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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看。

他突然想起有個工程要讓莊嚴去跟進,於是按了內部通話鍵讓他進來。莊嚴進來後認真地聽著他的吩咐,一一記在了腦子裏,同時拿出記事本寫了點東西上去。由始至終徐天頌都沒提文件的事情,但莊嚴臨出門前還是看了一眼,隨即沖他搖搖頭。

莊嚴的意思很明白,文件是他擺的,放的時候什麽樣子,這會兒還是那樣。徐天頌待人走了後坐在椅子裏沈思。

文件看上去沒被動過,但並不能說明什麽。或許是阮箏特別小心,打開的時候盡量沒有移動它,看完了之後又重新擺了回去。

他伸手在桌子上一摸,很幹凈,幾乎沒有灰塵。看起來她打掃過桌子。如果是那樣的話,她應該動過文件才對。擦桌子的時候總要把東西挪來挪去,再放回去的時候也不會分毫不差。可她沒有,她特意繞過這份文件,讓它維持原樣。

其實她就算看了也沒什麽,一個職場新人,平時又表現得有些毛躁,會對公司的文件感興趣也很正常。以阮箏的性格,她甚至會大大方方地看了,隨後一轉頭就來跟自己討論,說不定還會提點意見什麽的。

這麽明顯的避開這份文件,是想向自己傳遞一個信息?她並不是別人派來的商業間諜,她對青膺的運作不感興趣?

可她到底有沒有看,目前也不得而知。只有等七天後的投標會才能見分曉。徐天頌目前已經搜集到足夠多的信息,對手公司的底讓他摸了個透。如果阮箏沒有出賣他,那塊地將毫無懸念成為他的囊中之物。

可若是她真的出賣了……

那是涉及十幾億的大工程,用十幾億來試探一個人的心,徐天頌覺得自己已經很久沒有這麽瘋狂過了。

阮箏從外面進來的時候,就看到徐天頌一個人站在書桌旁。他當時背對著門,似乎透過窗戶正在看外面的風景。這棟樓不太高,一共也才十來層,這間辦公室在第七層,頂上三層是圓形屋頂,據說並不住人。

因為前面開闊的綠地,辦公室的采光相當好。暮色席卷而來,辦公定裏只亮了一盞燈,徐天頌站在陰影中,身形突然被拉得很長。他這麽安靜的形象阮箏很少見到,在她的印象裏,徐天頌一直維持著十七年前那種冷漠疏離近忽殘忍的形象。

阮箏覺得,一定是夕陽太過溫暖,才讓這個心狠手辣的男人在她眼中多了一絲柔和。

徐天頌聽到門口有響動,轉過頭來就見阮箏眼睛紅紅地站在那裏。一定是咳得太兇了,她剛才出去大概是擦眼淚去了吧。

屋內昏暗的光線大概起了正面的效果,這兩人看著對方的時候都少了幾分探詢多了一絲客觀,氣氛少見的和緩,沒有了針鋒相對的意味。

但這種感覺並未持續多久。徐天頌主動出擊,指著滿屋子的狼籍發難:“你準備幹什麽,東西都不收拾就下班嗎?”

阮箏剛覺得他面目可親一點,聽到這話一下子又回到了現實裏。她擠出個笑容道:“不好意思,我馬上就拿走。屋子裏還有點地方沒清幹凈,我明天再弄吧。”

“嗯,你先回去吧。”

“那您呢?”

徐天頌拍了拍桌上的文件:“工作。”

阮箏少見的沒有堅持,拿著不屬於這裏的東西正準備出門,就聽徐天頌在後面問道:“你這衣服怎麽回事兒,誰給你的?”

阮箏回頭:“我讓司機回家給我拿的,穿那一身做事太不方便了。”

徐天頌的聲音簡直是從鼻子裏哼出來的:“沒想到,你倒挺認真。”

“那當然,我這人做事一向認真,要麽不做,要麽做到最好。”

她說這話的時候腰背挺得筆直,整個人顯得特別有神采,帶著一種年輕人特有的驕傲和沖勁。徐天頌眼皮微擡掃了她一眼,隨即又低下頭去沖她揮手:“趕緊出去,把門關上。”

阮箏提著大件小包出門,實在沒手關門,只能麻煩莊帥哥幫下忙。莊嚴過來關門的時候,一眼看到屋裏的徐天頌正望著窗外出神。他沒說什麽,輕輕把門帶上,又轉頭望著阮箏拿著東西有些狼狽地離去。

