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一個人
關燈
小
中
大
逡巡著,像一只亟待覓食的禿鷲。
程諾徘徊在那座孤兒院外面,兩只黑色的眼睛看著裏面的一群孩子,那群孩子時不時發出哄笑聲,格外興奮,像是在玩什麽游戲。
或許是好奇心使然,程諾走近孤兒院的鐵柵門,雙手抓住兩根鐵棍,把腦袋貼在鐵柵門的空隙,因為空間太小,他沒法把頭伸進去,只能這麽遠遠地看著那些孩子,還有與他正對著的孤兒院教室裏門口站著的一個老人。
老人穿著一條藍色牛仔褲,相貌十分和善,是這幸福村的慈善家,從很年輕的時候,他就離了婚,也沒有孩子,於是就偷偷擔負起照顧村裏留守兒童的責任,沒想到村子裏年輕人出去的越來越多,只剩下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
這時,一個小男孩進入他的視線,他脫離了那群玩耍的隊伍,遠遠地看著他們就像看著一群傻瓜,躲了起來,嘴角還掛著一絲笑。
程諾朝他揮了揮手,那孩子看見就低下了頭,似乎在害怕什麽。
春日晝夜溫差大,程諾站在夜幕下的孤兒院外面,依然沒有離開,因為內心裏一股邪惡的想法在叫囂著。
辦法都是想出來的,程諾一直這麽認為,所以很快就找到了打開孤兒院鐵柵門的方法,趁夜偷偷潛入。
他聽到孩子們呼吸的聲音,像是睡著了,他趴在孩子睡覺的那件房子窗外看了一眼,黑色瞳孔映照著清冷月光,越發顯得晶亮。
這時一聲低低的哭聲傳了來,他快步朝哭聲的方向走去,終於在一間黑燈瞎火的小屋子前停下來,那聲音就是從那小屋裏傳來的。
還在繼續,只是哭聲,還有一種血腥味,叫他有點興奮,他從背後拿起一把刀,輕輕撥開了那屋子的門,赫然聽見那哭聲變得無比響亮,驚得他差點把手裏的刀給扔了,幸好,他沒扔,而是直接朝哭聲來源走去。
“再哭,我就把你扔出去!”是老頭子的聲音。
程諾頓住腳,還沒看裏面的人,只覺得血腥味越來越濃,哭聲越來越壓抑。
“我疼,爺爺。”
“乖,寶貝,一會兒就不疼了,來我親一下。”
程諾氣血上湧,又探過去。
終於,透著月光,他看到了簾子後面的人,竟然是那個穿牛仔褲的老人,和一個漂亮的男孩,那男孩臉上掛著淚珠,抽抽噎噎,不敢大聲哭,臀部被那老人狠狠撞擊著,一片殷紅。
他們也看到了程諾,最震驚的當然是那個老頭子,他還在做某種羞恥運動,就被人忽然抓個現行,又羞又惱,突然抽出來,那個軟趴趴的家夥上全是血,小男孩驚叫了一聲,倒在地上,昏了過去。
程諾二話不說,上去直接給那老頭子一刀,正中心臟,鮮血迸流,濺射得到處都是,程諾呸了一聲,給那老頭子一巴掌,“果然是個偽善家。”
老頭子驚呆地看著他,完全來不及反應,當程諾手裏的刀進入他心臟的那一刻,他還沒從淫欲中完全抽離出來,這下可慘了。
“你——”他只發出這一個字,程諾突然拔刀,鮮血濺他一臉。
程諾擦幹凈手中的刀,把地上昏迷的孩子抱起來放在床上,拍拍他的小臉,看來沒死,只是昏過去了,可是他不能把他吵醒,不然豈不是會暴露?不過,他也不怕這個,大不了抵命,而且他殺的這個人完全是個強奸犯,說不定他還能被稱為英雄。
他從懷裏掏出一張青色紙張,用那老頭的血,寫下四個大字:殺人救贖。其實他不打算這麽做的,可是既然已經開始幹了,何不留下點什麽呢?就算以後被貓給抓住,也能留下一些傳奇。
他喜歡用貓來形容警察,不是為了隨大流,而是他真是覺得警察太蠢,和貓一樣蠢,相比,他倒是覺得老鼠是種聰明動物,機警又靈敏。
事情被發現的時候,他早就回到了自己屋裏,悠閑地吃了一頓飯,打開電視就看到了血淋淋的畫面,果然是幸福村裏那起殺人案,畫面上出現了一張漂亮的面孔,是個男人,具體來說應該是只貓,還是一只聰明漂亮的警貓。
程諾一點也沒有後悔,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過是殺個罪人,而且那個罪人做的事完全不能寬恕。
那個漂亮的警察找上門來的時候,是第二天,程諾正在睡懶覺,瞇著眼去開門,看到那貓的時候,驚了一跳,不過他一點都不慌,只是有點小興奮。
“你是程諾?”那警察出示自己的證件,證件照照得不錯,名字起得也不錯——陽光,還真是正義的象征,他在心裏嗤笑一聲,連忙點頭。
“陽警官來這裏有什麽事?”程諾不慌不忙地請他進來。
陽光絲毫不客氣就進來了,還有身後的幾只貓,也跟了進來,警貓們四處查看。
“陽哥,他不像個殺人犯。”
陽光冷了臉,“哪個殺人犯看起來像殺人犯?”
