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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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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元朗今日無事, 正在書房讀書, 聽到院子來報說唐挽來了,心頭一驚, 失手打翻了桌上的茶杯。

“快請!”

唐挽一進門, 就看見元朗正在收拾被茶水洇濕的書冊。

“匡之,你快坐,”元朗從未想過唐挽居然還會來找他,心情半是激動半是緊張, 一時竟不知該如何表現,便對進門的小廝吩咐道, “以後見了唐大人, 不必通報,直接請進來便是。”

小廝是新近入府的, 自然不知道兩人的關系, 忙點頭應了,退出門外。

唐挽上前幫著他一起收拾。幾本經卷濕得厲害,便拿到窗邊的卷幾條案上攤開。素手拈著半透明的紙頁輕輕翻動,笑道:“你怎麽這麽不小心。”

以前也是這樣,打翻茶水弄臟書,是常有的事。元朗生就一副大而化之的性子, 對這些小細節總是不太在意的。唐挽一邊說著, 一邊四下環顧。這間書房與之前合租時的那一間很像, 格局擺設區別都不大, 只是地方寬敞了些, 還在北面墻加了一個博古架,正中擺著一塊花山石。

倒像是馮晉雪當初從自己手裏拿走的那一塊,原來是賣給了閆小姐。唐挽再回想當初,閆小姐高價四處搜尋花山石,應該也是因為看到元朗佩戴。原來是自己無意之中,成就了他們的姻緣。

可如果沒有閆小姐的推動,花山石的炒賣也不會那麽順利,花山的經濟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取得那麽大的成績,那唐挽也不能這麽快就回到京城。所以世間萬事,禍福相依,因果循環,實在不必那麽較真。

元朗看著唐挽出神,又想起當初兩人一起賭書鬥酒的日子,心下生出感慨。

當時只道是尋常。

“你今天怎麽過來了?”元朗問。

“有個事兒要問你,”唐挽同他說話,一向是直來直往,“閆家父子之間,關系如何?”

元朗想了想,說道:“其實,我很少與他們父子一同會面。”

唐挽沒聽明白。元朗又說道:“我與閆公見面,多是在內閣和閆府。與閆鳳儀見面,多是在戶部和茶樓。少見他們父子在一處的。”

“難不成他們父子二人,已生了嫌隙?”唐挽問。

“嫌隙倒應該沒有,”元朗道,“只是我總感覺,首輔與閆鳳儀想要的,並不相同。”

唐挽點點頭。閆鳳儀到底還是個年輕人,有些情懷和抱負。想必閆首輔那樣的詭譎世故,並不能讓閆鳳儀心服。

所以他才八年追著自己。唐挽想,閆鳳儀終究也是希望能做一些和自己的父親不一樣的事。

這倒是極好的。不論出身如何,只要存著一顆想有所作為的心,便是可相交的。

“閆公也著實不容易。”元朗忽然嘆了這麽一句。

唐挽這才想起來,如今的閆首輔已是元朗的岳父了。所謂子不言父,實在不該和元朗討論閆家的事,讓他為難。

“抱歉。”唐挽道。

元朗一笑,說道:“沒什麽可抱歉的。以前別人看我,都說是謝尚書的侄子;現在別人看我,只看到閆首輔的女婿。我也早就習慣了。”

唐挽心頭一酸,道:“你只是還沒等到你的時機。”

兩人正說著話,窗外小廝回事:“老爺,夫人回來了,還帶了一位女客。”

元朗低眉對唐挽說道:“我去看一下。”

元朗緩步離去。唐挽的目光追隨著他,純白衣袍掩映間,露出那塊紅色的花山石墜子。

他竟還戴著。

唐挽在書房的桌邊坐下來,隨手翻著桌上的書冊。翻到一夜,忽看到行間有朱紅批註,於是停下來細讀。

這是一本描寫閩地風俗的冊子,其中記錄了許多當地節日中才有的景象,更有些小曲詩詞。這書並不常見。元朗素來喜歡探尋各地的風情,也不知是費了多少力氣,才搜羅到這麽一本書。

其中被朱筆勾註的,是一首小詩:

誰家白晰少年郎,蜀錦吳綾別樣妝。半醉半醒騎馬過,最堪魂斷是龍陽。

唐挽“啪”的一聲把書合上,腦子裏嗡嗡作響。這詩是什麽意思,她自然明白。元朗為什麽要勾出這首詩?難不成……

唐挽感覺自己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

可他已經娶妻了呀!

正想著,外面小廝道:“唐大人,我家老爺有請。”

唐挽沒想到,閆小姐帶回的女客,竟然是盧淩霄。

已近十月末了,天氣漸漸寒涼。謝府的後堂裏架著一架爐火,上面銅壺煮著茶。唐挽想起來,淩霄是最擅長煮茶的,以前在蘇州的時候多少人拜倒在她的茶壺底下。

但是淩霄今天卻沒有要露一手的意思。她只是坐在那裏,半含興味地看著唐挽和元朗。

元朗本就不喜淩霄。之前唐挽出事,曾見過一次。那回她衣著樸素,滿臉淚痕,真真像個憂心丈夫的妻子。可今日,她絲毫沒有了當初做小伏低的樣子,一雙眼睛透著精明,臉上帶著一種“你們的心事都瞞不過我”的驕傲。

唐挽倒是不擔心淩霄會將自己的心事告訴元朗,但是她肯定淩霄今天會想辦法開自己的玩笑。這麽難得的場面,要是不說出幾句經典之言供以後回味,那就不是淩霄了。

唯一不知情的,就只有閆鳳華。

“今日約了唐夫人去逛集市,時間還早,就請她來做客了。剛好唐大人也在這裏,”閆鳳華作為女主人,給眾人的茶杯裏盛上七分茶水,道,“聽說唐大人和謝郎是好朋友,我與唐夫人也很投緣。咱們兩家正應該常聚聚。”

“可說是呢,”淩霄睨了唐挽一眼,道,“夫君覺得呢?”

