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有多重要(大結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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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裏的時候,南歌的電話響了很多次,每一次都是蘇遲的來電,她不是不想接,而是不知道如何跟他解釋。
舅舅說她的父親是一個普通人,但是身子不好,在自己母親生下自己之前,就去世了。雖然母親從他身上得到了許多愛,但是母親最喜歡的,還是蘇建成。所以她才會因為產後抑郁而離開這個世界。不僅周平山會恨蘇遲父親,連自己的舅舅,都對他怨恨已深。
果真如此的話,蘇遲這些年來受的苦,大都跟自己有關。她還有什麽理由去見他?有什麽資格站在他身邊,接受這樣一個耀眼的他?
明日張萍會來,等到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大抵她和蘇遲,也算是隔了幾重山水了吧!
短信突然響起,名字上寫著:蘇遲。可南歌卻有些不敢滑開,怕思念太重,壓垮了自己。
可最後,還是怕他沒有照顧好自己,畢竟阿姨叔叔都不在身邊。於是,她還是滑開了。
上面寫著:為什麽突然不見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我怕是又要失眠了!不管發生什麽,能不能不要輕易離開我?為了你走到了現在,我不想前功盡棄,做回原來的那個蘇遲!
南歌看著屏幕上的字,眼眶滾燙。
蘇遲,原先是因為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而現在,一切都認真地擺在眼前,你要我如何坦蕩的面對你,你心裏最害怕的東西,來自於我身邊的人,而我又以拯救者的姿態,出現在你面前,這樣厚著臉皮無恥的人,不值得你去愛去重視。
我最大的願望,的確是跟你在一起一輩子,可是當真相出現時,我還是退縮了,開始懷疑自己資格,懷疑自己的目的,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足夠與你相配?餘生很長,你可以去找別的愛你的人,如此耀眼的你,不會再需要一個普通的南歌了。
她最後給蘇遲發了八個字,上面寫著: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蘇遲看著南歌發過來的兩個字,苦澀的笑了笑,這算什麽?到了最後關頭,她退縮了?沈煜白最後的籌碼原來是自己的心魔,如果他要接受南歌,就必須接受她身邊的人,包括當初傷害自己的人。
他早已跟她說過,為了她,他可以原諒全世界。可為什麽,她膽怯了?
喝著最烈的酒,想著最愛的人,在漆黑一片的房間裏,獨自忍受著胃部的灼熱。
“我不會放開你!”蘇遲喃喃道。
張萍來的時候,南歌正在幫自己的外婆纏線,見有人進來,她立馬停下來,習慣性的叫了一句:“媽!”
張萍一楞,笑道:“南歌!”
南歌微微一楞,立馬倒了一杯水給她:“喝點水吧!”
張萍點點頭,拿起杯子,問:“柏良帶著老太太出去逛了?”
“嗯!”南歌點點頭。
張萍看著南歌一臉悲戚的樣子,嘆了口氣,開口道:“蘇遲現在一點都不好,你不擔心他嗎?”
南歌聞言擡起眸子,無奈一笑:“我知道,可是我們之間的隔閡太多,回去,舅舅也不會肯!”
張萍喝了口水,搖搖頭,摸了摸南歌的手:“柏良是心結太深,而平山已經放下了,既然蘇遲那孩子認定了你,別人他怕是也看不上了,這所有的事情本來已經有了好的結果了,你這孩子為什麽非得跟自己杠上呢?”
南歌垂下眼簾,低聲說道:“舅舅說的對,蘇遲現在太過耀眼,已經不需要這樣一個普通的我了!他值得更好的人!”
“更好的人?”張萍放下杯子,一臉嚴肅地看著南歌,輕聲道:“我原先不同意你跟蘇遲那孩子在一起,也是考慮到你的身份與蘇家的特殊性。可是後來,我發現你跟那孩子是真的有緣,所以便想,順其自然就好了。人很多時候都這樣,被中途橫出來的荊棘刮了幾道血印子,就認為路走到盡頭了,但是啊,孩子,你把荊棘砍了,就會發現,其實路還很長,你得勇敢的往前看!”
南歌聞言一怔,一時語塞。
“南歌,上一代的恩怨不該牽扯到下一代,這是誰都明白的事。周平山就是因為明白了,所以才沒有把沈家推入深淵。不然,你以為煜白那小子真的那麽厲害,可以鬥過周平山那只老狐貍?他怕是看透了,也不想跟誰再鬥了。鬥來鬥去,不過一場空!”張萍緩緩說著,語重又心長。
“舅舅傷害過他,而我又幫助了他,兩相抵消,我和蘇遲,算是互不相欠了!”南歌低著頭,眼眶微紅。
“你這孩子,老一輩的恩怨關你們後輩什麽事?先前還跟我置氣,說你放不下蘇遲那孩子,現在怎麽突然就改變心意了?柏良他是有心結,畢竟梓淳是他親妹妹。但是如果你堅定一點,說不定他會改變想法。這是是非非,到底誰也說不清楚。對或錯,都是相對而言,誰能說柏良傷害蘇遲是為了報仇就是對的?又誰能說蘇遲愛上你,就是錯的?只要你們覺得好,何必在乎別人的看法?你看蘇遲,說不定正往景城趕來呢?”張萍打趣道。
南歌聞言一楞:“趕來?”
張萍點點頭:“你這一聲不吭的就消失了,可沒把那個孩子給氣死!一大早就打了電話給我,問你在不在我這,我一尋思,你不在我這,肯定就是被柏良帶走了。這不,正如我所想!”
“媽!”南歌突然脫口而出。
張萍一怔,立馬笑道:“你要覺得這樣喊我不膈應,我還是很樂意接受的,畢竟我替梓淳照顧了你這麽久,早就習慣了!”
南歌驀地鼻頭一酸,想到這些年來張萍對自己的付出,不由有些愧疚:“媽,我明白了!”
張萍揮了揮手,拍了拍南歌的肩:“明白就好!”
傍晚,馮柏良和南歌外婆回來了,剛走到門口,外婆便回頭笑了笑:“進來吧!孩子!”
南歌一楞,只一瞬,蘇遲的臉就出現在燈光下。
只是,有些憔悴。
南歌心中微疼,上前一步扶著老人家,輕聲對蘇遲說道:“進來坐!”
蘇遲看著南歌那張熟悉的臉,微微晃了神,點點頭,便走了進來。
馮柏良還是有些不待見蘇遲,自打蘇遲一進去,就沒給過好眼神。
不是故意倒了杯涼水給他,就是關門時,重重一哐,弄得場面有些尷尬。
不過蘇遲可能真的是臉皮厚了,居然都笑著接受。
南歌外婆問:“蘇家的孩子?”
蘇遲點點頭。
“喜歡我家南歌?”外婆繼續問。
“嗯,非常喜歡!”蘇遲答。
“南歌的舅舅有心結,你得多努力!”南歌外婆呵呵笑道。
“蘇遲知道!”他垂下眸子,乖巧地像個孩子。
“外婆很喜歡你,你這孩子長得就很討喜!”老人家和藹的看著他。
蘇遲臉一紅,小聲道:“謝謝外婆!”
“你今晚跟南歌舅舅睡吧!把該說的都說清楚,等他心結解開,你就可以帶著南歌回去了!”老人家慈祥地看著他。
“嗯,蘇遲知道了!”他看了一眼南歌,眼神覆雜又飽含深情。
蘇遲跟馮柏良在同一間屋子的第一個夜晚,他代替自己父親道了歉,只可惜,馮柏良完全不接受,不過,倒是對蘇遲說了一句真心話。
他說:“我知道自己不該把怨恨撒在你身上,可是梓淳是我唯一的妹妹,好好的一個人突然就沒了,心裏這道坎,沒經歷過的人不會知道!”
蘇遲沈默的聽著他的話,未置一言。
第二日,馮柏良帶著南歌和蘇遲去了墓地,看望了南歌的母親,對南歌說:“舅舅心裏的心結,這麽多年沒解,你知道為什麽嗎?”
