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玫瑰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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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撞上他的目光, 盛初就發覺陳寂只是單純在逗她玩兒。
也是,照這少爺厚臉皮的程度,八成也不會因為自己五音不全而感到丟臉。
是她欠考慮了。
盛初抿抿唇, 不太想看見陳寂那張得意洋洋的臉, 低頭繼續寫作業。她剛寫了個字,一只大手伸過來, 掰著她腦袋往上擡, 不讓她寫。
“不是都答應我了?”陳寂漫不經心地揉她腦袋, 語帶威脅, “童話裏說人魚公主言而無信的話, 會被海巫抓去煉藥的。”
盛初默默翻了個白眼。
童話裏哪有這段?他自己編得吧。
她瞥他眼, 難得起了興致,配合著寫道:【沒事,童話裏還寫, 王子會來救她的。】
陳寂一看,樂了:“你騙我還指望我來救你?”
“世上哪有這麽好的事兒?”
“……”
盛初面無表情看著他:【醒醒,我也沒說你是王子。】
“除了我你還想讓誰來救你?”少爺嗤了聲,長腿抵著桌下橫杠,語氣又拽又狂, “不是王子, 騎士也行, 隨公主喜歡。”
“……”
盛初臉頰紅了紅,狠狠踩了他一腳。
【公主誰都不喜歡, 公主自己就能打敗海巫。】
“就你這才到我肩膀的小身板?”
看到這話, 陳寂上下掃視她一圈, 然後, 又用力揉了揉她的腦袋。
“公主還是乖乖待在騎士身後, 教騎士唱歌吧,殺敵的事情讓男人來幹。”
說這話的時候,陳寂語調平靜,好似完全沒有意識到這話的聽起來有多暧昧,更像是很簡單的在陳述事實。
盛初這次連耳根和脖子都紅了。
她解開發圈,披肩長發掩蓋住那些紅意,字跡依舊冷靜:【你還是先把唱歌學會比較好,丟得是整個國家的臉。】
陳寂:“……”
**
老李給一班借的排練場地是音樂教室,運動會結束前,他們班級都可以在這個教室排練。
這之後的幾天,陳寂都沒再提起教唱歌的事兒,每天照例參加排練,仿佛對開幕式演出信心十足。
盛初則沒來由地有點擔心。
這不怪她,畢竟少爺上一次信心十足的時候,用那架價值百萬的鋼琴彈了四遍《小星星》。
兩個人也就算了,大庭廣眾之下表演,全校師生,還有直播前的家長和各路人士看著,陳寂不在乎,作為他的同班同學兼同桌,曾經的大歌唱家,盛初不想丟這個人。
她想了想,找到組織開幕式的姚遠,隱晦地詢問了下這個問題。
出奇的是,姚遠還真想了會兒,最後撓撓頭,模棱兩可道:“還……挺好的,陳哥挺努力的。”
……
一般是找不到什麽地方可以誇的時候,才會誇這個人努力。
盛初下了決定。
某天,各科老師布置了很多作業,加起來足足十張卷子,一班同學苦不堪言,果斷放棄今天的排練,勤勤懇懇寫作業。
盛初寫得快,上課又提前寫了點兒,第一節 課就解決了這些卷子。
她不經意般往旁邊瞄了眼。
自從老李提出學習小組制度,和她綁在一起之後,陳寂確實有在學習,其表現之一是,開始自己寫作業了。
以前要麽幹脆不寫要麽直接抄。
陳寂現在在寫數學試卷。
他現在基本已經把常用的數學公式背了個大概,本身也不笨,題型做過一兩次,類似的題型也能做出來。
盛初覺得陳寂在數學方面比她要有天分。
盛初不太想打斷少爺這極其稀有的學習熱情,但她也是真的好奇陳寂唱歌會是什麽樣子。
她單手抵著下巴,猶豫不決地看著他,腦袋裏天人交戰,天使說“要不就算了吧要多相信少爺呀”,小惡魔在邊上大笑“聽他唱個歌,撐死也就半小時,要是連半小時都耽擱不起那還是別學習了,你也不想陳寂在那麽多人面前丟臉吧?”
天使惡魔吵了半天,也沒吵出個結果來,倒是陳寂註意到她忐忑的目光。
“怎麽了?”
他停下筆,轉頭看向她,皺了皺眉:“有題目做不出來?”
盛初搖搖頭,嘆口氣,還是寫道:【你之前不是讓我教你唱歌嗎。】
陳寂微楞,舔舔唇,下意識回答:“你不是不願意教我嗎。”
“……”
她好像沒拒絕吧?
