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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來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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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海潮平時幾乎不唱K,跟同事們聚,大多時間也只是在一旁喝酒。對她來說,KTV模式實在太悶,她更喜歡去酒吧,有時候能遇上不錯的樂隊和彈唱歌手。

飯局結束,照例是毫無新意的消遣-唱歌,酒店大樓內有條件極好的音樂酒吧KTV,大廳和包廂都可以點唱,也有樂隊演出。

從餐廳進電梯再出電梯,一行人直奔KTV大廳,紀海潮跟夏珊說去洗手間,她糾結了一路,最終沒好意思先閃,大不了找個角落發呆算數。出了洗手間也懶得這會兒就進去悶著,便一個人漫無目的地在這層樓裏四處晃蕩。

走過一條不算長的走廊,兩面墻上裝飾著繪畫作品,細致裱過,鑲有木框。仿的世界名畫,梵高,畢加索,弗裏達,也有本地風格的畫作,穿插陳列,並不突兀,看樣子這裏的主人還挺講究搭配和審美。

夢中人,紀海潮默念出聲。一幅未署作者名的油畫,畫上女子手持利刃,那刀上染血,深深落在男人身上,露出崢崢白骨,男人卻低眉含笑望著女子,纏綿繾綣,情深似海。

艷麗、驚世駭俗但並不感覺血腥。紀海潮微皺起眉,內心震動,這是怎樣一種愛。

她在畫前流連,反反覆覆上下左右看了個細致,以至於一個不滿十歲的男孩走近身邊時也未留意到。

“姐姐,這幅畫什麽意思?”男孩仰頭迷惑地問。

紀海潮嚇了一大跳,完全沒料到會有小孩子出現在這裏,“啊,小朋友,你怎麽一個人,爸爸媽媽呢?“

“他們跟叔叔阿姨在唱歌,不好玩。”男孩閃動著晶亮的大眼睛,一個漂亮的孩子。

“哦,”紀海潮放下心,笑道,“你喜歡這些畫嗎?”

“嗯,我在學素描,老師教過,有些我認識,有些不認識。”男孩老老實實回答。

“很美,是嗎?”紀海潮目光投回畫中。

“色彩和線條很好,就是看不懂。”男孩也擡頭去看。

紀海潮笑笑,輕輕說,“這兩個人相互喜歡,很喜歡。”

“哦,可是女生為什麽拿著刀刺他,不疼嗎?”男孩不解。

“疼啊,就是疼,才記得深。”紀海潮幽幽地自言自語,她知道小男孩不會懂,“愛得太狠,患得患失,怕被遺忘,所以在夢中一刀下去,想把愛的人連血帶肉吞進肚子裏,成為身體的一部分,永不分離。”

小男孩似懂非懂,仿佛有些被嚇著,跑開幾步說,“我找媽媽去。”

紀海潮看著男孩飛奔而去的小身影,不禁搖頭苦笑。

“非得說那麽直白嗎?還是個小孩子。”秦朗不遠不近在她身側拐角處,懶洋洋靠著墻,嘴角明顯有戲謔的笑意。

紀海潮看不到,但聽出來了,她慢慢轉身,聲音不由有些冷淡,“不出幾年他就會長大,很快就會懂,不是嗎?”

“沒錯,可是,你要剝奪他所剩不多的天真時光嗎?何況藝術這玩意兒,往往過度渲染,信不得的。”秦朗仍然笑著,手機在指間炫目地轉來轉去。

“言重了吧,我不過說了實話,你不信,不代表它不存在,何況,有那麽可怕嗎?你怕?”紀海潮淡淡的語氣裏帶著嘲諷和挑畔,不等他回答,垂目移步,準備離開。

“KTV在這邊。”秦朗也不反駁,只擡擡下巴,看著她沈默地徑直轉身越過自己,拐向大廳,臉上笑意更濃,卻戲謔全無。

大廳裏只稀稀落落坐著少許客人,或許因為這裏消費高昂。可夏珊說,在大廳舞臺上唱歌才有感覺。秦朗一進來,夏珊便塞了一支點歌器給他,看他一眼說,剛才吃飯你酒不喝話也不多沒啥事兒吧?

