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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我的世界從此多了一個你
作者:林梢
目錄
序
PART1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我們戀愛吧
你們的愛情,就別叫他人指手畫腳了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不想要匹配的人,我想要你
等我白發蒼蒼,仍要和你談戀愛
PART2 一分鐘有60秒,我對你有80秒的愛 寧願愛錯,不願錯過
我還愛你,我只是不喜歡這樣的自己
你愛我,我才可愛
在過去的時光裏跋涉而過
我愛你啊,可我不敢說
每一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你
PART3 相愛的人終會相逢,最好的愛情終會現身 在不美好的世界前行
愛上一個人許他偶爾走錯路
如果沒有遇到理想型
我的女朋友,她還有一個女朋友
給我一個理由忘記,那麽愛我的你
如果你愛我,為什麽不肯認真告訴我
PART4 我只是想要一個可以期待的未來 真愛你的人,會為你慢慢計劃將來
前男友死掉了怎麽辦
女偵探毀了愛情
讓前女友消失的一百種方法
顏值即正義
風一樣的女子
序
一起騎著自行車去兜風,
坐在草地上看星星,
說傻兮兮的夢想
想為你做些事情,
不是為了你,
是為了不辜負那麽
喜歡你的我自己
因為你愛我,
所以即使我會小任性,
你還是捧我在手心,
說我可愛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愛上你,
但是心動這件事就是這般沒道理
我要做我們愛情的守護者,
用我的人生陪你走過
生命裏所有的光景
PART1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大學的時候,社團裏有一個男生,大家都叫他阿哲。
因為他像張信哲的歌裏一樣,總是愛上壞女人。
阿哲並不是天生愛受虐,他只是心腸很好,但運氣又很壞。往往和現任的情感關系已經很糾結了,前任還不肯放他生路。
大二下學期,他結束了一年的備胎生涯,我們這幫朋友才剛剛松了一口氣,他卻在一個暑假之後又戀愛了。
戀愛對象竟然是我們新學期大一入學的學妹。
漂亮又爽朗。
心懷嫉妒的幾個男生瘋狂捅阿哲的腰,問他哪裏來的狗膽對學妹下手。
阿哲很委屈地說,是學妹對他下手。
於是男生們更加惡毒,開始詛咒阿哲在第一學年就被甩掉。
然而,一年又一年。
兩年之後,我們大學同學吃散夥飯,爽朗學妹阿寶仍然開開心心地與阿哲同列席中。
大家都起哄,問阿哲燒得哪裏的香,拜得哪位大佛,居然有阿寶這樣的活菩薩收留他。
確實,自從阿哲和阿寶在一起之後,那些爛桃花都被阿寶摘得幹幹凈凈。
阿寶很高興,喝了一些酒,小臉發紅,眼睛發光。
可是到後來,她半醉,卻抓著阿哲不放手,開始哇哇大哭。
這一天晚上,我們才知道,原來真的是她對阿哲下的手。
她喜歡阿哲。
那麽久。
阿寶是阿哲的學妹。
初中的時候就是。
他們所在的城市不大,他們很輕易地就念同一所學校。
在學校裏,阿寶是個陰沈的小太妹。
阿哲是出了名的好脾氣好欺負的溫柔學長。
他們唯一的交集是,阿寶回家的必經之路要從阿哲家門前走過。
有一段時間,他們路邊的街燈壞了。
維修線路覆雜,短期內不能修好。
天黑之後,阿哲這個爛好人居然就在路口給大家發簡易小手電。
阿寶拿了四次小手電之後,阿哲終於說:“學妹,要不你以後自己帶個手電筒吧。我這個主要是給突然路過、不知道路燈壞掉的路人呀。”
阿寶劈手拿走了第五個小手電。
然而,第六天。
阿寶這個糊塗鬼,還是不記得自備手電筒。
她怒氣沖沖地從阿哲身邊沖過,對他視而不見。
然後莽莽撞撞地踏進黑洞洞的街道,果不其然,大摔一跤。
阿哲嚇了一跳之後,就打著手電緊緊跟著阿寶,送了阿寶一路。
但是這次以後,阿哲就好像對阿寶負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責任感,天天要在路口等她回家。
而阿寶就好像非要再摔個鼻青臉腫來懲罰阿哲一樣,從不帶手電筒,也不肯接阿哲送的手電筒。
結果。
這一送,送了一個月。
一個月後,街燈修好了。
阿哲和阿寶的中學設了高中部。
所以,阿哲升學之後,他們也仍舊同校。
而那個時候,阿哲已經顯露出在戀愛方面的壞運氣。
阿寶混壞學生圈,聽聞的就是阿哲是最好傍上的冤大頭學長。表白來者不拒,各種小禮物出手都很大方。
所以常常有女生在缺零用錢的時候、沒有男朋友有點丟臉的時候、需要有人幫忙輔導功課的時候、以及純粹為了逗阿哲玩兒的時候……都去找他。
阿寶聽了一肚子他的蠢事,心裏就把阿哲頭上的標簽從“爛好人”改成了“蠢蛋”。
她見過女生跟蠢蛋學長的表白。
女生在他家路口攔住他。
抓著他的衣袖不讓他走。
怏怏地說:“我真的很喜歡你,你就和我交往吧。你討厭我哪裏,都可以改的。”
他明明很為難。
面對女生一張泫然欲泣的臉,卻只好點頭。
阿寶從旁邊過,翻著白眼,心裏把他罵得狗血淋頭,肩膀也要狠狠撞上他的背。
結果她回頭,居然看到人家兩個人已經抱到一起了。
雖然下一秒阿哲就慌慌張張地和對方分開了,但是阿寶還是氣得一路大罵。
天底下,怎麽會有這樣的蠢人?!
阿寶初三的下學年,學校發生了一起了不得的大事。
雖然只是作為謠言流傳,但是這個謠言也非常了不得。
有人說,高三體檢,有一個學姐懷孕了。
阿哲被拎進教導處四五次。
因為據說阿哲曾經也同這個學姐“交往”過。
阿寶沒有刻意關註,但是作為初中部的大姐大,傳言像風一樣全都吹到她面前。
然後那一天,她照常翹課去抽煙,到了學校的小樹林。
有人比她更早到。
好學生阿哲,坐在林子間的大石頭上。
石頭上還刻著學校的校訓。然而壞學生和好學生都來這裏翹課。
阿寶慢慢走過去,一探頭就看到阿哲在擦眼睛。
阿哲回頭瞅見她,就匆匆走了。
那天阿寶沒抽煙,坐在阿哲坐過的地方,想,原來蠢蛋也是會傷心的。
學校最終要維護名聲,謠言事件止於謠言。
只是阿哲白白被學生家長大罵了幾頓。
後來阿寶才知道那位學姐認識了校外的一個小混混。
不過,她咬死不認,就讓阿哲背黑鍋,總比跟爸爸媽媽說交了混混男朋友強。
“自己是旁觀者的時候,總嘲笑做好人的都是白蓮花聖母,等自己陷入困境的時候,才感激這個世界的善意。”
這是阿寶說的。
中二的阿寶天天和家人吵架,自己做個小太妹也是為了氣死她爸。
那一回,她又和爸爸大鬧一場。
寒冬臘月,她氣沖沖地跑出門。
她路過阿哲家的時候,阿哲正在門口和人說話,見到她擡了擡手像是要和她打個招呼。
但她風一樣地跑過去,只狠狠地甩給阿哲一個白眼。
她一個人待在外面,又冷又餓,卻倔著脾氣不肯回家。
不管怎麽樣,至少要她爸媽找到她,來求她,她才肯給一點面子。
否則,她是打算把她爸媽的獨生女兒凍死在外面的。
然而那一天不知道怎麽回事。她坐在街區的小公園裏,她的爸爸媽媽一直沒有來找她。
阿寶慌了神。
也許她爸爸真的被她氣得生病了。以前奶奶就身體很不好,說是有心臟病。
還是他們太笨?現在還沒找到她,不知道她在哪裏。
天漸漸黑了。
風越來越大。阿寶整個人都凍透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她看到一個人影從公園另一邊過來。
提著垃圾袋,披著大棉襖。
他們那裏,治安並不嚴,時不時就有些流浪漢或者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在街邊游蕩。
阿寶一邊發抖一邊偷偷摸了塊石頭。
她已經嚇得要哭,卻還惡狠狠地想,叫你們不來找我,等我死了,有你們後悔的!
