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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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的溫暖是抓不住的。
或許地獄裏的業火才能永遠陪伴在我身邊,無盡地燃燒下去,不熄不滅。
我願意承受地獄的業火,不願意承受人世的溫暖。
人類的雙眼總是很偏心,看東西只看自己喜愛的一方面,若要全面去考察,哪裏還會有那麽多值得喜愛的東西?
一種片面化的生活,大多數人沈溺於此。
至少我們都應該對自己坦誠,自欺欺人才是受傷害的根源。
依偎過再多的肩膀,終將習慣孑然一身。
尤其是面對著我這樣的人。
遠觀總比近處好太多。
獨自從會展中心B區走出來的時候,張修給於盡發了條短信,讓他別等。這已經是今晚他給他發的第二條短信了。
之前於盡說這個年代還有誰會去看短信,可張修就是習慣用短信與人交流,能不說話盡量不說話。
曾經他周圍的人也很少用短信,後來漸漸都用上了。從來只有他改造別人的可能,別人影響不了他的任何習慣。
如此偏執又強大的心性。
塞上耳機,低首找歌之前,他順手把那女生的來電記錄刪掉了。
不重要的東西,留著是累贅。
即使只是靜靜地躺在他的手機通話記錄裏,也毫無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個註重隱私的人,他的手機卻常年隨便放。
吳文曾經納悶過,為什麽他的手機總是以一種誘人盜竊的方式被他隨處亂放?是不是錢多了沒處花?
他從不回答吳文的這種問題,因為問題的答案註定不會令人愉快。
——對於一切可能會失去的東西,他都不放在眼裏。如果做不到,就強迫自己做到。
而這世上不會失去的東西,又有多少?
或者說……
有嗎?
餐廳獨間,光可鑒人。
見過只點羅宋湯卻從不喝湯的少年嗎?
來廣州後,張修發現自己在這個城市嘗過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羅宋湯了。
酸的,濃的,色彩鮮紅的。
必定得獨自一人坐在餐廳裏品嘗,不要洋蔥,過量番茄;舍棄其他,只撈番茄。
撈起來後還得放涼,不涼就不動它。
擡手翻開衛衣連帽,指尖在碎發上盲目撥了撥,使之不至於像一團亂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時候,張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愛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種生活習性。
就像鳥要飛,魚要游,獵豹要跑,貓頭鷹要守夜。
很自然的,張修要吃酸。
空間安靜,心也安靜。
吃到一半,想起此時還有人在家裏的餐桌邊上等他。
他擦凈了手,在手機上點了視頻通話,一張晃動的中年馬來西亞婦女面孔出現在屏幕上。
他把手機扔在身旁座位,就這樣不管,只用英語跟她說了幾句話,讓她別等他用晚餐,然後就切斷了視頻聊天。
站在洗手間洗手時,水流一遍遍流過他的手心手背。
這是他與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後第三次洗手。
“三”這個數字總讓人類感到安心,他也已經心安理得地忘記了另一個人的掌心溫度。
兩手分開以後就冷卻,轉身離開以後就沒回頭。
淡忘一個陌生人,總是如此容易。
手機收到司機萬分歉然的短信,說堵在高速上了,短時間內來不了。
長指在手機屏幕輕輕滑動,他在洗手間與餐廳營業廳的廊道裏停留了一會兒。
不到十分鐘,丁恪的電話就進來了。
張修沒接,左手松松地握著手機,垂眸看著屏幕,直到震動停止。
盡管如此,他知道,丁恪還是會很快就出現在他面前。
這當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國際象棋,通博弈論,玩遍各種賭法。怎麽會不清楚?
從散步的規避範圍,到射擊練習的過分幹涉,再到妨礙司機接送。
那些保護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實也等同於監視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許是方才沒控制好進食量。
撥通於盡的號碼時,那家夥大概正在附近某間酒店裏踐行身為花花公子的日常“職責”,總之透過信號傳到張修耳邊的聲音相當之不和諧……
“操。”他低聲,切斷了跟於盡的通話。
站在餐廳二樓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樓下行人的腳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衛衣連帽,揣著兜,靜靜佇立。
盛夏之夜,宜反殺,不宜蟄伏。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對不起對不起,”饒束擡頭,賠著笑臉,“不好意思啊。”
這已經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個路人了。接下來應該不會再撞了吧。不是都說事不過三麽?
