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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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個年,放了個長假,大家的精神都比較懈怠,懶洋洋的,什麽也不想做。
白吉笙癱在床上,學著趙忠祥在動物世界裏的說話:“春天來了,又到了萬物發-情的季節。”她說著翻了個身,很不滿意,又翻回去,就這樣在床上翻滾,跟蛋炒飯似的。
許是心有靈犀,就在這時,沈默生接到謝居意的短信:“要不,兩個寢室聚一下?”
沈默生忍不住笑,想到當初白吉笙她們的問題,問謝居意:“你室友長得帥嗎?”
謝居意發過來一串“……”,不死心追問,“長得帥怎麽樣,不帥又怎麽樣?”
“帥的話,叫聯誼,不帥的話,就只能叫吃頓飯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謝居意忍不住感慨,“這個看臉的世界啊。”
他這麽一句話,直接掀起那邊宿舍千層浪。
“你還好意思說?”
“每次出去聯誼,一聽你的名字就把我們無視了!”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嘰裏呱啦嘰裏呱啦,電話這頭的沈默生都聽到了,笑的錘床,床花枝亂顫。
白吉笙以為地震了,慌不擇路,從床上連滾帶爬的下來,結果下的猛了,扭到腳,站在地上發現不是地面在晃,是床在晃,頓時氣的直接伸手去扯沈默生,“嚇死我了你知不知道?!啊啊啊啊,我還以為地震了!”
“對不起對不起。”沈默生笑著道歉。
“跟誰打電話呢?”白吉笙剛才帶著耳機,沒聽到沈默生說話。
“emmmmmm……在想要不要請你們吃飯。”
“吃飯,有什麽好事嗎?”白吉笙一聽見吃的就眼睛亮晶晶,“哦不,就算什麽事也沒有,既然說出來了,那就要請,砸鍋賣鐵也要請!”
聞玥正好推門而入,只聽到一個請字,眼睛立刻瞪的像貓,“請什麽,什麽請?”
“默姐說要請客。”白吉笙說話飛快,很快給自己加戲份,“我提名吃火鍋!”
“發生了什麽好事呀默姐?”聞玥好奇地問。
白吉笙舉手:“同問。”
沈默生抿嘴,想要忍住笑,嘴角卻怎麽也止不住上揚,她深吸一口氣,佯作輕松:“我……和謝居意在一起了,所以打算請大家吃個飯,兩個寢室一起。”
“啊——!”白吉笙尖叫,聞玥嚇一跳,“幹嘛。”
“好帥的!”白吉笙非常激動,搖一旁聞玥的手肘,“聽說是醫學院校草,天啊,戀愛!我也好想談戀愛啊!好棒!”
梅景明這時候也從外邊回來,加入歡樂海洋。
沈默生被三堂會審。
“說,你們什麽時候在一起的?”白吉笙先審。
“嗯……算是去年11月份吧。”仔細想想,他們兩個人從來沒有正式說一句“我們在一起吧”,就這樣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好像吃飯睡覺一樣再自然不過。他們認識太久,已經喪失了用關鍵時間關鍵節點來將關系轉換,似乎這樣發展就很順其自然,那麽就順其自然好了。
“好快啊,那才認識三個月嘞。”聞玥是個慢熱的人,沒想過一進學校就能戀愛,覺得這發展速度太快了,“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他居然娶了我們賢惠能幹的默姐,太不可原諒了!”白吉笙瘋狂腦補大戲,手握成拳,雄赳赳氣昂昂,“默姐,如果以後他有對不起你的事情,一定告訴我們,我們一起去……罵他!”
沈默生忍俊不禁,估計白吉笙原本想說打他,但想到武力值上有差距,於是將其硬生生轉變為罵他,她開口安撫:“安啦,我們認識八年了。”
梅景明目瞪口呆:“八年?!”
“那就是青梅竹馬啊。”聞玥驚呼,“好棒啊,我也想有竹馬……”
白吉笙笑嘻嘻,“雖然你沒有青梅竹馬,但你可以做夢呀!”
“討厭!”
聚餐定到周五晚上七點,謝居意過去占座,在女士優先以及聲音大的壓過聲音小的等一系列條件下,選擇了川菜。這家川菜館很有名,平價又好吃,因此聞名遐邇。每一屆即將畢業的學長以及後來工作了的前輩們回學校都喜歡往這兒來,就連周圍金融機構的上班族也會冒著下午遲到的風險過去打包一份帶回去吃。
八個人擠在一張桌子上,一邊是男生,一邊是女生,氣氛一開始有點冷場,白吉笙剛坐下來就忍不住笑:“這架勢看著好像相親。”
她對面的那個男生立刻接了一句:“順便手電筒可以用來亮燈,順便介紹一下,我叫傅司野。”
白吉笙沒想到她這個逗哏一下子能找到捧哏,頗有種他鄉遇故知的激動,兩個人立刻嘰裏呱啦的聊起來,徒留剩下六個人面面相覷,目瞪口呆。
謝居意很快找到了話題,六人聊的不亦樂乎,白吉笙和傅司野一看聊天大部隊竟然沒有他倆,那還了得,趕緊加入組織。兩個寢室八張嘴,十六條胳膊十六條腿,菜一上,傅司野旁邊的瘦的跟筷子似的男生直接動筷子,被傅司野拍了拍:“快醒醒,你對面的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戰友,這會兒搶菜吃,你是想註孤生嗎?”
那個男生頓了一下,臉頓時爆成豬肝色,道:“吶,我忘了……”
“看來真的註定孤獨終生了。”
“哎呀菜上了就是讓人吃的,快趁熱吃。”白吉笙看到食物總是表情虔誠,一臉幸福。
八人逐漸變得熱絡起來,都沒有什麽公主病王子病,一起吐槽學業,說自己學院發生的一些奇奇怪怪的傳聞,好不熱鬧。
吃完飯轉戰KTV,沈默生發現白吉笙已經和她的捧哏很快打的火熱,發覺這兩人的話題從游戲轉到商場怎麽逛再轉到八大菜系究竟什麽菜更好吃,但凡白吉笙能提出來的話題,傅司野都能接上兩局,讓人忍不住懷疑他並不是正經醫學院的醫學生,而是現代版江湖百曉生——否則他怎麽會什麽都知道呢?
沈默生放慢自己的腳步,從第一梯隊落到最後一梯隊,和謝居意並肩而行,問他:“我說,他們倆什麽情況?”
謝居意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到白吉笙和傅司野,頓時樂了,“我覺得有貓膩,要有情況。”
“你這個室友怎麽樣?”沈默生覺得有必要給自己的室友把把關,這局是她和謝居意組織起來的,以後有什麽情況,他們至少要負一半的責任,她不能在什麽情況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將室友推向火坑,“他沒有女朋友吧?”
