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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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森的吃飯動作非常漂亮,優雅,合適,有著恰到好處的美。
這讓唐廿予想起,小時候第一次見唐森的模樣。
按理說,他是大伯家的養子,不應該和唐森交集這麽少的,但長輩間的關系極差,唐廿予第一次見到唐森的時候,他十一歲,唐森六歲,是唐爺爺的葬禮。
雖然是養子,但夫妻兩個就唐廿予一個孩子,對他極好,比親生的還要體貼細致,家教能直接的體現在性格之中,唐廿予也比其他小孩子,更耐心和溫柔一些,再加上唐廿予屬於無害的好看,很受小孩子喜歡。
第一眼看到唐森時,唐廿予就站在一堆孩子中,看著那個像是買來的人偶覆活一般,冷著臉,一舉一動卻異常標準的小十九。
因為,廿的音是‘念’,為二十之意,唐森的大伯家都是好脾氣夫妻,覺得上一代人的恩怨不影響孩子,介紹唐森的時候,特意和廿予說,“這是弟弟,小名是十九,和廿很像,廿廿可以找弟弟玩。”
原來,我是二十,弟弟是十九啊?
唐廿予笑彎眼睛,覺得自己是哥哥,有義務帶著弟弟玩,再說,弟弟的一舉一動看起來很像是機器人,他也不過是個半大的孩子,很好奇的。
可唐森不太喜歡和其他人呆在一起,長輩說話的時候,就像是個裝飾物,安靜的坐在旁邊,等到吃飯了,用餐禮儀也比其他人都好看,冰冷的無法接近。
葬禮結束之後,唐廿予和唐森就再也沒見過面了,可是,對一個小名叫十九,行為舉止像是標準線般的漂亮,又不願意和其他人親近的弟弟,印象還挺深的,哪怕長大之後,偶爾在吃飯的時候,也會想到那個弟弟拿筷子和夾菜的動作,優雅漂亮。
但現在,和十九的關系親近之後,唐廿予看著唐森一如以前的標準動作,突然有點想知道,當年那個六歲的小孩子,是怎麽做到標準化的用餐禮儀的?沒有任何想吃的東西,每道菜只吃三口,筷勺不發聲,就那麽一小碗飯,也不會像其他孩子一樣,說自己沒吃飽或是想吃什麽。
“怎麽?”唐森發現廿予哥的動作停下來了,以為他想到什麽急事,就出聲問他。
“沒,就在想你的飯量這麽小,是怎麽長高的?”唐廿予笑了笑,指著唐森面前的小碗,打趣道。
和普通男生的飯量比起來,唐森吃的很少,是在食堂吃飯的時候,一份菜一兩米飯,菜能吃掉三分之二,米飯卻只能吃三口的那種,比有些女孩子吃的還少,可是,也沒有耽誤他長個。
沒想到廿予哥會說這個,唐森低頭看看自己空空的小碗,不知道想到什麽,“可能,多虧唐能吃的福吧!”
