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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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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掌握不了力道。每一塊肉都割的十分難看,零零碎碎散落一地肉渣血末。我們拿匕首的手指早已被磨出血泡,疼痛不已。

赫文用刀尖劃開他的肚子,暗紅色的血液泊泊湧出,當我們發現這裏的肉是最容易切割時,便放棄了他手腿上的肉,把他肚皮割下,不少腸子順勢滑入。我總是掌控不好刀鋒,刀子插’進了他的胃裏,我左右搖晃試圖拔出,卻看見他的胃裏全是我們剛才吃的草根樹葉。

可我們比他幸運,因為我們活下來了。

終於,我們再也找不到一個孩子,一個月的時間也到了。赫文手臂上的傷口時好時壞,並且開始發起了高燒。

可他還是堅持牽著我,跟著空中的直升機緩緩走出那片沼澤,當我們見到那群送我們來這的男人時,意外地發現空地上還站著一位男孩。

我們都渾身散發著惡臭,比陰溝裏的蛆蟲還讓人厭惡。那名手把手教我們開槍的斯文男子也到了現場,一臉微笑的看著我們。

“沒想到能走出來三個,很好,從今以後,你叫赫文,你叫赫特,至於你,第一次有女孩子走出來,名字沒有準備,就叫赫拉吧。”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被朋友抓出去了~一直蹂躪到晚上才給放回來T.T

☆、番外之赫拉(下)

十八歲那年,我與赫文結婚了,沒有婚禮,沒有登記,沒有法律保護。

只有我們兩個在我生日的那天,互相交出彼此。他送給我一枚禳著祖母綠寶石戒指。他說,這枚戒指是他後來偷偷跑回家裏翻出來的,是他母親的遺物。

我視如珍寶,從來沒有戴在手指上過,因為我不想讓這唯一純潔的東西被玷汙。我的手早已沾滿了無數人的鮮血,他的亦然。我們從小被文森訓練做盡一切慘無人道的事,很多次我都以為不會再見到明日的陽光,可我的王子總是會像個勇士般在我旁邊帶領著我。

我們從未對彼此說過我愛你,每天都費盡心機往上爬,總有一天我們要毀了文森,那個帶著我們墜落地獄深淵的惡魔。

在二十歲那年,我與赫文之間的感情出現了隔閡,因為一個女人。

一個柔弱可人的女孩,猛一眼我竟然覺得她與我年幼時有幾分相像。她是那位曾經丟給我們匕首男子的女兒,諷刺的是她在父親的保護下顯得是那樣天真,或者應該說是弱智。

很多次我發現赫文站在訓練場,兩眼出神地望著她,看著她在父親身邊跳著笨拙生澀的舞蹈。我聽見心裏發出一聲清脆輕微的聲響,仿佛有什麽珍貴的東西碎了。可我沒有任何表現,因為覆仇的怒火已經占據了我所有的理智。

幾天之後,我想起來今天是赫文的生日。替文森殺完一張清單的名額人數,在市區一家古老簡陋的蛋糕店買了一只蛋糕。這家店已經做了二十多年,也許比我們的年紀還大。我還記得當我們走出那片沼澤之後的幾天,赫文帶著我來到這用身上所有的硬幣,買了一只蛋糕。只是因為曾經我餓倒在沼澤中說的那句話,我想吃蛋糕。

當我捧著那盒蛋糕,心情愉悅地回到屬於我和赫文的家時,看見他與那名女子坐在花園中的石桌前。漆黑的夜色,只有他們桌前那只燃燒著蠟燭的精致蛋糕。

赫文坐在石椅上怔怔地透過燭光看著女子秀美可愛的臉龐,仿佛陷入遙遠的回憶。而女子笑的一臉嬌羞和期待。

我沈著臉緩緩走到他們面前,伸手朝著蛋糕用力一揮。幾滴燭淚灑在我的手臂上,很疼,但是比不上心裏的疼。

我的赫文,我的王子,是不是已經不屬於我了?屬於眼前的這個小公主?

