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繩斷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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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逆案審查,自開始以來,便呈轟轟烈烈姿態,大量訟案近乎瘋狂的湧入州、郡、縣等各級官署中。在極短的時間內,揚州州府以下各級官署便累積了海量的案件。
“自望日及後,至今五日有餘,所積案卷凡三千六百餘起,所涉人等則廣及兩萬餘眾……”
州城刺史府內,別駕梅陶手捧籍冊卷宗匯報道,他一邊匯報著,一邊偷眼望向端坐在堂上的年輕人,心內不乏感慨。
“有勞梅公了。”
沈哲子一邊傾聽,一邊示意吏員給梅陶安排坐席。他如今雖然大權在執,但對梅陶這樣的老資歷也是不失禮待。
梅陶這個人如今已經年過六十,永嘉之前便已經入仕,跟沈哲子相比那是絕對的老資歷,就在沈哲子應辟入仕的時候,梅陶便已經擔任王導的長史。如果不是門第有差並個人作風的問題,憑其資歷足夠擔任臺輔。
沈哲子入主揚州本來就是從宜,因此針對州府原本的構架也沒有進行太大的調整,他與梅陶也算是老熟人了,對此公的能力還是不乏認可的。
梅陶將當下納訟的情況交代一番後,眼見沈哲子並沒有什麽特殊表示,欲言又止,終究還是忍不住提醒一聲道:“目下各郡縣訟案仍在激增,若依據此態,待到五月朔日納畢,所納案卷極有可能超過三萬起不止……積案如山,實在不是短期內能作盡斷啊。”
這話暗示意味已經極為明顯,就是在提醒沈哲子當下這種狀態是不正常的,很明顯背後是有人在作發力、推波助瀾,刻意誇大訴訟規模。
人力畢竟有窮,這麽多的案件憑著州郡幾級官署根本不能在短期內處理完畢,特別是按照此前的辦事效率,單單目下這些案件想要完全處理幹凈,都需要兩三年的時間。
梅陶也翻閱過一部分郡縣遞送到州府的卷宗,發現其中大量根本就是充數,重覆諸多,有的甚至根本就與逆案無關,譬如鄉間一頭牛走失,便有廣及十多戶人家訟告自己才是牛的主人。類似案件,數不勝數。
而且隨著大量時人入訟,郡縣各級吏員已經是嚴重匱乏,有很多縣署門外甚至已經被鄉眾包圍,俱都是排隊入訟者。
若再任由事態如此發展下去,那麽這一次所謂的肅清很有可能會變成虎頭蛇尾的糊塗收場,於世道而言,也是一個極大的創傷。
梅陶歷事經年,於人情人心方面了解可謂通達,即便不以立場而論,他也覺得當下這種狀態有著極大的隱患。
很明顯時流是打算以此逼迫梁公讓步,但卻忽略了這位少年權臣鐵血強勢的一面,雖然表面上也在宣揚什麽事斷於公的論調,可是一旦當遭遇的阻力太大,這條路已經明顯走不通之後,最大的可能自然是以暴力破局,再次弄武江東。
若是稍作惡意揣測,這一次所謂的納訟很有可能就是一種緩兵之計,是為了給江北軍隊爭取一個集結的時間,待到一切準備妥當之後,便來一次血腥清洗。
聽到梅陶這麽說,沈哲子大概也能猜到其人心思,於是便笑語道:“既然宣告內外士庶事唯斷於公,冤情入訟,豈能不應。不過倒也勿須過分勉強,人力達致即刻,此乃治國長略,絕非一時興趣。”
梅陶都能察覺到的隱情,沈哲子又怎麽會不清楚。唯法以論,在當下而言其實是一種很怪異的論調,很多人仍然只將之當作沈哲子的一種權變手段,其實是缺乏正確的認知。
這種應對從對方立場而言不可謂不正確,但從沈哲子的視角看來,這種推波助瀾也是一種可以為他所用的助力。
先將稍後那種沈重的訴訟成本和壓力拋開不談,眼下可見的好處便有幾個。
