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美夢與夢魘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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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世的故事有點長,卻也最是精彩。
我是林間的一抹精魅,四處跳脫著,找尋不一樣的風景。我不記得自己的名字,生命中我只記得一個喚作子合的男子。
腦海中存在一些殘碎的記憶,我看不見他的臉,卻能夠清楚的記起,他一身玄色衣衫,腰懸佩劍,行動時身上仿佛帶著風,攪動起周身的氣流,會讓人誤認為他是九天之上氣質儒雅的真龍太子。他墨色的發,在風中狂亂的飛舞,他的手指潔白修長,穩穩的握著他的玄鐵寶劍。
我沖著他笑,“嗨,子合,我在這裏,你來抓我呀,抓到我,我就回家給你做好吃的辣子雞。院子裏我養的土雞已經下蛋了,那個只打鳴不下蛋的大公雞,我準備將他宰了,燒成你最喜愛的辣子雞作我們的晚餐,怎麽樣?”
他留給我一個冷漠的側影,風吹動他的墨發,遮住了他的容顏。
“你喜歡嗎?你喜歡嗎?”
我的心在希望與失落間徘徊,我又發癔癥了。
他根本不會看見我,因為在這異世,我依托了一株合歡樹,枝繁葉茂,那些走馬燈一般晃過的影像,只存在於我將要風化的殘碎記憶裏。明亮的日光穿過合歡樹的枝葉,在地上形成一些零星殘碎的光影,影隨風動,枝蔓搖擺,我不知道隨著風波消逝的是地面上光怪陸離的影像,還是黑色世界裏透著無盡苦楚的歲月。
萬物皆為虛空,轉眼皆為塵埃。在這個世界上唯獨不能消匿的是我們的靈魂,魂有所托,萬物榮盛。
我在合歡樹下等你,等你為我點燃一盞琉璃燈,我不要你為我指點江山,只願你我朝夕相對,貧賤亦是富貴。
那時,我大概有四千歲,或者更老了。在這個世界上,活的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我們的魂魄不滅,風沙掩蓋歲月,卻不能阻止我們永久活著,而後相識。
我依托了這片山脈深林中,唯一一棵合歡樹。雖然化生為樹,限制了我四處行動的自由,卻限制不了我的思想。我給這一片生滿好看的落葉樹林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迷霧森林’。
原因無它,深山老林中水霧較大,森林常年籠罩在漫漫煙霧中,我想若是我能夠在這裏自由行走,我鐵定會迷路。
對於應該走哪一條路,我們的選擇常常是迷茫的,所以我們在不斷的走錯路,不斷的更改自己的選擇,不斷的犯錯。可是誰又知道?我們犯錯,是因為自己不小心選了一條錯的路,還是因為我們沒有在那一條錯的路上,堅定不移的走下去。才會犯了讓自己銘記一生的錯,心痛之餘,悔之莫及。
我經常做錯事,而遇見子合,是我所有錯誤中最動人的遇見。
“子合,子合,子合,呵呵,呵呵,呵呵。”殘風中我仿佛又聽到女孩用銀鈴般清脆的聲音呼喚那個名字,笑聲清麗迷人。
迷霧森林裏,我伸展了一下自己僵硬的身軀,落葉簌簌的從我的枝幹上飄落,落在腳下濕潤粘濁的泥土裏。秋天過後,冬天如約而至,記憶裏那無盡的寒冷冬日,隨著小河裏破碎的冰渣逝去,森林裏刮過的風帶著濕潤的暖。
其實,在數不盡的日月經天,江河行地之前。
我是一個女孩,一個在巫族長大的女孩。
阿婆告訴我:“小彌,這個名字你喜歡嗎?阿婆發現你的身體裏流淌著巫族的血液,你就是我的繼承人。”我疑惑的問道:“阿婆,我是從哪裏來的?是你撿來的嗎?”
