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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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周日一整天,熊小時都過得雞飛狗跳。
由於真實地見識到了何閱的日常生活,她因為“他的聲音沒有味道!”而對他產生的好感度直線下降,幾乎只比樓上那個聲音是嚼碎胡椒味的小探員高出一個小拇指頭。
他活得實在是……
太邋遢了!!!
搬過來也快一個周了,連辛巴都知道把自己的食盆和玩具堆到一起,他的大部分的東西卻都還放在紙箱裏。
東西到處亂放,要用的資料全都不知道在哪兒。好不容易找到,剛用完,又隨手亂丟,第二次再要用,還是找不到。
在熊小時看來,何閱簡直有種神奇的魔力,一碰就會把東西變沒。
…………
吧啦吧啦何小魔仙。
他怎麽不把自己也變沒呢?!!!
在眼睜睜看著他把兩張重要照片隨手塞到屁股下面以後,熊小時終於崩潰了。
“走開!”
她掄起靠墊:“不要再碰它們了!”
由職業產生的強迫癥讓她根本無法在這種環境下和何閱共事。
熊小時擼起袖子,拿出當年幫指導老師整理文書的認真勁兒,從她的家裏拿來了一堆的文件袋和夾子,把所有的資料連分類帶整理,一樣一樣整齊地收納起來。
但何閱還總搗亂,每過一會兒,就會拿著各種問題反覆地問,以此來驗證她的通感癥。
比如:
“星期三是什麽色?”
“撒著金粉的橘黃色。
”星期五是什麽色?”
“接近黑色的深紫色。”
“星期一是什麽顏色?”
“很淺的、戴著灰調的粉色。”
5分鐘後——
“星期三是什麽色?“
……
最後,還是熊小時拔出了她裁紙用的筆刀,何閱才偃旗息鼓,和辛巴肩並肩蹲在角落裏悄悄說她的壞話。
但這些就算了,最煩人的是,兩個人正事剛說到一半,何閱突然跑過去摸摸辛巴的肚子。
“辛巴,你是不是餓了?”
“天吶,你的肚子都癟了。”
“如果不是我的手指昨天受了傷,我今天就能用剩下的食材給你做咖喱了。
熊小時:………………
考慮到她在兩人的交鋒中處於劣勢,為了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只能用著何閱家嶄新的鍋碗瓢盆,給他煮了盆米飯,又燉了鍋咖喱。
是的,她現在處於劣勢tat
別看她之前說得好像她掌握的信息有多了不起,那其實都是虛的。
只說現在,她除了知道照片三人中的一個人是孫茂遠以外,其他的可以說是一概不知。
至於“我可以幫你去問我的當事人”這句話,她自己心裏更是壓根沒底。
孫茂遠可是連案發時在哪兒都不肯說呢,再加上上次結束談話時的惡劣氣氛,能不能再獲得他的信任都得另說。
而何閱,看著又飄又浮,幼稚到讓人捉摸不透,但卻是最典型的不見兔子不撒鷹。
熊小時現在能給他什麽,他心裏門清兒,根本不聽她畫的大餅。
只要她開始做空口的承諾,他就腔都不搭,只用辛巴來搪塞。
名片上就只有一個名字一個電話,電話非實名,也沒有綁定任何社交軟件。
即使是面對不得不回答的照片的來源,也只是語焉不詳地說一句“是偷拍”,整個人就是一個巨大的謎團。
也不知道到底是幹什麽的,這麽難對付。
而在最後,話一說完,飯一吃光,何閱戴上口罩和帽子,牽著辛巴就下樓遛狗。走之前不顧熊小時的請求,毫不留情地把她趕出了自己的房子,還不準她帶走任何資料。可以說是非常無情。
熊小時看著被鎖在門裏面的孫茂遠的照片,恨不得找個發卡撬鎖進去偷。
好在,不管怎麽說,這一天過去,她也總算是了解了大體的情況。
何閱真正想要拍的是那個正紅色的人。
他叫鄭輝。
何閱拍他的原因未知。
