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江南第一案-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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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江南第一案-031
工程施工過程中,洪經理到新華書店請曹經理審批預付工程款時,用信封裝了兩萬塊現金直接交給了曹經理。
洪經理又疏通了新華書店分管工程的有關人員。此後,工程質量監理也沒有先前那麽嚴格,似乎一切都非常順利。春節過後,工程竣工要驗收結算,質監站的關系已打通,驗收當然沒有問題。但在造價結算時卻遇到兩個問題:
一是施工過程中,正好遇上九八洪水,材料大幅漲價,要求在工程造價結算時按規定補上材料差價十萬。
但曹經理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包括材料補差在內的審計報告提出質疑,咨詢價格信息後認為只能補三萬不到。理由是,材料雖漲價,但主體工程是在洪水前完成。且單位預付了材料款,不影響材料購進價,洪水期間的停工損失已按規定給予了適當補償,不存在再有這麽多的材料補差。
洪經理多次找水若山,請他出面向曹經理說情,盡快辦理工程結算。
水若山了解了有關情況,對同學說,“這件事你看著辦,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的就考慮,但決不可看在我的面子上而喪失原則,為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也許因這句話,也許別的什麽原因,曹經理堅持自己的觀點,要麽送交省裏的會計師事務所重審,要麽就補價三萬。洪經理認為自己冤之枉也,當然不同意他的意見。
因為這個事拖了近三個月,與新華書店綜合樓同時施工的還有職工宿舍。部分房子緊張的職工已開始對自己的住房進行裝修,工程質量問題也暴露了出來,一下雨,樓頂就滲水,樓層的下水道漏水,樓面大薄,樓下一搞吊頂,沖擊鉆就把樓上的地面鉆穿等等問題,職工不滿情緒反映強烈。
在新華書店綜合樓基建結算和工程質量問題上,惹起了許多人心情不愉快的同時,反貪局的檢察官有意識地向他們尊敬的春姐及時提供了另一情況,這就像一顆定時引爆的炸彈,在春姐的心裏爆炸了,也在新華書店的職工心中爆炸了,恐怖得一片混亂。
那是一組照片,是反貪的人請社會上的一些混混經過長期的跟蹤偷拍的照片。
原來曹經理上任不到半年,即借工作之便,與本單位的未婚會計關系暧昧,發展到另在一個偏僻的小巷裏租住了一間二室一廳的住房同居。這種關系維持了近一年,而春姐一門心事在牌桌上,對此事竟一無所知,總以為丈夫工作特別忙。
見到那些照片,春姐一下子傻了,像發了瘋似的,她不相信一個相愛了十來年的老公怎麽說變就變。先是到經理辦公室關上門與老公吵了一架,然後哭哭啼啼到江員員家,問她是否聽水若山提過這事,這麽要好的同學,不可能會不知道。
而水若山是真的不知道會有這種事發生。
這件事的暴露,激化了夫妻之間的感情矛盾,幾經周圍人的調解,好的壞的,竟發展到要離婚的地步 。
九九年七月上旬的一個中午,水若山在湖陽賓館跟他的同學見面,警告他立即停止他愚蠢的做法。
同學則明確告訴他,他已厭倦了那個好賭婆,何況女方已懷孕了,而且做了B超,是個男孩,他想要個男孩,以前是沒條件,現在有了,他不想放棄。
水若山問他,“你有沒有想過這麽做的後果?”
