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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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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王宮被血泊淹沒,伴隨著一聲聲慘叫,生命被無情地收割。

東勝國不敬神明,被降下天譴,舉國滅亡。

清雋明秀的青年端坐於幾案之前,擡起溫潤的雙眸,看向敞開的大門。

一個修長的身影淩空立於門外,她的背後映著一彎清冷的新月,銳利如鐮刀,無情地掠過人間,便有數不清的人頭落地,血流成河。

她朝他伸出一指,月光一亮,寒芒便已到了眼前,拂散他額前的發,照亮他黑沈平靜的雙眸。

寒芒驟然停下,月光中的神明輕輕開口:“你不怕死?”

他早已準備好坦然接受死亡,卻沒想到會聽見神明的聲音。

他知道她的尊名——殺神淩霄,執掌殺戮的權柄,象征死亡的神明,代行天譴,威懾人間。

神明降於人間,無法被窺視,他只能看到被月光勾勒的輪廓,但卻又能感受到被凝視的威壓。

“生亦何歡,死亦何苦。”他淡淡一笑,凝於眼前的那點寒芒隨時可以奪走他的性命,卻奪不走他眼中的光輝。

她高高在上,垂眸凝視從容淡然的凡人男子。

“是你慫恿東勝國人背棄神明,你告訴他們人定勝天,你讓他們放下了信仰。”淩霄清冷的聲音帶著餘音於他耳中回響。

“是我。”他擡起眼,無畏地直視冷月的寒光。

淩霄漠然道:“是神明帶給人間生機與希望。”

“不。”他斷然否認,冷然道,“是神族帶來了死亡與災厄。”

淩霄微微一怔。

男子淒然一笑,眼中流露出憤怒與悲哀:“神族一怒,大旱三年,餓殍千裏。人族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為求風調雨順,仍要日日供奉,甚至獻祭童男童女。以殺戮制造畏懼,以畏懼壓制人心,這樣神族不值得信仰。人族的生機是握在自己手裏,而不是奴顏婢膝向神族乞討!”

淩霄垂眸看著他的眼睛,男人的衣衫陳舊卻幹凈,面容清瘦卻有神,直面死亡卻巋然無懼。

她代行天命,殺人無數,見過唯有恐懼,卻從無一人如他這般……

她向他迫近,俯身直視他的眼眸。

“你叫什麽名字?”

他看不清神明的面容,卻感覺到冷冽的氣息拂過自己的面頰。

他看著那團光暈說出自己的名字:“天珩。”

“天珩……”她低喃一聲,“你難道不知道背棄神明,會被降下天罰?”

“天罰?”他皺了下修挺的眉,不屑一笑,“混沌分陰陽,天道生萬物,人族亦在天道之中,神族憑什麽代天行罰?你們只是以力量來樹立信仰,以信仰汲取力量,但陰陽有序,天道不會永遠站在神族這邊。”

“大不敬,我必須殺你。”淩霄輕輕搖頭,擡起手便要收割他的性命。

他仰面直視殘月,眼裏的光亮得懾人。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他漠然地說道,“我會在輪回裏看到神族隕落。”

她揚起的手蹲在了半空,不知自己的心被什麽觸動。

她是象征死亡與殺戮的殺神,奉行神族旨意,於人間散播恐懼,建立穩固的信仰。人族畏懼她,敬而遠之,她不受香火供奉,卻因畏懼而存在。

而眼前這人,不怕她。

他的心裏沒有一絲敬畏,他與世間之人都不相同。

淩霄放下了手,靜靜凝視天珩:“我不能殺你。”

天珩眼眸微動,光暈在他眼中沈浮。

淩霄說:“但我要囚禁你。”

淩霄將天珩帶走,困在天柱之下。

天柱是盤古的脊梁,支撐著天地的平衡,其上為神界,其下為人界。

神界清氣浩然,神族不死不滅。

太陰玄素在天柱之下找到淩霄時,她正與天珩在一起。

“聽蒼宸說,你偷偷藏了個人,我原不相信,沒想到是真的。”玄素聲音輕柔悅耳,如仙音裊裊。

她是主掌生機的神明,與主掌草木春生的青帝蒼宸都是深受眾生尊崇的吉神,而淩霄則被認為是兇神。淩霄性情冷漠,與其他神族往來不多,只有玄素與她較為親近,而蒼宸與玄素則是萬年的好友。蒼宸的容貌在神界也是最為出眾,但因為他那張近乎刻薄的嘴,願意與他交好的神實在不多,他的所有秘密便只能和玄素說。

