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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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燈初上,於舟瞇著眼,雙手插在褲袋裏,漫步走在天橋上,俯視著閃爍的車燈,遙望著城市的霓虹燈光。
市中心熱鬧非凡,四人在一家炒菜館裏吃了晚飯,肚子撐得厲害。酒吧就在這一片附近,本想著一路走過去正好,結果非常爽快地全員迷了路。
魯明哲倚在天橋欄桿上,正拿著手機搜索地圖,神一般的網速,半天刷不出導航來。
“換我的。”於舟也拿出手機,結果連酒吧位置都搜索不出來。
“靠,這地方信號死角。”魯明哲啐了一口,看了看大概位置,指揮著眾人一起下了天橋。
千裏迢迢從大學城趕到市中心,除了經常鬼混的魯明哲還有點方向感之外,其餘人都是一片茫然酒吧的位置非常顯眼,四人卻還是找了半個多小時才到達目的地。
所幸初秋的微風意外的清涼,走在馬路上也能感受到一絲舒爽,就當是飯後消食。
到了酒吧,周圍的停車場全部爆滿,交通也有些堵塞,門口更是人頭聳動,想必裏面也是爆滿,似乎是有什麽特別的活動,從很遠的地方開始,就可以聽到女人的尖叫聲了。
“這算是運氣好還是不好?”魯明哲抱胸站在入口外,有些猶豫著要不要進去,“現在換地方還來得及。”
“今晚有soul樂隊的表演。”張永智指了指放在邊上的一塊布告欄,“很有名?”
“沒聽過。”於舟也走到了布告欄前,上面貼著一張骷髏頭的海報,“專業的樂隊駐唱?那經常混酒吧的人才知道吧。”說完他還看了魯明哲一眼。
魯明哲無奈地攤了攤手:“我第一次來這家酒吧,況且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來酒吧是幹嘛的……”
“難得的,進去看看。”張永智白了魯明哲一眼,拉著於舟擠進了爆滿的酒吧內。
酒吧內人聲鼎沸,大部分的人都裏三層外三層地圍聚在中央高臺下,倒是座位居然還有空餘。
四人立刻霸占了一張空桌子,只是位置有些偏僻,已經屬於最角落的位置了,靠近高臺的後方,供演員上下的樓梯就在附近。那樓梯邊上也全圍滿了人,後門邊上倒是站著工作人員,不讓靠近。坐在這個位置上,只能從斜後方觀看,並不能正面看到表演。
樂隊還未上場,臺下的觀眾已經開始嘶吼。
後排幾個沒搶到好位置的女人,相互推搡著想要擠進前排。而前排的女人感受到來自後排的惡意,更是不顧形象地直接擡腳,用高跟鞋猛踢人。
於舟拍了拍魯明哲的肩膀:“這就是你喜歡的女人?”
“……”
過了一會兒,有工作人員開始搬運樂器。
一臺架子鼓和電子鍵盤被擺上了高臺,連接上了音響。樂隊的成員明明還沒有出場,光是看到樂器,臺下就開始充斥尖叫。
穿著暴露的女人們手舞足蹈,紛紛叫嚷著“soul!soul!”,聲音洪亮震裂耳膜。
“這就是你喜歡的女人?!”
“泥垢了!”魯明哲無語地推了一把於舟,把他壓進了沙發裏,惡狠狠對掐著他的腰,“又不是所有女人都是那樣的!”
於舟力氣沒魯明哲大,掐在腰上有些癢,他整個人都軟了下去,掙紮著直不起身。氣勢上雖然輸了,嘴皮子可不能輸:“你不說我還真忘了!你的那個蓮蓉……”
“這個還真別提了!”魯明哲一臉痛苦地放開了於舟,“媽的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跟我來說,她看上你男人了,要我幫她去說!你說她腦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你也知道有毛病啊!”
張永智湊過來插了句嘴:“阿舟的男人是說蕭蕭?”
“是啊!”
“放屁!”