“我想過了,木已成舟,一切由我承擔。”
水若山知道他的同學,剛剛走上領導崗位不到兩年,已是色令智昏,沒有回頭的可能了。
春姐絕望了,這個與她相守了十來年的老公已經是別人的了。爭強好勝的她在想,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七月二十二號晚,一紙受賄舉報信送到一直在關心她、陪伴她的檢察官小江的手裏。
第二天下午,正冒雨走在移民建鎮路上的水若山被帶到了反貪局。
十月二十四號,也就是湖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水若山“介紹賄賂”案的前兩天晚上,審計局再次召開了局長辦公會,豐局主持會議。
豐局說,“水若山是我們局的業務中堅,進審計局來,審計發現了不少大案要案,每次省、市交叉審計都是派他參加,對他的能力我們都知道。這為樹立我局在社會上的審計威望做了很大貢獻。”
“但他也有個我們都熟知的缺點,就是不會做人,過於迂腐和固執,認死理,不會轉彎,正像有的人評價的,性格直率得叫人受不了。”
“這次檢察院擺明是針對他來的,幾年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延伸審計,都是水若山帶隊去檢察院,暴露過他們財務收支的一些問題,有些問題還很嚴重,雖然審計執法力度有限,未能對檢察院進行處理,但這些問題一旦向社會曝光,檢察長的位置是坐不住的,所以打擊審計,打擊審計幹部,給審計人一個下馬威,甚至達到審計人‘一朝被蛇咬,千年怕爛繩’”的目的……”豐局停了停,看了看其他幾位副局長,意識到上面的一番話,本不該在這樣的會議上說,於是轉了話題,說,“把你們了解的情況和想法說說吧。”
陳副局長說,“我找了分管起訴科的邵副檢察長,他說只要疏通一下應該不會有事。”
李副局長說,“我找了法院刑庭的張庭長,他說會幫忙,這種案子在縣法院受理的是第一起,別的地方還沒有過,沒有比照,判起來不會很難。但法院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刑事案件,要想得到從輕處理,得交一定數額的訴訟費。我問要多少才合適,他說既然是熟人,審計與法院的關系歷來也不錯,別人要兩萬,你來了就交一萬吧,不過要在開庭前交清。情況就這。”
豐局說,“這我知道,錢自然是要花的,這是我縣的行情。要不這樣,你再跟張庭長商量一下,一共就是八千,開五千的訴訟費收據,另三千塊就當做是審判人員的辛苦費。這件事不要讓水若山知道,以他的脾氣,一定不同意交錢的,到時吃了虧他自己還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這樣安排妥當,散會後,李副局長回到家給張庭長打了電話,把意思告訴了他。張庭長笑了笑,說,“既然你們組織出面,我們兩家的事好說,要不,明天上午來辦一下吧,我在辦公室等你。”
而就在當晚,水若山與方艷敲開了春姐的家門。春姐的老公本來就在租的房子裏住,因為這件事,更不會回來了,所以只有春姐和她女兒在家。
春姐明白水若山此來的目的,一臉的悔意和內疚,忙著為水若山他們安座、倒茶、削水果,借以躲避他們的目光。
水若山說,“小春,不要忙,我今天只想你後天出庭作證,證明是你說集資建房缺錢,叫我幫忙籌借的,跟行賄受賄沒任何關系。我還打了張借條在二建呢,後來我又借款還了二建,你證明這些就行了。”
春姐說,“這件事是我對不起你,當時老公背叛了我,我一氣之下,才釀出這樣的後果,這幾個月來我吃不好,睡不好,思前想後,我才明白,是檢察院的人設的圈套,我輸錢是,告我老公也是,要不是我整天在外面打牌,也許能留住老公的。”春姐的眼圈紅了,低下頭,不知道往下怎麽說,許久才說,“我一定按你說的出庭作證。”
方艷插上話,對春姐說,“不是按我哥說的去作證,而是把你知道的全部事實在法庭上說出來。”
“不好意思,我知道怎麽說了。”春姐說。
水若山和方艷沒有停留多久,即趕往曹經理的住房,說你當初只是說借錢並沒有說只借不還的意思,而且在洪經理給我錢抵我還的二建公司的借款後,你也當面跟我說還了洪經理的借款。請你能出庭作證。
曹經理是單位法人,檢察院特意給他留了面子,退了四萬臟款,又交了三萬塊讚助費後便決定不起訴。但現在要他出庭作證,等於是在公眾面前要他承認自己的確受賄,說不定好不容易擺平的不訴決定,最後還落個刑罰。這個證作的風險太大了。所以當認識十七年的好同學水若山要他出庭說出事實真相時,他有點猶豫,他也明白,他不答應出庭,水若山和方艷是不會走的,面且同學感情也從此結束。
再怎麽說,是他的貪欲把水若山拉下水的。最後他還是勉強答應了。
晚上十一點多了,水若山和方艷還不能回家,還有一個人必須找到,那是該案所謂的“行賄人”洪經理。說好是借的,而且他和曹經理當他面說曹經理已經還了他的錢,他一出庭,證據就更充分了,他不是介紹他行賄,確實是借款,這錢要還的。
但洪經理不在家,他老婆說他出差了,水若山用他家的電話撥了他的手機,好半天才有人接聽,水若山簡短地把意思說了。他回答說,“好的,我明天趕回去,我們是多年的好朋友,這個忙我一定幫的。”
出了洪經理的家,水若山覺得輕松了許多,和方艷一起來到廣場的夜宵攤上,點了兩個菜,要了兩瓶小二。不管審判結果如何,我問心無愧,水若山想。
