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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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值春和景明,暮雲春樹發新芽,寒木生春華,紅情綠意,晨鐘昏鼓,流水桃花,江南山色,此中意最濃,無怪乎文人騷客都愛來這裏吟吟詩作作曲什麽的。”
次日一大早,玉半山便拖著還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知曦起床登九龍山,九龍山地勢並不高,九個峰頭高低錯落有致,遠看琳瑯,走近了也覺得雅致,因著昨夜下雨,次日的水汽濃厚,重重的壓在玉半山雪白的衣衫上邊,清晨冰冷的露水滴在玉半山歇腳的涼亭之中,寒徹骨髓,他捧著熱茶,遠遠的望著如雞蛋黃一般的太陽從淡淡山色之中升起,蒸發了山間的霧氣雲蔚化作紅霞,山間盛開的野花散發著淡淡幽香,草木濃密,遠遠的望著九龍山下的溪流,在霧氣的遮擋之下,也有那麽幾分俏皮感,宛若鄰家的孩童,若說真是有什麽美中不足的地方,便是在上山的路上莫名的多了一處小墳丘,墳丘雖小,卻也是有名有姓的,刻著碑銘,字跡雖然是差了點,但也是說的有頭有尾的,卻是昨日聽聞的那件風聞之中的主角之一——原是深宅的主母埋葬在此。
玉半山有些皺眉的望著那座小墳丘,而一旁尚還在打哈欠的知曦則是在心裏底裏默默的腹誹著,實則三皇子你啊,也快算成那些個文人騷客了,忽而看見道路旁立著的墓碑,知曦打了個冷噤,口中念道:“罪過罪過。”
她甫一看見著九龍山上埋葬的墳墓,心中便有些不悅了,這九龍山是當地的縣令特地劃出來的風景建造區,為的便是招來文人墨客駐足,一則是傳播江南城的名號,二則是想給自個兒的功績上填一筆,想來自個兒也沒有料到真有這樣不懂法的刁民在自個兒的轄區裏邊違背他的政令了,知曦雖則不是很懂這些,但這隨意埋葬在這裏的墳墓遲早是會被挖走的還是知曉的,只是她與玉半山難得來這一次,正好撞見了,心中大為不悅。
“罷了。”
玉半山罷罷手,示意知曦別去計較那些,他本身故地重游,便只是過來看一下而已,何必要去打擾一個逝去的靈魂的安寧,就讓她躺在這裏,每日早晨看朝陽升起,晚上看日暮頹西,豈不是更好?
他如此想到,飲了手中的熱茶,在江南城中晃蕩了兩日便啟程回了烏有皇朝。
知曦雖是不明白一向很是看重效益的烏有皇朝三皇子怎的會浪費這些個時間在這子虛皇朝的江南城中逗留,但她也知曉,那裏,應當是有些與她毫無幹系的回憶。
那是一座關於回憶的城,而玉半山已將自個兒鎖在那座城中多年了。
玉半山眨了眨眼,拱著自個兒的衣袖看著天外的流雲萬千,時而又飛鳥掠過,在天上留下一抹殘影。
“公子,為何您的香囊褪色了,要換個新的嗎?”
知曦理了理馬車裏邊的衣衫,忽然翻出一個做工略有些粗糙的荷包,略顯舊色的香囊之上依舊是能夠看得出上邊曾有一抹艷烈的紫色,她有些猶豫著要不要扔掉,便探出頭來看自個兒愈發的有些不愛幹凈的公子哥兒——他就那般坐在草地上,雙手撐著身子,幾乎是呈四十五度的望著天空,有幾分憂郁的神色愈發的叫知曦覺著刺痛了自個兒的雙目,當然,如果忽視了自個兒家公子哥兒不遠處的那一坨黃色的東西的話,知曦覺著這畫面好極了。
“不必。”
玉半山看到知曦手中拿著那個與他旁的香囊相比略顯拙劣的香囊,忙從草地上坐了起來,三步並作兩步走到馬車旁搶過知曦手中的香囊塞進自個兒袖中。
“這是公子一個很重要的人送給公子的嗎?”
