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迷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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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陸續沾了好幾次墨汁,寫完後,長籲一口氣,道:“看來此人應該是自殺!”
陳順卻不以為然,道:“難道會如此簡單!吾子可學習過吊死者的勘驗之法?”
蕭何長揖道:“願聞其詳。”
陳順好為人師,便開始侃侃而談,道:“勘驗時,必須仔細觀察痕跡。到達屍體所在地點後,觀察束繩地方,束繩處如有繩套的痕跡,然後看舌是否吐出?頭腳離束繩處及地面各有多遠?有沒有流出屎尿?然後解下繩索,看口鼻內有無喟然嘆息狀?並察看繩索痕跡瘀血的情況,試驗屍體的頭能否從束在頭上的繩索中脫出?如能脫出,便剝下衣服,徹底驗看全身,頭發內和會陰部都要仔細檢查。舌不吐出,口鼻沒有喟然嘆息狀,繩的痕跡不淤血,繩索緊系頸上而不能把頭脫出,就不能斷定是自縊。如果死去已久,屍體的口鼻也有不能像喟然嘆息模樣的。自殺的人必須先有原因,要詢問與他同住之人,讓他們回答原因。”
蕭何又道:“依先生之見,此人是自縊還是他殺?”
陳順壓低聲音道:“我只能斷定此人是活著時吊死的,並不能判斷是自願上吊而死,還是他人脅迫而死,或者兇犯將此女擊暈、灌醉,再吊死。你聞到一股淡淡的酒味沒有?說不定兇犯還在現場窺視著。”
蕭何頓覺背上一涼,感覺有人從身後偷看自己,急忙轉過頭,卻什麽也沒有發現。
二人又來到東邊的側室,婢女媚正是被殺死在這間屋內,屍體的北邊有一個盜洞。
陳順看到蕭何的面容有些悲戚,心裏嘆道:“我年輕的時候啊,也憐香惜玉。”
蕭何突然開口道:“她曾經為縣令夫人端上饌食,被發現食物中有草,下到獄中,是我審明此案,證明了她的清白。她在墻角偷偷等候著我,想要向我謝恩,卻因為羞澀而離去。沒想到再次見到她時,已經是陰陽兩隔!哎,造化弄人啊!悲哉、痛哉、惜哉!”
陳順勸慰道:“吾子切莫悲傷,找出傷害沈媚的真兇,繩之以法,才是我們的首要任務啊。”
蕭何深吸一口氣,抑制住悲傷的情緒,取出一塊簡牘,又沾了沾墨汁,道:“先生,開始吧!”
陳順一邊觀察屍體,一邊道:“令史順爰書:與獄史何、牢隸妾南隨裏正聖前住診驗,女子屍體在側室以西,俯身,屍體頭上額角有擦傷一處,脖頸處有貫穿傷一處,徑寬兩寸,像是被矛洞穿,但傷口不直;背部有刃傷自上而下一處,橫向,長四寸,寬一寸,傷口朝內側翻卷,像斧頭橫砍的痕跡;腦部、額角和眼眶下都出血,汙染了頭部、背部和地面,都不能量出長寬,其餘部位完好。死者身穿單布短襦、裙各一件,其短襦背部傷口相對處,有一處被刃砍破,與傷口位置符合,短襦背部和衣襟都染有汙血。屍體西面有錦履一雙,沾有泥土,一只離屍體六步有餘,另一只距離十步;把鞋履給女子穿上,恰好適合;東面有赤色裙、襦各一件,有血汙,類似城旦之衣。地面堅硬,不能查出兇手的足跡。女子年已及笄,皮膚白皙色,身長六尺八寸,發長二尺五寸。命裏正聖用布裙將女子覆蓋暫擡往別處,把短襦和履送交縣廷,訊問裏正聖與死者鄰居,是否註意到可疑人員?有無聽到吶喊聲以及可疑的聲音?”
這時,死者的母親孟氏蘇醒過來,哭得呼天搶地,痛不欲生。裏正等人急忙上前勸慰,好不容易將孟氏穩定了下來。
陳順和顏悅色地說:“老人家,我們前來調查此案,希望阿媼配合,盡快地抓住兇犯加以正法,讓死者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
孟氏哽咽道:“兩位上吏盡管問,老婦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陳順又道:“煩請沈媼講述一下令嫒回家後的情形。”
接著,孟氏便講述了昨天女兒歸來後的情形:她攙著受傷的女兒從益昌裏的裏正家回來後,正在整理東屋時,鄰居們聞聲陸續趕到,一番七嘴八舌後逐漸散去;女兒從腰帶上的褡褳裏取出兩塊碎金子,讓她和長媳去旗亭市場置辦一些家什、藥物和酒饌,又額外給了長媳一塊金餅,說是買些妝奩用具;等她和長媳回來時,女兒正在與八歲的孫子玩耍,臉頰有些紅燙,但精神卻好多了;一家人開始生火做飯,天色漸暗,圍坐在一起其樂融融地吃飯,三個女人喝了一壇酒,有些醉意,收拾了食具,便回屋鎖上門睡覺;她睡在西屋,長媳和孫子睡在正堂,女兒睡在東屋;次日公雞打鳴了許久,她才起床,準備如廁時,聞到很濃的血腥味,打開門便看到長媳和女兒都死了,孫子醒來後宛若失去了魂魄一樣癡呆。
陳順若有所思道:“令嫒有沒有提到自己脫去婢妾籍的原因?”