方艷卻不這麽想,她雖然從事律師職業時間並不長,但總覺得這樣的辦理案件的做法很荒唐。大哥所尋找的證人不是涉案的主要嫌疑人,就是舉報人,大哥充其量只是個“從犯”,從來就沒聽說過,“從犯”要請“主犯”幫忙出庭作證,洗脫罪名,而“主犯”卻成了局外人,根本不用上庭受審。
但她只是在心裏這麽想,並沒有露於臉上,大哥正開心地喝酒呢,她不想這時再去與大哥探討案子,而掃大哥的興,她只有陪著大哥喝酒,說一些她們都記得的很開心的往事。
十月二十六號下午兩點半,江員員、方艷陪著水若山來到刑庭辦公室,辦好簽字手續,就在走廊的長椅上等著他的將要出庭作證的證人,和法院指定的縣司法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快三點了,三位證人還一個都沒來,律師也沒來,水若山擔心,他們會不會都忘了。於是一個個地打電話,但所有電話撥完,他失望了,手機全部關機,家裏的電話沒人接,辦公室說他們下午沒上班。
倒是司法局的律師的手機通了,但他說現在省城,肯定趕不回來。水若山急了,問他,“你不知道今天開庭嗎?”
“對不起,水股長,我知道今天開庭,但你這個案子有沒有律師辯護,結果都一樣。”
“你說什麽?”水若山茫然,讓他給說糊塗了。
“說你就會明白的,在我們這,大多數情況下,律師只是法庭辯護席上的一個擺設,你的案子我早已了解內幕,不需要律師辯護的。況且你還請了一個省城來的律師,我去了,也只是多放一張椅子而已。”
“可是我付了你們所的律師費,不管有用無用,也應該打個照面吧。”水若山由不解到生氣,這像本縣其他職能部門一樣,光知道收費,從不提供服務,沒一點服務意識。可是律師說他也沒辦法,他出差原來是所裏安排的,至於為什麽要這麽安排,他說他也不便說。然後把手機掛了。
方艷說,“哥你要保持冷靜,一會就要開庭了。”
稍微平靜一下,水若山又給三位證人通通撥了一次電話,仍然是找不到人。水若山也不像開始時那麽激動,似乎意識到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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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經理又疏通了新華書店分管工程的有關人員。此後,工程質量監理也沒有先前那麽嚴格,似乎一切都非常順利。春節過後,工程竣工要驗收結算,質監站的關系已打通,驗收當然沒有問題。但在造價結算時卻遇到兩個問題:
一是施工過程中,正好遇上九八洪水,材料大幅漲價,要求在工程造價結算時按規定補上材料差價十萬。
但曹經理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包括材料補差在內的審計報告提出質疑,咨詢價格信息後認為只能補三萬不到。理由是,材料雖漲價,但主體工程是在洪水前完成。且單位預付了材料款,不影響材料購進價,洪水期間的停工損失已按規定給予了適當補償,不存在再有這麽多的材料補差。
洪經理多次找水若山,請他出面向曹經理說情,盡快辦理工程結算。
水若山了解了有關情況,對同學說,“這件事你看著辦,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的就考慮,但決不可看在我的面子上而喪失原則,為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也許因這句話,也許別的什麽原因,曹經理堅持自己的觀點,要麽送交省裏的會計師事務所重審,要麽就補價三萬。洪經理認為自己冤之枉也,當然不同意他的意見。
因為這個事拖了近三個月,與新華書店綜合樓同時施工的還有職工宿舍。部分房子緊張的職工已開始對自己的住房進行裝修,工程質量問題也暴露了出來,一下雨,樓頂就滲水,樓層的下水道漏水,樓面大薄,樓下一搞吊頂,沖擊鉆就把樓上的地面鉆穿等等問題,職工不滿情緒反映強烈。
在新華書店綜合樓基建結算和工程質量問題上,惹起了許多人心情不愉快的同時,反貪局的檢察官有意識地向他們尊敬的春姐及時提供了另一情況,這就像一顆定時引爆的炸彈,在春姐的心裏爆炸了,也在新華書店的職工心中爆炸了,恐怖得一片混亂。
那是一組照片,是反貪的人請社會上的一些混混經過長期的跟蹤偷拍的照片。
原來曹經理上任不到半年,即借工作之便,與本單位的未婚會計關系暧昧,發展到另在一個偏僻的小巷裏租住了一間二室一廳的住房同居。這種關系維持了近一年,而春姐一門心事在牌桌上,對此事竟一無所知,總以為丈夫工作特別忙。
見到那些照片,春姐一下子傻了,像發了瘋似的,她不相信一個相愛了十來年的老公怎麽說變就變。先是到經理辦公室關上門與老公吵了一架,然後哭哭啼啼到江員員家,問她是否聽水若山提過這事,這麽要好的同學,不可能會不知道。
而水若山是真的不知道會有這種事發生。
這件事的暴露,激化了夫妻之間的感情矛盾,幾經周圍人的調解,好的壞的,竟發展到要離婚的地步 。
九九年七月上旬的一個中午,水若山在湖陽賓館跟他的同學見面,警告他立即停止他愚蠢的做法。
同學則明確告訴他,他已厭倦了那個好賭婆,何況女方已懷孕了,而且做了B超,是個男孩,他想要個男孩,以前是沒條件,現在有了,他不想放棄。
水若山問他,“你有沒有想過這麽做的後果?”