他的身份信息也未知。
但他的住所附近的路線圖,熊小時倒是看了不少。那是個安保措施相當嚴格的富人區。就是那種如果你不是登記住戶卻想進去,首先要交身份證,接著過道安檢門,確定沒有危險性以後再叫主人出來接的富人區。
不過這對熊小時來說沒什麽用,她這一整天裏,發現的最有用的信息就只有兩個。
第一,鄭輝身高176cm,體重61kg,身型和孫茂遠的幾乎一致,就連左眼眉尾也都長著一顆痣。雖然單看證件照,兩個人長得並不像,但如果戴上帽子口罩,再有意地隱瞞和模仿,只要不是湊得很近,真的有可能把他們弄混。
第二,5月1日,何閱拍下孫茂遠的準確時間是深夜的23點48分。
雖然何閱不肯告訴她拍照的具體地點,但他卻很肯定地透露,從他拍照的這個地方到被害人劉戈的家,即使道路順暢、用最快的車速趕路,也需要1個小時以上。
而有監控顯示,劉戈回在家途中拎著宵夜走出她家樓下便利店的時間是23點22分。
按照刑偵局分析,兇手是尾隨她回家並將她殺害,那兇手作案的時間,絕對不會超過23點22分太久。
23點48分,孫茂遠還在一個需要至少一小時車程才能趕來的地方,他有可能尾隨22分就已經到了自己家樓下的劉戈、並趕在她進門時將她劫持嗎?
……
周一的早上,天剛亮,熊小時就帶著她整理好的資料,趕到了辦公室。
但沒想到辦公室裏有人已經到了。
方老師對著電話,愁容滿面。
“嬸娘,你不是說你是第一次到城裏來嗎?”
”是刑偵局的探員都調查出來了,3月和4月,你都來過。”
“……是,我知道你有些話,你不想對探員他們說……哎,對對對,他們認為茂遠是兇手、要把茂遠關進牢,是壞人,但我是茂遠的辯護律師,我是要救茂遠的,你瞞著我,對救茂遠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看,現在咱們多被動……”
“你先別哭,不是說就沒有希望了……”
註意到熊小時拿著文件夾,像是有話要說,他邊應對著電話,邊朝她招了招手。
熊小時輕輕地小跑過去,放低聲音:“我有新的發現,但還需要先跟孫茂遠核實一下。您能帶我去一趟看守所嗎?”
看他還在反應,她強調:“很重要。也許能挖出他的不在場證明。”
她拿出資料夾想和給他看,但電話裏的孫母還在絮叨著說話。
方政本來就不是同時能做兩件事的人,這一會兒就讓他有點手忙腳亂。
他捂住話筒,小聲對熊小時說:我今天不能去看守所,我約了證人見面。拖了好幾天,好不容易終於能見到,我一定得去。”
說完,他看了看田桃和老周空著的椅子。
辦公室裏的律師都沒來……
這時,電話裏又傳出了哭聲。
方政只能慌張地收回註意力:“嬸娘,我在聽。”
……
電話又打了10多分鐘,B1層的電梯開了幾次,但只有幾個其他部門到倉庫搬資料的律師,刑事辦公室的門始終沒被打開。
看著熊小時還在等,方政再次捂住話筒。
“你去。”
他打開抽屜,“帶著你的律師執業證,這是律所的證明,這是委托書。我怕出現後期人手不足的情況,就把你寫在委托書上了。”
熊小時接過文件,少有的措手不及:“可我只是律師助理……”
“接這個案子前,我請示過主任,這也是他提議的。咱們部門對這些,”方政想了好半天形容詞,最後憋出一句,“不講究。”
熊小時看著手裏的《律師事務所會見證明》,真的光明正大蓋了律所的章。
這都是什麽時候的事?
她還想再和方政說幾句,但他已經不再理她,專心地繼續和孫母通話。
“哎,對,你能這樣想就對了。所以當初到底……”
……
直到走出律所大門,經過鴿子雕塑,熊小時還有些回不過神。
不是沒聽說過有執業證在手的律師助理拿著委托書直接替律師上庭的事,但這可是關系到人命的刑事案子!她也還是一個在這個領域0經驗的純新手!
主任提議?
