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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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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卿卿》

※耳朵聽不見聲音的攻X溫柔受

洛卿父母過世那年,他才十歲。天氣冷得不行,他枯坐在筒子樓的樓梯上發呆。

下了雪,洋洋灑灑的雪將他埋得嚴嚴實實,沈星就是在這時候被社區的志願者帶來的。

“年齡是有些大了,但這孩子很優秀,每年期末成績都是年級第一。可是親戚都不收養他,說是命硬,而且他現在還成了個聾子。”

洛卿從大嬸的唇上讀出了這些信息。

面前的男人笑容溫和,用戴著麂皮手套的手,揉了揉他的頭說:“命硬,養養就軟了。”

沈星帶洛卿走時,洛卿咚咚咚地跑上樓,拿了自己珍藏的兩顆金幣巧克力和硬果糖給沈星,說:“巧克力是硬的,但是很甜,糖也是硬的,也很甜。”他命硬,但也會對人很好,是甜的。

沈星一下子明白過來,這個孩子通過讀唇語的方式讀懂了他們剛才說的話。

他蹲下來,洛卿用帶著凍瘡的手拆開金幣巧克力包裝紙,塞到沈星的唇邊。

沈星咬了一塊,劣質巧克力很甜,完全沒有可可豆的味道。

孩子用期待的眼神看著他,洛卿笑了笑說:“走吧,帶你回家。”

洛卿的父母死於車禍,他在車禍中喪失聽力。

沈星忙著給他辦理轉學手續,洛卿就跟著沈星的手語書學手語。

第一個學會的詞是“我愛你”,然後是“對不起”,接著是“沒關系”。

沈星也不過二十歲出頭,還在讀大學,領養手續由他父親出面完成。戶口問過洛卿的意思,沒轉到沈家。

“你才二十歲,養個這麽大的孩子像什麽話?”他父親罵他。

洛卿躲在臥室,偷偷開一條門縫,望著客廳,試圖通過讀唇語的方式去了解沈星說了什麽。

“鳴鳴也才十歲,你讓他發著燒去隔壁市找媽,被凍死在半路上,在你看來,十歲真的很大嗎?”沈星質問。

“別提你弟!”

沈星說得很慢,眼睛紅了,像兩塊被燙紅的鐵,洛卿的視線在接觸到沈星的目光時,就像被燙了一下,他縮回來,訥訥地想:原來是弟弟。

他是代替沈星的弟弟活著的,這個認知讓他的心疼了一下。

後來的十年,洛卿都作為沈星的弟弟而活——鳴鳴愛吃荔枝,他就逼自己吃荔枝,盡管吃荔枝會讓他輕微過敏,他仍舊強迫自己吃。

鳴鳴愛畫畫,他就舍棄自己很擅長的理科,當了藝術生,考上著名美院的插畫專業。

沈星工作後常喝醉酒才回家。

洛卿穿著鳴鳴喜歡的卡通睡衣和軟底毛絨拖鞋,在客廳給沈星等門,沈星回來後,在沙發上抱住他,將他抱在腿上,下巴貼在洛卿右肩膀上。

像在汲取溫暖的小動物。

沈星用溫柔的語氣說:“你沒必要讓自己當我弟弟,做自己就好。”

洛卿沒戴人工耳蝸,聽不見。他只覺得耳朵癢。

那時候,洛卿身體才剛開始發育,穿上運動鞋,身高也才到沈星的胸口。

他讓沈星一直抱著,等這醉鬼抱夠後,才去熬粥煮解酒湯。

他扮演鳴鳴,不僅因為想要留在沈星家裏,他也希望沈星能把他當家人。

洛卿十七歲時,沈星交了第一個男友。

沈星帶男友回來那天,洛卿在畫室躲了一整天。

他畫了幾十張速寫,全是沈星,偏愛的輪廓總是漂亮的,於是每一張畫裏的沈星都極盡完美。

他在沈星的肖像畫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卿。

像是打上烙印一般,這個人是他的。

洛卿開始管沈星,晚上十點前必須回家,不能夜不歸宿,吃飯必須吃他做的,去哪兒都需要報備。

沈星倒是無所謂。但他男友因為總想和他更進一步,覺得洛卿很不識趣,可沈星的身體被洛卿養習慣了,倒是很習慣這樣的作息。

交往半年,男友因為一直得不到沈星,頻繁出入gay吧跟人約著上.床。

沈星發現後想要分手,男友卻倒打一耙:“要不是你不跟我做,我用得著找別人嗎?你知不知道你弟就是個瘋子,他畫室裏都是你的畫,他管著你不是因為什麽狗屁親情,他就跟我一樣,想要上你!”

沈星揍了他一拳,之後他去酒吧買醉,不敢回家,洛卿卻來找他。

他推開洛卿,說:“你是不是對我……”

洛卿戴著人工耳蝸,在嘈雜的酒吧裏,根本聽不見沈星的話,他將耳朵湊到沈星面前,沈星看見他通紅的耳朵和脖頸,以及那不斷滑動的喉結,很快就明白過來,洛卿喜歡他。

他說:“卿卿,你過幾天就搬出去吧,我重新給你找房子。”

有喝醉酒的人撞了洛卿一下,將他的人工耳蝸撞掉了。

洛卿聽不見沈星的聲音,但讀懂了沈星的話,他說:“我聽不見了,有什麽事回去再說好嗎?”