“明天有任務,不敢喝酒。”秦朗把點歌器遞給於少,“哥們兒我都多少年不唱歌了,你們點吧。”

“你小子,原來不這樣的啊,這兩年回來跟變了個人似的。”於少瞇著眼睛看他。

“是啊秦朗,想當年你正經是個玩主兒,在哪兒都是人群中的焦點,讓吾輩是望洋興嘆,望塵莫及啊!”魏彬過來插話,把一支紅酒擱桌上,“來點兒紅的?”

“真不能喝。”秦朗擺手,“當時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不提也罷。”他臉上難得地露出點不好意思的神情,嘴角不自覺地向上彎起一個弧度。

紀海潮挑了個靠邊的座位,擡頭正好能瞥見秦朗的側臉,心想,其實這人笑起來挺好看的。輪廓清峻,眼神幽深。

夏珊發話,“今天難得人齊,我呢大老遠的回來一趟不容易,每人至少一首,誰也跑不了!不唱的罰酒三杯!”其他一眾人等跟著起哄。

看來這個叫秦朗的今天是躲不過了。紀海潮抿嘴笑笑,到時看你是唱,還是喝。如此想著,不由得心情不錯,拿起酒杯輕啜一口,嗯,酒也不錯。

沈未東走過來坐下,不由好奇,“什麽事兒這麽開心?”

紀海潮掩飾地用手轉著酒杯,說,“沒什麽,只是突然想起一個笑話,因為是個熟人,這笑話就尤其活色生香,特別好笑。”

說完擡眼朝他一瞥,因為喝了些酒的緣故,臉頰上泛起紅暈,嘴唇飽滿濕潤,眼睛更是亮得驚人。

沈未東看得呆了一下,忙低頭拿起點歌器,“唱什麽歌?我幫你點。”

“可以不唱嗎?我寧願罰酒。”紀海潮笑得勉強,半生不熟的人群,最為尷尬。

可是,我想聽你唱。這話沈未東卻沒說出口。

“酒要喝,歌也要唱!”夏珊端著酒杯過來,神采飛揚,“海潮,你不露一手太可惜了!”

“你不知道,她會自己寫歌,公司晚會上表演過,那個驚艷,男生們都快瘋了。”夏珊沖沈未東誇張地搖頭。

紀海潮撫額,想著要怎麽才能躲過這一回,“哎,你也知道,沒吉它我唱不出歌,”她笑得討好,“要麽,下次?明兒我就去買一把,好不?”

不等夏珊出聲,沈未東竟說,“我去借!”然後飛快地走開。

紀海潮無奈地看著沈未東的背影,哭笑不得。

聽到這邊動靜,秦朗不由自主地轉頭看過去,這姑娘,有點意思。

然而,他內心又有點疑惑。從第一眼見她到現在不過數小時,他居然清晰地記得陽臺上那個清瘦的背影,記得她向著天空大聲喊出一個人的名字,記得她盯著他持煙的手楞在當場,記得她臉上浮起做夢一般的柔情,記得她無比認真地說請相信......還有剛才走廊上,每一個表情每一次對視,他竟然都記得。

他下意識地搖頭,想把她的樣子甩出腦海。他自認不是一個多情細膩的人,尤其是對那些女孩子們。

她們在他而言一直可有可無。在一起時他總是殷勤周到,溫柔體貼,一個男朋友該做的他全然不吝去做。不在一起時他也完全沒有半點遺憾,從不再想起誰。

女孩們臨走時都會說同樣的話,她們說感覺不到他的心,說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冷血動物。

他不置可否,心底裏倒也認同她們。他的熱血都灑在了軍營和戰場,他的情感都給了部隊和戰友。

一個人的感情又不是無止境的,總共那麽多。戰友、兄弟、父母、朋友,看,有那麽多人要分,待分到男女之情這一塊,大概已所剩無幾了。

那麽現在呢,這是怎麽了,是我老了嗎,變得對女孩們多情善感起來,變得不正常了?