怕不是瘋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 還是先來感謝讚助商~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詩詩nano!希望你的智齒能早日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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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一整天,熊小時都過得雞飛狗跳。
由於真實地見識到了何閱的日常生活,她因為“他的聲音沒有味道!”而對他產生的好感度直線下降,幾乎只比樓上那個聲音是嚼碎胡椒味的小探員高出一個小拇指頭。
他活得實在是……
太邋遢了!!!
搬過來也快一個周了,連辛巴都知道把自己的食盆和玩具堆到一起,他的大部分的東西卻都還放在紙箱裏。
東西到處亂放,要用的資料全都不知道在哪兒。好不容易找到,剛用完,又隨手亂丟,第二次再要用,還是找不到。
在熊小時看來,何閱簡直有種神奇的魔力,一碰就會把東西變沒。
…………
吧啦吧啦何小魔仙。
他怎麽不把自己也變沒呢?!!!
在眼睜睜看著他把兩張重要照片隨手塞到屁股下面以後,熊小時終於崩潰了。
“走開!”
她掄起靠墊:“不要再碰它們了!”
由職業產生的強迫癥讓她根本無法在這種環境下和何閱共事。
熊小時擼起袖子,拿出當年幫指導老師整理文書的認真勁兒,從她的家裏拿來了一堆的文件袋和夾子,把所有的資料連分類帶整理,一樣一樣整齊地收納起來。
但何閱還總搗亂,每過一會兒,就會拿著各種問題反覆地問,以此來驗證她的通感癥。
比如:
“星期三是什麽色?”
“撒著金粉的橘黃色。
”星期五是什麽色?”
“接近黑色的深紫色。”
“星期一是什麽顏色?”
“很淺的、戴著灰調的粉色。”
5分鐘後——
“星期三是什麽色?“
……
最後,還是熊小時拔出了她裁紙用的筆刀,何閱才偃旗息鼓,和辛巴肩並肩蹲在角落裏悄悄說她的壞話。
但這些就算了,最煩人的是,兩個人正事剛說到一半,何閱突然跑過去摸摸辛巴的肚子。
“辛巴,你是不是餓了?”
“天吶,你的肚子都癟了。”
“如果不是我的手指昨天受了傷,我今天就能用剩下的食材給你做咖喱了。
熊小時:………………
考慮到她在兩人的交鋒中處於劣勢,為了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她只能用著何閱家嶄新的鍋碗瓢盆,給他煮了盆米飯,又燉了鍋咖喱。
是的,她現在處於劣勢tat
別看她之前說得好像她掌握的信息有多了不起,那其實都是虛的。
只說現在,她除了知道照片三人中的一個人是孫茂遠以外,其他的可以說是一概不知。
至於“我可以幫你去問我的當事人”這句話,她自己心裏更是壓根沒底。
孫茂遠可是連案發時在哪兒都不肯說呢,再加上上次結束談話時的惡劣氣氛,能不能再獲得他的信任都得另說。
而何閱,看著又飄又浮,幼稚到讓人捉摸不透,但卻是最典型的不見兔子不撒鷹。
熊小時現在能給他什麽,他心裏門清兒,根本不聽她畫的大餅。
只要她開始做空口的承諾,他就腔都不搭,只用辛巴來搪塞。
名片上就只有一個名字一個電話,電話非實名,也沒有綁定任何社交軟件。
即使是面對不得不回答的照片的來源,也只是語焉不詳地說一句“是偷拍”,整個人就是一個巨大的謎團。
也不知道到底是幹什麽的,這麽難對付。
而在最後,話一說完,飯一吃光,何閱戴上口罩和帽子,牽著辛巴就下樓遛狗。走之前不顧熊小時的請求,毫不留情地把她趕出了自己的房子,還不準她帶走任何資料。可以說是非常無情。
熊小時看著被鎖在門裏面的孫茂遠的照片,恨不得找個發卡撬鎖進去偷。
好在,不管怎麽說,這一天過去,她也總算是了解了大體的情況。
何閱真正想要拍的是那個正紅色的人。
