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小子,我是惡魔準軍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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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一段時間,安永遠都有一絲小糾結。回想起那日大鬧慶典的場面,她感覺衛斯銘,是一個城府極深的男人,他和自己的父母對著幹,讓他們名譽大損,並引起商業征戰,給了其他一早就虎視眈眈的人更好的空隙和發展時機,而艾氏和唐氏卻各自陷入一種尷尬而負面的境地,於他而言,到底有什麽好處呢?
提出結婚申請?他他他,還是兵?娘來,解放軍叔叔的光輝耀眼的形象,在她安永遠的心裏,當即如隕星一般,撲哧一聲,低低地沈了下去,揚起一片沙塵。
這天,安永遠隨意溜達著,已經對路人異樣的目光見慣不怪。這是市中心最繁華的街道,尤其是在夕陽謝幕昏黃來臨之後,這裏的霓虹炫目多彩,行人高貴奢侈,商鋪陰暗頹靡。
這條街采用郭沫若先生的詩歌命題:天上街市。簡雋清秀,淳樸憬憧。她看著迎面而來的輝煌華麗的宮殿,忍不住想要進去瞧一瞧。
羅馬皇宮,是本市最大的娛樂休閑會所,酒吧歌廳桑拿洗浴等等,五臟俱全。單看它金燦燦的門頭,西式設計,高鼻卷發的性感雕塑,縹緲夢幻,引人遐想。
“禁止入內。”門口的黑臉警衛,長臂一伸。
為什麽禁止入內啊,這不是娛樂會所麽?一定需要唱女吧?“警衛大哥,我來找你們經理的,請問他在不在啊?”她在酒吧裏唱歌這麽久,知道找工作這樣的事情,必須找經理,不然,會被一些掮客之類的人,從中得利,也就是說,花了錢,還找不到工作。她安永遠是誰啊,專業優秀,經驗豐富,一準見一個,就被錄取一個!
“去去去,一邊去,我們經理怎麽可能認識你這種人。”警衛臉上不耐煩,拿著一種瞧不起的眼光,不屑看她,甚至露出嫌惡的表情。
你奶奶的!“什麽叫做我‘這種人’?你別狗眼看人低!這麽沒有禮貌的警衛,我要是老板,一早辭了你!這麽沒素質!”
“哼,我奉勸你趕緊離開,皇宮裏禁止乞丐入內!你再不走,別怪我不客氣!”黑臉警衛陰沈著聲音,雙手卷起了袖子。
“我就不走,怎麽樣,你還要打人不成?你打啊你打啊!”就這種水平的羅馬皇宮,請她她都不來!機會就是這樣來滴,想幹架啊,就得沈得住氣!
警衛一咬牙,要不是和他搭班的哥們去了廁所,他怎麽肯能容忍一個女乞丐在這麽高貴的地方撒野!他實在沒有多大的容忍度!便伸開手掌,朝著她的頭打去!
唇角一勾,眼睛一瞇,看著向自己襲來的熊掌一枚,她身子猛然一歪。躲開進攻的姿勢,更加激起了警衛想要揍到她的心理,另一只臂膀狠狠地甩了過來,她眼疾手快,一把拉過肩頭,順勢將他前傾而重心不穩的身子,一下絆腳,將他摔了個狗熊啃泥!
記住,對手越是強大,越是深沈,越是虛偽,你越是應該毫無畏懼,滿滿自信,因為,一切皆是紙老虎!
安永遠灑脫地拍了拍手,聲音淩厲,“下次我路過這兒,再聽見你叫我乞丐,或者不尊重別人,不是熊啃泥這麽簡單!哼!”瞥了一眼地上的熊笨的哀嚎的身體,不屑一顧,轉身離去。在她的背後,一道道閃亮的眸子,意味不明,仿佛在覬覦一件藝術珍品。
金迷酒吧。她擡頭,看著這間小巧的酒吧,剛要進去,肩膀一沈,迅速撤身,回眸。
“惡魔,是我!林楓!”林楓俊彥妖媚,笑瞇瞇地看著她古怪的穿著。
從艾薇薇那裏聽了他的不少故事,上次酒吧鬧事,這個陰柔的男人也有份,她輕笑道,“你好。”
“我一直在酒吧等了你好幾晚,才知道,你辭職了。”他的聲音軟軟的,找她找了很久,看到她剛才打架的那般英姿,著迷不已。再次看到她清麗熟悉的容顏了,心裏雀躍歡愉。
辭職?那丫的黑心腸的經理夠壞的,她明明是被辭職!“那個,自從那件事後,我有些不好意思在那邊呆了,就走了。”她只好說一些旁話。
“哦,那你在這邊上班了麽?”他的眸子亮晶晶的,文雅得像個女生。
“沒有,”她擺擺手,輕嘆地說道,“金迷酒吧,我打算進去找找人,看看需不需要啊。”
“一定需要你。”他的眼睛一亮。
“你怎麽知道啊?”她輕笑著說道,艾薇薇說林楓林秘書是妖媚男,果然哪!
