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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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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老四被人花街找到時,正從一小男孩口裏奪食。賴老四家裏從前有錢,可是他好堵,把家裏錢財都輸光了,於是到處打零工維持生計。可賴老四被人伺候慣了,與勞動、辛勤一點也不沾邊,所以總是饑一頓飽一頓,實在餓極了就厚著臉皮找鄰居、親戚打秋風。而他正巧早上得了許多好處,早早就吃過午飯,正在街上閑逛,看見一小男孩吃烤紅薯。那軟糯熟透的香味一勾,賴老四的饞蟲便跑了出來。

賴老四不僅又懶又窮,還一肚子壞水,即使面對小孩,也不懂得收斂一些。

賴老四眼珠一轉,拍拍那小男孩:“餵,你的紅薯是不是壞掉了?怎麽跟人家的都不一樣?”

那小男孩四、五歲,正是糊裏糊塗的年紀,他看一下賴老四,沒搭理他,繼續啃紅薯皮。

“人家的都是紅心,就你的是黃心,小心吃了肚子爛掉。”

小男孩遲疑了一下:“這是阿娘給我吃的。”

賴老四嘿嘿一笑:“我見過一個比你還大的小孩,就因為吃了壞紅薯,馬上生病,肚子又大又痛,疼死了!嘿嘿,你把紅薯分給我一半,讓我幫你嘗嘗有沒有壞吧!”

小男孩搖搖頭,他不想分紅薯。

賴老四:“哼——那你等下肚子就爛掉,要不我幫你吃一口?就一口?要是沒壞你就繼續吃。”

小男孩看看紅薯,又看看賴老四,他不太清楚壞掉是怎麽回事,但他感受過肚子痛,於是出於本能地害怕起來,可出於食物的熱愛使他不想放棄烤紅薯。不過如果就一口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小男孩知道一口有多大,於是他放心交出了紅薯,但很快他就意識到,賴老四的一口和他的一口不一樣,幾乎去掉了烤紅薯的一半,於是他毫不遲疑地哇哇大哭起來。

“小氣、小氣!吃一口就哭了!”

賴老四騙走小男孩的烤紅薯,一點也不感覺愧疚,反而先責怪小男孩小氣,這是他慣用的伎倆,別人常常因此不好意思說什麽。可賴老四忘了小男孩還小,他還不能完全理解小氣的意思,只在意烤紅薯竟然莫名其妙少了一半。

小男孩一哭,便有一婦人急急忙忙從院子裏跑出來。她小心地看一眼賴老四,才看向孩子,大聲呵斥道:“哭啥?鬼叫啥呢?”

小男孩稍微止住哭聲,連忙跑到婦人跟前,一手指向賴老四:“紅薯吃了一半!”

婦人莫名其妙地道:“吃了一半就一半,你哭啥?”

小男孩道:“是他吃了一半!”

婦人才聽明白,頓時積攢怒氣大吼一聲:“賴老四,你個沒臉沒皮的玩意!真是鱉下的東西——王八蛋!小孩的東西也搶,你怎麽不掉進糞坑裏憋死!”

賴老四之所以被叫為賴老四,除了姓賴,主要還是因為他會賴。一聽到婦人的叫罵,賴老四也不生氣,笑嘻嘻地道:“陳二嫂,別說得那麽難聽嘛!我哪敢搶你兒子的東西,就是看在陳二哥的面子上,你兒子送東西給我我也不敢要啊!是小侄子叫我吃的紅薯,你問問他,是不是他拿過我的?”

婦人原名李小娥,一結婚後,她的名字便被奪走,因為她丈夫姓陳,家中排行老二,大家似乎都記性不好,都叫她陳二嫂。

陳二嫂低頭問兒子:“是你給他的?”

小男孩十分委屈:“他說就吃一口!”

陳二嫂大怒:“缺德玩意!”