孟氏想了想,道:“長媳婦席間問過,女兒說主母見她年長,恐怕耽誤了她的婚嫁,才除去她的婢妾身份。”
蕭何道:“阿媼,這套赤色裙襦是否見過?”
孟氏搖了搖頭,道:“老身家裏,從未有如此衣物。”
陳順來回地踱著步,道:“請阿媼移步到室內,看有無物品被盜。”
孟氏便仔細查看了一番,道:“少了一柄匕首。她在縣令家為婢時,擔心受到惡人侵害,便經常在枕頭下放置一把匕首,回家路上遭受了此番苦難,因此匕首總不離身。還少了一件夾衣。去年冬至時,阿媚回來時帶回一束步帛,老身縫制好後,舍不得穿,便放在東屋的竹笥裏。昨天見阿媚淋了雨,身上沾了泥土,便取出來讓阿媚穿。”
陳順又走出屋詢問鄉嗇夫和裏正,貳春鄉和行富裏以前有無類似事件,兩人均回應“無”。陳順又問了鄰居一些問題。
陳順走出東屋,圍繞土墻轉了一圈,蹲在腳印旁反覆看了許久,又回到屋裏,示意蕭何準備記錄,說道:
“令史順爰書:與令史何、裏正聖,查看孟氏的側房,側房在其正房東南,與正房相連,朝南有門,房後有小堂,墻的中央有新挖的洞,洞通房中。洞下面與小堂地面齊,上高二尺三寸,下寬二五尺五寸,上面像豬洞形狀,用來挖洞的工具像是寬刃的鑿,鑿的痕跡寬二尺大半寸。挖下的土在小堂上,散布的土都對著洞,疑犯大概是從此處鉆入房中的,臥室中和洞的內外土地上有膝蓋和手肘的印痕各六處,外面土上有綦履的印痕四處,長二尺二寸。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尾部花紋密,長三寸。履跡像是舊履。房的北面有垣墻,垣墻高七尺,北面就是裏巷,北墻距小堂的北部邊緣一丈,東墻距房屋五步的地方,墻上有新缺口,面積不大,缺口順著內外的方向,好像人腳越墻的痕跡,都不能量定長寬,小堂下和墻外的地面堅硬,不能查看人遺留的足跡。無法確定疑犯人數以及案發後的去向。房中有竹床,床在房的東北部,床東面、北面各距墻四尺,床高一尺。孟氏說:裙衣放在床中心了,去年冬至縫制的這件衣服,用料五十尺,用帛做內裏,裝了綿絮五斤,用繆繒五尺做鑲邊,不知道偷盜者是誰以及盜竊的時間,沒有懷疑的對象,訊問孟氏的鄰居士伍脮說:‘曾見過沈媼有一件綿裾衣,用繆繒鑲邊,不知道衣領用什麽制作,也不知道丟失的情形。’估計衣服的價值約為一千錢。”
蕭何心中暗道:“老吏果然目光敏銳”,又恭敬地問:“先生,足跡勘驗有收獲嗎?”
陳順摸著頜下的胡須,道:“竊賊身高體壯,身長約有八尺,足弓可能塌陷,在沈氏一家入睡後,深夜從東墻翻入院中,在側房北面用寬鑿開掘盜洞,鉆入室內,留下手印、腳印、膝蓋印,摸黑只拿了孟氏的夾衣後,沒有繼續搜羅,離開了犯罪現場。吾子啊,你如何看待這一系列案子?”
蕭何思考了片刻,道:“何以為,益昌裏搶劫傷人案可能和沈氏二女被殺案同為一人所犯。兇犯先後在作案現場留下竹券、赤色裙襦,目的是想要迷惑我們,延長破案時間。他起初犯案是為了錢財,至於為何刺傷而不是殺死沈媚,或許是有人恰好經過。他忌恨沈媚報案,或者擔心沈媚回憶起自己的長相,便趁深夜潛入沈家,挖洞進入室內,然後殺人滅口。被羋氏目擊後,便將其擊暈吊死,或以殺死其子作為威脅,逼迫其上吊。之後原路返回。”
陳順不置可否,目光深遠地望向院中的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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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順卻不以為然,道:“難道會如此簡單!吾子可學習過吊死者的勘驗之法?”