沈星戳破他,繼續說:“有人說你喜歡我,但是我覺得不可能,這太荒謬了。”

洛卿低下眉眼,有些可憐,他不戴人工耳蝸時,以為別人也聽不見,會不由自主地加大說話音量,說話的聲音和語調會有些奇怪。

於是他用僅會的幾個手語來表達:【我愛你】。

沈星擡頭喝了一口威士忌,眼角帶著些許晶瑩,像眼睫上掛著一顆小小的星星。

洛卿一邊掉了眼淚,一邊繼續比劃自己會的手語:【對不起,我愛你。】

沈星裝醉酒,趴桌上,閉上了眼睛,不看他的手語。

洛卿扒著沈星的手,求他看他,他說:“哥,你別不要我。”

一周後,沈星給洛卿在學校辦理了住宿,洛卿周六日回來,家裏全是灰塵,一看就沒人住。

沈星換了電話,換了工作,只有一個郵箱忘記了換。洛卿給郵箱發郵件,全部是已讀未回。

七年後,洛卿成為著名插畫師,有品牌方要買他的畫用作商業包裝。談合作時,他在對方會議室等候,沈星打著電話走進來。

洛卿當時的第一反應是去關門,怕沈星逃走,第二反應是想哭,但他沒這麽做。

他只是盯著沈星,說:“沈總好。”

沈星坐在他面前,將合同遞給他,助理進來,講解合同細節。

合同最終敲定下來,洛卿賴在公司不走,捧著荔枝味的奶凍甜品坐在前臺休息區吃,渾身過敏起了疹子。

沈星最終還是心軟,讓人買了糠酸莫米松抗過敏藥膏,給他擦臉上的疹子,用一種挺嚴厲的語氣道:“別吃了。”

洛卿乖乖讓他給自己抹藥,旁邊買完藥的助理看著總裁半蹲下來給公司剛簽的插畫師抹藥,驚得差點忘記公司的門朝哪邊開了。

洛卿跟著沈星去了他的公寓,大平層,開放式廚房,玄關櫃上擺著他們的合照。

洛卿躡手躡腳待在沙發上,眼神一直很可愛地緊盯著玄關櫃上的合照看,沈星把他的反應都看在眼裏。

沈星招待完洛卿,送洛卿回去後,再開車回來。

發現沙發裏藏著一塊手表,是洛卿一直戴在手腕上的。手表藏在沙發很裏面,如果不是故意,手表不可能落到這個位置。

果然,很快洛卿打來電話,說:“哥,我手表好像落你那兒了,過兩天我能過去取嗎?”

沈星笑了:“你怎麽不幹脆把人落我這兒?手表塞得那麽深,真當我看不出來你是故意的?”

洛卿沈默了會兒:“嗯,是故意的。那我下回能把人落你那兒嗎?”

“下次再說,最近沒空。”

沈星的公司剛成立沒兩年,事事親力親為。

應酬時,對方一直給他灌酒,沈星快喝醉時,對方拉著他去樓上酒店。

他給緊急聯系人撥了個電話:“卿卿,來悅榕接哥。”

他掛斷電話,踉踉蹌蹌起身說:“對象管得嚴,先走了。”

合作方臉色不好看,他跟著助理出去,在酒店門口等洛卿開車來。

洛卿來了後,先送了助理回家,再繞一大圈送沈星回公寓。

他給沈星換衣服,喝醉酒的沈星看起來像大型貓科動物。

抱沈星回臥室時,洛卿不小心被床腳絆倒,兩人一起摔在床上。

沈星推著洛卿硬挺的胸膛,他笑著道:“養了這麽多年,命養軟了,身體倒是養硬了。”

洛卿的臉騰地一下變紅了,喉嚨又幹又澀,喉結上下滑動。

他的人工耳蝸掉在床上,他聽不見沈星的話,卻讀懂了沈星說的每一個字。

他低下頭去吻沈星,沈星扭頭拒絕他,洛卿掰過他的頭強迫他接吻,沈星被弄得很不舒服,說:“松手,別逼我揍你。”

洛卿裝不懂,繼續胡作非為,在沈星身上點火。

耳朵聽不見的人,心卻比誰都通透,誰對他好,一個眼神就看得懂。

對不起,我愛你。

但我卻不想要你的沒關系,而是希望你說,你也愛我。

——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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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名字來源於《折桂令 七夕贈歌者二首》,靈感來源於當時vb上有一個說耳聾攻的,就是床上do的攻裝聽不見然後做得很兇那種,有點帶感就寫了這個小故事~“卿卿”來源於“箸點歌唇,蔥枝纖手,好個卿卿”,解釋是,對喜愛者的昵稱,夫妻間或者喜歡的人之間都可以稱呼卿卿,不一定非得名字裏有卿字~

攻耳聾方面設定參考回南雀《一念之私》,喜歡這個梗的可以看看這本小說,特別符合~~

攻會的手語只有那三個詞:對不起,我愛你,沒關系~

人工耳蝸是哥哥出錢安裝的,因為需要很多錢,攻住在筒子樓根本沒錢安裝,之前都靠讀唇語,所以親戚才嫌棄他。

晚安呀~

生生出來偷偷求小海星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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