賴老四見情勢不好,剛要溜之大吉,就被人一把逮住,拖出巷子。

“幹什麽幹什麽?抓我幹什麽?我又沒犯法,不就是吃了一口烤紅薯嘛,”賴老四一時間動彈不得,掙紮著叫起來,他回頭一看,臉上立馬堆起笑容,“原來是有福大人,不知找我有什麽事?”

賴老四是藍田縣有名的閑漢,經常惹是生非,不然也做不出從小孩嘴裏騙紅薯的事,因此縣衙熟悉他,他也熟悉縣衙。有福是藍田縣縣令曾懷的管家,賴老四再怎麽犯渾,也知道對待官家要懂得審時度勢。

有福道:“什麽紅薯?我家大人有事找你。”他示意抓住賴老四的兩人,擡腳就走。

賴老四嘿嘿笑道:“有福大人,不知這次抓我是有什麽事?我最近沒犯錯呀?”賴老四仔細回想了一下,他記得這幾天攏共就偷了兩只雞,偶爾摸一摸別人家的娘子,除此之外,也沒幹什麽出格的事,怎麽縣令又要找他?何況,他還送了一份大厚禮給縣令。

難道,是厚禮的事?

賴老四琢磨來琢磨去,越發覺得找他是和厚禮有關。

“有福大人,難道是縣令大人對我的厚禮不滿意?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得來的,得來後馬上就獻給了縣令大人!多少人想要我還不給呢!”

有福瞥向賴老四:“你還跟其他人說了?”

賴老四笑道:“那小的不得先找人看看到底是不是寶物,才敢獻給縣令大人?”

有福冷冷道:“油嘴滑舌,小心拔了你的舌頭!說,你還跟誰說了寶物的事?”

賴老四立馬明白原來縣令大人不希望別人知道這份厚禮,他幹幹地笑道:“嘿!開個玩笑,我一得到寶物就獻給縣令大人了,其他人哪有資格?”

有福冷冷一笑:“若你還想活命,等會進去說話註意點,裏面那位是貴客!”有福不確定院子裏那位希不希望別人知道她的身份,因此只是含糊其辭地警告了賴老四,這小子最喜歡胡說八道,要是不提醒他,難免他亂說點什麽,惹得那位怪罪他們!

賴老四還是嬉皮笑臉,他見慣了有福那副對外人時的模樣,可背地裏有福沒少收他的東西。因此有福冷言冷語時,賴老四沒放在心上,直到有福帶他走進一座庭院,庭院內外都有侍衛站立,他才覺察出不對勁。

賴老四混跡市井街巷,打聽了不少事,他知道這院子,這院子常年空著,不過一直有人打掃,聽說是國都裏某位大官的房子。房子的管事是個頭發花白的女人,年紀大,精神很好,罵人也不含糊,就是有點跛腳。有次賴老四想趁著沒人偷摸進院子看看,哪想到正好碰上那女人在,沒想到她跛腳但還靈活得很,捉住他就是一頓打,第二天還收到縣衙的警告。那之後賴老四就斷了心思。

“有福大人,這是怎麽回事?為什麽帶我來這?”

有福不搭理他,在一位侍衛的帶領下,一行人領著賴老四走進院子中。

賴老四老老實實跟在身後,眼睛卻四處亂飛,這庭院一直是空的,現在卻到處是帶刀侍衛。院子裏有一塊假山,一棵掉光葉子的棗樹。棗樹下有一方石桌,石桌旁坐著兩個人,一個他認識,是縣令曾懷曾大人,此刻嚴肅無比,另一個他從沒見過。

那是個女人。

聯想聽到的傳聞,賴老四猜想那個女人也許是某位大官的妾侍。不過一位妾侍能帶那麽多侍衛嗎?賴老四有點疑惑,難道是大官的夫人?不過看起來不太像,那個女人身穿便服,臉上不施粉黛,一點也沒有城裏那些富貴婦人的雍容華麗。

她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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