大學時常會有一種情況,在高中的時候有男女朋友,大學異地,腳踏兩只船,兩邊都不知道,之後視情況定到底哪個,跟另一個分手,更有甚者,整個大學腳踏兩只船,很多人並不會主動戳穿做惡人,而是會用沈默掩過一切,如果東窗事發,當事人支支吾吾,旁人語焉不詳。
福爾摩斯說過,凡是發生過的事情都會有痕跡。只要有女朋友,近一年相處下來,總會接個電話,或者言語間不小心吐露情況。
“沒有,這小子從第一天就說自己是個黃金單身漢,一直想找女朋友。他百分之九十九沒有女朋友,從來沒有打過疑似暧昧的電話。”謝居意笑著道,“他和我關系不錯,瞞不了我的眼睛,我又不會騙你。”
沈默生斜眼睨他,“你要是膽敢騙我,你會知道自己的下場的。”
謝居意雖然很想知道她會做什麽,但決計不會觸她雷區,過馬路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牽起她的手,當她的眼睛,帶她走過。沈默生試著放下她從小對於這個世界的戒備,她身上已經被磨礪出厚厚的繭子,不安的種子從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埋下,這麽多年,提心吊膽,用厚厚的繭子應對所有的荊棘與挫折,敞開懷抱接受另一個人談何容易,但她已經慢慢學會了。
他們站在馬路這頭,那群人已經走到馬路那頭,一數人頭發現不對便回頭找,看到牽著手的兩人發出善意的叫聲。車流穿梭,在紅燈亮起的時候停下,謝居意牽著沈默生過馬路。沈默生一瞬間有一種恍惚的感覺,就像周圍的世界一下子變得寂靜,時間在這一剎那停止,此處是上川,彼處是川上,他們走過,然後一下子就白頭了。她恍惚,嘈雜與寂靜同時出現在耳旁,身體在世界盡頭,也在冷酷仙境。
她沒有註意腳下,從馬路上人行道的時候差點被絆倒,謝居意及時撈住她,將她抱在懷裏,沈默生感覺到溫度,屬於人的溫度,那種仿佛被整個世界隔絕的感覺瞬間消失,世界重歸嘈雜,她看到眼前的人,黑發濃眉黑色眼眸,溫聲問她:“沒事吧?”
沈默生呆呆搖頭,心裏覺得空落落的。
這種奇怪的錯覺讓她心裏空落落的,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她在遺憾什麽呢?當時的她並不知道。
一切從不會有塵埃落定的說法,相愛過的人可以分離,結婚的人可以離婚,甚至生過孩子都可以當做從未發生過。人是奇怪的矛盾體,他們有動物的本性,但在文明社會中熏陶,有了高於動物本能的追逐,即所謂的精神追求,然而愈是追求就愈是空虛。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只有少數人可以找到那種東西。
KTV是中包,背包裏裝著水進去,聞玥立刻展現自己麥霸的屬性,白吉笙也不遑多讓,兩個人立刻成了組合,霸占著話筒不放,一連唱了五首,過癮了,將話筒放在桌子上,大聲喊道:“你們隨意!”
有她在,總不怕氣氛低落,傅司野點了幾首,他看著熱鬧,喜歡的卻是有點憂傷的歌,點了passenger的《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只有在朦朧黯淡時才念及燈火光亮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只有在冰天雪地時才懷念陽光溫暖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已然放手後才始知那是真愛
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
只有在身處低谷時才遙想過去崢嶸
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g home
只有在鄉愁湧動時才痛恨旅途遙遠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讓她走之後才始知那是真愛
And you let her go
你就讓她走吧”
沈默生沒聽過這首歌,但他唱的很好聽,她不經意間回頭,看到白吉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傅司野,眼中有光。只那一瞥,沈默生就知道她已經淪陷了。
傅司野唱的很深情,他開口的時候,所有人都很安靜,安靜的聽他唱歌,聲音裏像是藏著無數悲傷,但當歌曲結束,他表情一頓,就像瞬間換了另一張面孔,笑的開朗,不見半分憂郁,頗為自得,“怎麽樣?我唱的夠好吧。”
白吉笙帶頭鼓掌,“厲害了!”
梅景明專註的當個聽眾。
傅司野問:“你們沒人唱嗎?”他把話筒遞給梅景明,梅景明死命拒絕,臉有點紅,“我五音不全,不愛唱歌,你們唱,我負責鼓掌。”她想起什麽,目光炯炯有神看著沈默生,“默姐,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好歹要獻歌一曲吧?”聞玥聞言附和,“對呀對呀。”
沈默生臉紅,“什麽大喜的日子,凈瞎說。”
謝居意伸手捏了捏她手掌,聲音低沈,帶著絲絲笑意:“怎麽不是?”
眾人絕倒,一副被恩愛秀休克的模樣。
傅司野喊的最兇,“謝居意,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
謝居意笑的爽朗欠揍,沈默生看到一點點從前那個痞子一樣又溫柔男孩的身影,就像一切災難從未發生過。她忍不住想,十年後,二十年後,也會這樣好吧?戀人在最好的時候總忍不住更好,她和謝居意從未吵過架,他們因為經歷問題三觀契合,體貼對方,他們能有很多很多愛。在未來的時光裏,平安喜樂,想到這裏沈默生眼眶就忍不住發熱。她站起來,清了清嗓子,道:“那我唱一首好了。”
謝居意坐在沙發上,仰頭看著她。
他的眼神帶著欣賞,像秋日午後的葡萄藤架,風一吹,窸窸窣窣,是枯葉泛起漣漪,沈默生點了一首,低沈的鋼琴前奏響起的時候,眾人的表情有那麽一瞬間呆滯。
是Lana Del Rey的《young and beautiful》。
裏昂納多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和原著相去甚遠,但這首歌卻演繹出了這本書所擁有的幻滅感,沈默生第一次聽就愛上了它。
“I've seen the world 看徹繁華
Done it all, had my cake now 盡失初妝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金迷紙醉,歷盡滄桑
Hot summer nights, mid-July 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When you and I were forever wild
起初你我年少輕狂,不懼歲月漫長
The crazy days, the city lights 縱情時光,華燈初放
The way you'd play with me like a child 你我嬉戲癡狂,童稚之心難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當韶華逝去,容顏不再,你是否愛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當一無所有,遍體鱗傷,你是否愛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會,我深知你會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愛經久綿長”
沈默生看著謝居意的眼睛,不知道他是否懂得她的惶恐,然後便看到他眼中的堅定,對著她微微頷首,幅度很小,但她看到了,於是,她知道他懂了。
沈默生唱完,謝居意第一個鼓掌,大家都有些聽呆了,梅景明激動:“默姐,你唱歌這麽好聽!以前居然說自己不會唱!”