南歌搖搖頭,不知道該說什麽。
“因為你母親出事的前一天對我說,哥,我恨蘇建成,也恨周平山!”馮柏良說著,眼眶微微發紅。
“為什麽?”南歌問。
馮柏良笑了笑,看著墓碑上的長發女子,道:“因為她的心被蘇建成奪了,而身給了周平山,這兩個人,她愛的不愛她,愛她的她不愛。所以最後,她選擇了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過日子。可最終,還是沒有釋懷!”
南歌聽後,似乎明白了什麽。
而蘇遲,似乎也明白了。
一個禮拜之後,馮柏良送南歌上車的時候,對她說了一些話:“你的婚禮舅舅不會去,希望你能諒解。舅舅不想因為心裏的這道坎而讓你錯失愛情,像你母親一樣最後郁郁而終。但同時,因為這道坎,我不能說服自己接受你以後會成了蘇家人。想回來就回來,以梓淳女兒的身份!”
南歌眼眶微燙,點了點頭,上了車。
到此,蘇遲和南歌終於明白。有些恩怨愛恨,不是一些人放下了就可以當作不存在的,總有人,在這其中徘徊不前。不是他還繼續糾結這些是是非非,只是因為,最重要的人,在這些陳年舊怨裏,永遠鮮活的活著,以死亡的姿勢,霸占他的記憶。
就如同蘇建成不輕易幫蘇遲過生日、周平山籌謀幾十年用來對付蘇遲以及張萍將事實告訴殷國興之後孤身一人的痛苦。
有的人雖然已然不在,但是記憶卻存在於那些和她有關的人腦海裏。放不放下,就看她對他們有多重要。
顯然,周平山心裏,她很重要。而馮柏良心裏,她最重要。
至親所在,往往一記就是一輩子。因為太過熟悉。
“蘇遲,能遇見你,真好!”南歌突然開口說道。
蘇遲微微一楞,隨後勾了勾嘴角:“你能愛我,才是真正的好!”
他們在這一刻終於明白,彼此這麽多年從未愛上過別人,是因為自己太過愛對方,愛到,始終不忘,誰都不可。除了他(她)。
如果我還愛你,如果你也還愛我,那麽我們,還是在一起吧!
這把火已經燒了起來,火光之中,唯有相愛的人,才能體會燒身的暢快與疼痛。
一開始玩火的人,註定逃不了餓狼的爪子。
車燈熄滅,火光肆意。
別玩火,會燒身。
番外(一)沈煜白
第一次見南歌,我是什麽樣的心情呢?
仔細回想,就好像看到了一個會發光的星體,她的笑太過燦爛,只微微揚起嘴角,就攫住了我的目光。
那時我就在想,如果她不是蘇遲的女朋友,該多好!
可事實,往往事與願違。
她愛蘇遲,蘇遲也很愛她。而我,只能如同旁觀者一樣,看著他們倆為對方付出,寵愛對方。
我知道,我不該有這種心思,但是愛一旦升起的時候,就什麽都看不見了。
她誤會蘇遲的時候,我本來可以稍稍添油加醋,讓誤解更大,但是我的心告訴我,這樣做,不僅會傷害蘇遲與我的感情,還會進一步傷害南歌。
她有多喜歡蘇遲,恐怕她自己都說不清楚。
而我,卻看得很明白。
蘇遲生病,她會翹課過來照顧他;蘇遲發病了,她會自責,把自己貶的一無是處,然後重新拾回笑容,將蘇遲從危險邊緣救回來。
她可以委屈做任何事,只要是為了蘇遲。不然,畢業前的那場分手,她不會久久不能釋懷,一聽到熟悉的人說蘇遲,就反射性的不安。
我時常在想,南歌為什麽要去愛一個這麽讓她費心費力的人,蘇遲性格有些怪,一般人難以堅持這麽久,到底是什麽,讓她如此心甘情願呢?
這個答案我一直沒有得到正確的回覆。直到,無意間發現周平山針對南歌,妄圖讓她毀了蘇遲,我才明白。
之所以會明白,因為那一刻,我有了拼命保護她的沖動。就如同,她要保護她心愛的蘇遲一樣。
我終於恍然大悟,所有愛的開始,都源於心疼。因為心疼,代表你的心動了,不動,則不會心疼。而只要一心疼,就是萬劫不覆的開始。
沈氏與周氏合作,一步一步逼迫蘇家,準確來說,是逼迫蘇遲。
電子郵件?日報和電視臺?馮柏良?一點一點,摧毀蘇遲的底線,喚起他記憶裏的黑暗。
這些事,大抵都是我在操縱,周平山授意。我不知道自己為何要這樣做,只知道,一次又一次看著南歌為他擔驚受怕,妒意就噌的上來了,另一個我,在看似平靜的表面下,慢慢等待著時機。
可這個時機沒有來到。因為南歌眼裏,沒有什麽比蘇遲更重要。
她與蘇遲分手的那三年裏,我無數次暗示過她,可她卻一直當作笑話,認真的拒絕了我一次又一次。
我在秦二世的空殼下,偷偷愛著一個永遠不可能的人,嫉妒燒了我一次又一次,卻從來沒有人來解救我。
我做了許多壞事,卻從來不觸及法律,因為我知道,壞事分兩種。一種明的,一種暗的。
明裏的,當然容易被人發現,而暗裏的,錯雜繁覆,關系層層,往往根深蒂固,一般人動不了。
日益頹廢的自己,卻要在眾人面前裝作一副厚顏無恥的樣子,連自己,也開始分不清面具是我,還是那張皮是我。
最後的籌碼,所有人都認為,是蘇遲的心魔,是南歌的舅舅。而我笑而不語。
的確,他第一次出現,給了蘇遲重擊,但是因為南歌,他放下了仇恨,接受了他,原諒了一切。
每個人都有心魔,而我的心魔,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不是那雙太過幹凈的眼睛,那張溫暖的笑容,也許,作為秦二世的我,恐怕根本就不會對誰心軟。
可最後,我輸了。愛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其中煎熬,只有自己知道。
若是珠雯沒有出現,我恐怕,早就迷失了自己。
那夜酒喝的有些多,我搖搖晃晃走到車門邊,卻撞到了一個剛買了書的小姑娘。
書落了一地,她彎著身子撿著,我雖然有些醉了,但是失禮的是自己,自然要幫著揀。
最後一本書遞過去的時候,她擡頭看了我一眼:“謝謝!”
只一眼,我就發現,她跟南歌很像,不是外貌,而是神情。
我笑了笑,玩世不恭地說道:“會開車嗎?”
她楞了楞,小聲道:“剛考完駕照!”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頭,笑道:“我醉了,不好開車,麻煩你一下,可以嗎?”
她看著我,臉微微一紅,點了點頭。
我躺在後面,微微閉上眼,聽著發動機的聲音,漸漸入眠。
到了目的地的時候,我對她說:“你叫什麽名字?”
她耳根微紅,聲音小的如蚊吶:“聶珠雯!”
我勾了勾唇角:“上大幾?”
“大二!”她低著頭看著自己的鞋。
“談過戀愛嗎?”我繼續問。
她緊了緊手裏的書,開始擡眸看我:“初中算嗎?”
我搖了搖頭:“不算!”
“那就沒有!”她有些悶悶不樂。
“跟我談談怎麽樣?”我摸了摸她的頭。
她猛地一怔,驚訝的看著我:“你應該不會喜歡我這種吧!”
我挑了挑眉,淡笑:“什麽叫不會喜歡你這種?”
她低頭沈思半響,最後道:“有錢人不都喜歡比較性感的女人嘛?我這麽幹巴巴的,應該入不了你的眼!”
我一楞,隨即大笑起來:“你這姑娘,可真有趣!”
她疑惑地看著我,問:“哪有趣?”
我收起笑臉,淡淡一笑:“比想像中有趣!”
“怪人!”她說完,就準備離開。
“等等!”我叫住了她。
她步子一頓,回頭看著我:“幹嘛?”
我唇角微揚,上前幾步,吻了她的唇。
她又羞又惱的推了推我,最後紅著臉跑走了。
我舒心一笑,看著手裏的手機,暗道:“你會再來找我的!”
兩天之後,我剛下班回家,就看見了樓下等我的姑娘。
“怎麽?想我了?”我打趣道。
她臉微微一紅,強裝鎮靜:“我來拿手機!”