阮箏累了一整天,回到家後吃了飯洗了澡倒頭就睡。第二天一早起來下樓吃早飯,聽傭人們說徐天頌昨晚徹夜未歸。她擡頭望了望長長的樓梯,低頭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已恢覆正常。

吃過早飯後她正準備出門上班,已在美國的徐啟琛打來了電話。得知阮箏已進入青膺工作他終於松了口氣,又聽說父親昨晚徹夜未歸,他隨口就說了一句:“沒什麽,我爸肯定是去淩阿姨家了。她是我爸的紅顏知己。我總覺得有一天她會成為我媽的。”

作者有話要說: 那什麽,老徐三十好幾了,兒子都這麽大了,即便沒有老婆也總得有個把女人解決生理問題。我希望給這篇玄幻的文一點點現實的味道,所以給他安排了一個路人甲當床伴。如果把他寫成完全沒有女人的男人,我自己這一關都過不了,這樣的男人除了基友還是基友。

☆、交易

天剛蒙蒙亮,徐天頌就起床了。

他站在公寓房間的落地玻璃前,一邊抽煙一邊出神。房間裏有些淩亂,雙人床上被子散亂,一個枕頭被扔在了地上。房間裏沒有亮燈,只靠清晨的幾縷陽光照進來,所有的東西都覆上了一層灰敗的感覺。

今天天氣似乎不太好,看樣子要下雨。

徐天頌隨手在玻璃上掐滅了手裏的煙頭,往旁邊的煙灰缸裏一扔,轉身去洗漱。屋子裏的動靜開始大了起來,他放水洗澡,刮胡子吹頭發,最後系著一條浴袍從浴室裏出來時,房間裏已經多了一個人。

是一個女人。這個女人跟他有幾年了,徐啟琛管她叫淩阿姨,他則叫她阿萱。阿萱是個香港女人,前幾年一個人來S市打拼,惹上了不該惹的人物,差點讓人活活玩死。徐天頌救了她,給她安置了這麽個地方,還給她找了一份體面的工作。阿萱說沒什麽能報答他的,自己這具身體就是他的了,他想怎麽樣都可以。

她當時說那番話的時候,臉上有股子倔強的感覺,完全不像電影裏演的那種為報恩以身相許的女人。她說得很坦然,像是在做一場交易。

徐天頌沒來由地就對她有了幾分欣賞,從此就時不時來她這裏過一夜。

他在這個圈子裏名聲比較特別,不了解他的人總把他看成花花公子,屬於那種一夜要玩好幾P的大玩家。而對他略有了解的人又會覺得他是個完全的禁欲主義者。他身邊沒有固定的女伴,甚至鮮少帶女伴出席各種聚會。他總是獨來獨往,像是跟誰關系都不錯,但都不會跟她們有過深的交往。

其實這兩種人對他的評價都有失偏頗。徐天頌是那種要玩就瘋玩,如果不想玩可以很長時間都不找女人的那種人。阿萱出現之前,他確實換女伴換得勤快,很多女人還來不及爬上他的床就已經落馬了。那些女人連炮/友都算不上,充其量也就是個短暫的朋友吧。

而有了阿萱之後,他連這樣的“朋友”也不怎麽交了,無論多少人變著花樣接近他勾引他,他都是一笑置之,只當那些風情都是浮雲。

阿萱成了他目前唯一的床伴,但就是這麽一個固定的場所,他也不經常來。他有時候也在想,是不是年紀大了,已經懶得玩了。床上無論奮戰得多麽兇猛,結束之後心裏總是空落落的。甚至他在床上越兇,下了床這種失落就來得越快越猛。

難怪別人說無論多大年紀的人都得成家才是。有了老婆心裏才能被填滿,才會有那種充實的感覺。

但阿萱顯然不是他的理想結婚對象,他清楚這一點,阿萱也很清楚。她是個聰明的女人,很善於察言觀色,昨晚他情緒不佳,阿萱一眼就看了出來。盡管在床上他依舊勇猛而持久,但結束之後阿萱主動提出去客房睡,把主臥讓給了他。

徐天頌一晚上都沒睡踏實,恍惚間做了不少夢,夢到以前剛開始創立青膺時的艱難。他當時才九歲,幾乎沒有人相信一個九歲的小蘿蔔頭能做成什麽大事。但他居然成功了,從一條骯臟狹窄的小巷子裏走了出來,成了人人崇敬的老大。