“我想過了,木已成舟,一切由我承擔。”
水若山知道他的同學,剛剛走上領導崗位不到兩年,已是色令智昏,沒有回頭的可能了。
春姐絕望了,這個與她相守了十來年的老公已經是別人的了。爭強好勝的她在想,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七月二十二號晚,一紙受賄舉報信送到一直在關心她、陪伴她的檢察官小江的手裏。
第二天下午,正冒雨走在移民建鎮路上的水若山被帶到了反貪局。
十月二十四號,也就是湖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水若山“介紹賄賂”案的前兩天晚上,審計局再次召開了局長辦公會,豐局主持會議。
豐局說,“水若山是我們局的業務中堅,進審計局來,審計發現了不少大案要案,每次省、市交叉審計都是派他參加,對他的能力我們都知道。這為樹立我局在社會上的審計威望做了很大貢獻。”
“但他也有個我們都熟知的缺點,就是不會做人,過於迂腐和固執,認死理,不會轉彎,正像有的人評價的,性格直率得叫人受不了。”
“這次檢察院擺明是針對他來的,幾年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延伸審計,都是水若山帶隊去檢察院,暴露過他們財務收支的一些問題,有些問題還很嚴重,雖然審計執法力度有限,未能對檢察院進行處理,但這些問題一旦向社會曝光,檢察長的位置是坐不住的,所以打擊審計,打擊審計幹部,給審計人一個下馬威,甚至達到審計人‘一朝被蛇咬,千年怕爛繩’”的目的……”豐局停了停,看了看其他幾位副局長,意識到上面的一番話,本不該在這樣的會議上說,於是轉了話題,說,“把你們了解的情況和想法說說吧。”
陳副局長說,“我找了分管起訴科的邵副檢察長,他說只要疏通一下應該不會有事。”
李副局長說,“我找了法院刑庭的張庭長,他說會幫忙,這種案子在縣法院受理的是第一起,別的地方還沒有過,沒有比照,判起來不會很難。但法院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凡是刑事案件,要想得到從輕處理,得交一定數額的訴訟費。我問要多少才合適,他說既然是熟人,審計與法院的關系歷來也不錯,別人要兩萬,你來了就交一萬吧,不過要在開庭前交清。情況就這。”
豐局說,“這我知道,錢自然是要花的,這是我縣的行情。要不這樣,你再跟張庭長商量一下,一共就是八千,開五千的訴訟費收據,另三千塊就當做是審判人員的辛苦費。這件事不要讓水若山知道,以他的脾氣,一定不同意交錢的,到時吃了虧他自己還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這樣安排妥當,散會後,李副局長回到家給張庭長打了電話,把意思告訴了他。張庭長笑了笑,說,“既然你們組織出面,我們兩家的事好說,要不,明天上午來辦一下吧,我在辦公室等你。”
而就在當晚,水若山與方艷敲開了春姐的家門。春姐的老公本來就在租的房子裏住,因為這件事,更不會回來了,所以只有春姐和她女兒在家。
春姐明白水若山此來的目的,一臉的悔意和內疚,忙著為水若山他們安座、倒茶、削水果,借以躲避他們的目光。
水若山說,“小春,不要忙,我今天只想你後天出庭作證,證明是你說集資建房缺錢,叫我幫忙籌借的,跟行賄受賄沒任何關系。我還打了張借條在二建呢,後來我又借款還了二建,你證明這些就行了。”
春姐說,“這件事是我對不起你,當時老公背叛了我,我一氣之下,才釀出這樣的後果,這幾個月來我吃不好,睡不好,思前想後,我才明白,是檢察院的人設的圈套,我輸錢是,告我老公也是,要不是我整天在外面打牌,也許能留住老公的。”春姐的眼圈紅了,低下頭,不知道往下怎麽說,許久才說,“我一定按你說的出庭作證。”