知曦心知,自個兒家公子是有多嫌棄那些個做工良秀不齊的東西,便是衣衫上劃了一根絲線都會丟到一邊的漢子,怎麽會受得了一個有許多線頭的香囊呢?
若非是重要的人送的,他怎麽會珍藏許久,怎麽會如此緊張呢?
想到這裏,知曦面上的神色有些黯然。
“是,上路吧。”
玉半山眨了眨眼,沒在說什麽,只是將自個兒剛才坐過草地的外袍脫了下來丟給她,自個兒徑直坐上了馬車。
“好。”
車夫是個沈默的男人,一路上聽著玉半山與知曦兩人說著話,除卻必要的語句,知曦聽不見這位一直坐在車轅上邊的漢子的說話聲,感覺便像是個機關人一般,玉半山這一路上心事重重的,話也少的很,此刻上了馬車,登了腳上的鞋子將一雙白凈的腳擱在茶幾上邊,便自顧自的從暗櫃之中翻出本書來看了,不再搭理知曦。
這一路行來,枯燥無聊的叫知曦有些爆炸,直到有一天,玉半山忽然開口說道:“你想聽聽我的故事嗎?”
“公子是要講嗎?”
“?”
“公子若是肯說,奴婢自是洗耳恭聽的。”
知曦笑嘻嘻的說道,拖著腮幫子的手都有點想要鼓鼓掌的沖動了,但看著這位三皇子的面色抑郁,便只往自個兒褲管上搓了兩把,將自個兒因坐車坐了太久而有些浮腫的腿揉了揉,這一路的舟車勞頓,雖說是沒有叫她做什麽重活,但是整天在馬車之上坐著,空間就那麽大,也不能夠好好兒的活動活動,是以知曦中覺著自個兒的小腿廢了一圈了。
“我喜歡一個人……”
“這個我知道,公子平日裏最寵的便是您的良娣了。”
知曦有些搶白的說道,實則玉半山有個良娣,在知曦還沒有見到玉半山之前便已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玉半山所有的生活細節,都早已被灌入她的腦海之中,若是玉半山是一本書,那麽他這本書早已被知曦翻透翻爛了,她起初以為,她生存的意義,便是為著這個男人而存在的,後來想要反抗這樣的思想,但都被見到玉半山的第一眼的想法給擊敗了。
清冷如許,溫潤如玉,誰也無法抵抗這個男人的溫柔一笑,並非是有多好看,而是那種說服力的神情叫人難以忘懷,她起初實在不懂,自個兒的主人分明已是愛上了另外一個男人,卻還想著要將自己送到玉半山的身邊,如今她已身死,當時她與知曦說的那為了叫玉半山嘗嘗被拋棄的滋味的話語肯定便是站不住腳了。
知曦無法得知自個兒的主人與眼前這位看著甚是陰郁的男子究竟有什麽樣的糾葛,可當日玉半山抱著自個兒主人的軀體,韓磊說出來的話卻是叫人動容的,也足以相信,這個男人的情深意重,怎麽會負了自個兒的主人?
知曦想不明白。
“是啊,平日裏我最寵她了,但我不喜歡她。”
玉半山垂著自個兒的腦袋,黑發垂在他的肩上,細膩的落在他的手中,在他的指尖繞了幾回,化作一陣沈重的嘆息聲。
今年的玉半山,年紀不足三十歲,但在知曦的眼中,能夠叫他嘆息的事情著實是太多了一點,她有些為難的聽玉半山講話。
玉半山年輕之時也曾喜歡過一個女孩兒,那個女孩兒英姿颯爽,不大像他平日裏所見的王孫公主、大家閨秀,總是一身紫衣,長眉入鬢,雖則只是婢女,但那姑娘骨子裏卻有一種不服輸的狠勁,是他的貼身婢女,也是貼身護衛。
“我曾經很喜歡她,可最叫人難受的是,曾經的我並不知曉,直到後來,她奉旨下嫁給了子虛皇朝的皇帝。”
知曦不大相信這便是自個兒家主子的前半生,那樣英姿颯爽的女子,後來穿上了層層華服,成了子虛皇朝的大都督的女人,成了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然而什麽樣的力量可以使人放棄那些能夠上天入地的自有,除卻愛情,還有什麽呢?