但是,這一天並沒有需要她拼命。
因為那個人影是阿哲。
阿哲看到她往這個方向跑過來,而後一直留意,發現阿寶沒有回去。
吃過了晚飯,他便當作遛彎消食,來這邊看看。
然後撿到了凍僵的阿寶。
還給她買了熱氣騰騰的烤紅薯。
“你們總說他遇到我,是他的好運氣。其實,遇見他這麽好的人,是我的運氣,然後我拼了命,就為了抓住了這一生一次的好運氣。”
阿哲雖然爛好人到像是有點傻,但其實是個學霸。
第二年,高考。
他拿了全校最高分,考到我們學校最熱門的專業。
兩年之後,阿寶高考。
冒著差點落榜的危險,她擦著分數線低空飛過,也拿到了錄取通知書。
於是那年暑假,她“心懷鬼胎”地來拜訪學長,了解學校情況。
然後在暑假結束的時候,成功地捕獲了一枚男朋友。
“我念書很辛苦的。但是我真的很怕錯過他。”
阿寶以前為了氣死爸爸,當個小太妹,但是那兩年,她開始洗心革面做個好學生。
認認真真讀書,拼命地學習。
就是為了有一天,他們可以牽著手,每天都一起。
一起騎著自行車去兜風,坐在草地上看星星,說傻兮兮的夢想。
一起去上課,偷偷混進對方的課堂,然後幫其他翹課的同學簽到。
一起在路邊幫旅人指路,帶人到了目的地之後卻發現自己迷了路。
“所以你幹嗎這麽快就要畢業嘛?”
散夥飯的晚上,阿寶拖著阿哲的手哇哇大哭。
在她眼中,阿哲那麽好,她那麽喜歡。
她只怕一撒手,就有別人搶走了自己的珍寶。
2015年。
阿哲結婚。
婚禮上放了這段視頻。
視頻裏阿寶哭得慘兮兮。
視頻外阿寶舉著捧花說要殺掉那個拍視頻的人。
阿哲一手牽著阿寶,一手抓著話筒。
他說,他也知道自己是個爛好人,也覺得老天不公平,為什麽總是他做好事他倒黴?但是原來他做的事情不是沒人看到的。原來他也不是從來沒有過好運氣,只是上天註定,他要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一個阿寶。
有時候,我們也會想,為什麽我總是遇到渣男?為什麽我遇不到心儀的對象?是不是我自己做錯了什麽?我的人生原則是不是不合時宜?
但是,阿哲遇到了阿寶。
他被人利用的好心腸,變成阿寶漆黑前路上的光亮,寒冬裏最暖最甜的太陽。
那麽,人山人海的世上,我相信總有一個人,看見你獨一無二的好,視你為珍寶。
總有一個人,會牽起你的手,說,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我們戀愛吧
那段時間,我情緒非常壞。每天早上懨懨睜開眼睛時,都覺得仿佛這一夜我就沒睡著過。我神志混沌地擠在公交車裏,幻想可以殺死一個一個即將面對的客戶,然後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琢磨如何闖進我們那個尖酸刻薄的女上司家裏,然後把她勒死在床上。
慢慢的,我發現這樣無意義的幻想對我的身心健康極度有害,於是,打算做點別的事情來轉移註意力。
我決定每周去一次圖書館。
我住的地方離東城圖書館只有兩站地,我可以去那裏坐一整天,屏蔽與外界所有的聯系,單純地翻幾頁書。
而且那附近還有一個很棒的糕點店、一個栗子店。
對於死宅來說,每周都出門其實是很大的挑戰。
我堅持了兩個禮拜,然後隔了一禮拜才去。
第三次去的時候,圖書管理員忽然跟我說話:“上周怎麽沒來?”
我皺了下眉,沒有回答。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叫作“自來熟”。坦率來說,我其實不太欣賞這類人,他們常常不懂人與人之間相處的界限。
他笑了一下,把我的借書卡遞還給我。
我心裏罵了句神經病,覺得自己像是被變態調戲了。但是為不顯得我像個小女孩似的仿佛被嚇著了,我還是在圖書館呆了一整天。
之後幾個月我還是會間斷地去圖書館,偶爾也會遇到那個圖書管理員,他不再和我搭話,只是笑得古古怪怪,讓我心裏起疑。
幾次之後,我終於忍不住發怒,用力瞪他,惹得另一個管理員好奇地看著我們。
他低著頭嘆了口氣,然後笑著問我:“你是真的不認識我了,我們一個學校的。”
我將信將疑。
他補充了一句。
“那時候你也常常去圖書館,常常打擾我的工作。”
人的記憶也許也像是一個巨大的圖書館,遠去的、陳舊的、被丟棄的記憶都放在偏僻的一個個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絨布窗簾,鎖了沈重的木門,漸漸落灰,鼠咬蟲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裏來的一只手“唰”地一下點亮了燈。
哦。原來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學的時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圖書館度過。
那時候更好,可以帶著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筆記本在圖書館的閱覽室呆一整天,又安靜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後,慢慢就會失去目標,滿書架的書你已經挑過你最喜歡的,然後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於是我無師自通地開始挑選那些“別人挑過”的書,這個道理就和迷信某寶最高銷量一樣。
我們學校圖書館還書流程是這樣的——學生把書給前臺管理員們,管理員把書壘在小書架上,小書架帶著滑輪,然後來圖書館勤工儉學的學生就負責幹體力活,推著小書架到各個樓層,按照編號把書放回書架。
於是,我就在他們推著小書架進來之後,霸在小書架邊,把這些書再挑一遍。
這種行為其實略討厭——打亂了書籍擺放順序,又耽誤了他們的工作時間。
我也收到過嫌棄的白眼和嘆氣。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規蹈矩的生活也有點悶,我竟然在這其中生出了樂趣。
大概,有時候總想做點小壞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個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樣。
他要是被我攔截了,既不生氣也不著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書,靠著墻,靜靜地看書。
他讓我覺得驚奇。
驚奇又有趣。
那時候圖書館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樹木,再遠一些就是足球場,一片靜謐的綠蔭之後就是穿著五彩絢麗的人群。
那時候常常都是陽光明媚的天氣,我們兩個不認識的人,就各坐在窗臺上,慢悠悠地翻書。那時候的時光都像只溫柔的貓,踮著腳,翹著尾巴,不慌不忙地從人的肩頭踩過。
室友阿朝沒多久就發現了我這點小心情。
她跟著我去圖書館,偷偷瞄他。
既小心翼翼,又帶著明顯的做賊心虛。
我被她氣壞了,但更讓我生氣的是,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聯系電話,還自信滿滿地篤定他對我有意思。
那之後,我就不那麽常去圖書館了。
我或許對他有些好感,但我並沒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牽扯。
沒想到,居然這麽久以後,在另一個圖書館,我又遇見了他。
可我竟然已經忘了他。
我結結巴巴地說,不好意思,沒認出來。
然後,幾乎,落荒而逃。
我說幾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
但是我的腦子裏,除了擠得滿滿當當的羞恥和尷尬之外,還有一點點空隙寫著心悸。
其實作為一個長期單身的人,我偶爾也會看看網上各路人馬做的“單身人群分析報告”,這些東西,基本上把人分門別類,好像物品一樣擺在不同的架子上。
但我在哪個架子上?我無法坦然戀愛的原因是什麽?