那些跟著他的人後來過得都挺不錯,不見得人人大富大貴,但都衣食無憂了。到現在,從前的那些老人大多退隱江湖了,聽說有幾個跑去香港的某座山裏包了幾十畝果樹,拿了一輩子槍的人開始掄鋤頭種樹了。

他們過得瀟灑,徐天頌也感到高興。仔細算一算,似乎只有阮箏的父親阮劍鋒下場最慘。家破人亡,留下一個孤女。徐天頌覺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對阮箏縱容的理由。阮劍鋒夫妻的死錯不在他,但他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那天他及時派人拉住了他們,後果會怎樣?

也許阮劍鋒還是會死,但至少夏美玲可以不死。夏美玲不死的話,也許阮笙也不會死。這是一連串的因果循環,很多事情事後想想有很多補救方法,但在當時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任你本事再通天的人,也不可能改寫歷史。

阿萱慢慢地鋪著被子,鋪好後沖徐天頌微微一笑:“你餓不餓,要不要吃點東西?我給你做。”

阿萱做得一手漂亮的港式早餐,以前他來這裏過夜,通常就會吃她做的早餐。今天的徐天頌有點不在狀態,聽到這話後竟楞了一下,沈默片刻後才道:“隨便弄一點就好,弄個簡單的西多士吧。”

阿萱溫和地笑了笑,轉身去廚房做早餐。十幾分鐘後香氣就從門縫裏鉆了進來,徐天頌穿戴整齊走了出去,已經恢覆成往日從容的模樣。

桌上擺著一碟精致的火腿西多士,外加一盤淋了楓糖的松餅。徐天頌聞著那個味兒,覺得心像是被填滿了大半,隨手拿起一塊西多士塞嘴裏。阿萱遞了杯牛奶過來,他接過來一飲而盡。

阿萱見他這樣,忍不住笑了起來:“心情好點了?”

“我本來心情就不差。”

死鴨子嘴硬的男人坐下來繼續吃早餐,吃著吃著突然問阿萱:“你會做炒飯嗎?”

阿萱一楞:“炒飯?我倒做得不多,我比較拿手做煲仔飯。你想吃的話我去做,十幾分鐘就好。”

徐天頌擺手:“不用了。”說完自然地拿起桌上的報紙看了起來。

阿萱卻像有著雙透視眼,透過幾層報紙也能看透徐天頌的情緒。她在旁邊坐了下來,有意無意道:“你有心事。是哪個女人做的炒飯擾亂了你的心?”

徐天頌放下報紙:“阿琛的未婚妻,昨天做的早餐。不過,我的心依舊平靜如水。”

阿萱沒和他爭辯,他是金主,即便永遠高高在上強大無比,也總有不願意讓人點穿的心事。跟他調調/情沒什麽,硬要鬥嘴就沒意思了。把他惹毛了對自己沒好處。

於是她跟著笑笑:“嗯,聽說那姑娘也是從美國回來的?跟阿琛是同學吧。”

“學姐。”

阿萱:“想不到我們阿琛喜歡年紀大一點的女生。”

徐天頌依舊捧著報紙,氣定神閑,說出來的話卻令阿萱大吃一驚:“他喜歡男人。”

“什麽?”

“他在美國有個男朋友,兩人同進同出感情好得很。”

“那他為什麽找個姑娘回來……”阿萱突然明白了過來,將咖啡遞到徐天頌嘴邊,舉止嬌媚,說不清的風情萬種,“是因為你吧,怕你管著他,索性找個人回來演戲。”

“我不過打個電話隨口問一下,他就嚇得要搬救兵。只能說明他心虛,那個男人是個什麽東西,還得觀望觀望。”

“如果他是個好東西,難不成你還讓他們在一起?”

“為何不可。人生苦短,找個自己鐘意的人不容易,何必非要弄得血淋淋。”

阿萱不說話了,半晌才嘆了口氣道:“可你只有這麽一個兒子。他要是找了個男人,你們徐家……”

徐天頌放下報紙,將喝掉半杯的咖啡擱在了桌上,擦了嘴起身去拿外套,邊走邊說道:“你怎麽知道我以後不會再生兒子。你是覺得我娶不到老婆,還是覺得我這把年紀已經生不出兒子了。”

阿萱一面替他系西裝扣子,一面微斂了眼瞼:“你這樣的人也會想要結婚嗎?”