何意百煉剛,化作繞指柔。
況且自個兒主人並非是個剛硬的男孩子,總是會有少女懷春的時候,在十幾歲的時候,大著膽子愛上了自個兒的主子,彼時的玉半山還是個甚是冷血的人,他總是覺著紫衣雖好,但身份卑微,切只是他的工具而已,又怎麽會抵得上那些個王孫貴族家嬌生慣養的女子來得柔順。
若說那些個王孫貴族家嬌生慣養的女子是貓是兔子,那紫衣便是一頭兇猛的餓虎,在玉半山的調教之下,非是一般人能夠消受得了的,他垂著眼瞼,將含羞帶怯的女子送來的看著便是手工拙劣的香囊丟進了水中,看著她含著淚跑出去之後,又鬼使神差的自個兒跳進了冰冷的池子裏邊去撈,一則是不想驚動他人,叫旁人知道他堂堂烏有皇朝三皇子大動幹戈的就是為了一做工拙劣的香囊,二則是也覺著自個兒那麽在意一只香囊,委實沒出息了一點。
那是玉半山頭一回為紫衣犯傻,寒冬臘月裏的,又不像那些個習武之人有什麽厲害的功夫傍身,跳了一次湖,在房間裏躺了約莫半個月才好,自那以後,總是被那還陪在他身邊的白衣一臉調笑的打趣。
說起白衣,那也是個愛好自有的人,最想做一個大俠,可還是把自個兒捆在了宮中,終其一生也沒能夠擺脫那黃金鑄就的牢籠。
這事是有起因的,彼時的玉半山已是有了準良娣的人了,秉著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想法,玉半山並沒有想過自個兒會吃窩邊草這回事,從未想過自己會喜歡上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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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大早,玉半山便拖著還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知曦起床登九龍山,九龍山地勢並不高,九個峰頭高低錯落有致,遠看琳瑯,走近了也覺得雅致,因著昨夜下雨,次日的水汽濃厚,重重的壓在玉半山雪白的衣衫上邊,清晨冰冷的露水滴在玉半山歇腳的涼亭之中,寒徹骨髓,他捧著熱茶,遠遠的望著如雞蛋黃一般的太陽從淡淡山色之中升起,蒸發了山間的霧氣雲蔚化作紅霞,山間盛開的野花散發著淡淡幽香,草木濃密,遠遠的望著九龍山下的溪流,在霧氣的遮擋之下,也有那麽幾分俏皮感,宛若鄰家的孩童,若說真是有什麽美中不足的地方,便是在上山的路上莫名的多了一處小墳丘,墳丘雖小,卻也是有名有姓的,刻著碑銘,字跡雖然是差了點,但也是說的有頭有尾的,卻是昨日聽聞的那件風聞之中的主角之一——原是深宅的主母埋葬在此。
玉半山有些皺眉的望著那座小墳丘,而一旁尚還在打哈欠的知曦則是在心裏底裏默默的腹誹著,實則三皇子你啊,也快算成那些個文人騷客了,忽而看見道路旁立著的墓碑,知曦打了個冷噤,口中念道:“罪過罪過。”
她甫一看見著九龍山上埋葬的墳墓,心中便有些不悅了,這九龍山是當地的縣令特地劃出來的風景建造區,為的便是招來文人墨客駐足,一則是傳播江南城的名號,二則是想給自個兒的功績上填一筆,想來自個兒也沒有料到真有這樣不懂法的刁民在自個兒的轄區裏邊違背他的政令了,知曦雖則不是很懂這些,但這隨意埋葬在這裏的墳墓遲早是會被挖走的還是知曉的,只是她與玉半山難得來這一次,正好撞見了,心中大為不悅。
“罷了。”
玉半山罷罷手,示意知曦別去計較那些,他本身故地重游,便只是過來看一下而已,何必要去打擾一個逝去的靈魂的安寧,就讓她躺在這裏,每日早晨看朝陽升起,晚上看日暮頹西,豈不是更好?