唐森在十六歲那年和家裏鬧掰,在路上差點出交通事故時,被好心的唐廿予送去醫院,結果,確認病人身份的時候,唐廿予才認出來這個高中生,是自己的堂弟唐森。
他記得很清楚,當時是四月下旬,氣溫不升反降,唐森也不說話,就坐在病床上吃東西,看起來無家可歸又滿不在乎的樣子,唐廿予不知道唐森和家裏鬧出什麽事情了,但把一個和自己有點親戚關系的高中生,丟到醫院裏不太好,於是,他就把唐森帶回家了。
一帶,就待到了現在。
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麽?唐森不說,唐廿予也就不追問,看唐森吃了幾口就不再吃了,伸手讓服務生將甜品送上來,笑著調侃唐森,“這個吃不吃?要不然,唐娘娘和你鬧。”
餐廳的甜點很熱銷,唐娘娘盯著圖片的時候,就眼神挪不開了,睡過去之前,還特意叮囑廿予哥,一定別忘了吃甜點,他是嘗不到味道了,但老大能代替自己吃,也很不錯。
唐森想到唐娘娘就皺眉,但還是拿起小勺,把甜點吃下去了。
和與唐娘娘一起走,他在前面左看右看,發現什麽好看的東西,就往回走兩步挽住廿予哥,然後超快樂的分享不同,唐森與唐廿予一起走的時候,會讓他走內側,兩個人並肩,提東西的也是唐森。
明明用的是同樣的沐浴液和衣物清洗液,十九也沒有什麽用男士香水的習慣,但唐廿予就覺得,十九身上有點淡淡的香味,冷冷的,又偏木質,像是冰天雪地裏,獨自佇立的孤木,沈默卻又無法忽視。
往地下車庫走的電梯人很少,這一趟只有唐森和唐廿予兩個,電梯裏部分金屬色裝飾能映出影子,唐廿予看著兩個站在一起的影子,莫名覺得安心,想要再往唐森那邊站一站。
四月初的天氣,很莫測,前兩天氣溫暴跌,大家又重新拿出羽絨服,唐森發現唐廿予的動作,以為他有點冷,就把身上的圍巾摘下來,給唐廿予戴上了。
這圍巾是唐娘娘挑的,純白色,有點細絨的那種,過於娘了,可是,很暖和,唐森覺得,廿予哥戴上圍巾的樣子,像是個兔子。
把臉藏進圍巾的樣子,更像了,耳朵都凍紅了,也沒和他說冷。
“你等會兒先回去,外面挺冷的,我去趟常叔那裏。”唐森看現在的時間不算太晚,正巧吃飯的餐廳對街就是常叔的店,他就去看看,也有一段時間沒去了。
常叔好像和唐森母親家裏沾點親戚關系,一直對唐森挺好的,與家裏斷了聯系之後,他倒是會定期去看看常叔,唐廿予是知道這件事情的,把臉又往圍巾裏藏了藏,點頭表示知道了。
他並不是凍紅的耳朵,而是害羞,也就唐森會認為,人均消費過千的餐廳,提供的直梯會讓客人凍紅耳朵。
無意間,給餐廳扣了一口鍋的唐森,沒有讓唐廿予開車送他,陪他到車庫取了車,就又返身去了一樓,步行去常叔那裏。
唐廿予記得沒錯,常叔是和唐森母親家裏有點血緣關系,但是,他已經離開家很久了,自己在這個城市的一角,開了家粥店,唐森以前也只是知道常叔的存在,和他關系好起來,還是和唐能吃有關系。
對於暴食的唐能吃來說,唐森父母強硬冷硬,要求唐森自我控制,拒絕提供他食物的行為,會讓他生不如死,唐能吃太餓了,餓到恨不得咬一口自己的手臂,去體驗咀嚼的美好,所以,唐能吃逃跑了,聞著飯香,迫切的需要進食。
沒錢,是買不到飯的,唐能吃是跑到常叔那裏,蹭了一頓又一頓,才算勉強吃飽的,可惜,他後來又被抓回去,差點被送去精神病院,決裂了關系逃跑,才遇到唐廿予。
唐森一直都沒有說過,自己跑了兩次,第一次是因為被關起來,餓到受不了,第二次是被強行灌各種藥劑,要被送去精神病院。
這些事情,他不想拿出來說,快步的走向常叔的店,熟悉的粥香讓他感覺到安全。
常叔,患有一種少見的遺傳病,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是不能生孩子的,所以,他也一直沒有找對象,快五十歲的人了,還是自己過。
再加上,常叔的抵抗力不太好,不能過於勞累,餐飲業這種很累的行當,本不適合常叔,可他有一手熬粥的本事,每天就只有五大桶粥,賣光算結束,洗碗收拾能讓服務生來,他也挺喜歡的。
已經過了晚飯的時候,店裏也沒有幾個客人了,常叔的粥很好喝,到晚上基本上都買不到,可唐森進來的時候,除了粥香,還聞到了一股炒菜的味道。
去墻邊看掛在上面的菜單木牌子,果然,店裏多加了炒菜。
唐森直接去後廚,看常叔正在和一個中年女人說話,伸手扣了扣門板,挺輕的動靜,卻硬是讓常叔和女人都扭頭看過來,把兩個人還嚇了一跳。
“十九來啦?”常叔看到唐森就高興,他喜歡這個後輩,但現在讓唐森這麽看著,他這個長輩也有點心虛,正在洗案板的女人更是膽小,有點怕生的看了眼唐森,忙低頭飛快的繼續洗,恨不得把後廚擦了閃光亮才罷休。
伸出手指,虛點了一下墻上的菜單木牌子,唐森不用開口,就用動作問了常叔,這是怎麽回事。
他身體不好,開粥店已經挺累的了,又加了炒菜,是覺得命活的久,還是錢掙得少。
而且,兩三個星期唐森就會過來給常叔搭把手,上次來,店裏還沒有這個變化,唐森眼睛微瞇,把視線轉到了後廚裏,那個女人身上。
常叔明明年長幾十歲,但看著唐森的表情,也覺得虛,忙解釋,往店裏加炒菜的主意,是他自己想的,和小禾沒關系。
“小禾?”進門以來,唐森第一次說話,讓常叔更虛了。
等等,他虛什麽啊!