他看見我忽然出現,漂亮的眼眸依然平靜,沒有一絲內疚與心慌,只是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對我說“你回來了?”

我默默地凝視這他沒有回答,而女孩因為驚嚇開始哭泣,寂靜的夜裏那一聲聲哭泣讓我心煩不已。你的父親是個惡魔,你憑什麽享受著陽光美好的生活。

女孩在我冷漠的眼神下漸漸停止哭聲,壯著膽子怯怯地走到赫文身旁,一雙柔弱無骨的小手攀在他寬闊的肩膀上望著我說“赫拉姐姐。。。我喜歡赫文哥哥,你把他讓給我吧,你想要什麽我都可以讓我爸爸給你。”

我聞言忍俊不住,挑釁地看著她問道“你的爸爸,能夠給我什麽?現在他可是我的手下,你似乎沒有搞清楚狀況?那麽你呢?你怎麽說?”如果有面鏡子的話,我一定會看見自己此時眼裏泛著冷冽嗜血的光芒。

赫文見我問他,緩緩站起修長蘊滿力量的身軀,踱步到我身前“你打算怎麽辦?”他語氣覆雜地反問我。

女孩忍住打顫的牙關,倔強地對我說“你,你以前還是我爸爸的手下,你要是不答應我就讓爸爸殺了你!”

隨著她話音剛落,赫文滑出袖口的手槍,展開手臂快速地朝她開了一槍。而他吸人魂魄的雙眸一直緊緊盯著我,沒有回頭看她一眼。

這一槍直中女孩額心,瞪大一雙不可置信的雙眼緩緩向後到底,暗紅色的血漿混合著花白的腦漿像條小溪般流出。

我把手中的蛋糕輕輕扔在地上,深深地看了赫文一眼回頭準備離開,卻聽見涼風傳來他的聲音,帶著痛苦與無助“阿詩,我。。。很想你。”

背對著他的我,頓時感覺滾燙的液體湧出眼眶。阿詩是我年幼的乳名,我以為世界上不會再有一個人記得這個名字,包括我。

他從背後輕柔地環抱著我,在我耳邊輕聲呢喃“阿詩。。。”

從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好像回到了曾經最美好的時光,可以站在陽光下微笑。像正常情侶一樣,我們趁著休息時間一起逛街,逛商場,一起吃街邊的小攤,同吃一根甜筒。我知道,他會看著那個女孩,是因為能從她身上看到一絲曾經我們的影子。

後來,我們連同女孩的父親一起殺了,在美國唐人街的中華餐館,我們把曾經送我們去沼澤的所有人都殺盡。離報仇只剩下最後一步,只要殺了文森,我們就徹底自由了。我們就可以完全脫離組織,到一個沒人認識我們的地方,永遠生活在一起。

赫文說,到時候帶我回家,可是他還記得回家的路嗎?

那段時間,我認識了一個女人,叫林凡。當我執行文森的命令,殺了脫離組織的那幫雜碎時,我看見她與秦先生相依相靠走在陽光下,金色的光芒灑在他們的身上讓我產生一種羨慕的感觸。

很快,我與我的王子,也會重回到陽光下。

我懷孕了,這麽多年我們的安全措施一向做的到位,可是,百密總有一疏。在這風口浪尖的時刻,我懷上了赫文的孩子。

赫文知道以後,臉上那璀璨的光彩我至今印象深刻,是如此迷人耀眼。可隨機他開始變的一籌莫展。

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們的孩子在這個情況下出生,尤其是在這最關鍵的時刻。

幾天之後,赫文突然告訴我,他決定提前實施計劃,趁著今年押送秦先生回公司時對文森下手,而文森對我們早就防備,他不允許我與他一起去。可是我心卻開始砰砰直跳,拽著他的手擔憂地說“太危險了,不然我們先去秘密的地方把孩子生下來”

