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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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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可非同小可,幾乎在他話音剛落,身後的幾名警察瞬間便上前將文宇制服了,文宇呲牙咧嘴,關節被扭的生疼。

“人不是我殺的,我是被栽贓嫁禍的!”文宇呲牙咧嘴道,“我醒了之後手裏就多了那把刀子了。”

“有什麽話,回局裏再說吧!”領頭的警察並不打算聽他廢話,這也在文宇的意料之中,只好搖搖頭道:“我不會跑,把我松開。”

可那些警察哪裏會聽他的話?仍然將他扭送到了警車上,案發現場移交給了勘察組處理。

……

在被押送回長湖區刑警大隊的路上,文宇怎麽想怎麽覺得不對勁,按照道理來說,自己在西北人生地不熟的,連個朋友都沒有,有誰會殺人之後栽贓嫁禍給自己?

自己在昏迷之後,究竟發生了什麽?難不成……人是仇陽殺的?

雖然說他一度十分懷疑仇陽,但是他卻實在搞不懂仇陽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仇陽沒有道理在西北殺了人嫁禍給自己啊!

可問題又來了,自己在昏迷之後,仇陽究竟做了什麽?

到了刑警大隊以後,刑警們拿走了文宇身上所有有價值的東西,錢包、身份證、手機、銀行卡,甚至他手上的那塊手表也被一並拿走,逐一放進了物證袋裏。他苦笑一聲,這些辦案流程自己再熟悉不過了,沒想到自己有朝一日還會受到如此的待遇。

……

“你叫文宇?”

因為此事人命關天,負責偵辦此案的是長湖區刑警大隊剛剛調來的一把手文良。

文宇笑了一聲,戴著手銬坐在對面,早在他進入刑警大隊的時候,就在刑警大隊的榮譽墻上看見了這名大隊長的大名,文良。

“怎麽?很巧吧?文隊長。”

文良皺著眉頭,他總覺得文宇這個名字十分耳熟,一時卻又想不起來。

“我給你提個醒,鄭彬你認識吧?”

“你是說中北的那個鄭彬?”文良略微驚了一下,但隨後又轉變了神色,道:“我想起你來了,你是鄭彬跟我說的那個來西北的朋友。不過我告訴你,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要你犯了法,就算認識誰也不好使,所以在這種問題上,你不要企圖我會……”

“我說文隊長,你有什麽證據說人是我殺的?就憑我出現在了案發現場,還是我手裏拿著殺人的兇器?我拿著兇器並不假,但這只能證明我接觸過兇器,並不能證明我用這把匕首殺了人。而且我在接觸兇器的時候,正處於昏迷狀態,所以這是有人故意栽贓嫁禍給我的。”

文宇攤了攤手,對他說道。

“我聽說你之前也是幹這一行的,現在還是老鄭那的刑偵顧問?”文良將話題一轉,道:“這麽說的話,你也算是我們體制內的人了,我們這辦案的流程你也很明白,我就不費事了。你放心,如果人不是你殺的,我絕對不會冤枉你;但如果人是你殺的,你也跑不了。當然了,你是老鄭的朋友,我也不希望這人是你殺的。有幾個問題你需要回答我一下。”

“你問吧。”

“第一,你和死者是什麽關系?”

“我不認識那個死者。”

“第二,人是不是你殺的。”

“當然不是。”

“第三,根據報案的裝修工描述,他們一大早開工的時候就看見你手持兇器趴在地上,而且兇器上有被害人的血跡,刀把上還有你的指紋,這你跟我解釋一下?”

文良掏出一支煙,放在嘴邊點燃,旁邊坐著的刑警全程都在用電腦記錄。

“這……”文宇有些尷尬了,道:“我要說我是被人打暈的……你會信嗎?我覺得,這應該是我被打暈之後有人故意栽贓。”

“打暈?”這時,負責記錄的那名刑警啼笑皆非道,“你當我們是三歲小孩啊?”