“秦朗,你手機響!”於少捅了捅他,這小子今天有點不正常。

秦朗回過神來,掩飾地笑笑,看了看手機屏來電顯示神情瞬間嚴肅。他站起身朝大門走去。

幾分鐘後,於少見秦朗回來,隨口問,“沒事兒吧?”

“沒事兒,領導讓我今晚歸隊。”秦朗若無其事地坐下。

“你們這是忙活啥呀,大過節的也不讓人休息。”於少說。

“他們這幫子武警,越到過節越忙,就怕出事兒,是吧,秦朗。”魏彬一副還是我了解你的表情。

秦朗配合地朝他豎起大拇指,表示同意。

“可你那兒不是快反中隊嗎?這每天上大街執勤的事兒還得你們幹?我看真有點兒過了,到處崗哨柵欄石墩,到處隔離帶,去趟超市還得安檢,反恐反獨沒錯,可也不能反生活反人*□□!”於少搖搖頭。

話題敏感,眾人頓時安靜下來。紀海潮心中一動看向秦朗,他會什麽反應,她很好奇。

秦朗不以為然地笑笑,“這種大是大非問題真不好說,不過七五事件之後全世界都看著新疆,對上面來說穩定肯定是第一要務,其他,難免得犧牲掉一些,但現在的烏魯木齊很安全,對於外地游客,這應該算是個好消息吧,你說呢?”

秦朗說最後一句話時臉明顯偏向紀海潮,這裏只有她一個外地人,於是大家的註意力又都轉移到她身上。

紀海潮楞了一下,心道,這是要把球踢給我嗎?

“呃,”紀海潮忙咽下口中那點酒,差點沒噎住,“這個,其實眾說紛紜,有人說新疆漢人外流現象嚴重,因為不想自己和家人生活在一個大監獄裏,也有人說新疆越來越安全,將吸引更多的商機投資和游客,畢竟這裏的風物人情獨一無二。”

她頓了一下,見眾人仍望著自己,只好接著往下說,“幾年前看過一場球賽,對陣新疆隊,當時有人奇怪新疆竟然會有足球隊,可見外界對新疆的偏見,還有各種形形色*色的議論,我來之前同事們也擔心我的安全,所以,個人認為,雖然有些矯枉過正,但至少保住了一方安寧……”

“所以,”秦朗慢不經心接話,“孟老夫子有句話,道之所存,雖千萬人,吾往矣。”

“還有句老話,兒不嫌母醜,犬不怨主貧......”夏珊俏皮道。

於建安也不介意,哈哈大笑道,“喲,你們這是幹嘛,秦朗,魅力不減啊……不過這種事確實見仁見智,看你站在哪個角度看問題,其實牢騷歸牢騷,像我們這種從小長在部隊大院裏的孩子,估計這輩子都離不開這裏了。”

紀海潮看向於建安,下意識地解釋,“我與新疆有些淵源,所以情有獨鐘,其實這就像兩個人談戀愛,喜歡的話,缺點也可愛,如果不喜歡,那個人再好也沒用不是?”

於建安饒有興致地望著紀海潮,語氣裏不由帶著點調侃,“哦,姑娘,那看來,我們是有緣千裏來相會嘍。”

紀海潮臉上一熱,幸好喝過酒倒不十分明顯,本想分辯幾句又覺得還是算了,說多錯多。

秦朗看一眼於建安,打趣道,“欺負小朋友。”

於建安意味深長地回看他一眼,“緊張什麽,開句玩笑而已。”

沈未東關註點顯然不同,好奇地跟紀海潮聊起了足球,“你喜歡哪個球隊,有沒有喜歡的球星?”

