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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提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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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提燈

順德十六年,沈提燈十三歲,如願進了北典府司,做一名力士。

沈提燈進北典府司之前,覺得他是天縱奇才,出身好,學得也好,三年幹上百戶不成問題,大膽一點,三年幹翻他爹也不成問題,結果進了北典府司第一天,就見識到了什麽叫“艱難”。

北典府司招收人手很嚴格,人必須得是京城本地人士,三代清白,無論家境貧窮與否,高官還是商賈,只要文試武試過了,都可以入北典府司,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從力士做起。

所以,北典府司內有各種各樣的人,大的都成婚了,小的還是奶娃娃,有出身高的,如沈提燈,爹是指揮使,有出身低的,比如一些由暗線轉為力士的,以前甚至是個跑鏢局的。

三教九流,什麽都有,而北典府司安置他們的方式都是一樣的,不在乎誰是什麽身份,進了北典府司,都是幹活的畜生。

北典府司的等級劃分分為總指揮使,北典府司指揮使、副指揮使,南典府司指揮使、副指揮使,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校尉,力士。

力士,是最低等的。

京中事兒不少,每時每刻都有他們要查的案件,每每查案,基本都是一個小旗帶著三個校尉,十幾個力士四處跑。

運氣好,一天能跑出個結果,運氣不好,那就說不準了。

沈提燈第一次去跟人跑出去辦案,一群人去一個京郊的村兒裏抓人,那人聞訊而逃,去山裏躲了一個多月。

那時正是炎炎熱夏,山間多蚊蟲鼠蟻,還有大蟲毒蜂,找一個人,如同大海撈針。

但他們也得撈。

沈提燈他們就活生生找了一個多月,去的時候是十三個力士,抓到了人,出來的時候,就只剩下七個力士了,剩下六個力士不知道死到哪裏去了。

沈提燈在山間熬這一個月,第一次明白他父當時聽他說下的“豪言壯語”時,看他的目光。

哪兒有那麽容易呢?

他們來山間抓人,一撲進山裏,自己都找不到路,他們要吃飯,要喝水,要睡覺,無窮無盡的搜索過程也會給他們帶來很多疲憊,他們甚至還會迷失,會找不到自己曾經標註過的記號。

沈提燈自幼只

吃過練功、打磨、對練的苦,其餘什麽苦都沒吃過,每日睡得榻都是用冰玉做成的,到了此處後,第一夜竟是在樹杈上睡的。

等這一個月走出來,沈提燈功夫深厚,只吃了些苦,旁的還算好,而他的其餘的同僚們死的死殘的殘,有個倒黴的碰上了大蟲,被吃的只剩下一顆頭。

而付出了六條人命,只抓到了一個人。

這就是北典府司,所有的強大,所有的效率,都是用人命一條條填補出來的。

而抓一個人,只是萬千任務裏,最不值得一提的一件事,也就顯得,死那麽幾個人,更不重要。

沈提燈恍惚間明白了,為什麽父親與他說,官場這個地方,沒有和平可言,不是被人吃,就是吃人,只是吃人的方式不大相同而已。

完成第一個任務之後,所有力士得到了賞錢,一兩銀子,換言之,就是一貫錢。

死了的力士,得了十兩銀子,給他們的父母,做補貼。

十兩銀子,一條命。

沈提燈有點算不明白這個賬,他每日喝的一壺酒都要十幾兩銀子,更別提他們家裏那琳瑯滿目的東西了,每一件都能買無數條命。

不過,他也回不去家——所有力士都有專門居住的地方,十二時辰裏隨時待命,不能亂跑。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還得抓緊時間練功,不然下一次都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死。

沈提燈這種日子過了三個月,硬是把他渾身的傲骨都搓沒了一半。

在長時間的壓力下,沈蘊玉為他打的好底子便顯露出來了,他能打,精力旺盛,帶出去抓人殺賊從不輸。

贏一次,便算一次功績,所以沈提燈升的還算快,不到一年,便踩著累累屍骨,成了錦衣校尉。

成了錦衣校尉之後,幹的活兒便更危險了,沈提燈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其實根本沒反應過來,他一刀過去,人就已經沒了,他回去後恍惚了很久。