赫文親了親我的嘴角安慰道“文森不死,我們無處可逃。放心吧,我很快就回來,然後就帶你和孩子回家。”說完領著一小隊心腹踏上了夜路。

我坐在陽臺上,看著他們的車隊緩緩離開我的視線,心裏仿佛幾萬只螞蟻在啃咬讓我坐立不安。不知是孕吐還是緊張,我忍不住嘔吐了幾次,一直嘔出膽水都沒能止住。

時間滴答滴答一分一秒緩緩滑過,我的指甲深深刺入掌心,鮮血染紅了手掌。一直到天微微亮,遠遠地看見樓下有兩輛悍馬開回,我頓時一顆心放下。起身翩然往樓下跑,邊跑邊對肚子裏的寶寶說“孩子,爸爸來帶我們回家了。”

可當我急急忙忙跑到大廳,卻看見幾名心腹垂頭喪氣地站立著,每個人都狼狽不堪,我的笑容僵硬在臉上,語帶輕顫地問道“赫文呢?”

沒有人回答我,整個大廳安靜的詭異。我忍不住拔高音量,尖銳地重覆問了一次“赫文呢!!!說啊!!”

“隊長。。。在後面。”一名心腹小心翼翼地說道,剛說完隊裏最強壯的霍當抱著赫倫緩緩走近大廳。

隨著他每一步沈重的腳步,我的心也開始跟著下沈,一直沈到深不可見底最黑暗的深淵。

霍當輕輕地把赫文放在地上,他永遠俊美迷人的臉龐上沾滿了鮮血與灰塵,胸口有幾個駭人的槍口。

“我們。。。被文森設計了,只有我們幾個回來,其他的全死了,隊長。。。是被狙擊手給打中心臟的。”霍當語氣悲傷低沈,我微微動了動脖子,斜首看著他聲音沙啞地問道“狙擊手?”

“是的,應該就是文森的影子,赫特。”

“你們下去吧。”

待他們全離開之後,空曠的大廳只剩下我與赫文。拖著異常沈重的雙腿,費了很大力氣才走到他的身旁,緩緩跪坐在一旁輕聲呼喚“赫文,醒醒。。。”

“赫文。。。你醒了我們就可以回家了。。。”

可他依然不為所動,緊閉著一雙美目僵硬的躺在地上。

“宋雲樊。。。你回來。。。”豆大的淚水一滴滴砸在他俊顏上,洗刷了粘附在他臉上的灰常,而我卻感覺心痛的抽不過氣來,每呼吸一口都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漸漸地,哭聲越來越大,我忍不住嚎啕大哭,搖著他的屍體歇斯底裏大聲哭喊“宋雲樊,你回來!!你回來!!!回來!!!!!”

我的王子,再也沒有像勇士一樣站起來。曾經我對他說,你不能死。他則笑看著對我說,我不會死,等我長大了,我就娶你。

我知道我瘋了,我沒有帶著孩子離開,因為我不知道,無論我去了哪裏,文森都會找到我。我更沒有打算離開,我的王子不能白死,文森必須死!

很幸運地,林凡找到我,她希望我能夠幫助她,救出她的丈夫。可是,我的丈夫已經死了,我又怎麽會在乎別人的丈夫是死是活。

但是替赫文報仇,必須有秦先生的引爆裝置。我要讓文森親眼看著他這一生的努力被我摧毀。

在飛機上,林凡忽然問我,是不是很愛我的丈夫。愛?是的,我愛他。赫文,他是我的生命。

接著,我終於引出了文森的影子,赫特。並且幫助林凡逃走,也許除了是為能夠拿到引爆裝置的原因之外,我還是希望他們能夠團聚。

赫特被文森選為影子的一大因素就是不起眼,長相普通到進了人群都不會有人註意。可是,他殺了我的王子。

以豁出命的方式與他槍鬥,與赫文在沼澤的一幕幕浮現在眼前。當年,赫特也吃了不少同伴吧。

最終,我贏了,可是贏的不漂亮,渾身掛彩。摸了摸還是平坦的肚子,我告訴孩子“如果媽媽能夠殺了文森,就去一個遙遠的地方把你生下來,因為你是爸爸唯一的血脈。如果不能,你下輩子要投個好人家。”