“他是東勝國的人,應該死於天罰,你違背神族指令留下了他,若被知曉,你也會受罰的。”玄素面露憂色。

淩霄說道:“他不畏懼死亡,對我沒有信仰,我殺不了他。”

玄素聞言一怔。

淩霄與玄素飛於雲端,俯視人間,一切都那麽渺小。

“人族不知道,但你我都明白,神族是因信仰而生,信仰若不存在,神族便會滅亡。”

信則有,不信則無,這便是神族存在的本質,也是不能被人族知曉的天機。

“天珩心中沒有一絲對神族的信仰與尊崇,他只相信人族自身的力量。”淩霄微微皺眉,“所以我殺不了他,只能將他囚禁。”

眾神分吉兇,吉兇定恩威,逆則雷霆,順則雨露,神族以此來掌控人心,樹立信仰,以保神族永存不滅。

“這世上真有人不畏懼死亡,不信仰神明嗎?”玄素不解地蹙眉。

“我們因人心而存在……”淩霄微微一頓,眼中漫上了迷霧,“我卻從來不懂人心。”

她想起玄素來前天珩與她說過的話——

天珩:“神族與人族生而不同,神族不知人族的悲苦,便不會心生憐憫,心無憐憫,便只有威壓與掠奪。神女聽得見人族的聲音嗎?”

淩霄點了點頭。

天珩笑了:“不,你聽不見。”他轉頭指向田間的草木,“人族亦聽不見草木的悲鳴,蟲豸的哀嚎,草木雕零枯萎,蟲豸亦有生滅,難道他們不會痛嗎?草木蟲豸之於人族,就像人族之於神族,我們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存在,一天一地,太過遙遠。聽不見悲鳴,便不會心生悲憫,神族只是將人族當成了力量的源泉。”

眼前這個凡人一眼看穿了神族存在的本質,寥落青衫立在寒風裏,雙目明澈,沒有一絲迷障。

天珩問:“神女殺人無數,心中可曾有過波瀾?”

她搖了搖頭,卻又頓住——在殺天珩時,是曾有過波瀾。

她沒說出來,天珩也不知道。

他轉過頭,用那雙沈靜幽深的眼眸看向她,哪怕他並不能看清:“神族不老不死,因此神女不明白生命的意義。於神族而言,生命是存在,於人族而言,生命是活著。”

“活著?”淩霄恍惚地念道。她忽然覺得天珩說的有道理,她確實聽不見人族的聲音。

“神女願意‘活’一世嗎?”他向她伸出了手,“我帶神女去聽人世的聲音。”

天珩告訴她,東勝國有一種靈花,名為長生蓮。長生蓮下長生藕,可塑肉身,容納神魂。

淩霄摘下長生藕,按照自己的相貌塑了一個人族的肉身。

那是天珩第一次見到神女的容貌。

神族的存在是一團凝而不散的清氣,人族的雙眼無法看穿那團清氣,神明在世人眼中是模糊而神秘的,也正是這一份不容直視的權威,讓祂們更加尊貴。

天珩是人族中第一個親眼見到,甚至碰觸到神明的人。

她像極了殺神身後的那彎殘月,有一種近乎殘忍的淩厲之美,瞳色幽深如暗夜,眉眼明艷又淡漠無情,唇瓣卻如薄櫻,是她臉上唯一溫柔的顏色。

“神女……”他輕聲開口,卻被她打斷。

“叫我淩霄。”她說。

他低斂雙眸,溫聲叫她的名字:“淩霄。”

人活一世,不過悲歡離合,生老病死,那都是神族未曾有過的體驗。

天珩帶著淩霄行走八荒,讓她親歷人間疾苦,聽見蒼生的悲鳴。

人的一生,在自己的哭聲中來,在他人的哭聲中去,而這中間幾十年,填滿了愛恨癡嗔、喜怒哀樂。

淩霄在一個蠻荒的部落裏見證了一個新生命的到來。

孕母於屋內哭嚎,兩天兩夜胎兒未能落地。巫師在屋外戴著面具祝禱,忽然變了臉色,說那胎中之子是為不祥,為神明所不容,所以才生不出來,殺神下達天意,得將胎兒斬殺於腹中,否則必遭大難。

殺神本神便在一旁聽著,緩緩皺起了眉頭。

有人提著刀便闖進了屋,想要殺死不祥的胎兒,孕母苦苦哀求,聲嘶力竭。

淩霄輕輕揮袖,將那些人都趕出了屋外。

她冰冷的手撫上孕母渾圓的肚皮,感受到生命的跳動。

神族沒有生育,她不知原來人族生育是如此痛苦之事,延續的代價竟如此之大。

“你的生機快斷了。”淩霄認真說,“孩子若生下來,你會死去。”