唐挽“嗯”了一聲,心裏琢磨著該怎麽找個禮貌又不容拒絕的理由離開。

淩霄又說道:“對了,難得他們倆都在,咱們今天在路上看到的那個上句,說出來聽聽?”

“好呀!”閆鳳華笑得眉眼彎彎,道,“我們今天路過西市的一家狗肉鋪子,看見門上貼著一幅字,叫‘英雄每多屠狗輩’。淩霄說合該有個下句,兩位大才子可有接的?”

這實在不是什麽新鮮句子。閆鳳華是大家閨秀,對話本小說一類接觸甚少,不知道也是正常。可是淩霄跟著裝什麽傻?這裏頭肯定有套,唐挽才不會去接。

唐挽不接,擋不住元朗開了口:“下句當是,從來才女出風塵。”

他這句話說得沒毛病。可怪只怪淩霄嫁給唐挽之前,正是風塵中人,又是公認的才女。這樣一聽,他的話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淩霄斜睨了他一眼,對閆鳳華笑道:“你看我說什麽來著,俗人都這麽對下句。”

閆鳳華素來知道她的性子,見她光明正大地說元朗是“俗人”,顧念著自己夫君的面子,道:“那你說說,怎麽樣才算不俗呢?”

淩霄眼珠一轉,對唐挽道:“夫君,你說一個不俗的出來?”

唐挽哪裏敢接她的話茬,喝了口茶水潤潤嘴,道:“我覺得元朗的就很好。”

淩霄輕嗤一聲,轉頭對閆鳳華道:“你看看,我說什麽來著,男人啊,都是俗人。”

見她連自己的夫君都一起編排了,閆鳳華終於低頭笑出了聲,道:“想必這就是公認的下句了。”

“不對,不對,”淩霄搖了搖頭,認真道,“下句應該是:負心多是讀書人。”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睨著元朗。元朗的心忽然一懸,臉色便沈了下來。

元朗對唐挽的心思,在場的幾人中只有淩霄知道。當年花山月下,如何言之鑿鑿要一生守護,今日看來,倒都成了笑談。淩霄言下之意,元朗便是那食言者、負心人。

元朗心頭憋悶,想為自己辯駁幾句,卻一句話也說不出。看著淩霄,只覺得這女人愈發的牙尖嘴利。他也懶得同她講。自己與匡之之間的事,不足為外人道。

唐挽卻是低眉一笑,道:“夫人這話,倒是把滿朝官員、天下學子都捎帶上了。”

淩霄眼睛一亮,對唐挽道:“唯獨夫君不一樣,夫君是值得托付的良人。”

是啊,唐挽自然不一樣。

閆鳳華見淩霄如此直白地與夫君調情,不禁紅了臉,望了元朗一眼。元朗卻仍在心事中,並沒有註意她。閆鳳華的眼神便黯了下來。

淩霄過足了嘴癮,終於同唐挽一道回府。元朗夫婦送他們到府門前,看著兩人馬車走遠,方才回去。

淩霄上車後,舒了一口氣,只覺得心情暢快。她從來都不喜歡元朗這樣的男人,看上去溫和謙遜,總被身份和責任負累,活得不夠快意。他若真喜歡唐挽,就該死死地把人抓住,管她是男是女。也勝過如今這樣尷尬的局面。

淩霄還在糾結著,是否該將元朗也屬意於唐挽的事告訴唐挽。這兩個人都是悶騷又別扭,看著她都鬧心。轉念一想,如今這樣的局面,就算唐挽知道了,也只是徒生煩惱罷了。更何況還有大事沒辦完。

淩霄想,等成功搬倒了閆炳章,再告訴唐挽不遲。

一轉頭,就見唐挽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你怎麽了?”淩霄問。

“我……我好像發現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唐挽蹙眉道。

淩霄見她的表情,便覺得此事一定小不了:“什麽事啊?”

唐挽低著頭,在內心掙紮了很久,又覺得這事如果不和淩霄說道說道,還真沒人可說了。於是道:“我發現,元朗可能是個斷袖。”

“啊?”淩霄瞪大了眼睛,心想,莫非唐挽已經知道了?

“只是可能啊,還沒有確認。我也不知道算不算,還是我太敏感。”唐挽道,“我在他桌上發現了,龍陽之癖的書。”

淩霄的心這才落下來,原來是還不知道。不過元朗居然會看那種書,莫非真的把自己當斷袖了?淩霄凝眉沈思了一會兒,說道:“怪不得,鳳華說他們夫妻生活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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