第一點是時人雖然不認可沈哲子的治國方針,但並不是通過武力來對抗,而是采用這種煽動的側面回擊。說明他們已經達成一種共識,那就是對沈哲子當下權勢的認可,使得他們不敢進行正面的對抗。
強大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個事實,當所有人都認可你的強大,你才是真的強大,這種心理上的壓迫有時候比真正的刀兵殺人還要有效。
軍隊的本質是向外征伐,以獲取更加豐富的資源,只有不斷的新資源湧入,才能抵消維持軍隊的龐大成本。
至於將軍隊用於鎮壓內亂,根本就是藥不對癥。內亂的本質是資源存量的分配方式崩潰了,即便是用軍隊平定了,從整個國家角度而言並不會帶來新的資源增量。鎮壓內亂最有效的方式還是以軍隊作為武力上的震懾,通過行政手段解決內部的實際問題。
眼下這種狀態,看似群情騷然,但正是沈哲子希望促成的一種狀態,他手中王師對內以震懾,對外以征討,所以在他看來仍是一種良態。
以武幹政,看似幹脆,但江北軍隊調集南來,真正收效如何暫且不論,單單錢糧的耗費已經足夠他再組織一次向河北的征討。在治國層面而言,武力是邏輯推演的最終手段,而非首要選擇。
至於第二點,眼下這種事態洶湧的入訟,本身就是一種下及郊野的普法。以往很難發生這種大規模的訴訟,因為在鄉願層次便已經被阻攔,民間縱有什麽冤屈也很難達於上聽。鄉野民間仲裁,本身就是那些鄉宗土豪所擁有的特權之一。
如果這種法制思路的普及由沈哲子這樣一個當權者主持推廣,其實是很難收到成效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民智和積俗,另一方面自然來自那些享有特權的鄉宗們。
所謂皇權不下鄉,皇權在鄉野的一大體現就是仲裁權,而這一權利是長期被地方上的鄉望首領所把持的。
沈哲子眼下還僅僅只是擺出了一種姿態,並沒有真正下手,那些時流鄉宗們便通過這種自殘的方式做出自以為很聰明的抵制,鼓動鄉民入訟,其實是主動把他們所把持的仲裁權上交。
這些人的行為邏輯是建立在沈哲子應對無能的基礎上,但這本身就是沈哲子的目標之一。如果他連當下這種局面都應付不了,所謂上下貫徹的改革也根本就無需再提。
當然想要憑著這種興起於一時的法制建設,其實也很難徹底瓦解鄉望鄉願對民聲的把持,但卻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這一次的逆案審斷,流程是四月望日直到五月朔日,這半個月的時間收集訴訟案卷。而整個五月的上半月就是將案卷歸檔整理,自五月下半月開始正式審理逆案並其衍生訟案。
幹掉諸葛恢並其身邊的青徐僑門殘餘,從來都不是沈哲子的主要目標。從他南來歸都,諸葛恢並其黨羽結局如何便已經註定。
沈哲子的真正意圖,是要借由這一次的事件,對江東朝廷整個司法體系進行一個徹底的梳理和創建。在這一目標前提下,所謂的逆案涉案人等,僅僅只是摟草打兔子、捎帶手的附加收獲。
適用於時代的制度,能夠憑空創造起來的其實乏乏,其中更多都是催生出來的。
比如沈哲子眼下關註的重點,並不是梅陶所憂慮的訟案太多,無力處理。他更關註的是地方上辦事吏員嚴重不足,所謂的縣署被鄉民包圍排隊入訟,入訟渠道太狹窄,不暢通。
如果梅陶知道沈哲子當下所考慮的問題,肯定要以為他是大權驟攬已經興奮到近乎癲狂。因為單就當下的納訟規模,在梅陶看來已經是一個重乎泰山的難題。
在了解過當下納訟情況後,沈哲子便又招來了丹陽尹李充並建康令、秣陵令等周邊郡縣長官,聽取這些行政第一線官員的匯報。
這些人在抵達州城後,其中多數首先便是訴苦,也如梅陶一樣的憂慮,認為如此大規模的收納案件,根本就處理不了。如此積勢不消,很有可能會引發新一輪的民變。
“尚未立於事,便先憂其艱,諸君各在其職,難道就是如此態度以應王命?”