他如此想到,飲了手中的熱茶,在江南城中晃蕩了兩日便啟程回了烏有皇朝。
知曦雖是不明白一向很是看重效益的烏有皇朝三皇子怎的會浪費這些個時間在這子虛皇朝的江南城中逗留,但她也知曉,那裏,應當是有些與她毫無幹系的回憶。
那是一座關於回憶的城,而玉半山已將自個兒鎖在那座城中多年了。
玉半山眨了眨眼,拱著自個兒的衣袖看著天外的流雲萬千,時而又飛鳥掠過,在天上留下一抹殘影。
“公子,為何您的香囊褪色了,要換個新的嗎?”
知曦理了理馬車裏邊的衣衫,忽然翻出一個做工略有些粗糙的荷包,略顯舊色的香囊之上依舊是能夠看得出上邊曾有一抹艷烈的紫色,她有些猶豫著要不要扔掉,便探出頭來看自個兒愈發的有些不愛幹凈的公子哥兒——他就那般坐在草地上,雙手撐著身子,幾乎是呈四十五度的望著天空,有幾分憂郁的神色愈發的叫知曦覺著刺痛了自個兒的雙目,當然,如果忽視了自個兒家公子哥兒不遠處的那一坨黃色的東西的話,知曦覺著這畫面好極了。
“不必。”
玉半山看到知曦手中拿著那個與他旁的香囊相比略顯拙劣的香囊,忙從草地上坐了起來,三步並作兩步走到馬車旁搶過知曦手中的香囊塞進自個兒袖中。
“這是公子一個很重要的人送給公子的嗎?”
知曦心知,自個兒家公子是有多嫌棄那些個做工良秀不齊的東西,便是衣衫上劃了一根絲線都會丟到一邊的漢子,怎麽會受得了一個有許多線頭的香囊呢?
若非是重要的人送的,他怎麽會珍藏許久,怎麽會如此緊張呢?
想到這裏,知曦面上的神色有些黯然。
“是,上路吧。”
玉半山眨了眨眼,沒在說什麽,只是將自個兒剛才坐過草地的外袍脫了下來丟給她,自個兒徑直坐上了馬車。
“好。”
車夫是個沈默的男人,一路上聽著玉半山與知曦兩人說著話,除卻必要的語句,知曦聽不見這位一直坐在車轅上邊的漢子的說話聲,感覺便像是個機關人一般,玉半山這一路上心事重重的,話也少的很,此刻上了馬車,登了腳上的鞋子將一雙白凈的腳擱在茶幾上邊,便自顧自的從暗櫃之中翻出本書來看了,不再搭理知曦。
這一路行來,枯燥無聊的叫知曦有些爆炸,直到有一天,玉半山忽然開口說道:“你想聽聽我的故事嗎?”
“公子是要講嗎?”
“?”
