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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出納劉老蒙-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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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出納劉老蒙-085

過完元宵,回到焦點。潘總好像做通了老板娘和岳父的思想,放手讓財務總監水若山和法律顧問水方艷去實施集團內控改革。

正好開春之初生產銷售也不是很忙,借這個空檔,水若山很快組織完成了所有存貨的盤庫,將那些積壓多年沒有市場的存貨騰出空間取鋅回爐再利用,存貨分品種、規格、顏色等分類存放便於監管,完善存貨進出庫臺賬管理。與此同時,對集團本部及分廠的機械設備、交通工具、辦公用具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造冊,提高資產使用效率,落實使用人的保管責任。

隨著各項內控制度相繼出臺執行,焦點集團的產品質量和成本控制見效很快,員工工作目標清晰,獎懲合理,幹勁十足。半年度財務分析報告顯示,產值和市場占有份額都較以前年度有大的上升,潘總最關心的改革願望實現了,集團也有望提前實現第二個五年目標。

水若山終於松了一口氣,無聊的時候,竟恢覆了稅務稽查和審計職業毛病,開始暗中追查集團偷稅問題。通過材料采購、加工、銷售對比分析,發現重大疑點,進而對銷售報表審核,確定只有三成收入真實申報納稅,七成收入被隱瞞不報稅。

水若山分析認為,集團通過做假賬,每年至少偷逃稅款四千萬以上,稅務機關按慣例三年稽查一次,下一次有可能就在今年四季度。

水若山要求出納劉老蒙提供現金日記“流水”賬或其個人收支集團資金的銀行賬戶流水,但遭到拒絕,說這是他的私賬,財務無權過問。連潘總也勸他不要查這個,甚至不相信稅務專業出身,從事稅務工作十餘年的水若山,完全可以通過稅務籌劃等途徑依法合理避稅。

水若山斷定集團至少有兩套賬。這種事在沿海發達城市司空見慣,沒有什麽奇怪的,沒有舉報或金額不大,稅務也不會去查。但一旦出了問題,他這個財務總監逃脫不了責任。

評估了稅務法律風險,水若山與方艷商量決定,說服不了潘總就離開焦點集團,理由是兒子下半年高三,需要花點時間陪他。財務總監一職不能說走就走,一走還可以走很長時間。但為政府招商的工作還得潘總幫忙,自己也打算在鹿城開家會計師事務所,自己做老板,也是新進人員會上潘總講的,焦點人要有“老板的心態”。

潘總見終於留不住,那就做個朋友,以後需要幫忙的,還得請水若山。

辭去財務總監一職前,作為對潘總信任一個回報,水若山針對焦點集團存在的問題,出具了一份《內審建議書》,摘要如下:

為什麽今年的淡季拖單現象會這麽嚴重?為什麽外加工戶的加工質量和交貨速度會一直讓我們管理頭痛?為什麽經常會有客戶投訴我們的包裝有問題?為什麽我們今年的員工流失率會有這麽高?

五月份的《內審報告》中集團財審部提過同樣的問題,但不知道人力資源部是否已交給潘總審閱,一直沒有回覆,所以七月的《內審報告》中,財審部又提出了這樣的疑問。其實擺在我們面前的還有很多的問題,同樣在這份《內審報告》中,財審部給出了上述主要問題的答案:

阻礙集團發展的兩大問題:管理權利受限和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

管理權利受限,結根結蒂,是對管理的不信任,所以管理們在各方面都有所保留。管理權利受到限制的管理,做起事來束手束腳,工作沒信心,效率低下,不敢暴露問題,不敢承擔責任等,這是管理權利受限的直接後果。

目前,大宗材料的購買和大額的投資項目基本不通過財審進行分析和參與決策,投資失誤雖然與財審責任沒有直接聯系,但影響了其他管理的職能行使;

委托外加工的加工費結算完全不經過財審覆核監督,結算單等原始憑證沒有一個人簽字負責,結算金額的真實性、準確性財務無法認定,結算時間與業務實際發生時間往往又相差一個月甚至幾個月,加工成本無法核算。