方艷插上話,對春姐說,“不是按我哥說的去作證,而是把你知道的全部事實在法庭上說出來。”
“不好意思,我知道怎麽說了。”春姐說。
水若山和方艷沒有停留多久,即趕往曹經理的住房,說你當初只是說借錢並沒有說只借不還的意思,而且在洪經理給我錢抵我還的二建公司的借款後,你也當面跟我說還了洪經理的借款。請你能出庭作證。
曹經理是單位法人,檢察院特意給他留了面子,退了四萬臟款,又交了三萬塊讚助費後便決定不起訴。但現在要他出庭作證,等於是在公眾面前要他承認自己的確受賄,說不定好不容易擺平的不訴決定,最後還落個刑罰。這個證作的風險太大了。所以當認識十七年的好同學水若山要他出庭說出事實真相時,他有點猶豫,他也明白,他不答應出庭,水若山和方艷是不會走的,面且同學感情也從此結束。
再怎麽說,是他的貪欲把水若山拉下水的。最後他還是勉強答應了。
晚上十一點多了,水若山和方艷還不能回家,還有一個人必須找到,那是該案所謂的“行賄人”洪經理。說好是借的,而且他和曹經理當他面說曹經理已經還了他的錢,他一出庭,證據就更充分了,他不是介紹他行賄,確實是借款,這錢要還的。
但洪經理不在家,他老婆說他出差了,水若山用他家的電話撥了他的手機,好半天才有人接聽,水若山簡短地把意思說了。他回答說,“好的,我明天趕回去,我們是多年的好朋友,這個忙我一定幫的。”
出了洪經理的家,水若山覺得輕松了許多,和方艷一起來到廣場的夜宵攤上,點了兩個菜,要了兩瓶小二。不管審判結果如何,我問心無愧,水若山想。
方艷卻不這麽想,她雖然從事律師職業時間並不長,但總覺得這樣的辦理案件的做法很荒唐。大哥所尋找的證人不是涉案的主要嫌疑人,就是舉報人,大哥充其量只是個“從犯”,從來就沒聽說過,“從犯”要請“主犯”幫忙出庭作證,洗脫罪名,而“主犯”卻成了局外人,根本不用上庭受審。
但她只是在心裏這麽想,並沒有露於臉上,大哥正開心地喝酒呢,她不想這時再去與大哥探討案子,而掃大哥的興,她只有陪著大哥喝酒,說一些她們都記得的很開心的往事。
十月二十六號下午兩點半,江員員、方艷陪著水若山來到刑庭辦公室,辦好簽字手續,就在走廊的長椅上等著他的將要出庭作證的證人,和法院指定的縣司法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快三點了,三位證人還一個都沒來,律師也沒來,水若山擔心,他們會不會都忘了。於是一個個地打電話,但所有電話撥完,他失望了,手機全部關機,家裏的電話沒人接,辦公室說他們下午沒上班。
倒是司法局的律師的手機通了,但他說現在省城,肯定趕不回來。水若山急了,問他,“你不知道今天開庭嗎?”
“對不起,水股長,我知道今天開庭,但你這個案子有沒有律師辯護,結果都一樣。”
“你說什麽?”水若山茫然,讓他給說糊塗了。
“說你就會明白的,在我們這,大多數情況下,律師只是法庭辯護席上的一個擺設,你的案子我早已了解內幕,不需要律師辯護的。況且你還請了一個省城來的律師,我去了,也只是多放一張椅子而已。”
“可是我付了你們所的律師費,不管有用無用,也應該打個照面吧。”水若山由不解到生氣,這像本縣其他職能部門一樣,光知道收費,從不提供服務,沒一點服務意識。可是律師說他也沒辦法,他出差原來是所裏安排的,至於為什麽要這麽安排,他說他也不便說。然後把手機掛了。
方艷說,“哥你要保持冷靜,一會就要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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