謝居意得意道:“她只唱給我聽。”
沈默生錘了他一下,很輕。
白吉笙尖叫:“你們這些情侶,真是太討厭了!”說著捂臉,“人家也想談戀愛。”
傅司野在沙發的最邊緣,笑著看她。
白吉笙似乎註意到那邊的目光,眼神是有溫度的,可以讓人灼燒,可以讓人陷入冰窖。那是火的溫度,她感覺到了,於是她故意不去看。
謝居意拿著話筒站到正中央,咳嗽了一聲,道:“各位。”
底下的人都安靜下來。
“這是我和默生認識的第七年,我們在一起,有些話我從未對她說過,但我心裏一直記得。我想給她唱首歌,想以後的歌都只唱給她聽。默生,謝謝你來到我身旁。”
大家起哄,“噢噢噢!”“亮瞎狗眼!”
謝居意的眼睛很亮,有一層水膜覆在上面,他點了Westlife的《You raise up》,歌聲款款而深情:
“You raise me up,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
……
You raise me up… To more than I can be”
那層水膜好似會流動,從謝居意的眼睛中轉移到沈默生的眼睛中,她忍不住擡手擦拭,她太高興了。
他用歌詞回應了她,他曾經恐懼,是她帶他走出了困境,在最茫然無助的時候成為他的脊骨,給他喘一口氣的時間,不至於被生活壓垮。
從KTV出來,沈默生還是有些飄,那六個人聲稱不想當電燈泡,讓他們兩個去過二人世界,傅司野笑著道:“老三整天忙得筋疲力盡,晚上一兩點才回來,白天還被功課折磨,你們兩個好不容易有時間聚,趕緊去過二人世界吧!”
謝居意也不推諉,對他說了一聲“謝了”,拉著沈默生的手離開。
兩人務實且忙碌,平時沒有這麽多閑情逸致,乍一閑下來居然不知道做什麽,於是幹脆在學校裏散步。春光短暫且美好,在各處窩著冬眠的人出來享受這片刻的美好時光。京城的春日短,很快就會成火爐夏日,該及時行樂當及時行樂,莫待花謝空折枝。
謝居意輕車熟路的找到人少的小徑,路過月季叢,確定那不是做實驗用的,只是普通月季,摘了一朵,插在沈默生頭上。沈默生覺得好笑,伸手去摸,嘴上念叨:“做什麽這麽肉麻?”
他擒住她的手,不給摘下來,反倒說了一句:“人比花嬌。”
“去你的。”沈默生不好意思了。
沈默生長相並不驚艷,屬於耐看型的,她身上有一種氣質,很古典,而從小的磨礪讓她有一種無論如何都不屈服的野性,兩者交織在一處,成為她獨特的魅力。但她不自知,因為她很少會將目光投向自己,只專註的做手上的事,鍛煉能力。這種專註在同齡人身上很少能看到,沈靜,卓越,令人敬而遠之。
他們走到湖邊,找到一處長椅坐下,靠的很近。湖面倒映著一輪月亮,又大又圓,亮的好似白夜。偶爾有風吹過,整個人便清清爽爽。沈默生忍不住哼歌,她看著月,謝居意看著她,看的都是風景。
“沈默生。”
“嗯?”
謝居意靠近,吻上來。
這是一個猝不及防又溫柔的吻,初時小心翼翼的貼近,繼而小心翼翼的試探,沈默生眼睛瞪圓,呆若木雞,雙手不知道該放在哪裏。謝居意擡手扶著她的手肘,離開6厘米的距離,輕聲對她說:“閉上眼睛。”
沈默生搖頭,她深吸一口氣,好讓心跳聲顯得不是那麽急促,她感覺自己的心是脹的,像裝著一個太平洋,海浪拍岸,幾乎令她沈溺其中。他們靠近,嘴唇再次貼合,沈默生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謝居意的眼睛,她看到了滿天星星眨眼,每一顆都說著我很快樂。
一個春風沈醉的晚上,只是簡單的皮膚接觸,就已經令人臉紅心跳。
沈默生以為他們會這樣,波瀾不驚度過大學,然後畢業找工作,選擇一個適合的節點結婚,生一個孩子,血脈將在那個孩子身上得以延續,像無數人那樣。他們也許會爭吵,卻絕不會分開,擁有平凡的幸福。
人愈是長大,就愈發現時間過的快,沈默生還來不及對大學生活發什麽感慨,發現她已經來到大三接近暑假的時候,過完這個假,就要開始定下工作了。
沈默生沒有選擇讀研,她在實驗室呆了近三年,有研究生,有博士生,向他們學習了很多東西,盡管放棄保送有些遺憾,但她想盡早實現經濟獨立。導師知道她的選擇後有些遺憾,說她本來可以深造,因她的專註,很多東西學起來比別人快很多。沈默生說她做不到,她知道自己多功利,她要把握命運的方向,也許讀到博士然後留校當講師更好,但她就是不想。
導師將她推薦到一家很出名的互聯網公司工作,沈默生暑假就開始實習,拿到第一筆實習工資的時候打電話給謝居意,說要請他吃飯。她這段時間很忙,謝居意也很忙,他大二的時候簡直發瘋一樣的做兼職,沈默生怎麽勸都勸都勸不動,只好隨他。
沈默生以為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可沒想到,轉變發生的那麽突然。
謝居意發短信讓她出去,她收拾收拾自己,懷著喜悅和期待前往,然而聽到那句話後,好心情全數破碎。
“默生,對不起。”他說,“我們分手吧。”
——我們·完——
年輕的時候,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那就是會覺得未來會和現在不一樣,會覺得初二一下子變得更成熟穩重。那時候期待著十八歲的到來,好像十八歲是一根魔法棒,只要揮舞一下,就會華麗轉身,以前被警告不能做的事情可以順理成章的去做。
但隨著年歲逐漸增長,發現改變是很難的,十八歲以為二十四歲會成熟的無所不能,然而到了二十四歲生日吹滅蠟燭的那一瞬間,發現自己和十八歲並沒有什麽兩樣。賺著一份養活自己的工資,住在租來的屋子或者和父母同住一個屋檐下,被催婚的時候聽到別人說“你都這麽大了”,才有些恍然大悟,原來已經長到了曾經期待的年齡。
可是在那個年紀期待的狀態,一直沒有來。
一直以為的東西,原來是騙人的。人仿佛一直維持在十七歲零三百六十四天,最後那一天二十四點的鐘聲,始終沒有敲響。
☆、番外:當你離開(一)
番外:當你離開
努力,自律,自愛,而後愛人。
我第一次遇見她,她還很小,那時我也很小。
轉學去上六年級,我很不高興,因為要告別從前認識的人,老爸為了哄我特地買了變形金剛,我也就將就收下,然後去上學,碰到了一個改變我一生的女孩。
那個女孩名叫沈默生。
很奇怪的名字,默生是不要說話的意思嗎?還是不要出生的意思呢?