“上去給我做頓飯,不然沒收了!”我勾起一抹壞笑。
她鼓了鼓臉頰,死死地盯著我:“我做菜不好吃!”
我伸手捏了捏她的臉:“一回生,二回熟,多做幾頓就好了!”
她狠狠瞥了我一眼:“我還是學生,學業忙,沒那麽多空閑!”
我擡頭看了看天色,還是決定不逗她了,將手機遞給她,淡淡道:“喏,拿著!”
她楞了楞,有些半信半疑:“怎麽突然就給我了?”
言下之意,怕我有別的意圖。
我好笑的側目看著她:“我就不能當回好人嗎?”
她轉了轉眸子,低頭沈思一番,接過手機:“哦,那謝謝你了!再見!”
說完,就一陣風似的逃走了。
我揉了揉眉心,無奈一笑。
很多時候,我都很羨慕我的小叔,學著佛,卻在紅塵裏打滾。
入了世,卻有一顆出世的心。
感情來了,可以不顧一切;感情走了,可以淡然接受。好像既能平靜的接納萬事,又可以一念之間,放下諸事。
四個字,來去自如。
我曾問過小叔,說馬姨等了他這麽久,為什麽不幹脆接受,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呢?
小叔笑笑,答:“不出紅塵,又怎能入紅塵?時候到了,自有說道!”
我一直沒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但現在,我明白了。
喜歡一個人,很多時候都跟緣分有關。緣分到了,而且夠深,自然會在一起。若緣分到了,卻不夠深,便有緣無分,比如,我和南歌。還有一種,便是無緣也無分,只是匆匆一瞥,從此錯過。
若是不想受傷害,必須先看破“隨緣”二字,看破紅塵中的分分離離,才能在那人到來時,抓住緣分,相伴一身。
珠雯跟南歌很像,調皮刁鉆,卻又善解人意;但她們又有不同,南歌理智,任性的時候少;而珠雯,任性的時候多,理智的時候少,很愛生氣,也許是年輕的緣故。
可是想想,又不太對,南歌即使在大學,也是理智的時候多,不然面對蘇遲那種特殊情況,早就轉身離開,又怎麽會一直護著他?
對珠雯,我不確定是不是愛,但至少,除了南歌,我心裏對她,還是喜歡成分較多。相比其他的人。
我有時候不確定自己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若是好人,對方一定是南歌;若是壞人,對方一定是任何有意或無意傷害南歌的人。
可是,我弄錯了一件事。
南歌將蘇遲看得比自己重,即使我為了南歌和周氏合作救了南歌,但傷害蘇遲,卻是難以磨滅的事實。
我不知道南歌清不清楚,也許她隱隱明了,不戳破,只是為了我救她的那份真心。
做人做到這種地步,有時候連自己都鄙視自己。在好壞之間徘徊,竟有些看不透自己了。
所以,有時候,作惡的人也許一開始並不想作惡,可是為了一些人、一些事,又或是一句壓倒他內心的話,便從此生了惡。善惡不過一瞬之間,卻要背負一輩子的愧疚。
也許真有那麽一個時刻,當善惡都處在頂尖的時候,只要一陣風,就可以讓這個天平傾斜,從而由善變惡,或是由惡變善。
人心其實是最脆弱的東西,只一個拳頭那麽大,卻要裝下那麽多覆雜的東西。喜怒哀樂,貪嗔癡念,如同各色調料,一切在那個小小房間裏攪拌著,最後,連顏色都變得古怪起來。
嘗一口,酸甜苦辣鹹,五味皆在,卻又不只五味。
此刻,我才終於明白,其實一個人連自己都看不透,何談看透別人呢?
“就算看透,也難以放下。”
小叔如此告訴我。
所以,他看透了,最後還是會入了紅塵,憑心而活。
番外(二)蘇遲還好,我找到了這個人
在被那個人帶走之前,我活的有些放肆。
天天跟著簡臻和秦珺兩個人到處亂跑,做著混世魔王三號。
秦珺比我和簡臻大一歲,我們自然而然的要喊她姐姐。
只不過,她向來比較霸氣,經常掐著我們倆的臉說:“叫美人!”
我和簡臻互看一眼,為了避免接下來她做出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情來,認命的點了點頭。
“美人姐姐!”
我們倆異口同聲的喊道。
秦珺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後詭異一笑。
下一秒,就將我們倆的褲子拔了。
然後,非常鎮定的從一個比自己大了一倍的包裏,拿出兩條草裙。
“喏,穿著給姐姐看看!”
語畢,將草裙遞到我們倆手上。
我和簡臻眨巴眨巴大眼睛,問:“為什麽要穿?”
秦珺眉梢一挑,伸手戳了戳我們倆的額頭:“姐姐我今天生日啊,你們倆什麽禮物都沒準備,就跳個草裙舞給我看吧!”
接著,她掏出一個口紅糖,優哉游哉的舔了起來。
我和簡臻頓時有些為難。
我說:“珺珺姐,我可以把薄荷糖都送給你!”
秦珺搖頭,伸出舌頭晃了晃:“不成,我家小蘇遲這麽好看,要是穿了我的草裙,一定會更好看,我才不要什麽薄荷糖,那麽刺激味覺的東西,我不喜歡吃!”
我一楞,見這個方法不行,便拉了拉簡臻。
簡臻說:“珺珺姐,不然我把我的電動車送你吧!你不是很早就想要了嗎?”
秦珺一聽,果真有了反應,開口道:“成啊,但草裙舞還是要跳!”
簡臻怔然:“為什麽?”
秦珺眸子一轉,齜牙咧嘴地笑道:“我今天生日,我最大,我說了算,這是規矩,你們可別告訴我忘了!”
簡臻一聽,立馬蔫了。
因此最後,我們倆跳了草裙舞,成了一輩子的黑歷史。
過完四歲的生日,秦珺離開了豐城,去了帝都,而後,簡臻也跟著走了,去了美利堅。
而這天,我一個人在門口逛,遇到了那個人。
他問:“你知道百草路在哪裏嗎?叔叔要去那等人!”
我擡頭看了看他,眸子裏是清亮的光,這個大叔長得挺溫和的,應該不是壞人吧!他手上還提著東西,應該是要給等得那個人的吧!
我咧開嘴,指了指東北方,道:“在那邊!”
那個人朝那邊看了一眼,笑了笑,道:“好孩子,叔叔初到這邊,對路況不熟,你能幫忙帶個路嗎?”
我聞言沈思半響,又擡頭看了一眼他帶笑的眸子,覺得他應該是個好人,便點頭答應了。
因為百草路並不遠,將大叔送到那,就可以馬上回來了。
我如此想著。
於是,我抱著自己的小書包,在大叔前面帶著路。
卻沒發現,大叔慢慢從口袋中拿出一張混合了藥水的絲帕,伺機而動。
到了路口,我正準備告訴大叔百草路到了的時候,卻猛地被捂住口鼻,隨之而來的,是一股濃重的藥水味,下一秒,我便沒了知覺。
漫長的昏睡後,我終於從黑暗中醒來。觸目之處,只有一盞昏昏然的燈,以及一個幽靈般的人影。
“醒了?”大叔突然轉過頭,面容陰森恐怖。
“嗯!”我盡量控制自己的害怕。
“餓嗎?”他幽幽地問。
“嗯!”我小聲回答著。
“先喝點牛奶吧!”他說著,便遞給我一個盒裝牛奶。
我小心翼翼的接過,毫不猶豫地喝了起來。
因為,太餓了。
20分鐘後,胃裏突然一陣翻騰,火燒火燎般,刺痛起來。
“大叔......”我試著求救,但他卻充耳不聞。
許久,他淡淡道:“忍一忍,這是你該受的!”
