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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奴,輪到你了。”
兩個北榮守衛打開了地牢的門,那最裏面的那間牢房的陰暗潮濕的角落裏,縮著一個少年,少年看上去約莫十五歲左右,雙手雙腳被套上了鐵鏈,因常年帶著鐵鏈的緣故,手腳處勒出了兩道深深的印子。
少年聽到守衛叫他的名字,卻連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原本的名字叫硯兒,他將母親下葬後,便賣身為奴,後被元漪公主買下,帶了北榮。
算上今年,他已經做了整整四年的藥奴了。
藥奴便是每天餵以補藥,待補藥深入血液,藥奴的血便成了滋補的上品。
每月的十五,便割腕取血,以供北榮的皇室服用。
那些守衛每一次都會取一大碗血,有的藥奴甚至熬不住便會頭暈暈厥,每取血一次,需將養大半個月,才能稍稍養好身體。
長期服用補藥的藥奴,會比尋常的少年更加瘦弱蒼白,又因常年被關在這間地牢中不見天日,皮膚呈現病態的蒼白不說,因失血過多,頭發幹枯,呈現深棕色,甚至還會落發。
“趕緊,喝藥了,再取血!”
旁的藥奴或許會掙紮反抗,可硯兒知道,掙紮和反抗只會換來更狠的毒打,反抗只會讓自己吃盡苦頭。
他從地上起身,接過藥碗,將那碗黑黢黢的藥一飲而盡,手腕處的鐵鏈,發出陣陣撞擊聲,錚錚作響。
那守衛見他喝了藥,便取出了刀子。
硯兒知道接下來便要開始取血了,與其被這兩個北榮的守衛屈辱地按在地上割腕取血,倒不如他自己來更痛快。
“給我。”
他卷起衣袖,從守衛的手裏接過刀子,在手腕上深深劃了一道,傷口不能太淺,否則取到一半血很快便會止住,還要再挨一刀,所以那一刀,他割得很用力。
看著碗中放滿的鮮血,那兩個北榮的守衛滿意地笑了,“好,月奴果然懂事,每次來你這裏取血,咱們兄弟都覺得最省力氣。”
“今日,齊國太子和朝華公主來咱們北榮作客,元漪公主想讓太子和小公主嘗嘗這藥血的滋味。”
幾年前,元漪公主從薩滿巫師那裏得知服用藥血不僅有養顏的功效,還能延年益壽,從那之後,她便讓人四處買來奴隸,餵以珍貴補藥,煉成藥奴。
那兩個北榮守衛將包紮的紗布和治傷的藥放下,將藥血小心翼翼地盛進琉璃瓶中,而後出了地牢。
硯兒則用嘴咬著紗布的一端,將手腕的傷口包紮好,便躺在了地上,擡手看著牢房裏唯一的窗子,覺得頭腦暈沈,甚至覺得眩暈,好因失血過多,他覺得自己快要暈過去。
每當感到自己快要暈厥之時,他便用簪子狠狠地刺向自己,自此讓自己保持清醒,因為他害怕自己一睡著,便永遠也無法再醒過來。
他還不能死,母親死了,大仇未報,他沒有資格去死。
北榮皇宮內,北榮王和公主元漪設宴款待從齊國來的貴客。
齊太子姜清歌和朝華公主姜婉卿進了宮殿,元漪的眼睛便再也沒能從姜婉卿的身上移開。
小公主高挽發髻,發髻上只插了一支銀色鈴鐺發簪,一身石榴紅裙,額間描花鈿,露出的一截細長的脖頸,像是山巔的白雪那般潔白聖潔。
她生得一張艷如桃花,明媚動人的清純面容,自她進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
小公主今年才十歲,還未長開,倘若待小公主成年,她該有多美啊!