雖然文宇的證詞並不是很令人信服,但他所交代的東西都屬於重要的口供,文良接著問道:“你是在什麽地方被什麽人打暈的?”

“在酒店大堂,被……被什麽人打暈的,我不記得了。”

文宇撒了個謊,他本可以直接將仇陽打暈他的事情供述出來,但他轉念一想,又不想將仇陽牽扯到案子裏來,因為他覺得,這個人應該不是仇陽殺的。仇陽在打暈自己之後就帶著錄像離開了酒店,在仇陽走了之後,一定還有其他人進來過酒店,而那時候進來的人,肯定是本案的真兇。

“你的意思是說,在酒店關門之後,你又進入了酒店大堂?”

“是的。”

“那你給我解釋解釋,這家酒店已經暫停營業處於裝修狀態,你為什麽晚上偷偷進入酒店呢?”

“因為……”文宇又遲疑了一下,他總不能說自己是去偷看監控錄像的吧?但轉念一想,相比於偷看一個監控錄像來說,殺人的嫌疑帶來的問題會更嚴重,於是便如實交代了自己進入酒店大堂的真實目的,以及監控被盜的過程。只不過關於仇陽的部分,他並沒有說,只是說有個人後來進入了監控室,將他打暈之後就走了。

在記錄完口供以後,文宇問自己什麽時候可以走。

文良卻說,“你現在的嫌疑還沒有洗清,在調查出結果之前就在這呆著吧。”

“你等一下,如果我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你說說,你想怎麽證明?”

“我看過死者身上的傷口,他的致命傷在心臟部位,被尖銳的兇器一刀斃命。而案發現場,我手上的匕首只是一把水果刀,血只染紅了刀尖3公分左右,也就是說,出現在我手上的這把匕首不具備兇器的特征,這把水果刀太軟了,根本插不進心臟。”

“但是這也並不能消除你的作案嫌疑。”文良雖然讚同他的說法,可這並不能證明他與本案無關,誰也不能排除兇手殺人使用了兩種不同兇器的可能性。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根據死者的瞳孔散瞳程度和屍體僵硬程度,他的死亡時間最少也有24小時以上了,24個小時之前,也就是昨天的上午,我還在中北市。我乘坐的航班是西方航空1566號,中北國際機場飛西北的那次航班。航空公司有我乘坐的航班記錄,我是中午才到的西北機場。下飛機之後我去附近的中行ATM機取了錢,無人取款機的攝像頭可以證明。取完錢以後我打車來的長湖,路程一個多小時,出租車司機也可以給我作證,車牌號是西A36Q83。也就是說,我到長湖區的時間是在下午2點鐘左右,就算我到了地方之後就第一時間殺了死者,那也不過短短的16個小時而已。所以,我並不具備作案時間。”

法醫的鑒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文宇就已經斷言了屍體的死亡時間,這一點讓文良略有感嘆,他吩咐記錄員把他的話全都記錄了下來,並第一時間安排人去調查航班信息和ATM取款記錄,以及文宇所說的那個車牌號的出租車司機了,臨走前還對文宇說道:“你說的這些事情,我們會調查的,但調查出結果之前,你還是得呆在這。”

“你們最好速度快點,我還有自己的事情做。對了,給我根煙。”

文良在原地用一種奇怪的目光打量著他。

“怎麽?就算我真的是殺人犯,給根煙都不行嗎?”

“當然可以。”

文良將煙和打火機給了他,只見文宇將香煙放在手上,用打火機均勻的熏烤著煙管,直到煙管略略發黑才將煙點燃,而後將打火機還給了他。

……

自從觀察了屍體的狀況之後,文宇已經胸有成竹,對於自己的作案嫌疑,他並不擔心。因為死者的死亡時間在24小時以上,自己24小時之前在千裏之外的中北市,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這就會導致自己的殺人行為不成立,刑警並不能把自己怎麽樣,果不其然,在等待了漫長的幾個小時之後,文良打開了看守室的大門。

文宇笑著晃了晃自己手中的手銬,道;“怎麽樣,人不是我殺的吧?”

