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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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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束以一種尷天下之大尬的姿勢掛在大橋的護欄上。

一條腿剛夠上去,另一只腳丫還蹬著水泥地板,看起來仿佛下一秒就要掉下去。很危險,很滑稽。

饒束扭頭盯著不遠處的那個人,她足足靜止了十秒以上,就像一尊活體雕像一般,為華南大橋的人行道增添別樣的風景。

路燈光線充足,慷慨地灑在那個人身上。但盡管如此,饒束還是看不清他的臉,因為棒球帽的帽檐遮住了路燈的光線。

一個在大晚上戴棒球帽的男生。川流不息的車輛為他做背景。

而饒束的背景,則是一片黑乎乎的江水。

這邊的人行道只有她跟他。他也停在那裏,只說了剛才的那一句話,然後就用一雙不知道具體長什麽樣的眼睛靜靜地看著她。

不對,其實饒束並不確定他是不是在看她,她只是感覺到了目光。那種,來自陌生人的目光,卻莫名地有些灼人。

但若是他沒有在看她,又為什麽不走?饒束本來想維持這個姿勢直到那個人離開的,但那人就是不動。

“我……”饒束趴著清嗓子,聲音很小,“我的鞋子掉水裏了……”

她邊說邊慢騰騰地從護欄上爬下來,雙腳著地,米白色的襪子被路燈染得暈黃。

“不知怎麽就掉了……”饒束繼續小聲說著,也不管那男生聽沒聽見,“不過,並不一定要撿回來的。我不要了……嗯。”

她嘀嘀咕咕,胡亂整理著衣服,只拿眼角餘光去瞄路燈下的男生。

饒束看見他擡手,重新塞上了他的耳機。但饒束依舊看不清他的臉以及表情。

張修當然沒聽清她說了些什麽。

與其說她是在跟別人解釋,倒不如說她是在跟自己解釋。

但是,信不信,一個看過這世間很多種眼睛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的想死。

那些想死的人的眼睛,沒有顏色,只有空洞。

張修看著她眼裏的黑與白慢慢浮現,從空洞恢覆為靈動,然後他才重新塞上耳機,繼續自己的兩萬步路程。

當他走近時,饒束下意識往後退了退,後背貼到了鐵欄桿。

可是,人行道很寬,寬到彼此之間擦肩而過也不需要交匯眼神。所以其實,她根本不需要為他讓路。

一個人從另一個人面前經過,時間總是很短的,頂多三秒。

男生的棒球帽帽檐壓得很低,旁人應該無論如何也看不到他的正臉吧,饒束心想,她只能抓住機會,去看清他的側臉。

於是,當他以普通陌生人的姿態從饒束面前經過時,饒束在這頂多三秒的短暫時間內瞥了一眼他的側臉。

一眼,一眼就夠。

一眼就銘記,一眼就滾燙。

僅此一晃而過,少年人的側臉輪廓帶給饒束某種強烈的視覺沖擊。她又往後退了一步,但已經沒法退了,她的腳跟擠在後面的護欄墻根。

她反手往後,撐在護欄上。這樣才能穩住自己。

為什麽站不穩?饒束也不知道。

直到很多年以後,饒束順著記憶曲線一點點回溯,才發現,她只用了三秒就記住了他年少時的模樣,包括所有有跡可循的細節。

當真無可救藥。

饒束記得,他那偏中性的輪廓,精致,疏離;

饒束記得,他左耳戴了耳釘,漂亮,刺眼;

饒束記得,他的短發被壓在棒球帽下,烏黑,細碎;

饒束還記得,他至少比她高出十五厘米,高挑,偏瘦;

饒束甚至記得,黑色耳機線繞過他耳後,延展向下,消失在他的純黑T裇領口處……

那並不是一個讓人瞬間就能聯想到“帥氣”一類詞語的少年,但絕對敵得過饒束認知中的“驚艷”一詞,綽綽有餘。

很多年後的一天,隔著整個太平洋,在電話裏,饒束笑瞇瞇地把這些細節描述給他聽,那人卻立刻切斷了通話,隨後給她發了一份檔案,是他多年前的體檢表。表格的某一欄被人以淡藍色底色標註出來,內容:【Height:178cm 】。那人還以短信方式強調:「假如我沒記錯,光腳小孩十九歲時的身高不超過162cm。所以,請及時更正你的記憶。當年我至少比你高出十六厘米。」

就為了那一厘米的差別?他怎麽這麽幼稚?嘴上說著他幼稚,饒束心裏卻樂了很久。

你看啊,我光著腳走了好久的夜路,直到你出現在我生命裏,我才敢承認,是我自己把鞋子弄丟了。

丟了便丟了罷,我不要鞋子了。我要你。

那一天,命運把最驚艷的東西給我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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