隨後,他再沒說過一句話。
我緊緊抱著自己的小書包,在那撕裂般的疼痛裏,獨自渡過這個漫長的夜。
昏昏沈沈的時候,我想起了簡臻和秦珺,看見他們在我面前,告訴我,很快,就會有人帶我回家。
第二日,大叔抽了我幾鞭子,第三日,第四日,仍舊如此。
但是我堅定的認為簡臻他們不會騙我,會有人來帶我回家。
第五日,幾頓鞭子之後,大門突然“哐”的打開,刺眼的光線中,我看到了爸爸。
眼裏突然一陣酸疼,淚流了下來。
但是,爸爸卻沒有來抱我,而是跟那個大叔說著什麽。
抱我的,是一位年輕的警察。
我被他一直抱著,不管是在警車裏,還是新聞的采訪中。
沒有人來問我,也沒有人知道,我多麽想讓爸爸過來抱抱我,告訴我,其實我很堅強。
直到一個記者姐姐問我,我才擡起頭。
她問了一些關心的話,然後給了我一顆薄荷糖。
我緊緊拿著那顆薄荷糖,卻從此加倍的愛上了它的味道。
跟爺爺的不同,這顆薄荷糖,帶著鼓勵和安慰。
也成了以後每次午夜夢回時,唯一的清醒劑。
那時候的我不會懂,為什麽父親不要求嚴懲那個大叔,為什麽父親不來抱自己,為什麽大叔要那樣對自己?
後來我才知道,很多事情在我出生之前就註定了,雖是上一輩的事,但奈何,人是感情動物,失去重要的人,往往會讓人性格發生變化。不是冷漠,就是殘酷。
就像我一般,失去過南歌,就能讓自己墜入黑暗。夜夜夢魘,心冷發虛。
我大抵能明白這種感受了。
所以,盡管郵箱裏證據再充分,我還是會有一萬個理由原諒她。是不是“十惡不赦”,只要我自己明白就行。
這世上很多時候沒有真相,真相只不過是它想表現給你的樣子。每個人,思維方式不同,立場不同,角度不同,自然即使有真相,也能摸索出一些遠離真相的東西。
因此往往,所謂的真相,有的人會認同,有的人,卻依舊持懷疑態度。
一句話,每個人註重的點不同,10個人就有10種說法,100個人就有100種說法。自然這是一場無法估量的真相結局。
既然如此,真真假假,又有什麽關系呢?
你以為真的,卻是假的,以為假的,卻是真的。
我所在乎的,只要南歌是真的愛我,便無所謂其他真假。
她愛不愛我,眼神已經說明。
從前我討厭有目的愛,可後來我明白,世界繁雜,單純不參雜質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也不能在這世上活著。
人活著,本就是覆雜的了。
當我想通時,我便包容了南歌的一切,包括她不得不求助沈煜白的事。
這些年,我不在南歌身邊,是他護著南歌,所以,再多的設計,再多的陷阱,我還是決定接受。
這世上沒有完全的好人或壞人,檢測好人或壞人的標準,往往是人們拿著聖人的標準去校正別人,而拿著庸人的尺度衡量自己。
所以,我也不例外,是個庸人。
我壞的時候,想過一舉毀了沈家,可是後來,想到南歌,還是決定放下。
也許生命中終有這樣一個人,會讓你甘心放下之前的一切黑暗和沈重的東西,從壞人,漸漸變成一個好人。
而這個人,也許也不是你想的那麽好,可是你就是從她的不完美中發現了她的完美。
所謂相愛,就是願意從彼此的不完美中看到完美,然後忽略一切,渡過餘生。
還好,我找到了這個人。
番外(三)南歌秘密
大學畢業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不是父親的親生孩子。因為這一點,父親和母親離婚了。
也許很早父親就發現了,不然不會在外面恣意妄為。
而母親,選擇獨自接受。
在被周家百般刁難的那段日子裏,我和母親過得異常清苦,但是偶爾想到,母親還在身邊,蘇遲正在努力跳出黑暗,我就會覺得,這一切還是很幸福的。至少重要的人,都還好好的。
但母親,卻顯得越來越孤寂。
直到,豆沙的來到。
豆沙是表哥表嫂的孩子,二人經常在外跑業務,所以對豆沙的關心很少。
豆沙跟一般孩子不同,特別懂事,知道不給別人添麻煩。不然,不會第一次見面,明明害怕的要死,還故意做出一副自來熟的樣子。
母親很喜歡他,所以二話沒說,就答應將豆沙留在自己身邊,親自照顧。
表哥表嫂,自是萬分感激。
但這感激,有一部分來自秦二。
看他望著他們倆的樣子,想必是認識的。
可那時,我沒有太多心思去想,這認識是來自何處?原因又是什麽?
豆沙十分怕沈煜白,認真點說,是又愛又恨。
愛是因為,沈煜白可以帶他去吃好吃的;恨是因為,他總是監督他學習,逼著他識字,稍有偷懶,就會被打。
所以,豆沙給他取了一個外號,叫小白虎。意思是,雖然看起來很溫柔,其實兇的要死。
但是,豆沙心裏其實很明白,秦二是為他好。只可惜這孩子,在看見蘇遲的第一眼,就賴上了他,忘了秦二那個大魔頭。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蘇遲太過溫柔,從不輕易生氣,而且重要的是,即使他生氣了,不溫柔了,但只要眼睛看著你,就是明晃晃的溫柔。
所以對於蘇遲,不管是誰,都不可能真的對他發脾氣。
那雙眼太過無辜,就像他養的小小兔。
不僅是孩子,就是一般的大人,都不會舍得輕易責備他。
因此,我才經常說,蘇遲是個禍害。
大學畢業前跟蘇遲分手,是一場無法預料的意外。
那時我才知道,蘇遲的病,不是先天帶來,而是後天造成的。
而對方,藏的神秘。
他們給了我兩個選擇,第一,書面證明蘇遲是個精神病人,因為我是他這麽多年來除了家人唯一跟長久相處的人。第二,在他生日這天,和他分手。
我幾乎沒有猶豫,就選擇的第二種,因為蘇遲不是病人,他只是個迷路的小孩,在自己的世界裏走失了,需要一個人帶著他出來。
所以,我這樣做了。
我想過千萬種這樣做的後果,但唯獨沒想到,蘇遲會為了我,把自己弄傷。
那把刀在我眼前閃過時,我驚慌的不能自已。血流下來的時候,我幾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蘇遲受傷了,怎麽辦?
我強裝鎮定的撥打了急救電話和110 ,腦子一片混沌,只是下意識的這樣做,沒有原因。
找警察,是我當時唯一清楚的念頭。
而後來的情形,我模糊的一片斑斕,不想去回憶,也不想去深思。
我只知道,自己是個罪人。
蘇遲沒有參加畢業典禮,因為傷沒好。
在他出國之前最後一次去看他時,眼淚早就蓄謀了已久,所以,哭的自己都累了,在他懷裏睡著了。
醒來時,他已經去了地球的另一邊。
我常常在想,蘇遲為什麽可以這樣包容我?想了很久,才得出一個模棱兩可的答案。
這個答案便是,他太過幹凈。
他所有的看似老沈,不是因為他真的世故,而是因為他聰明的可怕。
這世上,有種人,看起來老道,其實心裏單純善良的可怕,他的深谙世事,只是因為他聰明到可以洞察人心,一個眼神或一句話,就聰明的能猜透你所思所想。他們並不是城府有多深,而是比一般人聰明。
我想,蘇遲大概就是這麽一個人,不然,怎麽會在我面前,表現的那麽幼稚,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在蘇遲犯病最重的那一次,也就是我不得不回豐城的那一次,沈煜白其實費盡了心思不讓我去管那些事。
只是,我那時才發覺,原來自己欠了他那麽多。
也是後來,我才從蘇遲口中知道,原來沈煜白曾經跟他說過他可以挽留我的籌碼,到底是什麽!可他並沒有正面回答蘇遲。而是為了挽留我,將籌碼擺在了眼前。
既不是為了幫助蘇遲的那次合作,也不是我的舅舅馮柏良對蘇家的憎恨。
而是,關於豆沙。
是的,所有人都猜錯了,所有人都認為秦二世心思歹毒,可是,那一刻我才知道,他到底為了我和蘇遲,做了多少事?
