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前往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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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準備就緒,愛麗絲獨自一人去了北地。
她準備了兩套適合出行的旅行服裝,將鎖子甲穿在衣服裏面,腰帶裏別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從德維特那弄來的那柄巨劍。
這還是愛麗絲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茲塔位於王都南面,傭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從未踏上過北部的國土。明明南邊已經有了暖意,北方卻仍是一派肅殺。愛麗絲有點慶幸自己提前準備了厚衣服。
愛麗絲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爾領的首府博恩。雷切爾伯爵家祖傳的大宅就坐落在那裏。出發之前,愛麗絲稍微做了一點調查。當年雷切爾伯爵初次結婚時,他們就住在那棟房子裏。後來伯爵夫人去世,雷切爾伯爵獨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許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後每隔一年,他會在王都生活兩個月,處理一些事務,工作結束之後就返回博恩。
雷切爾伯爵於妻子死後,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過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雙方對彼此都沒什麽感情。後來他獨自回到北地,夫人卻沒有跟他回去,兩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實亡。據說他在北地也有一兩位情婦,但並不經常在她們那裏過夜。大部分時間他還是獨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裏。
從目前的情況來推斷,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還留在雷切爾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這樣看來,她必須要想辦法潛入雷切爾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較起來,愛麗絲更擅長在戰場上與人正面搏殺,她個性也是如此,喜歡直來直去。不過她從前也曾經和師父一起做過一點潛入之類的工作,對此並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師父羅姆的說法,他們做傭兵的“什麽都得會一點”,否則很難生存下來。
貴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麽容易潛入的,尤其雷切爾伯爵不是那種只有個名頭的掛名伯爵,他可是實實在在的領主,擁有雷切爾領從上到下的裁判權。到底要怎樣才能潛入他家,還得要到了博恩之後才能確定。
愛麗絲是孤身上路,身邊陪著的只有那匹馬。羅姆讓愛麗絲給它取個名兒,愛麗絲執意不肯。一是因為那匹馬或許有過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馬聽著不習慣;二是因為它本就是不知從哪跑來的,愛麗絲總覺得早晚有一天,它還會跑個沒影,若是給它取名字有了牽絆,將來它跑丟了,她還要傷心。像現在這樣,反而感覺輕松。
從王都到雷切爾領的博恩,就算快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愛麗絲還要吃飯睡覺,不準備晝夜兼程,況且這事也不算是個急活兒。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繞了一段,讓人看清了她的頭發顏色和背上那柄巨劍,這才小心翼翼把巨劍包上幾層,出錢尋了個信使,讓人把它送回到羅姆的農莊去。
她這次辦事,隱秘最重要,最好還是別掛著招牌。
她這頭發其實也顯眼,好在紅發姑娘雖然少見,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她若是為此再特意染個頭發,好像也有點太把自己當回事了,說到底,她也不過是個傭兵罷了。在尋常平民看來是不尊王法的邊緣人,在王公貴族們眼裏,不過是一條可以拿錢買來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幾天,才從小路繞回往北邊的正道,等她騎著馬晃悠到博恩的時候,已經是第十七天頭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陰沈沈的,風刮得像刀子。雖說愛麗絲知道北地冷,特別準備了厚衣服帶來,到了北地還覺得有些擋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當地花八枚銀幣買了一領裘衣。
除卻之前她花二十金幣嵌的那枚附魔寶石,這是她這輩子從她手裏出去最大的一筆錢。花錢時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擋住了風寒。若在王都,花兩倍的價錢也買不到這麽好的裘衣,想想其實是值得的。
愛麗絲從小過慣苦日子,當酒館女侍的時候手裏攢下幾個錢,沒舍得花過。後來她跟羅姆學徒三年,羅姆自是從來沒讓她餓著,給她選兵器的時候也決不小氣,可也從來沒給過她什麽零花錢。愛麗絲頭一次帶著這麽多錢出門,開始的時候未免有點畏手畏腳,花過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動。