孕母哭紅了眼:“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

“你不怕死嗎?”淩霄疑惑地問道。

“求求你,救救他……”她好像喪失了神智,根本沒有聽清淩霄的問題。或者說,她的話,也已經回答了她的問題。

她垂下眼眸,在肚皮輕輕一按,須臾間,屋內便響起了嬰兒清亮的啼哭。

淩霄只手抱著沾著血汙的嬰兒,用床單將他裹起,交到母親的手中。

她貼著孩子柔嫩的臉頰,眼中盛滿了濃烈的愛意。

一邊是蓬勃的生機,一邊卻已即將油盡燈枯。

外面有人包圍了草屋,將武器對準了淩霄。

“此人膽敢違抗神意,引不祥降世,殺了她!”

火把扔進了屋子,很快便燃起了大火,淩霄看了一眼斷氣的女子,將啼哭不止的嬰兒抱在懷裏,飛出了火海。

她救出了被打傷的天珩,離開了那個部落,卻帶走了一個孩子。

“你為何出手救下這個孩子?”天珩問她。

淩霄說:“那人假借神族的名義殺人。”

天珩笑了笑:“神族又何嘗不是假借天道的名義殺人?”

淩霄語窒,垂眸看向懷中嬰兒。

她不會照顧孩子,那個孩子更多時候是天珩在照顧,只有孩子吃飽饜足的時候,淩霄才會抱一抱這個柔軟的小生命。

火光中的她看起來眉眼溫暖了許多,霜雪似的膚色也染上了淡淡的粉意。

“人族的生命真是脆弱。”她的指尖輕輕碰了碰嬰兒的臉頰,比新生的花瓣還要嬌嫩,還有一層細細的軟毛。

嬰兒歪了歪小嘴,噙住了她的指尖吮吸。

“但是卻沈重。”天珩靜靜看著眼前一幕,火光與人影皆在他眼中晃動,“每個生命誕生之初,就承載了太多的感情與希望,你為他付出的一切,讓生命變得更加珍貴。如此珍貴的生命……不該被毫無意義地剝奪,成為神明的祭品。”

孩子吮吸無果,皺著眉頭啼哭了起來。

天珩從她手中接過嬰兒,將早已熱好的牛乳慢慢哺入嬰兒口中。

他能感受到淩霄的視線落在自己身上,接著便是一抹微涼的觸感落在眼角。

“你受傷了。”她的指腹摩挲他眼角的淤青。

是被巫師帶人打傷的,眼角顴骨,乃至身上都有挫傷。

“我只是個普通的凡人,自然是會受傷,會衰老,會死亡。”他淡淡一笑,絲毫沒有將自己的安危放在心上。

“生老病死……”淩霄喃喃念道,“天道對凡人何其殘忍,脆弱短暫的一生,卻要承載那麽多的災厄,為何凡人多苦,還要貪生?”

“因為只要活著便有希望。”天珩轉過頭,溫潤的眼眸映著她清冷的面孔,“凡人一世,須臾百年,但真正快樂的,也只有零星的時光。而為了這零星的歡愉,凡人願意承受這些辛勞與苦難。淩霄,神族長生不滅,可曾有過一日歡愉?”

她被問得楞住了神,久久答不上話。

天邊漸漸泛出魚肚白,他的目光看向她身後的天,眼眸也在晨光中亮起。

“蒙昧的黑夜終會過去,苦難都在身後,人族會迎來屬於自己的日出。”他眼中的光溫暖而堅定,“人族如今缺少的,只是一簇火苗。”

晨光裏的天珩蒙上一層淡淡的光暈,俊秀的面容添了幾分聖潔,烙印在淩霄的眼中與心上。

後來,他領著她看過悲苦,也嘗過歡愉,在豐收的田野,在自由的林間,她像一個凡人一樣活著,在偷來的時光裏體驗了喜怒哀樂,在蓮藕的七竅裏生出了七情。

天珩讓她聽到了人族的聲音,在她心中種下了悲憫。

在南荒時,她被一群野蠻的人蒙住了頭面帶走,她心中好奇,因為沒有感受到敵意,她沒有反抗,直到來到一座山寨,她被掀開了頭簾,才看清了周圍的景象。

山寨裏到處掛滿了染紅的綢布,周圍一片喜氣洋洋,從他們的交談聲中,淩霄才弄明白自己是被“搶婚”了,而那個高大魁梧的男子滿臉通紅地看著她,請求她留下來與他成婚。

“是要和你生孩子嗎?”淩霄認真地問。

男子臉上頓時更紅了,周圍一片笑聲,氣氛快活極了。

男子點了點頭。

淩霄卻搖了搖頭:“那不行,我不能生孩子。”

她是神族,哪怕用長生藕捏了人身,看似與凡人無異,她也無法與人族生育,因為她本就只是一團清氣。

眾人聽了她的話,頓時楞住了。

“長得這麽美,該不會是個男的吧……”

“還是個傻的!”