那貓噤了聲,跟著陽光。
“餵,陽警官,您這是幹什麽?”程諾不喜歡別人在自己家裏到處看,尤其是陌生人。
“不好意思,我們在辦案,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陽光看著程諾的眼睛說。
兩個人身高基本一樣,一眼看上去,誰也不比誰高,但實際上程諾比陽光要高上那麽一點點,可是因為警察本來站姿就挺拔,和有點慵懶松散的程諾比起來,一點不輸。
“什麽案子?”程諾故意驚訝地看著他。
“就在這附近的一個村子,出了人命,難道你沒聽到什麽傳聞?”陽光貓一樣的眼睛逼視著他。
程諾驚訝,“真的假的?”他抱抱自己的雙臂。
“我們走吧。”陽光回頭對另外幾只貓說,又看了程諾一眼,“你留意一下,我們懷疑是連環殺人案,如果不出意外,最近那個兇殺應該還會繼續殺人。”
程諾身子一頓,嚇了一跳,“陽警官,你不是嚇我吧?”
“晚上鎖好門窗。”
程諾看著他們離開的背影,勾了勾唇,他不會這麽傻就立刻去做第二起,十個人,還剩下九個,他可以慢慢來,不急,畢竟要救贖的人是他自己,他得慢慢挑。
晚上,程諾睡得很安穩,只是快天亮的時候做個噩夢,夢到自己拿著刀刺中了那個叫陽光的警察,可那警察也用槍擊中了自己,於是他就死了。
醒來時,滿頭大汗,掀開被子,去浴室沖個澡,打開電視,新聞上就出現了新情況。
幸福村孤兒院的傳聞。
那個叫許有民的院長,是個雞奸犯,據傳在三十年前,他第一次強奸了一個男童,還是自己的兒子。說是他兒子,更確切的說是他的繼子。
許有民的老婆是二婚,嫁給他的時候帶著一個剛滿三歲的男童,長得很漂亮。在男童五歲生日的時候,許有民帶著孩子出門,在村頭上雞奸了他,結果被妻子發現,要告他,可許有民跪著求她才讓她作罷,可是他們的婚姻卻走到了終點。離婚後,前妻帶著孩子遠走,他則扮演起了慈善家的角色,開始創辦孤兒院。
孤兒院原本就是收留村子裏的留守兒童,可是許有民卻只收長得好看的孩子,對那些稍微有點毛病的小孩子,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辭搪塞。
就在孤兒院創立的第三個月,許有民猥褻了一個四歲男童,如今距離那一年已經有近三十年,那個曾經被猥褻的男童也已經三十多歲,最近卻出來勇敢說出了當年的事實。
近三十年來,許有民犯下的猥褻罪,早已不計其數,受害者也早已遠離,只是那最小的孩子卻還深陷恐懼之中。
看了新聞的網友開始一邊倒,為殺人犯求情。
“真的是大俠!”
“古代就有這種懲奸除惡的人!”
“求法官情判!”