“我是什麽樣的人,我這樣的人就不能結婚嗎?”他由著阿萱系好扣子,拿起車鑰匙轉身出門,瀟灑地連個笑臉都沒有給她。阿萱看著他的後腦勺發了很長一段時間呆,突然心裏隱隱升起一股不安。

她覺得,自己似乎正在慢慢失去徐天頌。那個給他做炒飯的女人,真有這麽大的魔力?

接下來的幾天裏,她一直在想阮箏的事情,每每念到這個名字,心情總是很覆雜。阮箏並不知道這世上已有一個女人惦記上了自己,她擦桌子拖地板的時候心裏只想著一件事情,等到拿工資的時候她絕對得要雙倍,要她也拿清潔工的工資,她真心覺得虧得慌。

阮箏忙碌了好幾天,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到了周末她終於得了閑,也像很多女人一樣去商場裏逛一逛。此時正值初冬,商場裏到處可見穿著漂亮的年輕女人走來走去。阮箏一個人毫無目的地逛著,總覺得融入人群的感覺很好。

融入人群中,她就不會這麽寂寞,融入人群中,她就可以暫時忘掉那些煩惱,想像著自己也是個普通的年輕女子,活得瀟灑恣意。

商場的三樓是女裝部,阮箏在裏面沒有目的的穿梭來去,導購小姐每每見了她就熱情地迎上來,但總是被她禮貌地拒絕。一個多小時走下來,阮箏什麽也沒買,連一件讓她心動的衣服也沒看見。

情緒漸漸有些低落,阮箏環顧四周,想要找個歇腳的地方坐坐,喝杯咖啡吃點東西什麽的。不遠處的咖啡屋裏人影閃動,阮箏剛想擡腳過去,一個熟悉的身影卻從裏面走了出來。

居然是何慕則,一身羊毛背心牛仔褲,看起來比平時多了份休閑和親切。他走得並不快,出來的時候擡頭一望,與不遠處的阮箏四目相對。

他的表情沒有驚訝,連一絲變化也找不到。阮箏與他遙遙相望,正琢磨著要不要上去客氣幾句,突然只覺得被人從後面撞了一下。緊接著手裏感覺一空,低頭一看便發現一直拿在手上的提包不見了。

阮箏下意識地擡頭,就見一個形容猥瑣的男人在她前面快步走著,突然他回頭看了自己一眼,隨即拔腿狂奔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 老徐想要結婚了,老徐想要結婚了,多麽好的現象啊,真是值得奔走相告。

☆、好感

搶劫就發生在一瞬間,快得阮箏幾乎來不及反應。

她只來得及叫出“搶劫”兩個字,那個有些落魄的男人已經跑出去十幾米遠。阮箏踩著高跟鞋追在後頭,無力地看著彼此間的距離越拉越大。

身邊來來回回的行人很多,不少人回過頭來看著那個搶劫犯,可是沒有一個人出手相助。他們的臉上大多帶著淡漠的表情,有幾個甚至一臉困惑,顯然是沒搞明白怎麽回事兒。

阮箏追出去一段距離後就放慢了步子,明知沒有希望再追也沒用。眼看著那人夾著她的提包準備拐彎,斜路裏突然躥出個身影,直接將那人撲倒在地。兩人同時扭打起來,阮箏就看到自己的淺色提包在空中亂舞。

那位見義勇為的好心人身手似乎不錯,搶包賊被他死死壓在身下,掙紮了幾下後整個人就被翻了過來。對方用膝蓋將他頂在地上,一手利索地扭住他的手腕,不留情面地往身後一扭。搶包賊吃痛大叫了一聲,隨即另一只手也被制服。

阮箏跑過去的時候商場的保安也聞訊趕了過來,搶包賊被幾個壯漢團團圍住,像一團麻袋似的被人從地上強行拖了起來,雙手反綁在身後,整個人呈現出一種扭曲的姿勢。一個保安拿起掉在地上的提包,看著驚魂未定的阮箏,遞過來道:“你的?”

阮箏頻頻點頭。

“看看有沒有少東西。”

阮箏接過包隨便翻了翻,錢包手機都在,包裏沒什麽貴重的東西。她沖保安連聲道謝,人家卻指著旁邊那個好心人道:“謝謝他吧,要不是他你的包早沒了。”

阮箏又開始謝那個人,對方正在抹汗,還沒來得及擡頭說話,保安中有一個人認出了他,頗有點驚喜地叫道:“顧警官,怎麽是你啊。這家夥怎麽處理,要不直接送給你?”