“脫了衣服看看就知道了。”

當下便有人要來扒她的衣服。

淩霄眉頭一皺,一聲冷哼,蕩開的氣息便將眾人掀翻。

天珩趕到之時,山寨裏已經沒有一個能站起來的人了。

淩霄手上捏著一塊紅色的綢布,皺著眉頭踏出山寨,對天珩解釋了一句:“他說想和我生孩子。”

抱著傷腿哎呦亂叫的男人擡頭看了一眼天珩,苦著臉道:“原來你已經有男人了,早說我就不搶了。”

天珩微微一怔,有些哭笑不得。

回去的路上,天珩告訴她這是南荒的習俗,部落裏的男人會趁著夜色將看中的女子搶回去當新娘,被搶的女子頭上蓋著紅布,是為了防止她們記住回去的路。

“如果女子不願意呢?”淩霄皺眉問道。

“他們會讓她‘願意’的。”天珩嘆了口氣說,“這世間萬事,本就難以如願。對凡人來說,活著就已經竭盡全力,便沒有更多的心思去想自己的心是否願意,是否歡喜。兩情相悅,是世間最難求的歡喜之一。”

“我見過北荒的婚儀,年少的男女在昏時拜了天地,他們看起來很快樂。”淩霄眼中蕩開漣漪,“那就是讓人貪戀人世畏懼死亡的零星快樂吧。剛才他們搶親的時候,也是很快活,不過我不願意,他們便也快活不起來了。”她輕笑了一聲,清澈的眼躍動細碎的光,偏過臉看向天珩,黑白分明的眼睛靜靜凝視著他俊秀的臉龐。

“但如果是你的話,我願意。”她認真地說。

天珩驚愕地偏過頭看向她的雙眸,她向他靠近了一步,輕淺的呼吸像一根羽毛拂過他的唇畔。

“你願意嗎?”她好奇又專註地看著他的眼睛。

這人間三年,她已經越來越像個凡人了,她有了七情六欲,有了喜怒哀樂,不再如初見之時那樣孤高冷漠,她像映在湖中的月色,會被輕風吹起漣漪。

天珩的心猛地一顫,許久之後,他才聽到自己低啞的聲音說:“我願意。”

那一日,她拉著他的手回了部落,霸道地占據了旁人準備好的場地,與他拜了天地行了禮,當了夫妻。

紅燭落淚,暖室熏香,她被他壓倒在柔軟的寢具上。

“夫妻之禮,不只是拜天地。”天珩抵著她淺櫻色的唇,壓低了嗓音說。

她恍惚明白了他的想法,懵懂卻又認真地說道:“我是神族,是不會生孩子的。”

他怔了一下,埋首在她散發著蓮香的肩窩,低低笑了起來。

“這種事,不必如此功利,只需愉悅便好。更何況……你已經給過我一個孩子了。”

在蠻荒部落救下的那個孩子,他取名為天弈,是他和淩霄的孩子。

胸腔的震動讓她莫名心慌,頸間潮熱的氣息讓她心口泛起了癢意。

細碎的吻便從頸側開始,濡濕的唇舌舔舐她細嫩的肌膚,在她身上燃起火苗。他靈巧的十指解開衣扣,掌心的薄繭摩挲過她每一寸肌膚。

雖是長生藕幻化的肉身,卻有著和凡人一樣的知覺,甚至更加敏感。她的喘息急促起來,被噬吻過的肌膚仿佛在細雪上開了梅蕊,艷得驚心。

他吻上她潮紅的眼角,那雙清冷淩厲的眼氤氳著薄薄的水霧,搖晃著波光。唇舌勾顫,炙熱的氣息侵入口中,她昏沈地睜著眼,在他幽深的眼中看到了欲色,還有一絲並不分明的悲哀。

她來不及捕捉那一絲哀色,便被侵入體內的灼燙撞碎了心神。

她眉頭一皺,下意識地咬住了唇,卻在他唇上留下了齒痕,和淡淡的血腥氣。

他的手安撫著摩挲她柔韌的腰,抵著她的唇用沈啞的聲音一遍遍喚她的名字。

“淩霄……”

“淩霄……”

她攀著他的肩,在搖晃的視線裏看到燭淚滴落。

“天珩……”

她恍惚間明白了這三年來他做的一切,他引導她愛上了他,也愛上了這個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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