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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殺了育河Ⅱ(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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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簡鋒律師面顯光彩,他很想豎起拇指對馬擇飛說:“有錢途!”

接著他特意騰出了辦公室,卓諾典得以靜下心翻閱案卷,他稍微看了交警大隊出示的《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刑事鑒定書》,得知事故地點正是來時路過的石橋,不像大城市,這邊很多路段監控錄像也沒有,石橋的周圍也一樣。

事故身亡的莫連職業為運送桶裝水——每天早上5點半必須去某山泉水銷售處取桶裝水,把桶裝水落實至訂貨每一家戶。

案發時間1月26日早上5點半,如以往一樣,莫連騎“國威”摩托車剛駛離家門,一輛車牌號XX293奔馳迎面交碰,撞擊十分猛烈,以致於橋石欄被交碰後瞬間失控的汽車撞塌了,莫連從缺口處墜入河中,肇事者名為於輝龍,他和證人隨後向岸邊居民借了一只小木船,證人救上了莫連。

送至醫院過程與手術前後,莫連一直昏迷不醒,額頭高熱,且身體組織發生感染,醫生對左腳傷口滲出的黑色膿液檢驗,確診為壞死性筋膜炎———一種嚴重軟組織感染疾病,進去醫院的第三天,莫連不治身亡。

可知,發生意外後肇事主沒有逃跑,而與證人一同借小木船打撈莫連,莫連傷口發生感染,與醫院處理傷口的方法或時效也可能存在關系。

案子表面上看並無大礙,但是,卓諾典隱隱感覺事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首先是黃簡鋒律師為什麽想盡辦法隔了兩個省份丟案子給別人接,他一定知道他人接的可能性不大。

其次是律師費高達32萬,對於莫連家庭來說,可能打完官司連3萬都拿不到,為什麽要付如此高昂的律師費。對於簡鋒律所來說,自己能撈的錢,幹嘛必須給同行賺?

為此,卓諾典首先向黃簡鋒律師提出了與受害者家人確定時間會面的要求,黃簡鋒律師理所當然答應了,但他要求陪同會面,時間確定為次日早上。

晚飯後該休息了,馬擇飛剛踏進酒店,開始沒完沒了說服諾典先接下案子,把32萬搞到手,卓諾典覺得他有點過分了,停下前臺的手頭登記,說:“錢這東西呢有它的人不痛不癢,沒有它的人渾身難受,可我看你是嫌發你的工資少吧?”

馬擇飛諂媚一轉,說:“卓律師您真是戳中了我的心頭事。”

卓諾典四只手指敲著前臺,稍微放大嗓門對他說:“你每月底薪的數額,給我提個醒,我看看能讓你升多少。”

馬擇飛看了看前臺的兩個女文員,第一個女文員皺眉苦笑,第二個閉嘴舒了很長的一口氣,馬擇飛便回頭面對卓諾典,不敢說出一個數字,便以尬笑結束飯後閑聊。

不出卓諾典昨天的猜測,第二天早上黃簡鋒律師親自開車帶他們至育河前的老房子。

馬擇飛雙眼一瞪,如此老舊的房子,紗窗破了主人都不舍得換,怎給得起32萬?

突然,走在前面的卓諾典止了步子,嘴上說了個字:“等。”

房裏的男子跪在金絲邊的棺材前,淚流滿面,嘴上呢喃:“爸,是我害死了你。”

卓諾典記得昨天勸慰的時候,男子沒有一點憂傷。等男子停止了自語,他指著停於門前的汽車,對黃簡鋒律師說:“去按兩下喇叭。”

男子是因車禍死去的莫連之子,名為莫安,是一名企業家,這下子,臉上的兩道淚痕迅速擦掉了,他整理西裝,往臉上掛了一張笑臉,發型如抹了豬油一樣順滑得閃閃發光。

“黃律師終於來了!請坐吧,”莫安坐在正對大門的位置,翹起二郎腿,雙手放在黃花梨木椅上,燃起了一根中華,問,“進展如何,有把握嗎?”