我不知道。
老實說,此前,以後,我沒有見過和她氣質相同的女孩,小時候我覺得她很“酷”,氣質很冷。後來許多年,她不在我身旁,回憶像倒帶,我翻來覆去想了千百遍,確定那不是酷,只是孤獨。
她喜歡看書,超前成熟,而我那時候就是個傻瓜,屁都不懂,只喜歡撒潑打滾慫恿我爸帶我出去玩,然後給周圍的小朋友吹噓,滿足我那淺薄的虛榮心。她總是很安靜,什麽也不說。我有時候好奇她會想什麽,和她說話,看她的眼睛,我發現她會輕而易舉的走神,擁有隨時隨地上天的能力。
奇了。
她學習成績很好,應該說,屬於超厲害的那種,小升初,她拿了市前三,聽說連學費都免了,我爸媽知道這件事後,直接拿她教育我,就連我姐都嘲笑我,我不服。雖然我沒考上,但那又怎麽樣,很多事情又不靠學習,就算學的頂天了又能怎麽樣呢?
我聽我爸講過他的發家史,早些年是知青,後來千辛萬苦上學,然後進了單位,之後下海,和我媽一起白手起家組織起偌大的公司,在風城這個小地方也算是頂厲害了。所以在我心裏,學歷不算什麽,心思活絡才行,於是我心安理得的吊兒郎當。但這回上學確實傷了我自尊,我覺得我也能去那個學校,於是纏著我爸,例行三部曲,懇求,保證,撒潑打滾。三部曲進行完,我爸拿著禮出去找人,把我塞遠程班去了,花了點錢。
在我心裏,能用錢擺平的事情都不叫事情,不過我媽管得嚴,我倒也不至於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也就偶爾逃個學打個游戲去個網吧什麽的,也談談戀愛,頂多牽牽小手,我不想很早定下,覺得以後的人生大有作為,憑啥在一棵樹上吊死。
看,以前的我多自負。
交學費的時候碰到沈默生,還有她的爸爸。她爸爸說話很搞笑,怎麽說呢,傲慢又無知,整個人很矛盾。我想她很清楚,所以臉上才會露出那樣窘迫的表情。他們的關系似乎很不好,因為不論是說話還是靜默,她爸爸從來沒有詢問過她的意見,將她當成一個平等的靈魂對待。
我於是開口和我爸撒嬌,說了一些亂七八糟的話。時間過去很久了,我忘了當時我說了什麽,只記得她好像是松了一口氣,然後露出大難不死的笑容。
我覺得她更奇怪了,忍不住升起好奇。
但那之後我們不是同學,教學樓隔了十萬八千裏,很難碰到一塊,除了在光榮榜上能看到她的照片,我幾乎沒有看到過她的人。我記住了小學畢業時候的教訓,初中雖然犯渾,但勉強學習了些東西,高中吊車尾,市高中收全市前四百,我考了三百九十八名,就連我班主任都說我很幸運。我面上佯作輕松說我知道自己會考上,不稀罕多考幾分,實際上心裏直冒冷汗,直念幸好幸好。
她早已通過內招考進了實驗班,明明可以從四月開始放暑假,但仍然兢兢業業的過來上課。她的大名早在這個年級傳遍了,同學說她裝,我當時忍不住反駁,說她是真的過來上課,為這件事我們吵的翻天。估計是天氣幹燥外加壓力大的緣故,當時我忍不住沖上去,他也沖上去,然後我倆打了一架,我說她確實是認真在上課,他七個不服八個不忿,說為什麽?我想了一下,說沈默生估計是為了獎金,他眼睛都瞪圓了,說她要上天。
我覺得她不是要上天,她就是想考好成績然後拿獎金,後來她成了探花。學校會去每一個考上市高中的人家裏放鞭炮宣告喜事,她那天拿到獎金的時候強顏歡笑,我想她並沒有那麽開心。
大概因為不是第一的緣故。
想到這裏我自己就忍不住覺得喪氣,人和人的差距怎麽就那麽大呢?
這回我沒有求我爸把我塞實驗班,我覺得我腦子瓦特了才會去實驗班,那根本是把我穿串兒然後放火上烤。能考上市高中就已經拼去半條命了,再去實驗班我就飛升成仙了。
但我爸這回根本沒跟我打招呼,直接找人把我塞實驗班了,為此我很生氣,我決定和他冷戰,並且向媽告了他一樁。我兩個姐姐說我不懂事,我媽笑著說你就去吧,還能把你吃了不成?
那段時間爸爸很忙,每天晚上12點多才回來,那時候我都已經睡了,於是冷戰這件事不了了之。快開學,我想明白了,這學,還是得上。畢竟我的那些苦不能白吃,對吧?
中考過後暑假漫長,我晚上偷著跑出去打游戲,二姐抓到我的把柄,威脅我,我不甘心把零錢分她一半。但沒辦法,誰讓我的把柄被她抓到了呢?她拿著我的錢外出旅游,我只好去打游戲,沒想到會碰到沈默生,沒想到她會哭。我這才發覺風城原來很小,兜兜轉轉總是能碰到。
她原來也會脆弱,我這才發現她原來是女生。
不怪我這樣想,我想很多和我同齡的男生都沒辦法把沈默生當成女生,她像個沒有性別的人。對於這種學習成績又好,自制力又強,不多話,不撒嬌,好像木頭一樣的女生,老實說沒有男生會感興趣,哪怕對方長相不錯。一方面是因為不解風情,另一方面男生找小女朋友,突出的就是一個小字,能夠保護對方,呵護對方,滿足對方一些近乎無理取鬧的要求,同時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誰還沒點大男子主義?學校裏不興妻管嚴,很沒面子的。
現在想想,那時候還挺逗,小小年紀面子來面子去,長大了,就學會舍棄很多東西了,畢竟要活著,畢竟不是一個人活著。
她那一晚的眼淚好像流到我心裏,後來許多年,我都沒忘記。因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淚,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數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數多多了,說到這裏總覺得自己挺丟人的,不過我已經練出長城般厚臉皮,也不怕怎麽樣,我這一生對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該低到塵埃裏去。
言歸正傳。
實驗班有三個,開學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轉轉,我和她又成了同學。
她變了,當然我也變了,人總是要成長的,不變的是死人。她更冷靜,沈著,氣度非我這樣的人能企及。我開始談戀愛,考試理所當然的成為班級墊底,年級也不遑多讓。高中的競爭壓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於是我開始尋歡作樂,開玩笑,就是談了個戀愛,對方是普通班的一個長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長發,總是梳著兩個辮子,我覺得她很好玩,忘了說,她叫唐糖,一聽就很甜。
我們度過一段非常美好的時光,如所有人青春時期的戀愛。實際上她究竟長什麽樣子,如今過去十幾年,我早已忘卻,連同性格一並忘記了。也許很多時候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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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吉笙癱在床上,學著趙忠祥在動物世界裏的說話:“春天來了,又到了萬物發-情的季節。”她說著翻了個身,很不滿意,又翻回去,就這樣在床上翻滾,跟蛋炒飯似的。
許是心有靈犀,就在這時,沈默生接到謝居意的短信:“要不,兩個寢室聚一下?”