面對這些一味訴苦抱怨的官長,沈哲子自無對梅陶的那種客氣,稍作傾聽後臉色便沈了下來,指節敲打著書案:“眼下程序所行,仍在納訟,我今日傳喚諸君,是要聽你們講述此中可有困難,至於來日斷訟,不在當下之議。”
眾人聽到這話,一時間也有傻眼,聽這言中意思,似乎對於當下這種納訟的進度仍然有些不滿意,換言之這位梁公是已經瘋的不輕了。
這些近畿的官員們,終究還是不習慣淮南那種提出問題、拿出方案,簡潔明了的辦事風格。於是稍有冷場後,李充便首先發言。當下面對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可用的吏員嚴重不足,以及質量參差不齊,有許多甚至連字都不識,這大大拖慢了收納案件的效率。
其他幾人眼見李充如此匯報,便也都有樣學樣,畢竟這也是他們當下面對的主要困境。
“此事誠是一慮,王命恩用不可辜負,但也不能罔顧事實,將官吏強作牛馬驅使。請諸君各自具表陳情,稍後我歸臺請作增派。”
敲定此事後,沈哲子又讓人端來一摞剪裁整齊的紙張分發給在場眾人:“律法真髓,在乎繩斷分明,井然有序。此前各署呈送卷宗我也多有細覽,只言計述章法便不能繩一。如此記事混亂,豈可入作司法方略。此後再納訟案,便全依此格式。”
眾人各自接過紙張,發現上面並非空白,而是縱橫交錯的線格,線格中各自列明訟主名稱、籍貫以及訟案類型,還有應訟者各種資料包括訴訟內容等等,俱都印刷在列,留白填寫。
這表格清晰明了,用意明確,哪怕梁公不作解釋,眾人也都很快便明白該要怎麽使用。又有人下意識稍作恭維,言是若能早用這一類的表格整理訟案,效率必然更高。
沈哲子聞言後只是微微一笑,這表格最大意義還不在於對案件梳理記載清晰,主要還是籍貫一項。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將鄉民入籍,表面上是司法卷宗,實際上是對民籍另一種形式的梳理。
之所以此前不拿出來,是因為那些入訟者最開始主要是那些時流鄉宗們各自蔭戶,如果需要填寫籍貫,他們會下意識的退縮,不利於氛圍的炒熱。現在氛圍是已經營造出來了,漫及郊野,很難輕易再冷卻下來,沈哲子才將意圖完全顯露出來。
換言之,此前揚州屬官們所憂愁很難處理的三千多案卷,沈哲子壓根就沒想過要處理。不用想也知道,其中必然大量攙雜著故意混淆是非、純是搗亂的案件。而從這一刻開始所受理的案件,才是真正能夠進入後續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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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刺史府內,別駕梅陶手捧籍冊卷宗匯報道,他一邊匯報著,一邊偷眼望向端坐在堂上的年輕人,心內不乏感慨。
“有勞梅公了。”
沈哲子一邊傾聽,一邊示意吏員給梅陶安排坐席。他如今雖然大權在執,但對梅陶這樣的老資歷也是不失禮待。
梅陶這個人如今已經年過六十,永嘉之前便已經入仕,跟沈哲子相比那是絕對的老資歷,就在沈哲子應辟入仕的時候,梅陶便已經擔任王導的長史。如果不是門第有差並個人作風的問題,憑其資歷足夠擔任臺輔。
沈哲子入主揚州本來就是從宜,因此針對州府原本的構架也沒有進行太大的調整,他與梅陶也算是老熟人了,對此公的能力還是不乏認可的。
梅陶將當下納訟的情況交代一番後,眼見沈哲子並沒有什麽特殊表示,欲言又止,終究還是忍不住提醒一聲道:“目下各郡縣訟案仍在激增,若依據此態,待到五月朔日納畢,所納案卷極有可能超過三萬起不止……積案如山,實在不是短期內能作盡斷啊。”
這話暗示意味已經極為明顯,就是在提醒沈哲子當下這種狀態是不正常的,很明顯背後是有人在作發力、推波助瀾,刻意誇大訴訟規模。
人力畢竟有窮,這麽多的案件憑著州郡幾級官署根本不能在短期內處理完畢,特別是按照此前的辦事效率,單單目下這些案件想要完全處理幹凈,都需要兩三年的時間。