原來殺一個人這麽容易。

原來父親教他的每一招一式,都是能殺.人的。

待到第二年,沈提燈便因抓了兩個賊人,而升官成了小旗。

他升的很快,但沒人說他靠爹——他從進北典府司開始,便再也沒瞧見過他爹,

不是他不想去看他爹,是他等級不夠,他連他爹所在的殿門口都摸不著。

等他升了小旗之後,便又進了詔獄,成了一位刑審小旗。

刑審是門細致活,男人女人都要審,還要分開審,審男人,要看對方骨頭硬不硬,不硬的話,幾鞭子就打完了,硬的話,便要上刑。

用刀,用斧子,用特制的工具,用針,什麽時候適合問話,又該怎麽問,怎麽確定對方說的是真的,都要來上一遍。

錦衣衛還有一手活,叫“庖人”,沈提燈學了半個月,每每庖完,都覺得兩耳發麻——全是尖叫聲和求饒聲。

錦衣衛和刑審的人若是沒仇,就正常走流程問,若是有仇,那講究就多了,總之,進了詔獄,能自盡都是好事。

審訊男人是下刀,若是審訊到了女人,那便沒什麽講究了,只有一套手法,□□。

大奉第二任皇帝元嘉帝曾下令,不允任何人刑以官婦,意思是,如果犯人的家眷也進了北典府司,可以審訊,但不能留傷。

對一個女人,不能留傷,那就只能用其他的法子,恐嚇,勸告都無效的話,就只有□□。

沈提燈是最不愛審訊女人的,他見不得那畫面,所以他多去審訊男子,女子都交由旁人來審。

沈提燈做刑審小旗的時候,正碰上順德十八年。

順德十八年時,沈提燈十五歲,京中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南康王的唯一女兒,灼華郡主遠赴邊疆嫁人,南康王想要遠赴邊疆送女出嫁,按理來說,不是什麽問題。

但偏生,順德帝心生猜忌。

從江南到西疆,這一路走來,南康王要碰見多少人呢?現下江南都已經成了南康王的地方,江南只知南康王,不知順德帝,若是南康王趁這一趟做點手腳,怎麽辦?

當初先帝疼愛南康王,皇位在順德帝與南康王之間打了個轉,才險險落在順德帝的手裏。

自古以來,藩王就是心頭刺,更何況,順德帝還經過一次康安之亂,早有草木皆兵之意,南康王若要一路護送女兒上京、入邊疆,順德帝不肯。

京城這邊一時間派了不少探子出去,北典府司與南典府司一時間忙得不可開交,沈蘊玉也是如

此。

沈蘊玉清楚,是順德帝想對南康王動手了。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南康王是個什麽品性,什麽樣的人並不重要,只要他是個王,就一定會引來猜忌。

來自京城的試探很快就讓南康王明白了順德帝的意思,所以南康王百般思索之後,最後咬著牙,讓他的女兒一個人上路了。

他為人父,卻連自己的女兒出嫁都不能送,有多少難過,外人也不清楚。

沈蘊玉也不清楚——他是天子孤臣,最忌諱和手握重權的人來往,為了避嫌,根本沒有關註過江南那邊的事,只有每月江南那邊的正常流程匯報而來的時候,他才會帶著這些消息去面聖。

從順德一年到順德十八年,從二十六歲到現在,沈蘊玉與順德帝結下了深厚的君臣情誼,沈蘊玉儼然已經成了順德帝最依仗的人,他每每入宮都不需要提前告知,直接來面聖就是。

一個月裏,他要見聖上十幾次。

此次去宮中述職時,沈蘊玉便瞧見了順德帝的那位太子。

太子時年不過十歲,正是活潑好動的年紀,騎在一個太監的腦袋上,揮舞著鞭子,叫太監跑得快些,若是跑慢了,便要挨上一鞭子。

太監只得匆匆跑來跑去,太子在他脖子上哈哈笑。

沈蘊玉遠遠瞧見太子時,便對太子躬身行禮,太子眼尾掃了他一眼,便勒著太監的官帽讓太監停下,自己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你便是沈蘊玉?”

順德帝的左右手,縱是太子,也有耳聞。

“回太子的話,臣,沈蘊玉,見過殿下。”沈蘊玉躬身道。

“孤聽聞,北典府司的詔獄裏有很多刑罰。”太子道:“明日,孤要去你那裏瞧一瞧。”

沈蘊玉只躬身,道:“北典府司乃重地,須有聖上指令,臣才能為殿下放行。”

太子碰了個軟釘子,也不生氣,只“哼”了一聲,轉身便擰著太監耳朵,讓太監駝著他走了。

沈蘊玉待到太子離去時,才緩緩直起身子。

他沒看太子的背影,而是轉而一步步走向皇宮中,但即使他沒看,他也知道,太子一直在註意他。

太子性格暴戾,年歲雖小,卻自有一番城府,是真正的天潢貴胄。

所以,太子也理所應當的看不起所有人,認為所有人都該在他面前俯首稱臣。

儲君兇殘,日後那群文官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沈蘊玉腦子裏掠過了這個念頭,但轉瞬間又拋到腦後去了。

與他無關,現在順德帝身子還康健著呢,起碼還能再活個二十年。

他一個酷吏,管不到太子的頭上,還是眼下關於南康王的事情比較重要。

時年,順德十八年的風緩緩吹著,吹向四面八方,吹過每個人的衣角。

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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