“期待警察不要抓住他!”
“嗯,求情!”
“我來簽字先!”
“頂起來!”
一時之間,無名大俠的身份掩蓋了殺人犯的事實。
程諾勾勾唇,關了電視。
體內又有什麽在叫囂了,他起身走到客廳,從冰箱裏拿起一罐啤酒,打開喝了兩口,胸中煩悶,他的手有點抖。
腦海反覆回響著一個聲音:“殺人!殺人!”
他終於走到外面,身上穿著一件黑色風衣,裏面是一身西服,頭上戴著一頂英倫帽,帶著一雙膠皮手套,懷裏揣著一把刀。
他喜歡刀這種工具,和槍不同,刀可以帶來藝術性,可以創造藝術。刀可以給他帶來殺人的靈感,比如怎麽殺,是割喉,還是刺心臟,又或者捅肚子,總之怎麽高興怎麽來,如果喜歡,來個千刀萬剮最好,畢竟這種手法不僅具有疼痛性,還帶有美感,有種片魚的感覺,一刀。
一刀,刀刀錐心。
程諾把手裏的刀放下,看著地上躺著的女人一點一點流幹身上的血,他忽然有點興奮,或許這就是殺人帶來的快感,比任何事都來得快樂。
這一次,他不像上次那般倉皇,倒是有點興致欣賞人瀕死前的臉,驚訝,疼痛,惱怒,掙紮,哀求,驚駭——他沒有真的像淩遲那般給最後一刀——割喉,因為他喜歡這種慢慢折磨的感覺,看著這個人一點一點地死掉,那種身在雲端的感覺一下子就竄了上來。
真是的,他的衣服上竟然沾了點血。本來他做好了萬全的準備,想著這次絕不要像上次那樣,把身上弄臟,可是他還不算是個熟練的殺手,需要練習,這是第二個,所以,或許到第三個的時候,他能熟練得像殺一只雞一樣。
看著地上的女人閉上眼,他終於心滿意足地轉身走了。風把他身上的血腥氣沖刷得無影無蹤,還把空氣裏的花香帶了過來。
程諾最喜歡的就是春天,因為他喜歡的桃花會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
程諾徘徊在那座孤兒院外面,兩只黑色的眼睛看著裏面的一群孩子,那群孩子時不時發出哄笑聲,格外興奮,像是在玩什麽游戲。
或許是好奇心使然,程諾走近孤兒院的鐵柵門,雙手抓住兩根鐵棍,把腦袋貼在鐵柵門的空隙,因為空間太小,他沒法把頭伸進去,只能這麽遠遠地看著那些孩子,還有與他正對著的孤兒院教室裏門口站著的一個老人。
老人穿著一條藍色牛仔褲,相貌十分和善,是這幸福村的慈善家,從很年輕的時候,他就離了婚,也沒有孩子,於是就偷偷擔負起照顧村裏留守兒童的責任,沒想到村子裏年輕人出去的越來越多,只剩下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
這時,一個小男孩進入他的視線,他脫離了那群玩耍的隊伍,遠遠地看著他們就像看著一群傻瓜,躲了起來,嘴角還掛著一絲笑。
程諾朝他揮了揮手,那孩子看見就低下了頭,似乎在害怕什麽。
春日晝夜溫差大,程諾站在夜幕下的孤兒院外面,依然沒有離開,因為內心裏一股邪惡的想法在叫囂著。
辦法都是想出來的,程諾一直這麽認為,所以很快就找到了打開孤兒院鐵柵門的方法,趁夜偷偷潛入。
他聽到孩子們呼吸的聲音,像是睡著了,他趴在孩子睡覺的那件房子窗外看了一眼,黑色瞳孔映照著清冷月光,越發顯得晶亮。
這時一聲低低的哭聲傳了來,他快步朝哭聲的方向走去,終於在一間黑燈瞎火的小屋子前停下來,那聲音就是從那小屋裏傳來的。
還在繼續,只是哭聲,還有一種血腥味,叫他有點興奮,他從背後拿起一把刀,輕輕撥開了那屋子的門,赫然聽見那哭聲變得無比響亮,驚得他差點把手裏的刀給扔了,幸好,他沒扔,而是直接朝哭聲來源走去。
“再哭,我就把你扔出去!”是老頭子的聲音。
