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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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效坤一進客房,金玉郎立刻就關了房門上了鎖,不是怕金效坤又跑了,是怕他在門外藏了伏兵。而在北京飯店,沒有人敢硬闖客房,一道房門就足以將他和外界隔絕了。
然後轉身面對了金效坤,他狐疑的審視了金效坤,第一反應是:頭發白了。
白了頭發的金效坤給了他一種矛盾之感,他一方面覺得他特別陌生,另一方面又覺得他特別熟悉。因為他們兄弟的父親,金老爺子,年老之後,也是這麽瘦高瘦高的,一腦袋紋絲不亂的花白頭發。當然,金效坤實在是瘦得過了分,可是——他的目光一轉,轉向了墻上的鏡子,鏡中的他自己連著好些天沒吃什麽,也已經是形銷骨立。
兩人一起瘦得沒了肉,結果就是越發的相像,都是窄窄的一張臉,大大的兩只眼,相互之間簡直就是酷似。金玉郎早就知道自己和這位大哥長得像,可沒想到會這麽像,不由得盯著鏡子發了呆,而金效坤見狀,忍不住也回頭望向了鏡子,對著鏡中一遠一近的兩張臉,他也楞了楞。
然後,金玉郎“撲哧”一聲,笑了。
他這一笑,並非是心生喜悅,純粹只是感覺此情此景很有趣,像個什麽荒謬刺激的大發現。他並沒有把自己的感受告訴金效坤,然而金效坤亦有同感——他也認為此情此景荒謬、刺激。
金玉郎笑了幾聲就不笑了。收回目光重新望向金效坤,他問道:“來見我幹什麽?總不會是想我了吧?”
金效坤答道:“我有幾句話想對你講。”
金玉郎走到沙發椅前,一屁股坐了下來:“講吧,我聽著呢。”
“我確實是想過要殺你,因為我當時債務纏身,而你從父親那裏繼承了大部分的存款,這讓我非常的嫉妒你。”
金玉郎當然知道他是非常的嫉妒自己,不過自己知道和聽他親口承認,感覺還是很不一樣的。他不清楚金效坤這是解釋來了,還是懺悔來了,不過無所謂,反正手下敗將的表演總是有趣的,不妨一看。
金效坤繼續說道:“可從長安縣回到家後,我很快就後悔了。”
“後悔什麽?又舍不得我死了?”
金效坤沈默片刻,然後答道:“是的,我不想你死。這並不是出於兄弟之情,而是因為我承擔不起這樣深重的罪孽,我不能相信自己成了個殺人犯,殺的還是自己的弟弟。所以看到你活著回來時,我很高興。”
金玉郎翹起了二郎腿,饒有興味的仰臉看他:“可是錢沒了呀。”
“錢是可以賺的,但如果人生有了汙點,那就洗刷不掉了。”
金玉郎晃著腳,盯著金效坤不言語,因為金效坤這話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他不知道什麽叫做“人生汙點”。人生汙點大概就是做過壞事的意思,但是為什麽要洗刷?
他想了一會兒,感覺自己好像是明白了點:“怕別人知道?”
“是我自己知道。”金效坤告訴他:“我想做個問心無愧的好人。可我若真害死了你,我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問心無愧了。”
金玉郎聽到這裏,還是有些困惑,半笑半疑的反問:“做賊心虛?怕我鬧鬼?”
金效坤聽到這裏,對著他搖了搖頭,然後疲憊的一笑:“你這是什麽腦子,怎麽就是聽不懂我的話?”