憑著我在林凡武器上設置的追蹤裝置,輕松地在雨林裏找到他們的蹤影。

並且也毫不意外地看見文森出現,可狡猾的秦先生對他丟出開啟保險盒的鑰匙,如果這鑰匙被文森拿到,那他將再無後顧之憂。

容不得多想,我只能奮身上前試圖奪過鑰匙。在與赫特的戰鬥中我已經渾身布滿傷痕,與文森的搏鬥我漸漸處於下風。

忽然,我瞥見叢林中一片亮光,那是狙擊鏡。我知道林凡與她男人不會這麽輕易放過文森,見文森試圖躲開狙擊鏡的範圍,我不顧一切的緊緊困住他。果然,一陣槍響後,文森掛彩。趁著他朝草叢射擊時,我用匕首狠狠紮進他的肚皮,順手用力劃開一道長長的口子,另一只手扔下槍支伸進他的腹腔,拽出他的腸子,滑膩帶著體溫。

又是幾聲槍鳴,胸口傳來幾陣鈍感,不痛,真的不痛。只是喘不上氣而已,一陣天旋地轉以後我控制不住自己,重重倒地。

耳邊是細草被我到底擠壓發出窸窣的聲響,不少碎草枯葉被震飛,紛紛落在我的發上,臉上。

天空中掛著一輪光芒強烈令人感到刺眼的太陽,我仿佛看見潔白的雲朵後面,年幼的我穿著蓬松的公主裙,隨著一旁赫文的鋼琴聲開始翩翩起舞。

漸漸地,意識開始模糊,隱約中我看見赫文出現在我的上方,伸出他那雙鋼琴師般的大手放在我的面前。

伸手覆蓋在肚子上,另一只手輕輕舉起放在赫倫的手心內,對孩子說“寶寶,爸爸來帶我們回家了。”

作者有話要說:作者寫哭了。。。KISS說的重生穿越我真的有在考慮,要不到時候開一本寫他倆一起重生到古代的?

下一個番外乃門是要先看小新與珍香的,還是看林磊和楊聰的?

☆、番外之珍香(上)

空曠幽靜的訓練場上,珍香一個人繞著所有訓練設備一次又一次奮力訓練,寒風呼呼吹過夾雜著從她口中吐出的白霧。

明天她將要離開這裏,父親已經去世,而年邁的母親因為悲傷而有些萎靡。她是家中唯一的女孩,只能放棄熱愛的部隊生活回家。

當年林凡離開的時候心情是不是跟她一樣不舍?從此她將不再回到這片訓練場地,不再每天與戰友們一起晨跑,鍛煉,甚至不能再拿槍。

她沒有像林凡一樣去特警部隊,而是回去替父親接管家裏開了幾代的小吃店。

一直狂奔到精疲力盡,不能再擠出一絲力氣她軟軟地癱倒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從今以後,她怕是很難如此暢快淋漓地揮灑著熱汗。

伸手覆在眼上,止不住滾燙的淚水從眼睛滑落,滴入這片她摯愛的土地上。

翌日一早,珍香與所有戰友一一告別,如同幾年前的林凡背著碩大的行囊獨自走出部隊大門。她曾經嘲笑林凡穿的不夠女人,所以在她離開的這天,特意穿上精致的大衣長襪。與肩上的迷彩大背包格格不入。