沈默生忍不住笑,想到當初白吉笙她們的問題,問謝居意:“你室友長得帥嗎?”
謝居意發過來一串“……”,不死心追問,“長得帥怎麽樣,不帥又怎麽樣?”
“帥的話,叫聯誼,不帥的話,就只能叫吃頓飯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謝居意忍不住感慨,“這個看臉的世界啊。”
他這麽一句話,直接掀起那邊宿舍千層浪。
“你還好意思說?”
“每次出去聯誼,一聽你的名字就把我們無視了!”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
嘰裏呱啦嘰裏呱啦,電話這頭的沈默生都聽到了,笑的錘床,床花枝亂顫。
白吉笙以為地震了,慌不擇路,從床上連滾帶爬的下來,結果下的猛了,扭到腳,站在地上發現不是地面在晃,是床在晃,頓時氣的直接伸手去扯沈默生,“嚇死我了你知不知道?!啊啊啊啊,我還以為地震了!”
“對不起對不起。”沈默生笑著道歉。
“跟誰打電話呢?”白吉笙剛才帶著耳機,沒聽到沈默生說話。
“emmmmmm……在想要不要請你們吃飯。”
“吃飯,有什麽好事嗎?”白吉笙一聽見吃的就眼睛亮晶晶,“哦不,就算什麽事也沒有,既然說出來了,那就要請,砸鍋賣鐵也要請!”
聞玥正好推門而入,只聽到一個請字,眼睛立刻瞪的像貓,“請什麽,什麽請?”
“默姐說要請客。”白吉笙說話飛快,很快給自己加戲份,“我提名吃火鍋!”
“發生了什麽好事呀默姐?”聞玥好奇地問。
白吉笙舉手:“同問。”
沈默生抿嘴,想要忍住笑,嘴角卻怎麽也止不住上揚,她深吸一口氣,佯作輕松:“我……和謝居意在一起了,所以打算請大家吃個飯,兩個寢室一起。”
“啊——!”白吉笙尖叫,聞玥嚇一跳,“幹嘛。”
“好帥的!”白吉笙非常激動,搖一旁聞玥的手肘,“聽說是醫學院校草,天啊,戀愛!我也好想談戀愛啊!好棒!”
梅景明這時候也從外邊回來,加入歡樂海洋。
沈默生被三堂會審。
“說,你們什麽時候在一起的?”白吉笙先審。
“嗯……算是去年11月份吧。”仔細想想,他們兩個人從來沒有正式說一句“我們在一起吧”,就這樣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好像吃飯睡覺一樣再自然不過。他們認識太久,已經喪失了用關鍵時間關鍵節點來將關系轉換,似乎這樣發展就很順其自然,那麽就順其自然好了。
“好快啊,那才認識三個月嘞。”聞玥是個慢熱的人,沒想過一進學校就能戀愛,覺得這發展速度太快了,“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他居然娶了我們賢惠能幹的默姐,太不可原諒了!”白吉笙瘋狂腦補大戲,手握成拳,雄赳赳氣昂昂,“默姐,如果以後他有對不起你的事情,一定告訴我們,我們一起去……罵他!”
沈默生忍俊不禁,估計白吉笙原本想說打他,但想到武力值上有差距,於是將其硬生生轉變為罵他,她開口安撫:“安啦,我們認識八年了。”
梅景明目瞪口呆:“八年?!”
“那就是青梅竹馬啊。”聞玥驚呼,“好棒啊,我也想有竹馬……”
白吉笙笑嘻嘻,“雖然你沒有青梅竹馬,但你可以做夢呀!”
“討厭!”
聚餐定到周五晚上七點,謝居意過去占座,在女士優先以及聲音大的壓過聲音小的等一系列條件下,選擇了川菜。這家川菜館很有名,平價又好吃,因此聞名遐邇。每一屆即將畢業的學長以及後來工作了的前輩們回學校都喜歡往這兒來,就連周圍金融機構的上班族也會冒著下午遲到的風險過去打包一份帶回去吃。
八個人擠在一張桌子上,一邊是男生,一邊是女生,氣氛一開始有點冷場,白吉笙剛坐下來就忍不住笑:“這架勢看著好像相親。”
她對面的那個男生立刻接了一句:“順便手電筒可以用來亮燈,順便介紹一下,我叫傅司野。”
白吉笙沒想到她這個逗哏一下子能找到捧哏,頗有種他鄉遇故知的激動,兩個人立刻嘰裏呱啦的聊起來,徒留剩下六個人面面相覷,目瞪口呆。
謝居意很快找到了話題,六人聊的不亦樂乎,白吉笙和傅司野一看聊天大部隊竟然沒有他倆,那還了得,趕緊加入組織。兩個寢室八張嘴,十六條胳膊十六條腿,菜一上,傅司野旁邊的瘦的跟筷子似的男生直接動筷子,被傅司野拍了拍:“快醒醒,你對面的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戰友,這會兒搶菜吃,你是想註孤生嗎?”
那個男生頓了一下,臉頓時爆成豬肝色,道:“吶,我忘了……”
“看來真的註定孤獨終生了。”
“哎呀菜上了就是讓人吃的,快趁熱吃。”白吉笙看到食物總是表情虔誠,一臉幸福。
八人逐漸變得熱絡起來,都沒有什麽公主病王子病,一起吐槽學業,說自己學院發生的一些奇奇怪怪的傳聞,好不熱鬧。
吃完飯轉戰KTV,沈默生發現白吉笙已經和她的捧哏很快打的火熱,發覺這兩人的話題從游戲轉到商場怎麽逛再轉到八大菜系究竟什麽菜更好吃,但凡白吉笙能提出來的話題,傅司野都能接上兩局,讓人忍不住懷疑他並不是正經醫學院的醫學生,而是現代版江湖百曉生——否則他怎麽會什麽都知道呢?
沈默生放慢自己的腳步,從第一梯隊落到最後一梯隊,和謝居意並肩而行,問他:“我說,他們倆什麽情況?”
謝居意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到白吉笙和傅司野,頓時樂了,“我覺得有貓膩,要有情況。”
“你這個室友怎麽樣?”沈默生覺得有必要給自己的室友把把關,這局是她和謝居意組織起來的,以後有什麽情況,他們至少要負一半的責任,她不能在什麽情況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將室友推向火坑,“他沒有女朋友吧?”
