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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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觸,唐森就能從小禾身上看到很多東西,屬於一個安靜膽怯的中年女人,特有的順服與忍耐。
吃飯的時候,先照顧別人,明明是自己做的菜,卻夾起來還不太好意思,看唐森放下筷子之後,也不怎麽敢再動了,還是唐森主動說,他已經出過飯,讓他們兩個繼續吃,小禾才和常叔繼續吃飯。
開飯店是體力活,小禾在後廚洗洗刷刷,外加炒菜,也早餓了,安靜而迅速的咬著饅頭喝粥,有著體力勞動之後,吃到熱飯那種小幸福感。
常叔笑了,在三個人之中打圓場,說唐森也就剛上高中那段時間能吃,平時和小貓一樣,也不知道怎麽長得這麽俊。
小禾有點不信,她大哥家的孩子,和唐森差不多大,每次吃飯都有著恨不得把家裏吃破產的架勢,這個年紀的男孩子,哪可能真的就吃一兩口。
“真的,我們十九從小就細致,吃飯也特別好看。”常叔不服氣,小心辯解,恨不得給對面的唐森頭上戴朵大紅花,以示誇獎。
唐森:“……”
可能沒結過婚,不用操心夫妻關系,養育後代的中年男人,都常叔這麽萌中帶著點欠收拾吧。
等三個人都吃完了,唐森本想收拾碗筷的,結果小禾硬是用出淩波微步的秘技,在唐森反應過來之前,已經把所有東西一卷,帶去後廚清洗幹凈,一手端著碗筷碟盤,另一只手還有餘地,把桌子擦幹凈,凳子擺好。
唐森插不進手,就到一邊和常叔說話。
愛情這東西,對十幾歲的少年人,和近五十歲的中年人,效果是一樣的,一旦來了,那就是炙熱的、害羞的,讓人忍不住笑的。
常叔把唐森當成家人,像是小孩子獻寶一樣,給唐森講了小禾的來歷。
兩個人是舊相識,差個六歲,和常叔患有遺傳病,不敢結婚生孩子,幹脆就沒有找對象不同,小禾是被家裏壓榨,父母重男輕女,不把女兒當人看,讓她幫襯大哥家,和個免費的保姆一樣。
常叔和小禾,快三十的時候,也動過結婚的念頭,可小禾大哥挺不是東西的,挑刺常叔就是個賣粥的,總是找事情,常叔性子軟,小禾也是包子脾氣,害的他們這快十幾年沒聯系了。
小禾再出現的時候,就是個逃婚的老姑娘,大哥大嫂以及父母過於強勢,她本以為自己要一直呆在大哥家當保姆,結果,大哥的兒子找了女朋友,喜歡什麽攝影,要專門找間屋子當暗室洗照片,他就把自己小姑的小破房間霸占了,小禾要被打包,嫁給一個六十多的老頭。
畢竟,四十多還沒嫁人,性格還好揉搓的女人,對於老頭來說,也是年輕姑娘。
小禾忍不下去了,她終於跑了,來找了常叔,給他當廚子,借個吃住的地方。
唐森這種硬氣的性格,很難理解小禾這麽包子的性格,要是誰敢讓他當保姆,免費服侍別人幾十年,他能拿菜刀把別人片兒了,霸占家裏最好的東西,讓別的人跪著和他說話。
以和為貴?不存在的,唐森天性之中,就帶著一種玉石俱焚、游走在個別底線邊緣的決然,他沒告訴其他人的是,與家裏決裂,第二次逃跑那次,是他搶過了哭泣顫抖的唐能吃的控制權,陰著臉,當場把醫生和護士反鎖在房間裏,一拳又一拳的和唐父‘講道理’,把這個時刻能去出席會議的中年男人,收拾到快失禁,才離開的。
唐森的理念就是,把人收拾服帖,就要讓他膽子嚇破,再也不敢,任你百般掙紮也是枉然才行。
他以前還覺得,常叔這種好脾氣性格,已經是底線了,沒想到,小禾刷新了他的認知。
可唐森有一點好,那就是對待不同,不妄加評論,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他不是當事人,就要閉嘴少點評,無法感同身受,就沒那個說風涼話的資格。
常叔也是知道,十九不會說些傷人的話,才像幼兒園小朋友,分自己喜歡的糖一樣,說著小禾的故事。
“她就留在這裏,我們搭夥開店,今天材料不足,下次你來提前打電話,給你燉狀元雞,可是小禾的拿手菜。”一種用排骨、整雞外帶餃子,燉在一起,味道卻意外不錯的菜。
唐森沒拒絕,看著小禾在後廚忙活的身影,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常叔,你是不是存款不夠?”
