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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次起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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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次起誓(二)

6.

去年春天,我由於業績出色,被從宮城縣的分公司提拔到了位於東京的總部。

談及我的工作,自然離不開日本的婚禮形式。在日本,婚禮通常是這四種:神前式、佛前式、教堂式、人前式。有舉辦婚禮意願的情侶一般會選擇傳統的“神前式”婚禮,或者是在教堂舉行的西式婚禮(不用非得信教)。

因此,婚慶公司與神宮和教堂之間總會有著密切的聯系,甚至有的公司旗下直接就有署名的神殿和教堂,一聽就需要燒錢——這錢落在哪裏?自然是客戶這裏。在日本結婚,是一件很費錢的事,於是近年來,為了減少結婚的開支,簡潔的“人前式”婚儀應運而生。

在“人前式”婚禮中,新人們只需穿上正式的衣服,聚集親友,簡單宣誓,二十分鐘就能速成一套婚禮。這種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對婚慶公司的需求,而且有的情侶連這種也覺得麻煩,幹脆不辦婚禮,或者不結婚。

在結婚率連年下降的情況下,本人依然拿到了相當不錯的業績,可見業務水平之優秀。

我最擅長的是通過精打細算,給出最符合客戶預期的方案,絕不超出他們的預算。事實上,就算只是“人前式”,那也需要一位司儀,以及聯系舉辦宴席的酒店——我從不小瞧任何婚禮,這種一天能舉辦好幾場的小項目,也可以積少成多。

至於花卷和我在工作上有業務往來什麽的,是因為他的工作就是我那些客戶們預算中的一環——很多人都會給自己和伴侶買保險。

“簡單來說就是,小卷在和我搶錢。”我說。

“是嗎?”小雪說,“我倒是覺得你們倆可以聯合起來,一個鼓勵人家結婚,一個攛掇人家買相應的人身保險,共享客源,狼狽為奸。”

“事實上我們就是這樣做的。”我笑瞇瞇地說,“有錢一起賺嘛。”

小雪表示,如果哪天我能把花卷哄去結婚,或者他把我誆去買保險,我和他就算是在彼此的行業中真正“出師”了。她說像這種對口才要求過高的工作,一般都是先從身邊人坑起的。

我說這話就不對了,我這邊多少還是見證了一些因為真心相愛而走向婚姻殿堂的美好愛情的,這是好事。“哄”一般指哄騙,是說讓別人做不好的事,她這是用詞不嚴謹。

再說了,花卷也沒給我推銷過保險。

“……是嗎,那花卷同學真可憐。”小雪用憐憫的語氣說道,“和你起誓了那麽多次卻連份保險都推銷不出去,人財兩空啊。”

我:?

請不要把他幫我排練創意方案的事情說得那麽奇怪。

7.

日本人追求穩妥,很多情侶會選擇已經有模板的婚禮流程,但也不乏一些人喜歡創意,這就需要寫方案了。而我在工作上十分嚴謹,在設計出方案後,通常都要找人陪我實踐一番,確保流程無誤,才能暫時安心。

眾所周知,一個人沒辦法同時扮演新郎和新娘、求婚方和被求婚方。

小雪這些年來一直在北海道,屬於遠水救不了近火。但花卷就不一樣了,我倆一直離得很近,他簡直是我的天選好搭檔。

因為大部分情況下都是男方的臺詞和走位比較多,而我是寫策劃的人,對劇本更熟悉,由我來扮演男方是最合適的。所以花卷嘛,自然是女方咯。

小雪說,男生們總會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追求尊嚴,斤斤計較,她認識的很多人都不願意反串角色,也許是大男子主義作祟……不覺得花卷同學的配合度有點太高了嗎?

“因為小卷是小卷嘛。”我理直氣壯。

第一次對花卷提起我的志向是在初中三年級,我十五歲,正忙著應對學園祭。演劇社的後輩們還不夠成熟,需要我做最後的帶領和交接,花卷那時已經被青城招攬了,比我要閑,時常跑來看我帶小孩排練,我的後輩們都認識他。

“前輩,花卷學長又來了——”

“來得正好。”我立刻把他拉去幫忙,“先陪我對一下這段臺詞,研究下為什麽感情總是不到位……放學後有空嗎?有空?好,那陪我去買一下忘買的道具。”