顧警官連連擺手:“不用不用,我今天休息,你可別給我找麻煩。先把他送警局去吧,跟兄弟們打聲招呼,回頭我的口供再補上。”

保安們說笑了幾句,就押著那個搶包賊走了。阮箏目送他們離去,見那人走出幾步後又回頭朝她望了一眼。就是這一眼,阮箏第一次看清了那人的長相。

這是個看不太出年紀的男人,或許二十歲,也可能四十歲。膚色黝黑,臉像是多日沒洗,臟兮兮的樣子。整張臉異常得消瘦,下巴尖尖的,顴骨很突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雙凹陷的眼睛,使他的整張臉看起來非常怪異。

阮箏猜測他可能是個拾荒者,從他瘦弱的身形和破爛的衣服來看,他一定過得很不如意。阮箏註意到他的衣服上有補丁,褲子也破了好幾個洞。這年頭穿成這樣的人已經很少見了,除了街上要飯的,還真沒人混得這麽慘。

一時間阮箏竟對他產生了幾分同情,如果他這副模樣伸手向自己要的話,說不定她真會給他點錢。可現在他卻得去警察局待著了,說不定還要關上一段時間。像他這個年紀的男人正是身強體壯,做什麽不好為什麽非得做賊呢?

阮箏的心思全放在了那個人身上,一時竟有些忽略身邊的顧警官。直到對方忍不住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阮箏才回過神來。

“你沒事吧,是不是嚇著了?”

“不不,沒有。剛剛真是謝謝你了。”阮箏趕緊表達謝意。

對方不在意地擺擺手:“沒關系,我是警察,應該的。”

說著他沖阮箏露出一個笑容。阮箏一直到這會兒才看清這位顧警官的長相,心裏不由咯噔一下。

剛才沒註意,這位顧警官原來非常年輕,看著像個十幾歲的高中生。一張略顯稚氣的臉上笑容燦爛到了極點,極富感染力。看到他的笑容,阮箏只覺得自己的心情也變得好起來了。

已經很久沒有見到笑容這麽純粹的人了,配上他清秀端正的五官,以及比自己高了一個頭的個子,阮箏真心覺得眼前這個年輕人很討人喜歡。

她再次向對方道謝:“今天真是謝謝您了,要是沒有您,我這會肯定得去警局報案了。”

顧警官:“您這會兒還是得去警局一趟。他們把人送過去了,咱們是案件相關人,理應到場說明情況的。您以後出門也得小心了,貴重物品要看緊了。不過今天這個人情況有點特殊,都出手明搶了,只怕……”

阮箏見他有些猶豫,不由好奇起來:“怎麽了,您認得他?”

“不,我不認識他,不過我看他的樣子,懷疑他可能是吸毒過量。通常只有這樣的人,才會明目張膽搶錢。”

聽他這麽一說,阮箏恍然大悟。難怪這人看起來如此怪異,瘦得簡直沒個人形。再窮困潦倒的人也很少像他這麽精神不振,在他這樣的年紀,身體沒有殘疾,確實只有吸毒過量才會喪失勞動力,上升到只能靠搶劫度日的地步了。

“原來是這樣,您眼神真好。”

“我平常總跟這些人打交道,看得多了也就有經驗了。咱們現在去警局吧,離這兒最近的警局走十分鐘就到,希望您配合一下我們的工作。”

人家一口一個“您”的叫著,態度這麽好,笑容這麽和煦,阮箏哪裏好意思拒絕。再說這本就是她的事情,她去說明情況也是應該的。她點了點頭同意了,兩人一同走出了商場。

離開的時候阮箏還下意識地往那家咖啡店門口望了一眼,可哪裏還有何慕則的身影。真是個冷漠的家夥,沒幫她抓賊也就算了,連關心的話都沒一句。徐天頌身邊的人,果然和他一樣,都是冷血動物。

在去往警局的路上,阮箏順便問了一下顧警官的姓名。交個警察朋友也不錯,以後有麻煩了也能有人幫幫忙。

“我叫顧知桐,是本地人。您怎麽稱呼?”