常叔老臉一紅,不好意思的點頭。
說來害羞,他一個單身漢沒什麽多的開銷,也不亂花錢,卻存不下來東西,常叔自己生病知道其中的苦,每個月把多的錢,都送去做♂愛心了,給一些患奇病的孩子買東西,堅持了十幾年,手裏的錢也就夠個日常周轉。
不算這個店和附帶的住處,常叔還沒有小禾的存款多呢。
畢竟,小禾再包子,也知道給自己存點錢下來,比常叔的存款多不少,所以,店裏才加了炒菜業務,估計常叔被刺激了,也想攢點錢在手上,不能像以前那個自己吃飽就萬事大吉的單身漢了。
唐森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一個是老好人,就像當初敢把唐能吃帶回來一樣,為別人出錢出力都不帶猶豫的,一個是軟包子,吃苦耐勞的過分,明明是最勤快,做事情最多的那個,卻總是挺不直腰桿害怕被趕走。
如果性格可以分配,唐森都有點想把自己的冷漠性子,勻出來給常叔和小禾一點。
可唐森什麽都沒說,兩個人都四十多了,走到今天誰都不清楚他們到底經歷了什麽,他看著常叔像抱著花生的小老鼠,碎碎念的露出幸福的笑,沒再說什麽,“我去檢查一下店裏的電路,常叔你去把工具箱拿過來。”
常叔做不了多少體力活,小禾也不會做這些事情,店裏一些檢查電路,搬重物或是修東西的事情,一直都是唐森在做,他看著常叔樂顛樂顛去拿工具箱,又看了看半蹲在地上,努力擦地板的小禾,想到剛才常叔輕聲嘀咕的那句,眼神就有些覆雜起來了。
常叔說,現在這樣挺好的,小禾願意呆多久就呆多久,他有病,能看到小禾就很好了。
有病,所以才勇氣不足,不敢去爭取,不敢去嘗試,被動的等到命運再次讓兩個人產生交集,才又擔心又竊喜,跑去和對方緊緊擁抱。
唐森低頭看了看掌心,眉眼低垂,斂去其中的情緒。
看常叔把工具箱拿來,唐森把外套脫了,換上隔臟的工作裝,仔仔細細的把店裏檢查了一遍,壞掉的燈泡什麽的,也順手換了。
小禾在旁邊煮茶,也有點詫異唐森會做這些事情,有些人看著就和普通人不一樣,她覺得唐森應該是活在金碧輝煌的地方,和個小王子一樣,像現在這樣套著工作裝,也像是走秀的模特,和修東西檢查電路,扛一些大米或別的東西這些活兒,實在不搭配。
常叔能理解小禾的疑惑,他最初看到唐森對這些事情很嫻熟時,也驚訝了很久,現在這個社會,一般都是村裏的男人,或是一些結婚後扛起小家庭的男人,才會這些雜活,普通的十幾歲男孩子,能分得清廚房裏水暖線路,知道怎麽拆卸替換已經不錯了,哪像唐森這種,自己貼瓷磚,修竈臺都不在話下。
但唐森沒解釋過,常叔就沒追著問,而是在後面給唐森遞工具。
經常來店裏,留下的活也不多,就是小禾要炒菜,需要把竈臺擴一擴,店後面是有個院子的,用大鐵鍋做的飯香,唐森動作利落,把舊竈臺收拾好,看快晚上十一點了,廿予哥也給他打過電話,就把衣服換回來,和常叔說一聲,他先回了。
“十九,太晚了,要不然住下來?”常叔不放心,但也沒攔住唐森的步伐,說沒事,去的地方不遠,打車很快就到了。
身高腿長的男孩子,背影也能看出來日後寬闊的肩膀,常叔和小禾在門口,等唐森坐上出租離開後,才返身回去把店門鎖好。
兩個被命運戲弄,吃苦又受累的人,再次相遇,像是撿到了糖,帶著點偷偷的竊喜,緊緊的挨在一起取暖,很好滿足,也很簡單。