紀海潮答道,“卡尼吉亞,巴蒂,梅西......我喜歡阿根廷。”

“啊,風之子卡尼吉亞和戰神巴蒂?可他們根本不是這個時代的球員,他們退役的時候你應該還很小吧!”沈未東覺得不可思議。

紀海潮低頭笑笑,自我解嘲道,“可能我的心老得比別人要快。”

是的,喜歡老的歌曲,舊日時光,回不去的故鄉,和曾經心動過的人。

“那是你早慧。”沈未東毫不掩飾自己的欣賞,“為什麽喜歡阿根廷?”

紀海潮微笑偏偏頭,思索片刻,“呃,怎麽說,也沒什麽道理,阿根廷給人的感覺,像狂風暴雨,又像開在廢墟上的鮮花,危險,充滿誘惑.....其實跟新疆很像,難以言喻但很迷人。不過現在的新疆情形挺微妙,讓人擔憂。”她頓了頓,問沈未東,“你想過離開嗎?”

沈未東搖頭,“雖然我沒你這麽憂國憂民,但故土難離,而我這個人很容易滿足,隨遇而安,所以啊,沒有意外的話,我會在這裏終老一生。”

紀海潮隨口來了一句,“那等老了以後,我來找你喝酒。”

沈未東大笑,“別等老了啊,我隨時都在,隨時奉陪。”

秦朗瞇起眼,突然在一旁幽幽道,“好啊,你們都留在這兒,我負責保護你們,一輩子。”

“那趕明兒我也回來,大夥兒又都在一起了,就像小時候一樣。”夏珊興奮地嚷嚷。

紀海潮低頭抿口杯中酒,心道,都別走呵,我的新疆可不能變成一座孤島,或許有一天,我也來了。如此想著,嘴角不由自主向上揚起一個明媚的弧度。

秦朗快速捕捉到她臉上難得一見的燦爛,不帶一絲清冷和疏離,不帶一絲陰郁,仿佛發自內心。轉過頭時他不自覺地笑了一下。

唱歌的輪番上臺,不得不說,個個水平都不賴,難怪敢在大廳裏獻藝,紀海潮聽得開心,不由跟著大家一起鼓掌叫好。

沈未東跑了兩趟,沒借著吉他,郁悶了一陣。在高檔酒店這種地方駐演的基本上除了Jazz樂隊和Blues,就是鋼琴提琴薩克斯等獨奏表演,借民謠吉他?那是來錯地兒了。

沈未東不死心,心想,如果明天我去買一把送給她,會不會太過唐突佳人?

夏珊看看屏幕提示,轉頭沖秦朗喊,“下一首你的!”說著指了指臺上。

秦朗笑得無奈,說,“你點的?你怎麽知道我會這首。”