程諾頓住腳,還沒看裏面的人,只覺得血腥味越來越濃,哭聲越來越壓抑。
“我疼,爺爺。”
“乖,寶貝,一會兒就不疼了,來我親一下。”
程諾氣血上湧,又探過去。
終於,透著月光,他看到了簾子後面的人,竟然是那個穿牛仔褲的老人,和一個漂亮的男孩,那男孩臉上掛著淚珠,抽抽噎噎,不敢大聲哭,臀部被那老人狠狠撞擊著,一片殷紅。
他們也看到了程諾,最震驚的當然是那個老頭子,他還在做某種羞恥運動,就被人忽然抓個現行,又羞又惱,突然抽出來,那個軟趴趴的家夥上全是血,小男孩驚叫了一聲,倒在地上,昏了過去。
程諾二話不說,上去直接給那老頭子一刀,正中心臟,鮮血迸流,濺射得到處都是,程諾呸了一聲,給那老頭子一巴掌,“果然是個偽善家。”
老頭子驚呆地看著他,完全來不及反應,當程諾手裏的刀進入他心臟的那一刻,他還沒從淫欲中完全抽離出來,這下可慘了。
“你——”他只發出這一個字,程諾突然拔刀,鮮血濺他一臉。
程諾擦幹凈手中的刀,把地上昏迷的孩子抱起來放在床上,拍拍他的小臉,看來沒死,只是昏過去了,可是他不能把他吵醒,不然豈不是會暴露?不過,他也不怕這個,大不了抵命,而且他殺的這個人完全是個強奸犯,說不定他還能被稱為英雄。
他從懷裏掏出一張青色紙張,用那老頭的血,寫下四個大字:殺人救贖。其實他不打算這麽做的,可是既然已經開始幹了,何不留下點什麽呢?就算以後被貓給抓住,也能留下一些傳奇。
他喜歡用貓來形容警察,不是為了隨大流,而是他真是覺得警察太蠢,和貓一樣蠢,相比,他倒是覺得老鼠是種聰明動物,機警又靈敏。
事情被發現的時候,他早就回到了自己屋裏,悠閑地吃了一頓飯,打開電視就看到了血淋淋的畫面,果然是幸福村裏那起殺人案,畫面上出現了一張漂亮的面孔,是個男人,具體來說應該是只貓,還是一只聰明漂亮的警貓。
程諾一點也沒有後悔,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過是殺個罪人,而且那個罪人做的事完全不能寬恕。
那個漂亮的警察找上門來的時候,是第二天,程諾正在睡懶覺,瞇著眼去開門,看到那貓的時候,驚了一跳,不過他一點都不慌,只是有點小興奮。
“你是程諾?”那警察出示自己的證件,證件照照得不錯,名字起得也不錯——陽光,還真是正義的象征,他在心裏嗤笑一聲,連忙點頭。
“陽警官來這裏有什麽事?”程諾不慌不忙地請他進來。
陽光絲毫不客氣就進來了,還有身後的幾只貓,也跟了進來,警貓們四處查看。
“陽哥,他不像個殺人犯。”
陽光冷了臉,“哪個殺人犯看起來像殺人犯?”
那貓噤了聲,跟著陽光。
“餵,陽警官,您這是幹什麽?”程諾不喜歡別人在自己家裏到處看,尤其是陌生人。
“不好意思,我們在辦案,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陽光看著程諾的眼睛說。
兩個人身高基本一樣,一眼看上去,誰也不比誰高,但實際上程諾比陽光要高上那麽一點點,可是因為警察本來站姿就挺拔,和有點慵懶松散的程諾比起來,一點不輸。
“什麽案子?”程諾故意驚訝地看著他。
“就在這附近的一個村子,出了人命,難道你沒聽到什麽傳聞?”陽光貓一樣的眼睛逼視著他。
程諾驚訝,“真的假的?”他抱抱自己的雙臂。
“我們走吧。”陽光回頭對另外幾只貓說,又看了程諾一眼,“你留意一下,我們懷疑是連環殺人案,如果不出意外,最近那個兇殺應該還會繼續殺人。”
程諾身子一頓,嚇了一跳,“陽警官,你不是嚇我吧?”