“阮箏。”

“阮箏?”顧知桐將這個名字重覆了一遍,客氣地稱讚道,“好名字。”

“哪裏好?”阮箏有點玩心起,故意為難他。

顧知桐依舊是習慣性地摸摸鼻子,再次亮出笑容這個法寶:“很好聽。”

阮箏一下子就樂了。顧知桐的年紀肯定不大,感覺跟徐啟琛差不多,給她一種弟弟的錯覺。自從阮笙死了後,阮箏發現自己對年紀小一些的男孩子都帶有幾分好感,特別是還存著幾分天真的男孩子。他們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會令她想起阮笙。

她總在想,如果阮笙還活著,現在也該這麽大了吧。說不定都交了女朋友了,知道偷偷帶回來給她看,然後滿含期待地問她:“姐,這個女生怎麽樣?”

如果爸媽沒有死,他們一家四口還會在香港,爸爸每天去公司上班,媽媽買菜做飯等他們回來吃飯。阮笙還在念大學,動不動早出晚歸跟朋友去聚餐。父母有時候會罵罵他,他也像顧知桐這樣摸著鼻子訕笑,自己在旁邊幫他說幾句好話,氣氛又會活躍起來。

可是這一天永遠也不會到來了。想到這裏,阮箏原本不錯的心情立馬蒙上了一層陰霾。盡管臉上還帶著淺笑,但眼睛裏已經沒有了笑意。

顧知桐敏銳察覺到了她的變化,疑惑道:“你怎麽了,心情不好嗎?”

“沒有。我只是在想,那個人被抓到你們警局會怎麽處理,你們會告他嗎?他會不會很慘?”

“其實這主要取決於受害者,也就是你。你可以告他,也可以不告他。”

“如果我不告他呢?”

顧知桐雙手插在西裝口供裏,整個人看起來挺拔又精神。他一本正經地跟阮箏分析:“通常這種情況大部分人都跟你一樣,很少有人會起訴。如果受害者不告,我們一般也不能做什麽,最多拘留幾天就把他們送戒毒所裏去了。他們也許會暫時戒毒成功,但真正要從心理上脫癮很難。”

“他們會覆吸?”

顧知桐點頭:“幾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會覆吸。戒毒者要克服心癮很難,除非有家人在身邊不停地關心他們,而且不能再接觸這種東西。但實際的情況卻是,吸毒者很少有家庭,而且大多窮困潦倒。這種人對警察來說其實很頭疼,因為吸毒不比其他,很難戒掉。他們通常沒有勞動能力,掙不到錢卻一定要抽粉,所以他們還會去搶。下次再被抓再被強制戒毒,出去後覆吸再搶錢。如此循環往覆,直到某天也許在搶劫途中被人不慎打傷打死,或者直接吸毒過量而死。通常他們都沒有好下場,所以我很不喜歡跟他們打交道。”

阮箏剛才還覺得顧知桐笑起來像個天真的大男孩,現在聽他這麽說又覺得他很有想法,是個很成熟的男人。她側過頭打量了對方幾眼,故意試探道:“看來你當警察很多年了,見過不少這樣的人了,經驗很豐富?”

顧知桐一下子又露出了少年人才會有的羞澀來,笑得很不好意思:“其實我當警察也沒多久,我今年才從學校畢業,進入警隊沒多久。”

這麽算起來,他當警察還不到一年,確實還很稚嫩。阮箏覺得他的笑容很吸引人,不知不覺就產生了幾分親切感,說話也變得直接起來。

“能問問你為什麽要當警察嗎?”

顧知桐樂了:“因為我富有正義感啊。你沒看出來嗎,我整張臉上都寫滿了抗擊惡勢力維護社會治安這幾個字。”

阮箏被他逗樂了,裝模作樣地擡頭去看,正巧顧知桐也彎腰把臉湊了過來,兩個剛認識的人一下子就近距離看到了彼此的臉,甚至連對方的呼吸的氣息都能清楚地聞到。

作者有話要說: 男配出來搗個亂,下章就放男主回來,讓他吃吃女主豆腐,哈哈。其實這個男配作用挺大的,看下去會有驚喜哦。

☆、發病

阮箏從警局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

顧知桐送她到警局門口,兩人交換了電話號碼後,他又返身回去上班了。托她的福,他好好的周末就這麽泡湯了。不過看顧知桐的臉色阮箏覺得他心情還不錯,不像是情緒低落的樣子。

也許是剛進警局的關系,年輕人還有鬥志和沖勁兒,可以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無限的工作中去。