今年三月底,財審部根據集團管理現狀就提出,要放權於部門管理,否則部門管理因為不被集團信任,而消極怠工。

這一建議得到潘總的支持,並形成制度:1000元以下的物品購買由部門管理自行審批。但時到今日這一制度並沒有得到執行,所有采購付款審批權集中於劉老蒙一人身上,材料不能及時入庫,拖單現象頻頻發生。

還有貨幣資金和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財審部都失去監督管理的權力,財務要想發揮監督管理的職能根本就不可能。

制度不完善,或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則會使制度形同虛設,管理也會因此而漠視制度。今年加大力度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處罰,但罰款數額在增加,違反制度的次數和程度反而更嚴重,這就說明我們的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執行上有偏差。

而制度執行上的偏差,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職責不明確,由於職責不明確,越級管理、越級上訪的現象很嚴重,這種現象反過來又導致制度執行的混亂。

集團目前面臨的四大風險:

一是市場風險,包括銷售市場和供應市場風險。整個上半年的銷售淡季,生產一直在拖單,給集團已經形成和正在開拓的銷售市場帶來相當大的威脅,這一情況如不及時得到解決,銷售市場將會逐步萎縮,集團信譽也會大打折扣。

眾所周知,模具雖然給生產造成一定影響,但不是拖單的主要原因,生產拖單的主要原因是外加工戶的加工質量和交貨速度,管理層普遍分析認為,外加工戶之所以還在接我們的加工業務,是考慮公司業務量較大,不想失去這一塊“奶酪”,而一旦生產旺季來臨,他們絕對會放棄我們的業務,果真如此,售的供應風險以及由此引發的銷售市場風險將難以控制。

形成市場風險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管理層大多數人認為,是外加工結算業務引起的。加工結算不及時,一般都拖一個月以上,有的達半年以上,結算時不按約定的價格計算加工費,而是九折或九五折,打折又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隨意性較大,有的甚至希望外加工戶丟單,從而達到少與他們結算加工費的目的,外加工戶對此很有怨言。表面看來,打折過後為集團節約了不少成本,但實際上是給集團造成更大的損失,市場風險無處不在,集團也正在面臨“誠信”危機。

二是財務風險,包括投資風險和核算風險。

其一,結果證明,集團在省外三個子公司的投資是失敗的。但人們只看到投資失敗的結果,卻沒有認真分析失敗的真正原因。財審部認為,投資決策沒有錯誤,錯在我們的管理機制上,錯在我們對投資的分析、預測和監督管理上,如果去年在發現虹星管理層有串通舞弊行為,及時運用法律手段,嚴肅處理這件事,挽回集團損失,就不會再發生今年的高層管理再次舞弊;如果在對酒店投資(包括前期購買和後期裝修)時進行充分的投資認證分析,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就不會導致成本飈升,資產虛增,效益出不來的情況發生。

因為投資的結果,集團法人潘總面臨家族成員多方面的責難和壓力,在很多事情上喪失了信心。事實也表明,在今年很多重大的投資決策上,潘總畏首畏尾、猶豫不決,甚至有很多的決策不是由潘總做出的。

如何重新樹立潘總的自信心,提高他的決策能力,這是整個集團尤其是集團管理層要考慮的問題。

其二,今年認識到財務成本的重要性,並把“總成本領先”的戰略目標放在各項目標的首位,思路是正確的,但為什麽始終不能解決財務核算的問題,主要原因不在財務,這不是推卸財務的責任。因為有幾個重要的內控制度不能實施,集團財審部門形同虛設,財審的反映、監督、分析預測和決策職能完全失效。

