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原告水方艷-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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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原告水方艷-074
那是一個非常恬靜的秋日,一場暴風雨過後,大地變得如此清新,池塘裏的往年早已變成潛水芙蓉的荷花,現在還依然艷麗,曾經染過的一絲汙泥似乎也被雨水沖洗幹凈,顯得那麽碧綠。
那天水若山站在揚瀾湖邊,心底有說不出的味道,在這場公正與邪惡的鬥爭中,他似乎勝利了,又似乎是失敗了,妻子下崗多年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的音像店關門了,現在還迷戀上了麻將,他的妹妹也被傷害。想到這些,他如哽在喉,他想決不能讓傷害方艷的人逍遙法外,這不僅僅是叫他們不能再行人道,叫那些無知的村民變成殘疾。
這些他現在很容易辦到,只要花錢,買幾個人的手腳不是問題,但那麽做又能怎麽樣呢,那些把自己一時的沖動歡娛建立在她人一生的痛苦之上的法律踐踏者,就會因此而循規蹈矩,遵紀守法嗎?
不行,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審判,不能讓公正的法律有半點暇疵和缺陷。
但在家庭會議上,妻子江員員堅決反對。理由很簡單,方艷還是個姑娘,沒嫁人呢。這樣一上庭,方艷遭□□奸就會在全縣傳開,甚至會傳到省城她工作的律所。背後對我們家指指點點的可以不在乎,但方艷往後怎麽做人,還能嫁得出去嗎?
江員員雖然接納了方艷,但總還是有個心結,方艷都過三十了,還沒嫁人,總是跟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哥哥在一起,有些時候肢體接觸還很暧昧。上次破解光盤密碼時,江員員其實在家看到老公跟方艷緊緊摟抱在一起,方艷那種陶醉的神情,至今讓她感到一種潛在的危機。所以她內心裏,想把方艷早點嫁出去。這要公開審判,後面的影響無法想像,就不能不公開審判嗎?
方艷卻堅持這麽做,她說,我是個現代女性,我不會因為害怕名聲而放棄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力,同時,我也是個法律工作者,我深知法律的真正要義,是要喚醒一切弱者,勇敢地面對這個社會,維護法律的尊嚴。
2003年7月10日上午9時,湖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邵立誠等五人□□案正式開庭公開審理。
審判長:商大法官
原告:水方艷 女性 29歲 職業:律師
第一被告:邵立誠 男性 35歲 職業:公安幹警
第二被告:四人 農民
由商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是水若山的主意,他以個人名義請商院長來親自審理此案,出於兩個考慮,一是公安與法院的關系向來不錯,由其他法官審理,難免會出現執法上的尷尬;二是此案發生到開庭,間隔太長,他不想有人借此偏袒被告。他直接把他的顧慮告訴了商院長。商院長明白,並說,只要舉證清楚,通過法庭質證,他會依法審結的。
被告律師提問,“案發時間是2002年元月16日,至今有1年半,以前沒聽說過有這起案件發生,你如何證明自己遭人□□?”
水方艷說,“案發當晚即向派出所報案,到現在才有機會申請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律師不明白。
城鎮派出所曹所長(經水若山推薦已轉正職)出庭作證,說,“當晚是我值班巡邏,接到原告的報案,並著手偵辦此案,數天後,案件告破。”
“但為何公安局和派出所都沒有此檔案材料?”
“案件告破後得知,此案涉及公安人員,為了慎重,請示了公安局長,吳局說,此事關系公安聲譽,暫不立案歸檔。”曹所長說。水若山知道,這是他故意這麽說的,反正那位局長已下臺了,沒人再會相信他說沒這回事。
被告律師無話可說,曹所長將他保存的檔案材料呈交法庭質證。這裏面有四位農民工的招供筆錄,有省公安廳法醫專家出具的DNA□□和血液鑒定結果。
被告律師提出質疑,懷疑□□鑒定結果有假,因為他的當事人根本就是性無能,法醫可以驗證,你們不能告他□□。他想借此要原告說出,是原告為了報覆,而把他的當事人閹割的,這樣多少可以給自己挽回點面子,他知道這場官司勝算很小。
方艷拿出一份證明呈交法官,說,“這是2002年元月19日深夜市某醫院急救科的病歷證明覆印件,上面有該醫院的蓋章,證明與原件一致。病歷上寫明:患者因□□被利器所傷而送往該院急救。請審判長註意時間上的區別。”
“那麽我的當事人被何人所傷,因何被傷?”