唐森想到剛才小禾下意識先把東西給常叔吃的動作,微微仰起頭,看著窗外迅速閃過的街燈,快十二點的路上,還是有不少車,司機師傅估計也快交班了,累到不想說話,讓電臺內放的音樂,打破寂靜綻放旋律。
唐廿予的家,離常叔的店還有點遠,過了晚上的十二點,唐森才回來,他開門之後,還以為唐廿予睡了,結果,客廳的燈是亮的,唐廿予蓋著毯子,迷迷糊糊的歪在沙發上,聽到動靜才醒過來,“回來了?”
“嗯,怎麽不先去睡?”能隨意翹班,為任何事情都能耽誤工作的老板,只存在於文學作品內,唐廿予白天是很忙的,掙錢不是容易的事情,更別說他是老板之一,還有那麽多員工靠著他們吃飯,所以,工作日的時候,唐廿予基本上都是六點多就起的,很少睡過頭。
這就需要,他平時沒應酬,不加班的時候,早一點睡,生物鐘也養成了定點困,現在快一點了,唐廿予就靠在沙發上迷迷糊糊的。
唐森進來的時候,身上還帶著點涼氣,他有點想碰一下唐廿予的臉,又怕涼著他,看唐廿予知道他回來,就撈著沙發上的毯子,不用看路一樣,哈欠連天的回臥室了。
看來,全憑意念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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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的時候,先照顧別人,明明是自己做的菜,卻夾起來還不太好意思,看唐森放下筷子之後,也不怎麽敢再動了,還是唐森主動說,他已經出過飯,讓他們兩個繼續吃,小禾才和常叔繼續吃飯。
開飯店是體力活,小禾在後廚洗洗刷刷,外加炒菜,也早餓了,安靜而迅速的咬著饅頭喝粥,有著體力勞動之後,吃到熱飯那種小幸福感。
常叔笑了,在三個人之中打圓場,說唐森也就剛上高中那段時間能吃,平時和小貓一樣,也不知道怎麽長得這麽俊。
小禾有點不信,她大哥家的孩子,和唐森差不多大,每次吃飯都有著恨不得把家裏吃破產的架勢,這個年紀的男孩子,哪可能真的就吃一兩口。
“真的,我們十九從小就細致,吃飯也特別好看。”常叔不服氣,小心辯解,恨不得給對面的唐森頭上戴朵大紅花,以示誇獎。
唐森:“……”
可能沒結過婚,不用操心夫妻關系,養育後代的中年男人,都常叔這麽萌中帶著點欠收拾吧。
等三個人都吃完了,唐森本想收拾碗筷的,結果小禾硬是用出淩波微步的秘技,在唐森反應過來之前,已經把所有東西一卷,帶去後廚清洗幹凈,一手端著碗筷碟盤,另一只手還有餘地,把桌子擦幹凈,凳子擺好。
唐森插不進手,就到一邊和常叔說話。
愛情這東西,對十幾歲的少年人,和近五十歲的中年人,效果是一樣的,一旦來了,那就是炙熱的、害羞的,讓人忍不住笑的。
常叔把唐森當成家人,像是小孩子獻寶一樣,給唐森講了小禾的來歷。
兩個人是舊相識,差個六歲,和常叔患有遺傳病,不敢結婚生孩子,幹脆就沒有找對象不同,小禾是被家裏壓榨,父母重男輕女,不把女兒當人看,讓她幫襯大哥家,和個免費的保姆一樣。
常叔和小禾,快三十的時候,也動過結婚的念頭,可小禾大哥挺不是東西的,挑刺常叔就是個賣粥的,總是找事情,常叔性子軟,小禾也是包子脾氣,害的他們這快十幾年沒聯系了。