金玉郎向後一仰,窩進了沙發椅裏:“我懂,你先是想殺我,殺完又後悔了。可你殺都殺了,後悔又有什麽用?我也就是福大命大,要不然就不是今天這個局面了。”說著他一晃小腿,腿長,這一晃正好能順勢踢上金效坤一腳:“這條腿瘸了?活該,報應。”
金效坤橫挪了一步,在旁邊的沙發椅上也坐下了。雙手搭在手杖柄上,他低頭看了自己的右腿:“我承認,是報應。”
然後他擡頭望向了弟弟:“對不起。”
金玉郎半閉了眼睛,微微一笑:“應該說對不起的是我,我把你的心上人、我的前太太、連傲雪嫁給了別人。不過這倒也沒什麽大關系,原來一個是大伯子,一個是弟媳婦,都不耽誤你們相好,如今那個施新月沒本事沒脾氣的,更攔不住你們了。”
“你誤會傲雪了。”
金玉郎睜開眼睛:“沒誤會!”
“我和她是清白的。”
“對,清白,兩個人一起去長安縣,生怕不能一起親眼看見我死。”
“她不知情。我帶她去,是想利用她,讓她做個見證,證明我確實是全心全意的營救過你,你的死和我無關。”
金玉郎一聳肩膀,換了輕快的語調:“不必利用呀,反正她更討厭我,更恨不得我死。如果提前知道你去長安縣是為了殺我,她一定高興得要在路上唱歌呢。”
金效坤聽到這裏,第一次發現了金玉郎的問題:金玉郎似乎只有動物式的愛恨感情,而完全沒有人類的理智與控制。金效坤不明白這個弟弟為何會長出這樣一副心肝肚腸——他甚至都不只是簡單的冷血。
“玉郎。”他勉強自己繼續的向他解釋:“無論是嫉妒還是討厭,都不是殺人的理由。我要殺你,是我有罪。可傲雪真的是完全不知情,她是無辜的。你可以怨她不愛你,但你不能誤會她要殺你。”
金玉郎聽到這裏,倒是似笑非笑的皺了皺眉:“唉,你這個樣子,有點像爸爸。”
金玉郎一過十歲,金老爺子就發現了這孩子思想奇異,有點欠缺人味,於是開始了漫長的訓子事業,隔三差五的就要像金效坤今天這樣,對著金玉郎講述人生大道理,講一遍講不通,就把道理掰開揉碎了再講第二遍,講了十年,只讓金玉郎學會了一身偽裝正常人類的本領。金老爺子並沒意識到自己是做了無用功,還以為小兒子不懂人事,是因為年紀尚小。
金老爺子講了十年都無用,金效坤這短短的一席話,效果當然也和放屁差不多,但是無心插柳柳成蔭,他糊裏糊塗的轉變話題,和金玉郎談起了父親。
“爸爸喜歡你。”他對金玉郎說:“我不服氣,一直在暗暗的和你競爭,可還是競爭不過你。”
金玉郎點點頭:“當然,我討人喜歡,人人都愛我,只要我想。”
說到這裏,他再次皺了眉毛:“但你是例外,你不喜歡我。”
金效坤笑了一下:“我從來也沒討厭過你,我對你只是嫉妒。”
“現在還嫉妒嗎?”
“從我後悔殺你的那一刻起,我對你就只有愧疚、沒有嫉妒了。”
金玉郎在聽到這一句話時,忽然有了餓意,非常想吃點什麽。扭頭望向窗外,他從窗玻璃上看到了自己和金效坤的影子——一站一坐,兩個細長條的瘦子。
“餓了。”他忽然說。
金效坤說道:“走吧,帶你下樓去餐廳。”
金玉郎想起自己白天在餐廳裏的那場哭泣,立刻拒絕:“我不去。讓聽差把飯菜送上來,我就在房裏吃。”
說完這話,他坐著,金效坤站著,互相都在等待對方的下文。如此過了半分多鐘,金效坤轉身走到電話機前,開始往餐廳裏打電話點菜點酒。金玉郎盯著他的背影,暗暗的納罕,因為金效坤好像從來沒請過他的客。
二人沒等多久,茶房就用推車將晚餐送了上來。兩人在餐桌兩端相對落座了,金玉郎不敢吃冷硬食物,照例還是先喝湯,舌頭舔著銀質湯匙,他見金效坤端坐著拿了刀叉切割牛排,姿態還是一如既往,並沒有什麽饞相,便問道:“你在牢裏,每天都吃什麽?”