“不是,十九,總讓客人喝粥我也挺過意不去的,小禾會炒菜,手藝可好了,要不你嘗嘗?”
道理是這麽講的,可唐森天生就對軟性子的人有壓制力,常叔是,那個小禾也是,等唐森坐在店中央的板凳上,常叔把留給自己人吃的粥端上來,小禾也手腳利落的又炒了兩道拿手菜,擺在唐森面前的桌子上。
唐森坐著,常叔和小禾拘謹的站著,讓唐森有一種,自己是舊社會的地主,要磋磨長工夫妻倆的既視感。
嘆口氣。
“常叔,你們坐。”
得令之後,常叔拉著旁邊的小禾,端莊乖巧的坐在了板凳上,像兩個聽老師發話的小學生,就差背著雙手挺直腰了。
“你們吃了嗎?”開飯店的人,往往都吃的晚,常叔這裏算是打烊早的了,可要清洗東西為明天備貨,估計也沒吃飯,聽唐森這麽問,意料之中的搖頭。
“那去拿碗筷過來吃。”唐森等兩個人再回來,動筷子嘗了口菜,“挺好吃的。”
然後,常叔拉著小禾松口氣,有種帶媳婦見家長,婆婆終於點頭的輕松感。
唐森:“……”
作者有話要說:
唐森:一個兩個,都沒讓人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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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唐廿予想起,小時候第一次見唐森的模樣。
按理說,他是大伯家的養子,不應該和唐森交集這麽少的,但長輩間的關系極差,唐廿予第一次見到唐森的時候,他十一歲,唐森六歲,是唐爺爺的葬禮。
雖然是養子,但夫妻兩個就唐廿予一個孩子,對他極好,比親生的還要體貼細致,家教能直接的體現在性格之中,唐廿予也比其他小孩子,更耐心和溫柔一些,再加上唐廿予屬於無害的好看,很受小孩子喜歡。
第一眼看到唐森時,唐廿予就站在一堆孩子中,看著那個像是買來的人偶覆活一般,冷著臉,一舉一動卻異常標準的小十九。
因為,廿的音是‘念’,為二十之意,唐森的大伯家都是好脾氣夫妻,覺得上一代人的恩怨不影響孩子,介紹唐森的時候,特意和廿予說,“這是弟弟,小名是十九,和廿很像,廿廿可以找弟弟玩。”
原來,我是二十,弟弟是十九啊?
唐廿予笑彎眼睛,覺得自己是哥哥,有義務帶著弟弟玩,再說,弟弟的一舉一動看起來很像是機器人,他也不過是個半大的孩子,很好奇的。
可唐森不太喜歡和其他人呆在一起,長輩說話的時候,就像是個裝飾物,安靜的坐在旁邊,等到吃飯了,用餐禮儀也比其他人都好看,冰冷的無法接近。
葬禮結束之後,唐廿予和唐森就再也沒見過面了,可是,對一個小名叫十九,行為舉止像是標準線般的漂亮,又不願意和其他人親近的弟弟,印象還挺深的,哪怕長大之後,偶爾在吃飯的時候,也會想到那個弟弟拿筷子和夾菜的動作,優雅漂亮。
但現在,和十九的關系親近之後,唐廿予看著唐森一如以前的標準動作,突然有點想知道,當年那個六歲的小孩子,是怎麽做到標準化的用餐禮儀的?沒有任何想吃的東西,每道菜只吃三口,筷勺不發聲,就那麽一小碗飯,也不會像其他孩子一樣,說自己沒吃飽或是想吃什麽。
“怎麽?”唐森發現廿予哥的動作停下來了,以為他想到什麽急事,就出聲問他。
“沒,就在想你的飯量這麽小,是怎麽長高的?”唐廿予笑了笑,指著唐森面前的小碗,打趣道。
和普通男生的飯量比起來,唐森吃的很少,是在食堂吃飯的時候,一份菜一兩米飯,菜能吃掉三分之二,米飯卻只能吃三口的那種,比有些女孩子吃的還少,可是,也沒有耽誤他長個。
沒想到廿予哥會說這個,唐森低頭看看自己空空的小碗,不知道想到什麽,“可能,多虧唐能吃的福吧!”