小禾再出現的時候,就是個逃婚的老姑娘,大哥大嫂以及父母過於強勢,她本以為自己要一直呆在大哥家當保姆,結果,大哥的兒子找了女朋友,喜歡什麽攝影,要專門找間屋子當暗室洗照片,他就把自己小姑的小破房間霸占了,小禾要被打包,嫁給一個六十多的老頭。
畢竟,四十多還沒嫁人,性格還好揉搓的女人,對於老頭來說,也是年輕姑娘。
小禾忍不下去了,她終於跑了,來找了常叔,給他當廚子,借個吃住的地方。
唐森這種硬氣的性格,很難理解小禾這麽包子的性格,要是誰敢讓他當保姆,免費服侍別人幾十年,他能拿菜刀把別人片兒了,霸占家裏最好的東西,讓別的人跪著和他說話。
以和為貴?不存在的,唐森天性之中,就帶著一種玉石俱焚、游走在個別底線邊緣的決然,他沒告訴其他人的是,與家裏決裂,第二次逃跑那次,是他搶過了哭泣顫抖的唐能吃的控制權,陰著臉,當場把醫生和護士反鎖在房間裏,一拳又一拳的和唐父‘講道理’,把這個時刻能去出席會議的中年男人,收拾到快失禁,才離開的。
唐森的理念就是,把人收拾服帖,就要讓他膽子嚇破,再也不敢,任你百般掙紮也是枉然才行。
他以前還覺得,常叔這種好脾氣性格,已經是底線了,沒想到,小禾刷新了他的認知。
可唐森有一點好,那就是對待不同,不妄加評論,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他不是當事人,就要閉嘴少點評,無法感同身受,就沒那個說風涼話的資格。
常叔也是知道,十九不會說些傷人的話,才像幼兒園小朋友,分自己喜歡的糖一樣,說著小禾的故事。
“她就留在這裏,我們搭夥開店,今天材料不足,下次你來提前打電話,給你燉狀元雞,可是小禾的拿手菜。”一種用排骨、整雞外帶餃子,燉在一起,味道卻意外不錯的菜。
唐森沒拒絕,看著小禾在後廚忙活的身影,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常叔,你是不是存款不夠?”
常叔老臉一紅,不好意思的點頭。
說來害羞,他一個單身漢沒什麽多的開銷,也不亂花錢,卻存不下來東西,常叔自己生病知道其中的苦,每個月把多的錢,都送去做♂愛心了,給一些患奇病的孩子買東西,堅持了十幾年,手裏的錢也就夠個日常周轉。
不算這個店和附帶的住處,常叔還沒有小禾的存款多呢。
畢竟,小禾再包子,也知道給自己存點錢下來,比常叔的存款多不少,所以,店裏才加了炒菜業務,估計常叔被刺激了,也想攢點錢在手上,不能像以前那個自己吃飽就萬事大吉的單身漢了。
唐森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一個是老好人,就像當初敢把唐能吃帶回來一樣,為別人出錢出力都不帶猶豫的,一個是軟包子,吃苦耐勞的過分,明明是最勤快,做事情最多的那個,卻總是挺不直腰桿害怕被趕走。
如果性格可以分配,唐森都有點想把自己的冷漠性子,勻出來給常叔和小禾一點。
可唐森什麽都沒說,兩個人都四十多了,走到今天誰都不清楚他們到底經歷了什麽,他看著常叔像抱著花生的小老鼠,碎碎念的露出幸福的笑,沒再說什麽,“我去檢查一下店裏的電路,常叔你去把工具箱拿過來。”