外面的陽光,似乎沒有裏面的宜人,從此一切都將變得陌生。

剛走出大門,意外地看見這偏遠地區竟然有一名男子蹲在路邊。

“你怎麽在這”自從林凡的婚禮之後,這個小新逮著機會就來部隊探親,每次都會送來許許多多的禮物吃食,受益最大的還是她的那幫戰友。

如果不是部隊不允許,估計他能天天來。

小新循著她的聲音回頭望去,笑的一臉燦爛“我來接你呀。”

珍香表情質疑地看著他,小新視線四處飄忽,終於在她銳利的眼神下招供“林凡告訴你今天出來。。。”

看著她還是緊緊盯著自己,沒骨氣地繼續招供“是劉梅告訴林凡的。。。”

“哼,你很厲害嘛,她們都被你買通了?”珍香性格不似林凡,對於小新的心思她當然明白,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如此殷勤,要麽是為了你的心,要麽是為了你的身。

小新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趕緊諂媚地走過去想替她接過那碩大的背包,卻被她排斥地拒絕“我自己會背不動麽?”

珍香傲慢地說完朝著城區的方向走著,這段路的距離可不近,她終於明白為什麽告別的時候劉梅一個勁纏著自己拖延時間,導致她沒能搭上軍車。感情都在這等著,這些都得拿個小本子一筆一筆給她們記著。

小新對於她的傲然完全不以為意,甚至眼裏的光芒更加璀璨。典型的受虐狂。

連忙跟上去“你去哪?車在這呢。”

“我為什麽要坐你的車。”珍香徑自筆直走去,對於這個莫名其妙出現並且調戲她的男人,說不上討厭可也說不上喜歡,她覺得最大的原因是這個男人太弱,她可不想找個和林凡老公一樣只會耍嘴皮子的男人。

小新有些猶豫地站在原地,半響之後咬了咬牙邁著長腿追上“那我陪你走。”

“隨你。”這到城區開車都需要一個多小時,他要逞能就讓他逞,反正到時候她可不會背他。

果然,走了一個多小時以後,小新就開始脫下厚外套搭在手上,見珍香一臉輕松自若步伐矯健,不服輸的性子湧上來繼續走著。

路,並不是平穩的水泥公路,而是最原始的泥路。風吹來盡是黃沙灰塵。一向衣著優雅,喜好潔凈的小新此時灰頭土臉,暗藍色的毛衣上也開始泛著黃灰色。

雖然珍香也好不到哪去,但是人家在氣質精神上完勝他。如果要形容,他倆一個是準備遠赴戰場的戰士,一個是。。。逃難中的難民。

“珍香,你為什麽叫珍香,是因為很香嗎?”一路上安靜詭異的小新有些不安,忍不住開起玩笑,可悲的是,珍香這輩子最恨別人拿她名字開玩笑。

所以不客氣的回到“那你什麽叫賈新,是因為你很假惺惺?”

“我怎麽會假惺惺呢?我對你可是真的!”要不是真的他能陪一個女人走幾個小時坑窪不平的泥路嗎!

珍香嗤之以鼻,掂了掂背上的行囊繼續前行,不打算理會他。可這小新耐不住寂寞呀,他從林凡那套出話得知珍香要退役,興奮地在音樂室裏拉了一晚上的小提琴。

“珍香,你為什麽不喜歡我?”走了三個小時候,小新已經開始微微喘氣,前方的路還很遙遠,目測得走到晚上!他當時就應該拽著珍香上車的,可是想想又覺得可能性不大,秦詠對他千叮嚀萬囑咐千萬別對她有肢體碰觸,否則吃虧的絕對是他。

珍香對於長途跋涉早就習以為常,見他模樣知道堅持不了多久,嘴角勾起壞心的笑容“我為什麽要喜歡你。”

其實珍香沒有告訴小新,這偶爾路過的順風軍車都是可以搭乘的。她故意不攔,就是想等著看他的笑話。不得不說,她沒林凡溫柔善良。

“為什麽不喜歡我呢,我哪不好?可以改啊。”小新毫不氣餒,從他打算追珍香的那時起就知道這女人不好對付。

珍香聞言停住腳步,回頭認真地看著他“那你喜歡我哪?”