本來饒束是跟著他的背影出來的,但途中有一個紅綠燈,很他媽巧的,就,把兩人隔開了。
等到下一個綠燈亮起,她穿過十字路口時,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於是饒束只好繞著琶洲島這一帶街區打轉,也不知道走到哪裏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螞蟻一樣。
左手手掌心攤開著,右手在下面托著,她邊走邊低頭看。
明明掌心裏什麽都沒有,她卻舍不得握起來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這種雙手捧著的虔誠姿態,才足以銘記那一瞬心動的鮮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話,饒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這只手,以後都不洗手了!
雖然、好像、可能,有點臟的樣子。
但是,誰管呢!
你瞧,人與人之間多麽奇妙。
開心著各自的開心,憂慮著各自的憂慮,卻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對方與自己扯上關系。
笨蛋,明明,沒關系的。
能有什麽關系呢?
人人都不過只是在從別人身上找尋自己存在的意義而已。
如果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麽,在這一年,張修不認為自己需要感情這種東西。
捧著手的短發少女不知何時出現在他的視線範圍內,她白色的衛衣被淹沒在街頭行人中,但鑒於其姿勢突出,還挺好認。
她在做什麽?閉著眼睛走路嗎?還是在繞圈?有點蠢。
的確有那麽一刻,他懷疑過這個女生。懷疑她別有目的,所以才會以一種近乎荒誕的、不要命的方式來靠近他。
但反過來想,其實也很容易想通。因為,那些真正別有目的的人,往往都偽裝得不著痕跡,非常自然。
別開眼,張修回到餐桌旁,握著玻璃杯喝了口白開水。
兜裏的手機又在震動,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節明晰的長指在杯子棱角處停了幾秒,腦海裏與玻璃有關的某些碎片炸裂開來,悄無聲息地,他面色平靜。
只是,原本殷紅的唇卻開始發白。
手指輕輕掠過,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徹底。
尖銳的碎片散落在他腳下。
手機持續在震動,撥電話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來得不夠快一樣。
盯著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會兒,張修擡腳跨了過去。
怕什麽?
這種事,以後還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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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地獄裏的業火才能永遠陪伴在我身邊,無盡地燃燒下去,不熄不滅。
我願意承受地獄的業火,不願意承受人世的溫暖。
人類的雙眼總是很偏心,看東西只看自己喜愛的一方面,若要全面去考察,哪裏還會有那麽多值得喜愛的東西?
一種片面化的生活,大多數人沈溺於此。
至少我們都應該對自己坦誠,自欺欺人才是受傷害的根源。
依偎過再多的肩膀,終將習慣孑然一身。
尤其是面對著我這樣的人。
遠觀總比近處好太多。
獨自從會展中心B區走出來的時候,張修給於盡發了條短信,讓他別等。這已經是今晚他給他發的第二條短信了。
之前於盡說這個年代還有誰會去看短信,可張修就是習慣用短信與人交流,能不說話盡量不說話。
曾經他周圍的人也很少用短信,後來漸漸都用上了。從來只有他改造別人的可能,別人影響不了他的任何習慣。
如此偏執又強大的心性。
塞上耳機,低首找歌之前,他順手把那女生的來電記錄刪掉了。
不重要的東西,留著是累贅。
即使只是靜靜地躺在他的手機通話記錄裏,也毫無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個註重隱私的人,他的手機卻常年隨便放。
吳文曾經納悶過,為什麽他的手機總是以一種誘人盜竊的方式被他隨處亂放?是不是錢多了沒處花?
他從不回答吳文的這種問題,因為問題的答案註定不會令人愉快。
——對於一切可能會失去的東西,他都不放在眼裏。如果做不到,就強迫自己做到。
而這世上不會失去的東西,又有多少?
或者說……
有嗎?
餐廳獨間,光可鑒人。
見過只點羅宋湯卻從不喝湯的少年嗎?