和舊時光一同重現的還有那時候未曾宣之於口的暧昧情愫。喜歡,其實從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卻始終不曾成為必要。
回家之後我翻箱倒櫃找出大學時候的舊書。
當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電話寫在紙條上夾在了書本裏。我找得滿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時候,賣了一些紙殼和舊書本。大約是那時候一起混著賣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覺得大松了一口氣。
然而,過了這個月,書到期,到底是要去圖書館還書的。
又遇見他。
我還了書。
然後轉頭就飛快地上了樓,取消了這張借書卡。
下樓梯,他卻在最後一階等我。
我跟他錯身而過。
他問:“你到底是怕我,還是喜歡我?”
喜歡和怕有什麽差別?都是想這個人來就心悸。
何況,我這人最愛自己,談戀愛卻是要愛實實在在的一個別人。
別人!意味著多少不可捉摸的風險。
簡直是把刀遞到對方手上,還要去擁抱他。
但是這樣軟弱的蠢話如果說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癥了。連我自己都知道這是妄想。
我硬著頭皮冷笑:“我幹嗎要怕你?”
“那就一起吃個飯吧,校友。”
吃飯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顧的栗子店旁邊。
好記性的老板娘一看見我就說:“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點點頭和老板娘說,吃了飯再來買。
菜上了桌。
他點了話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魚湯,土豆牛腩。
我們默默地吃飯,間或說幾句話,只是周到,不過分熱絡。
吃完飯出來,他果然給我買了栗子。
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問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機號碼了嗎?”
我低聲報給他。
他記下來,把栗子遞給我。
等他走遠了,我才想起,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張寫著他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被我無視和丟棄了。
我站在風裏,想,我們根本還沒有在一起,但我卻已經開始想念你,多麽可怕。
回家以後,我收到了陌生號碼的短信。
沒頭沒尾地問我:到家了沒?
我還沒來得及回覆,第二條短信接踵而至:我是蒙達。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麽吧。這次一定記住了。
我捧著手機,忽然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把頭蒙在被子裏。
原來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看穿你,是一件這麽有趣的事情嗎?晚上睡覺的時候我想,好像也不是太壞。
我雖不再去圖書館,但我卻還是時不時和他見面。他只周六休息,我們就偶爾周六見一面。我們聊天,說一些瑣碎的小事情,最近的有趣見聞,各自的休閑喜好,偶爾的煩惱和郁卒。
但相顧無言的窘境還是漸漸變多。
我這時候才後悔起來。真應該多多和男生聊天,練練手的,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果然,不管做什麽事情都是需要練習的。
我還在神游,想要如何臨陣磨槍,找到下一回見面聊天的訣竅。他卻問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學聚會。
“大學室友聚會,大家都說有家屬一定帶家屬,你要不要跟我去?”
我心猛地一跳,看到了這段關系的警戒線。
據說人總是因為同一個原因反覆犯錯,因為性格中致命的弱點如蟄伏的蟲、沈眠的蛇,在你進行最關鍵的決定時,忽然蘇醒,鉆進人心裏。
我知道我應該說好,但是脫口而出的卻是:“這不太好吧。”
他有些失望,但是仍然說:“就是在學校附近大家常去的飯館,也當回了趟學校。你可以再考慮一下。”
我點了頭。但是接下來我們悻悻的,沒有話可以說了。
這一天我們掃興而歸。
我悶悶地生氣,怪他不該把我們的關系往前推進——現在就很美好,何必要向前走?跨過那道坎,戳破肥皂泡,沒有半點好處。
所有故事的開端都如此美好,但最好只在開端。
那時候認識尚淺,客氣還在,兩個人看對方,都是霧裏看花,朦朧又神秘,五分的美看到了十分。但是等攥在手裏,時長日久,總會爛成一灘泥。
我沒有再聯系他。
我沒有再聯系他,連他撥過來的電話也不接。
最後他竟然只能給我發微信語音。
我一條一條地聽完。
“大學的時候,你朋友來要我的電話號碼,我還以為你喜歡我,但是你卻突然消失。我後來反省,大概是我太冷淡,沒有絲毫的表示,原本就應該我主動找你的。
“你第一次到圖書館的時候我又認出了你。但是你卻完全把我忘記了,我才再想可能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
“現在我約你,追求你,我們相處好像也還很合拍。我再度以為你是喜歡我的,但是你又開始一言不發地消失。
“我有時候覺得我已經很了解你,但是有時候我完全不懂你在想什麽。
“林梢。我真不知道你對人對己都這麽絕情。”
他說的完全對,我無話可說。
我打算過絕情的一生,也許一輩子孤獨終老,而如果必須找一個結婚對象的話,我也希望對方和我一樣冷靜自持,理智客觀,只是作為夥伴同行一段人生路。
我是這樣打算的,但是我卻沒忍住在他們聚會當天也溜回了學校。
他們聚會地方是學校附近很出名的飯館,大學生的最愛。
他們宿舍老友三五個,都帶著女伴。
我縮在對面的店裏,身上穿著針線粗糙的花呢大衣,隔著玻璃窺視。
他終於從飯館出來。
他一個人。不,不是一個人。
他身後還跟著一個高個子的女孩,很活潑地拍他肩膀。
所有的壞預感都會應驗——這是我攢下來的人生真理。
我心滿意足。
看。他果然沒有多喜歡我。還好我沒傻乎乎地陷進去,沒上了當,沒有最後被人甩掉,沒有尊嚴盡失,沒有淒涼收場。
我坐上回家的公交車,終於忍不住要打電話跟任何一個人說說這件事。
說說我有多聰明。說說我有多理智。說說我如何逃過這桃花一劫。
但是我撥通電話之後,說出口的卻是:“站在他身邊的人,原本應該是我的。”
我縮手縮腳,怕失望怕受傷,不敢真正地展開一段戀愛,但是結果,我卻依然失戀,品嘗失去的苦澀。
那天和我同坐一輛公交車的人,一定都看到坐在最後排的那個女生哭得不能自己。
他們一定在想,她為什麽哭得這麽可憐。
不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連我自己也不同情我自己。
以前看書,有人說生活便是失去,嬰兒長大了,我們失去那軟綿綿的一團粉;青年老去,又失去最好歲月;子女結婚,成為別人配偶,父母又悵然若失……若不能忍受失去的痛苦,一個人簡直不會成長。
我無法忍受失去的痛苦,和可能失去的長久擔憂,於是想把自己的世界建立成堅不可摧的堡壘。但是我卻忘了,堡壘從來都不是由外部攻破的。
阿朝在公交車站接我。
我們兩個朋友多年,她一直嘲笑我冷淡得像個外星人。這一回,我臉腫著,眼睛紅著,她反而攬著我肩膀回家,說我多了人情味。
她沒再多問我,只帶我走,這大概就是我們的默契。
我以前最不喜歡有人在公共場合大哭失態,最不明白有什麽事情不能說出來解決,我以為我不一樣。原來,人傷心的時候,都是一樣的。
不過,傷心總會過去。
我混混沌沌過了半個多月就好起來,又作回外星人。
那天下了班,我剛回家,阿朝就拖著我出門,說請我吃飯。我一路問她有什麽好事,她都不肯說。我隱隱有預感,那個請我吃飯的人不是她。
“我找大學同學要到了你朋友的聯系方式,我覺得我們應該當面聊一下。”
他站在西貝門口,迎著我們過來。
阿朝這個叛徒!我橫眉怒視她。
叛徒阿朝卻笑嘻嘻地說:“你現在已經冷靜了不是嗎?我也覺得可以聊一下。你們放心,我只吃飯不插話。”
半個多月沒見,他仍舊是我最喜歡的模樣。
幾句寒暄。他說到重點。
“那天在學校,我看到你了。你上公交車,我沒追上。
“我想了很久,我知道你這個人沒安全感,但是我還是不懂你做的事情。
“但是我希望你給一個機會。讓我們可以在一起。”
說好不插話的阿朝迅速插話:“我覺得進度太快了,你不如先交代一下,那天都發生過什麽事情。”
那天,說的是聚會那天。
他很坦誠。
“那天有一個女孩也在,是我前女友。不是我邀請她的,她和我一個室友是死黨。你看其實如果那天你去了,她也許就徹底死心了。”
我氣結,“所以是怪我嗎?”
