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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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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

事情就那樣發生了,又在一瞬間迅如閃電地了結。在白教堂區卡維爾街上的破敗旅館的地下室三號房間,埃隆偉岸的身體正倒在血泊中,喘著粗氣的威廉斯手持掛著鮮血的燭臺,疲憊地看著一切。

他的心跳密如雨點,但是並不感到驚慌。回想起剛才發生的事,竟然萌生出一種劫後餘生的狂喜。他把那只燭臺放回桌上,任由身體緩緩滑落在地。他出了很多汗,因為剛才被埃隆掐住喉嚨時擠壓了他的氣管,他咳嗽了很久。

有一只蠟燭靜靜地躺在地上,索性很快熄滅,沒把地板點著。只有半開的門縫裏滲出一片扇形的光。

威廉斯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感到手上一陣黏稠,他走到門邊,借著走廊的燈光望見自己手裏黑乎乎一團,不知道是他的血還是埃隆的血。

他突然又想起來什麽似的,回頭瞥埃隆一眼,那條堅實粗獷的脖子被他用燭臺的尖刺刻得血肉模糊,蛛網一般的皮膚洞眼裏還在源源不斷地往外冒出泉水。

到現在為止,威廉斯已經不再去想埃隆為什麽要殺他,只有一件事情他弄不明白。他跟著埃隆一起來到地下室,盡管一切古怪透頂,他還是聽從埃隆的話,率先走進房間。就在他跨步進入房門的那一瞬,有什麽類似木棍一樣的東西擊中了他後腦勺,鉆心劇痛之後,他開始覺得天旋地轉,腦袋嗡嗡作響,似乎有很多人都在他耳畔講話。

威廉斯想回頭向埃隆求助,那根實心木棍又落在他的腦門上。盡管威廉斯本能護住他那顆脆弱的頭顱,但不堪大用,他最終被打倒在地。罪魁禍首——他親愛的舅舅,臉上的神情與邀他上馬車那會兒沒有任何改變。威廉斯眼前是眩暈的白光,他感到埃隆一只手托起他的身體,把他往一張座椅上搬,口中念念有詞道,“要怪就怪你的出身吧。”

威廉斯的腦袋無力地耷拉在靠背上,他以前在小說裏讀到過許多人在死亡前回憶一生的雷同橋段,可他那個時候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註意到埃隆腦袋上的一撮頭發沒有用發膠捋平,所以他一直盯著那搓頭發看。

因為腦袋上的疼痛像海嘯般襲來,他一度只能痛苦地閉上雙眼,微微蜷縮起身體,腦袋像燒著了一樣,一經碰觸那裏的火焰就要竄起四五英尺之高。當他再次睜開眼睛時,他看見埃隆手上握著一把閃閃發光的匕首。

埃隆那雙深色的眼睛,好像兩個窟窿,與銀白色的刀刃結合成一種奇異的詭譎。威廉斯突然想到他之前靠回憶畫出來的那幅埃隆的肖像仍然沒有抓住要領,他好像把他的眼睛畫的太小了,而且眼距也分的有些開。不過他感覺很高興,因為埃隆確實是個很難抓住特征的對象,擅於描繪俊男美女的藝術家經常不知道怎樣繪制一個醜人,這導致威廉·布萊克和雅克·路易·大衛都常常犯錯,他們把蘇格拉底畫成一個英俊且神情睿智坦蕩的老人。

就在匕首越來越近,威廉斯的思緒越飄越遠的時候,埃隆忽然慘叫一聲,他手裏的刀子“哐鏜”掉落,隨後捂著一只眼睛往後躺了下去。埃隆龐大的身軀像一塊從山崖上墜落的巨石,重重地落在地板上,威廉斯立刻聞一股塵土飛揚起來的黴味。

威廉斯扶著椅子站起身來,埃隆仍緊捂著臉,發出近乎魔鬼的可怕叫喊,蓋在眼睛上的那只手指縫間漸漸滲出血來。威廉斯楞楞看了他有一會兒,忽然被一團橘色的光暈吸引了註意。他順著光亮找過去,手邊的木桌上有一盞插著白色蠟燭的銀色燭臺,溫順的梭形火焰好像一只鹿的眼睛。威廉斯走過去,火焰上下竄動,他做了一件蠢事,他把蠟燭拔下來,信手扔到地上。接著他牢牢地抓著燭臺,像一名拿破侖戰爭時期的法國士兵,堅毅且穩健地往埃隆走去。

在準備離開之際,威廉斯脫下外套,這是件淺灰色的法蘭絨大衣,質地非常柔軟,穿在身上也很暖和。他把這件衣服翻了個面穿回身上,血跡從外面看不見了。經過賬房時,他表現得像個正要離開的旅客,夥計只瞟了他一眼,就繼續做手頭的工作。

一切如常,威廉斯回到外面的馬車上,車夫問他去哪兒。

“教堂街12號。”

威廉斯在安妮的房間裏一無所獲,除了找到一些舊衣服和不再閃光的首飾。他回到自己的房間,想收拾出一些行李,忽然看到窗戶大開的白色窗臺上,有一張孤零零的沃特曼繪畫紙,興許是奪窗而入的寒風在自己沒有收拾的書桌上大鬧一通後拂袖離去。