“……”
“我不會幹涉好友的性取向的。”張永智安慰地看了一眼於舟。
“喲。”於舟邪笑著站起身來,勾了勾張永智的脖子,作勢想把他壓倒,“暖男啊,我看上的可是你啊……”
“滾開滾開。”魯明哲也鬧騰上了,一把推開了於舟,攔腰把張永智抱到了自己的腿上。
這個舉動一出,四人都楞了楞。
魯明哲有一米八二,是四人裏長得最高的,常年都在鍛煉,身材十分不錯。於舟剛好一米八,兩人塊頭看上去相差不大,鬧在一起也沒什麽別扭感。
但張永智只有一米七四,人也相對比較消瘦。於舟搭著他肩的時候,還看不出什麽,魯明哲這麽一抱,怎麽看怎麽別扭。
魯明哲自己也楞住了,他雙手環著張永智的腰,輕輕按了按他柔軟的肚皮,往裏收了收勁。
他自己的肚子上有腹肌,按下去是硬的,並沒有這種柔軟感。張永智的一整個身體都很軟,就是肉不多,還沒用多大勁,就掐到了骨頭,抱起來的感覺也很輕。
他像是按上了癮,把張永智的t恤往上扯了扯,毫不客氣地在腰間摸了一把。
兩人保持著前胸貼後背的姿勢,張永智的雙腳離了地,有些沒安全感,雙手拼命往前伸著,卻硬是掙脫不開,依舊坐在魯明哲的大腿前段。
張永智感受到了魯明哲的鹹豬手,伸進了自己的衣服裏,正直接觸摸著平滑的肌膚。他的手並不光滑,動作卻非常輕柔,讓人感覺有些癢,更多的卻是舒服。
“滾開!”張永智的臉有些泛紅,他居然會覺得一個男人的觸碰很舒服!他加大了掙紮的力道,伸手去掰開魯明哲的手,他拼命扭動著腰肢,一點點想要從大腿上蹭下去。
突然,張永智的身體猛地一僵,停止了扭動的動作,整張臉色瞬間黑了下來,比踩到狗屎還難看。他張大了嘴巴,惡狠狠地反手掐了一把魯明哲的手臂,趁他吃痛放松的間隙,一腳蹬在他的膝蓋上,借力快速跳到地上。
於舟也回過了神,本以為兩人會開始進入鬥嘴階段,結果卻非常不科學地雙雙沈默了下去。看魯明哲一臉尷尬,張永智滿臉想殺人,他突然樂呵了起來:“怎麽,魯爺對著暖男硬了啊?”
“……”
“……”
魯明哲和張永智的臉上都露出了極為微妙的表情。
於舟一楞,幹笑兩聲:“……不會真硬了吧。”
張永智狠狠瞪了一眼魯明哲,十分無語地輕嗤一聲,像是看到一堆牛糞一樣,不屑地扭過了頭,轉身坐回了沙發上。
魯明哲本想開口說點什麽,卻百口莫辯,他松松垮垮地半躺在沙發上,剛剛張永智掐的那一下著實狠,直接把他給痛軟了下去,現在也完全沒了興致。
僵硬的氣氛持續了一會兒,服務員適時地出現上酒。
四人一人要了一杯生啤,魯明哲一到手,就拿著杯子和身邊的於舟撞了杯,仰頭灌了半杯下去。
於舟舉著杯子一楞,放到嘴邊,猶豫了一下,只小小抿了一口。
魯明哲放下杯子,餘光看到於舟的杯子像是一滴未少,和自己的杯子形成了巨大的對比,他立刻就不幹了。
“哎哎,阿舟,你這也太不給面子了……”
於舟白了他一眼,沒說話。
梁輝開口提示道:“你們忘記阿舟的酒量了?”
此話一出,板著臉的張永智也勾了勾嘴角:“哈,我記得我們去ktv那次,阿舟喝了兩聽啤酒就倒了。”
“……”
“哦哦哦,對對對。”魯明哲也起勁了,“那也叫喝啤酒啊,就跟喝了兩聽春藥一樣。”
“…………”
於舟舉起酒杯喝了一口:“你們倆真是夫唱婦隨啊!”