小新心中一喜,正準備把她的優點如數珍寶般點出,卻見她冷冷地拋出下一句“喜歡我哪,我改。”

“。。。都喜歡。”所幸小新擁有小強的心臟,否則此時將會玻璃心碎了一地。

走到正午時分,珍香走到一旁的小草堆中卸下巨大的背包,不顧自己身上精致的衣服灑脫地往上面一坐。從背包中拿出一包壓縮餅幹,瞧了一眼一旁正對著被黃沙染黃的草堆神情猶豫的小新,不屑地嗤了一聲,德行。

小新小心翼翼地蹲在珍香旁邊,想了想又偷偷朝她的位置挪了挪,又挪了挪。

“你再貼過來試試。”珍香打開水瓶,用餘光瞥著他冷颼颼威脅。

小新撇了撇嘴,雙手圍住自己的膝蓋目視前方,一臉的若無其事。

看著珍香又吃又喝的小新竟然一點都不餓,因為他已經累的吃不動喝不動了。尤其是這麽蹲了以後更加不想起來。

可是珍香補充完能量背起行囊繼續前進,身為男人的小新怎能示弱。咬著牙撐著自己的膝蓋撅起屁股強行站起,有些狼狽地跟在她背後。

心中不由開始佩服秦詠,當年他是怎麽追到林凡的?必須要有驚人的毅力與體力啊!

所幸珍香還算厚道,漸漸放慢腳步配合他的速度,免得他在這荒山野嶺迷路,那她罪過就大了。

他們一直步行到天色漸暗,才走進市區。

坐在長途車上那刻的小新覺得這雙腿已經不屬於自己了,腳底火辣辣的疼。兩條腿仿佛有無數螞蟻在爬般酥麻不已。

珍香坐在他旁邊心裏有些驚訝,沒想到這個瘦高個還有些能耐。想著從包裏掏出水瓶遞給他“喝吧。”

累得魂不附體的小新轉動眼珠看見珍香在關心自己,頓時覺得自己今天沒白走。大手有些發顫地接過水瓶,隨即想到這是珍香的瓶子。對著瓶口猶豫該從哪對著下口,也算間接接吻了。

“你喝不喝。”珍香不耐道,喝個水都這麽磨嘰,盯著瓶口看半天,怎麽著還嫌她臟?

小新連忙狂喝幾大口,差點嗆著,把水瓶遞還給珍香後把臉扭向窗外,一個勁地偷笑。

車外的夜色導致車窗像一面鏡子,珍香把水瓶放好之後不解地從窗鏡中看著他笑扭曲的臉,喝個水給樂成這樣?難道自己對他真的太刻薄了?

其實他也並不是那麽討厭,不但陪自己走了一天的泥路,還拖著疲憊的身軀陪她坐長途車回家。就是弱了點,可惜。

隨著夜幕越來越深,車裏的客人們都逐漸安靜下來緩緩進入夢鄉,不時響起幾聲鼾聲。

到達珍香老家R城已經是早晨,小新又餓又累,加上個子高大坐在位子上有些展不開手腳。所以下車以後異常的憔悴,腿部肌肉異常酸痛。

可因禍得福的是,珍香竟然伸手扶他。雖然一個女子背著大背包,扶著一個一米九的大男人畫面有些詭異,但是。。。值!