她手裏現有一百多個金幣,若是尋常人家精打細算過日子,這些錢夠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夠住個一年半載。若是拿來買裘衣,像這樣的裘衣,她能買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買一百多件裘衣,但這樣的計算到底讓人心裏高興。
當然了,女公爵給的這預付款,是為了讓她想辦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讓她胡花的。羅姆師父雖然沒給過她零花錢,卻教過她自己理財的法子:
“你記住,給的預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辦完了事回程的時候,還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關頭,是萬萬不能動用的。按規定,任務若是完不成,預付款須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問公會借錢。有多少高級傭兵就是栽在這上頭,從此債臺高築,萬劫不覆。”
雖說這次任務就算失敗了也不用退還預付款,但想著這麽一句囑咐,愛麗絲才總算收住了蠢蠢欲動的心思,沒再多花錢買什麽,只是老老實實在客店尋了間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價要八十五銅幣一晚,早飯十五銅幣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幹草價高,馬廄的位置連同餵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銅幣一天。這樣天價,難怪羅姆師父不肯買馬,無論去哪裏都靠兩條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時候,才租驛站的驛馬用。
愛麗絲先在櫃上押了一枚金幣,這些錢大概可以住個一周。
北方冬日裏天黑得早,外頭又刮風。到博恩的頭一天晚上,她沒急著出去打聽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間裏,向未來之神祈禱。
自從愛麗絲上次差點丟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給自己添出這樣一件功課。開始的時候多不習慣,而且還總引她想起母親,忍不住心裏酸澀。時間長了,倒是適應了些,漸漸當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沒有祈禱,反而要覺得缺了點什麽。
那神明自從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沒吐出過只言片語。也不知是不肯出聲,還是用光了神力,連夢境都無法再操控。愛麗絲上回聽他說話時正處於生死之間,連他的神名沒來得及問,如今祈禱,也沒個明確指向,只能在心裏不斷回憶當初清風似的從她耳邊吹過的那半句話:
“千萬別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禱,大多都是祈求神明護佑,祈禱詞都是編好的套路。愛麗絲的祈禱卻與眾不同。她只盼未來之神能夠多增加一點神力,可以多一點自由,除此以外再沒別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禱真有一分兩分是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聽見她的祈禱,能再來和她說一次話。至少,讓她能有機會謝他。可惜從那時到如今,她已經祈禱了幾個月,一點動靜都沒有。
或許她一人的信仰之力還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過來吧。
她倒也不著急,她媽媽祈禱了一輩子,愛麗絲也沒見弗格娜回應過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卻著實已經救過她的性命,就算後半輩子每天都花點時間為他祈禱,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
或許是因為獨自一人前來完成這頗具風險的任務,愛麗絲這天祈禱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沈沈睡去。到第二天她打聽到了雷切爾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圍轉了幾天,大致心裏有了數。
雖說是貴族大宅,也並非密不透風。廚房裏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進廚房,其實不難。她轉悠幾天,還真混進去過一次,在廚房裏繞了一圈又出來了。
要想從廚房進前廳,實在是太難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從攔路。愛麗絲傭兵出身,其實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圖謀行刺,倒是可以勉強一試。可她的目的並非行刺,而是尋物,不是急切之間可以做完的事。
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進去。可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實難:雷切爾伯爵是當地的領主,宅邸內的傭人都是用慣的,就算臨時要找人幫忙,也會找村子裏知根知底的佃農之女,不會隨隨便便雇傭來歷不明之人,況且此事雖然不急,愛麗絲也沒有一年半載可以耗在這兒的。
這樣想來,還是得想法從正門進去。
愛麗絲打聽來打聽去,終於聽說,雷切爾伯爵雖然對交際無甚興趣,但附近鄉紳貴族以他為首,每月總還是要開辦聚會。此類聚會慣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幾個情婦亦不是什麽能上的了臺面的人,幹脆請來本地的交際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只在宴會初開時露一露面,就算是盡到了主人的職責。
愛麗絲聽說這消息,不覺心中一動。
