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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黑雨ⅩⅠ(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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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舟信和馬擇飛僅用5小時就把附近房子修建時間弄清楚了,諾典想不到的是,他們還找到了當年把葛勝通逮住的泥水匠,泥水匠修建了朱才陽現在的服裝店,看見葛勝通當時闖入帳篷,手裏正拖著一包水泥。

卓諾典推斷,葛慧佳失蹤一個星期,葛勝通就急著跑去朱才陽那邊拿水泥,這並非巧合,可能是一樁與朱才陽一起蓄謀很久的犯罪。然而,如果以水泥處理屍體,屍體難以找出。

似乎思路又匯回了許耀剛拿來的頭蓋骨————誰給他的,或許是他自己找到的?

警察很快趕到了事務所,把頭蓋骨帶走之前,卓諾典剛好沏了茶並給每個人倒了一杯。

警察圍繞著茶幾坐下來,與卓諾典和司馬舟信隨口談了幾句,正因為他們是調查朱才陽的案子的警察,卓諾典以許耀的訴訟代理人身份詢問了是否可以查看從服裝店內部攝像頭調取的錄像,得到的答覆是可以但需要時間。

但是,等到了傍晚仍未得到答覆,只好吃完一頓忐忑不安的晚飯,之後與司馬舟信、尹詩又三人一起去兜風,最後卻停於服裝店附近,諾典一言不發便下了車,背貼車頭認真地凝視著櫥窗,恨不得把整個櫥窗從服裝店剖出來看個仔細。

司馬舟信問:“怎麽突然想查看店內攝像頭的東西,屍體發生轉移的時間就在半夜,裏面的攝像頭沒有夜視能力。”

“有沒有夜視能力我沒忘,”卓諾典微笑地說,“不知你有沒有註意,我第一次來時,把尾指從外塞進了櫥窗內。”

司馬舟信回顧第一次的調查結果,說:“玻璃沒有重新封上的膠痕,屍塊塞不進去。”

“兇手會出現於服裝店內攝像頭的錄像上,而且不是朱才陽,”卓諾典說,“這個國度,沒人會冒險把屍體立在自家門口讓大家參觀,朱才陽的不在場證明也很充分。”

司馬舟信一臉茫然:“難道屍塊白天送進去了?”

“等我一下。”卓諾典從車後箱抓出一條繩索、掃把、椅子。椅子留在原位,他獨自一人走入店內。

繩索一端被打了一個小結,整條繩索用掃把螺旋地捆著,卓諾典以掃把一端頂著繩索小結往櫥窗上方的縫隙推去,直到繩索的小結卡在縫隙中,然後旋轉掃把使繩索與掃把分離。

一切做好後,卓諾典走到店外,把椅子放在櫥窗前,對司馬舟信說:“站上去拉繩索,記住,繩索盡量不要與玻璃縫隙產生較大摩擦力。”

司馬舟信立刻明白了,他使勁拉,突然繩索另一邊從試衣間吊起三個模特猛然撞在櫥窗內。由於櫥窗玻璃是鋼化玻璃所以沒有被撞碎。

卓諾典說:“剛才的演繹證明了從外面也可能把屍體移至櫥窗前。

受害者死亡時間為路人發現屍體前一天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因此,屍體是白天光顧服裝店的客人塞進試衣間,又或者是拜訪店主的朋友趁店主不註意時做的。這個人了解服裝店營業狀況,根本目的就是把罪行栽在朱才陽頭上。”

“可是,誰才有動機?”尹詩又心裏開始出現一陣陣不舒服的感覺。

卓諾典很直白對她說:“小薈社會關系並不覆雜,她腿不好。許耀和袁小華兩者相比許耀最有可能為兇手,死者身傷為高墜創,小薈住許耀家。”

“許耀不會對小薈姐下手的,絕對不會。”尹詩又搖了搖頭,然後往另一邊跑去,已經不見了影子。

卓諾典輕輕嘆了口氣。

司馬舟信說:“要不要聯系警方?”

“不急,先看看服裝店內白天的錄像,”卓諾典說,“你晚上有空不妨去許耀家周圍看看、詢問一下鄰居。如果決定去,你現在可以提前下班。”

“好,”司馬舟信說,“那我先回去休息了。”

打開事務所門,卓諾典敏銳感覺到氣氛不對。尹詩又無精打采托腮看著窗外,瞳孔黯淡無光。馬擇飛沈默地對著電腦屏幕,完全揮動不了平時閑聊的功夫。

卓諾典很快註意到,遲遲等來的錄像U盤已經握在尹詩又手中,他把外套放在衣架上,坐在尹詩又旁邊,輕輕用力扯出她手裏的U盤,說:“很抱歉,不該讓你看見這個U盤。”

尹詩又說:“我想不通他為什麽這麽做。”

“有時我也想不通,人與人之間的覆雜。”卓諾典說。

從當天錄像來看,服裝店一共迎來了五次客人,許耀是最後一個,他下午5點10分光顧服裝店,但身上的衣服沒有平時般如地攤貨、也沒有像以前穿的那麽舊,他戴著一副墨眼鏡,頭上一頂舌鴨帽,左手拄著拐杖,右手拖著一個高度約50厘米的行李箱,完全偽裝成了另一樣子。

許耀在進入店時,朱才陽正橫握著手機連帶游戲手柄玩游戲,見到有客人來立刻放下手機,許耀也立刻舉單手示意他可以繼續玩,並對他說幾句話。

朱才陽聽完後,把店後半段燈管打開,背又貼回了椅子,腳趾頭頂著收櫃臺,估計沒認出他。

許耀挑選了幾件衣服,連同行李箱推進最靠近櫥窗的試衣間,他過了大約15分鐘從試衣間出來,選了其中一件襯衣,用現金付款便走了。

時間接近下午5點半,正是服裝店平時關門的時間。

卓諾典發現,那天五次來客之中,只有許耀拖著行李箱,其它人要麽空手而來,要麽只提了個手提包。這樣一來,移屍並殺害小薈的兇手就是許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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