唐森在十六歲那年和家裏鬧掰,在路上差點出交通事故時,被好心的唐廿予送去醫院,結果,確認病人身份的時候,唐廿予才認出來這個高中生,是自己的堂弟唐森。
他記得很清楚,當時是四月下旬,氣溫不升反降,唐森也不說話,就坐在病床上吃東西,看起來無家可歸又滿不在乎的樣子,唐廿予不知道唐森和家裏鬧出什麽事情了,但把一個和自己有點親戚關系的高中生,丟到醫院裏不太好,於是,他就把唐森帶回家了。
一帶,就待到了現在。
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麽?唐森不說,唐廿予也就不追問,看唐森吃了幾口就不再吃了,伸手讓服務生將甜品送上來,笑著調侃唐森,“這個吃不吃?要不然,唐娘娘和你鬧。”
餐廳的甜點很熱銷,唐娘娘盯著圖片的時候,就眼神挪不開了,睡過去之前,還特意叮囑廿予哥,一定別忘了吃甜點,他是嘗不到味道了,但老大能代替自己吃,也很不錯。
唐森想到唐娘娘就皺眉,但還是拿起小勺,把甜點吃下去了。
和與唐娘娘一起走,他在前面左看右看,發現什麽好看的東西,就往回走兩步挽住廿予哥,然後超快樂的分享不同,唐森與唐廿予一起走的時候,會讓他走內側,兩個人並肩,提東西的也是唐森。
明明用的是同樣的沐浴液和衣物清洗液,十九也沒有什麽用男士香水的習慣,但唐廿予就覺得,十九身上有點淡淡的香味,冷冷的,又偏木質,像是冰天雪地裏,獨自佇立的孤木,沈默卻又無法忽視。
往地下車庫走的電梯人很少,這一趟只有唐森和唐廿予兩個,電梯裏部分金屬色裝飾能映出影子,唐廿予看著兩個站在一起的影子,莫名覺得安心,想要再往唐森那邊站一站。
四月初的天氣,很莫測,前兩天氣溫暴跌,大家又重新拿出羽絨服,唐森發現唐廿予的動作,以為他有點冷,就把身上的圍巾摘下來,給唐廿予戴上了。
這圍巾是唐娘娘挑的,純白色,有點細絨的那種,過於娘了,可是,很暖和,唐森覺得,廿予哥戴上圍巾的樣子,像是個兔子。
把臉藏進圍巾的樣子,更像了,耳朵都凍紅了,也沒和他說冷。
“你等會兒先回去,外面挺冷的,我去趟常叔那裏。”唐森看現在的時間不算太晚,正巧吃飯的餐廳對街就是常叔的店,他就去看看,也有一段時間沒去了。
常叔好像和唐森母親家裏沾點親戚關系,一直對唐森挺好的,與家裏斷了聯系之後,他倒是會定期去看看常叔,唐廿予是知道這件事情的,把臉又往圍巾裏藏了藏,點頭表示知道了。
他並不是凍紅的耳朵,而是害羞,也就唐森會認為,人均消費過千的餐廳,提供的直梯會讓客人凍紅耳朵。
無意間,給餐廳扣了一口鍋的唐森,沒有讓唐廿予開車送他,陪他到車庫取了車,就又返身去了一樓,步行去常叔那裏。
唐廿予記得沒錯,常叔是和唐森母親家裏有點血緣關系,但是,他已經離開家很久了,自己在這個城市的一角,開了家粥店,唐森以前也只是知道常叔的存在,和他關系好起來,還是和唐能吃有關系。
對於暴食的唐能吃來說,唐森父母強硬冷硬,要求唐森自我控制,拒絕提供他食物的行為,會讓他生不如死,唐能吃太餓了,餓到恨不得咬一口自己的手臂,去體驗咀嚼的美好,所以,唐能吃逃跑了,聞著飯香,迫切的需要進食。