原來,表哥表嫂敬重秦二,是因為在他們最無助的時候,幫過他們。
因為豆沙曾經,得了很重的病,但因為年紀小,所以不太記得了。
可表哥表嫂記得,所以對秦二異於常人。
那場病,幾乎大部分醫藥費都是秦二付的,就連後面表哥表嫂的工作,也是秦二介紹的。
當然,對於秦二,不可能白給錢,所以,便說,可以讓他們慢慢還,日子不定,有就還,沒有就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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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說她的父親是一個普通人,但是身子不好,在自己母親生下自己之前,就去世了。雖然母親從他身上得到了許多愛,但是母親最喜歡的,還是蘇建成。所以她才會因為產後抑郁而離開這個世界。不僅周平山會恨蘇遲父親,連自己的舅舅,都對他怨恨已深。
果真如此的話,蘇遲這些年來受的苦,大都跟自己有關。她還有什麽理由去見他?有什麽資格站在他身邊,接受這樣一個耀眼的他?
明日張萍會來,等到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大抵她和蘇遲,也算是隔了幾重山水了吧!
短信突然響起,名字上寫著:蘇遲。可南歌卻有些不敢滑開,怕思念太重,壓垮了自己。
可最後,還是怕他沒有照顧好自己,畢竟阿姨叔叔都不在身邊。於是,她還是滑開了。
上面寫著:為什麽突然不見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我怕是又要失眠了!不管發生什麽,能不能不要輕易離開我?為了你走到了現在,我不想前功盡棄,做回原來的那個蘇遲!
南歌看著屏幕上的字,眼眶滾燙。
蘇遲,原先是因為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而現在,一切都認真地擺在眼前,你要我如何坦蕩的面對你,你心裏最害怕的東西,來自於我身邊的人,而我又以拯救者的姿態,出現在你面前,這樣厚著臉皮無恥的人,不值得你去愛去重視。
我最大的願望,的確是跟你在一起一輩子,可是當真相出現時,我還是退縮了,開始懷疑自己資格,懷疑自己的目的,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足夠與你相配?餘生很長,你可以去找別的愛你的人,如此耀眼的你,不會再需要一個普通的南歌了。
她最後給蘇遲發了八個字,上面寫著: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蘇遲看著南歌發過來的兩個字,苦澀的笑了笑,這算什麽?到了最後關頭,她退縮了?沈煜白最後的籌碼原來是自己的心魔,如果他要接受南歌,就必須接受她身邊的人,包括當初傷害自己的人。
他早已跟她說過,為了她,他可以原諒全世界。可為什麽,她膽怯了?
喝著最烈的酒,想著最愛的人,在漆黑一片的房間裏,獨自忍受著胃部的灼熱。
“我不會放開你!”蘇遲喃喃道。
張萍來的時候,南歌正在幫自己的外婆纏線,見有人進來,她立馬停下來,習慣性的叫了一句:“媽!”
張萍一楞,笑道:“南歌!”
南歌微微一楞,立馬倒了一杯水給她:“喝點水吧!”
張萍點點頭,拿起杯子,問:“柏良帶著老太太出去逛了?”
“嗯!”南歌點點頭。
張萍看著南歌一臉悲戚的樣子,嘆了口氣,開口道:“蘇遲現在一點都不好,你不擔心他嗎?”
南歌聞言擡起眸子,無奈一笑:“我知道,可是我們之間的隔閡太多,回去,舅舅也不會肯!”
張萍喝了口水,搖搖頭,摸了摸南歌的手:“柏良是心結太深,而平山已經放下了,既然蘇遲那孩子認定了你,別人他怕是也看不上了,這所有的事情本來已經有了好的結果了,你這孩子為什麽非得跟自己杠上呢?”
南歌垂下眼簾,低聲說道:“舅舅說的對,蘇遲現在太過耀眼,已經不需要這樣一個普通的我了!他值得更好的人!”
“更好的人?”張萍放下杯子,一臉嚴肅地看著南歌,輕聲道:“我原先不同意你跟蘇遲那孩子在一起,也是考慮到你的身份與蘇家的特殊性。可是後來,我發現你跟那孩子是真的有緣,所以便想,順其自然就好了。人很多時候都這樣,被中途橫出來的荊棘刮了幾道血印子,就認為路走到盡頭了,但是啊,孩子,你把荊棘砍了,就會發現,其實路還很長,你得勇敢的往前看!”
南歌聞言一怔,一時語塞。
“南歌,上一代的恩怨不該牽扯到下一代,這是誰都明白的事。周平山就是因為明白了,所以才沒有把沈家推入深淵。不然,你以為煜白那小子真的那麽厲害,可以鬥過周平山那只老狐貍?他怕是看透了,也不想跟誰再鬥了。鬥來鬥去,不過一場空!”張萍緩緩說著,語重又心長。
“舅舅傷害過他,而我又幫助了他,兩相抵消,我和蘇遲,算是互不相欠了!”南歌低著頭,眼眶微紅。
“你這孩子,老一輩的恩怨關你們後輩什麽事?先前還跟我置氣,說你放不下蘇遲那孩子,現在怎麽突然就改變心意了?柏良他是有心結,畢竟梓淳是他親妹妹。但是如果你堅定一點,說不定他會改變想法。這是是非非,到底誰也說不清楚。對或錯,都是相對而言,誰能說柏良傷害蘇遲是為了報仇就是對的?又誰能說蘇遲愛上你,就是錯的?只要你們覺得好,何必在乎別人的看法?你看蘇遲,說不定正往景城趕來呢?”張萍打趣道。
南歌聞言一楞:“趕來?”
張萍點點頭:“你這一聲不吭的就消失了,可沒把那個孩子給氣死!一大早就打了電話給我,問你在不在我這,我一尋思,你不在我這,肯定就是被柏良帶走了。這不,正如我所想!”
“媽!”南歌突然脫口而出。
張萍一怔,立馬笑道:“你要覺得這樣喊我不膈應,我還是很樂意接受的,畢竟我替梓淳照顧了你這麽久,早就習慣了!”
南歌驀地鼻頭一酸,想到這些年來張萍對自己的付出,不由有些愧疚:“媽,我明白了!”
張萍揮了揮手,拍了拍南歌的肩:“明白就好!”
傍晚,馮柏良和南歌外婆回來了,剛走到門口,外婆便回頭笑了笑:“進來吧!孩子!”
南歌一楞,只一瞬,蘇遲的臉就出現在燈光下。
只是,有些憔悴。
南歌心中微疼,上前一步扶著老人家,輕聲對蘇遲說道:“進來坐!”
蘇遲看著南歌那張熟悉的臉,微微晃了神,點點頭,便走了進來。
馮柏良還是有些不待見蘇遲,自打蘇遲一進去,就沒給過好眼神。
不是故意倒了杯涼水給他,就是關門時,重重一哐,弄得場面有些尷尬。
不過蘇遲可能真的是臉皮厚了,居然都笑著接受。
南歌外婆問:“蘇家的孩子?”
蘇遲點點頭。
“喜歡我家南歌?”外婆繼續問。
“嗯,非常喜歡!”蘇遲答。
“南歌的舅舅有心結,你得多努力!”南歌外婆呵呵笑道。
“蘇遲知道!”他垂下眸子,乖巧地像個孩子。
“外婆很喜歡你,你這孩子長得就很討喜!”老人家和藹的看著他。
蘇遲臉一紅,小聲道:“謝謝外婆!”
“你今晚跟南歌舅舅睡吧!把該說的都說清楚,等他心結解開,你就可以帶著南歌回去了!”老人家慈祥地看著他。
“嗯,蘇遲知道了!”他看了一眼南歌,眼神覆雜又飽含深情。
蘇遲跟馮柏良在同一間屋子的第一個夜晚,他代替自己父親道了歉,只可惜,馮柏良完全不接受,不過,倒是對蘇遲說了一句真心話。
他說:“我知道自己不該把怨恨撒在你身上,可是梓淳是我唯一的妹妹,好好的一個人突然就沒了,心裏這道坎,沒經歷過的人不會知道!”
蘇遲沈默的聽著他的話,未置一言。
第二日,馮柏良帶著南歌和蘇遲去了墓地,看望了南歌的母親,對南歌說:“舅舅心裏的心結,這麽多年沒解,你知道為什麽嗎?”
南歌搖搖頭,不知道該說什麽。
“因為你母親出事的前一天對我說,哥,我恨蘇建成,也恨周平山!”馮柏良說著,眼眶微微發紅。
“為什麽?”南歌問。
馮柏良笑了笑,看著墓碑上的長發女子,道:“因為她的心被蘇建成奪了,而身給了周平山,這兩個人,她愛的不愛她,愛她的她不愛。所以最後,她選擇了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過日子。可最終,還是沒有釋懷!”