不等盛初回應,陳寂利落甩筆,站起身:“走吧。”
盛初茫然地眨眨眼。
他揚眉,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現在的心情似乎非常好。見她楞著不動,他湊過來,用只有兩個人聽得到的聲音說:“不是要教我唱歌?”
他猝不及防湊過來,盛初心臟漏了拍,近乎本能地按上他的臉,把他大力推開,迅速寫字。
【男女授受不親。】
“……”
真的聽到他唱歌,盛初才知道,姚遠沒在騙她。
陳寂唱得真的挺好的,他聲音條件優越,還有那麽點兒音樂天分在裏邊,而且真的有在為這事努力。
——努力忍受其他同學。
“我以為我唱得很一般了,沒想到還真的有五音不全的人,抽簽機制就這點不好,質量參差不齊。”
仗著音樂教室只有他們兩個人,少爺肆無忌憚地吐黑泥:“那個誰,哦,餘悅,幫忙糾正這群人半天也沒糾正回來,讓他們對口型又不肯,非說要為班集體做貢獻,嘖,他們別說話就是最大的貢獻了。”
“還有那個,我也不知道名字,就是之前說你壞話被我打了一頓那個,不肯配合,我差點就想沖上去再揍他一頓。”
盛初:“……”
音樂教室有幾張廢棄不用的課桌,盛初坐在上邊,沒法及地的兩條小腿在空中一晃一晃的,聞言,她沒再晃,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別這麽看著我,我都說了是差點。”
瞧著她的表情,陳寂跟著跳上課桌,無處安放的長腿直挺挺踩上地面,他神色稍頓,若無其事地繼續道:“約好不會隨便打架就不會打架,我可不像某魚,我很信守承諾的。”
他這都快內涵到她臉上了。
少爺現在的行為,真的很像在工作中遇上一群豬隊友的領導,又不好意思直接罵,只好忍著火兒,回到家,倒豆子似得和家裏人吐槽。
盛初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嚇了一大跳。
剛才,她下意識地把自己歸於陳寂的“家人”。
她和他算哪門子家人。
盛初正沈浸在自己被自己嚇到的無語裏,耳邊忽然傳來陳寂的聲音。
“餘悅說你會彈鋼琴,還參加過鋼琴比賽。我想想也是,《小星星》太沒有逼格了,都體現不出我的水平。”
陳寂挑眉,直勾勾盯著她,壓著嗓子笑:“盛老師,教我首歌唄?”
他眼眸是純正的黑,她幾乎能在他眼底找到自己,裏頭那個人目光微閃,臉頰也有點紅,百分百不是她本人,肯定是他臆想出來,然後在眼裏具現化。
反正不會是她現在的樣子。
盛初抿抿唇,也覺得自己這想法未免有些自欺欺人,不自覺別開眼。
她接上他上句話:【你想學什麽歌?】
陳寂眼都沒眨:“《螢火蟲》,那個兒歌。”
聽到這個歌名,盛初身體僵住。過上好一會兒,仿佛游離的魂魄回歸身體,她艱難地咽了口口水,垂下眼,連寫字速度都慢了許多:【你又知道了。】
她還在想,他明明唱得不差,為什麽還要大費周章,賣上一波慘,想讓她來教他唱歌。
陳寂沒否認,賣隊友賣得毫不猶豫:“是,我加了餘悅微信,他以前和你同個小學的,說你唱歌很好聽,我就聽了聽,確實挺好聽的。”
她那次文藝匯演,表演得就是《螢火蟲》。
他沒有說的是,他把那個視頻反覆聽了幾十遍,那天晚上一整晚都沒睡著,連做夢都是小美人魚的故事。
小美人魚有著世界上最動人的歌喉,聽過她歌聲的人都會對她的聲音念念不忘。後來小美人魚救了王子,愛上了他,為了他甘願和海巫交易,放棄自己的聲音,忍受雙腿的劇痛來到陸地上。
在這個夢裏,陳寂並不是王子,而是默默守護公主的騎士。
見到公主的第一眼,第一次聽到她的聲音,騎士就陷了進去,戀慕公主多年,一直不敢袒露心意。
他眼睜睜看著擁有和盛初同樣面容的人魚公主被海巫劃破喉嚨,奪走她引以為傲的聲音,他氣憤不已,拔劍沖上去想斬殺海巫,至少也拼個同歸於盡,卻被擋在畫面之外。
後來公主也沒和王子在一起,公主在陸地聚集力量,試著奪回自己的聲音,卻沒能敵過海巫,最終化成了泡沫。
陳寂好幾次想砍了那海巫,一直被擋在外邊,全程無能為力。
最後,少爺活生生給氣醒了。
做得什麽破夢。
他憑什麽無能為力?這個騎士怎麽這麽孬?戀慕公主多年不表白,還看著公主為王子獻出聲音,頭頂青青大草原不說,不是騎士嗎,怎麽連個傻逼海巫都打不過?