大學時常會有一種情況,在高中的時候有男女朋友,大學異地,腳踏兩只船,兩邊都不知道,之後視情況定到底哪個,跟另一個分手,更有甚者,整個大學腳踏兩只船,很多人並不會主動戳穿做惡人,而是會用沈默掩過一切,如果東窗事發,當事人支支吾吾,旁人語焉不詳。
福爾摩斯說過,凡是發生過的事情都會有痕跡。只要有女朋友,近一年相處下來,總會接個電話,或者言語間不小心吐露情況。
“沒有,這小子從第一天就說自己是個黃金單身漢,一直想找女朋友。他百分之九十九沒有女朋友,從來沒有打過疑似暧昧的電話。”謝居意笑著道,“他和我關系不錯,瞞不了我的眼睛,我又不會騙你。”
沈默生斜眼睨他,“你要是膽敢騙我,你會知道自己的下場的。”
謝居意雖然很想知道她會做什麽,但決計不會觸她雷區,過馬路的時候自然而然的牽起她的手,當她的眼睛,帶她走過。沈默生試著放下她從小對於這個世界的戒備,她身上已經被磨礪出厚厚的繭子,不安的種子從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埋下,這麽多年,提心吊膽,用厚厚的繭子應對所有的荊棘與挫折,敞開懷抱接受另一個人談何容易,但她已經慢慢學會了。
他們站在馬路這頭,那群人已經走到馬路那頭,一數人頭發現不對便回頭找,看到牽著手的兩人發出善意的叫聲。車流穿梭,在紅燈亮起的時候停下,謝居意牽著沈默生過馬路。沈默生一瞬間有一種恍惚的感覺,就像周圍的世界一下子變得寂靜,時間在這一剎那停止,此處是上川,彼處是川上,他們走過,然後一下子就白頭了。她恍惚,嘈雜與寂靜同時出現在耳旁,身體在世界盡頭,也在冷酷仙境。
她沒有註意腳下,從馬路上人行道的時候差點被絆倒,謝居意及時撈住她,將她抱在懷裏,沈默生感覺到溫度,屬於人的溫度,那種仿佛被整個世界隔絕的感覺瞬間消失,世界重歸嘈雜,她看到眼前的人,黑發濃眉黑色眼眸,溫聲問她:“沒事吧?”
沈默生呆呆搖頭,心裏覺得空落落的。
這種奇怪的錯覺讓她心裏空落落的,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她在遺憾什麽呢?當時的她並不知道。
一切從不會有塵埃落定的說法,相愛過的人可以分離,結婚的人可以離婚,甚至生過孩子都可以當做從未發生過。人是奇怪的矛盾體,他們有動物的本性,但在文明社會中熏陶,有了高於動物本能的追逐,即所謂的精神追求,然而愈是追求就愈是空虛。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只有少數人可以找到那種東西。
KTV是中包,背包裏裝著水進去,聞玥立刻展現自己麥霸的屬性,白吉笙也不遑多讓,兩個人立刻成了組合,霸占著話筒不放,一連唱了五首,過癮了,將話筒放在桌子上,大聲喊道:“你們隨意!”
有她在,總不怕氣氛低落,傅司野點了幾首,他看著熱鬧,喜歡的卻是有點憂傷的歌,點了passenger的《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只有在朦朧黯淡時才念及燈火光亮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只有在冰天雪地時才懷念陽光溫暖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已然放手後才始知那是真愛
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
只有在身處低谷時才遙想過去崢嶸
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g home
只有在鄉愁湧動時才痛恨旅途遙遠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讓她走之後才始知那是真愛
And you let her go
你就讓她走吧”
沈默生沒聽過這首歌,但他唱的很好聽,她不經意間回頭,看到白吉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傅司野,眼中有光。只那一瞥,沈默生就知道她已經淪陷了。
傅司野唱的很深情,他開口的時候,所有人都很安靜,安靜的聽他唱歌,聲音裏像是藏著無數悲傷,但當歌曲結束,他表情一頓,就像瞬間換了另一張面孔,笑的開朗,不見半分憂郁,頗為自得,“怎麽樣?我唱的夠好吧。”
白吉笙帶頭鼓掌,“厲害了!”
梅景明專註的當個聽眾。
傅司野問:“你們沒人唱嗎?”他把話筒遞給梅景明,梅景明死命拒絕,臉有點紅,“我五音不全,不愛唱歌,你們唱,我負責鼓掌。”她想起什麽,目光炯炯有神看著沈默生,“默姐,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好歹要獻歌一曲吧?”聞玥聞言附和,“對呀對呀。”
沈默生臉紅,“什麽大喜的日子,凈瞎說。”
謝居意伸手捏了捏她手掌,聲音低沈,帶著絲絲笑意:“怎麽不是?”
眾人絕倒,一副被恩愛秀休克的模樣。
傅司野喊的最兇,“謝居意,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
謝居意笑的爽朗欠揍,沈默生看到一點點從前那個痞子一樣又溫柔男孩的身影,就像一切災難從未發生過。她忍不住想,十年後,二十年後,也會這樣好吧?戀人在最好的時候總忍不住更好,她和謝居意從未吵過架,他們因為經歷問題三觀契合,體貼對方,他們能有很多很多愛。在未來的時光裏,平安喜樂,想到這裏沈默生眼眶就忍不住發熱。她站起來,清了清嗓子,道:“那我唱一首好了。”
謝居意坐在沙發上,仰頭看著她。
他的眼神帶著欣賞,像秋日午後的葡萄藤架,風一吹,窸窸窣窣,是枯葉泛起漣漪,沈默生點了一首,低沈的鋼琴前奏響起的時候,眾人的表情有那麽一瞬間呆滯。
是Lana Del Rey的《young and beautiful》。
裏昂納多的《了不起的蓋茨比》和原著相去甚遠,但這首歌卻演繹出了這本書所擁有的幻滅感,沈默生第一次聽就愛上了它。
“I've seen the world 看徹繁華
Done it all, had my cake now 盡失初妝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金迷紙醉,歷盡滄桑
Hot summer nights, mid-July 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When you and I were forever wild
起初你我年少輕狂,不懼歲月漫長
The crazy days, the city lights 縱情時光,華燈初放
The way you'd play with me like a child 你我嬉戲癡狂,童稚之心難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當韶華逝去,容顏不再,你是否愛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當一無所有,遍體鱗傷,你是否愛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會,我深知你會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愛經久綿長”
沈默生看著謝居意的眼睛,不知道他是否懂得她的惶恐,然後便看到他眼中的堅定,對著她微微頷首,幅度很小,但她看到了,於是,她知道他懂了。
沈默生唱完,謝居意第一個鼓掌,大家都有些聽呆了,梅景明激動:“默姐,你唱歌這麽好聽!以前居然說自己不會唱!”