“絕對沒問題,您放心,”黃簡鋒律師說。

莫安用煙頭指著黃簡鋒,口裏還噴煙:“我的錢必須得發揮點作用對吧?”

“那您想怎麽樣?”黃簡鋒律師說得像個態度極好的服務員。

莫安聲色驟升:“撞死我爸那小子至少坐牢十年,十年!”

“您這是覆仇吧?”卓諾典說。

“窮人才記仇,所以動刀見血,因為沒有安全感。有錢人從不記仇,他們的報覆美名曰法律,”莫安說,“法律是有錢人的保護傘。”

卓諾典一臉詫異,莫安的觀點說到底是窮人打不起官司,富人付多點錢就能贏官司。

千裏迢迢來這裏卻只是為了替一個不把“平等公正”放在眼裏的企業家“報仇”,卓諾典想甩手不管了,沒想到馬擇飛急忙站了起來說:“黃簡鋒律師可當不了你的保護傘,你得求我們。”

“求?”這一次換作了莫安一臉詫異。

馬擇飛其實心跳得發慌,卻又自作鎮定,說:“首先,我們不是替簡鋒律所打工的。其二,簡鋒律所所有律師都不可能達成您的‘十年’心願,要是能也不用相隔兩省邀請我們了吧,想我們介入案子,放下你居高不下的駕子吧。”

莫安聽完後,提起桌面上的茶杯細飲一口,說:“簡鋒律所算是本地最好的律所了……”

卓諾典打斷了他的聲音,說:“最好的律所不會承諾官司輸贏和對被告的刑量。如果你能付錢改法律,法律工作者都向你跪了。這個案子,不接也罷!”

卓諾典說完後往大門揚袖而去,馬擇飛和黃簡鋒律師則一臉喪氣,背後有人喊:“律師!”

卓諾典回頭一看,一個年過六旬的大媽跪在地上,她就是莫安的母親。莫安見狀連忙去扶母親,卻怎麽使勁也扶不起,對她說:“您怎不在房間休息啊!”

莫安母親瞪著他,失望地說:“你懂禮貌嗎?我一點也不想跪。”

“您起來吧,”尷尬的氣氛裏,黃簡鋒律師再次輕聲說,“有事起來說。”

這時,屋裏內所有人跟隨著莫安母親的目光全部聚攏在諾典身上,諾典回了步子輕輕坐回木凳,盡管他知道,向人下跪大多都是道德綁架。

莫安母親才緩緩站起來,推開了莫安攙扶的雙手,說莫安說:“把煙給滅了。”

煙從紗窗的破口被扔了出去,莫安站在紗窗前背對著所有人,默不作聲。

馬擇飛問:“您為什麽把屍體放家裏呢?”

“棺材裏啥沒有,屍體放殯儀館冷藏,”莫安母親說,“我不放心司法鑒定,我丈夫是被人給害死的。”

莫安回過頭望著母親,神情由以往的淡定轉為焦慮和懷疑,他真以為母親把屍體放棺材了,問:“我爸真的被人害死?”

卓諾典插話:“你丈夫水性好嗎?”

莫安母親回答:“他上次游泳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游得不乍地。”

黃簡鋒律師拿出了十多張交通事故照片,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輛白色奔馳,車頭與橋上崩裂的小石柱幾乎融為一體,已嚴重變形。

摩托車側翻在橋上,前左側車頭大燈和後左側轉向燈玻璃均有刮花,與地面接觸的大板有新刮痕,整個車身無變形之處,離奔馳車頭蓋和橋裂口很近。

莫安母親指著照片:“我和黃簡鋒律師一起想,這輛汽車一開始肯定不是直接往石柱上撞,而是突然為了躲避我丈夫就撞上去了。”

莫安插上一句:“媽,那也算是交通事故吧?”

卓諾典搖了搖頭:“剎車印作為汽車停止前的運動軌跡,支持此觀點,不過摩托車並沒有留剎車印,車身損壞程度遠遠小於奔馳,人卻掉河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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