“晚上鎖好門窗。”
程諾看著他們離開的背影,勾了勾唇,他不會這麽傻就立刻去做第二起,十個人,還剩下九個,他可以慢慢來,不急,畢竟要救贖的人是他自己,他得慢慢挑。
晚上,程諾睡得很安穩,只是快天亮的時候做個噩夢,夢到自己拿著刀刺中了那個叫陽光的警察,可那警察也用槍擊中了自己,於是他就死了。
醒來時,滿頭大汗,掀開被子,去浴室沖個澡,打開電視,新聞上就出現了新情況。
幸福村孤兒院的傳聞。
那個叫許有民的院長,是個雞奸犯,據傳在三十年前,他第一次強奸了一個男童,還是自己的兒子。說是他兒子,更確切的說是他的繼子。
許有民的老婆是二婚,嫁給他的時候帶著一個剛滿三歲的男童,長得很漂亮。在男童五歲生日的時候,許有民帶著孩子出門,在村頭上雞奸了他,結果被妻子發現,要告他,可許有民跪著求她才讓她作罷,可是他們的婚姻卻走到了終點。離婚後,前妻帶著孩子遠走,他則扮演起了慈善家的角色,開始創辦孤兒院。
孤兒院原本就是收留村子裏的留守兒童,可是許有民卻只收長得好看的孩子,對那些稍微有點毛病的小孩子,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辭搪塞。
就在孤兒院創立的第三個月,許有民猥褻了一個四歲男童,如今距離那一年已經有近三十年,那個曾經被猥褻的男童也已經三十多歲,最近卻出來勇敢說出了當年的事實。
近三十年來,許有民犯下的猥褻罪,早已不計其數,受害者也早已遠離,只是那最小的孩子卻還深陷恐懼之中。
看了新聞的網友開始一邊倒,為殺人犯求情。
“真的是大俠!”
“古代就有這種懲奸除惡的人!”
“求法官情判!”
“期待警察不要抓住他!”
“嗯,求情!”
“我來簽字先!”
“頂起來!”
一時之間,無名大俠的身份掩蓋了殺人犯的事實。
程諾勾勾唇,關了電視。
體內又有什麽在叫囂了,他起身走到客廳,從冰箱裏拿起一罐啤酒,打開喝了兩口,胸中煩悶,他的手有點抖。
腦海反覆回響著一個聲音:“殺人!殺人!”
他終於走到外面,身上穿著一件黑色風衣,裏面是一身西服,頭上戴著一頂英倫帽,帶著一雙膠皮手套,懷裏揣著一把刀。
他喜歡刀這種工具,和槍不同,刀可以帶來藝術性,可以創造藝術。刀可以給他帶來殺人的靈感,比如怎麽殺,是割喉,還是刺心臟,又或者捅肚子,總之怎麽高興怎麽來,如果喜歡,來個千刀萬剮最好,畢竟這種手法不僅具有疼痛性,還帶有美感,有種片魚的感覺,一刀。
一刀,刀刀錐心。
程諾把手裏的刀放下,看著地上躺著的女人一點一點流幹身上的血,他忽然有點興奮,或許這就是殺人帶來的快感,比任何事都來得快樂。
這一次,他不像上次那般倉皇,倒是有點興致欣賞人瀕死前的臉,驚訝,疼痛,惱怒,掙紮,哀求,驚駭——他沒有真的像淩遲那般給最後一刀——割喉,因為他喜歡這種慢慢折磨的感覺,看著這個人一點一點地死掉,那種身在雲端的感覺一下子就竄了上來。
真是的,他的衣服上竟然沾了點血。本來他做好了萬全的準備,想著這次絕不要像上次那樣,把身上弄臟,可是他還不算是個熟練的殺手,需要練習,這是第二個,所以,或許到第三個的時候,他能熟練得像殺一只雞一樣。
看著地上的女人閉上眼,他終於心滿意足地轉身走了。風把他身上的血腥氣沖刷得無影無蹤,還把空氣裏的花香帶了過來。
程諾最喜歡的就是春天,因為他喜歡的桃花會開。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