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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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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無解

沈翌在婚禮的第二天告別徐老師和師母,他將從英國買回來的東西一起放在了客廳,甚至沒有坐下,就說要離開。

徐清旖和李安出去買東西了,師母留他多待一會兒等他們回來,沈翌搖搖頭拒絕,“不用了。”

徐老師一直沒說話,又或許是不知道應該講什麽。

師母握著沈翌的手欲言又止,沈翌笑著說:“你們別擔心我,我會照顧好自己。”

他沒有說自己即將回國,也沒有說那些被過去深埋的情和愛。

他頭也不回地離開,連一句“再見”也沒有對徐清旖說。

她太忙了,新婚燕爾,根本來不及與他這位老朋友敘舊。

在萬師傅家歇過一夜之後,第二天沈翌就被他推著去談一個合作。

為了讓他答應,萬師傅甚至搬出了這些年的師生情誼,“這個客戶很重要,對方不滿意的話,你就當沒我這個師父。”

於是沈翌西裝革履,戴一塊機械腕表,出門的時候又從行李箱裏拿出工作時的眼鏡,怎麽看都是一位商業精英。

等他到了約好的地點,看見早早就等在那裏的年輕女人,才忽然反應過來萬師傅打的算盤。

沈翌哭笑不得,松了松領帶坐在對面,叫她的名字,“語瀟。”

劉語瀟從舊金山回國以後,在黎江市的一所小學裏做一名音樂老師。她性格討喜,工作又認真,很受學生和家長的喜歡,但她即將25歲,卻始終沒有談戀愛。

劉局長和夫人知道她的意思,便也不催著,只等她自己想明白。

聽萬師傅想給她介紹對象時,劉局長最開始是拒絕的,畢竟自己只有這麽一個女兒,還是希望她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但是萬師傅和他再三保證,只是見一面,他還說語瀟一定會喜歡。

劉局長這才轉告了女兒,讓她自己拿主意。

萬師傅是沈翌的老師,劉語瀟自然不會拒絕,反正只是見面,對於她來說也沒什麽損失。

但她沒想到對方會是沈翌。

沈翌點了一杯果汁,將鼻尖的眼鏡取了下來放在一邊。

“這幾年過得怎麽樣?”沈翌問。

“當了一名老師,有自己的學生,還挺有意思的。”劉語瀟穿得很隨意,看起來完全不像是來相親的人,她沈默了一瞬間,然後問他:“怎麽回來了?”

“參加一個婚禮。”沈翌閉口不提其他,說明來意:“萬師傅讓我來談合作,我沒想到是你。”

劉語瀟喝了一口咖啡,她的耳尖微紅,“你呢?這些年過得怎麽樣?”

“我調去了倫敦。”

“倫敦啊,我知道,太遠了。”劉語瀟笑了笑,“那裏漂亮嗎?”

沈翌沈默了一瞬,實際他很喜歡倫敦的景色,“雨夜和雪天很漂亮。”

“是嗎?”劉語瀟反問一句,又感慨道:“可是後來我去了很多地方,最喜歡的還是舊金山的黃昏。”

“畢竟你在那裏生活了很久。”

“可能是吧。”

沈翌見她興致不高,“劉局他們身體怎麽樣?”

“媽媽和她的朋友們去了歐洲旅行,我爸在上班,挺好的。”說完她又重覆了一句,“都挺好的。”

“你呢?和她在一起了嗎?”劉語瀟問。

沈翌下意識地搖頭,然後才反應過來問她:“你說誰?”

“你不是有一個很喜歡的人嗎?在你的家鄉。”

沈翌苦笑著說:“怎麽你們都那樣認為。”

劉語瀟皺了皺眉,“不是嗎?是你那位朋友告訴我的。”

“不是。”

“那你當年和我說……”

“沒有人在南城,我喜歡的一直都是她。”沈翌往後靠了靠,眉眼間的疲憊難掩,他說:“一直都是她。”

沈翌的航班在第二天,前一天夜裏和李其深簡單敘舊以後,第二天下午他去了黎江市這兩年新開發的三角洲地區逛了逛。

當年去美國之前,他曾陪著劉局長來過這裏,現在博物館裏還有一些他拍的照片,下面還署著他的名字。

“這麽巧,我們可真有緣分。”劉語瀟忽然出現在他身後,穿著一條牛仔短裙,上身是白T,長發在腦後被紮成一個漂亮的丸子。

她看了看沈翌,然後古靈精怪地眨眼,“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穿的是當年送我從舊金山離開的那件衣服吧?”

沈翌順著她的目光看向自己身上的黑色短袖,他其實已經記不清究竟是不是這件,就聽見劉語瀟說:“別看了,一定是這件。當時我趴在你懷裏哭,這個標志磨到了我的眼睛,我可是記憶猶新。”

沈翌聞言笑了笑,然後問她:“你怎麽在這裏?”