“聽你唱過呀!”夏珊眼光一閃,臉上卻若無其事。海潮腦中閃過一絲異樣,看她一眼,笑了笑。

秦朗走上臺,隨意坐在高腳凳上,一只腳擡高踩著踏板,他穿了件黑色中長風衣,貼身配淺灰襯衫深色領帶,身材瘦削挺拔,面部的輪廓很有男人味。

不得不說,這付樣子實在是帥得人神共憤。大家開始鼓掌吹口哨,紀海潮於是心安理得地盯著他從頭到腳地欣賞一番。

旋律就那樣響起,讓人毫無防備。紀海潮只覺下一秒血流加速,有一刻的錯愕慌張,似乎有什麽弄錯了。她茫茫然低頭又擡起頭,望向舞臺,望向臺上那個人。

Look into my eyes you will see what you mean to me

透過我的雙眸,你就會明白,你對我意味著什麽

Search your heart search your soul

尋找你的內心,尋找你的靈魂

And when you find me there you'll search no more

到你找到我,你將別無他求

Don't tell me it's not worth trying for

別告訴我,這不值得為之嘗試

You can't tell me it's not worth dying for

你不能告訴我,這不值得為之付出生命

You know it's true

你知道這都是真的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我做的一切皆是為了你“

這是她多年以來極為鐘愛的一首英文歌,陳正也曾為她唱過,她常常獨自在暗夜裏一遍一遍聽到淚流滿面。

陳正曾笑她感情太過豐富,簡直是泛濫成災,尤其眼淚不值錢,聽一首歌都能稀裏嘩啦。

她沒有告訴過他那正是她渴望的愛情的樣子,人們終其一生尋找的不過一個這樣的愛人,相似的靈魂,一樣的內心,他願意為你而戰,為你赴湯蹈火,為你付出生命。

她眼睛裏控制不住地竟慢慢浮上了一層水光,不敢說話不敢亂動,害怕隨時就會落下淚來。

秦朗的嗓音醇厚嘶啞,魅惑人心,偶爾不經意地掃向紀海潮,停留幾秒,眼神裏除了掩飾不住的探究,還有一脈分不清辯不明的暗潮在湧動。

跟他對視的瞬間,她覺得自己像被施了魔法,眼神被固定,呼吸被奪取。

她聽見他唱,"yeah i would fight for you, i'd lie for you, walk the wire for you, yeah i'd die for you....."

一句一句,像個魔咒。

那一刻四周的一切都靜止下來,所有的人和事仿佛遠去,眼前只有臺上那個人,心門被起伏的潮水溫柔又固執地扣擊,一下,一下,而後轟然開啟。

紀海潮趁無人留意悄悄起身退開,她不敢再呆在這裏,她渾身上下似乎都被一股奇異的力量左右,血在奔湧,身體在抖,手足無措,這些都不能讓旁人窺曉,她無法自控的怦然心動,突如其來的愛情,實在不適合讓任何人知道。

秦朗走下臺,隨即與眾人告辭。大家都理解當兵的受紀律約束,也不留他。夏珊有些怏怏的,只擺擺手頭也不擡,說,電話聯系。

秦朗出酒吧後一直在留意,卻再沒有看見她。沒能跟她道個別,讓他覺得有些可惜,或許是遺憾。不過沒關系,想弄到她的電話號碼或是約她出來,他有的是辦法。

當時他看見她眼中浮起一片水膜,反射著屋子裏明明暗喑的燈光,晶瑩細碎,仿佛夜空星辰,美得讓他差點挪不開眼。

他坐在車裏仍控制不住地回想起她的樣子,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他今年已三十一歲,早過了情竇初開的年紀,也陸陸續續交過好些個女朋友,卻從未如今天這般第一次見面就對一個姑娘動了心思,不管那是什麽心思,至少,他承認被她吸引了。

他從記憶庫裏調出以往那些光彩奪目的女孩子們,說實話跟她們比起來,這姑娘只能算得上清秀,還有些冷,整個人淡淡的,穿著隨意,幾乎不化妝。可不知為什麽,他看著倒覺得順眼,幹幹凈凈的順眼。

跟那些妝容精致的女孩們千差萬別。當然,不僅是外表看上去的這點差別。這姑娘在他前三十年對女孩的認知中,是個異類。

他還沒追求過這樣的姑娘,這一點讓他有些躍躍欲試。當然,應該也就這樣了吧。

挑戰不一樣的目標,這是他骨子裏天生的好勝心在作祟。像一個誘惑。

他從不相信一見鐘情,這個詞在他三十年的生命中只是小說裏蒙騙少男少女的鬼話,愛情怎麽可能一瞬間發生?他從未嘗試過。

他覺得真正的愛情應該是兩個心靈相互碰撞的過程,就像布萊恩亞當斯那首歌中所唱,尋找到相似的靈魂,我願意為你而戰為你死,為你赴湯蹈火,為你付出生命。

這樣的愛情太過理想,可遇不可求。而他絕對有自知之明,自己這種在男女感情上多少有點無情的人,恐怕這輩子是遇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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