“公子若是肯說,奴婢自是洗耳恭聽的。”
知曦笑嘻嘻的說道,拖著腮幫子的手都有點想要鼓鼓掌的沖動了,但看著這位三皇子的面色抑郁,便只往自個兒褲管上搓了兩把,將自個兒因坐車坐了太久而有些浮腫的腿揉了揉,這一路的舟車勞頓,雖說是沒有叫她做什麽重活,但是整天在馬車之上坐著,空間就那麽大,也不能夠好好兒的活動活動,是以知曦中覺著自個兒的小腿廢了一圈了。
“我喜歡一個人……”
“這個我知道,公子平日裏最寵的便是您的良娣了。”
知曦有些搶白的說道,實則玉半山有個良娣,在知曦還沒有見到玉半山之前便已是知道的一清二楚,玉半山所有的生活細節,都早已被灌入她的腦海之中,若是玉半山是一本書,那麽他這本書早已被知曦翻透翻爛了,她起初以為,她生存的意義,便是為著這個男人而存在的,後來想要反抗這樣的思想,但都被見到玉半山的第一眼的想法給擊敗了。
清冷如許,溫潤如玉,誰也無法抵抗這個男人的溫柔一笑,並非是有多好看,而是那種說服力的神情叫人難以忘懷,她起初實在不懂,自個兒的主人分明已是愛上了另外一個男人,卻還想著要將自己送到玉半山的身邊,如今她已身死,當時她與知曦說的那為了叫玉半山嘗嘗被拋棄的滋味的話語肯定便是站不住腳了。
知曦無法得知自個兒的主人與眼前這位看著甚是陰郁的男子究竟有什麽樣的糾葛,可當日玉半山抱著自個兒主人的軀體,韓磊說出來的話卻是叫人動容的,也足以相信,這個男人的情深意重,怎麽會負了自個兒的主人?
知曦想不明白。
“是啊,平日裏我最寵她了,但我不喜歡她。”
玉半山垂著自個兒的腦袋,黑發垂在他的肩上,細膩的落在他的手中,在他的指尖繞了幾回,化作一陣沈重的嘆息聲。
今年的玉半山,年紀不足三十歲,但在知曦的眼中,能夠叫他嘆息的事情著實是太多了一點,她有些為難的聽玉半山講話。
玉半山年輕之時也曾喜歡過一個女孩兒,那個女孩兒英姿颯爽,不大像他平日裏所見的王孫公主、大家閨秀,總是一身紫衣,長眉入鬢,雖則只是婢女,但那姑娘骨子裏卻有一種不服輸的狠勁,是他的貼身婢女,也是貼身護衛。
“我曾經很喜歡她,可最叫人難受的是,曾經的我並不知曉,直到後來,她奉旨下嫁給了子虛皇朝的皇帝。”
知曦不大相信這便是自個兒家主子的前半生,那樣英姿颯爽的女子,後來穿上了層層華服,成了子虛皇朝的大都督的女人,成了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然而什麽樣的力量可以使人放棄那些能夠上天入地的自有,除卻愛情,還有什麽呢?
何意百煉剛,化作繞指柔。
況且自個兒主人並非是個剛硬的男孩子,總是會有少女懷春的時候,在十幾歲的時候,大著膽子愛上了自個兒的主子,彼時的玉半山還是個甚是冷血的人,他總是覺著紫衣雖好,但身份卑微,切只是他的工具而已,又怎麽會抵得上那些個王孫貴族家嬌生慣養的女子來得柔順。
若說那些個王孫貴族家嬌生慣養的女子是貓是兔子,那紫衣便是一頭兇猛的餓虎,在玉半山的調教之下,非是一般人能夠消受得了的,他垂著眼瞼,將含羞帶怯的女子送來的看著便是手工拙劣的香囊丟進了水中,看著她含著淚跑出去之後,又鬼使神差的自個兒跳進了冰冷的池子裏邊去撈,一則是不想驚動他人,叫旁人知道他堂堂烏有皇朝三皇子大動幹戈的就是為了一做工拙劣的香囊,二則是也覺著自個兒那麽在意一只香囊,委實沒出息了一點。
那是玉半山頭一回為紫衣犯傻,寒冬臘月裏的,又不像那些個習武之人有什麽厲害的功夫傍身,跳了一次湖,在房間裏躺了約莫半個月才好,自那以後,總是被那還陪在他身邊的白衣一臉調笑的打趣。
說起白衣,那也是個愛好自有的人,最想做一個大俠,可還是把自個兒捆在了宮中,終其一生也沒能夠擺脫那黃金鑄就的牢籠。
這事是有起因的,彼時的玉半山已是有了準良娣的人了,秉著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想法,玉半山並沒有想過自個兒會吃窩邊草這回事,從未想過自己會喜歡上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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