元漪公主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姜婉卿,眼中滿是欣喜和驚訝。
見到那赤裸裸打量的目光,姜婉卿蹙眉不喜,她感覺這個北榮的公主看上去怪怪的,她那不懷好意的打量眼神,就好像她對自己有什麽圖謀。
但眼下還不是發作的時機,她隨太子哥哥出使北榮,還有要事要辦。
她乖巧地坐在太子哥哥的身邊,低聲說道:“太子哥哥別忘了答應婉兒的事。”
姜清歌點了點頭,“妹妹放心,你的事都是大事,哥哥記著呢!”
北榮王便輕拍手掌,讓舞姬進來獻舞,見到那些衣著暴露,用來蔽體的輕紗,肌膚卻若隱若現,見到舞姬,姜清歌趕緊垂眸,只低頭飲酒。
姜婉卿也紅了臉,覺得渾身不自在,一擡眼又撞見元漪那毫不掩飾的眼神,更是不喜,她甚至覺得大殿憋悶,想要出去透透氣。
總算是一舞罷,那些歌姬都離了場,她和姜清歌都松了一口氣。
這時候元漪發話了,“既然有貴客遠道而來,咱們北榮也當盡地主之誼。父皇,也該讓貴客們嘗一嘗咱們北榮最滋補的血藥,尤其是朝華公主,血藥有養顏的功效,公主傾城之貌,若服用血藥,必定會美麗永駐,公主一定得嘗嘗。”
侍女們將琉璃瓶中的血藥倒在琉璃杯盞中,整個大殿內,散發這一股濃郁的血腥味,見到那濃稠的鮮紅血液,姜婉卿差點吐了。
但北榮王將那盞中鮮血一飲而盡,元漪公主也以手掩唇,將那盞中的血藥都盡數喝下,應是常年服用血藥,已經習以為常了。
姜婉卿氣憤得捏緊了拳頭,對姜清歌道:“哥哥你看,他們北榮人和那茹毛飲血的野人又什麽區別!居然做出喝人血這等喪盡天良,泯滅人心之事,還真是令人覺得毛骨悚然!”
姜清歌低聲勸道:“妹妹莫要生氣動怒,先找到那名少年要緊,眼下還不宜與這些北榮人起沖突。
“好。”哥哥說的對,她一定要救出那個人。
元漪公主見齊國的太子和公主不用這血藥,便問道:“這藥只是聞著有一股血腥氣,但味道卻沒有想象中的難喝,公主不妨試試看,只要用過一回啊,保管公主之後便離不開這血藥。”
姜婉卿笑道:“元漪公主說的對,但本公主和皇兄初次來到北榮,實在不能適應這般滋補的血藥。”
“但本公主的母後曾經病過一場後,她至今身體虛弱,可否請公主將這血藥的藥方告知朝華,以全了朝華的孝道,朝華不勝感激!”
元漪公主爽快地答應了,“既然是朝華公主開口,豈有不答應的道理,且公主對皇後娘娘一片孝心,實在令人感動。”
“只不過要取這血藥,需每日餵藥奴喝下補藥,每個月取一次血。既然貴國皇後娘娘需要,那本公主便贈兩名藥奴給小公主,順道再將補藥的方子寫給公主。”
姜婉卿起身行禮道謝,“那便多謝元漪公主。”
她似思忖了片刻,便道:“本次太子哥哥出使北榮,是為了促進兩國的和談,咱們齊國和北榮交好,取血入藥之人必然不能是北榮人。”
姜清歌和姜婉卿對視,姜清歌也點頭,“婉兒說得是,既然是和談,但便要維護兩國的百姓。取血之人便不能是北榮人。”
元漪道:“本公主曾讓人買了幾個大魏的奴隸,不如便請朝華公主從他們之中挑兩個帶回去,如何?”
姜清歌笑道:“孤覺得甚好。”
姜婉卿道:“那元漪姐姐可以容我自己去挑嗎?”
聽到姜婉卿喚她姐姐,元漪更是心花怒放,爽快答應,“好,那我親自陪婉兒妹妹去挑便是。”
姜婉卿心想既然是從大魏買來的奴隸,應該就能找到他了。
她隨著元漪公主去了地牢裏,一直走了七八間牢房都沒看到沈硯,她便有些心急了。
而元漪卻說,“婉兒妹妹這是在找人嗎?”