“跟我來。”他拉起她的手腕,沖進了金迷。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金迷酒吧門外裝飾小巧玲瓏,但室內卻是別有洞天。櫃臺在內,舞池外圍,凹凸設計,最外圍是房間,圍城一般,圈住內裏,既縮小空間,又美觀大方。她很喜歡這裏的風格,在櫃臺等了一會,林楓從經理辦公室出來,顏色和悅。
“你以後,就在這裏唱歌吧。”
“謝謝你。”感覺好高興,幸好遇見了林楓。不然,自己還不知要折騰多久,才能找到一個能夠唱歌的地方。
“先生小姐,請問要喝點什麽?”服務小生過來詢問。
“冰火重天。你呢?”林楓問道。
“給我一杯水。”服務員怔楞一下,退了下去。來酒吧不喝酒,喝水?林楓的眸內都是奇異愛慕的色彩。
“那個,拜托你一件事,我在這裏唱歌,你可千萬別和衛斯銘說,替我保密。”
他看著她,眼神有些飄忽,剛才置身於美好,一瞬間有些失落,衛斯銘,為什麽告訴他?為什麽不告訴他?他們之間,有關系?他忽然怔住,那日,因為他事沒有看到那個女人的模樣,想起來那天醒目的報紙,那個和衛斯銘鬧緋聞的女人的側臉,不正是她麽?!
她的名字,叫安永遠!
“你,和斯銘,才認識,那天慶典上,你們怎麽會……?”那麽快就結婚?他明明記得,在酒吧他告訴過衛斯銘,自己喜歡的人,是她,“惡魔”!他有些震驚,更多的是難過。
“噓——”她降低聲音,湊近他,“你小點聲啊,具體原因不方便告訴你了,總之,你千萬別告訴他。”
林楓的眸子清冷起來,眼睛一瞇,而臉色愈加紅潤,“你們是不是在配合演戲?”看到她點頭,他有些釋然,“好。但是,我現在必須告訴你另一件事。”
安永遠歪著腦袋傾聽。
“我喜歡你。”他定定地說道,一把撫上她的手背,“從你在酒吧唱歌那天開始,我就喜歡你了。我不管你和斯銘是怎麽回事,我相信他也知道——我喜歡你。”
她的眉宇緊緊地皺在了一起,沒有想到,林楓竟然……她被表白了,在突如其來的情況之下。可是,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事,和她,有什麽關系?
僅僅是喜歡而已。她一早,就不喜歡人了。
“林楓,”她縮回手,看著他認真的神情。“我不是你應該喜歡的人。”
“為什麽?”她感覺他的眸子裏,有流光溢出。周圍環境的吵鬧,繁雜,他統統聽不見了。只有她,只有她。
“因為,”她忽然站起身,吸了一口氣,俯下身,特別豪爽地拍著他的肩膀,面色陰險地說道,“小子,我可是惡魔準軍嫂!”
林楓大笑起來,他從沒有這般豪氣滿腔的笑過,笑聲淹沒在人群喧囂裏,多了一些落寞,少了一些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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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街采用郭沫若先生的詩歌命題:天上街市。簡雋清秀,淳樸憬憧。她看著迎面而來的輝煌華麗的宮殿,忍不住想要進去瞧一瞧。
羅馬皇宮,是本市最大的娛樂休閑會所,酒吧歌廳桑拿洗浴等等,五臟俱全。單看它金燦燦的門頭,西式設計,高鼻卷發的性感雕塑,縹緲夢幻,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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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禁止入內啊,這不是娛樂會所麽?一定需要唱女吧?“警衛大哥,我來找你們經理的,請問他在不在啊?”她在酒吧裏唱歌這麽久,知道找工作這樣的事情,必須找經理,不然,會被一些掮客之類的人,從中得利,也就是說,花了錢,還找不到工作。她安永遠是誰啊,專業優秀,經驗豐富,一準見一個,就被錄取一個!
“去去去,一邊去,我們經理怎麽可能認識你這種人。”警衛臉上不耐煩,拿著一種瞧不起的眼光,不屑看她,甚至露出嫌惡的表情。
你奶奶的!“什麽叫做我‘這種人’?你別狗眼看人低!這麽沒有禮貌的警衛,我要是老板,一早辭了你!這麽沒素質!”
“哼,我奉勸你趕緊離開,皇宮裏禁止乞丐入內!你再不走,別怪我不客氣!”黑臉警衛陰沈著聲音,雙手卷起了袖子。
“我就不走,怎麽樣,你還要打人不成?你打啊你打啊!”就這種水平的羅馬皇宮,請她她都不來!機會就是這樣來滴,想幹架啊,就得沈得住氣!
警衛一咬牙,要不是和他搭班的哥們去了廁所,他怎麽肯能容忍一個女乞丐在這麽高貴的地方撒野!他實在沒有多大的容忍度!便伸開手掌,朝著她的頭打去!