威廉斯走過去把這張紙拿下來,發現是一張很久之前繪制的埃隆肖像,只不過肖像上的一只眼睛被什麽鳥啄爛了。他看了那幅畫一會兒,就把它揉成一團丟到地上。他坐到床上,面朝墻壁發了會兒呆,心裏有個遙遠陌生得像冬季的東風一樣的聲音,催促他快點回到伊特納斯。那種久違的恐懼又重新盤踞在他心間,他突然打了個寒顫,轉身去關窗戶,卻發現雙手沒什麽力氣。他想呼叫用人,突然想到她前幾天請假回了老家,而自己還穿著一件帶血的外套。

他把外套脫下,一會兒又因為寒冷重新披上。他回到床邊,覺得也實在沒什麽可帶的,就爬到頂樓,找出安妮藏錢的那只匣子。他拿上幾十枚英鎊,下一半樓梯時,又感覺帶這麽多錢毫無必要,就留了十個英鎊在身上,把剩下的錢放了回去。

威廉斯走到了大街,喊了一輛出租馬車,來到尤斯頓火車站,他頭一回一個人在鼎沸的人聲裏買了一張去往愛丁堡的車票。

南部的田野和風光在車窗裏飛速倒退,顛簸的車廂和火車的汽笛讓威廉斯的心緒平靜下來。突然又有一會兒,他覺得心裏空空的,好像被人挖走了一塊。有一對來自愛爾蘭的夫婦問威廉斯做什麽,要去哪兒。

威廉斯跟他們交談了幾句,他們聽說他來自哈羅,都覺得很開心。他們同他打探哈羅的實際,也絮絮叨叨說了一些他們自己那些令人提不起興趣的私生活。男人是一名編劇,在唐克斯特買了一塊土地,過完聖誕他們要去那裏看看房子。

然後女人開始稱讚男人的事業有多麽了不起又無趣,在唐克斯特的房產由她一手經辦,她先前隨男人住在倫敦,想要把他們在唐克斯特的莊園也裝點成南方風情。男人的口音不重,但仍聽得出是個愛爾蘭人。

他們在唐克斯特站下了車,威廉斯很快忘記了他們的名字。隨後又上來一個冷峻的中年男人,他提了一個黑色的大箱子,威廉斯總覺得那裏面裝了一具屍體。他一坐到威廉斯的對面,就閉上眼睛開始睡覺,威廉斯則拿出一本司各特文集閱讀。

他這個人也真的很奇怪,不管遇上什麽事,貌似總還有自己更迫在眉睫的事情。仿佛艾凡赫與羅賓漢的冒險故事遠比埃隆·布朗的死更重要也更精彩。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有這樣的感覺,我坐火車的時候總有一種強烈的不安,我坐火車的記憶也屈指可數。我已經是個老古董了,對任何新時代的事物永遠懷揣不安與恐懼。

但是威廉斯告訴我,火車令他非常安寧。他說如果自己不是一名醫生,那麽極有可能做一名火車司機。他說火車司機有這樣一種好處,就是你永遠都不用考慮下一個目的地是哪裏。

我說弊端是你在路上奔波許久,卻發現自己還是在同一個地方打轉。

他說如此一來你將不用付出任何代價就能走進愛麗絲的夢境。

威廉斯出現在安格斯面前時,後者訝異又分外高興。他想好好地擁抱一下自己的曾孫,但是靦腆、矜持和年長讓他克制住了這個沖動。他轉頭吩咐仆人快馬加鞭做一桌盛宴,威廉斯在客廳的一角坐下。

“還有誰在這兒?”威廉斯的口氣很正式,仿佛安格斯是一個家對面的鄰居。

“珍妮。珍妮·格雷厄姆。”安格斯說。

仆人比以前少了很多,格雷厄姆一個人一定應付不了安格斯那種近乎魔鬼附身的瘋狂。茶被端了上來,在瓷杯裏威廉斯能看見此起彼伏的茶渣,他擡頭望向安格斯,發現他的白色領結系得有點歪。

“我想問的是,安妮是不是來過這裏。”

“不錯,她前幾天還在這兒。”

“她現在在哪兒?”

“還在這兒。”

威廉斯跺了一下腳,猛地站起來,他徑直沖到安格斯的面前,為安格斯倒茶的女仆被威廉斯嚇得後退了兩步。

“你這個無可救藥的老不死。”威廉斯盡管什麽都沒有做,但是他已經用眼神扼住了安格斯的脖子。然而安格斯仍然用幸福的笑容面對著他。“我已經……該死的,不論你說什麽,我都有辦法識破,從現在起你最好永遠不要騙我。”

“真的嗎?”安格斯原本死水一樣的眼睛突然大放異彩,“預言的能力,你怎麽會知道?誰告訴你的?”

威廉斯對此充耳未聞,“我殺了埃隆·布朗。”

“那好極了,我們先坐下來一起吃頓晚飯,尤其格雷厄姆做了一道蘑菇燴鹿肉。”安格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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