“不怪你。怪我。”
蒙達低頭笑。
有人立志要做鋼澆鐵鑄的孤家寡人,有人決定一輩子自由自在只對自己負責,有人幻想住在安全堡壘一世無憂,但是人心不可靠,連自己也靠不住。
我拒絕戀愛卻依舊失戀。
我以為自己最通透,無欲無求,但結果也心不甘情不願。
他是我喜歡的人,我憑什麽拱手讓人?
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麽不痛痛快快熱戀一場?
那天,我和蒙達開始正式交往。
你們的愛情,就別叫他人指手畫腳了
棒棒之所以叫作棒棒,取義“棒槌”,主要是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她又傻又笨又缺根筋,另一個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恨不能拎一根棒槌敲在她頭上。
她念書早,比我們班同學平均年齡小兩歲,於是她情竇初開得也特別晚。大三上學期她才“鏘鏘鏘”地開出一朵小玫瑰花,而且,還是她自己單方面默默開起來的。
阿朝最早發現她時不常地滿面紅光,偷偷摸摸傻笑,於是三兩句話就把她詐出來了。
棒棒看上了一個男生,喜歡得不知道怎麽辦好。
大家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女生先表白總是好像掉了身價,不過可以多去對方面前晃蕩,讓他關註到棒棒的優點。棒棒雖然腦子呆一點,但是長相很適合賣萌,就要以呆萌為主要優勢。
說到這裏,阿朝先問情況,對方男生是誰?叫什麽名字?大概什麽類型?可能喜歡什麽類型的女孩?
棒棒一概不知,就會花癡地說:“手指很漂亮。”
大家一聽一哄而散,覺得不如先讓棒棒摸索著前進,慢慢碰運氣,反正大家的初戀都是碰運氣的啦。
過了大半個月,大家問棒棒進展。
棒棒不太好意思地說。
“沒什麽進展,我就是按大家說的總是去他周圍晃蕩,然後胖了兩斤。”
這個前後邏輯一出來,我們覺得有點蒙。
然後我們想起最近棒棒早午晚三餐吃的都是加肉加腸加雞蛋的肉夾饃。
阿朝正色問她,“你老實說,這人你哪兒認識的,做什麽的?”
“就是,小西街,賣肉夾饃的小哥。”
我們都勉強算是在受高等教育的人,念的又是中文,浪漫愛情故事看得不少,可是棒棒一說出口,我們都為棒棒的爸媽心裏悶了一口老血。
棒棒平日不顯山不露水,但實際上來說家裏真的算得上是富豪之家了,她來念大學前就沒搭過公交,沒有光顧過水果攤,不知道五十塊錢也能買到一雙鞋,當然也沒吃過肉夾饃。
現在,她愛上了一個肉夾饃小哥。
雖然我們也常去買肉夾饃,但是實際上我們對這個人印象並不深刻,於是當即組團去了小西街。
我們裝模作樣地圍著小哥,每個人點了個肉夾饃,然後回宿舍總結各自發現的要點。
小哥大概有一米七五,皮膚挺黑,不算很帥。
做生意挺實在的,肉夾饃做得很好吃。
對棒棒應該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頂多是當熟客,記住了棒棒的那份不加辣。
一天賣肉夾饃超過十二個小時,要麽是很上進,要麽是很缺錢。
從任何角度來說,這都不是一個理想的對象。
“還是算了吧。你們挺不適合的,而且,你看你接近他半個月了,他也沒感覺,可能就是跟你不來電啊。”
我們很認真地阻止棒棒這段沒前途的愛情。老實講,現在才剛剛開始,談不上很深的感情,要結束就趁早。
棒棒眼睛紅紅地點頭。
但是我們完全沒想到單純的棒棒為了談戀愛也進化出了陽奉陰違的智慧。等我們發現的時候,棒棒已經跟人家約會半個月了。還是有同學看到他們兩個牽手才曝出來。
我們一回宿舍就逮著棒棒狠敲她的腦袋。
原來那天之後,棒棒又偷偷摸摸吃了兩個月的肉夾饃,加上和我們一起吃正餐,一天吃六頓又胖了兩斤。
小哥說:總吃肉夾饃也不營養。
棒棒問:那要吃什麽?
小哥說:就吃麻辣燙吧,我請你。
於是,他們第一次約會去了張家鍋麻辣燙。
棒棒惴惴地看我們:你們是不是生氣了?
我和阿朝是真生氣,但是客觀來說我們並沒有太多生氣的立場。
雯雯嘆了口氣說:“既然你們已經在一起,好歹讓他請我們吃個飯唄,醜媳婦總要見公婆,肉夾饃小哥也得見親友啊。”
棒棒這才笑了,甜得不得了,他有名字的,他叫白楊。
阿朝非常做作地大聲地笑一下,像是一口痰卡在喉嚨裏:“他長得可不白。”
白楊在學校附近租了間小平房,他提前收了攤,跟棒棒在小西街一家湘菜館等我們。那裏的芋絲炒牛肉是我們宿舍的摯愛,每次去我們都要點兩份。
雯雯叫上了男友胖子,算是男生看男生,做個參考意見。
一桌人吃飯,大家都悶悶的。
於我和阿朝,這就是白楊拐走了棒棒,理應負荊請罪,展現誠意。
於白楊,也許就是宴無好宴,宿舍姐妹鹹吃蘿蔔淡操心,多管閑事。
胖子一直活躍氣氛,但白楊言語之間多是客套敷衍。
胖子聊電影,他說太忙沒看過;胖子說糗事,他嘴角動一動就當捧過場了;胖子讚他生意好,他說倒確實比很多白領月入高;胖子問他家裏情況,他幹巴巴地答我家是農村的,比較窮。
阿朝那段時間瘋狂迷戀小s,一頓飯下來,眼球幾乎要飄上天花板。
只有棒棒沒心沒肺吃得歡,到末尾,還說打包吧。
白楊摸了摸她的頭,說“隔夜菜吃了不好,你們宿舍又沒冰箱,我帶走吧。”
棒棒甜甜地說:“就是給你的呀。”
阿朝對我又狠狠地翻了一個白眼。
宿舍姐妹找了個不恰當的男友,從此後男朋友三個字大概會變成宿舍臥談會的大大雷區。
胖子聽到我們天怒人怨的指責,很有保留地說,好歹人品並不壞。
阿朝呵呵:“是啊,他這個人嘛,好還是算個好人,就是沒前途又死摳,情商低還長得醜。”
阿朝到底沒忍住,隔了幾天拉著棒棒語重心長地逐條分析她和白楊哪裏哪裏哪裏不合適。
棒棒垂著頭聽完,低低地問:“說到底,就是因為他是個賣肉夾饃的,而我是個大學生嗎?”
我們啞口無言,到底還沒到能夠鐵齒地說“對,他一個賣肉夾饃的就是配不上你”的地步。
談戀愛要門當戶對條件相當這種話,從什麽時候開始變成掛在我們嘴邊的第一守則?它到底是前人總結的血淚經驗還是我們後來人在戀愛中自擡身價的借口?
或者我們只是懶惰自私地不希望做任何改變和犧牲,所以把在一起相處的不愉快歸咎於出身不同,環境不同,見識不同,價值觀不同,思維方式不同?