阿婆臉上布滿了慈愛的笑,她正在用木梳沾著溪邊的流水,幫我梳理頭發。我的發太長了,及腰的長度且濃厚,不是我一個人能夠打理的。:“阿婆的好小彌,你就是從這條溪水的上游沖下來的,阿婆在這溪邊撿到了你。你身上佩戴的蝶玉,正是我的女兒離家時佩戴的那一塊。”
我完全不知道阿婆在講什麽,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上天憐惜我巫族,讓我在走失了一個女兒後,又送給我一個親親的外孫。雖然現在的你記憶全無,我想在你落入這條河水之前,定是發生了什麽重大變故。上天才會重新將你賜給我。”
玉蝶?我手撫摸著頸間的玉蝶,對於阿婆的話語充滿疑惑。
遂笑道:“阿婆,你又尋我開心。還記得上次我問你,我的身世時,你告訴我。是你在上山為村民采集治療瘧疾的草藥時,不小心在泥路邊撿到的我,你還說我是被仇家追殺,落入草窠裏,才躲過了一劫。你見我容貌生的俊美,便將我帶回了山寨。”
“咦,阿婆上次是用了這個理由來答覆你的嗎?都怪我年紀大了,說話總是顛三倒四的,以前說的那些都是哄你的,這次的答案才是真的,你要相信我。”阿婆一本正經道。
“阿婆,你說話總是沒個正經,白白撿了我如此一個貌美如花的乖孫女,卻不坦誠相待,我生氣了。”我嬌笑道。
後來在偶爾的一次交談中,阿婆告訴我,那只玉蝶吊墜,是她親自為我戴上去的,因為它有避邪驅災的功效。
我的記憶從原始山寨中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開始,飛禽走獸,魚蟲花鳥,這個山寨中的一切都充滿了鮮活的生命力。
然而,我從山寨中人,不與外界往來,獨自過著避世離群的生活中,猜測到這裏應該是遠古時期的一個部族的後裔。他們有著神秘高深,且能夠與天地溝通的力量,而他們每次祭天的時候,我總會在一旁偷偷品嘗他們擺出的祭品。雖然偶爾會有人發現我不軌的行為,向族長匯報,而身為一族之主的阿婆,總是笑著說:“小彌本就不是我們巫族的原生人,一切由著她,她將來要繼承我的衣缽,百無禁忌,百無禁忌。”
於是乎在沒有約束的山寨中,我找不到生活的樂趣,找不到叛逆的理由。於是乎,我幾乎每日都會自己一個人躲在山林中,或是躺在大樹上,或是踩踏在青草地上,或是坐在林間的大青石上發呆,其中總有著數不盡的樂趣。
森林中的鳥兒用空靈甜美的歌聲告訴我,我的容貌值得他們讚美。
清清流淌的潭水甘願化作一面無波的鏡子,每日清晨供我梳妝打扮時使用。
路邊的野花也被我的容貌所折服,他們情願幻化了自己的身軀,將我的一身衣衫染成絢爛的彩色。
陽光透過茂密的大樹枝杈,照射到我的長發上不願離去,幻化成星星點點的亮色珠鉆嵌在我的發間。
風怕塵埃染臟我的繡鞋,特意吹來一地的草籽,幻化出一片片柔嫩的綠茵,供我行走在上面。
青春給了我無限的生命活力,和好心情,讓我成為這世間的寵兒,也理所當然的擁有了一個姑娘所擁有的全部自豪和希望。
村子裏的老婦人見了我,常常忍不住誇獎道:“這是誰家的姑娘,長的這樣俊美,”
她們有時還會問道“姑娘成親了嗎?可有心儀的對象,告訴老身,老身替你奔走撮合。”
看到老婦人們,布滿褶皺的面皮上洋溢的笑容,聽到她們在討論誰家有好兒郎,嫁了過去準是恩愛夫妻,我一時臉紅,竟然沒有言語拒絕。
我是女巫,阿婆告訴我,女巫是不能與村子裏的人結合的。我的任務是認真學習巫術,努力成為巫族下一任的首領,執掌深山中遠離塵世的巫族一族的大權。