唇角一勾,眼睛一瞇,看著向自己襲來的熊掌一枚,她身子猛然一歪。躲開進攻的姿勢,更加激起了警衛想要揍到她的心理,另一只臂膀狠狠地甩了過來,她眼疾手快,一把拉過肩頭,順勢將他前傾而重心不穩的身子,一下絆腳,將他摔了個狗熊啃泥!
記住,對手越是強大,越是深沈,越是虛偽,你越是應該毫無畏懼,滿滿自信,因為,一切皆是紙老虎!
安永遠灑脫地拍了拍手,聲音淩厲,“下次我路過這兒,再聽見你叫我乞丐,或者不尊重別人,不是熊啃泥這麽簡單!哼!”瞥了一眼地上的熊笨的哀嚎的身體,不屑一顧,轉身離去。在她的背後,一道道閃亮的眸子,意味不明,仿佛在覬覦一件藝術珍品。
金迷酒吧。她擡頭,看著這間小巧的酒吧,剛要進去,肩膀一沈,迅速撤身,回眸。
“惡魔,是我!林楓!”林楓俊彥妖媚,笑瞇瞇地看著她古怪的穿著。
從艾薇薇那裏聽了他的不少故事,上次酒吧鬧事,這個陰柔的男人也有份,她輕笑道,“你好。”
“我一直在酒吧等了你好幾晚,才知道,你辭職了。”他的聲音軟軟的,找她找了很久,看到她剛才打架的那般英姿,著迷不已。再次看到她清麗熟悉的容顏了,心裏雀躍歡愉。
辭職?那丫的黑心腸的經理夠壞的,她明明是被辭職!“那個,自從那件事後,我有些不好意思在那邊呆了,就走了。”她只好說一些旁話。
“哦,那你在這邊上班了麽?”他的眸子亮晶晶的,文雅得像個女生。
“沒有,”她擺擺手,輕嘆地說道,“金迷酒吧,我打算進去找找人,看看需不需要啊。”
“一定需要你。”他的眼睛一亮。
“你怎麽知道啊?”她輕笑著說道,艾薇薇說林楓林秘書是妖媚男,果然哪!
“跟我來。”他拉起她的手腕,沖進了金迷。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金迷酒吧門外裝飾小巧玲瓏,但室內卻是別有洞天。櫃臺在內,舞池外圍,凹凸設計,最外圍是房間,圍城一般,圈住內裏,既縮小空間,又美觀大方。她很喜歡這裏的風格,在櫃臺等了一會,林楓從經理辦公室出來,顏色和悅。
“你以後,就在這裏唱歌吧。”
“謝謝你。”感覺好高興,幸好遇見了林楓。不然,自己還不知要折騰多久,才能找到一個能夠唱歌的地方。
“先生小姐,請問要喝點什麽?”服務小生過來詢問。
“冰火重天。你呢?”林楓問道。
“給我一杯水。”服務員怔楞一下,退了下去。來酒吧不喝酒,喝水?林楓的眸內都是奇異愛慕的色彩。
“那個,拜托你一件事,我在這裏唱歌,你可千萬別和衛斯銘說,替我保密。”
他看著她,眼神有些飄忽,剛才置身於美好,一瞬間有些失落,衛斯銘,為什麽告訴他?為什麽不告訴他?他們之間,有關系?他忽然怔住,那日,因為他事沒有看到那個女人的模樣,想起來那天醒目的報紙,那個和衛斯銘鬧緋聞的女人的側臉,不正是她麽?!
她的名字,叫安永遠!
“你,和斯銘,才認識,那天慶典上,你們怎麽會……?”那麽快就結婚?他明明記得,在酒吧他告訴過衛斯銘,自己喜歡的人,是她,“惡魔”!他有些震驚,更多的是難過。
“噓——”她降低聲音,湊近他,“你小點聲啊,具體原因不方便告訴你了,總之,你千萬別告訴他。”
林楓的眸子清冷起來,眼睛一瞇,而臉色愈加紅潤,“你們是不是在配合演戲?”看到她點頭,他有些釋然,“好。但是,我現在必須告訴你另一件事。”
安永遠歪著腦袋傾聽。
“我喜歡你。”他定定地說道,一把撫上她的手背,“從你在酒吧唱歌那天開始,我就喜歡你了。我不管你和斯銘是怎麽回事,我相信他也知道——我喜歡你。”
她的眉宇緊緊地皺在了一起,沒有想到,林楓竟然……她被表白了,在突如其來的情況之下。可是,喜歡一個人,是自己的事,和她,有什麽關系?
僅僅是喜歡而已。她一早,就不喜歡人了。
“林楓,”她縮回手,看著他認真的神情。“我不是你應該喜歡的人。”
“為什麽?”她感覺他的眸子裏,有流光溢出。周圍環境的吵鬧,繁雜,他統統聽不見了。只有她,只有她。
“因為,”她忽然站起身,吸了一口氣,俯下身,特別豪爽地拍著他的肩膀,面色陰險地說道,“小子,我可是惡魔準軍嫂!”
林楓大笑起來,他從沒有這般豪氣滿腔的笑過,笑聲淹沒在人群喧囂裏,多了一些落寞,少了一些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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