“我喜歡白楊,喜歡他手指修長,喜歡他話不多說,喜歡他對我溫柔坦誠。我知道他的生活貧窮辛苦,家裏還有弟妹在上學,我知道他希望將來有一個兒子,因為男孩長大就會照顧媽媽。他的每一點我都喜歡。
“也許將來我們兩個也會發現對方有完全無法接受的缺點,無法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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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梢
目錄
序
PART1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我們戀愛吧
你們的愛情,就別叫他人指手畫腳了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不想要匹配的人,我想要你
等我白發蒼蒼,仍要和你談戀愛
PART2 一分鐘有60秒,我對你有80秒的愛 寧願愛錯,不願錯過
我還愛你,我只是不喜歡這樣的自己
你愛我,我才可愛
在過去的時光裏跋涉而過
我愛你啊,可我不敢說
每一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你
PART3 相愛的人終會相逢,最好的愛情終會現身 在不美好的世界前行
愛上一個人許他偶爾走錯路
如果沒有遇到理想型
我的女朋友,她還有一個女朋友
給我一個理由忘記,那麽愛我的你
如果你愛我,為什麽不肯認真告訴我
PART4 我只是想要一個可以期待的未來 真愛你的人,會為你慢慢計劃將來
前男友死掉了怎麽辦
女偵探毀了愛情
讓前女友消失的一百種方法
顏值即正義
風一樣的女子
序
一起騎著自行車去兜風,
坐在草地上看星星,
說傻兮兮的夢想
想為你做些事情,
不是為了你,
是為了不辜負那麽
喜歡你的我自己
因為你愛我,
所以即使我會小任性,
你還是捧我在手心,
說我可愛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愛上你,
但是心動這件事就是這般沒道理
我要做我們愛情的守護者,
用我的人生陪你走過
生命裏所有的光景
PART1
愛你這件事,我有一生可浪費
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大學的時候,社團裏有一個男生,大家都叫他阿哲。
因為他像張信哲的歌裏一樣,總是愛上壞女人。
阿哲並不是天生愛受虐,他只是心腸很好,但運氣又很壞。往往和現任的情感關系已經很糾結了,前任還不肯放他生路。
大二下學期,他結束了一年的備胎生涯,我們這幫朋友才剛剛松了一口氣,他卻在一個暑假之後又戀愛了。
戀愛對象竟然是我們新學期大一入學的學妹。
漂亮又爽朗。
心懷嫉妒的幾個男生瘋狂捅阿哲的腰,問他哪裏來的狗膽對學妹下手。
阿哲很委屈地說,是學妹對他下手。
於是男生們更加惡毒,開始詛咒阿哲在第一學年就被甩掉。
然而,一年又一年。
兩年之後,我們大學同學吃散夥飯,爽朗學妹阿寶仍然開開心心地與阿哲同列席中。
大家都起哄,問阿哲燒得哪裏的香,拜得哪位大佛,居然有阿寶這樣的活菩薩收留他。
確實,自從阿哲和阿寶在一起之後,那些爛桃花都被阿寶摘得幹幹凈凈。
阿寶很高興,喝了一些酒,小臉發紅,眼睛發光。
可是到後來,她半醉,卻抓著阿哲不放手,開始哇哇大哭。
這一天晚上,我們才知道,原來真的是她對阿哲下的手。
她喜歡阿哲。
那麽久。
阿寶是阿哲的學妹。
初中的時候就是。
他們所在的城市不大,他們很輕易地就念同一所學校。
在學校裏,阿寶是個陰沈的小太妹。
阿哲是出了名的好脾氣好欺負的溫柔學長。
他們唯一的交集是,阿寶回家的必經之路要從阿哲家門前走過。
有一段時間,他們路邊的街燈壞了。
維修線路覆雜,短期內不能修好。
天黑之後,阿哲這個爛好人居然就在路口給大家發簡易小手電。
阿寶拿了四次小手電之後,阿哲終於說:“學妹,要不你以後自己帶個手電筒吧。我這個主要是給突然路過、不知道路燈壞掉的路人呀。”
阿寶劈手拿走了第五個小手電。
然而,第六天。
阿寶這個糊塗鬼,還是不記得自備手電筒。
她怒氣沖沖地從阿哲身邊沖過,對他視而不見。
然後莽莽撞撞地踏進黑洞洞的街道,果不其然,大摔一跤。
阿哲嚇了一跳之後,就打著手電緊緊跟著阿寶,送了阿寶一路。
但是這次以後,阿哲就好像對阿寶負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責任感,天天要在路口等她回家。
而阿寶就好像非要再摔個鼻青臉腫來懲罰阿哲一樣,從不帶手電筒,也不肯接阿哲送的手電筒。
結果。
這一送,送了一個月。
一個月後,街燈修好了。
阿哲和阿寶的中學設了高中部。
所以,阿哲升學之後,他們也仍舊同校。
而那個時候,阿哲已經顯露出在戀愛方面的壞運氣。
阿寶混壞學生圈,聽聞的就是阿哲是最好傍上的冤大頭學長。表白來者不拒,各種小禮物出手都很大方。
所以常常有女生在缺零用錢的時候、沒有男朋友有點丟臉的時候、需要有人幫忙輔導功課的時候、以及純粹為了逗阿哲玩兒的時候……都去找他。
阿寶聽了一肚子他的蠢事,心裏就把阿哲頭上的標簽從“爛好人”改成了“蠢蛋”。
她見過女生跟蠢蛋學長的表白。
女生在他家路口攔住他。
抓著他的衣袖不讓他走。
怏怏地說:“我真的很喜歡你,你就和我交往吧。你討厭我哪裏,都可以改的。”
他明明很為難。
面對女生一張泫然欲泣的臉,卻只好點頭。
阿寶從旁邊過,翻著白眼,心裏把他罵得狗血淋頭,肩膀也要狠狠撞上他的背。
結果她回頭,居然看到人家兩個人已經抱到一起了。
雖然下一秒阿哲就慌慌張張地和對方分開了,但是阿寶還是氣得一路大罵。
天底下,怎麽會有這樣的蠢人?!
阿寶初三的下學年,學校發生了一起了不得的大事。
雖然只是作為謠言流傳,但是這個謠言也非常了不得。
有人說,高三體檢,有一個學姐懷孕了。
阿哲被拎進教導處四五次。
因為據說阿哲曾經也同這個學姐“交往”過。
阿寶沒有刻意關註,但是作為初中部的大姐大,傳言像風一樣全都吹到她面前。
然後那一天,她照常翹課去抽煙,到了學校的小樹林。
有人比她更早到。
好學生阿哲,坐在林子間的大石頭上。
石頭上還刻著學校的校訓。然而壞學生和好學生都來這裏翹課。
阿寶慢慢走過去,一探頭就看到阿哲在擦眼睛。
阿哲回頭瞅見她,就匆匆走了。
那天阿寶沒抽煙,坐在阿哲坐過的地方,想,原來蠢蛋也是會傷心的。
學校最終要維護名聲,謠言事件止於謠言。
只是阿哲白白被學生家長大罵了幾頓。
後來阿寶才知道那位學姐認識了校外的一個小混混。
不過,她咬死不認,就讓阿哲背黑鍋,總比跟爸爸媽媽說交了混混男朋友強。
“自己是旁觀者的時候,總嘲笑做好人的都是白蓮花聖母,等自己陷入困境的時候,才感激這個世界的善意。”
這是阿寶說的。
中二的阿寶天天和家人吵架,自己做個小太妹也是為了氣死她爸。
那一回,她又和爸爸大鬧一場。
寒冬臘月,她氣沖沖地跑出門。
她路過阿哲家的時候,阿哲正在門口和人說話,見到她擡了擡手像是要和她打個招呼。
但她風一樣地跑過去,只狠狠地甩給阿哲一個白眼。
她一個人待在外面,又冷又餓,卻倔著脾氣不肯回家。
不管怎麽樣,至少要她爸媽找到她,來求她,她才肯給一點面子。
否則,她是打算把她爸媽的獨生女兒凍死在外面的。
然而那一天不知道怎麽回事。她坐在街區的小公園裏,她的爸爸媽媽一直沒有來找她。
阿寶慌了神。
也許她爸爸真的被她氣得生病了。以前奶奶就身體很不好,說是有心臟病。
還是他們太笨?現在還沒找到她,不知道她在哪裏。
天漸漸黑了。
風越來越大。阿寶整個人都凍透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她看到一個人影從公園另一邊過來。
提著垃圾袋,披著大棉襖。
他們那裏,治安並不嚴,時不時就有些流浪漢或者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在街邊游蕩。
阿寶一邊發抖一邊偷偷摸了塊石頭。
她已經嚇得要哭,卻還惡狠狠地想,叫你們不來找我,等我死了,有你們後悔的!
