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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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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體型龐大的聖伯納犬,似乎對於沈瑜那高頻的驚叫聲顯得十分雀躍,還以為有人要跟玩耍,於是強行拉著牠的主人朝他們跑過來。沈瑜不怕牠會咬她,但只要想到牠用牠濕潤的鼻子來嗅,又或是伸出懸著口水的舌頭來舔她短褲下光裸著的小腿,她就覺得非常嘔心和可怕,簡直是毛骨悚然。

這時Ryan的上衣已被他身後精神緊繃的沈瑜緊扭至變形,後者還開始在他背後以哭腔喊著救命。

「對不起,我未婚妻很怕狗,麻煩你立即把狗狗帶遠一點。」把沈瑜護在物後的Ryan,在那條狗快要沖到他們面前的時候,對著那狗主人禮貌又認真的說。

藏在Ryan身後的沈瑜聽到有人立即喝令那狗停步,連聲說了幾次抱歉,又碎碎念地罵著那條狗。然後周圍又似乎再沒有什麽動靜了。

「好了,那狗走遠了,不用怕。…嗯。」Ryan扭頭看向那個埋在他背後的小腦袋,就覺得好笑,伸手拍了它兩下。難得沈瑜主動抱著他不放,於是他順勢轉身抱住她,又順著她的頭發來安撫。「好了,都走了,有那麽可怕嗎?」

「嗯?!」沈瑜擡頭像賊一般偷瞄了一圈,找尋著那狗現在的位置;發現牠真的走遠,對她再無威脅,才松了一口氣。

雖然那只是一件小事,但Ryan剛才對那狗的主人說的那句『我未婚妻很怕狗,麻煩你立即把狗狗帶遠一點。』在她心裏就是又帥又酷,她還終於發現跟這個男人一起的好處。只是她萬萬想不到與此同時,那男人在更確定她的死穴在哪的時候,腦子裏就想著以後她如果不聽話,他可以用什麽有效的方法令她服軟。

沈瑜突然想起了上一次在靜蘆被那個暴力漢襲擊的時候,那男人也是這樣的把她護住。她重新把頭埋在Ryan的懷裏,把本來抓著他上衣的手松開,伸手回抱了對方。「有你在真好。」

『有你在真好』~雖然沒有說『愛』,但在Ryan心中已是不可多得的情話;那是昨晚他跟她說了『愛』(他本人以為)之後,從她口中聽到最動聽的話。他心裏有小小的激動,就把抱著她的手收得更緊,在她耳邊說:「只要有我在,我就會盡我所能去守護妳。」

聽到他說『只要有我在』,沈瑜心理突然感到一絲悲涼。

「可惜你不會一直都在。」不知為什麽,她似乎突然墮入了悲劇女主角那傷春悲秋的情緒中,眼眶就濕了。

不過同一句話,Ryan看來卻是她今天給他的第二句情話。

『可惜你不會一直都在。』~她以撒嬌的方式表達著對他依戀的一句情話。

如果是一個油腔滑調的人,在這時一定會說一句像是『我會一直待在妳身邊』那一類的甜言蜜語作為響應;只是Ryan不習慣這種空談和不負責任的承諾;況且,他們的確還沒有到要彼此承諾的階段。

這時還抱著的兩個人卻不知道,從他們出現在糯米糍店子前面開始,有一個鏡頭一直追蹤著他們到現在還沒離去。

心滿意足地稍稍松開懷裏的人,才發現女孩眼有淚光。Ryan不但沒有安慰她,還伸出雙手,用兩只大姆指對準了沈瑜酒渦的紋路戳進去,繼而捏著她的兩腮。不知為什麽,他就是喜歡欺負她。

「我的小魚不是一向很慓悍的嗎?什麽時候開始變成了愛哭鬼?」他以為她是因為他們剛開始交往,接著又要分隔兩地而感觸。

再下來的時間,他們沒有再特別說些什話,就只緊緊的牽著彼此的手,直到坐在吊車裏,他們身處山谷之間的上空時,Ryan才說出了一個提議。

「小魚,妳還是不要回南城去,就先留在羅松吧。待我處理完這邊的事,就跟我一起回倫敦住一段時間。之後,如果妳覺得能適應那邊的生活,又喜歡讀書的話,我就幫妳找一所學校;妳不想上學的話,我也可以替妳辦一張工作簽證,然後再申請長期居留。…到了倫敦,妳可以住在我家;…如果妳還是介意別人有閑話的話,我在倫敦也有好些物業…,住在娃娃家也是可以的,叔叔那邊應該不會有問題。」