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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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準備了兩套適合出行的旅行服裝,將鎖子甲穿在衣服裏面,腰帶裏別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從德維特那弄來的那柄巨劍。
這還是愛麗絲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茲塔位於王都南面,傭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從未踏上過北部的國土。明明南邊已經有了暖意,北方卻仍是一派肅殺。愛麗絲有點慶幸自己提前準備了厚衣服。
愛麗絲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爾領的首府博恩。雷切爾伯爵家祖傳的大宅就坐落在那裏。出發之前,愛麗絲稍微做了一點調查。當年雷切爾伯爵初次結婚時,他們就住在那棟房子裏。後來伯爵夫人去世,雷切爾伯爵獨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許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後每隔一年,他會在王都生活兩個月,處理一些事務,工作結束之後就返回博恩。
雷切爾伯爵於妻子死後,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過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雙方對彼此都沒什麽感情。後來他獨自回到北地,夫人卻沒有跟他回去,兩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實亡。據說他在北地也有一兩位情婦,但並不經常在她們那裏過夜。大部分時間他還是獨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裏。
從目前的情況來推斷,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還留在雷切爾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這樣看來,她必須要想辦法潛入雷切爾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較起來,愛麗絲更擅長在戰場上與人正面搏殺,她個性也是如此,喜歡直來直去。不過她從前也曾經和師父一起做過一點潛入之類的工作,對此並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師父羅姆的說法,他們做傭兵的“什麽都得會一點”,否則很難生存下來。
貴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麽容易潛入的,尤其雷切爾伯爵不是那種只有個名頭的掛名伯爵,他可是實實在在的領主,擁有雷切爾領從上到下的裁判權。到底要怎樣才能潛入他家,還得要到了博恩之後才能確定。
愛麗絲是孤身上路,身邊陪著的只有那匹馬。羅姆讓愛麗絲給它取個名兒,愛麗絲執意不肯。一是因為那匹馬或許有過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馬聽著不習慣;二是因為它本就是不知從哪跑來的,愛麗絲總覺得早晚有一天,它還會跑個沒影,若是給它取名字有了牽絆,將來它跑丟了,她還要傷心。像現在這樣,反而感覺輕松。
從王都到雷切爾領的博恩,就算快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愛麗絲還要吃飯睡覺,不準備晝夜兼程,況且這事也不算是個急活兒。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繞了一段,讓人看清了她的頭發顏色和背上那柄巨劍,這才小心翼翼把巨劍包上幾層,出錢尋了個信使,讓人把它送回到羅姆的農莊去。
她這次辦事,隱秘最重要,最好還是別掛著招牌。
她這頭發其實也顯眼,好在紅發姑娘雖然少見,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她若是為此再特意染個頭發,好像也有點太把自己當回事了,說到底,她也不過是個傭兵罷了。在尋常平民看來是不尊王法的邊緣人,在王公貴族們眼裏,不過是一條可以拿錢買來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幾天,才從小路繞回往北邊的正道,等她騎著馬晃悠到博恩的時候,已經是第十七天頭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陰沈沈的,風刮得像刀子。雖說愛麗絲知道北地冷,特別準備了厚衣服帶來,到了北地還覺得有些擋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當地花八枚銀幣買了一領裘衣。
除卻之前她花二十金幣嵌的那枚附魔寶石,這是她這輩子從她手裏出去最大的一筆錢。花錢時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擋住了風寒。若在王都,花兩倍的價錢也買不到這麽好的裘衣,想想其實是值得的。
愛麗絲從小過慣苦日子,當酒館女侍的時候手裏攢下幾個錢,沒舍得花過。後來她跟羅姆學徒三年,羅姆自是從來沒讓她餓著,給她選兵器的時候也決不小氣,可也從來沒給過她什麽零花錢。愛麗絲頭一次帶著這麽多錢出門,開始的時候未免有點畏手畏腳,花過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動。
她手裏現有一百多個金幣,若是尋常人家精打細算過日子,這些錢夠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夠住個一年半載。若是拿來買裘衣,像這樣的裘衣,她能買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買一百多件裘衣,但這樣的計算到底讓人心裏高興。