來廣州後,張修發現自己在這個城市嘗過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羅宋湯了。
酸的,濃的,色彩鮮紅的。
必定得獨自一人坐在餐廳裏品嘗,不要洋蔥,過量番茄;舍棄其他,只撈番茄。
撈起來後還得放涼,不涼就不動它。
擡手翻開衛衣連帽,指尖在碎發上盲目撥了撥,使之不至於像一團亂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時候,張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愛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種生活習性。
就像鳥要飛,魚要游,獵豹要跑,貓頭鷹要守夜。
很自然的,張修要吃酸。
空間安靜,心也安靜。
吃到一半,想起此時還有人在家裏的餐桌邊上等他。
他擦凈了手,在手機上點了視頻通話,一張晃動的中年馬來西亞婦女面孔出現在屏幕上。
他把手機扔在身旁座位,就這樣不管,只用英語跟她說了幾句話,讓她別等他用晚餐,然後就切斷了視頻聊天。
站在洗手間洗手時,水流一遍遍流過他的手心手背。
這是他與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後第三次洗手。
“三”這個數字總讓人類感到安心,他也已經心安理得地忘記了另一個人的掌心溫度。
兩手分開以後就冷卻,轉身離開以後就沒回頭。
淡忘一個陌生人,總是如此容易。
手機收到司機萬分歉然的短信,說堵在高速上了,短時間內來不了。
長指在手機屏幕輕輕滑動,他在洗手間與餐廳營業廳的廊道裏停留了一會兒。
不到十分鐘,丁恪的電話就進來了。
張修沒接,左手松松地握著手機,垂眸看著屏幕,直到震動停止。
盡管如此,他知道,丁恪還是會很快就出現在他面前。
這當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國際象棋,通博弈論,玩遍各種賭法。怎麽會不清楚?
從散步的規避範圍,到射擊練習的過分幹涉,再到妨礙司機接送。
那些保護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實也等同於監視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許是方才沒控制好進食量。
撥通於盡的號碼時,那家夥大概正在附近某間酒店裏踐行身為花花公子的日常“職責”,總之透過信號傳到張修耳邊的聲音相當之不和諧……
“操。”他低聲,切斷了跟於盡的通話。
站在餐廳二樓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樓下行人的腳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衛衣連帽,揣著兜,靜靜佇立。
盛夏之夜,宜反殺,不宜蟄伏。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對不起對不起,”饒束擡頭,賠著笑臉,“不好意思啊。”
這已經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個路人了。接下來應該不會再撞了吧。不是都說事不過三麽?
本來饒束是跟著他的背影出來的,但途中有一個紅綠燈,很他媽巧的,就,把兩人隔開了。
等到下一個綠燈亮起,她穿過十字路口時,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於是饒束只好繞著琶洲島這一帶街區打轉,也不知道走到哪裏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螞蟻一樣。
左手手掌心攤開著,右手在下面托著,她邊走邊低頭看。
明明掌心裏什麽都沒有,她卻舍不得握起來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這種雙手捧著的虔誠姿態,才足以銘記那一瞬心動的鮮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話,饒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這只手,以後都不洗手了!
雖然、好像、可能,有點臟的樣子。
但是,誰管呢!
你瞧,人與人之間多麽奇妙。
開心著各自的開心,憂慮著各自的憂慮,卻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對方與自己扯上關系。
笨蛋,明明,沒關系的。
能有什麽關系呢?
人人都不過只是在從別人身上找尋自己存在的意義而已。
如果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麽,在這一年,張修不認為自己需要感情這種東西。
捧著手的短發少女不知何時出現在他的視線範圍內,她白色的衛衣被淹沒在街頭行人中,但鑒於其姿勢突出,還挺好認。
她在做什麽?閉著眼睛走路嗎?還是在繞圈?有點蠢。
的確有那麽一刻,他懷疑過這個女生。懷疑她別有目的,所以才會以一種近乎荒誕的、不要命的方式來靠近他。
但反過來想,其實也很容易想通。因為,那些真正別有目的的人,往往都偽裝得不著痕跡,非常自然。
別開眼,張修回到餐桌旁,握著玻璃杯喝了口白開水。
兜裏的手機又在震動,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節明晰的長指在杯子棱角處停了幾秒,腦海裏與玻璃有關的某些碎片炸裂開來,悄無聲息地,他面色平靜。
只是,原本殷紅的唇卻開始發白。
手指輕輕掠過,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徹底。
尖銳的碎片散落在他腳下。
手機持續在震動,撥電話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來得不夠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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