“出來走走,挺巧的哈。”她轉過頭去看沈翌面前的展板,以前她很多次來過這裏看著這個名字難過,那時她不會想到未來有一天竟然能和他一起站在這裏。

這個博物館建得很大,墻面展板上的內容幾乎囊括了黎江市從一個小漁村逐步發展成為如今的國際港口的全過程。

劉語瀟站的時間太久,她在國內讀本科的時候就開始穿高跟鞋,去美國的那兩年,為了搭配長裙,穿的幾乎都是平底或是坡跟。

現在她的鞋跟差不多有六七厘米高,走了很久,腳踝開始隱隱作痛。

沈翌發現了她的不自在,領著她在角落找了一個凳子坐下。問了她的鞋碼之後,又出去找了一家商場買了雙白色的運動鞋讓她換上。

沈翌垂著眼,看著劉語瀟給自己換鞋,“如果很喜歡的話,可以選擇一個不會很累的高度,你的鞋跟太高,對身體會有影響。”

“你們公司會有這樣的要求嗎?必須要穿高跟鞋。”她把換下來的高跟鞋放進鞋盒裏,聽見他說:“有,但我告訴她們帶一雙運動鞋,下班時可以在衛生間換了再離開。”

“你們公司的人一定很喜歡你。”劉語瀟笑了笑,然後站起來走了兩步,“謝謝你,鞋子很漂亮。”

其實帶兩雙鞋子的辦法是徐清旖想出來的,她曾經就總這樣做。

“吃飯嗎?我請你吃頓飯?”劉語瀟問。

沈翌點點頭,答應她,“我是晚上九點的飛機,就近吧。”

這邊新開了一家餐廳,做的都是江浙菜。沈翌不能吃辣,劉語瀟還說他簡直不像是南城人。

“那你從小都吃什麽啊?不是說南城人都是泡在辣椒裏長大的嗎?”她問。

“沒有,我和爺爺都不吃辣。”

等到一頓飯快吃完,劉語瀟回憶起過去,“我記得我十八歲的時候,有一次和你,還有我爸我媽,我們也一起吃過飯。”

“是,那時候還要謝謝你們。”

“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也不會還去留學,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劉語瀟說:“是你讓我變成更好的人。”

最後這頓飯是沈翌給的錢,“當年在紐約,酒店的錢是你給的。”

劉語瀟張了張嘴,最後才洩氣一般地說:“沈翌,你真的要分的這麽清楚嗎?”

沈翌沒說話,又聽見她說:“我可以去送你嗎?”

“我就在萬師傅家樓下等你,不會打擾到你。等你收拾好東西,我陪你去機場。”她的眼睛很亮,沈翌還來不及拒絕,她繼續道:“我就送送你,這樣也不行嗎?”

沈翌拒絕不了,便想著反正只有最後幾小時,於是同意了她的提議。

萬師傅一開始是想送他的,等到發現劉語瀟也在,連忙捂著肚子說:“小翌啊,師父肚子不太舒服,你自己先走吧,註意安全啊。”

說完就迅速離開了現場。

沈翌看著他的身影失笑,劉語瀟抱歉地說:“我是不是又壞事了?”

“沒有。”沈翌推著箱子,“走吧。”

機場的人很多,沈翌辦好托運時距離飛機起飛只剩下最後兩個小時。

“坐會兒吧。”沈翌說。

兩人沈默了會兒,劉語瀟忽然問:“諾米和孟晨呢?”

“諾米在西雅圖,孟晨也在倫敦,他快要結婚了。”

“還是蒲因姐嗎?”

“是她。”

“我都不知道,那你到時候讓他給我送張請柬。”

“好。”

“沈翌,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劉語瀟很緊張,沈翌抿了抿唇,其實大概也能猜測出來她想說的是什麽。

果然,她問:“你還是放不下嗎?”

“萬師傅說她已經結婚了,我就想,或許你也應該開始一段新生活。”劉語瀟一邊說,一邊頻繁地睜大眼睛,以阻止其中的眼淚不要掉下來。

“只是不願意,沒有放不下。”

“有什麽區別嗎?”

沈翌沒說話,劉語瀟側了側身子正對他,“其實我覺得我們就挺合適的啊,我爸爸以前還去見過你爺爺,也算見過家長了吧。而且我們認識這麽多年了,反正你總要找個人在一起,不是嗎?”

“語瀟,這不公平。”

劉語瀟沒有理會他,依舊在自顧自地說話,“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想做那個從小就出現在你身邊的人,我很討長輩喜歡的,你爺爺一定也會喜歡我……”

“沈翌,只要你說可以,我現在就可以買機票跟你走。”她又哭了,眼淚一大顆一大顆地砸下來,“明明她不過是比我早遇見你一點,你就當我是遲到了一些,好不好?”

沈翌看著劉語瀟,第一次覺得自己太殘忍,可是他沒有辦法,只能搖著頭說:“對不起”。

如果有再來一次的機會的話,他還會來黎江市嗎?

這個問題太幼稚了,他學的是科學,所以比誰都知道過去的事情都是必然。

時間是往前的,不會把誰拋下,只是有人會不願意,可最終還是被推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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