我告訴阿婆,我不喜歡當首領,不喜歡為別人解憂。
阿婆笑笑,道:“孩子,你是我用心血培養出來的,我的年紀大了,你一定會接替我巫族首領的位子。在這座大山裏,沒有一個人比你更適合做這個巫族首領的位子,你心底良善,巫族的族民們會擁戴你的。”
阿婆的話讓我迷茫,我應該為了自己的使命活著,還是要為了自己活著。
在巫族,我是一個外來戶,是不被承認的一員。他們喜歡下蠱術,布詛咒,喜歡用巫術對付一切自己看不順眼的人,就比如我這個將要鳩占鵲巢的巫族族長的孫女。
我卻打心眼中討厭巫蠱術,我認為要對付一個人,要除掉他,最好的辦法便是拿起手中的劍殺了他。所以我在劍術這方面的造詣,自是比巫族的大長老要高出許多,於是他想要除掉我的想法,也成為一個遙遙無期的夢。
能夠在巫族,這樣一個四處充滿危機的地方生存,我自是擁有一番本領。我純凈的心靈未曾受到世俗的熏染,所以我擁有巫族很少人才會的本領,對未來的預知能力。
:“阿婆,小彌感知到,小彌對未來的預知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好像很久以前,我便擁有了這種能力。”我笑著對阿婆說。
阿婆用筷子夾了一只碩大的雞腿,放到我的碗中,笑著道:“所以,阿婆才會說,你是阿婆的繼承人啊。”
“阿婆,我,我”我遲語著,想要告訴她,我不適合做族長,不適合領導你的族群。
“我知道,你想過清凈悠閑的日子,阿婆也沒有硬逼著你啊,阿婆雖然年紀大了,可是再活個幾千年的也沒有問題,你有的是時間考慮我的建議。”阿婆不緊不慢道。
我想,如果我不曾出山,如果我不曾私自闖入大長老的書房,即使我將來不繼任巫族族長的職位,我也可以做一個隱身於深林中的先知,一個孤獨修行的聖人,過著一番自是屬於我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那時我的身軀很輕很輕,仿佛一陣微風就能把我吹走,而一顆漿果就可以填飽我的胃。那時的陽光明亮耀眼,我的臉上終日掛著天真的笑,我的潔白整齊的牙齒每日都有曬太陽的機會。那時天是藍色的,生活是透明的,我是無憂的,日子是舒適的,快樂是不用花銀子購買的。
大長老擁有超人的智慧和豐富的學識,我很好奇他是不是天生就帶著這種本領,所以我私自闖入長老老頭的書房,想一瞧他平日裏都呆在書房中做些什麽事情。可是當我進入他的書房時,我被他巨大的藏書規模震驚住。
我在長老老頭的書房裏呆了三個月,才勉強的將他所有的書籍翻閱了一遍。雖然我不喜歡那個常年將自己裹在黑袍中的老頭,更不喜歡他看著我時,三角吊梢眼中暗含的殺機,可是我喜歡他的書,更喜歡他黑漆書架上的那本‘四方地理志怪’。
通過那本書,我知道了在深林之外,山腳下的小鎮之外,還有著數不盡的山峰河流。
那些不知名的山裏或許有五彩鳴鳳,或許有麒麟瑞獸。而在那河水流經的地方,有富饒的國家,愛民如子的國王,溫文知禮的大臣,他們君臣和睦一同治理著自己的國家。
我被書中他們常提及的一句話打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人與皇權真是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
世人究竟是擁有神膽,才會自肺腑中發出如此豪言壯語。
這個天下是他們的,也是我的嗎?
