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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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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開新坑了~撒花!依舊是隨寫隨發!所以不要催……

我叫夏玖。

“我叫夏玖。”——這個名字如果擱在一個平常人身上,換句話說,就是給了一個普通青年,他大約就會這麽介紹自己,“我叫夏玖,春夏秋冬的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九’字大寫了以後的那個‘玖’。”

但是,如果換做了一個為何棄療的二逼青年,他就會這麽說,“我叫夏玖,夏玖的夏,夏玖的玖。”

而化身做文藝青年之後,這個介紹一定就變成了“‘夏木陽陰正可人’的‘夏’,意為淺黑玉石的那個‘玖’。”

我是在很久以後才成為文二普青年的綜合體的,在上幼兒園的時候,我的人生軌跡接近普通,也就是說,那個時候,我對自己的介紹,停留在第一階段。

但也正因為夏玖的那個“玖”字是“九”的大寫,而對於一個幼兒園的小孩兒,“九”已經是一個大寫的字了,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使用“夏9”這個簡稱來在課本和作業本上留下姓名標記來代表自己,頗為省事。而且,其實和“玖”比起來,“夏”簡直是難寫了十萬八千裏,所以更有甚者,我一度甚至想只用“下9”這個類似於符號的東西來簡稱自己。

結果我當然沒有得逞,更是挨了爸媽的一頓痛說,我當時就憤憤不平的想,為什麽別人家的孩子姓“馬”、姓“丁”、姓“蔔”……總之是姓氏名字非常好學好寫,兩三筆就能搞定,而我為什麽就要姓一個非常難寫的“夏”字,死活學不會還是得學?

學寫自己的名字真是一段痛苦到刻骨銘心的記憶,即便我都忘記了自己是怎麽學著大人的筆跡,描摹在當時的我看來如同鬼畫符一樣的自己的名字,甚至被大人強行握住小手,使勁兒攥著一根難聞的鉛筆,十分艱難的在白紙上畫出艱澀的痕跡,歪歪扭扭,如同爬蟲,估計和著名的包子同名。

時隔數年之後,再翻出來的時候那些字跡更是實在是令人掩面,不禁唏噓——“我當時怎麽可能寫出來這麽醜的字!”

後來我慢慢明白,其實這些都是天生註定的,無法更改,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夏玖,是一個我自己不能決定的既成事實,和其他任何我無能為力的事情一樣,我只是一個旁觀者,即便參與其中,一樣無法影響最後的結果。

“夏玖”這個名字的來歷其實非常惡俗,惡俗到倒退回一千年甚至兩千年以前,這都可以成為一個姓名的不二解釋,帶著明顯的封建迷信殘餘色彩:

我姓夏,因為我爸爸姓夏,我爺爺姓夏,我們家祖祖輩輩都姓夏,家譜上明明白白的寫著呢,至於我為什麽叫“玖”,這真是有一個連我自己這種當事人聽了都忍不住要笑場的解釋——僅僅是因為我爺爺指著當時對一切渾然不知的我說道,“夏家到他這一輩上,剛好是九代單傳。”

但是我爸爸也不叫夏八啊,憑什麽我就得叫夏玖。不過等我有了抗議的思想和權利之後,我早就過了能夠隨便修改姓名的年紀了。

不過,盡管我如此吐槽著當年關於名字的一切,但這些都算是發生在我幼兒園時期的故事了。但是關於幼兒園的記憶,很慚愧,幾乎為零。因為其實我早就忘記了自己幼兒園的第一任同桌是誰了,我甚至已經記不得自己究竟是誰的幼兒園同學了,再仔細想想,好像我連自己幼兒園的教學老師和保育阿姨都已經忘得一幹二凈了。

我從離開那片地方的第一天起,也就再也沒有踏進去過半步,我如何能夠保存那些模糊的過去。人生這麽長,要記住的事情多了去了,幹嗎無緣無故還要撥出來一塊地方,給沒什麽值得留戀的往事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關於幼兒園的記憶即便幾乎為零,也不是完全沒有,因為我從幼兒園開始,就認識了一個人,我所關於當時的記憶,也全都和他有關。