但是,這一天並沒有需要她拼命。
因為那個人影是阿哲。
阿哲看到她往這個方向跑過來,而後一直留意,發現阿寶沒有回去。
吃過了晚飯,他便當作遛彎消食,來這邊看看。
然後撿到了凍僵的阿寶。
還給她買了熱氣騰騰的烤紅薯。
“你們總說他遇到我,是他的好運氣。其實,遇見他這麽好的人,是我的運氣,然後我拼了命,就為了抓住了這一生一次的好運氣。”
阿哲雖然爛好人到像是有點傻,但其實是個學霸。
第二年,高考。
他拿了全校最高分,考到我們學校最熱門的專業。
兩年之後,阿寶高考。
冒著差點落榜的危險,她擦著分數線低空飛過,也拿到了錄取通知書。
於是那年暑假,她“心懷鬼胎”地來拜訪學長,了解學校情況。
然後在暑假結束的時候,成功地捕獲了一枚男朋友。
“我念書很辛苦的。但是我真的很怕錯過他。”
阿寶以前為了氣死爸爸,當個小太妹,但是那兩年,她開始洗心革面做個好學生。
認認真真讀書,拼命地學習。
就是為了有一天,他們可以牽著手,每天都一起。
一起騎著自行車去兜風,坐在草地上看星星,說傻兮兮的夢想。
一起去上課,偷偷混進對方的課堂,然後幫其他翹課的同學簽到。
一起在路邊幫旅人指路,帶人到了目的地之後卻發現自己迷了路。
“所以你幹嗎這麽快就要畢業嘛?”
散夥飯的晚上,阿寶拖著阿哲的手哇哇大哭。
在她眼中,阿哲那麽好,她那麽喜歡。
她只怕一撒手,就有別人搶走了自己的珍寶。
2015年。
阿哲結婚。
婚禮上放了這段視頻。
視頻裏阿寶哭得慘兮兮。
視頻外阿寶舉著捧花說要殺掉那個拍視頻的人。
阿哲一手牽著阿寶,一手抓著話筒。
他說,他也知道自己是個爛好人,也覺得老天不公平,為什麽總是他做好事他倒黴?但是原來他做的事情不是沒人看到的。原來他也不是從來沒有過好運氣,只是上天註定,他要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一個阿寶。
有時候,我們也會想,為什麽我總是遇到渣男?為什麽我遇不到心儀的對象?是不是我自己做錯了什麽?我的人生原則是不是不合時宜?
但是,阿哲遇到了阿寶。
他被人利用的好心腸,變成阿寶漆黑前路上的光亮,寒冬裏最暖最甜的太陽。
那麽,人山人海的世上,我相信總有一個人,看見你獨一無二的好,視你為珍寶。
總有一個人,會牽起你的手,說,我攢下所有好運氣,只為遇見你。
我們戀愛吧
那段時間,我情緒非常壞。每天早上懨懨睜開眼睛時,都覺得仿佛這一夜我就沒睡著過。我神志混沌地擠在公交車裏,幻想可以殺死一個一個即將面對的客戶,然後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琢磨如何闖進我們那個尖酸刻薄的女上司家裏,然後把她勒死在床上。
慢慢的,我發現這樣無意義的幻想對我的身心健康極度有害,於是,打算做點別的事情來轉移註意力。
我決定每周去一次圖書館。
我住的地方離東城圖書館只有兩站地,我可以去那裏坐一整天,屏蔽與外界所有的聯系,單純地翻幾頁書。
而且那附近還有一個很棒的糕點店、一個栗子店。
對於死宅來說,每周都出門其實是很大的挑戰。
我堅持了兩個禮拜,然後隔了一禮拜才去。
第三次去的時候,圖書管理員忽然跟我說話:“上周怎麽沒來?”
我皺了下眉,沒有回答。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叫作“自來熟”。坦率來說,我其實不太欣賞這類人,他們常常不懂人與人之間相處的界限。
他笑了一下,把我的借書卡遞還給我。
我心裏罵了句神經病,覺得自己像是被變態調戲了。但是為不顯得我像個小女孩似的仿佛被嚇著了,我還是在圖書館呆了一整天。
之後幾個月我還是會間斷地去圖書館,偶爾也會遇到那個圖書管理員,他不再和我搭話,只是笑得古古怪怪,讓我心裏起疑。
幾次之後,我終於忍不住發怒,用力瞪他,惹得另一個管理員好奇地看著我們。
他低著頭嘆了口氣,然後笑著問我:“你是真的不認識我了,我們一個學校的。”
我將信將疑。
他補充了一句。
“那時候你也常常去圖書館,常常打擾我的工作。”
人的記憶也許也像是一個巨大的圖書館,遠去的、陳舊的、被丟棄的記憶都放在偏僻的一個個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絨布窗簾,鎖了沈重的木門,漸漸落灰,鼠咬蟲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裏來的一只手“唰”地一下點亮了燈。
哦。原來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學的時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圖書館度過。
那時候更好,可以帶著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筆記本在圖書館的閱覽室呆一整天,又安靜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後,慢慢就會失去目標,滿書架的書你已經挑過你最喜歡的,然後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於是我無師自通地開始挑選那些“別人挑過”的書,這個道理就和迷信某寶最高銷量一樣。
我們學校圖書館還書流程是這樣的——學生把書給前臺管理員們,管理員把書壘在小書架上,小書架帶著滑輪,然後來圖書館勤工儉學的學生就負責幹體力活,推著小書架到各個樓層,按照編號把書放回書架。
於是,我就在他們推著小書架進來之後,霸在小書架邊,把這些書再挑一遍。
這種行為其實略討厭——打亂了書籍擺放順序,又耽誤了他們的工作時間。
我也收到過嫌棄的白眼和嘆氣。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規蹈矩的生活也有點悶,我竟然在這其中生出了樂趣。
大概,有時候總想做點小壞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個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樣。
他要是被我攔截了,既不生氣也不著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書,靠著墻,靜靜地看書。
他讓我覺得驚奇。
驚奇又有趣。
那時候圖書館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樹木,再遠一些就是足球場,一片靜謐的綠蔭之後就是穿著五彩絢麗的人群。
那時候常常都是陽光明媚的天氣,我們兩個不認識的人,就各坐在窗臺上,慢悠悠地翻書。那時候的時光都像只溫柔的貓,踮著腳,翹著尾巴,不慌不忙地從人的肩頭踩過。
室友阿朝沒多久就發現了我這點小心情。
她跟著我去圖書館,偷偷瞄他。
既小心翼翼,又帶著明顯的做賊心虛。
我被她氣壞了,但更讓我生氣的是,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聯系電話,還自信滿滿地篤定他對我有意思。
那之後,我就不那麽常去圖書館了。
我或許對他有些好感,但我並沒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牽扯。
沒想到,居然這麽久以後,在另一個圖書館,我又遇見了他。
可我竟然已經忘了他。
我結結巴巴地說,不好意思,沒認出來。
然後,幾乎,落荒而逃。
我說幾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
但是我的腦子裏,除了擠得滿滿當當的羞恥和尷尬之外,還有一點點空隙寫著心悸。
其實作為一個長期單身的人,我偶爾也會看看網上各路人馬做的“單身人群分析報告”,這些東西,基本上把人分門別類,好像物品一樣擺在不同的架子上。
但我在哪個架子上?我無法坦然戀愛的原因是什麽?