“元漪說笑了,我又怎會認識這些從大魏來的奴隸。”
“那公主這是?”元漪疑惑道。
姜婉卿快速掃視著剩下的幾間牢房,“既然要挑選藥奴帶回齊國皇宮,那至少要挑選一個相貌周正,且身體康健之人。”
“也是,女孩子誰人不愛長相俊美的男子。”元漪公主對那守衛道:“你們將那些從大魏買來的奴隸都帶出來,讓朝華公主挑。”
兩個守衛將那些手上和腳上都套著鐵鏈的藥奴從地牢裏趕了出來,單單從大魏買來,選做藥奴的便有二十人之多。
直到姜婉卿從那一眾藥奴之中見到那身穿白衣,手腕上帶傷的男子,她呼吸一滯,心跳加速。
眼前的沈硯與她印象中的那個人相貌幾乎沒有什麽變化,仍然是眉眼深邃,挺鼻薄唇,只是此刻他眼尾泛紅,一縷長發垂於兩側,唇色蒼白無一絲血色,給人一種破碎易折之感。
見到他手腕上新包紮的傷口,紗布外滲出的血跡,而沈硯雙眸垂著,嘴唇幹裂,身體搖搖欲墜,這是失血過多的癥狀。
姜婉卿不禁緊握成拳。
原來他曾在北榮呆過整整十年,原來他遭受了這般非人的待遇。
元漪卻取下皮鞭,甩了鞭子抽打在那些藥奴的身上,藥奴身上被打得皮開肉綻,狼狽倒在地上,而沈硯也被挨了一鞭子,手臂被打破了,出現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還不快跪下,對大齊最尊貴的小公主行禮!”
“本公主選好了。”姜婉卿指向沈硯,再隨便指了一個藥奴,“就他們兩個了。”
為了避免他們再挨打,姜婉卿快速做了選擇。
“好。”元漪看了那兩個藥奴一眼,又道:“來人,為月奴和靜奴打開鐵鏈。”
她對姜婉卿囑咐道:“這些藥奴最是桀驁不馴,以免傷到婉兒妹妹,我便派人將他們押送上馬車。”
姜婉卿為了不惹人懷疑,便點頭答應,“謝謝元漪姐姐。”
姜婉卿彎了彎眉眼,輕輕一笑,那笑實在太美,元漪目不轉睛地看著她。
眼中都是驚艷的神色,心想這世間為何會有如此美麗的女子,尤其是那雙美麗的眼睛,像是有種讓人深陷其中的魅力,讓人忍不住想要觸摸。
“婉兒妹妹,和我喝一杯嗎?”
阿硯聽到元漪的話,又見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飾的欲望,只怕她會對那位朝華不利。
他被人帶走時,裝作摔了一跤,這一跤直接跌到了元漪公主的身上。
元漪被人觸碰,立刻炸毛,便甩鞭子打在阿硯的身上,將他打倒在地上,因傷重直接吐出了一口鮮血。
“放肆,你個賤奴!敢碰本公主,本公主剁了你!”
姜婉卿趕緊將阿硯扶起來,趕緊替他解圍,“元漪姐姐見諒,他只是傷得太重了,連走都走不穩,這才不小心碰到了姐姐。”
見姜婉卿為那奴隸求情,元漪的態度才稍稍緩和了些,“既然婉兒妹妹為你求情,那本公主尚且先饒你一條小命。”
“我今夜會設宴,不知婉兒可願賞臉前來?”