南歌聽後,似乎明白了什麽。
而蘇遲,似乎也明白了。
一個禮拜之後,馮柏良送南歌上車的時候,對她說了一些話:“你的婚禮舅舅不會去,希望你能諒解。舅舅不想因為心裏的這道坎而讓你錯失愛情,像你母親一樣最後郁郁而終。但同時,因為這道坎,我不能說服自己接受你以後會成了蘇家人。想回來就回來,以梓淳女兒的身份!”
南歌眼眶微燙,點了點頭,上了車。
到此,蘇遲和南歌終於明白。有些恩怨愛恨,不是一些人放下了就可以當作不存在的,總有人,在這其中徘徊不前。不是他還繼續糾結這些是是非非,只是因為,最重要的人,在這些陳年舊怨裏,永遠鮮活的活著,以死亡的姿勢,霸占他的記憶。
就如同蘇建成不輕易幫蘇遲過生日、周平山籌謀幾十年用來對付蘇遲以及張萍將事實告訴殷國興之後孤身一人的痛苦。
有的人雖然已然不在,但是記憶卻存在於那些和她有關的人腦海裏。放不放下,就看她對他們有多重要。
顯然,周平山心裏,她很重要。而馮柏良心裏,她最重要。
至親所在,往往一記就是一輩子。因為太過熟悉。
“蘇遲,能遇見你,真好!”南歌突然開口說道。
蘇遲微微一楞,隨後勾了勾嘴角:“你能愛我,才是真正的好!”
他們在這一刻終於明白,彼此這麽多年從未愛上過別人,是因為自己太過愛對方,愛到,始終不忘,誰都不可。除了他(她)。
如果我還愛你,如果你也還愛我,那麽我們,還是在一起吧!
這把火已經燒了起來,火光之中,唯有相愛的人,才能體會燒身的暢快與疼痛。
一開始玩火的人,註定逃不了餓狼的爪子。
車燈熄滅,火光肆意。
別玩火,會燒身。
番外(一)沈煜白
第一次見南歌,我是什麽樣的心情呢?
仔細回想,就好像看到了一個會發光的星體,她的笑太過燦爛,只微微揚起嘴角,就攫住了我的目光。
那時我就在想,如果她不是蘇遲的女朋友,該多好!
可事實,往往事與願違。
她愛蘇遲,蘇遲也很愛她。而我,只能如同旁觀者一樣,看著他們倆為對方付出,寵愛對方。
我知道,我不該有這種心思,但是愛一旦升起的時候,就什麽都看不見了。
她誤會蘇遲的時候,我本來可以稍稍添油加醋,讓誤解更大,但是我的心告訴我,這樣做,不僅會傷害蘇遲與我的感情,還會進一步傷害南歌。
她有多喜歡蘇遲,恐怕她自己都說不清楚。
而我,卻看得很明白。
蘇遲生病,她會翹課過來照顧他;蘇遲發病了,她會自責,把自己貶的一無是處,然後重新拾回笑容,將蘇遲從危險邊緣救回來。
她可以委屈做任何事,只要是為了蘇遲。不然,畢業前的那場分手,她不會久久不能釋懷,一聽到熟悉的人說蘇遲,就反射性的不安。
我時常在想,南歌為什麽要去愛一個這麽讓她費心費力的人,蘇遲性格有些怪,一般人難以堅持這麽久,到底是什麽,讓她如此心甘情願呢?
這個答案我一直沒有得到正確的回覆。直到,無意間發現周平山針對南歌,妄圖讓她毀了蘇遲,我才明白。
之所以會明白,因為那一刻,我有了拼命保護她的沖動。就如同,她要保護她心愛的蘇遲一樣。
我終於恍然大悟,所有愛的開始,都源於心疼。因為心疼,代表你的心動了,不動,則不會心疼。而只要一心疼,就是萬劫不覆的開始。
沈氏與周氏合作,一步一步逼迫蘇家,準確來說,是逼迫蘇遲。
電子郵件?日報和電視臺?馮柏良?一點一點,摧毀蘇遲的底線,喚起他記憶裏的黑暗。
這些事,大抵都是我在操縱,周平山授意。我不知道自己為何要這樣做,只知道,一次又一次看著南歌為他擔驚受怕,妒意就噌的上來了,另一個我,在看似平靜的表面下,慢慢等待著時機。
可這個時機沒有來到。因為南歌眼裏,沒有什麽比蘇遲更重要。
她與蘇遲分手的那三年裏,我無數次暗示過她,可她卻一直當作笑話,認真的拒絕了我一次又一次。
我在秦二世的空殼下,偷偷愛著一個永遠不可能的人,嫉妒燒了我一次又一次,卻從來沒有人來解救我。
我做了許多壞事,卻從來不觸及法律,因為我知道,壞事分兩種。一種明的,一種暗的。
明裏的,當然容易被人發現,而暗裏的,錯雜繁覆,關系層層,往往根深蒂固,一般人動不了。
日益頹廢的自己,卻要在眾人面前裝作一副厚顏無恥的樣子,連自己,也開始分不清面具是我,還是那張皮是我。
最後的籌碼,所有人都認為,是蘇遲的心魔,是南歌的舅舅。而我笑而不語。
的確,他第一次出現,給了蘇遲重擊,但是因為南歌,他放下了仇恨,接受了他,原諒了一切。
每個人都有心魔,而我的心魔,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不是那雙太過幹凈的眼睛,那張溫暖的笑容,也許,作為秦二世的我,恐怕根本就不會對誰心軟。
可最後,我輸了。愛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其中煎熬,只有自己知道。
若是珠雯沒有出現,我恐怕,早就迷失了自己。
那夜酒喝的有些多,我搖搖晃晃走到車門邊,卻撞到了一個剛買了書的小姑娘。
書落了一地,她彎著身子撿著,我雖然有些醉了,但是失禮的是自己,自然要幫著揀。
最後一本書遞過去的時候,她擡頭看了我一眼:“謝謝!”
只一眼,我就發現,她跟南歌很像,不是外貌,而是神情。
我笑了笑,玩世不恭地說道:“會開車嗎?”
她楞了楞,小聲道:“剛考完駕照!”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頭,笑道:“我醉了,不好開車,麻煩你一下,可以嗎?”
她看著我,臉微微一紅,點了點頭。
我躺在後面,微微閉上眼,聽著發動機的聲音,漸漸入眠。
到了目的地的時候,我對她說:“你叫什麽名字?”
她耳根微紅,聲音小的如蚊吶:“聶珠雯!”
我勾了勾唇角:“上大幾?”
“大二!”她低著頭看著自己的鞋。
“談過戀愛嗎?”我繼續問。
她緊了緊手裏的書,開始擡眸看我:“初中算嗎?”
我搖了搖頭:“不算!”
“那就沒有!”她有些悶悶不樂。
“跟我談談怎麽樣?”我摸了摸她的頭。
她猛地一怔,驚訝的看著我:“你應該不會喜歡我這種吧!”
我挑了挑眉,淡笑:“什麽叫不會喜歡你這種?”
她低頭沈思半響,最後道:“有錢人不都喜歡比較性感的女人嘛?我這麽幹巴巴的,應該入不了你的眼!”
我一楞,隨即大笑起來:“你這姑娘,可真有趣!”
她疑惑地看著我,問:“哪有趣?”
我收起笑臉,淡淡一笑:“比想像中有趣!”
“怪人!”她說完,就準備離開。
“等等!”我叫住了她。
她步子一頓,回頭看著我:“幹嘛?”
我唇角微揚,上前幾步,吻了她的唇。
她又羞又惱的推了推我,最後紅著臉跑走了。
我舒心一笑,看著手裏的手機,暗道:“你會再來找我的!”
兩天之後,我剛下班回家,就看見了樓下等我的姑娘。
“怎麽?想我了?”我打趣道。
她臉微微一紅,強裝鎮靜:“我來拿手機!”
“上去給我做頓飯,不然沒收了!”我勾起一抹壞笑。
她鼓了鼓臉頰,死死地盯著我:“我做菜不好吃!”