在我來巫族的一千年後,我厭倦了繼續呆在巫族,每日面對那些軟軟的讓人心生嘔吐的爬蟲。我從來不會養蠱,也不會修習那些害人的巫術。
因為我認為,逞勇好鬥之人,最後會死在對手的拳頭下,一個武藝超絕的殺手會死在另一個技藝不如他的殺手手中,我不希望自己將來死相恐怖的死於巫蠱術上。
於是我說服了阿婆放我離開,阿婆大約知道我是巫族中最不受拘束的人,便答應了我這個阿鬥的要求,許我出山。臨行前她對我說:“孩子,阿婆年紀老了,我給予了你無盡的愛與溫暖,希望你平安,你卻用離別回報我,阿婆不怪你。你的身上原本就不曾擁有巫族純正的血脈,你只是一個落難的孩子,而我恰巧在那時候遇見你,見你的身上靈力充沛,又長的端莊大方,便將你帶回巫族。只是孩子,你要知道巫族的人們世代生活在屬於他們應該呆的地方,如果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來,不要將塵世間的雜念帶回巫族。如果你再次回來,我們巫族的風水脈理將會發生重大變故,巫族的族民將會陷入無盡的水深火熱中,而你將也會如塵世間的人一般,墮入輪回中。”
“阿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你的女兒就再也沒有回來過嗎?你很想念她吧。”我輕聲道。
“阿婆,我一定會再回來的。”
阿婆碎碎念了許久,仍將一枚可以打開巫族結界的鑰匙掛在了我的頸子上。我想,她是希望我回來的,因為我是她喜歡的女孩。
出了巫族,我心中的激動是可想而知的,世界在以美妙的方式向我打開了一扇神奇的門,我走出深林,穿過沙海,途徑昆侖山脈,向東行去。
獨蘇山上少樹木多河流,四處怪石嶙峋,雜草遍布。置身其中仿佛身處一碧綠的高臺,沒有樹木遮擋視線,我只要輕輕踮起腳尖,便可以看到山下很遠很遠的地方。
我獨自一人在四荒中游蕩的累了,便在獨蘇山上落了腳。我喜歡在獨蘇山上看日出日落,觀月圓月缺。
那天清晨,獨蘇山上的日出別樣的美,一輪紅日在東天升起,四周纏綿厚重的陰雲被染成血樣的紅色。比起霞光萬裏,我更喜歡這種血色纏綿的美景。
我盯著那片天空看了許久,會不會有人從那片陰雲中掉落?是神仙嗎?是他的血染紅了重雲嗎?我在心中悄悄嘀咕道。
許是我想看神仙長的是什麽樣子,想的有些瘋魔了。在那東方的山坳裏果真躺著一個人,一個姿容俊美的年輕男子。
“你好,你是誰?為什麽躺在這裏?”我溫言笑道。
他微擡眼眸,眼神淩厲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眼中那懵懂的厲色打動,遂“哈哈,哈哈“大笑起來。
“你也是走丟了,迷路了,對不對?你身上的衣衫手感真好,我喜歡。你叫什麽名字?”我對這個被自己撿到的人很有好感。
他的笑是時間最美的凝聚,打破了一種叫做孤獨的東西。我喜歡和他說話,喜歡看他舞劍的樣子。
“我叫子合,你若是能夠救我,我用兩年的時間陪伴你。”他見我對他沒有惡意,便許諾道。
“你的條件很讓我心動,我游歷四荒未曾行過一件善事,今天心情好,正想做一件善事,上天便將你送到我的家門口。只是兩年的時間太短,用你的餘生陪伴我,好嗎?”我戲虐道。
“好。”男子聲音冰冷道。
“哦,對了,不要告訴我你是一個神仙,否則我會剔了你的仙骨,將你鎖在獨蘇山上陪伴我看日出日落。”我警告道。
“子合求之不得。”我開了如此荒唐的玩笑,子合不僅沒有生氣,說話的語氣也不再似先前那般冰冷。
他玄色的衣衫下,掩蓋著精壯的腰身。可是在他的前胸處,卻有一個冒著血的大窟窿,皮肉外翻,血水將窟窿四周的皮肉洗涮成蒼白的顏色。
難怪他會躺在山坳裏,難怪他會許我兩年的時間相伴,一個人的身體受到如此大的創傷,能夠活著,已經是奇跡了。
巫醫不分家,我是女巫,這一千年裏,雖然我從未修習那些害人自保的手段,治病救人的本事我可是學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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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林間的一抹精魅,四處跳脫著,找尋不一樣的風景。我不記得自己的名字,生命中我只記得一個喚作子合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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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沖著他笑,“嗨,子合,我在這裏,你來抓我呀,抓到我,我就回家給你做好吃的辣子雞。院子裏我養的土雞已經下蛋了,那個只打鳴不下蛋的大公雞,我準備將他宰了,燒成你最喜愛的辣子雞作我們的晚餐,怎麽樣?”