財務監督失效主要表現在:財務資料歸集難。財務要求各存貨流程必須開具並向財務提供《入庫單》、《出庫單》、《移庫單》、《報廢品清單》、《返工清單》以及《生產訂單》、《材料訂購單》、《委托加工單》、手續完備的《加工費結算清單》、《現金、銀行存款對賬單》,大多數沒有及時、完整、準確提供,財務反映職能都無法發揮,更不用說監督職能了;出納職位不適合。幾乎所有管理都畏懼、遠離劉老蒙,這是不爭的事實,我不知道集團是如何看待的,我也不想在此做更深層次的分析。在生活上,大家都認為出納人不錯,能夠理解人、關心人。但在工作上,卻與大家沒有溝通的共同語言,這只能說明,這是管理藝術欠缺,站在出納的角度,我們可以理解他的做法,但出納職位不適合劉老蒙去做;外加工結算職位不適合。外加工戶的加工質量和交貨速度是外加工結算帶來的直接影響,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同審部也多次提出,這個職位要換,由財務直接承擔。但總說此項業務覆雜,財務拿不下來,這一說法令人費解,我們只能解釋為集團另有目的。外加工結算業務只是整個成本管理的一個項目,和集團整體財務核算比起來,其工作量和工作難度不會超過10%,財務怎麽會拿不下來呢?因為摸不清集團的真正目的,所以這一塊一直是財務監督的“盲區”。

就目前看來,公司要想徹底改變財務現狀,並以財務為突破口,實現集團整體發展戰略,上述出納和外加工結算職位必須立即做出變更。這兩項職位失去了互相監督約束機制,其隱患無人可以預知和防止。

三是稅務法律風險。稍微懂得稅務稽查的人都能發現集團存在的稅收漏洞,比如對存貨盤點、對集團銷售部提供的應收賬款明細賬、與集團發生購銷業務的幾個主要的客戶進行調查,等等。如果稅務稽查的人問財務,上個月的銷售收入有多少,上繳稅金多少?這些做內賬的財務人員絕對會因回答不出而可能會當作說假話、作假證被傳喚甚至拘留,一旦如此,公司的稅收法律風險將會很大,因為沒有人敢擔保財務人員不會說出全部真相。也沒有人敢擔保,稅務局的人不會知道做內賬的三個財務人員。所以外賬的收支核算情況必須讓內賬的財務人員至少是會計主管、財務負責人知情,否則他無法應對稅務稽查人員或稅警的盤問。

真正的財務管理高手,並不鼓勵集團做兩套賬,他們擅長的是精通稅收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規,通過稅務籌劃和尋找法律上的漏洞,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其結果與做兩套賬、三套賬一樣,但其稅務法律風險幾乎為零。

四是人事風險。人事也就是企業的團隊。現代企業越來越重視團隊的建設,主要的原因是人事風險帶給企業的威脅已經暴露出來,比如:企業員工的變動影響。如果員工流失嚴重,說明企業適合員工生存的環境不好,員工的不穩定,尤其是重要崗位管理人員包括財務人員更疊頻繁,由此可能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及風險會加大。員工遭受的異常壓力。我們說“有壓力才有動力”,但如果壓力超出員工所能承受的限度,壓力就會嚴重影響員工的心態,員工要麽面對壓力時逃避,要麽就是敷衍了事,這樣帶給企業的後果可想而知。今年集團的員工流失率近達60%,說明人事管理上出現了很大的失誤,有兩件事值得一提:

其一,六月底發生的裝搭車間集體辭職事件,事發之時,財審部曾提醒生產總監。站在他的角度,他不可能很好地處理這件事,因為他有生產任務壓力,他只能說好話,全力挽留員工,當斷不斷,必受其亂。財審部建議他請求此事的當然職能部門——行政部出面解決,但沒想到會是潘總親自處理此事,當晚幾位高層管理就都預言,員工必走無疑,因為潘總是集團老板,他說出去的話,沒有任何臺階可以給他下。

其二,拋光員工。拋光、壓鑄工人難以管理在全國這個行業都是不爭的事實,但經過第一次抗擊臺風,管理用真情感染了他們,所以才有第二次臺風來時,員工主動開會聽從管理指揮,主動請求加入抗臺隊伍,保護公司的財產。然而事隔幾天,集團要將拋光車間整體租賃,由承租者自由決定員工的去留。已經激發起來的“工人愛集團”的熱情受到了傷害,員工流失再一次面臨威脅。而這種流失現象一定會波及其他車間。

有人說,集團的人事行政管理已經毫無價值可言。財審部認為,此言非虛,充其量是個監督罰款的機構!

內審建議書還提到了集團管理溝通、成本、罰款、情感、文化、家庭六個誤區,供集團管理層及潘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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