和舊時光一同重現的還有那時候未曾宣之於口的暧昧情愫。喜歡,其實從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卻始終不曾成為必要。
回家之後我翻箱倒櫃找出大學時候的舊書。
當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電話寫在紙條上夾在了書本裏。我找得滿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時候,賣了一些紙殼和舊書本。大約是那時候一起混著賣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覺得大松了一口氣。
然而,過了這個月,書到期,到底是要去圖書館還書的。
又遇見他。
我還了書。
然後轉頭就飛快地上了樓,取消了這張借書卡。
下樓梯,他卻在最後一階等我。
我跟他錯身而過。
他問:“你到底是怕我,還是喜歡我?”
喜歡和怕有什麽差別?都是想這個人來就心悸。
何況,我這人最愛自己,談戀愛卻是要愛實實在在的一個別人。
別人!意味著多少不可捉摸的風險。
簡直是把刀遞到對方手上,還要去擁抱他。
但是這樣軟弱的蠢話如果說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癥了。連我自己都知道這是妄想。
我硬著頭皮冷笑:“我幹嗎要怕你?”
“那就一起吃個飯吧,校友。”
吃飯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顧的栗子店旁邊。
好記性的老板娘一看見我就說:“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點點頭和老板娘說,吃了飯再來買。
菜上了桌。
他點了話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魚湯,土豆牛腩。
我們默默地吃飯,間或說幾句話,只是周到,不過分熱絡。
吃完飯出來,他果然給我買了栗子。
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問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機號碼了嗎?”
我低聲報給他。
他記下來,把栗子遞給我。
等他走遠了,我才想起,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那張寫著他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被我無視和丟棄了。
我站在風裏,想,我們根本還沒有在一起,但我卻已經開始想念你,多麽可怕。
回家以後,我收到了陌生號碼的短信。
沒頭沒尾地問我:到家了沒?
我還沒來得及回覆,第二條短信接踵而至:我是蒙達。我猜你也忘了我叫什麽吧。這次一定記住了。
我捧著手機,忽然無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能把頭蒙在被子裏。
原來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看穿你,是一件這麽有趣的事情嗎?晚上睡覺的時候我想,好像也不是太壞。
我雖不再去圖書館,但我卻還是時不時和他見面。他只周六休息,我們就偶爾周六見一面。我們聊天,說一些瑣碎的小事情,最近的有趣見聞,各自的休閑喜好,偶爾的煩惱和郁卒。
但相顧無言的窘境還是漸漸變多。
我這時候才後悔起來。真應該多多和男生聊天,練練手的,哪怕是和我表哥小弟聊天也可以啊。果然,不管做什麽事情都是需要練習的。
我還在神游,想要如何臨陣磨槍,找到下一回見面聊天的訣竅。他卻問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去同學聚會。
“大學室友聚會,大家都說有家屬一定帶家屬,你要不要跟我去?”
我心猛地一跳,看到了這段關系的警戒線。
據說人總是因為同一個原因反覆犯錯,因為性格中致命的弱點如蟄伏的蟲、沈眠的蛇,在你進行最關鍵的決定時,忽然蘇醒,鉆進人心裏。
我知道我應該說好,但是脫口而出的卻是:“這不太好吧。”
他有些失望,但是仍然說:“就是在學校附近大家常去的飯館,也當回了趟學校。你可以再考慮一下。”
我點了頭。但是接下來我們悻悻的,沒有話可以說了。
這一天我們掃興而歸。
我悶悶地生氣,怪他不該把我們的關系往前推進——現在就很美好,何必要向前走?跨過那道坎,戳破肥皂泡,沒有半點好處。
所有故事的開端都如此美好,但最好只在開端。
那時候認識尚淺,客氣還在,兩個人看對方,都是霧裏看花,朦朧又神秘,五分的美看到了十分。但是等攥在手裏,時長日久,總會爛成一灘泥。
我沒有再聯系他。
我沒有再聯系他,連他撥過來的電話也不接。
最後他竟然只能給我發微信語音。
我一條一條地聽完。
“大學的時候,你朋友來要我的電話號碼,我還以為你喜歡我,但是你卻突然消失。我後來反省,大概是我太冷淡,沒有絲毫的表示,原本就應該我主動找你的。
“你第一次到圖書館的時候我又認出了你。但是你卻完全把我忘記了,我才再想可能一直都是我自作多情。
“現在我約你,追求你,我們相處好像也還很合拍。我再度以為你是喜歡我的,但是你又開始一言不發地消失。
“我有時候覺得我已經很了解你,但是有時候我完全不懂你在想什麽。
“林梢。我真不知道你對人對己都這麽絕情。”
他說的完全對,我無話可說。
我打算過絕情的一生,也許一輩子孤獨終老,而如果必須找一個結婚對象的話,我也希望對方和我一樣冷靜自持,理智客觀,只是作為夥伴同行一段人生路。
我是這樣打算的,但是我卻沒忍住在他們聚會當天也溜回了學校。
他們聚會地方是學校附近很出名的飯館,大學生的最愛。
他們宿舍老友三五個,都帶著女伴。
我縮在對面的店裏,身上穿著針線粗糙的花呢大衣,隔著玻璃窺視。
他終於從飯館出來。
他一個人。不,不是一個人。
他身後還跟著一個高個子的女孩,很活潑地拍他肩膀。
所有的壞預感都會應驗——這是我攢下來的人生真理。
我心滿意足。
看。他果然沒有多喜歡我。還好我沒傻乎乎地陷進去,沒上了當,沒有最後被人甩掉,沒有尊嚴盡失,沒有淒涼收場。
我坐上回家的公交車,終於忍不住要打電話跟任何一個人說說這件事。
說說我有多聰明。說說我有多理智。說說我如何逃過這桃花一劫。
但是我撥通電話之後,說出口的卻是:“站在他身邊的人,原本應該是我的。”
我縮手縮腳,怕失望怕受傷,不敢真正地展開一段戀愛,但是結果,我卻依然失戀,品嘗失去的苦澀。
那天和我同坐一輛公交車的人,一定都看到坐在最後排的那個女生哭得不能自己。
他們一定在想,她為什麽哭得這麽可憐。
不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連我自己也不同情我自己。
以前看書,有人說生活便是失去,嬰兒長大了,我們失去那軟綿綿的一團粉;青年老去,又失去最好歲月;子女結婚,成為別人配偶,父母又悵然若失……若不能忍受失去的痛苦,一個人簡直不會成長。
我無法忍受失去的痛苦,和可能失去的長久擔憂,於是想把自己的世界建立成堅不可摧的堡壘。但是我卻忘了,堡壘從來都不是由外部攻破的。
阿朝在公交車站接我。
我們兩個朋友多年,她一直嘲笑我冷淡得像個外星人。這一回,我臉腫著,眼睛紅著,她反而攬著我肩膀回家,說我多了人情味。
她沒再多問我,只帶我走,這大概就是我們的默契。
我以前最不喜歡有人在公共場合大哭失態,最不明白有什麽事情不能說出來解決,我以為我不一樣。原來,人傷心的時候,都是一樣的。
不過,傷心總會過去。
我混混沌沌過了半個多月就好起來,又作回外星人。
那天下了班,我剛回家,阿朝就拖著我出門,說請我吃飯。我一路問她有什麽好事,她都不肯說。我隱隱有預感,那個請我吃飯的人不是她。
“我找大學同學要到了你朋友的聯系方式,我覺得我們應該當面聊一下。”
他站在西貝門口,迎著我們過來。
阿朝這個叛徒!我橫眉怒視她。
叛徒阿朝卻笑嘻嘻地說:“你現在已經冷靜了不是嗎?我也覺得可以聊一下。你們放心,我只吃飯不插話。”
半個多月沒見,他仍舊是我最喜歡的模樣。
幾句寒暄。他說到重點。
“那天在學校,我看到你了。你上公交車,我沒追上。
“我想了很久,我知道你這個人沒安全感,但是我還是不懂你做的事情。
“但是我希望你給一個機會。讓我們可以在一起。”
說好不插話的阿朝迅速插話:“我覺得進度太快了,你不如先交代一下,那天都發生過什麽事情。”
那天,說的是聚會那天。
他很坦誠。
“那天有一個女孩也在,是我前女友。不是我邀請她的,她和我一個室友是死黨。你看其實如果那天你去了,她也許就徹底死心了。”
我氣結,“所以是怪我嗎?”