所以其實我一直都很想對唐乾之說這麽一句話,“世界這麽大,可我們一直都在遇見,甚至從我還不知道要遇見你的時候開始,我們就遇見了。”

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居住在一個大約連四線城市都不算的小城市裏的我們,生活在林林總總的七百萬人口算上了城區郊區和縣城之中,其實也不算很稠密。

兩個人要無心遇見其實也容易,兩個人要刻意不見其實也不難。

“龍生龍,鳳生鳳”的道理,鞭辟入裏而又淺顯易懂的揭示著遺傳學的規律,這個說法倒是不假,但是如果沒能直接生出來龍鳳,那就父母就只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了。

所以,教育要從娃娃抓起,既然沒能早作準備的胎教已經結束了,那麽就從幼教開始矯正——父母都希望把孩子送到相對條件較好的幼兒園裏早教——相較於大城市,我自然從不奢望自己的家鄉的幼兒園的各項指標水平能達到什麽級別,但是,我媽堅持要把我送到這個幼兒園的重要理由之一,僅僅並且竟然是因為這裏——“夥食好”。

是養孩子又不是餵豬,我對我媽這種簡單粗暴的評判標準,還是不得不產生了一些微辭的,盡管並不會說出來。如果說那裏的夥食就已經算好了的話,我真心不知道別的幼兒園該是如何制作出三餐的。

且不說小菜和鹹菜其實都只是袋裝的榨菜而已,熬出來的米粥也不算漿稠,不負責任的丟在保溫桶裏,單是把米飯和炒菜攪和到一起的如同豬食一般的盛飯方式就令人惆悵,生油炒出來的番茄雞蛋更是帶著一種令人難過的口感,說好的炒大蝦就是碗裏兩骨節瘦小的蝦仁,答應的燉排骨也不過化作盤子裏的一截寸段小骨,寫出來的紅燒肉其實也就是三三兩兩的小五花肉塊。

所以,我從幼兒園開始,就不相信教育部門出具的食單菜譜,因而在以後的求學生涯中,盡管無數次的對學校食堂報以本不不減的希望,但是從來都不憚以最壞的滿滿惡意去進行真實的揣度,可從不進行任何無端的輕信,也堅持不被花裏胡哨的承諾和宣傳蒙住探知的雙眼。

七堇年說過,“我的感情像一杯酒。第一個人碰灑了,還剩一半。我把杯子扶起來,兌滿,留給第二個人。他又碰灑了。我還是扶起,兌滿,留給第三個人。感情是越來越淡,但是他們每個人,獲得的都是我完整的,全部的,一杯酒。”

我覺得,這句話如假包換成我對學校食堂的信任也是一樣的,千萬次的信任,一樣多的次數的顛覆,其中的辛酸,有誰不知。

不過,相比較一切烏龍或是不烏龍的事情,回想起來之後,令我最得意的還是我在那麽小的時候,就遇到了令我一輩子都不想後悔遇見的人,唐乾之。

我一直覺得我的爺爺是個帶著封建餘孽氣息的老人,盡管我們家祖上並不是書香門第,也未曾中過功名來光宗耀祖。但是老頭子就是脾氣古怪,喜歡擺弄著一些舊玩意兒,練練字,聽聽戲,還會順帶抓過來對這些東西一點兒興趣不感的我進行循循善誘,強迫教學。

老頭子喜歡看《詩經》,所以也按著我和他一起念那些四字詩篇。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我實在對這種評價是同意得不能再同意,《詩經》就是寫的當時那些普通的勞動人民對最淳樸的感情的各種讚美嘛,要不然為什麽《詩經》的第一篇就是《關雎》——開宗明義嘛,教育大家,“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想我活學活用的能力是很強的,在如此幼小的時候就能學會舉一反三,在學會這句話之後的我來到幼兒園,馬上就能拉起班上那個我覺得是最漂亮的小姑娘,深情款款,不帶一點兒磕絆的重覆,以此成為了當日全班絕對的焦點。