沒錢,是買不到飯的,唐能吃是跑到常叔那裏,蹭了一頓又一頓,才算勉強吃飽的,可惜,他後來又被抓回去,差點被送去精神病院,決裂了關系逃跑,才遇到唐廿予。
唐森一直都沒有說過,自己跑了兩次,第一次是因為被關起來,餓到受不了,第二次是被強行灌各種藥劑,要被送去精神病院。
這些事情,他不想拿出來說,快步的走向常叔的店,熟悉的粥香讓他感覺到安全。
常叔,患有一種少見的遺傳病,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是不能生孩子的,所以,他也一直沒有找對象,快五十歲的人了,還是自己過。
再加上,常叔的抵抗力不太好,不能過於勞累,餐飲業這種很累的行當,本不適合常叔,可他有一手熬粥的本事,每天就只有五大桶粥,賣光算結束,洗碗收拾能讓服務生來,他也挺喜歡的。
已經過了晚飯的時候,店裏也沒有幾個客人了,常叔的粥很好喝,到晚上基本上都買不到,可唐森進來的時候,除了粥香,還聞到了一股炒菜的味道。
去墻邊看掛在上面的菜單木牌子,果然,店裏多加了炒菜。
唐森直接去後廚,看常叔正在和一個中年女人說話,伸手扣了扣門板,挺輕的動靜,卻硬是讓常叔和女人都扭頭看過來,把兩個人還嚇了一跳。
“十九來啦?”常叔看到唐森就高興,他喜歡這個後輩,但現在讓唐森這麽看著,他這個長輩也有點心虛,正在洗案板的女人更是膽小,有點怕生的看了眼唐森,忙低頭飛快的繼續洗,恨不得把後廚擦了閃光亮才罷休。
伸出手指,虛點了一下墻上的菜單木牌子,唐森不用開口,就用動作問了常叔,這是怎麽回事。
他身體不好,開粥店已經挺累的了,又加了炒菜,是覺得命活的久,還是錢掙得少。
而且,兩三個星期唐森就會過來給常叔搭把手,上次來,店裏還沒有這個變化,唐森眼睛微瞇,把視線轉到了後廚裏,那個女人身上。
常叔明明年長幾十歲,但看著唐森的表情,也覺得虛,忙解釋,往店裏加炒菜的主意,是他自己想的,和小禾沒關系。
“小禾?”進門以來,唐森第一次說話,讓常叔更虛了。
等等,他虛什麽啊!
“不是,十九,總讓客人喝粥我也挺過意不去的,小禾會炒菜,手藝可好了,要不你嘗嘗?”
道理是這麽講的,可唐森天生就對軟性子的人有壓制力,常叔是,那個小禾也是,等唐森坐在店中央的板凳上,常叔把留給自己人吃的粥端上來,小禾也手腳利落的又炒了兩道拿手菜,擺在唐森面前的桌子上。
唐森坐著,常叔和小禾拘謹的站著,讓唐森有一種,自己是舊社會的地主,要磋磨長工夫妻倆的既視感。
嘆口氣。
“常叔,你們坐。”
得令之後,常叔拉著旁邊的小禾,端莊乖巧的坐在了板凳上,像兩個聽老師發話的小學生,就差背著雙手挺直腰了。
“你們吃了嗎?”開飯店的人,往往都吃的晚,常叔這裏算是打烊早的了,可要清洗東西為明天備貨,估計也沒吃飯,聽唐森這麽問,意料之中的搖頭。
“那去拿碗筷過來吃。”唐森等兩個人再回來,動筷子嘗了口菜,“挺好吃的。”
然後,常叔拉著小禾松口氣,有種帶媳婦見家長,婆婆終於點頭的輕松感。
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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