梅陶也翻閱過一部分郡縣遞送到州府的卷宗,發現其中大量根本就是充數,重覆諸多,有的甚至根本就與逆案無關,譬如鄉間一頭牛走失,便有廣及十多戶人家訟告自己才是牛的主人。類似案件,數不勝數。
而且隨著大量時人入訟,郡縣各級吏員已經是嚴重匱乏,有很多縣署門外甚至已經被鄉眾包圍,俱都是排隊入訟者。
若再任由事態如此發展下去,那麽這一次所謂的肅清很有可能會變成虎頭蛇尾的糊塗收場,於世道而言,也是一個極大的創傷。
梅陶歷事經年,於人情人心方面了解可謂通達,即便不以立場而論,他也覺得當下這種狀態有著極大的隱患。
很明顯時流是打算以此逼迫梁公讓步,但卻忽略了這位少年權臣鐵血強勢的一面,雖然表面上也在宣揚什麽事斷於公的論調,可是一旦當遭遇的阻力太大,這條路已經明顯走不通之後,最大的可能自然是以暴力破局,再次弄武江東。
若是稍作惡意揣測,這一次所謂的納訟很有可能就是一種緩兵之計,是為了給江北軍隊爭取一個集結的時間,待到一切準備妥當之後,便來一次血腥清洗。
聽到梅陶這麽說,沈哲子大概也能猜到其人心思,於是便笑語道:“既然宣告內外士庶事唯斷於公,冤情入訟,豈能不應。不過倒也勿須過分勉強,人力達致即刻,此乃治國長略,絕非一時興趣。”
梅陶都能察覺到的隱情,沈哲子又怎麽會不清楚。唯法以論,在當下而言其實是一種很怪異的論調,很多人仍然只將之當作沈哲子的一種權變手段,其實是缺乏正確的認知。
這種應對從對方立場而言不可謂不正確,但從沈哲子的視角看來,這種推波助瀾也是一種可以為他所用的助力。
先將稍後那種沈重的訴訟成本和壓力拋開不談,眼下可見的好處便有幾個。
第一點是時人雖然不認可沈哲子的治國方針,但並不是通過武力來對抗,而是采用這種煽動的側面回擊。說明他們已經達成一種共識,那就是對沈哲子當下權勢的認可,使得他們不敢進行正面的對抗。
強大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個事實,當所有人都認可你的強大,你才是真的強大,這種心理上的壓迫有時候比真正的刀兵殺人還要有效。
軍隊的本質是向外征伐,以獲取更加豐富的資源,只有不斷的新資源湧入,才能抵消維持軍隊的龐大成本。
至於將軍隊用於鎮壓內亂,根本就是藥不對癥。內亂的本質是資源存量的分配方式崩潰了,即便是用軍隊平定了,從整個國家角度而言並不會帶來新的資源增量。鎮壓內亂最有效的方式還是以軍隊作為武力上的震懾,通過行政手段解決內部的實際問題。
眼下這種狀態,看似群情騷然,但正是沈哲子希望促成的一種狀態,他手中王師對內以震懾,對外以征討,所以在他看來仍是一種良態。
以武幹政,看似幹脆,但江北軍隊調集南來,真正收效如何暫且不論,單單錢糧的耗費已經足夠他再組織一次向河北的征討。在治國層面而言,武力是邏輯推演的最終手段,而非首要選擇。
至於第二點,眼下這種事態洶湧的入訟,本身就是一種下及郊野的普法。以往很難發生這種大規模的訴訟,因為在鄉願層次便已經被阻攔,民間縱有什麽冤屈也很難達於上聽。鄉野民間仲裁,本身就是那些鄉宗土豪所擁有的特權之一。
如果這種法制思路的普及由沈哲子這樣一個當權者主持推廣,其實是很難收到成效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民智和積俗,另一方面自然來自那些享有特權的鄉宗們。
所謂皇權不下鄉,皇權在鄉野的一大體現就是仲裁權,而這一權利是長期被地方上的鄉望首領所把持的。
沈哲子眼下還僅僅只是擺出了一種姿態,並沒有真正下手,那些時流鄉宗們便通過這種自殘的方式做出自以為很聰明的抵制,鼓動鄉民入訟,其實是主動把他們所把持的仲裁權上交。
這些人的行為邏輯是建立在沈哲子應對無能的基礎上,但這本身就是沈哲子的目標之一。如果他連當下這種局面都應付不了,所謂上下貫徹的改革也根本就無需再提。
當然想要憑著這種興起於一時的法制建設,其實也很難徹底瓦解鄉望鄉願對民聲的把持,但卻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