謝居意得意道:“她只唱給我聽。”
沈默生錘了他一下,很輕。
白吉笙尖叫:“你們這些情侶,真是太討厭了!”說著捂臉,“人家也想談戀愛。”
傅司野在沙發的最邊緣,笑著看她。
白吉笙似乎註意到那邊的目光,眼神是有溫度的,可以讓人灼燒,可以讓人陷入冰窖。那是火的溫度,她感覺到了,於是她故意不去看。
謝居意拿著話筒站到正中央,咳嗽了一聲,道:“各位。”
底下的人都安靜下來。
“這是我和默生認識的第七年,我們在一起,有些話我從未對她說過,但我心裏一直記得。我想給她唱首歌,想以後的歌都只唱給她聽。默生,謝謝你來到我身旁。”
大家起哄,“噢噢噢!”“亮瞎狗眼!”
謝居意的眼睛很亮,有一層水膜覆在上面,他點了Westlife的《You raise up》,歌聲款款而深情:
“You raise me up,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
……
You raise me up… To more than I can be”
那層水膜好似會流動,從謝居意的眼睛中轉移到沈默生的眼睛中,她忍不住擡手擦拭,她太高興了。
他用歌詞回應了她,他曾經恐懼,是她帶他走出了困境,在最茫然無助的時候成為他的脊骨,給他喘一口氣的時間,不至於被生活壓垮。
從KTV出來,沈默生還是有些飄,那六個人聲稱不想當電燈泡,讓他們兩個去過二人世界,傅司野笑著道:“老三整天忙得筋疲力盡,晚上一兩點才回來,白天還被功課折磨,你們兩個好不容易有時間聚,趕緊去過二人世界吧!”
謝居意也不推諉,對他說了一聲“謝了”,拉著沈默生的手離開。
兩人務實且忙碌,平時沒有這麽多閑情逸致,乍一閑下來居然不知道做什麽,於是幹脆在學校裏散步。春光短暫且美好,在各處窩著冬眠的人出來享受這片刻的美好時光。京城的春日短,很快就會成火爐夏日,該及時行樂當及時行樂,莫待花謝空折枝。
謝居意輕車熟路的找到人少的小徑,路過月季叢,確定那不是做實驗用的,只是普通月季,摘了一朵,插在沈默生頭上。沈默生覺得好笑,伸手去摸,嘴上念叨:“做什麽這麽肉麻?”
他擒住她的手,不給摘下來,反倒說了一句:“人比花嬌。”
“去你的。”沈默生不好意思了。
沈默生長相並不驚艷,屬於耐看型的,她身上有一種氣質,很古典,而從小的磨礪讓她有一種無論如何都不屈服的野性,兩者交織在一處,成為她獨特的魅力。但她不自知,因為她很少會將目光投向自己,只專註的做手上的事,鍛煉能力。這種專註在同齡人身上很少能看到,沈靜,卓越,令人敬而遠之。
他們走到湖邊,找到一處長椅坐下,靠的很近。湖面倒映著一輪月亮,又大又圓,亮的好似白夜。偶爾有風吹過,整個人便清清爽爽。沈默生忍不住哼歌,她看著月,謝居意看著她,看的都是風景。
“沈默生。”
“嗯?”
謝居意靠近,吻上來。
這是一個猝不及防又溫柔的吻,初時小心翼翼的貼近,繼而小心翼翼的試探,沈默生眼睛瞪圓,呆若木雞,雙手不知道該放在哪裏。謝居意擡手扶著她的手肘,離開6厘米的距離,輕聲對她說:“閉上眼睛。”
沈默生搖頭,她深吸一口氣,好讓心跳聲顯得不是那麽急促,她感覺自己的心是脹的,像裝著一個太平洋,海浪拍岸,幾乎令她沈溺其中。他們靠近,嘴唇再次貼合,沈默生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謝居意的眼睛,她看到了滿天星星眨眼,每一顆都說著我很快樂。
一個春風沈醉的晚上,只是簡單的皮膚接觸,就已經令人臉紅心跳。
沈默生以為他們會這樣,波瀾不驚度過大學,然後畢業找工作,選擇一個適合的節點結婚,生一個孩子,血脈將在那個孩子身上得以延續,像無數人那樣。他們也許會爭吵,卻絕不會分開,擁有平凡的幸福。
人愈是長大,就愈發現時間過的快,沈默生還來不及對大學生活發什麽感慨,發現她已經來到大三接近暑假的時候,過完這個假,就要開始定下工作了。
沈默生沒有選擇讀研,她在實驗室呆了近三年,有研究生,有博士生,向他們學習了很多東西,盡管放棄保送有些遺憾,但她想盡早實現經濟獨立。導師知道她的選擇後有些遺憾,說她本來可以深造,因她的專註,很多東西學起來比別人快很多。沈默生說她做不到,她知道自己多功利,她要把握命運的方向,也許讀到博士然後留校當講師更好,但她就是不想。
導師將她推薦到一家很出名的互聯網公司工作,沈默生暑假就開始實習,拿到第一筆實習工資的時候打電話給謝居意,說要請他吃飯。她這段時間很忙,謝居意也很忙,他大二的時候簡直發瘋一樣的做兼職,沈默生怎麽勸都勸都勸不動,只好隨他。
沈默生以為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可沒想到,轉變發生的那麽突然。
謝居意發短信讓她出去,她收拾收拾自己,懷著喜悅和期待前往,然而聽到那句話後,好心情全數破碎。
“默生,對不起。”他說,“我們分手吧。”
——我們·完——
年輕的時候,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那就是會覺得未來會和現在不一樣,會覺得初二一下子變得更成熟穩重。那時候期待著十八歲的到來,好像十八歲是一根魔法棒,只要揮舞一下,就會華麗轉身,以前被警告不能做的事情可以順理成章的去做。
但隨著年歲逐漸增長,發現改變是很難的,十八歲以為二十四歲會成熟的無所不能,然而到了二十四歲生日吹滅蠟燭的那一瞬間,發現自己和十八歲並沒有什麽兩樣。賺著一份養活自己的工資,住在租來的屋子或者和父母同住一個屋檐下,被催婚的時候聽到別人說“你都這麽大了”,才有些恍然大悟,原來已經長到了曾經期待的年齡。
可是在那個年紀期待的狀態,一直沒有來。
一直以為的東西,原來是騙人的。人仿佛一直維持在十七歲零三百六十四天,最後那一天二十四點的鐘聲,始終沒有敲響。
☆、番外:當你離開(一)
番外:當你離開
努力,自律,自愛,而後愛人。
我第一次遇見她,她還很小,那時我也很小。
轉學去上六年級,我很不高興,因為要告別從前認識的人,老爸為了哄我特地買了變形金剛,我也就將就收下,然後去上學,碰到了一個改變我一生的女孩。
那個女孩名叫沈默生。
很奇怪的名字,默生是不要說話的意思嗎?還是不要出生的意思呢?