當然了,女公爵給的這預付款,是為了讓她想辦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讓她胡花的。羅姆師父雖然沒給過她零花錢,卻教過她自己理財的法子:
“你記住,給的預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辦完了事回程的時候,還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關頭,是萬萬不能動用的。按規定,任務若是完不成,預付款須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問公會借錢。有多少高級傭兵就是栽在這上頭,從此債臺高築,萬劫不覆。”
雖說這次任務就算失敗了也不用退還預付款,但想著這麽一句囑咐,愛麗絲才總算收住了蠢蠢欲動的心思,沒再多花錢買什麽,只是老老實實在客店尋了間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價要八十五銅幣一晚,早飯十五銅幣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幹草價高,馬廄的位置連同餵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銅幣一天。這樣天價,難怪羅姆師父不肯買馬,無論去哪裏都靠兩條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時候,才租驛站的驛馬用。
愛麗絲先在櫃上押了一枚金幣,這些錢大概可以住個一周。
北方冬日裏天黑得早,外頭又刮風。到博恩的頭一天晚上,她沒急著出去打聽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間裏,向未來之神祈禱。
自從愛麗絲上次差點丟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給自己添出這樣一件功課。開始的時候多不習慣,而且還總引她想起母親,忍不住心裏酸澀。時間長了,倒是適應了些,漸漸當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沒有祈禱,反而要覺得缺了點什麽。
那神明自從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沒吐出過只言片語。也不知是不肯出聲,還是用光了神力,連夢境都無法再操控。愛麗絲上回聽他說話時正處於生死之間,連他的神名沒來得及問,如今祈禱,也沒個明確指向,只能在心裏不斷回憶當初清風似的從她耳邊吹過的那半句話:
“千萬別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禱,大多都是祈求神明護佑,祈禱詞都是編好的套路。愛麗絲的祈禱卻與眾不同。她只盼未來之神能夠多增加一點神力,可以多一點自由,除此以外再沒別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禱真有一分兩分是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聽見她的祈禱,能再來和她說一次話。至少,讓她能有機會謝他。可惜從那時到如今,她已經祈禱了幾個月,一點動靜都沒有。
或許她一人的信仰之力還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過來吧。
她倒也不著急,她媽媽祈禱了一輩子,愛麗絲也沒見弗格娜回應過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卻著實已經救過她的性命,就算後半輩子每天都花點時間為他祈禱,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
或許是因為獨自一人前來完成這頗具風險的任務,愛麗絲這天祈禱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沈沈睡去。到第二天她打聽到了雷切爾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圍轉了幾天,大致心裏有了數。
雖說是貴族大宅,也並非密不透風。廚房裏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進廚房,其實不難。她轉悠幾天,還真混進去過一次,在廚房裏繞了一圈又出來了。
要想從廚房進前廳,實在是太難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從攔路。愛麗絲傭兵出身,其實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圖謀行刺,倒是可以勉強一試。可她的目的並非行刺,而是尋物,不是急切之間可以做完的事。
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進去。可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實難:雷切爾伯爵是當地的領主,宅邸內的傭人都是用慣的,就算臨時要找人幫忙,也會找村子裏知根知底的佃農之女,不會隨隨便便雇傭來歷不明之人,況且此事雖然不急,愛麗絲也沒有一年半載可以耗在這兒的。
這樣想來,還是得想法從正門進去。
愛麗絲打聽來打聽去,終於聽說,雷切爾伯爵雖然對交際無甚興趣,但附近鄉紳貴族以他為首,每月總還是要開辦聚會。此類聚會慣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幾個情婦亦不是什麽能上的了臺面的人,幹脆請來本地的交際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只在宴會初開時露一露面,就算是盡到了主人的職責。
愛麗絲聽說這消息,不覺心中一動。
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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