“你說的事情我們已經調查了,法醫那邊的鑒定結果已經出來,死者死亡的時間在30個小時左右,你確實沒有作案時間。”文良一面念叨著,一面將他的手銬打開,“但,並不是因為這件事才放你出去的,你先在這保釋書上簽個字吧。”

“保釋書?”

文宇疑惑的看著這份保釋書,直到他在上頭看見了中北警方的落款才明白過來,“是鄭彬那小子保釋的啊?”

“你是中北刑警大隊的刑偵顧問,我們當然會第一時間聯系你的所在單位,雖然說你並沒有作案時間,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跟這案子撇清關系,如果沒有他們保釋的話,你還得在這裏呆一段時間。”

“謝了。”文宇筆走龍蛇的在右下角簽了自己的名字,並按下手印,他深深的明白,在這個事情上,文良已經給了他最大的關照,按照正常的流程,在結案之前,案件的信息都是不能對外公開的,而文良借著這個名義聯系鄭彬,無外乎是讓鄭彬自己想辦法來撈自己出去。不過這件事情,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這是聰明人之間的默契。

“謝什麽,如果你真殺了人,誰也保不了你。”

他點頭。

“我還有個事問你。”文良將手銬收起來後,坐在椅子上問道,“你確定你是被人打暈的嗎?”

“確定。”

文良若有所思的皺了皺眉頭,道:“那你小子可還真是命大。”

“此話怎講?”

“你再看看這個吧。”

他遞給文宇一份檢查報告,“在你的血液裏,檢測出了微量的乙醚成分,而且一氧化碳檢測為陽性。”

“什麽?”文宇瞪大眼睛看著這份血檢報告,“他媽的,這個孫子忒狠了吧?這是要把我一塊弄死的節奏啊?”

“是的,如果你確定你是被打暈的話,那麽基本上可以推斷出真兇是在你被打暈之後進入的酒店大堂,又用帶有高濃度乙醚的毛巾捂住你口鼻,迫使你被動吸入高濃度乙醚,進入深度昏迷狀態。這是為了防止你在被人發現之前提前蘇醒。至於一氧化碳的來源我們也已經查明了,是酒店一樓廚房的煤氣罐,真兇在讓你深度昏迷之後打開了廚房裏面的煤氣罐,可是好在這煤氣罐裏面僅存的煤氣不多,而且酒店大堂空曠,才沒有讓大堂內的一氧化碳濃度上升到致命的標準。你算是撿了一條命。”

聽文良陳述完,他的心裏一陣後怕!

這也解除了文宇心中的一種疑惑,那就是為什麽自己被仇陽打暈之後,自己竟然昏迷到了第二天早上,甚至如果身邊沒有聲音的話,自己還不會蘇醒。

原來是乙醚加輕微的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不易察覺,卻殺人於無形。人體的血液中有一種叫做血紅蛋白的東西,血紅蛋白與一氧化碳的結合能力要比氧的結合能力強200多倍,而且血紅蛋白與氧的分離速度卻很慢,所以人體一旦吸入了一氧化碳,氧氣便失去了與血紅蛋白結合的機會,使得細胞無法從血液中獲得氧氣,使人體缺氧並且呼吸困難。而如果人吸入一氧化碳過多,或者空氣中的一氧化碳達到一定的濃度的話,人就會窒息死亡。

他不敢想,如果不是酒店大堂面積夠大,亦或者不是他走了狗屎運,酒店廚房的煤氣罐煤氣殆盡的話,自己此時會不會就不會坐在長湖大隊的看守室,而是在長湖大隊的法醫解剖室亦或者是停屍房了?

而且,自己會不會再擔上一個殺人之後畏罪自殺的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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