金效坤的動作停了一瞬,隨即答道:“那裏面的生活,不是人過的日子。”
“那你一定很想把我也送進去,吃吃苦頭吧?”
金效坤擡頭直視了他:“我認為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扯平了。如果再鬥下去,就是你我自尋煩惱了。”
金玉郎把湯汁淋漓的湯匙送進嘴裏連舔帶吮,最後將它從口中緩緩拔出——吮得相當幹凈,湯匙銀光閃爍。
將湯匙送進碗裏攪了攪,他是邊吃邊玩:“我終於明白了,你今天來見我,目的是要和我講和。你怕了,怕我再把你送回監獄裏去,對不對?”
金效坤咽下口中的食物,點了點頭:“你也可以這樣理解,不過我的目的除了講和,還有道歉。”
“你不是說我們已經扯平了嗎?還道什麽歉?”
“不是為那件事。”
“什麽?你還對我幹過別的壞事?”
金效坤微微的笑了一下:“我道歉,是因為我一直對你不好。身為哥哥,不應該這麽對待弟弟。”
他苦笑著嘆息了一聲:“我不是個好哥哥。”
這一番話讓金玉郎委屈起來,他惡狠狠地把湯匙插進嘴裏,又惡狠狠地把它再拔出來。而金效坤一邊緩緩咀嚼著半熟的牛排,一邊凝視著金玉郎——金玉郎的五官有點扭曲,像是不服不忿,也像是忍著不哭,扭曲的五官中嵌著兩只直瞪瞪的大黑眼珠,這讓他看起來像個稚氣尚存的魔鬼。
他很恐怖,因為他不可捉摸,也不可救藥。
金效坤迎著他的目光,向他慈愛的微笑,同時雙手隱隱的有點顫。他正在拼了命的保持著自己的優雅與鎮定,在經過了近一年的漫長饑餓過後,他現在對於食物是無比的貪婪。他也不再在意人生有沒有什麽汙點,他只想活著,像人一樣的活著。
他的確是離開了監獄,但是先前的世界,他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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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轉身面對了金效坤,他狐疑的審視了金效坤,第一反應是:頭發白了。
白了頭發的金效坤給了他一種矛盾之感,他一方面覺得他特別陌生,另一方面又覺得他特別熟悉。因為他們兄弟的父親,金老爺子,年老之後,也是這麽瘦高瘦高的,一腦袋紋絲不亂的花白頭發。當然,金效坤實在是瘦得過了分,可是——他的目光一轉,轉向了墻上的鏡子,鏡中的他自己連著好些天沒吃什麽,也已經是形銷骨立。
兩人一起瘦得沒了肉,結果就是越發的相像,都是窄窄的一張臉,大大的兩只眼,相互之間簡直就是酷似。金玉郎早就知道自己和這位大哥長得像,可沒想到會這麽像,不由得盯著鏡子發了呆,而金效坤見狀,忍不住也回頭望向了鏡子,對著鏡中一遠一近的兩張臉,他也楞了楞。
然後,金玉郎“撲哧”一聲,笑了。
他這一笑,並非是心生喜悅,純粹只是感覺此情此景很有趣,像個什麽荒謬刺激的大發現。他並沒有把自己的感受告訴金效坤,然而金效坤亦有同感——他也認為此情此景荒謬、刺激。
金玉郎笑了幾聲就不笑了。收回目光重新望向金效坤,他問道:“來見我幹什麽?總不會是想我了吧?”
金效坤答道:“我有幾句話想對你講。”
金玉郎走到沙發椅前,一屁股坐了下來:“講吧,我聽著呢。”
“我確實是想過要殺你,因為我當時債務纏身,而你從父親那裏繼承了大部分的存款,這讓我非常的嫉妒你。”
金玉郎當然知道他是非常的嫉妒自己,不過自己知道和聽他親口承認,感覺還是很不一樣的。他不清楚金效坤這是解釋來了,還是懺悔來了,不過無所謂,反正手下敗將的表演總是有趣的,不妨一看。
金效坤繼續說道:“可從長安縣回到家後,我很快就後悔了。”
“後悔什麽?又舍不得我死了?”