叔叔?那個叔叔?沈瑜想了一下才對應到他說的可能是吳旻旻的父親。「不是叔叔,娃娃的爸爸,你應該叫他姨丈。」

Ryan不置可否的應了一句。

沈瑜搖了搖頭。「不,我是一定要回南城的。」

「為什麽?」

「我爸快要做手術了;我不是跟你提起過了嗎?手術後他要休養一段時間,我也得留在家裏的店幫忙。而且,我出國讀書和離家工作幾年了,現在也想多點時間陪陪我爸媽。」

「妳爸生病了?這事妳什麽時候有告訴過我?」

「上次在你家裏替你塗藥膏的時候,我不是已經跟你提起過嗎?」

Ryan左思右想才想起來,那就是他們在玩那個按摩女郎『包月』那個梗的時候。「怎麽妳會在大家開玩笑的時候說這些重要的事?真是的!…伯父到底生了什麽病,要做什麽手術?」

「年紀大了,心血管有點栓塞,。醫生說手術風險很低,應該不會有問題的。」

「什麽時候要動手術?」

「月底。」

之後的一個星期,Ryan不動聲息地從沈瑜口中逐漸套到更多沈爸爸手術的詳細資料。

那天回市區的路上,沈瑜還是坐在Ryan開著的銀灰色寶馬X5,後面緊貼著一輛藍色的寶馬轎車;不同的是,這趟回程的路上,有一只大手不時伸過來跟她十指緊扣;還有的是,她那幻得幻失的心情。到現在為止她還是很不理解,為什麽就一個兩天一夜的旅行,她和旁邊那個人的關系會變成這樣~奇怪。

回到市內,沈瑜怕Ryan不知道往程家的路,就開始當起他的人肉導航。Ryan忍不住打趣的說:「怕我不會路的話,不如換妳來開車吧。」

沈瑜搖了搖頭:「我不要,撞壞了你的車,我怕我賣身也賠不起。」

「妳有那麽便宜的話,我現在就用這車的價錢買下妳。」Ryan嘴巴上占著她的便宜。

為什麽他知道去程家的路?就是當他知道沈瑜搬了到程臻家,更是睡在程臻的房間之後,好幾個晚上,他忍不住拿著Cathy給他的地址自己開車過來,停在那個小區的外面,卻沒有一次能幸運的碰到她出現。

車子終於停在程臻家所在的小區外,Ryan等到阿北下了車走到他們車的旁邊,才跟沈瑜離開車廂。進到小區裏,Ryan和沈瑜走在前面,阿北就一直保持著離開他們十公尺左右的距離。

終於到了程家的樓下。「我在這裏等妳,好了就趕快下來。」

「你不先回家去休息一下嗎?晚上才來接我吧。」

「我就在附近走走,我想看看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妳梳洗一下,換件衣服,化個妝也不用太多時間吧;以前妳住我家的時候,早上預備上班也沒見妳花很長時間。我就免得要阿泉兩邊跑來跑去了。」其實他是不想她和程臻待在一個屋子裏太久。

走到程家的樓下,Ryan伸手攬著沈瑜,抱著她就開始吻她的唇;比起昨晚和今天早上那淺嘗輒止的吻,這次卻吻得異常的強勢霸道。他捏著沈瑜的下巴,趁著她的嘴唇和牙齒微張的瞬間,攻城略地似的吻得深入、盡情。

這小區好歹是沈瑜從出生住到高中畢業的,周圍也是熟人;而且,她個人也有點小潔癖,對於和別人交換口水這件事情,實在還是十分抗拒,她本能地就想推開他,可是Ryan卻霸道地抱得她更緊,吻得更張狂。因為他知道在某個公寓的陽臺上,有一個男人從他們進入小區之後,就註意著牽著手的他們。而今天,他有必要在那個陽臺上的男人面前,宣示出沈瑜就是他的女人。

** * * *

之後的一個星期,Ryan每天都來到小區接沈瑜一起在Natural Green Café吃完早餐,然後遠遠地目送她上班。

吃早餐這個點子是沈瑜提出的,因為從程家的小區坐公交車上班和開車上班是差四十分鐘的,為了不被程媽媽發現她出門的時間不同了,她在如常的時間出門,多了的時間就用來跟Ryan在她公司附近的Natural Green Café吃個早餐,聊聊天。之後就直接從那裏走兩個街口回去公司;不用Ryan或是阿北送來送去,免了不必要的閑言了。唯一的缺點就是要忍得住那裏的老板娘~孫寶莉每天給她的白眼。不過後來幾天,老板娘不知是不是覺得他們白占了她餐廳寶貴的位子,於是幾開放了員工休息室給他們,說是為了酬謝沈瑜以前一直供應餐廳的甜點,現在為了報答她,在她離開羅松前誠意為她提供了免費的幽會場所。

☆、Medium R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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