蕭何長揖道:“願聞其詳。”
陳順好為人師,便開始侃侃而談,道:“勘驗時,必須仔細觀察痕跡。到達屍體所在地點後,觀察束繩地方,束繩處如有繩套的痕跡,然後看舌是否吐出?頭腳離束繩處及地面各有多遠?有沒有流出屎尿?然後解下繩索,看口鼻內有無喟然嘆息狀?並察看繩索痕跡瘀血的情況,試驗屍體的頭能否從束在頭上的繩索中脫出?如能脫出,便剝下衣服,徹底驗看全身,頭發內和會陰部都要仔細檢查。舌不吐出,口鼻沒有喟然嘆息狀,繩的痕跡不淤血,繩索緊系頸上而不能把頭脫出,就不能斷定是自縊。如果死去已久,屍體的口鼻也有不能像喟然嘆息模樣的。自殺的人必須先有原因,要詢問與他同住之人,讓他們回答原因。”
蕭何又道:“依先生之見,此人是自縊還是他殺?”
陳順壓低聲音道:“我只能斷定此人是活著時吊死的,並不能判斷是自願上吊而死,還是他人脅迫而死,或者兇犯將此女擊暈、灌醉,再吊死。你聞到一股淡淡的酒味沒有?說不定兇犯還在現場窺視著。”
蕭何頓覺背上一涼,感覺有人從身後偷看自己,急忙轉過頭,卻什麽也沒有發現。
二人又來到東邊的側室,婢女媚正是被殺死在這間屋內,屍體的北邊有一個盜洞。
陳順看到蕭何的面容有些悲戚,心裏嘆道:“我年輕的時候啊,也憐香惜玉。”
蕭何突然開口道:“她曾經為縣令夫人端上饌食,被發現食物中有草,下到獄中,是我審明此案,證明了她的清白。她在墻角偷偷等候著我,想要向我謝恩,卻因為羞澀而離去。沒想到再次見到她時,已經是陰陽兩隔!哎,造化弄人啊!悲哉、痛哉、惜哉!”
陳順勸慰道:“吾子切莫悲傷,找出傷害沈媚的真兇,繩之以法,才是我們的首要任務啊。”
蕭何深吸一口氣,抑制住悲傷的情緒,取出一塊簡牘,又沾了沾墨汁,道:“先生,開始吧!”
陳順一邊觀察屍體,一邊道:“令史順爰書:與獄史何、牢隸妾南隨裏正聖前住診驗,女子屍體在側室以西,俯身,屍體頭上額角有擦傷一處,脖頸處有貫穿傷一處,徑寬兩寸,像是被矛洞穿,但傷口不直;背部有刃傷自上而下一處,橫向,長四寸,寬一寸,傷口朝內側翻卷,像斧頭橫砍的痕跡;腦部、額角和眼眶下都出血,汙染了頭部、背部和地面,都不能量出長寬,其餘部位完好。死者身穿單布短襦、裙各一件,其短襦背部傷口相對處,有一處被刃砍破,與傷口位置符合,短襦背部和衣襟都染有汙血。屍體西面有錦履一雙,沾有泥土,一只離屍體六步有餘,另一只距離十步;把鞋履給女子穿上,恰好適合;東面有赤色裙、襦各一件,有血汙,類似城旦之衣。地面堅硬,不能查出兇手的足跡。女子年已及笄,皮膚白皙色,身長六尺八寸,發長二尺五寸。命裏正聖用布裙將女子覆蓋暫擡往別處,把短襦和履送交縣廷,訊問裏正聖與死者鄰居,是否註意到可疑人員?有無聽到吶喊聲以及可疑的聲音?”
這時,死者的母親孟氏蘇醒過來,哭得呼天搶地,痛不欲生。裏正等人急忙上前勸慰,好不容易將孟氏穩定了下來。
陳順和顏悅色地說:“老人家,我們前來調查此案,希望阿媼配合,盡快地抓住兇犯加以正法,讓死者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
孟氏哽咽道:“兩位上吏盡管問,老婦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陳順又道:“煩請沈媼講述一下令嫒回家後的情形。”
接著,孟氏便講述了昨天女兒歸來後的情形:她攙著受傷的女兒從益昌裏的裏正家回來後,正在整理東屋時,鄰居們聞聲陸續趕到,一番七嘴八舌後逐漸散去;女兒從腰帶上的褡褳裏取出兩塊碎金子,讓她和長媳去旗亭市場置辦一些家什、藥物和酒饌,又額外給了長媳一塊金餅,說是買些妝奩用具;等她和長媳回來時,女兒正在與八歲的孫子玩耍,臉頰有些紅燙,但精神卻好多了;一家人開始生火做飯,天色漸暗,圍坐在一起其樂融融地吃飯,三個女人喝了一壇酒,有些醉意,收拾了食具,便回屋鎖上門睡覺;她睡在西屋,長媳和孫子睡在正堂,女兒睡在東屋;次日公雞打鳴了許久,她才起床,準備如廁時,聞到很濃的血腥味,打開門便看到長媳和女兒都死了,孫子醒來後宛若失去了魂魄一樣癡呆。
陳順若有所思道:“令嫒有沒有提到自己脫去婢妾籍的原因?”