阮箏其實有點羨慕顧知桐,他對生活充滿了希望,完全符合年輕人是朝陽的說法。反觀自己一副日暮西山的模樣,年紀不大卻像是看破紅塵,總覺得活著沒什麽意思。她覺得自從弟弟死了之後,她的生命裏就只剩下了一個人,那就是徐天頌。

因為還存著對他的恨意,阮箏才能撐著活到今天。好幾次深夜她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時,眼前就出現徐天頌妖艷的臉,她便又會重燃生的希望。

有生之年不看到他身敗名裂,阮箏死也不會閉眼。

帶著對徐天頌無限的恨意,阮箏這幾天工作起來格外帶勁兒。徐天頌這幾天出差,周一早晨就搭飛機走了,據說是去了南半球。沒有他在辦公室讓人放松了很多,盡管莊嚴還是一臉嚴肅的模樣,每次講話的時候眼神裏流露出來的光芒總令阮箏有點心驚。

莊嚴是個很聰明的人,聰明到能看透一切。阮箏覺得還是不要太招惹他為好。幸好莊嚴也不是那種會找人麻煩的家夥,只要阮箏的工作不影響到他,基本上他可以做到一天都不開口說話。偶爾兩人也會有交流,比如他請阮箏幫忙影印文件,或是倒杯咖啡什麽的。

換作是別人的話,一定不敢這麽使喚她。就算她是清潔工,那也是身份特別的清潔工,是未來要當青膺老板娘的清潔工。但凡有點巴結心的人此刻都會抓緊一切機會同她搞好關系,搶著幫她做事,主動給她端茶遞水。

但莊嚴卻是個公事公辦的人。徐天頌給阮箏的定位是董事長辦公室保潔員兼董事長秘書小助理,於是莊嚴就不客氣地行使了他的權力,每天都要麻煩阮箏五六回。

他給阮箏的資料涉及方方面面,有些甚至是內部機密。但他並不避諱,每次都是直接遞過去讓阮箏去影印,甚至連看都不多看她一眼。

阮箏也就像她所說的那樣,凡事都做到最好。哪怕是再簡單的工作,她做起來也一絲不茍,從不擺董事長未來兒媳婦的架子,說話溫和態度從容,幾天下來沒跟莊嚴紅過一次臉,有過半點不愉快。

幾天後徐天頌出差回來了,一下飛機就直奔辦公室。莊嚴當時正在打電話,見徐天頌風塵仆仆進來也沒說什麽。兩人的目光在空中有過短暫的交流,但徐天頌很快走過他的辦公桌,徑直推開了自己房間的大門。

辦公室裏空蕩蕩的,沒有阮箏的身影。他擡手摸了摸書桌,是幹凈的,上面沒什麽灰塵。看起來阮箏還是每天來打掃,完全沒被那天那份文件影響到。

徐天頌一連忙了幾天,又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有些疲倦地靠在沙發裏休息。過了大約幾分鐘,莊嚴推門進來了,一進來就開始向他匯報工作:“……這幾天阮箏一切都好,工作很認真,能力也不錯。”

“她沒給你找麻煩?”徐天頌閉著眼睛問。

“沒有,她很客氣。只是……”

“只是什麽?”徐天頌睜開了眼睛,盡管疲憊,眼神卻依舊清澈明亮。

“她似乎病了。從她來上班的第一天起我就聽到她在咳嗽,這幾天似乎越咳越厲害了。您要不要去看一下,她現在應該在茶水間休息。”

阮箏生病的事情完全出乎徐天頌的意料。在他的印象裏,阮箏還是那個穿著性感身材妖嬈,風情萬種地支著腦袋湊到辦公桌前來勾引他的女人。她的一顰一笑都充滿了活力,怎麽幾天不見就開始走柔弱路線了?

徐天頌有些好奇,脫了西裝外套往莊嚴手裏一送,邊扯領帶邊往茶水間走。還沒走到門口,就聽到一陣熟悉的咳嗽聲,跟那天在他辦公室聽到的一樣。

他不由微微皺眉,阮箏前幾天在家的時候從沒聽見她咳嗽,怎麽一到他公司就咳個不停。聽這聲音也不像是裝出來的,真要裝也裝不了這麽長時間。徐天頌不由看了看周圍的環境,辦公樓建了好幾年了,用的都是最好的裝修材料,難道她對什麽東西過敏不成?

他一面想著一面推開了茶水間的門,一眼就看見阮箏咳得驚天動地的模樣。她就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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