阿硯輕輕扯了扯她的衣袖,不想讓她赴宴,覺得元漪公主定會對她不利。
“多謝元漪姐姐,只不過父皇急詔我和太子哥哥回京,想必是齊國朝中有急事需皇兄處理,今夜我和皇兄不得不即刻啟程回齊國。不過,他日若元漪姐姐來齊國,我一定再設宴向姐姐賠罪。”
元漪裝作無意間去觸摸她的手,神色像是十分不舍。
姜婉卿被她摸了一下,感覺怪怪的。
趕緊將手從她的手中抽出。
便告別元漪,扶著阿硯出了地牢,便趕緊讓隨行的太醫為他治傷。
太醫為他治傷,又熬藥餵阿硯服下,便出了馬車,向姜婉卿回稟阿硯的傷勢。
姜婉卿急切地問道:“他的傷勢如何了?”
太醫搖頭,面色凝重,“他的身體很虛弱,又因常年服用補藥取血,傷了根本,身體的根基太弱,實非長久之相。”
“他會死嗎?”
她特地趕來北榮,便是為了將沈硯救出去,難道竟然還是無法改變,上一世沈硯只活到三十五歲。
“倘若仔細將養調理身子,最多可活五十歲。”
姜婉卿松了一口氣,沈硯能活到五十歲,比起上一世可以多活十五年,至少能像尋常人那般娶妻生子,這已經比前世的結果要好太多了。
“用最好的藥,我一定要將他的身體養好,讓他健健康康的活著。”
姜婉卿覺得鼻頭發酸,心中發澀,只想落淚。
這一世有她在,她一定不會讓他走上前世那般的結局。
阿硯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你為什麽要救我?”
姜婉卿回頭一看,只見阿硯身上的傷已經都上藥包紮過,可方才元漪打得實在太重,他腿上受了一鞭,走起路來也是一瘸一拐的。
姜婉卿笑看著他,“因為我做了一個夢,在那個夢裏,你對我很好很好。”
“我救你為了還你的恩情。”姜婉卿紅了眼圈,轉過身去,悄悄地抹去眼淚。
“就因為一個夢?”
姜婉卿點了點頭,“就因為那個夢。”
既然她又回來了,她一定不會讓齊國破滅,這一世,她和沈硯,和江煦都會好好的。
沈硯和江煦的番外,狗子的番外也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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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奴,輪到你了。”
兩個北榮守衛打開了地牢的門,那最裏面的那間牢房的陰暗潮濕的角落裏,縮著一個少年,少年看上去約莫十五歲左右,雙手雙腳被套上了鐵鏈,因常年帶著鐵鏈的緣故,手腳處勒出了兩道深深的印子。
少年聽到守衛叫他的名字,卻連一點反應都沒有,他原本的名字叫硯兒,他將母親下葬後,便賣身為奴,後被元漪公主買下,帶了北榮。
算上今年,他已經做了整整四年的藥奴了。
藥奴便是每天餵以補藥,待補藥深入血液,藥奴的血便成了滋補的上品。
每月的十五,便割腕取血,以供北榮的皇室服用。
那些守衛每一次都會取一大碗血,有的藥奴甚至熬不住便會頭暈暈厥,每取血一次,需將養大半個月,才能稍稍養好身體。
長期服用補藥的藥奴,會比尋常的少年更加瘦弱蒼白,又因常年被關在這間地牢中不見天日,皮膚呈現病態的蒼白不說,因失血過多,頭發幹枯,呈現深棕色,甚至還會落發。
“趕緊,喝藥了,再取血!”