但是我爺爺一定是不覺得我能記住什麽似的,填鴨一般的繼續叫我跟著他往下念去,我就像下山的小猴子,撿了西瓜,丟了桃子,一邊學一邊忘,跟狗熊掰棒子一個樣,只能記住個新鮮兒,留住瞬時記憶。

所以,很快我就忘掉了《關雎》情意綿綿的熱切追求,接下來的我是用那句“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而成功的征服了班裏那個最為害羞文靜的小女孩,再一次令人側目。

後來我還念到了《采薇》,帶著我自認為憂郁的目光倚在幼兒園的大門上,一邊焦急的等待來接我回家的家長,一邊還能故作深沈的念出來“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這等沈痛的戰爭悲歌。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裝十三要從娃娃抓起?不過我可沒有遭雷劈,依舊活蹦亂掉的無心而隨意的背誦著傳唱了不止千百年的經典,從“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的熱鬧,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清雅,也不是沒有“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來,子寧不嗣音”的含蓄,更不乏“氓之蚩蚩,抱布貿絲,非來貿絲,來即我謀”之類的俚俗,總之,顛來倒去,我簡直都要出口成章了。

不過,童言無忌,如同兒戲,那麽多無心之言,我都忘記了說與誰聽,只記得在知道了《擊鼓》之後,不知道為什麽,卻曾經認認真真的學寫了那八個比我的名字還要難寫的字,然後用一根小木棍,抓耳撓腮的把它們寫在了幼兒園院子裏的一片沙土地上。

我指著那八個字,帶著一點兒驕傲的表情,對立在一旁的唐乾之說道,“你知道這些是什麽麽?”

可以用“呆萌”來形容的唐乾之輕輕的搖了搖頭,帶著好奇看著我,“咦?你寫了八個字。噢,這個字我不認識,就是‘子’和‘老’中間的這個字,念什麽?”

我得意的笑了,自尊和自信都爆棚,“不認識了吧?我教你。這個字是偕,x-ie-xie,二聲。這是一句詩,‘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唐乾之歪了歪腦袋,也指著那八個字,跟著我一字一頓的念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首肯的點了點頭,“對了,就是這個。”

然後懵懵懂懂的唐乾之就做出了一個令我困惑萬分、吃驚不已外加喜出望外的舉動,他輕輕的拉起來我的手,又把那句話念了一遍,“‘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就像這樣?”

我說是也不是,說不是也不是,完全混亂的對唐乾之說道,“不不不,不是,啊,是,不是和你,啊,是,是。”

唐乾之被我的語無倫次弄迷糊了,他不明所以的放下了我的手,然後完全沒有對我的失態做出任何評價,只是說道,“這句話真好聽。”

然後當時的我不無惋惜的對唐乾之說道,“同性不能結婚。”但還沒等唐乾之說出什麽,自詡為聰明的我轉念一想,又豁然開朗的釋然道,“沒關系啊,我們不同姓嘛——你姓唐,我姓夏,肯定不是同姓啊。”

年少輕狂,年幼無知,當時的我的確還小,什麽都不知道,不然,如何能夠說出那麽多七七八八的奇怪論調。

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能夠自豪而驕傲的宣稱,盡管當時的我毫無自覺,但是,在我明白事理的歲月中,每每回想起來,都覺得這是我此生經歷的第一個如此甜美溫馨的片段,能夠讓一個垂髫孩童對同樣如此年齡的我做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承諾,盡管另一個當事人始終都堅稱,那是一個惡魔利用了兒童的無知進行的一場可蒙拐騙似的犯罪誘導,可不管怎麽說,總之,一句詩就拐來了一個承諾,還真的稱得上是一件“一本萬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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