他留給我一個冷漠的側影,風吹動他的墨發,遮住了他的容顏。
“你喜歡嗎?你喜歡嗎?”
我的心在希望與失落間徘徊,我又發癔癥了。
他根本不會看見我,因為在這異世,我依托了一株合歡樹,枝繁葉茂,那些走馬燈一般晃過的影像,只存在於我將要風化的殘碎記憶裏。明亮的日光穿過合歡樹的枝葉,在地上形成一些零星殘碎的光影,影隨風動,枝蔓搖擺,我不知道隨著風波消逝的是地面上光怪陸離的影像,還是黑色世界裏透著無盡苦楚的歲月。
萬物皆為虛空,轉眼皆為塵埃。在這個世界上唯獨不能消匿的是我們的靈魂,魂有所托,萬物榮盛。
我在合歡樹下等你,等你為我點燃一盞琉璃燈,我不要你為我指點江山,只願你我朝夕相對,貧賤亦是富貴。
那時,我大概有四千歲,或者更老了。在這個世界上,活的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我們的魂魄不滅,風沙掩蓋歲月,卻不能阻止我們永久活著,而後相識。
我依托了這片山脈深林中,唯一一棵合歡樹。雖然化生為樹,限制了我四處行動的自由,卻限制不了我的思想。我給這一片生滿好看的落葉樹林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迷霧森林’。
原因無它,深山老林中水霧較大,森林常年籠罩在漫漫煙霧中,我想若是我能夠在這裏自由行走,我鐵定會迷路。
對於應該走哪一條路,我們的選擇常常是迷茫的,所以我們在不斷的走錯路,不斷的更改自己的選擇,不斷的犯錯。可是誰又知道?我們犯錯,是因為自己不小心選了一條錯的路,還是因為我們沒有在那一條錯的路上,堅定不移的走下去。才會犯了讓自己銘記一生的錯,心痛之餘,悔之莫及。
我經常做錯事,而遇見子合,是我所有錯誤中最動人的遇見。
“子合,子合,子合,呵呵,呵呵,呵呵。”殘風中我仿佛又聽到女孩用銀鈴般清脆的聲音呼喚那個名字,笑聲清麗迷人。
迷霧森林裏,我伸展了一下自己僵硬的身軀,落葉簌簌的從我的枝幹上飄落,落在腳下濕潤粘濁的泥土裏。秋天過後,冬天如約而至,記憶裏那無盡的寒冷冬日,隨著小河裏破碎的冰渣逝去,森林裏刮過的風帶著濕潤的暖。
其實,在數不盡的日月經天,江河行地之前。
我是一個女孩,一個在巫族長大的女孩。
阿婆告訴我:“小彌,這個名字你喜歡嗎?阿婆發現你的身體裏流淌著巫族的血液,你就是我的繼承人。”我疑惑的問道:“阿婆,我是從哪裏來的?是你撿來的嗎?”