旁的藥奴或許會掙紮反抗,可硯兒知道,掙紮和反抗只會換來更狠的毒打,反抗只會讓自己吃盡苦頭。
他從地上起身,接過藥碗,將那碗黑黢黢的藥一飲而盡,手腕處的鐵鏈,發出陣陣撞擊聲,錚錚作響。
那守衛見他喝了藥,便取出了刀子。
硯兒知道接下來便要開始取血了,與其被這兩個北榮的守衛屈辱地按在地上割腕取血,倒不如他自己來更痛快。
“給我。”
他卷起衣袖,從守衛的手裏接過刀子,在手腕上深深劃了一道,傷口不能太淺,否則取到一半血很快便會止住,還要再挨一刀,所以那一刀,他割得很用力。
看著碗中放滿的鮮血,那兩個北榮的守衛滿意地笑了,“好,月奴果然懂事,每次來你這裏取血,咱們兄弟都覺得最省力氣。”
“今日,齊國太子和朝華公主來咱們北榮作客,元漪公主想讓太子和小公主嘗嘗這藥血的滋味。”
幾年前,元漪公主從薩滿巫師那裏得知服用藥血不僅有養顏的功效,還能延年益壽,從那之後,她便讓人四處買來奴隸,餵以珍貴補藥,煉成藥奴。
那兩個北榮守衛將包紮的紗布和治傷的藥放下,將藥血小心翼翼地盛進琉璃瓶中,而後出了地牢。
硯兒則用嘴咬著紗布的一端,將手腕的傷口包紮好,便躺在了地上,擡手看著牢房裏唯一的窗子,覺得頭腦暈沈,甚至覺得眩暈,好因失血過多,他覺得自己快要暈過去。
每當感到自己快要暈厥之時,他便用簪子狠狠地刺向自己,自此讓自己保持清醒,因為他害怕自己一睡著,便永遠也無法再醒過來。
他還不能死,母親死了,大仇未報,他沒有資格去死。
北榮皇宮內,北榮王和公主元漪設宴款待從齊國來的貴客。
齊太子姜清歌和朝華公主姜婉卿進了宮殿,元漪的眼睛便再也沒能從姜婉卿的身上移開。
小公主高挽發髻,發髻上只插了一支銀色鈴鐺發簪,一身石榴紅裙,額間描花鈿,露出的一截細長的脖頸,像是山巔的白雪那般潔白聖潔。
她生得一張艷如桃花,明媚動人的清純面容,自她進殿,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
小公主今年才十歲,還未長開,倘若待小公主成年,她該有多美啊!
元漪公主饒有興致地打量著姜婉卿,眼中滿是欣喜和驚訝。
見到那赤裸裸打量的目光,姜婉卿蹙眉不喜,她感覺這個北榮的公主看上去怪怪的,她那不懷好意的打量眼神,就好像她對自己有什麽圖謀。
但眼下還不是發作的時機,她隨太子哥哥出使北榮,還有要事要辦。
她乖巧地坐在太子哥哥的身邊,低聲說道:“太子哥哥別忘了答應婉兒的事。”
姜清歌點了點頭,“妹妹放心,你的事都是大事,哥哥記著呢!”
北榮王便輕拍手掌,讓舞姬進來獻舞,見到那些衣著暴露,用來蔽體的輕紗,肌膚卻若隱若現,見到舞姬,姜清歌趕緊垂眸,只低頭飲酒。
姜婉卿也紅了臉,覺得渾身不自在,一擡眼又撞見元漪那毫不掩飾的眼神,更是不喜,她甚至覺得大殿憋悶,想要出去透透氣。
總算是一舞罷,那些歌姬都離了場,她和姜清歌都松了一口氣。
這時候元漪發話了,“既然有貴客遠道而來,咱們北榮也當盡地主之誼。父皇,也該讓貴客們嘗一嘗咱們北榮最滋補的血藥,尤其是朝華公主,血藥有養顏的功效,公主傾城之貌,若服用血藥,必定會美麗永駐,公主一定得嘗嘗。”
侍女們將琉璃瓶中的血藥倒在琉璃杯盞中,整個大殿內,散發這一股濃郁的血腥味,見到那濃稠的鮮紅血液,姜婉卿差點吐了。
但北榮王將那盞中鮮血一飲而盡,元漪公主也以手掩唇,將那盞中的血藥都盡數喝下,應是常年服用血藥,已經習以為常了。
姜婉卿氣憤得捏緊了拳頭,對姜清歌道:“哥哥你看,他們北榮人和那茹毛飲血的野人又什麽區別!居然做出喝人血這等喪盡天良,泯滅人心之事,還真是令人覺得毛骨悚然!”