“不怪你。怪我。”
蒙達低頭笑。
有人立志要做鋼澆鐵鑄的孤家寡人,有人決定一輩子自由自在只對自己負責,有人幻想住在安全堡壘一世無憂,但是人心不可靠,連自己也靠不住。
我拒絕戀愛卻依舊失戀。
我以為自己最通透,無欲無求,但結果也心不甘情不願。
他是我喜歡的人,我憑什麽拱手讓人?
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麽不痛痛快快熱戀一場?
那天,我和蒙達開始正式交往。
你們的愛情,就別叫他人指手畫腳了
棒棒之所以叫作棒棒,取義“棒槌”,主要是有兩個意思,一個是她又傻又笨又缺根筋,另一個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恨不能拎一根棒槌敲在她頭上。
她念書早,比我們班同學平均年齡小兩歲,於是她情竇初開得也特別晚。大三上學期她才“鏘鏘鏘”地開出一朵小玫瑰花,而且,還是她自己單方面默默開起來的。
阿朝最早發現她時不常地滿面紅光,偷偷摸摸傻笑,於是三兩句話就把她詐出來了。
棒棒看上了一個男生,喜歡得不知道怎麽辦好。
大家七嘴八舌地出主意。女生先表白總是好像掉了身價,不過可以多去對方面前晃蕩,讓他關註到棒棒的優點。棒棒雖然腦子呆一點,但是長相很適合賣萌,就要以呆萌為主要優勢。
說到這裏,阿朝先問情況,對方男生是誰?叫什麽名字?大概什麽類型?可能喜歡什麽類型的女孩?
棒棒一概不知,就會花癡地說:“手指很漂亮。”
大家一聽一哄而散,覺得不如先讓棒棒摸索著前進,慢慢碰運氣,反正大家的初戀都是碰運氣的啦。
過了大半個月,大家問棒棒進展。
棒棒不太好意思地說。
“沒什麽進展,我就是按大家說的總是去他周圍晃蕩,然後胖了兩斤。”
這個前後邏輯一出來,我們覺得有點蒙。
然後我們想起最近棒棒早午晚三餐吃的都是加肉加腸加雞蛋的肉夾饃。
阿朝正色問她,“你老實說,這人你哪兒認識的,做什麽的?”
“就是,小西街,賣肉夾饃的小哥。”
我們都勉強算是在受高等教育的人,念的又是中文,浪漫愛情故事看得不少,可是棒棒一說出口,我們都為棒棒的爸媽心裏悶了一口老血。
棒棒平日不顯山不露水,但實際上來說家裏真的算得上是富豪之家了,她來念大學前就沒搭過公交,沒有光顧過水果攤,不知道五十塊錢也能買到一雙鞋,當然也沒吃過肉夾饃。
現在,她愛上了一個肉夾饃小哥。
雖然我們也常去買肉夾饃,但是實際上我們對這個人印象並不深刻,於是當即組團去了小西街。
我們裝模作樣地圍著小哥,每個人點了個肉夾饃,然後回宿舍總結各自發現的要點。
小哥大概有一米七五,皮膚挺黑,不算很帥。
做生意挺實在的,肉夾饃做得很好吃。
對棒棒應該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頂多是當熟客,記住了棒棒的那份不加辣。
一天賣肉夾饃超過十二個小時,要麽是很上進,要麽是很缺錢。
從任何角度來說,這都不是一個理想的對象。
“還是算了吧。你們挺不適合的,而且,你看你接近他半個月了,他也沒感覺,可能就是跟你不來電啊。”
我們很認真地阻止棒棒這段沒前途的愛情。老實講,現在才剛剛開始,談不上很深的感情,要結束就趁早。
棒棒眼睛紅紅地點頭。
但是我們完全沒想到單純的棒棒為了談戀愛也進化出了陽奉陰違的智慧。等我們發現的時候,棒棒已經跟人家約會半個月了。還是有同學看到他們兩個牽手才曝出來。
我們一回宿舍就逮著棒棒狠敲她的腦袋。
原來那天之後,棒棒又偷偷摸摸吃了兩個月的肉夾饃,加上和我們一起吃正餐,一天吃六頓又胖了兩斤。
小哥說:總吃肉夾饃也不營養。
棒棒問:那要吃什麽?
小哥說:就吃麻辣燙吧,我請你。
於是,他們第一次約會去了張家鍋麻辣燙。
棒棒惴惴地看我們:你們是不是生氣了?
我和阿朝是真生氣,但是客觀來說我們並沒有太多生氣的立場。
雯雯嘆了口氣說:“既然你們已經在一起,好歹讓他請我們吃個飯唄,醜媳婦總要見公婆,肉夾饃小哥也得見親友啊。”
棒棒這才笑了,甜得不得了,他有名字的,他叫白楊。
阿朝非常做作地大聲地笑一下,像是一口痰卡在喉嚨裏:“他長得可不白。”
白楊在學校附近租了間小平房,他提前收了攤,跟棒棒在小西街一家湘菜館等我們。那裏的芋絲炒牛肉是我們宿舍的摯愛,每次去我們都要點兩份。
雯雯叫上了男友胖子,算是男生看男生,做個參考意見。
一桌人吃飯,大家都悶悶的。
於我和阿朝,這就是白楊拐走了棒棒,理應負荊請罪,展現誠意。
於白楊,也許就是宴無好宴,宿舍姐妹鹹吃蘿蔔淡操心,多管閑事。
胖子一直活躍氣氛,但白楊言語之間多是客套敷衍。
胖子聊電影,他說太忙沒看過;胖子說糗事,他嘴角動一動就當捧過場了;胖子讚他生意好,他說倒確實比很多白領月入高;胖子問他家裏情況,他幹巴巴地答我家是農村的,比較窮。
阿朝那段時間瘋狂迷戀小s,一頓飯下來,眼球幾乎要飄上天花板。
只有棒棒沒心沒肺吃得歡,到末尾,還說打包吧。
白楊摸了摸她的頭,說“隔夜菜吃了不好,你們宿舍又沒冰箱,我帶走吧。”
棒棒甜甜地說:“就是給你的呀。”
阿朝對我又狠狠地翻了一個白眼。
宿舍姐妹找了個不恰當的男友,從此後男朋友三個字大概會變成宿舍臥談會的大大雷區。
胖子聽到我們天怒人怨的指責,很有保留地說,好歹人品並不壞。
阿朝呵呵:“是啊,他這個人嘛,好還是算個好人,就是沒前途又死摳,情商低還長得醜。”
阿朝到底沒忍住,隔了幾天拉著棒棒語重心長地逐條分析她和白楊哪裏哪裏哪裏不合適。
棒棒垂著頭聽完,低低地問:“說到底,就是因為他是個賣肉夾饃的,而我是個大學生嗎?”
我們啞口無言,到底還沒到能夠鐵齒地說“對,他一個賣肉夾饃的就是配不上你”的地步。
談戀愛要門當戶對條件相當這種話,從什麽時候開始變成掛在我們嘴邊的第一守則?它到底是前人總結的血淚經驗還是我們後來人在戀愛中自擡身價的借口?
或者我們只是懶惰自私地不希望做任何改變和犧牲,所以把在一起相處的不愉快歸咎於出身不同,環境不同,見識不同,價值觀不同,思維方式不同?
“我喜歡白楊,喜歡他手指修長,喜歡他話不多說,喜歡他對我溫柔坦誠。我知道他的生活貧窮辛苦,家裏還有弟妹在上學,我知道他希望將來有一個兒子,因為男孩長大就會照顧媽媽。他的每一點我都喜歡。
“也許將來我們兩個也會發現對方有完全無法接受的缺點,無法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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