花卷曾問我,為什麽我總是在做導演和編劇方面的工作,而不是自己上臺去演。

於是我告訴他,在我七歲那年,我們全家一起去東京迪士尼玩了一次。當時恰好有一對新人在此舉行婚禮,他們乘坐的花車曾路過我,我看到新娘穿著華麗的婚紗,像童話中的公主一樣,她還對我笑了笑,然後我拿到了路邊的米奇送給我的卡通氣球。

這樣夢幻的場景深深地烙印在我心中,從那天開始,我發誓要為了讓女孩子們在這樣幸福的時刻露出笑臉而努力。

因此,比起臺前,我更喜歡做幕後。

這些想法是我開玩笑一般說出來的,沒想到花卷在聽完後竟肅然起敬,說我簡直像童話故事裏的仙女教母,是那種會下凡幫助主角們的大好人。

說實話,我有些受寵若驚,因為我感覺我還只是當年那個在游樂園裏接過氣球的、想法很簡單的小女孩,沒有他說得那麽厲害。

“不,你就是。”花卷說,“你甚至能說出那種類似在神明面前許下承諾的話。”

我:?

他問我有沒有參加過神前式婚禮,我搖頭,我過去只參加過教堂式婚禮,對神前式所知不多。

……原來我說起話來是那種風格嗎?

等等啊,「我發誓要為了讓○○在這樣幸福的時刻露出笑臉而努力」什麽的……好的,確實很像文藝作品裏的男主角才會說出的發言。

8.

花卷跟我科普說,神前式的“交換誓約”部分和教堂式裏的那種神父“你問我答”的宣誓情況很不一樣,是需要自己念誓詞的。

新郎需要在神明面前說出很多對新娘、對社會的承諾,而新娘不需要多說什麽,一般只需跟在丈夫的誓言後,對神明報上自己的名字即可。

唔,雖然是“交換”誓約,但聽起來明顯有偏重啊。默認新郎是一家之主,更需要承擔責任的人嗎……確實是傳統婚禮的作風。

參考西式婚禮上的誓詞,以及我在文藝作品裏看到過的內容,我大概知道宣誓應該說什麽了。於是一時間也來了興趣,說話的語氣變得正經起來。

“本人將於諸位神明前起誓,我們依神明之意結緣,在此舉行婚禮,今後將奉神旨意,互敬互愛,同甘共苦,幫助他人……”我認真地說道,“我將為守護伴侶的笑容和幸福而竭盡全力。在此,我鄭重宣誓,並祈求神明庇佑。”

然後在結尾附上自己的名字。

“……”

站在我對面的花卷眨了眨眼睛,看起來像是沒反應過來。

被我鎮住了嗎?真不愧是我,想來我簡直可以原地出道,直接入職婚慶公司。

“怎麽樣?”我得意道。

“基本一致。”少年豎起大拇指,“聽得我都不由自主地想要在你之後跟上我的名字了。”

我:?

“小卷,你這也太偷懶了。”我批評他。

怎麽我說這麽一大段,他只用跟在後面“+1”?

還有,我說的可是新郎的臺詞啊,他沒覺得我們倆臨時分配的角色有哪裏不對嗎?

9.

花卷說他知道,但這又不是正式的宣誓,那不就是我們想演什麽就演什麽——他看我演新郎演得挺開心的,那就繼續演嘛。

反正人家是在神殿起誓,我們這裏哪有神啊,學校的土地之神嗎……想來這樣的起誓說多少遍都沒什麽問題,神明是不會介意的。

至於正式的宣誓,等到正式的時候再說就好了,互不影響。

是哦,既然說多少次都沒問題,那我不如精益求精,再改改措詞……感覺原本那句“我將為守護伴侶的笑容和幸福而竭盡全力”有點太偶像劇了,“伴侶”這個詞也比較普通,不足夠浪漫。

而且哦,“竭盡全力”什麽的聽起來非常累,越想越覺得旁邊這家夥又偷懶了,幸福要靠自己努力,怎麽能交給我呢!

“那再來一遍?”我試探道。

“請。”他說。

好的,Action!

“本人將於學問之神前起誓。”我鄭重其事地說道,換了一位更符合學校背景的神明,並刪去了原有的“婚禮”的關鍵詞,“……我們依神明之意結緣,今後將奉神旨意,互敬互愛,同甘共苦,幫助他人。”

“我將為守護‘奶油泡芙’而努力。”

“在此,我鄭重宣誓,並祈求學問之神庇佑。”

發現我的小巧思了嗎?我期待地看向花卷。

花卷怔了怔,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他沈吟了一聲,緊隨其後道:“……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完全一致。”

“本人百分百同意上述看法,並自願為守護‘可樂餅’而努力。”

“花卷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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