這劍是拿來殺敵還是擺設的啊?
要他真是那騎士,肯定在故事最開始就把那海巫給砍了。
他氣得又把人魚公主小學時的文藝匯演聽了好幾十遍。
盛初不知道他還做過這麽離譜的夢,默了默,中肯建議:【我彈得那個版本挺難的……】
“無所謂,你先給我表演一遍,我想聽。”
他又不是真的想學,只是想聽一遍文藝匯演現場版,最好是能拿手機自己錄下來。
少爺不怎麽想聽別人錄的東西。
音樂教室正好有鋼琴。
盛初其實很久沒碰過鋼琴了。
她原以為自己會手生,實則不然,手指碰到白色琴鍵的剎那,像是遇到闊別已久的老朋友,仿佛極地冰川融化,身體裏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歡呼起舞,不斷給大腦發射興奮信號。
她深吸一口氣,指尖在琴鍵上躍動,那首歌的譜子烙在她腦海裏。
陳寂特意帶了手機過來,拿出手機打算錄像,擡起眼,視線再無法移動偏毫。
視頻中身著白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已然長大,側顏依舊美得動人,唇角情不自禁地隨音樂揚起來,頰邊兩個酒窩像是裝了酒,能把人灌醉。
陳寂從來不知道她還有酒窩。
他覺得裏邊可能真的藏了酒,而他就是被灌醉的旅客。
不然。
為什麽他聽不到音樂聲,只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一聲比一聲更大。
作者有話說:
少爺做的那個夢我還挺傷感,後面寫到他的反應我又忍不住笑了出來。
只能說,陳某真的是有點喜劇人的性格在裏邊的。
最近更新都很晚,鞠躬道歉!!這章評論發紅包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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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你還想讓誰來救你?”少爺嗤了聲,長腿抵著桌下橫杠,語氣又拽又狂, “不是王子, 騎士也行, 隨公主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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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這才到我肩膀的小身板?”
看到這話, 陳寂上下掃視她一圈, 然後, 又用力揉了揉她的腦袋。
“公主還是乖乖待在騎士身後, 教騎士唱歌吧,殺敵的事情讓男人來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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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後的幾天,陳寂都沒再提起教唱歌的事兒,每天照例參加排練,仿佛對開幕式演出信心十足。
盛初則沒來由地有點擔心。
這不怪她,畢竟少爺上一次信心十足的時候,用那架價值百萬的鋼琴彈了四遍《小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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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各科老師布置了很多作業,加起來足足十張卷子,一班同學苦不堪言,果斷放棄今天的排練,勤勤懇懇寫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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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要麽幹脆不寫要麽直接抄。
陳寂現在在寫數學試卷。
他現在基本已經把常用的數學公式背了個大概,本身也不笨,題型做過一兩次,類似的題型也能做出來。
盛初覺得陳寂在數學方面比她要有天分。
盛初不太想打斷少爺這極其稀有的學習熱情,但她也是真的好奇陳寂唱歌會是什麽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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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惡魔吵了半天,也沒吵出個結果來,倒是陳寂註意到她忐忑的目光。
“怎麽了?”
他停下筆,轉頭看向她,皺了皺眉:“有題目做不出來?”
盛初搖搖頭,嘆口氣,還是寫道:【你之前不是讓我教你唱歌嗎。】
陳寂微楞,舔舔唇,下意識回答:“你不是不願意教我嗎。”
“……”
她好像沒拒絕吧?
不等盛初回應,陳寂利落甩筆,站起身:“走吧。”
盛初茫然地眨眨眼。
他揚眉,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現在的心情似乎非常好。見她楞著不動,他湊過來,用只有兩個人聽得到的聲音說:“不是要教我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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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授受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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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寂唱得真的挺好的,他聲音條件優越,還有那麽點兒音樂天分在裏邊,而且真的有在為這事努力。
——努力忍受其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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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個,我也不知道名字,就是之前說你壞話被我打了一頓那個,不肯配合,我差點就想沖上去再揍他一頓。”
盛初:“……”
音樂教室有幾張廢棄不用的課桌,盛初坐在上邊,沒法及地的兩條小腿在空中一晃一晃的,聞言,她沒再晃,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別這麽看著我,我都說了是差點。”
瞧著她的表情,陳寂跟著跳上課桌,無處安放的長腿直挺挺踩上地面,他神色稍頓,若無其事地繼續道:“約好不會隨便打架就不會打架,我可不像某魚,我很信守承諾的。”
他這都快內涵到她臉上了。
少爺現在的行為,真的很像在工作中遇上一群豬隊友的領導,又不好意思直接罵,只好忍著火兒,回到家,倒豆子似得和家裏人吐槽。
盛初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嚇了一大跳。
剛才,她下意識地把自己歸於陳寂的“家人”。
她和他算哪門子家人。
盛初正沈浸在自己被自己嚇到的無語裏,耳邊忽然傳來陳寂的聲音。
“餘悅說你會彈鋼琴,還參加過鋼琴比賽。我想想也是,《小星星》太沒有逼格了,都體現不出我的水平。”
陳寂挑眉,直勾勾盯著她,壓著嗓子笑:“盛老師,教我首歌唄?”