“……”
“……”
梁輝坐在邊上,無奈地搖了搖頭,非得比誰更作死麽?
時間正好晚上八點,後門被人打開了,走進來四個年輕的殺馬特……哦不,是三個。
帶頭的是個染了大紅長發的吉他手,紮了一個低馬尾,繞在脖子邊上。他的兩只耳朵上都掛滿了銀白色形狀各異的耳釘,脖子上掛著一個手掌大小的詭異骷髏頭。
他穿著一身全黑的皮衣,手臂處鑲嵌著許多方塊狀的金屬裝飾物,一直從肩膀延伸到整個後背。腰帶上垂掛著幾根銀白色的鏈子,皮褲下是一雙閃閃發光的馬丁靴,整個人看起來張揚無比。
在他身後的是貝斯手,樂器和脊背垂直背在身後,讓人忍不住覺得他會進門卡住。
他的頭發是銀白色的,蓬松過了頭,有種爆炸頭的感覺,鼻子上打著一顆鼻釘,耳朵上是五彩的耳釘,還有一個巨大的耳環掛在耳垂上。身上也是皮衣皮褲,裏面穿著一件血紅色的t恤衫,印著指骨的花紋,看起來有些恐怖。他的鞋子是銀色的,有小小的一截高跟,走起路來踢踏踢踏的。
再後面的是鼓手,他進場的時候,舉著手裏的兩根鼓棒揮了揮,拋到半空中,完美的耍了一個交替,惹來了一陣尖叫聲。
他的頭發是明黃色的,非常亮眼,一簇一簇用發膠固定過,看起來有種七龍珠的感覺。他的身材相對於前兩人,要稍微壯碩一些,沒有穿緊身的皮衣,而是穿了一套誇張的休閑衫。t恤上印著一個猙獰的骷髏頭,像是soul樂隊海報上的標志。
走在最後的鍵盤手,也是唯一稱不上殺馬特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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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熱鬧非凡,四人在一家炒菜館裏吃了晚飯,肚子撐得厲害。酒吧就在這一片附近,本想著一路走過去正好,結果非常爽快地全員迷了路。
魯明哲倚在天橋欄桿上,正拿著手機搜索地圖,神一般的網速,半天刷不出導航來。
“換我的。”於舟也拿出手機,結果連酒吧位置都搜索不出來。
“靠,這地方信號死角。”魯明哲啐了一口,看了看大概位置,指揮著眾人一起下了天橋。
千裏迢迢從大學城趕到市中心,除了經常鬼混的魯明哲還有點方向感之外,其餘人都是一片茫然酒吧的位置非常顯眼,四人卻還是找了半個多小時才到達目的地。
所幸初秋的微風意外的清涼,走在馬路上也能感受到一絲舒爽,就當是飯後消食。
到了酒吧,周圍的停車場全部爆滿,交通也有些堵塞,門口更是人頭聳動,想必裏面也是爆滿,似乎是有什麽特別的活動,從很遠的地方開始,就可以聽到女人的尖叫聲了。
“這算是運氣好還是不好?”魯明哲抱胸站在入口外,有些猶豫著要不要進去,“現在換地方還來得及。”
“今晚有soul樂隊的表演。”張永智指了指放在邊上的一塊布告欄,“很有名?”