他叫鄭輝。
何閱拍他的原因未知。
他的身份信息也未知。
但他的住所附近的路線圖,熊小時倒是看了不少。那是個安保措施相當嚴格的富人區。就是那種如果你不是登記住戶卻想進去,首先要交身份證,接著過道安檢門,確定沒有危險性以後再叫主人出來接的富人區。
不過這對熊小時來說沒什麽用,她這一整天裏,發現的最有用的信息就只有兩個。
第一,鄭輝身高176cm,體重61kg,身型和孫茂遠的幾乎一致,就連左眼眉尾也都長著一顆痣。雖然單看證件照,兩個人長得並不像,但如果戴上帽子口罩,再有意地隱瞞和模仿,只要不是湊得很近,真的有可能把他們弄混。
第二,5月1日,何閱拍下孫茂遠的準確時間是深夜的23點48分。
雖然何閱不肯告訴她拍照的具體地點,但他卻很肯定地透露,從他拍照的這個地方到被害人劉戈的家,即使道路順暢、用最快的車速趕路,也需要1個小時以上。
而有監控顯示,劉戈回在家途中拎著宵夜走出她家樓下便利店的時間是23點22分。
按照刑偵局分析,兇手是尾隨她回家並將她殺害,那兇手作案的時間,絕對不會超過23點22分太久。
23點48分,孫茂遠還在一個需要至少一小時車程才能趕來的地方,他有可能尾隨22分就已經到了自己家樓下的劉戈、並趕在她進門時將她劫持嗎?
……
周一的早上,天剛亮,熊小時就帶著她整理好的資料,趕到了辦公室。
但沒想到辦公室裏有人已經到了。
方老師對著電話,愁容滿面。
“嬸娘,你不是說你是第一次到城裏來嗎?”
”是刑偵局的探員都調查出來了,3月和4月,你都來過。”
“……是,我知道你有些話,你不想對探員他們說……哎,對對對,他們認為茂遠是兇手、要把茂遠關進牢,是壞人,但我是茂遠的辯護律師,我是要救茂遠的,你瞞著我,對救茂遠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看,現在咱們多被動……”
“你先別哭,不是說就沒有希望了……”
註意到熊小時拿著文件夾,像是有話要說,他邊應對著電話,邊朝她招了招手。
熊小時輕輕地小跑過去,放低聲音:“我有新的發現,但還需要先跟孫茂遠核實一下。您能帶我去一趟看守所嗎?”
看他還在反應,她強調:“很重要。也許能挖出他的不在場證明。”
她拿出資料夾想和給他看,但電話裏的孫母還在絮叨著說話。
方政本來就不是同時能做兩件事的人,這一會兒就讓他有點手忙腳亂。
他捂住話筒,小聲對熊小時說:我今天不能去看守所,我約了證人見面。拖了好幾天,好不容易終於能見到,我一定得去。”
說完,他看了看田桃和老周空著的椅子。
辦公室裏的律師都沒來……
這時,電話裏又傳出了哭聲。
方政只能慌張地收回註意力:“嬸娘,我在聽。”
……
電話又打了10多分鐘,B1層的電梯開了幾次,但只有幾個其他部門到倉庫搬資料的律師,刑事辦公室的門始終沒被打開。
看著熊小時還在等,方政再次捂住話筒。
“你去。”
他打開抽屜,“帶著你的律師執業證,這是律所的證明,這是委托書。我怕出現後期人手不足的情況,就把你寫在委托書上了。”
熊小時接過文件,少有的措手不及:“可我只是律師助理……”
“接這個案子前,我請示過主任,這也是他提議的。咱們部門對這些,”方政想了好半天形容詞,最後憋出一句,“不講究。”
熊小時看著手裏的《律師事務所會見證明》,真的光明正大蓋了律所的章。
這都是什麽時候的事?
她還想再和方政說幾句,但他已經不再理她,專心地繼續和孫母通話。
“哎,對,你能這樣想就對了。所以當初到底……”
……
直到走出律所大門,經過鴿子雕塑,熊小時還有些回不過神。
不是沒聽說過有執業證在手的律師助理拿著委托書直接替律師上庭的事,但這可是關系到人命的刑事案子!她也還是一個在這個領域0經驗的純新手!
主任提議?
怕不是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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