“我反對,被告辨護人所提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方艷說。
“反對有效,”商審判長說,“被告律師應提與本案有關的問題。”
“我問完了”。被告律師坐下,他明白,原告是不會承認這件事的。他的當事人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自己受害是原告挾私報覆所致。事隔多時再報案取證,難呀。
此後,又提審了另四名犯罪嫌疑人,他們都一一承認,並供認是受第一被告的指使和收買才這麽做的,請求法官從輕判處。
醫院的醫護人員和在水若山家護理了一個星期的護士小姐也出庭證明,原告當時確實遭人□□,且導致受害人失血過多,一度危險。
整個審理過程只花了不到兩個小時,經過陪審員短暫的商議,審判長即當庭宣判:被告人邵立誠等五人,暴力□□罪名成立,依法判處邵立誠有期徒刑12年,其他四人均判3年有期徒刑。
一切都已經結束,2003年水若山在湖陽縣掀起的一場著實不小的審計風暴,也因時間的流逝,而漸漸平息,除了一些政壇的人認識他外,整天忙忙碌碌或無所事事的市民,只是知道這件事,但不知道是誰興起來的。
水若山也對此漸漸冷淡。他知道從現在開始,他不會再有所作為,像他這樣的人,領導絕對不會提拔他,他也不可能再跟誰都急,像個包青天一樣,要鏟平一切不平之事,他沒有那麽多的精力,也沒有再遭受折騰的勇氣和信心。
要麽像先前那樣,默默無聞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要麽聽水方艷的,走出去,尋找一片可以自由揮灑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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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非常恬靜的秋日,一場暴風雨過後,大地變得如此清新,池塘裏的往年早已變成潛水芙蓉的荷花,現在還依然艷麗,曾經染過的一絲汙泥似乎也被雨水沖洗幹凈,顯得那麽碧綠。
那天水若山站在揚瀾湖邊,心底有說不出的味道,在這場公正與邪惡的鬥爭中,他似乎勝利了,又似乎是失敗了,妻子下崗多年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的音像店關門了,現在還迷戀上了麻將,他的妹妹也被傷害。想到這些,他如哽在喉,他想決不能讓傷害方艷的人逍遙法外,這不僅僅是叫他們不能再行人道,叫那些無知的村民變成殘疾。
這些他現在很容易辦到,只要花錢,買幾個人的手腳不是問題,但那麽做又能怎麽樣呢,那些把自己一時的沖動歡娛建立在她人一生的痛苦之上的法律踐踏者,就會因此而循規蹈矩,遵紀守法嗎?
不行,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審判,不能讓公正的法律有半點暇疵和缺陷。
但在家庭會議上,妻子江員員堅決反對。理由很簡單,方艷還是個姑娘,沒嫁人呢。這樣一上庭,方艷遭□□奸就會在全縣傳開,甚至會傳到省城她工作的律所。背後對我們家指指點點的可以不在乎,但方艷往後怎麽做人,還能嫁得出去嗎?
江員員雖然接納了方艷,但總還是有個心結,方艷都過三十了,還沒嫁人,總是跟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哥哥在一起,有些時候肢體接觸還很暧昧。上次破解光盤密碼時,江員員其實在家看到老公跟方艷緊緊摟抱在一起,方艷那種陶醉的神情,至今讓她感到一種潛在的危機。所以她內心裏,想把方艷早點嫁出去。這要公開審判,後面的影響無法想像,就不能不公開審判嗎?