“沒聽過。”於舟也走到了布告欄前,上面貼著一張骷髏頭的海報,“專業的樂隊駐唱?那經常混酒吧的人才知道吧。”說完他還看了魯明哲一眼。
魯明哲無奈地攤了攤手:“我第一次來這家酒吧,況且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來酒吧是幹嘛的……”
“難得的,進去看看。”張永智白了魯明哲一眼,拉著於舟擠進了爆滿的酒吧內。
酒吧內人聲鼎沸,大部分的人都裏三層外三層地圍聚在中央高臺下,倒是座位居然還有空餘。
四人立刻霸占了一張空桌子,只是位置有些偏僻,已經屬於最角落的位置了,靠近高臺的後方,供演員上下的樓梯就在附近。那樓梯邊上也全圍滿了人,後門邊上倒是站著工作人員,不讓靠近。坐在這個位置上,只能從斜後方觀看,並不能正面看到表演。
樂隊還未上場,臺下的觀眾已經開始嘶吼。
後排幾個沒搶到好位置的女人,相互推搡著想要擠進前排。而前排的女人感受到來自後排的惡意,更是不顧形象地直接擡腳,用高跟鞋猛踢人。
於舟拍了拍魯明哲的肩膀:“這就是你喜歡的女人?”
“……”
過了一會兒,有工作人員開始搬運樂器。
一臺架子鼓和電子鍵盤被擺上了高臺,連接上了音響。樂隊的成員明明還沒有出場,光是看到樂器,臺下就開始充斥尖叫。
穿著暴露的女人們手舞足蹈,紛紛叫嚷著“soul!soul!”,聲音洪亮震裂耳膜。
“這就是你喜歡的女人?!”
“泥垢了!”魯明哲無語地推了一把於舟,把他壓進了沙發裏,惡狠狠對掐著他的腰,“又不是所有女人都是那樣的!”
於舟力氣沒魯明哲大,掐在腰上有些癢,他整個人都軟了下去,掙紮著直不起身。氣勢上雖然輸了,嘴皮子可不能輸:“你不說我還真忘了!你的那個蓮蓉……”
“這個還真別提了!”魯明哲一臉痛苦地放開了於舟,“媽的這女人居然光明正大跟我來說,她看上你男人了,要我幫她去說!你說她腦子是不是有毛病啊?!”
“你也知道有毛病啊!”
張永智湊過來插了句嘴:“阿舟的男人是說蕭蕭?”
“是啊!”
“放屁!”
“……”
“我不會幹涉好友的性取向的。”張永智安慰地看了一眼於舟。
“喲。”於舟邪笑著站起身來,勾了勾張永智的脖子,作勢想把他壓倒,“暖男啊,我看上的可是你啊……”
“滾開滾開。”魯明哲也鬧騰上了,一把推開了於舟,攔腰把張永智抱到了自己的腿上。
這個舉動一出,四人都楞了楞。
魯明哲有一米八二,是四人裏長得最高的,常年都在鍛煉,身材十分不錯。於舟剛好一米八,兩人塊頭看上去相差不大,鬧在一起也沒什麽別扭感。
但張永智只有一米七四,人也相對比較消瘦。於舟搭著他肩的時候,還看不出什麽,魯明哲這麽一抱,怎麽看怎麽別扭。
魯明哲自己也楞住了,他雙手環著張永智的腰,輕輕按了按他柔軟的肚皮,往裏收了收勁。
他自己的肚子上有腹肌,按下去是硬的,並沒有這種柔軟感。張永智的一整個身體都很軟,就是肉不多,還沒用多大勁,就掐到了骨頭,抱起來的感覺也很輕。
他像是按上了癮,把張永智的t恤往上扯了扯,毫不客氣地在腰間摸了一把。
兩人保持著前胸貼後背的姿勢,張永智的雙腳離了地,有些沒安全感,雙手拼命往前伸著,卻硬是掙脫不開,依舊坐在魯明哲的大腿前段。
張永智感受到了魯明哲的鹹豬手,伸進了自己的衣服裏,正直接觸摸著平滑的肌膚。他的手並不光滑,動作卻非常輕柔,讓人感覺有些癢,更多的卻是舒服。
“滾開!”張永智的臉有些泛紅,他居然會覺得一個男人的觸碰很舒服!他加大了掙紮的力道,伸手去掰開魯明哲的手,他拼命扭動著腰肢,一點點想要從大腿上蹭下去。
突然,張永智的身體猛地一僵,停止了扭動的動作,整張臉色瞬間黑了下來,比踩到狗屎還難看。他張大了嘴巴,惡狠狠地反手掐了一把魯明哲的手臂,趁他吃痛放松的間隙,一腳蹬在他的膝蓋上,借力快速跳到地上。
於舟也回過了神,本以為兩人會開始進入鬥嘴階段,結果卻非常不科學地雙雙沈默了下去。看魯明哲一臉尷尬,張永智滿臉想殺人,他突然樂呵了起來:“怎麽,魯爺對著暖男硬了啊?”
