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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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5日 星期五 陰
現在是晚上十點,剛剛收到一條短信,前夫鄭海轉了兩個月的撫養費過來。
盡管當初離婚協議上寫明了每個月十號轉撫養費,盡管今天已經15號了,但還是在我的催促下,才只給了兩個月的。
我神經一向是大條的,好多事情並不往心裏去。拿了離婚證之後,就覺得跟這個人完全沒了關系。至於撫養費之類的,按照我的邏輯,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做一個自動打款,一勞永逸。
但直到前天聚會的時候,程川突然問起我撫養費的事情,我才想起來,一次也沒收到過的。
當時我有點懵,要知道鄭海是拿年薪的,這點錢對他來講不過是九牛一毛。
我不是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離婚拿撫養費這件事上都這麽拖拉。但如果是我,給孩子的錢我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拖著。
於是,我打了他的電話。
電話響到結束,也沒人接聽。這種情況我其實已經很熟悉了,即使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他的電話也一直是這種情況。
他似乎很習慣不接電話,然後過一會兒再回過來。但對我來講,這至少說明,他對人不是很尊重——至少對我不是很尊重。
下班不照常回家,在單位加班到深夜連一個電話也沒有,是鄭海的常態。
我不清楚沒結婚的時候他跟家人的相處模式是不是就是這樣,但我家的習慣是,到點吃飯,你不能按時回來,至少要打個電話說一聲。
直到離婚那一天,這樣的電話我都沒有接到過。
每次都是我做好了飯,等到飯都涼了,我也餓的都感覺不到餓了,才打電話給他。
那多半年裏,我170的身高,從112斤瘦到104斤,在單位體檢的時候,抽了個血直接栽倒,嚴重低血糖。
隨後,我再也不願意做飯了。下班就回父母家,反正他回不回來也不知道,我也不能因為這個餓死。
但是沒想到我不回家,他就開始按時回家了,也是沒有任何征兆的。我正在父母家吃飯吃到一半,他電話來了,說他已經回家,問我在哪兒。
開始的時候,我會慌忙地巴拉完飯,再帶上他的那一份,匆匆忙忙趕回家。
但每每都是,我回了家,他不過是在電腦前打游戲。拿回來的飯一直在桌上放涼了,快睡覺的時候,他才會去吃。
還經常挑毛病說這不好吃,那不好吃。
這樣又過了半年,他開始向我灌輸小家的概念。總說我們倆成家了就是一個小家,不應該再把父母的家放在第一位。
可是我並沒有把父母家放在第一位,我只是為了去吃個飯。
如果不是他每次晚飯都放我鴿子,害我差點內分泌失調得了糖尿病,我是每天都會回家做飯的賢妻呀。
更讓我無語的是,他這麽說的同時,還在不斷地實踐著周末必回家,回家必過夜的規矩。
說真心話,雙方父母和我家距離都很近,有什麽必要非得回去過一夜呢?再說了,每次回家,我能做的就是尷尬地看他跟他媽媽不停地吵架。
從進家門開始到離開,他們倆就在那兒不停的吵。我就跟公公在旁邊放一碟小菜,喝著小酒,假裝沒聽見。
婆婆是典型的農村家庭婦女,一輩子沒有見過世面,她的眼睛裏只有家裏那幾口。
大概是平時鄭海冷漠慣了,所以只要他回家,婆婆就會抓住他說個不停。但是沒文化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婆婆每次都想強行普及自己那狹隘的世界觀。
鄭海高高瘦瘦,其實在我看來挺好的。但總是會被婆婆說不行,身體不夠壯。在她看來,一個能扛起三個煤氣罐的鄉下親戚,比她本科畢業,國企中層的兒子好了太多。
所以七年來,我看到婆婆跟鄭海相處的方式就是——吵架。甚至因為吵架,鄭海基本上沒有完整地吃完過一頓飯。
七年真的沒見他在飯桌上吃完過,總是吃一半就甩碗走人了。
婆婆也氣得不停地說,然後不停地將我不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裏。生硬地說我也太瘦了,應該多吃,什麽都吃。
我就默默地跟公公一邊喝酒,一邊將那些菜再夾回盤子裏去。
我從來沒有跟婆婆吵過架,因為我看得出來你說什麽她也不會聽。她有自己的那套邏輯,跟我們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我能做的就是跟公公默默地喝酒,假裝沒有看見那些尷尬的事情。
公公人特別好,他很喜歡我,也很喜歡我兒子。我離婚的時候,老人受到很大打擊,立刻收拾了東西到外面打工,再也沒回過家。
相處就在乎人心,現在每每想起那個高高大大,總是在廚房裏忙活來忙活去。喝著我拿來的好酒,高興地笑瞇眼睛的老頭兒,我還是覺得很心酸。
話題扯的有點遠了,不過這也讓我想明白,鄭海這樣的家庭氛圍,跟我應該是不一樣。
我的性格生成,跟家裏的教育和父母的性格有關系,他也是一樣。
其實他跟我結婚以後,我看得出來他十分依賴我,就像一個小弟弟或者一個兒子依賴母親一樣。
我知道他的家庭是那個樣子,知道了他從小缺失的那種他想要的母愛溫情,便能理解他的做法。
但我畢竟也是一個女孩子,我能做到的也只有那麽多。換句話說,我是別人的媽媽,不是鄭海的,他應該是我的老公,我兒子的爸爸。而不是我另一個兒子。
我跟鄭海的七年時間裏,只有我把他當兒子一樣哄著,疼著的時候,我們之間過的最開心。一旦我也想撒個嬌或者任個性,我們的矛盾就來了。
可我是個女人呀!