孟氏想了想,道:“長媳婦席間問過,女兒說主母見她年長,恐怕耽誤了她的婚嫁,才除去她的婢妾身份。”
蕭何道:“阿媼,這套赤色裙襦是否見過?”
孟氏搖了搖頭,道:“老身家裏,從未有如此衣物。”
陳順來回地踱著步,道:“請阿媼移步到室內,看有無物品被盜。”
孟氏便仔細查看了一番,道:“少了一柄匕首。她在縣令家為婢時,擔心受到惡人侵害,便經常在枕頭下放置一把匕首,回家路上遭受了此番苦難,因此匕首總不離身。還少了一件夾衣。去年冬至時,阿媚回來時帶回一束步帛,老身縫制好後,舍不得穿,便放在東屋的竹笥裏。昨天見阿媚淋了雨,身上沾了泥土,便取出來讓阿媚穿。”
陳順又走出屋詢問鄉嗇夫和裏正,貳春鄉和行富裏以前有無類似事件,兩人均回應“無”。陳順又問了鄰居一些問題。
陳順走出東屋,圍繞土墻轉了一圈,蹲在腳印旁反覆看了許久,又回到屋裏,示意蕭何準備記錄,說道:
“令史順爰書:與令史何、裏正聖,查看孟氏的側房,側房在其正房東南,與正房相連,朝南有門,房後有小堂,墻的中央有新挖的洞,洞通房中。洞下面與小堂地面齊,上高二尺三寸,下寬二五尺五寸,上面像豬洞形狀,用來挖洞的工具像是寬刃的鑿,鑿的痕跡寬二尺大半寸。挖下的土在小堂上,散布的土都對著洞,疑犯大概是從此處鉆入房中的,臥室中和洞的內外土地上有膝蓋和手肘的印痕各六處,外面土上有綦履的印痕四處,長二尺二寸。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尾部花紋密,長三寸。履跡像是舊履。房的北面有垣墻,垣墻高七尺,北面就是裏巷,北墻距小堂的北部邊緣一丈,東墻距房屋五步的地方,墻上有新缺口,面積不大,缺口順著內外的方向,好像人腳越墻的痕跡,都不能量定長寬,小堂下和墻外的地面堅硬,不能查看人遺留的足跡。無法確定疑犯人數以及案發後的去向。房中有竹床,床在房的東北部,床東面、北面各距墻四尺,床高一尺。孟氏說:裙衣放在床中心了,去年冬至縫制的這件衣服,用料五十尺,用帛做內裏,裝了綿絮五斤,用繆繒五尺做鑲邊,不知道偷盜者是誰以及盜竊的時間,沒有懷疑的對象,訊問孟氏的鄰居士伍脮說:‘曾見過沈媼有一件綿裾衣,用繆繒鑲邊,不知道衣領用什麽制作,也不知道丟失的情形。’估計衣服的價值約為一千錢。”
蕭何心中暗道:“老吏果然目光敏銳”,又恭敬地問:“先生,足跡勘驗有收獲嗎?”
陳順摸著頜下的胡須,道:“竊賊身高體壯,身長約有八尺,足弓可能塌陷,在沈氏一家入睡後,深夜從東墻翻入院中,在側房北面用寬鑿開掘盜洞,鉆入室內,留下手印、腳印、膝蓋印,摸黑只拿了孟氏的夾衣後,沒有繼續搜羅,離開了犯罪現場。吾子啊,你如何看待這一系列案子?”
蕭何思考了片刻,道:“何以為,益昌裏搶劫傷人案可能和沈氏二女被殺案同為一人所犯。兇犯先後在作案現場留下竹券、赤色裙襦,目的是想要迷惑我們,延長破案時間。他起初犯案是為了錢財,至於為何刺傷而不是殺死沈媚,或許是有人恰好經過。他忌恨沈媚報案,或者擔心沈媚回憶起自己的長相,便趁深夜潛入沈家,挖洞進入室內,然後殺人滅口。被羋氏目擊後,便將其擊暈吊死,或以殺死其子作為威脅,逼迫其上吊。之後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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