他們在路邊小吃攤隨便解決了早飯,打的來到珍香家所在小區。珍香原本的意思是她已經到家,大家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可瞧著小新這一臉疲憊,馬上趕他走也有些不仁義。反正家中房間也多,就讓他歇一天吧,畢竟是林凡的朋友不能做的太絕。

“珍香。。。”範媽打開房門,看見珍香回來以後忍不住紅了眼眶,趕緊招呼著進來,意外地看著女兒身後還跟著一個高個子男人。頓時心中一喜,男朋友都帶回家了!本來還打算讓表姐給女兒介紹,看來免了。這男的不錯,幹幹凈凈挺俊俏,就是這個子太高了,看著還得仰首,年紀大了脖子有點不好啊。。。

正所謂,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滿意。範媽讓女兒和小新好好歇著,自己跑去菜市場買了可以媲美除夕餐的食物。

自從半年前老伴去世以後她就沒這麽開心過了,年紀大了總想著身邊能有人陪伴,否則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生活沒有一點盼頭。

小新面前的空碗已經漸漸被範媽堆成小山,並且還在逐漸增高,為了讓它們不溢出,小新只能埋頭苦吃。

而珍香則有些不滿了,怎麽她難得回來,老媽對小新這麽親熱完全無視自己。

吃完飯陪老媽一起洗碗的珍香忍不住說出了疑問,誰知老媽以一種過來人的口氣回答“我對他好一點,以後他才會對你更好!”

“媽,你是不是誤會什麽了。。。”

第二天一早,得知自己誤會的範媽心情異常沮喪,一想到這麽好一男孩將來會是別人的女婿,嘔的抓心撓肺。

珍香把生活用品都整理好以後,打算直接去小店看看。現在店裏只有一個廚師兩個員工,還有一個洗碗清潔阿姨。父親去世以後都是母親搭理,負責收銀采購,年紀大了力不從心,頭上的黑發短短半年內白了半頭。

從此,她範珍香回來了,將挑起這個家的擔子。

“你又來幹什麽!!”剛剛接手小吃店在熟悉流程的珍香對狗皮藥膏似貼過來的小新怒斥,這人怎麽就陰魂不散!?

這店本來就不大,他這麽大一個個子杵在店裏,她還要不要做生意了?

“我。。。來吃飯!”小新嗅了嗅鼻子,空中彌漫著鹵肉的味道讓他靈機一動,找出一個理由。

珍香咬牙切齒道“家裏沒飯給你吃!?”

一旁的服務員聞言笑著湊過來“小老板,這個是你老公啊?”這兩人的對話不是老公是什麽,都家裏吃飯了!

珍香陰沈著臉盯著她“你從哪看出來,他是我老公?”

咦!不是?服務員表情尷尬,正巧有客人進店點菜,急忙拿著小本子上前,這老板娘永遠客客氣氣的,小老板怎麽就這麽慎人。

“你笑什麽笑!”

珍香心情極壞,因為她發現小吃店表面上是在盈利,其實虧空不少。尤其看見小新又背著身輕顫著肩膀偷笑頓時氣不從一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晚上第二更,明天也會是雙更,為了補償大家的眼淚後天多加一章赫拉的番外^_^

☆、番外之珍香(下)

對於怎麽經營一家小吃店,珍香經驗雖然不多,但是從小在這環境下長大多少學到些皮毛。所以處理起來也算是井井有條,可是幾天下來這生意依然慘淡,而且最讓她煩躁的是這個小新不知用什麽手段得到她老媽的歡心,被留下來一住再住。

終於,珍香咬了咬牙,打算把所有私房錢拿出來給小店來個精裝修。重新開張吸引客源,可卻被範媽拒絕“這店世世代代都是這麽傳下來的,你給搞的花裏胡哨的你爸地下知道了肯定不樂意。”

無奈之下,珍香只好每天去店裏盯梢,嚴謹把關所有材料食物的質量。

這天中午,珍香正坐在櫃臺後面認真算賬,小新穿著一身剪裁合宜的西裝外套,一雙皮鞋烏黑噌亮地出現。

“你。。。要去參加婚禮?”珍香瞥了他一眼,繼續專心眼前的賬目沒有心思管他。

小新淡淡一笑,朝後面車上下來的一夥人招招手。

大家在店門口擺起了架子鼓,大提琴,長笛短笛,等各種樂器,只差把鋼琴搬來了。珍香趕緊扔下手中的筆,對內廚裏的廚師擺擺手示意他繼續忙他的。走到門口擡起右腿想踹小新一腳,可是見他一身光鮮竟然有點不舍得下腳。

怏怏地縮回自己的腿,語氣不耐地問“你又給老娘整什麽幺蛾子!擋著大門還怎麽做生意!”