我們的角色不可能一輩子就這麽顛倒了。我才應該是那個隨時脆弱,隨時需要呵護的好不好。
難道不應該是我擰不開瓶蓋,我害怕登高不能換燈泡換窗簾,我動手能力很差,不能換水管嗎?
我突然想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的七年婚姻生活,不過是培養了我強大的獨立生活能力。
獨立到再也不需要一個拖在後面,死躺著不就起來的丈夫,才離婚的。
怪不得我離婚了會感到那麽輕松。
至少不用再多伺候一個人,不用再多做一份家務,反正什麽事情也是自己在做,少一個人真的少了不少負擔。
很重要的,是不用在每個周末去面對那一家子的尷尬。
我看著手機短信上的那可憐的數字,其實心裏並沒多少想法。好吧,我已經做好了準備,以後就半年一催好了,想來靠他自覺應該沒指望了。
也許這種催了就給的還算好的,可能有好多男人催了也不會給呢。
我看看旁邊睡得像小天使一樣的壯壯,真心覺得,沒有任何人,我也能把我的小天使養好。
是吧,我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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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晚上十點,剛剛收到一條短信,前夫鄭海轉了兩個月的撫養費過來。
盡管當初離婚協議上寫明了每個月十號轉撫養費,盡管今天已經15號了,但還是在我的催促下,才只給了兩個月的。
我神經一向是大條的,好多事情並不往心裏去。拿了離婚證之後,就覺得跟這個人完全沒了關系。至於撫養費之類的,按照我的邏輯,如果是我,我會直接做一個自動打款,一勞永逸。
但直到前天聚會的時候,程川突然問起我撫養費的事情,我才想起來,一次也沒收到過的。
當時我有點懵,要知道鄭海是拿年薪的,這點錢對他來講不過是九牛一毛。
我不是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離婚拿撫養費這件事上都這麽拖拉。但如果是我,給孩子的錢我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拖著。
於是,我打了他的電話。
電話響到結束,也沒人接聽。這種情況我其實已經很熟悉了,即使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他的電話也一直是這種情況。
他似乎很習慣不接電話,然後過一會兒再回過來。但對我來講,這至少說明,他對人不是很尊重——至少對我不是很尊重。
下班不照常回家,在單位加班到深夜連一個電話也沒有,是鄭海的常態。
我不清楚沒結婚的時候他跟家人的相處模式是不是就是這樣,但我家的習慣是,到點吃飯,你不能按時回來,至少要打個電話說一聲。
直到離婚那一天,這樣的電話我都沒有接到過。
每次都是我做好了飯,等到飯都涼了,我也餓的都感覺不到餓了,才打電話給他。
那多半年裏,我170的身高,從112斤瘦到104斤,在單位體檢的時候,抽了個血直接栽倒,嚴重低血糖。
隨後,我再也不願意做飯了。下班就回父母家,反正他回不回來也不知道,我也不能因為這個餓死。
但是沒想到我不回家,他就開始按時回家了,也是沒有任何征兆的。我正在父母家吃飯吃到一半,他電話來了,說他已經回家,問我在哪兒。
開始的時候,我會慌忙地巴拉完飯,再帶上他的那一份,匆匆忙忙趕回家。
但每每都是,我回了家,他不過是在電腦前打游戲。拿回來的飯一直在桌上放涼了,快睡覺的時候,他才會去吃。
還經常挑毛病說這不好吃,那不好吃。
這樣又過了半年,他開始向我灌輸小家的概念。總說我們倆成家了就是一個小家,不應該再把父母的家放在第一位。
可是我並沒有把父母家放在第一位,我只是為了去吃個飯。