“……”
“……”
魯明哲和張永智的臉上都露出了極為微妙的表情。
於舟一楞,幹笑兩聲:“……不會真硬了吧。”
張永智狠狠瞪了一眼魯明哲,十分無語地輕嗤一聲,像是看到一堆牛糞一樣,不屑地扭過了頭,轉身坐回了沙發上。
魯明哲本想開口說點什麽,卻百口莫辯,他松松垮垮地半躺在沙發上,剛剛張永智掐的那一下著實狠,直接把他給痛軟了下去,現在也完全沒了興致。
僵硬的氣氛持續了一會兒,服務員適時地出現上酒。
四人一人要了一杯生啤,魯明哲一到手,就拿著杯子和身邊的於舟撞了杯,仰頭灌了半杯下去。
於舟舉著杯子一楞,放到嘴邊,猶豫了一下,只小小抿了一口。
魯明哲放下杯子,餘光看到於舟的杯子像是一滴未少,和自己的杯子形成了巨大的對比,他立刻就不幹了。
“哎哎,阿舟,你這也太不給面子了……”
於舟白了他一眼,沒說話。
梁輝開口提示道:“你們忘記阿舟的酒量了?”
此話一出,板著臉的張永智也勾了勾嘴角:“哈,我記得我們去ktv那次,阿舟喝了兩聽啤酒就倒了。”
“……”
“哦哦哦,對對對。”魯明哲也起勁了,“那也叫喝啤酒啊,就跟喝了兩聽春藥一樣。”
“…………”
於舟舉起酒杯喝了一口:“你們倆真是夫唱婦隨啊!”
“……”
“……”
梁輝坐在邊上,無奈地搖了搖頭,非得比誰更作死麽?
時間正好晚上八點,後門被人打開了,走進來四個年輕的殺馬特……哦不,是三個。
帶頭的是個染了大紅長發的吉他手,紮了一個低馬尾,繞在脖子邊上。他的兩只耳朵上都掛滿了銀白色形狀各異的耳釘,脖子上掛著一個手掌大小的詭異骷髏頭。
他穿著一身全黑的皮衣,手臂處鑲嵌著許多方塊狀的金屬裝飾物,一直從肩膀延伸到整個後背。腰帶上垂掛著幾根銀白色的鏈子,皮褲下是一雙閃閃發光的馬丁靴,整個人看起來張揚無比。
在他身後的是貝斯手,樂器和脊背垂直背在身後,讓人忍不住覺得他會進門卡住。
他的頭發是銀白色的,蓬松過了頭,有種爆炸頭的感覺,鼻子上打著一顆鼻釘,耳朵上是五彩的耳釘,還有一個巨大的耳環掛在耳垂上。身上也是皮衣皮褲,裏面穿著一件血紅色的t恤衫,印著指骨的花紋,看起來有些恐怖。他的鞋子是銀色的,有小小的一截高跟,走起路來踢踏踢踏的。
再後面的是鼓手,他進場的時候,舉著手裏的兩根鼓棒揮了揮,拋到半空中,完美的耍了一個交替,惹來了一陣尖叫聲。
他的頭發是明黃色的,非常亮眼,一簇一簇用發膠固定過,看起來有種七龍珠的感覺。他的身材相對於前兩人,要稍微壯碩一些,沒有穿緊身的皮衣,而是穿了一套誇張的休閑衫。t恤上印著一個猙獰的骷髏頭,像是soul樂隊海報上的標志。
走在最後的鍵盤手,也是唯一稱不上殺馬特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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