阿婆臉上布滿了慈愛的笑,她正在用木梳沾著溪邊的流水,幫我梳理頭發。我的發太長了,及腰的長度且濃厚,不是我一個人能夠打理的。:“阿婆的好小彌,你就是從這條溪水的上游沖下來的,阿婆在這溪邊撿到了你。你身上佩戴的蝶玉,正是我的女兒離家時佩戴的那一塊。”
我完全不知道阿婆在講什麽,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上天憐惜我巫族,讓我在走失了一個女兒後,又送給我一個親親的外孫。雖然現在的你記憶全無,我想在你落入這條河水之前,定是發生了什麽重大變故。上天才會重新將你賜給我。”
玉蝶?我手撫摸著頸間的玉蝶,對於阿婆的話語充滿疑惑。
遂笑道:“阿婆,你又尋我開心。還記得上次我問你,我的身世時,你告訴我。是你在上山為村民采集治療瘧疾的草藥時,不小心在泥路邊撿到的我,你還說我是被仇家追殺,落入草窠裏,才躲過了一劫。你見我容貌生的俊美,便將我帶回了山寨。”
“咦,阿婆上次是用了這個理由來答覆你的嗎?都怪我年紀大了,說話總是顛三倒四的,以前說的那些都是哄你的,這次的答案才是真的,你要相信我。”阿婆一本正經道。
“阿婆,你說話總是沒個正經,白白撿了我如此一個貌美如花的乖孫女,卻不坦誠相待,我生氣了。”我嬌笑道。
後來在偶爾的一次交談中,阿婆告訴我,那只玉蝶吊墜,是她親自為我戴上去的,因為它有避邪驅災的功效。
我的記憶從原始山寨中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開始,飛禽走獸,魚蟲花鳥,這個山寨中的一切都充滿了鮮活的生命力。
然而,我從山寨中人,不與外界往來,獨自過著避世離群的生活中,猜測到這裏應該是遠古時期的一個部族的後裔。他們有著神秘高深,且能夠與天地溝通的力量,而他們每次祭天的時候,我總會在一旁偷偷品嘗他們擺出的祭品。雖然偶爾會有人發現我不軌的行為,向族長匯報,而身為一族之主的阿婆,總是笑著說:“小彌本就不是我們巫族的原生人,一切由著她,她將來要繼承我的衣缽,百無禁忌,百無禁忌。”
於是乎在沒有約束的山寨中,我找不到生活的樂趣,找不到叛逆的理由。於是乎,我幾乎每日都會自己一個人躲在山林中,或是躺在大樹上,或是踩踏在青草地上,或是坐在林間的大青石上發呆,其中總有著數不盡的樂趣。
森林中的鳥兒用空靈甜美的歌聲告訴我,我的容貌值得他們讚美。
清清流淌的潭水甘願化作一面無波的鏡子,每日清晨供我梳妝打扮時使用。
路邊的野花也被我的容貌所折服,他們情願幻化了自己的身軀,將我的一身衣衫染成絢爛的彩色。
陽光透過茂密的大樹枝杈,照射到我的長發上不願離去,幻化成星星點點的亮色珠鉆嵌在我的發間。
風怕塵埃染臟我的繡鞋,特意吹來一地的草籽,幻化出一片片柔嫩的綠茵,供我行走在上面。
青春給了我無限的生命活力,和好心情,讓我成為這世間的寵兒,也理所當然的擁有了一個姑娘所擁有的全部自豪和希望。
村子裏的老婦人見了我,常常忍不住誇獎道:“這是誰家的姑娘,長的這樣俊美,”
她們有時還會問道“姑娘成親了嗎?可有心儀的對象,告訴老身,老身替你奔走撮合。”
看到老婦人們,布滿褶皺的面皮上洋溢的笑容,聽到她們在討論誰家有好兒郎,嫁了過去準是恩愛夫妻,我一時臉紅,竟然沒有言語拒絕。
我是女巫,阿婆告訴我,女巫是不能與村子裏的人結合的。我的任務是認真學習巫術,努力成為巫族下一任的首領,執掌深山中遠離塵世的巫族一族的大權。
