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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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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什麽?刀上有陳洪昀的血跡?我們這就回去”林立剛到錦雲庭門口,就接到了痕檢科的電話。

吳迪在旁邊豎著耳朵聽,上學的時候他的聽力就最好,就算林立沒有公放,他也能聽清電話那頭說了什麽。

“我們再進去看看”林立依舊拉著吳迪進屋,他想要確定一件事。

“誒,這不是有水果嗎?”吳迪一看就看到了桌上的蘋果“我就說這小子一直在說謊”

林立也看到了桌上的水果,但除了水果,其他地方和陳洪昀說的居然絲毫不差,唯一的不同是銅牛擺件的位置在窗戶左邊而不是右邊。

難道陳洪昀說的是真的?

*

“我們在現場的兇器上檢測到了屬於你的血跡,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陳洪昀怔怔地聽著,似乎是沒有接受這個消息,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呆滯地把視線挪到林立身上:“搞錯了吧警官?”

“不會出錯的,你到底什麽時候說實話?”吳迪有些不耐煩,沒好氣地說道。

“不可能!我沒殺他!那把刀不是我的!不是我!你們去查!查啊!”陳洪昀突然扭動著起身,被手銬拷住的手掙紮著,撕心裂肺地喊著。

“不管你承不承認,現在的證據都指向你,我們會把證據全部移交給檢察院”林立面無表情地說,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的心裏很不踏實,好像有什麽事情沒做完一樣。

“不可能!我是被冤枉的!我要上訴!不可能!我沒殺他!我沒殺他……”

*

“林警官,小昀不可能殺人的”陳琴聽到這件事的一瞬間就紅了眼眶“求求你們,再好好查一查,我的兒子我知道,他平時是混了點,但他絕對做不出殺人的這種事情”,她說著就要給林立和吳迪跪下,嚇得他們連忙把她扶起來。

“我們目前查到的證據就是這些,剩下的要交給檢察院處理”林立不忍道,他雖然很同情陳琴,但法不容情,他把陳琴的本子還給她,裏面沒有什麽有價值的信息。

像是突然被抽離了靈魂,陳琴無力地靠在床上,呆呆的看向窗外,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聽說審訊室裏沒有窗戶,不知道他有多久沒見到陽光了。

她從床邊拿起拐杖,說著要去看兒子,林立和吳迪順路給她帶回警局。

“陳大娘,您這個拐杖看起來真特別”路上,林立註意到陳琴的拐杖不像是一般的老年拐杖,更像是登山用的,側邊印著的logo貌似還不便宜。

陳琴沈浸在悲傷中,並不想多說什麽:“是鵬鵬的”

“是那個有心臟病的小男孩?他可以爬山的嗎?”吳迪有些驚訝。

“他爸爸前幾天給他買了一整套登山工具,等他好了就能去爬山了”

“他有心臟供體來源了?”

陳琴搖了搖頭,不知道是沒有還是她不知道。

*

後面一連幾天,陳琴都會到警局看陳洪昀,陳洪昀開始說他是冤枉的,可後來看到陳琴越來越蒼老目光,他卻說不出什麽了。

趙俊的父母從國外趕回來,非常強硬地要陳洪昀血債血償,林立並不同情他們,因為趙俊本身就該死,他仗著家裏的資金和勢力,不知道殘害了多少無辜少女。

孫文雯的情況也在漸漸好轉,她可以逐漸接受周圍人提起趙俊,也會在狀態好時提起那段不堪回首的過往。

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在向好的地方發展,除了——陳洪昀。

判決下來的尤其快速,這是林立工作以來第一次見到判決如此快的案子。

死刑。

或許他本可以有活著的希望,但受害人是趙俊,一個有錢有勢的公子哥。

得到消息的陳琴直接暈倒在病床,再醒來時哭喊著要見陳洪昀。

林立看見陳琴從一輛黑色奔馳下來,踉踉蹌蹌地走著,像是匆忙得忘記拿拐杖。

這輛車好眼熟……

是案發當天在錦雲庭刮倒陳洪昀的那輛車!

陳琴怎麽會從那輛車下來?