這一次的逆案審斷,流程是四月望日直到五月朔日,這半個月的時間收集訴訟案卷。而整個五月的上半月就是將案卷歸檔整理,自五月下半月開始正式審理逆案並其衍生訟案。
幹掉諸葛恢並其身邊的青徐僑門殘餘,從來都不是沈哲子的主要目標。從他南來歸都,諸葛恢並其黨羽結局如何便已經註定。
沈哲子的真正意圖,是要借由這一次的事件,對江東朝廷整個司法體系進行一個徹底的梳理和創建。在這一目標前提下,所謂的逆案涉案人等,僅僅只是摟草打兔子、捎帶手的附加收獲。
適用於時代的制度,能夠憑空創造起來的其實乏乏,其中更多都是催生出來的。
比如沈哲子眼下關註的重點,並不是梅陶所憂慮的訟案太多,無力處理。他更關註的是地方上辦事吏員嚴重不足,所謂的縣署被鄉民包圍排隊入訟,入訟渠道太狹窄,不暢通。
如果梅陶知道沈哲子當下所考慮的問題,肯定要以為他是大權驟攬已經興奮到近乎癲狂。因為單就當下的納訟規模,在梅陶看來已經是一個重乎泰山的難題。
在了解過當下納訟情況後,沈哲子便又招來了丹陽尹李充並建康令、秣陵令等周邊郡縣長官,聽取這些行政第一線官員的匯報。
這些人在抵達州城後,其中多數首先便是訴苦,也如梅陶一樣的憂慮,認為如此大規模的收納案件,根本就處理不了。如此積勢不消,很有可能會引發新一輪的民變。
“尚未立於事,便先憂其艱,諸君各在其職,難道就是如此態度以應王命?”
面對這些一味訴苦抱怨的官長,沈哲子自無對梅陶的那種客氣,稍作傾聽後臉色便沈了下來,指節敲打著書案:“眼下程序所行,仍在納訟,我今日傳喚諸君,是要聽你們講述此中可有困難,至於來日斷訟,不在當下之議。”
眾人聽到這話,一時間也有傻眼,聽這言中意思,似乎對於當下這種納訟的進度仍然有些不滿意,換言之這位梁公是已經瘋的不輕了。
這些近畿的官員們,終究還是不習慣淮南那種提出問題、拿出方案,簡潔明了的辦事風格。於是稍有冷場後,李充便首先發言。當下面對的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可用的吏員嚴重不足,以及質量參差不齊,有許多甚至連字都不識,這大大拖慢了收納案件的效率。
其他幾人眼見李充如此匯報,便也都有樣學樣,畢竟這也是他們當下面對的主要困境。
“此事誠是一慮,王命恩用不可辜負,但也不能罔顧事實,將官吏強作牛馬驅使。請諸君各自具表陳情,稍後我歸臺請作增派。”
敲定此事後,沈哲子又讓人端來一摞剪裁整齊的紙張分發給在場眾人:“律法真髓,在乎繩斷分明,井然有序。此前各署呈送卷宗我也多有細覽,只言計述章法便不能繩一。如此記事混亂,豈可入作司法方略。此後再納訟案,便全依此格式。”
眾人各自接過紙張,發現上面並非空白,而是縱橫交錯的線格,線格中各自列明訟主名稱、籍貫以及訟案類型,還有應訟者各種資料包括訴訟內容等等,俱都印刷在列,留白填寫。
這表格清晰明了,用意明確,哪怕梁公不作解釋,眾人也都很快便明白該要怎麽使用。又有人下意識稍作恭維,言是若能早用這一類的表格整理訟案,效率必然更高。
沈哲子聞言後只是微微一笑,這表格最大意義還不在於對案件梳理記載清晰,主要還是籍貫一項。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將鄉民入籍,表面上是司法卷宗,實際上是對民籍另一種形式的梳理。
之所以此前不拿出來,是因為那些入訟者最開始主要是那些時流鄉宗們各自蔭戶,如果需要填寫籍貫,他們會下意識的退縮,不利於氛圍的炒熱。現在氛圍是已經營造出來了,漫及郊野,很難輕易再冷卻下來,沈哲子才將意圖完全顯露出來。
換言之,此前揚州屬官們所憂愁很難處理的三千多案卷,沈哲子壓根就沒想過要處理。不用想也知道,其中必然大量攙雜著故意混淆是非、純是搗亂的案件。而從這一刻開始所受理的案件,才是真正能夠進入後續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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