我告訴阿婆,我不喜歡當首領,不喜歡為別人解憂。
阿婆笑笑,道:“孩子,你是我用心血培養出來的,我的年紀大了,你一定會接替我巫族首領的位子。在這座大山裏,沒有一個人比你更適合做這個巫族首領的位子,你心底良善,巫族的族民們會擁戴你的。”
阿婆的話讓我迷茫,我應該為了自己的使命活著,還是要為了自己活著。
在巫族,我是一個外來戶,是不被承認的一員。他們喜歡下蠱術,布詛咒,喜歡用巫術對付一切自己看不順眼的人,就比如我這個將要鳩占鵲巢的巫族族長的孫女。
我卻打心眼中討厭巫蠱術,我認為要對付一個人,要除掉他,最好的辦法便是拿起手中的劍殺了他。所以我在劍術這方面的造詣,自是比巫族的大長老要高出許多,於是他想要除掉我的想法,也成為一個遙遙無期的夢。
能夠在巫族,這樣一個四處充滿危機的地方生存,我自是擁有一番本領。我純凈的心靈未曾受到世俗的熏染,所以我擁有巫族很少人才會的本領,對未來的預知能力。
:“阿婆,小彌感知到,小彌對未來的預知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好像很久以前,我便擁有了這種能力。”我笑著對阿婆說。
阿婆用筷子夾了一只碩大的雞腿,放到我的碗中,笑著道:“所以,阿婆才會說,你是阿婆的繼承人啊。”
“阿婆,我,我”我遲語著,想要告訴她,我不適合做族長,不適合領導你的族群。
“我知道,你想過清凈悠閑的日子,阿婆也沒有硬逼著你啊,阿婆雖然年紀大了,可是再活個幾千年的也沒有問題,你有的是時間考慮我的建議。”阿婆不緊不慢道。
我想,如果我不曾出山,如果我不曾私自闖入大長老的書房,即使我將來不繼任巫族族長的職位,我也可以做一個隱身於深林中的先知,一個孤獨修行的聖人,過著一番自是屬於我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那時我的身軀很輕很輕,仿佛一陣微風就能把我吹走,而一顆漿果就可以填飽我的胃。那時的陽光明亮耀眼,我的臉上終日掛著天真的笑,我的潔白整齊的牙齒每日都有曬太陽的機會。那時天是藍色的,生活是透明的,我是無憂的,日子是舒適的,快樂是不用花銀子購買的。
大長老擁有超人的智慧和豐富的學識,我很好奇他是不是天生就帶著這種本領,所以我私自闖入長老老頭的書房,想一瞧他平日裏都呆在書房中做些什麽事情。可是當我進入他的書房時,我被他巨大的藏書規模震驚住。
我在長老老頭的書房裏呆了三個月,才勉強的將他所有的書籍翻閱了一遍。雖然我不喜歡那個常年將自己裹在黑袍中的老頭,更不喜歡他看著我時,三角吊梢眼中暗含的殺機,可是我喜歡他的書,更喜歡他黑漆書架上的那本‘四方地理志怪’。
通過那本書,我知道了在深林之外,山腳下的小鎮之外,還有著數不盡的山峰河流。
那些不知名的山裏或許有五彩鳴鳳,或許有麒麟瑞獸。而在那河水流經的地方,有富饒的國家,愛民如子的國王,溫文知禮的大臣,他們君臣和睦一同治理著自己的國家。
我被書中他們常提及的一句話打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人與皇權真是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
世人究竟是擁有神膽,才會自肺腑中發出如此豪言壯語。
這個天下是他們的,也是我的嗎?