金效坤沈默片刻,然後答道:“是的,我不想你死。這並不是出於兄弟之情,而是因為我承擔不起這樣深重的罪孽,我不能相信自己成了個殺人犯,殺的還是自己的弟弟。所以看到你活著回來時,我很高興。”
金玉郎翹起了二郎腿,饒有興味的仰臉看他:“可是錢沒了呀。”
“錢是可以賺的,但如果人生有了汙點,那就洗刷不掉了。”
金玉郎晃著腳,盯著金效坤不言語,因為金效坤這話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他不知道什麽叫做“人生汙點”。人生汙點大概就是做過壞事的意思,但是為什麽要洗刷?
他想了一會兒,感覺自己好像是明白了點:“怕別人知道?”
“是我自己知道。”金效坤告訴他:“我想做個問心無愧的好人。可我若真害死了你,我這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問心無愧了。”
金玉郎聽到這裏,還是有些困惑,半笑半疑的反問:“做賊心虛?怕我鬧鬼?”
金效坤聽到這裏,對著他搖了搖頭,然後疲憊的一笑:“你這是什麽腦子,怎麽就是聽不懂我的話?”
金玉郎向後一仰,窩進了沙發椅裏:“我懂,你先是想殺我,殺完又後悔了。可你殺都殺了,後悔又有什麽用?我也就是福大命大,要不然就不是今天這個局面了。”說著他一晃小腿,腿長,這一晃正好能順勢踢上金效坤一腳:“這條腿瘸了?活該,報應。”
金效坤橫挪了一步,在旁邊的沙發椅上也坐下了。雙手搭在手杖柄上,他低頭看了自己的右腿:“我承認,是報應。”
然後他擡頭望向了弟弟:“對不起。”
金玉郎半閉了眼睛,微微一笑:“應該說對不起的是我,我把你的心上人、我的前太太、連傲雪嫁給了別人。不過這倒也沒什麽大關系,原來一個是大伯子,一個是弟媳婦,都不耽誤你們相好,如今那個施新月沒本事沒脾氣的,更攔不住你們了。”
“你誤會傲雪了。”
金玉郎睜開眼睛:“沒誤會!”
“我和她是清白的。”
“對,清白,兩個人一起去長安縣,生怕不能一起親眼看見我死。”
“她不知情。我帶她去,是想利用她,讓她做個見證,證明我確實是全心全意的營救過你,你的死和我無關。”
金玉郎一聳肩膀,換了輕快的語調:“不必利用呀,反正她更討厭我,更恨不得我死。如果提前知道你去長安縣是為了殺我,她一定高興得要在路上唱歌呢。”
金效坤聽到這裏,第一次發現了金玉郎的問題:金玉郎似乎只有動物式的愛恨感情,而完全沒有人類的理智與控制。金效坤不明白這個弟弟為何會長出這樣一副心肝肚腸——他甚至都不只是簡單的冷血。
“玉郎。”他勉強自己繼續的向他解釋:“無論是嫉妒還是討厭,都不是殺人的理由。我要殺你,是我有罪。可傲雪真的是完全不知情,她是無辜的。你可以怨她不愛你,但你不能誤會她要殺你。”
金玉郎聽到這裏,倒是似笑非笑的皺了皺眉:“唉,你這個樣子,有點像爸爸。”
金玉郎一過十歲,金老爺子就發現了這孩子思想奇異,有點欠缺人味,於是開始了漫長的訓子事業,隔三差五的就要像金效坤今天這樣,對著金玉郎講述人生大道理,講一遍講不通,就把道理掰開揉碎了再講第二遍,講了十年,只讓金玉郎學會了一身偽裝正常人類的本領。金老爺子並沒意識到自己是做了無用功,還以為小兒子不懂人事,是因為年紀尚小。
金老爺子講了十年都無用,金效坤這短短的一席話,效果當然也和放屁差不多,但是無心插柳柳成蔭,他糊裏糊塗的轉變話題,和金玉郎談起了父親。
“爸爸喜歡你。”他對金玉郎說:“我不服氣,一直在暗暗的和你競爭,可還是競爭不過你。”
金玉郎點點頭:“當然,我討人喜歡,人人都愛我,只要我想。”
說到這裏,他再次皺了眉毛:“但你是例外,你不喜歡我。”
金效坤笑了一下:“我從來也沒討厭過你,我對你只是嫉妒。”
“現在還嫉妒嗎?”