他眼眸是純正的黑,她幾乎能在他眼底找到自己,裏頭那個人目光微閃,臉頰也有點紅,百分百不是她本人,肯定是他臆想出來,然後在眼裏具現化。
反正不會是她現在的樣子。
盛初抿抿唇,也覺得自己這想法未免有些自欺欺人,不自覺別開眼。
她接上他上句話:【你想學什麽歌?】
陳寂眼都沒眨:“《螢火蟲》,那個兒歌。”
聽到這個歌名,盛初身體僵住。過上好一會兒,仿佛游離的魂魄回歸身體,她艱難地咽了口口水,垂下眼,連寫字速度都慢了許多:【你又知道了。】
她還在想,他明明唱得不差,為什麽還要大費周章,賣上一波慘,想讓她來教他唱歌。
陳寂沒否認,賣隊友賣得毫不猶豫:“是,我加了餘悅微信,他以前和你同個小學的,說你唱歌很好聽,我就聽了聽,確實挺好聽的。”
她那次文藝匯演,表演得就是《螢火蟲》。
他沒有說的是,他把那個視頻反覆聽了幾十遍,那天晚上一整晚都沒睡著,連做夢都是小美人魚的故事。
小美人魚有著世界上最動人的歌喉,聽過她歌聲的人都會對她的聲音念念不忘。後來小美人魚救了王子,愛上了他,為了他甘願和海巫交易,放棄自己的聲音,忍受雙腿的劇痛來到陸地上。
在這個夢裏,陳寂並不是王子,而是默默守護公主的騎士。
見到公主的第一眼,第一次聽到她的聲音,騎士就陷了進去,戀慕公主多年,一直不敢袒露心意。
他眼睜睜看著擁有和盛初同樣面容的人魚公主被海巫劃破喉嚨,奪走她引以為傲的聲音,他氣憤不已,拔劍沖上去想斬殺海巫,至少也拼個同歸於盡,卻被擋在畫面之外。
後來公主也沒和王子在一起,公主在陸地聚集力量,試著奪回自己的聲音,卻沒能敵過海巫,最終化成了泡沫。
陳寂好幾次想砍了那海巫,一直被擋在外邊,全程無能為力。
最後,少爺活生生給氣醒了。
做得什麽破夢。
他憑什麽無能為力?這個騎士怎麽這麽孬?戀慕公主多年不表白,還看著公主為王子獻出聲音,頭頂青青大草原不說,不是騎士嗎,怎麽連個傻逼海巫都打不過?
這劍是拿來殺敵還是擺設的啊?
要他真是那騎士,肯定在故事最開始就把那海巫給砍了。
他氣得又把人魚公主小學時的文藝匯演聽了好幾十遍。
盛初不知道他還做過這麽離譜的夢,默了默,中肯建議:【我彈得那個版本挺難的……】
“無所謂,你先給我表演一遍,我想聽。”
他又不是真的想學,只是想聽一遍文藝匯演現場版,最好是能拿手機自己錄下來。
少爺不怎麽想聽別人錄的東西。
音樂教室正好有鋼琴。
盛初其實很久沒碰過鋼琴了。
她原以為自己會手生,實則不然,手指碰到白色琴鍵的剎那,像是遇到闊別已久的老朋友,仿佛極地冰川融化,身體裏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歡呼起舞,不斷給大腦發射興奮信號。
她深吸一口氣,指尖在琴鍵上躍動,那首歌的譜子烙在她腦海裏。
陳寂特意帶了手機過來,拿出手機打算錄像,擡起眼,視線再無法移動偏毫。
視頻中身著白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已然長大,側顏依舊美得動人,唇角情不自禁地隨音樂揚起來,頰邊兩個酒窩像是裝了酒,能把人灌醉。
陳寂從來不知道她還有酒窩。
他覺得裏邊可能真的藏了酒,而他就是被灌醉的旅客。
不然。
為什麽他聽不到音樂聲,只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一聲比一聲更大。
作者有話說:
少爺做的那個夢我還挺傷感,後面寫到他的反應我又忍不住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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