林立敏銳的直覺讓他想查清這些事。

雖然不合時宜,但林立還是問了陳琴那倆車是誰的。

陳琴沈浸在悲傷之中,她現在根本不想管其他的事情,她只想見到兒子,她不知道事情為什麽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麽前幾天還在醫院和她開玩笑的兒子,居然在不久之後會和她陰陽兩隔。

她相信兒子不是這種人,她也相信警察會還給他兒子一個清白,可結果是,警察找到了她兒子殺人的證據,並宣判了她兒子的死刑。

她不想跟這些警察再有什麽交集,她認為是她的過於配合才會讓兒子沒有活路,所以當林立問她時,她只是當做沒有聽到,她不想再因為什麽導致她兒子會有更多的罪名。

可陳琴不說,林立依舊可以查到那倆車的信息,但結果,出乎了他的意料。

“張海馳,山海公司董事長,名下9處房產,其中一處在錦雲庭,你猜他兒子是誰?”吳迪拿著調查結果交給林立,他有時候真的很佩服林立,這個居然能如此細心,尤其是對待一個已經結束的案子。

“鵬鵬”

林立破天荒地回答了吳迪的問題,這讓吳迪十分震驚“你怎麽知道?”

“陳琴不知道錦雲庭的張海馳,但是她認識鵬鵬的爸爸,從她可以拿鵬鵬的登山手杖可以看出來,他們的關系很好”林立一邊翻著資料一邊說出他的想法“我有一種感覺,陳洪昀的案子好像沒有咱們看到的這麽簡單”

自從林立知道鵬鵬的爸爸就是趙俊的鄰居,他心裏總有一種隱隱的感覺,像是還沒有發芽的種子,在黎明之前努力跟泥土做鬥爭。

“案子都結了你還想要幹什麽?”吳迪不理解,明明已經找到陳洪昀殺人的鐵證,就因為他一直不認罪?

“我總感覺一切都太巧了,巧得……像是有人刻意安排的一樣”林立覺得這些事情冥冥之中都有聯系,可偏偏找不到那一點,把所有事情順理成章串成線的那一點。

吳迪聳聳肩,他太了解林立了,只要是林立想做的事情他總會去做,讓他查查也好,這樣他才會放心。

*

時間過去了幾天,離陳洪昀行刑的時間越來越近了,林立依舊沒有找到張海馳和趙俊的任何聯系,唯一的交集可能就是在某次慈善晚會上,趙俊因為在場的一位女服務員拒絕了他的動手動腳而大鬧晚宴,張海馳作為協辦方去安撫他。

但這些跟命案根本扯不上關系,難道真是他想多了嗎?

事情的轉折就發生在那天下午,剛結束一個例會,林立往外走的時候聽到同事說什麽“陳洪昀不能槍決”,他連忙湊過去了解情況。

聽同事說,陳洪昀之前簽署了器官捐獻的協議,他死後的器官將會捐獻給需要的病人,所以要在醫院裏執行死刑。

器官,捐獻……

林立突然毛骨悚然,哪怕是在幾十人的會議室,哪怕外面的陽光晃得他睜不開眼睛,他依然能感覺到身上的寒毛在一根一根豎起來。

他想到了一種不可能的可能……

為了證實他的猜想,他拽上正跟隔壁組警花聊得正歡的吳迪,飛奔下樓,直奔醫院。

*

“你幹什麽?你擋著我桃花了!知道嗎?”吳迪甩手想要掙脫林立,可林立的手鉗在他胳膊上晃都晃不下來,一想到他跟隔壁妹妹一起看電影的計劃要泡湯了,他就瞪了林立好幾眼。

“陳洪昀有可能不是兇手,我們要快一點找到證據,不然來不及了”林立解釋道,他很想說出自己的猜想,可他根本不知道從何說起,只能等到醫院求證之後再說。

“大哥,檢察院都已經通過了,法院都已經判決了,過幾天陳洪昀就要去刑場了,你現在說這話是不是有點晚了?”吳迪無語道,他不知道林立就是一天天在瞎想什麽,有這精力不如幫隔壁研究研究他們的槍擊案。

“陳洪昀簽了器官捐獻,也就是說只要他死了,他的器官就能去救別人”

“所以呢?”

“所以就會有人為了他的器官而讓他死掉”

“太扯了哥,要他的器官直接殺他就好了,為什麽要費時費力地殺了趙俊嫁禍給他。”

吳迪不是傻子,林立一說他就知道林立在想什麽,可那根本不可能,先殺了趙俊然後嫁禍給陳洪昀,只為了要陳洪昀的器官?那他為什麽不直接殺了陳洪昀?反而要費盡心思研究怎麽殺了趙俊而不留痕跡,又環環相扣把罪名嫁禍給陳洪昀,這怎麽想都是不可能的。

況且,捐獻這種事情,除了醫院,供體和受體都不會知道對方的信息,器官移植不是大街上撿彩票,哪怕有供體也要檢測是否適配,總不能說是個供體都適配吧?是,眼角膜確實都可以,可眼角膜會值得大費周章這麽做嗎?

“如果是心臟移植呢?”林立前所未有的冷靜,他從來沒有覺得他的推理如此荒唐卻又如此可信。

眾所周知,心臟只接受活體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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