“從我後悔殺你的那一刻起,我對你就只有愧疚、沒有嫉妒了。”
金玉郎在聽到這一句話時,忽然有了餓意,非常想吃點什麽。扭頭望向窗外,他從窗玻璃上看到了自己和金效坤的影子——一站一坐,兩個細長條的瘦子。
“餓了。”他忽然說。
金效坤說道:“走吧,帶你下樓去餐廳。”
金玉郎想起自己白天在餐廳裏的那場哭泣,立刻拒絕:“我不去。讓聽差把飯菜送上來,我就在房裏吃。”
說完這話,他坐著,金效坤站著,互相都在等待對方的下文。如此過了半分多鐘,金效坤轉身走到電話機前,開始往餐廳裏打電話點菜點酒。金玉郎盯著他的背影,暗暗的納罕,因為金效坤好像從來沒請過他的客。
二人沒等多久,茶房就用推車將晚餐送了上來。兩人在餐桌兩端相對落座了,金玉郎不敢吃冷硬食物,照例還是先喝湯,舌頭舔著銀質湯匙,他見金效坤端坐著拿了刀叉切割牛排,姿態還是一如既往,並沒有什麽饞相,便問道:“你在牢裏,每天都吃什麽?”
金效坤的動作停了一瞬,隨即答道:“那裏面的生活,不是人過的日子。”
“那你一定很想把我也送進去,吃吃苦頭吧?”
金效坤擡頭直視了他:“我認為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經扯平了。如果再鬥下去,就是你我自尋煩惱了。”
金玉郎把湯汁淋漓的湯匙送進嘴裏連舔帶吮,最後將它從口中緩緩拔出——吮得相當幹凈,湯匙銀光閃爍。
將湯匙送進碗裏攪了攪,他是邊吃邊玩:“我終於明白了,你今天來見我,目的是要和我講和。你怕了,怕我再把你送回監獄裏去,對不對?”
金效坤咽下口中的食物,點了點頭:“你也可以這樣理解,不過我的目的除了講和,還有道歉。”
“你不是說我們已經扯平了嗎?還道什麽歉?”
“不是為那件事。”
“什麽?你還對我幹過別的壞事?”
金效坤微微的笑了一下:“我道歉,是因為我一直對你不好。身為哥哥,不應該這麽對待弟弟。”
他苦笑著嘆息了一聲:“我不是個好哥哥。”
這一番話讓金玉郎委屈起來,他惡狠狠地把湯匙插進嘴裏,又惡狠狠地把它再拔出來。而金效坤一邊緩緩咀嚼著半熟的牛排,一邊凝視著金玉郎——金玉郎的五官有點扭曲,像是不服不忿,也像是忍著不哭,扭曲的五官中嵌著兩只直瞪瞪的大黑眼珠,這讓他看起來像個稚氣尚存的魔鬼。
他很恐怖,因為他不可捉摸,也不可救藥。
金效坤迎著他的目光,向他慈愛的微笑,同時雙手隱隱的有點顫。他正在拼了命的保持著自己的優雅與鎮定,在經過了近一年的漫長饑餓過後,他現在對於食物是無比的貪婪。他也不再在意人生有沒有什麽汙點,他只想活著,像人一樣的活著。
他的確是離開了監獄,但是先前的世界,他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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