常叔做不了多少體力活,小禾也不會做這些事情,店裏一些檢查電路,搬重物或是修東西的事情,一直都是唐森在做,他看著常叔樂顛樂顛去拿工具箱,又看了看半蹲在地上,努力擦地板的小禾,想到剛才常叔輕聲嘀咕的那句,眼神就有些覆雜起來了。
常叔說,現在這樣挺好的,小禾願意呆多久就呆多久,他有病,能看到小禾就很好了。
有病,所以才勇氣不足,不敢去爭取,不敢去嘗試,被動的等到命運再次讓兩個人產生交集,才又擔心又竊喜,跑去和對方緊緊擁抱。
唐森低頭看了看掌心,眉眼低垂,斂去其中的情緒。
看常叔把工具箱拿來,唐森把外套脫了,換上隔臟的工作裝,仔仔細細的把店裏檢查了一遍,壞掉的燈泡什麽的,也順手換了。
小禾在旁邊煮茶,也有點詫異唐森會做這些事情,有些人看著就和普通人不一樣,她覺得唐森應該是活在金碧輝煌的地方,和個小王子一樣,像現在這樣套著工作裝,也像是走秀的模特,和修東西檢查電路,扛一些大米或別的東西這些活兒,實在不搭配。
常叔能理解小禾的疑惑,他最初看到唐森對這些事情很嫻熟時,也驚訝了很久,現在這個社會,一般都是村裏的男人,或是一些結婚後扛起小家庭的男人,才會這些雜活,普通的十幾歲男孩子,能分得清廚房裏水暖線路,知道怎麽拆卸替換已經不錯了,哪像唐森這種,自己貼瓷磚,修竈臺都不在話下。
但唐森沒解釋過,常叔就沒追著問,而是在後面給唐森遞工具。
經常來店裏,留下的活也不多,就是小禾要炒菜,需要把竈臺擴一擴,店後面是有個院子的,用大鐵鍋做的飯香,唐森動作利落,把舊竈臺收拾好,看快晚上十一點了,廿予哥也給他打過電話,就把衣服換回來,和常叔說一聲,他先回了。
“十九,太晚了,要不然住下來?”常叔不放心,但也沒攔住唐森的步伐,說沒事,去的地方不遠,打車很快就到了。
身高腿長的男孩子,背影也能看出來日後寬闊的肩膀,常叔和小禾在門口,等唐森坐上出租離開後,才返身回去把店門鎖好。
兩個被命運戲弄,吃苦又受累的人,再次相遇,像是撿到了糖,帶著點偷偷的竊喜,緊緊的挨在一起取暖,很好滿足,也很簡單。
唐森想到剛才小禾下意識先把東西給常叔吃的動作,微微仰起頭,看著窗外迅速閃過的街燈,快十二點的路上,還是有不少車,司機師傅估計也快交班了,累到不想說話,讓電臺內放的音樂,打破寂靜綻放旋律。
唐廿予的家,離常叔的店還有點遠,過了晚上的十二點,唐森才回來,他開門之後,還以為唐廿予睡了,結果,客廳的燈是亮的,唐廿予蓋著毯子,迷迷糊糊的歪在沙發上,聽到動靜才醒過來,“回來了?”
“嗯,怎麽不先去睡?”能隨意翹班,為任何事情都能耽誤工作的老板,只存在於文學作品內,唐廿予白天是很忙的,掙錢不是容易的事情,更別說他是老板之一,還有那麽多員工靠著他們吃飯,所以,工作日的時候,唐廿予基本上都是六點多就起的,很少睡過頭。
這就需要,他平時沒應酬,不加班的時候,早一點睡,生物鐘也養成了定點困,現在快一點了,唐廿予就靠在沙發上迷迷糊糊的。
唐森進來的時候,身上還帶著點涼氣,他有點想碰一下唐廿予的臉,又怕涼著他,看唐廿予知道他回來,就撈著沙發上的毯子,不用看路一樣,哈欠連天的回臥室了。
看來,全憑意念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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