我伸手捏了捏她的臉:“一回生,二回熟,多做幾頓就好了!”
她狠狠瞥了我一眼:“我還是學生,學業忙,沒那麽多空閑!”
我擡頭看了看天色,還是決定不逗她了,將手機遞給她,淡淡道:“喏,拿著!”
她楞了楞,有些半信半疑:“怎麽突然就給我了?”
言下之意,怕我有別的意圖。
我好笑的側目看著她:“我就不能當回好人嗎?”
她轉了轉眸子,低頭沈思一番,接過手機:“哦,那謝謝你了!再見!”
說完,就一陣風似的逃走了。
我揉了揉眉心,無奈一笑。
很多時候,我都很羨慕我的小叔,學著佛,卻在紅塵裏打滾。
入了世,卻有一顆出世的心。
感情來了,可以不顧一切;感情走了,可以淡然接受。好像既能平靜的接納萬事,又可以一念之間,放下諸事。
四個字,來去自如。
我曾問過小叔,說馬姨等了他這麽久,為什麽不幹脆接受,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呢?
小叔笑笑,答:“不出紅塵,又怎能入紅塵?時候到了,自有說道!”
我一直沒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但現在,我明白了。
喜歡一個人,很多時候都跟緣分有關。緣分到了,而且夠深,自然會在一起。若緣分到了,卻不夠深,便有緣無分,比如,我和南歌。還有一種,便是無緣也無分,只是匆匆一瞥,從此錯過。
若是不想受傷害,必須先看破“隨緣”二字,看破紅塵中的分分離離,才能在那人到來時,抓住緣分,相伴一身。
珠雯跟南歌很像,調皮刁鉆,卻又善解人意;但她們又有不同,南歌理智,任性的時候少;而珠雯,任性的時候多,理智的時候少,很愛生氣,也許是年輕的緣故。
可是想想,又不太對,南歌即使在大學,也是理智的時候多,不然面對蘇遲那種特殊情況,早就轉身離開,又怎麽會一直護著他?
對珠雯,我不確定是不是愛,但至少,除了南歌,我心裏對她,還是喜歡成分較多。相比其他的人。
我有時候不確定自己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若是好人,對方一定是南歌;若是壞人,對方一定是任何有意或無意傷害南歌的人。
可是,我弄錯了一件事。
南歌將蘇遲看得比自己重,即使我為了南歌和周氏合作救了南歌,但傷害蘇遲,卻是難以磨滅的事實。
我不知道南歌清不清楚,也許她隱隱明了,不戳破,只是為了我救她的那份真心。
做人做到這種地步,有時候連自己都鄙視自己。在好壞之間徘徊,竟有些看不透自己了。
所以,有時候,作惡的人也許一開始並不想作惡,可是為了一些人、一些事,又或是一句壓倒他內心的話,便從此生了惡。善惡不過一瞬之間,卻要背負一輩子的愧疚。
也許真有那麽一個時刻,當善惡都處在頂尖的時候,只要一陣風,就可以讓這個天平傾斜,從而由善變惡,或是由惡變善。
人心其實是最脆弱的東西,只一個拳頭那麽大,卻要裝下那麽多覆雜的東西。喜怒哀樂,貪嗔癡念,如同各色調料,一切在那個小小房間裏攪拌著,最後,連顏色都變得古怪起來。
嘗一口,酸甜苦辣鹹,五味皆在,卻又不只五味。
此刻,我才終於明白,其實一個人連自己都看不透,何談看透別人呢?
“就算看透,也難以放下。”
小叔如此告訴我。
所以,他看透了,最後還是會入了紅塵,憑心而活。
番外(二)蘇遲還好,我找到了這個人
在被那個人帶走之前,我活的有些放肆。
天天跟著簡臻和秦珺兩個人到處亂跑,做著混世魔王三號。
秦珺比我和簡臻大一歲,我們自然而然的要喊她姐姐。
只不過,她向來比較霸氣,經常掐著我們倆的臉說:“叫美人!”
我和簡臻互看一眼,為了避免接下來她做出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情來,認命的點了點頭。
“美人姐姐!”
我們倆異口同聲的喊道。
秦珺滿意的點了點頭,隨後詭異一笑。
下一秒,就將我們倆的褲子拔了。
然後,非常鎮定的從一個比自己大了一倍的包裏,拿出兩條草裙。
“喏,穿著給姐姐看看!”
語畢,將草裙遞到我們倆手上。
我和簡臻眨巴眨巴大眼睛,問:“為什麽要穿?”
秦珺眉梢一挑,伸手戳了戳我們倆的額頭:“姐姐我今天生日啊,你們倆什麽禮物都沒準備,就跳個草裙舞給我看吧!”
接著,她掏出一個口紅糖,優哉游哉的舔了起來。
我和簡臻頓時有些為難。
我說:“珺珺姐,我可以把薄荷糖都送給你!”
秦珺搖頭,伸出舌頭晃了晃:“不成,我家小蘇遲這麽好看,要是穿了我的草裙,一定會更好看,我才不要什麽薄荷糖,那麽刺激味覺的東西,我不喜歡吃!”
我一楞,見這個方法不行,便拉了拉簡臻。
簡臻說:“珺珺姐,不然我把我的電動車送你吧!你不是很早就想要了嗎?”
秦珺一聽,果真有了反應,開口道:“成啊,但草裙舞還是要跳!”
簡臻怔然:“為什麽?”
秦珺眸子一轉,齜牙咧嘴地笑道:“我今天生日,我最大,我說了算,這是規矩,你們可別告訴我忘了!”
簡臻一聽,立馬蔫了。
因此最後,我們倆跳了草裙舞,成了一輩子的黑歷史。
過完四歲的生日,秦珺離開了豐城,去了帝都,而後,簡臻也跟著走了,去了美利堅。
而這天,我一個人在門口逛,遇到了那個人。
他問:“你知道百草路在哪裏嗎?叔叔要去那等人!”
我擡頭看了看他,眸子裏是清亮的光,這個大叔長得挺溫和的,應該不是壞人吧!他手上還提著東西,應該是要給等得那個人的吧!
我咧開嘴,指了指東北方,道:“在那邊!”
那個人朝那邊看了一眼,笑了笑,道:“好孩子,叔叔初到這邊,對路況不熟,你能幫忙帶個路嗎?”
我聞言沈思半響,又擡頭看了一眼他帶笑的眸子,覺得他應該是個好人,便點頭答應了。
因為百草路並不遠,將大叔送到那,就可以馬上回來了。
我如此想著。
於是,我抱著自己的小書包,在大叔前面帶著路。
卻沒發現,大叔慢慢從口袋中拿出一張混合了藥水的絲帕,伺機而動。
到了路口,我正準備告訴大叔百草路到了的時候,卻猛地被捂住口鼻,隨之而來的,是一股濃重的藥水味,下一秒,我便沒了知覺。
漫長的昏睡後,我終於從黑暗中醒來。觸目之處,只有一盞昏昏然的燈,以及一個幽靈般的人影。
“醒了?”大叔突然轉過頭,面容陰森恐怖。
“嗯!”我盡量控制自己的害怕。
“餓嗎?”他幽幽地問。
“嗯!”我小聲回答著。
“先喝點牛奶吧!”他說著,便遞給我一個盒裝牛奶。
我小心翼翼的接過,毫不猶豫地喝了起來。
因為,太餓了。
20分鐘後,胃裏突然一陣翻騰,火燒火燎般,刺痛起來。
“大叔......”我試著求救,但他卻充耳不聞。
許久,他淡淡道:“忍一忍,這是你該受的!”