姜清歌低聲勸道:“妹妹莫要生氣動怒,先找到那名少年要緊,眼下還不宜與這些北榮人起沖突。
“好。”哥哥說的對,她一定要救出那個人。
元漪公主見齊國的太子和公主不用這血藥,便問道:“這藥只是聞著有一股血腥氣,但味道卻沒有想象中的難喝,公主不妨試試看,只要用過一回啊,保管公主之後便離不開這血藥。”
姜婉卿笑道:“元漪公主說的對,但本公主和皇兄初次來到北榮,實在不能適應這般滋補的血藥。”
“但本公主的母後曾經病過一場後,她至今身體虛弱,可否請公主將這血藥的藥方告知朝華,以全了朝華的孝道,朝華不勝感激!”
元漪公主爽快地答應了,“既然是朝華公主開口,豈有不答應的道理,且公主對皇後娘娘一片孝心,實在令人感動。”
“只不過要取這血藥,需每日餵藥奴喝下補藥,每個月取一次血。既然貴國皇後娘娘需要,那本公主便贈兩名藥奴給小公主,順道再將補藥的方子寫給公主。”
姜婉卿起身行禮道謝,“那便多謝元漪公主。”
她似思忖了片刻,便道:“本次太子哥哥出使北榮,是為了促進兩國的和談,咱們齊國和北榮交好,取血入藥之人必然不能是北榮人。”
姜清歌和姜婉卿對視,姜清歌也點頭,“婉兒說得是,既然是和談,但便要維護兩國的百姓。取血之人便不能是北榮人。”
元漪道:“本公主曾讓人買了幾個大魏的奴隸,不如便請朝華公主從他們之中挑兩個帶回去,如何?”
姜清歌笑道:“孤覺得甚好。”
姜婉卿道:“那元漪姐姐可以容我自己去挑嗎?”
聽到姜婉卿喚她姐姐,元漪更是心花怒放,爽快答應,“好,那我親自陪婉兒妹妹去挑便是。”
姜婉卿心想既然是從大魏買來的奴隸,應該就能找到他了。
她隨著元漪公主去了地牢裏,一直走了七八間牢房都沒看到沈硯,她便有些心急了。
而元漪卻說,“婉兒妹妹這是在找人嗎?”
“元漪說笑了,我又怎會認識這些從大魏來的奴隸。”
“那公主這是?”元漪疑惑道。
姜婉卿快速掃視著剩下的幾間牢房,“既然要挑選藥奴帶回齊國皇宮,那至少要挑選一個相貌周正,且身體康健之人。”
“也是,女孩子誰人不愛長相俊美的男子。”元漪公主對那守衛道:“你們將那些從大魏買來的奴隸都帶出來,讓朝華公主挑。”
兩個守衛將那些手上和腳上都套著鐵鏈的藥奴從地牢裏趕了出來,單單從大魏買來,選做藥奴的便有二十人之多。
直到姜婉卿從那一眾藥奴之中見到那身穿白衣,手腕上帶傷的男子,她呼吸一滯,心跳加速。
眼前的沈硯與她印象中的那個人相貌幾乎沒有什麽變化,仍然是眉眼深邃,挺鼻薄唇,只是此刻他眼尾泛紅,一縷長發垂於兩側,唇色蒼白無一絲血色,給人一種破碎易折之感。
見到他手腕上新包紮的傷口,紗布外滲出的血跡,而沈硯雙眸垂著,嘴唇幹裂,身體搖搖欲墜,這是失血過多的癥狀。
姜婉卿不禁緊握成拳。
原來他曾在北榮呆過整整十年,原來他遭受了這般非人的待遇。
元漪卻取下皮鞭,甩了鞭子抽打在那些藥奴的身上,藥奴身上被打得皮開肉綻,狼狽倒在地上,而沈硯也被挨了一鞭子,手臂被打破了,出現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還不快跪下,對大齊最尊貴的小公主行禮!”