在我來巫族的一千年後,我厭倦了繼續呆在巫族,每日面對那些軟軟的讓人心生嘔吐的爬蟲。我從來不會養蠱,也不會修習那些害人的巫術。
因為我認為,逞勇好鬥之人,最後會死在對手的拳頭下,一個武藝超絕的殺手會死在另一個技藝不如他的殺手手中,我不希望自己將來死相恐怖的死於巫蠱術上。
於是我說服了阿婆放我離開,阿婆大約知道我是巫族中最不受拘束的人,便答應了我這個阿鬥的要求,許我出山。臨行前她對我說:“孩子,阿婆年紀老了,我給予了你無盡的愛與溫暖,希望你平安,你卻用離別回報我,阿婆不怪你。你的身上原本就不曾擁有巫族純正的血脈,你只是一個落難的孩子,而我恰巧在那時候遇見你,見你的身上靈力充沛,又長的端莊大方,便將你帶回巫族。只是孩子,你要知道巫族的人們世代生活在屬於他們應該呆的地方,如果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來,不要將塵世間的雜念帶回巫族。如果你再次回來,我們巫族的風水脈理將會發生重大變故,巫族的族民將會陷入無盡的水深火熱中,而你將也會如塵世間的人一般,墮入輪回中。”
“阿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你的女兒就再也沒有回來過嗎?你很想念她吧。”我輕聲道。
“阿婆,我一定會再回來的。”
阿婆碎碎念了許久,仍將一枚可以打開巫族結界的鑰匙掛在了我的頸子上。我想,她是希望我回來的,因為我是她喜歡的女孩。
出了巫族,我心中的激動是可想而知的,世界在以美妙的方式向我打開了一扇神奇的門,我走出深林,穿過沙海,途徑昆侖山脈,向東行去。
獨蘇山上少樹木多河流,四處怪石嶙峋,雜草遍布。置身其中仿佛身處一碧綠的高臺,沒有樹木遮擋視線,我只要輕輕踮起腳尖,便可以看到山下很遠很遠的地方。
我獨自一人在四荒中游蕩的累了,便在獨蘇山上落了腳。我喜歡在獨蘇山上看日出日落,觀月圓月缺。
那天清晨,獨蘇山上的日出別樣的美,一輪紅日在東天升起,四周纏綿厚重的陰雲被染成血樣的紅色。比起霞光萬裏,我更喜歡這種血色纏綿的美景。
我盯著那片天空看了許久,會不會有人從那片陰雲中掉落?是神仙嗎?是他的血染紅了重雲嗎?我在心中悄悄嘀咕道。
許是我想看神仙長的是什麽樣子,想的有些瘋魔了。在那東方的山坳裏果真躺著一個人,一個姿容俊美的年輕男子。
“你好,你是誰?為什麽躺在這裏?”我溫言笑道。
他微擡眼眸,眼神淩厲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眼中那懵懂的厲色打動,遂“哈哈,哈哈“大笑起來。
“你也是走丟了,迷路了,對不對?你身上的衣衫手感真好,我喜歡。你叫什麽名字?”我對這個被自己撿到的人很有好感。
他的笑是時間最美的凝聚,打破了一種叫做孤獨的東西。我喜歡和他說話,喜歡看他舞劍的樣子。
“我叫子合,你若是能夠救我,我用兩年的時間陪伴你。”他見我對他沒有惡意,便許諾道。
“你的條件很讓我心動,我游歷四荒未曾行過一件善事,今天心情好,正想做一件善事,上天便將你送到我的家門口。只是兩年的時間太短,用你的餘生陪伴我,好嗎?”我戲虐道。
“好。”男子聲音冰冷道。
“哦,對了,不要告訴我你是一個神仙,否則我會剔了你的仙骨,將你鎖在獨蘇山上陪伴我看日出日落。”我警告道。
“子合求之不得。”我開了如此荒唐的玩笑,子合不僅沒有生氣,說話的語氣也不再似先前那般冰冷。
他玄色的衣衫下,掩蓋著精壯的腰身。可是在他的前胸處,卻有一個冒著血的大窟窿,皮肉外翻,血水將窟窿四周的皮肉洗涮成蒼白的顏色。
難怪他會躺在山坳裏,難怪他會許我兩年的時間相伴,一個人的身體受到如此大的創傷,能夠活著,已經是奇跡了。
巫醫不分家,我是女巫,這一千年裏,雖然我從未修習那些害人自保的手段,治病救人的本事我可是學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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