我不知道。
老實說,此前,以後,我沒有見過和她氣質相同的女孩,小時候我覺得她很“酷”,氣質很冷。後來許多年,她不在我身旁,回憶像倒帶,我翻來覆去想了千百遍,確定那不是酷,只是孤獨。
她喜歡看書,超前成熟,而我那時候就是個傻瓜,屁都不懂,只喜歡撒潑打滾慫恿我爸帶我出去玩,然後給周圍的小朋友吹噓,滿足我那淺薄的虛榮心。她總是很安靜,什麽也不說。我有時候好奇她會想什麽,和她說話,看她的眼睛,我發現她會輕而易舉的走神,擁有隨時隨地上天的能力。
奇了。
她學習成績很好,應該說,屬於超厲害的那種,小升初,她拿了市前三,聽說連學費都免了,我爸媽知道這件事後,直接拿她教育我,就連我姐都嘲笑我,我不服。雖然我沒考上,但那又怎麽樣,很多事情又不靠學習,就算學的頂天了又能怎麽樣呢?
我聽我爸講過他的發家史,早些年是知青,後來千辛萬苦上學,然後進了單位,之後下海,和我媽一起白手起家組織起偌大的公司,在風城這個小地方也算是頂厲害了。所以在我心裏,學歷不算什麽,心思活絡才行,於是我心安理得的吊兒郎當。但這回上學確實傷了我自尊,我覺得我也能去那個學校,於是纏著我爸,例行三部曲,懇求,保證,撒潑打滾。三部曲進行完,我爸拿著禮出去找人,把我塞遠程班去了,花了點錢。
在我心裏,能用錢擺平的事情都不叫事情,不過我媽管得嚴,我倒也不至於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也就偶爾逃個學打個游戲去個網吧什麽的,也談談戀愛,頂多牽牽小手,我不想很早定下,覺得以後的人生大有作為,憑啥在一棵樹上吊死。
看,以前的我多自負。
交學費的時候碰到沈默生,還有她的爸爸。她爸爸說話很搞笑,怎麽說呢,傲慢又無知,整個人很矛盾。我想她很清楚,所以臉上才會露出那樣窘迫的表情。他們的關系似乎很不好,因為不論是說話還是靜默,她爸爸從來沒有詢問過她的意見,將她當成一個平等的靈魂對待。
我於是開口和我爸撒嬌,說了一些亂七八糟的話。時間過去很久了,我忘了當時我說了什麽,只記得她好像是松了一口氣,然後露出大難不死的笑容。
我覺得她更奇怪了,忍不住升起好奇。
但那之後我們不是同學,教學樓隔了十萬八千裏,很難碰到一塊,除了在光榮榜上能看到她的照片,我幾乎沒有看到過她的人。我記住了小學畢業時候的教訓,初中雖然犯渾,但勉強學習了些東西,高中吊車尾,市高中收全市前四百,我考了三百九十八名,就連我班主任都說我很幸運。我面上佯作輕松說我知道自己會考上,不稀罕多考幾分,實際上心裏直冒冷汗,直念幸好幸好。
她早已通過內招考進了實驗班,明明可以從四月開始放暑假,但仍然兢兢業業的過來上課。她的大名早在這個年級傳遍了,同學說她裝,我當時忍不住反駁,說她是真的過來上課,為這件事我們吵的翻天。估計是天氣幹燥外加壓力大的緣故,當時我忍不住沖上去,他也沖上去,然後我倆打了一架,我說她確實是認真在上課,他七個不服八個不忿,說為什麽?我想了一下,說沈默生估計是為了獎金,他眼睛都瞪圓了,說她要上天。
我覺得她不是要上天,她就是想考好成績然後拿獎金,後來她成了探花。學校會去每一個考上市高中的人家裏放鞭炮宣告喜事,她那天拿到獎金的時候強顏歡笑,我想她並沒有那麽開心。
大概因為不是第一的緣故。
想到這裏我自己就忍不住覺得喪氣,人和人的差距怎麽就那麽大呢?
這回我沒有求我爸把我塞實驗班,我覺得我腦子瓦特了才會去實驗班,那根本是把我穿串兒然後放火上烤。能考上市高中就已經拼去半條命了,再去實驗班我就飛升成仙了。
但我爸這回根本沒跟我打招呼,直接找人把我塞實驗班了,為此我很生氣,我決定和他冷戰,並且向媽告了他一樁。我兩個姐姐說我不懂事,我媽笑著說你就去吧,還能把你吃了不成?
那段時間爸爸很忙,每天晚上12點多才回來,那時候我都已經睡了,於是冷戰這件事不了了之。快開學,我想明白了,這學,還是得上。畢竟我的那些苦不能白吃,對吧?
中考過後暑假漫長,我晚上偷著跑出去打游戲,二姐抓到我的把柄,威脅我,我不甘心把零錢分她一半。但沒辦法,誰讓我的把柄被她抓到了呢?她拿著我的錢外出旅游,我只好去打游戲,沒想到會碰到沈默生,沒想到她會哭。我這才發覺風城原來很小,兜兜轉轉總是能碰到。
她原來也會脆弱,我這才發現她原來是女生。
不怪我這樣想,我想很多和我同齡的男生都沒辦法把沈默生當成女生,她像個沒有性別的人。對於這種學習成績又好,自制力又強,不多話,不撒嬌,好像木頭一樣的女生,老實說沒有男生會感興趣,哪怕對方長相不錯。一方面是因為不解風情,另一方面男生找小女朋友,突出的就是一個小字,能夠保護對方,呵護對方,滿足對方一些近乎無理取鬧的要求,同時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誰還沒點大男子主義?學校裏不興妻管嚴,很沒面子的。
現在想想,那時候還挺逗,小小年紀面子來面子去,長大了,就學會舍棄很多東西了,畢竟要活著,畢竟不是一個人活著。
她那一晚的眼淚好像流到我心裏,後來許多年,我都沒忘記。因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淚,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數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數多多了,說到這裏總覺得自己挺丟人的,不過我已經練出長城般厚臉皮,也不怕怎麽樣,我這一生對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該低到塵埃裏去。
言歸正傳。
實驗班有三個,開學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轉轉,我和她又成了同學。
她變了,當然我也變了,人總是要成長的,不變的是死人。她更冷靜,沈著,氣度非我這樣的人能企及。我開始談戀愛,考試理所當然的成為班級墊底,年級也不遑多讓。高中的競爭壓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於是我開始尋歡作樂,開玩笑,就是談了個戀愛,對方是普通班的一個長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長發,總是梳著兩個辮子,我覺得她很好玩,忘了說,她叫唐糖,一聽就很甜。
我們度過一段非常美好的時光,如所有人青春時期的戀愛。實際上她究竟長什麽樣子,如今過去十幾年,我早已忘卻,連同性格一並忘記了。也許很多時候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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