經迫不及待的付出實際行動了。”
馮曉龍沈默了片刻,常歡一定是耗子成精的人。主編剛才確實打電話給華勝公司那邊,講明了緣由,華勝已經決定不管寧安答不答應,明天就登報炒作金靈玲是《情迷大清》作者的消息。因為無論是誰,都不會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小姑娘居然會寫出一本愛的死去活來,又虐心虐肺的清穿小說。
所以,他們覺得勝券在握也不是沒道理。
就常歡一個新人,就算她出面維權,大家也只會當做又一個為了出名,想作紅自己的人。而且還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按照華勝以往的‘強權手段’常歡維權的消息,也不可能在報紙和新聞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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