方艷卻堅持這麽做,她說,我是個現代女性,我不會因為害怕名聲而放棄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力,同時,我也是個法律工作者,我深知法律的真正要義,是要喚醒一切弱者,勇敢地面對這個社會,維護法律的尊嚴。
2003年7月10日上午9時,湖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邵立誠等五人□□案正式開庭公開審理。
審判長:商大法官
原告:水方艷 女性 29歲 職業:律師
第一被告:邵立誠 男性 35歲 職業:公安幹警
第二被告:四人 農民
由商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是水若山的主意,他以個人名義請商院長來親自審理此案,出於兩個考慮,一是公安與法院的關系向來不錯,由其他法官審理,難免會出現執法上的尷尬;二是此案發生到開庭,間隔太長,他不想有人借此偏袒被告。他直接把他的顧慮告訴了商院長。商院長明白,並說,只要舉證清楚,通過法庭質證,他會依法審結的。
被告律師提問,“案發時間是2002年元月16日,至今有1年半,以前沒聽說過有這起案件發生,你如何證明自己遭人□□?”
水方艷說,“案發當晚即向派出所報案,到現在才有機會申請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律師不明白。
城鎮派出所曹所長(經水若山推薦已轉正職)出庭作證,說,“當晚是我值班巡邏,接到原告的報案,並著手偵辦此案,數天後,案件告破。”
“但為何公安局和派出所都沒有此檔案材料?”
“案件告破後得知,此案涉及公安人員,為了慎重,請示了公安局長,吳局說,此事關系公安聲譽,暫不立案歸檔。”曹所長說。水若山知道,這是他故意這麽說的,反正那位局長已下臺了,沒人再會相信他說沒這回事。
被告律師無話可說,曹所長將他保存的檔案材料呈交法庭質證。這裏面有四位農民工的招供筆錄,有省公安廳法醫專家出具的DNA□□和血液鑒定結果。
被告律師提出質疑,懷疑□□鑒定結果有假,因為他的當事人根本就是性無能,法醫可以驗證,你們不能告他□□。他想借此要原告說出,是原告為了報覆,而把他的當事人閹割的,這樣多少可以給自己挽回點面子,他知道這場官司勝算很小。
方艷拿出一份證明呈交法官,說,“這是2002年元月19日深夜市某醫院急救科的病歷證明覆印件,上面有該醫院的蓋章,證明與原件一致。病歷上寫明:患者因□□被利器所傷而送往該院急救。請審判長註意時間上的區別。”
“那麽我的當事人被何人所傷,因何被傷?”
“我反對,被告辨護人所提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方艷說。
“反對有效,”商審判長說,“被告律師應提與本案有關的問題。”
“我問完了”。被告律師坐下,他明白,原告是不會承認這件事的。他的當事人也拿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自己受害是原告挾私報覆所致。事隔多時再報案取證,難呀。
此後,又提審了另四名犯罪嫌疑人,他們都一一承認,並供認是受第一被告的指使和收買才這麽做的,請求法官從輕判處。
醫院的醫護人員和在水若山家護理了一個星期的護士小姐也出庭證明,原告當時確實遭人□□,且導致受害人失血過多,一度危險。
整個審理過程只花了不到兩個小時,經過陪審員短暫的商議,審判長即當庭宣判:被告人邵立誠等五人,暴力□□罪名成立,依法判處邵立誠有期徒刑12年,其他四人均判3年有期徒刑。
一切都已經結束,2003年水若山在湖陽縣掀起的一場著實不小的審計風暴,也因時間的流逝,而漸漸平息,除了一些政壇的人認識他外,整天忙忙碌碌或無所事事的市民,只是知道這件事,但不知道是誰興起來的。
水若山也對此漸漸冷淡。他知道從現在開始,他不會再有所作為,像他這樣的人,領導絕對不會提拔他,他也不可能再跟誰都急,像個包青天一樣,要鏟平一切不平之事,他沒有那麽多的精力,也沒有再遭受折騰的勇氣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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