“本公主選好了。”姜婉卿指向沈硯,再隨便指了一個藥奴,“就他們兩個了。”
為了避免他們再挨打,姜婉卿快速做了選擇。
“好。”元漪看了那兩個藥奴一眼,又道:“來人,為月奴和靜奴打開鐵鏈。”
她對姜婉卿囑咐道:“這些藥奴最是桀驁不馴,以免傷到婉兒妹妹,我便派人將他們押送上馬車。”
姜婉卿為了不惹人懷疑,便點頭答應,“謝謝元漪姐姐。”
姜婉卿彎了彎眉眼,輕輕一笑,那笑實在太美,元漪目不轉睛地看著她。
眼中都是驚艷的神色,心想這世間為何會有如此美麗的女子,尤其是那雙美麗的眼睛,像是有種讓人深陷其中的魅力,讓人忍不住想要觸摸。
“婉兒妹妹,和我喝一杯嗎?”
阿硯聽到元漪的話,又見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飾的欲望,只怕她會對那位朝華不利。
他被人帶走時,裝作摔了一跤,這一跤直接跌到了元漪公主的身上。
元漪被人觸碰,立刻炸毛,便甩鞭子打在阿硯的身上,將他打倒在地上,因傷重直接吐出了一口鮮血。
“放肆,你個賤奴!敢碰本公主,本公主剁了你!”
姜婉卿趕緊將阿硯扶起來,趕緊替他解圍,“元漪姐姐見諒,他只是傷得太重了,連走都走不穩,這才不小心碰到了姐姐。”
見姜婉卿為那奴隸求情,元漪的態度才稍稍緩和了些,“既然婉兒妹妹為你求情,那本公主尚且先饒你一條小命。”
“我今夜會設宴,不知婉兒可願賞臉前來?”
阿硯輕輕扯了扯她的衣袖,不想讓她赴宴,覺得元漪公主定會對她不利。
“多謝元漪姐姐,只不過父皇急詔我和太子哥哥回京,想必是齊國朝中有急事需皇兄處理,今夜我和皇兄不得不即刻啟程回齊國。不過,他日若元漪姐姐來齊國,我一定再設宴向姐姐賠罪。”
元漪裝作無意間去觸摸她的手,神色像是十分不舍。
姜婉卿被她摸了一下,感覺怪怪的。
趕緊將手從她的手中抽出。
便告別元漪,扶著阿硯出了地牢,便趕緊讓隨行的太醫為他治傷。
太醫為他治傷,又熬藥餵阿硯服下,便出了馬車,向姜婉卿回稟阿硯的傷勢。
姜婉卿急切地問道:“他的傷勢如何了?”
太醫搖頭,面色凝重,“他的身體很虛弱,又因常年服用補藥取血,傷了根本,身體的根基太弱,實非長久之相。”
“他會死嗎?”
她特地趕來北榮,便是為了將沈硯救出去,難道竟然還是無法改變,上一世沈硯只活到三十五歲。
“倘若仔細將養調理身子,最多可活五十歲。”
姜婉卿松了一口氣,沈硯能活到五十歲,比起上一世可以多活十五年,至少能像尋常人那般娶妻生子,這已經比前世的結果要好太多了。
“用最好的藥,我一定要將他的身體養好,讓他健健康康的活著。”
姜婉卿覺得鼻頭發酸,心中發澀,只想落淚。
這一世有她在,她一定不會讓他走上前世那般的結局。
阿硯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你為什麽要救我?”
姜婉卿回頭一看,只見阿硯身上的傷已經都上藥包紮過,可方才元漪打得實在太重,他腿上受了一鞭,走起路來也是一瘸一拐的。
姜婉卿笑看著他,“因為我做了一個夢,在那個夢裏,你對我很好很好。”
“我救你為了還你的恩情。”姜婉卿紅了眼圈,轉過身去,悄悄地抹去眼淚。
“就因為一個夢?”
姜婉卿點了點頭,“就因為那個夢。”
既然她又回來了,她一定不會讓齊國破滅,這一世,她和沈硯,和江煦都會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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