隨後,他再沒說過一句話。
我緊緊抱著自己的小書包,在那撕裂般的疼痛裏,獨自渡過這個漫長的夜。
昏昏沈沈的時候,我想起了簡臻和秦珺,看見他們在我面前,告訴我,很快,就會有人帶我回家。
第二日,大叔抽了我幾鞭子,第三日,第四日,仍舊如此。
但是我堅定的認為簡臻他們不會騙我,會有人來帶我回家。
第五日,幾頓鞭子之後,大門突然“哐”的打開,刺眼的光線中,我看到了爸爸。
眼裏突然一陣酸疼,淚流了下來。
但是,爸爸卻沒有來抱我,而是跟那個大叔說著什麽。
抱我的,是一位年輕的警察。
我被他一直抱著,不管是在警車裏,還是新聞的采訪中。
沒有人來問我,也沒有人知道,我多麽想讓爸爸過來抱抱我,告訴我,其實我很堅強。
直到一個記者姐姐問我,我才擡起頭。
她問了一些關心的話,然後給了我一顆薄荷糖。
我緊緊拿著那顆薄荷糖,卻從此加倍的愛上了它的味道。
跟爺爺的不同,這顆薄荷糖,帶著鼓勵和安慰。
也成了以後每次午夜夢回時,唯一的清醒劑。
那時候的我不會懂,為什麽父親不要求嚴懲那個大叔,為什麽父親不來抱自己,為什麽大叔要那樣對自己?
後來我才知道,很多事情在我出生之前就註定了,雖是上一輩的事,但奈何,人是感情動物,失去重要的人,往往會讓人性格發生變化。不是冷漠,就是殘酷。
就像我一般,失去過南歌,就能讓自己墜入黑暗。夜夜夢魘,心冷發虛。
我大抵能明白這種感受了。
所以,盡管郵箱裏證據再充分,我還是會有一萬個理由原諒她。是不是“十惡不赦”,只要我自己明白就行。
這世上很多時候沒有真相,真相只不過是它想表現給你的樣子。每個人,思維方式不同,立場不同,角度不同,自然即使有真相,也能摸索出一些遠離真相的東西。
因此往往,所謂的真相,有的人會認同,有的人,卻依舊持懷疑態度。
一句話,每個人註重的點不同,10個人就有10種說法,100個人就有100種說法。自然這是一場無法估量的真相結局。
既然如此,真真假假,又有什麽關系呢?
你以為真的,卻是假的,以為假的,卻是真的。
我所在乎的,只要南歌是真的愛我,便無所謂其他真假。
她愛不愛我,眼神已經說明。
從前我討厭有目的愛,可後來我明白,世界繁雜,單純不參雜質的東西根本不存在,也不能在這世上活著。
人活著,本就是覆雜的了。
當我想通時,我便包容了南歌的一切,包括她不得不求助沈煜白的事。
這些年,我不在南歌身邊,是他護著南歌,所以,再多的設計,再多的陷阱,我還是決定接受。
這世上沒有完全的好人或壞人,檢測好人或壞人的標準,往往是人們拿著聖人的標準去校正別人,而拿著庸人的尺度衡量自己。
所以,我也不例外,是個庸人。
我壞的時候,想過一舉毀了沈家,可是後來,想到南歌,還是決定放下。
也許生命中終有這樣一個人,會讓你甘心放下之前的一切黑暗和沈重的東西,從壞人,漸漸變成一個好人。
而這個人,也許也不是你想的那麽好,可是你就是從她的不完美中發現了她的完美。
所謂相愛,就是願意從彼此的不完美中看到完美,然後忽略一切,渡過餘生。
還好,我找到了這個人。
番外(三)南歌秘密
大學畢業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不是父親的親生孩子。因為這一點,父親和母親離婚了。
也許很早父親就發現了,不然不會在外面恣意妄為。
而母親,選擇獨自接受。
在被周家百般刁難的那段日子裏,我和母親過得異常清苦,但是偶爾想到,母親還在身邊,蘇遲正在努力跳出黑暗,我就會覺得,這一切還是很幸福的。至少重要的人,都還好好的。
但母親,卻顯得越來越孤寂。
直到,豆沙的來到。
豆沙是表哥表嫂的孩子,二人經常在外跑業務,所以對豆沙的關心很少。
豆沙跟一般孩子不同,特別懂事,知道不給別人添麻煩。不然,不會第一次見面,明明害怕的要死,還故意做出一副自來熟的樣子。
母親很喜歡他,所以二話沒說,就答應將豆沙留在自己身邊,親自照顧。
表哥表嫂,自是萬分感激。
但這感激,有一部分來自秦二。
看他望著他們倆的樣子,想必是認識的。
可那時,我沒有太多心思去想,這認識是來自何處?原因又是什麽?
豆沙十分怕沈煜白,認真點說,是又愛又恨。
愛是因為,沈煜白可以帶他去吃好吃的;恨是因為,他總是監督他學習,逼著他識字,稍有偷懶,就會被打。
所以,豆沙給他取了一個外號,叫小白虎。意思是,雖然看起來很溫柔,其實兇的要死。
但是,豆沙心裏其實很明白,秦二是為他好。只可惜這孩子,在看見蘇遲的第一眼,就賴上了他,忘了秦二那個大魔頭。
究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蘇遲太過溫柔,從不輕易生氣,而且重要的是,即使他生氣了,不溫柔了,但只要眼睛看著你,就是明晃晃的溫柔。
所以對於蘇遲,不管是誰,都不可能真的對他發脾氣。
那雙眼太過無辜,就像他養的小小兔。
不僅是孩子,就是一般的大人,都不會舍得輕易責備他。
因此,我才經常說,蘇遲是個禍害。
大學畢業前跟蘇遲分手,是一場無法預料的意外。
那時我才知道,蘇遲的病,不是先天帶來,而是後天造成的。
而對方,藏的神秘。
他們給了我兩個選擇,第一,書面證明蘇遲是個精神病人,因為我是他這麽多年來除了家人唯一跟長久相處的人。第二,在他生日這天,和他分手。
我幾乎沒有猶豫,就選擇的第二種,因為蘇遲不是病人,他只是個迷路的小孩,在自己的世界裏走失了,需要一個人帶著他出來。
所以,我這樣做了。
我想過千萬種這樣做的後果,但唯獨沒想到,蘇遲會為了我,把自己弄傷。
那把刀在我眼前閃過時,我驚慌的不能自已。血流下來的時候,我幾乎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當時,我只有一個念頭,蘇遲受傷了,怎麽辦?
我強裝鎮定的撥打了急救電話和110 ,腦子一片混沌,只是下意識的這樣做,沒有原因。
找警察,是我當時唯一清楚的念頭。
而後來的情形,我模糊的一片斑斕,不想去回憶,也不想去深思。
我只知道,自己是個罪人。
蘇遲沒有參加畢業典禮,因為傷沒好。
在他出國之前最後一次去看他時,眼淚早就蓄謀了已久,所以,哭的自己都累了,在他懷裏睡著了。
醒來時,他已經去了地球的另一邊。
我常常在想,蘇遲為什麽可以這樣包容我?想了很久,才得出一個模棱兩可的答案。
這個答案便是,他太過幹凈。
他所有的看似老沈,不是因為他真的世故,而是因為他聰明的可怕。
這世上,有種人,看起來老道,其實心裏單純善良的可怕,他的深谙世事,只是因為他聰明到可以洞察人心,一個眼神或一句話,就聰明的能猜透你所思所想。他們並不是城府有多深,而是比一般人聰明。
我想,蘇遲大概就是這麽一個人,不然,怎麽會在我面前,表現的那麽幼稚,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在蘇遲犯病最重的那一次,也就是我不得不回豐城的那一次,沈煜白其實費盡了心思不讓我去管那些事。
只是,我那時才發覺,原來自己欠了他那麽多。
也是後來,我才從蘇遲口中知道,原來沈煜白曾經跟他說過他可以挽留我的籌碼,到底是什麽!可他並沒有正面回答蘇遲。而是為了挽留我,將籌碼擺在了眼前。
既不是為了幫助蘇遲的那次合作,也不是我的舅舅馮柏良對蘇家的憎恨。
而是,關於豆沙。
是的,所有人都猜錯了,所有人都認為秦二世心思歹毒,可是,那一刻我才知道,他到底為了我和蘇遲,做了多少事?
原來,表哥表嫂敬重秦二,是因為在他們最無助的時候,幫過他們。
因為豆沙曾經,得了很重的病,但因為年紀小,所以不太記得了。
可表哥表嫂記得,所以對秦二異於常人。
那場病,幾乎大部分醫藥費都是秦二付的,就連後面表哥表嫂的工作,也是秦二介紹的。
當然,對於秦二,不可能白給錢,所以,便說,可以讓他們慢慢還,日子不定,有就還,沒有就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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