如果不是他每次晚飯都放我鴿子,害我差點內分泌失調得了糖尿病,我是每天都會回家做飯的賢妻呀。
更讓我無語的是,他這麽說的同時,還在不斷地實踐著周末必回家,回家必過夜的規矩。
說真心話,雙方父母和我家距離都很近,有什麽必要非得回去過一夜呢?再說了,每次回家,我能做的就是尷尬地看他跟他媽媽不停地吵架。
從進家門開始到離開,他們倆就在那兒不停的吵。我就跟公公在旁邊放一碟小菜,喝著小酒,假裝沒聽見。
婆婆是典型的農村家庭婦女,一輩子沒有見過世面,她的眼睛裏只有家裏那幾口。
大概是平時鄭海冷漠慣了,所以只要他回家,婆婆就會抓住他說個不停。但是沒文化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婆婆每次都想強行普及自己那狹隘的世界觀。
鄭海高高瘦瘦,其實在我看來挺好的。但總是會被婆婆說不行,身體不夠壯。在她看來,一個能扛起三個煤氣罐的鄉下親戚,比她本科畢業,國企中層的兒子好了太多。
所以七年來,我看到婆婆跟鄭海相處的方式就是——吵架。甚至因為吵架,鄭海基本上沒有完整地吃完過一頓飯。
七年真的沒見他在飯桌上吃完過,總是吃一半就甩碗走人了。
婆婆也氣得不停地說,然後不停地將我不愛吃的菜夾到我的碗裏。生硬地說我也太瘦了,應該多吃,什麽都吃。
我就默默地跟公公一邊喝酒,一邊將那些菜再夾回盤子裏去。
我從來沒有跟婆婆吵過架,因為我看得出來你說什麽她也不會聽。她有自己的那套邏輯,跟我們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我能做的就是跟公公默默地喝酒,假裝沒有看見那些尷尬的事情。
公公人特別好,他很喜歡我,也很喜歡我兒子。我離婚的時候,老人受到很大打擊,立刻收拾了東西到外面打工,再也沒回過家。
相處就在乎人心,現在每每想起那個高高大大,總是在廚房裏忙活來忙活去。喝著我拿來的好酒,高興地笑瞇眼睛的老頭兒,我還是覺得很心酸。
話題扯的有點遠了,不過這也讓我想明白,鄭海這樣的家庭氛圍,跟我應該是不一樣。
我的性格生成,跟家裏的教育和父母的性格有關系,他也是一樣。
其實他跟我結婚以後,我看得出來他十分依賴我,就像一個小弟弟或者一個兒子依賴母親一樣。
我知道他的家庭是那個樣子,知道了他從小缺失的那種他想要的母愛溫情,便能理解他的做法。
但我畢竟也是一個女孩子,我能做到的也只有那麽多。換句話說,我是別人的媽媽,不是鄭海的,他應該是我的老公,我兒子的爸爸。而不是我另一個兒子。
我跟鄭海的七年時間裏,只有我把他當兒子一樣哄著,疼著的時候,我們之間過的最開心。一旦我也想撒個嬌或者任個性,我們的矛盾就來了。
可我是個女人呀!
我們的角色不可能一輩子就這麽顛倒了。我才應該是那個隨時脆弱,隨時需要呵護的好不好。
難道不應該是我擰不開瓶蓋,我害怕登高不能換燈泡換窗簾,我動手能力很差,不能換水管嗎?
我突然想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的七年婚姻生活,不過是培養了我強大的獨立生活能力。
獨立到再也不需要一個拖在後面,死躺著不就起來的丈夫,才離婚的。
怪不得我離婚了會感到那麽輕松。
至少不用再多伺候一個人,不用再多做一份家務,反正什麽事情也是自己在做,少一個人真的少了不少負擔。
很重要的,是不用在每個周末去面對那一家子的尷尬。
我看著手機短信上的那可憐的數字,其實心裏並沒多少想法。好吧,我已經做好了準備,以後就半年一催好了,想來靠他自覺應該沒指望了。
也許這種催了就給的還算好的,可能有好多男人催了也不會給呢。
我看看旁邊睡得像小天使一樣的壯壯,真心覺得,沒有任何人,我也能把我的小天使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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