“一會你就知道了。”小新給她一個稍安勿躁的眼神,轉身對那幾個穿的跟他一樣光鮮的男子擺手示意。

街上的人群漸漸被這群男人吸引目光,紛紛停駐側目。

忽然,空中傳來一陣節奏激烈的電子貝斯發出的音樂,讓人不由自主停下自己的腳步,緩緩聚集在小店門口圍觀。

隨著貝斯聲漸漸減弱,小新把小提琴夾在肩上,修長的手指漫不經心地撥動幾下琴弦悠揚流暢。好聽的使人聽得渾身發出一陣雞皮疙瘩。

由悠揚緩慢的音調逐漸加快,正所謂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

隨著他的音樂越漸越緩,尾音將近,眾人也逐漸屏住呼吸,就在大家以為演奏結束時,小新忽然微微彎腰快速拉動琴弦,極耳的短發隨著他的動作輕微搖晃,說不出的迷人。

這時,一直靜候在一旁的架子鼓手也開始配合他的節奏激烈敲打,電子貝斯,吉他,短笛都在瞬間響起。把眾人的感官推上一個又一個高‘潮。

就連珍香都站在旁邊一臉震驚地望著他們,尤其是小新在幾個人裏最顯眼奪目,仿佛是太陽之子般耀眼。

被如潮水掌聲震醒的珍香也不由自主跟著鼓掌,就連待在廚房裏的大廚都舉著炒勺站在門口一臉陶醉。

“再來一個!”人群中有人開始喊安可,漸漸的大家也開始跟著異口同聲不停地喊著“安可!安可!安可!”

小新微微一笑,拿起早就準備好的話筒,語氣彬彬有禮一派溫和“如果大家喜歡,可以坐在店裏欣賞,不過位子有限,有興趣的不如嘗嘗店裏的招牌菜如何。”

這話要一般搞推銷的說,估計大家就會一哄而散,可此時正值飯點,瞅著這小店門口的價格單又實惠,又能聽到免費的演奏還能看見養眼的帥哥。大家自然樂意,所以上演了爭搶座位的一幕。

沒搶到位子或者不想吃飯的,都圍在他們周圍,甚至連遠處榕樹下的臺階邊都坐滿了人。

小新面帶微笑,帶著一幫朋友一曲又一曲地演奏,每一曲都獲得掌聲如潮,越來越多的人聚集於此。

不少人已經認出他的名字“賈新!他是賈新!!”

“誰是賈新?”畢竟小新不是歌手演員明星,只在音樂界或者小提琴愛好者裏出名。可是蝴蝶效應立刻起來了,人群已經把小店門口圍的水洩不通,所幸地段不在馬路中心,沒有造成交通堵塞,否則交警都得出動了。

廚房裏的大廚這兩個小時掂勺的動作就沒停過,不一會就聽見他沖著外面大喊“沒菜了!什麽菜都沒了!!!”

一名服務員也打開大鍋對著外面大喊“鹵肉也都沒了!!涼菜也光了只剩白飯了!!”

珍香看著門口還有不少客人,就這麽讓他們走了著實可惜,對另一名服務員吩咐“你趕緊去旁邊超市買十斤雞蛋。”說完又對著廚房裏的大廚喊道“王叔!一會就做蛋炒飯!!有多少做多少。”

接著又快步沖向後門,邊跑邊對服務員喊“一會進來的告訴他們只有私房蛋炒飯!”

跑到已經洗碗洗的兩眼發直的陶嬸面前,蹲下快速地洗碗“陶嬸快點,外面碗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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