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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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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木千尋是個膽小鬼,一直都是。

她怕死、怕疼、怕高、怕苦的食物、怕女孩子哭、怕自己不小心說錯話、怕沒有看完就會被媽媽沒收的書、怕因為蛀牙不能吃甜食。

她最怕的就是,寶木千尋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明明已經那麽努力了,不是嗎。

可是,可是,這世上還是有那麽多無辜的人,被人類自己制造出的怪物,深深的傷害著。千尋自己身上的痛苦,她能咬牙堅持,等到傷口自己長好。但是啊,但是對其他人的痛苦,名為寶木千尋的少女,在幼年時,就知道,就算她把整個世界的黑暗都背在身上,只要人類這種生物,還存在一天,惡意就會源源不斷的從他們的心底衍生。

她曾經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笨的傻瓜。人類才不是,會為了你的付出和犧牲而心懷感激的人。

能從那惡意之中吸取力量的她,才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人,也不是什麽獨一無二,不過,是個怪物罷了。

幹脆全部毀了算了,這個讓她痛苦的世界,全毀了。

可是啊,可是啊,她舍不得啊。

她最愛的家人、每一個重要的朋友、那些在這如此殘酷的世間求生的人們、還有那麽多那麽美好的事物。

名為寶木千尋的少女,曾經如此糾結的思考著。

就算付出了自己一輩子的時間,她又能做些什麽呢?

如果自己死了,那些被她吸收的惡意,會暴走嗎?

她無比珍視的人們,會被這個世界傷害嗎?

不要,不要,那些惡意不要再產生了。

無邊無際的黑暗,只籠罩她一人不行嗎,不要再去傷害這個世界了。

該怎麽祈求呢?

拜托了,這世上的所有惡意,請不要再破壞除我以外的人們的未來了。

我可以的,我會努力的活著。

如果我能再更多的吸收一些惡意,是不是就可以,拯救,某個人的未來呢?

這是,只屬於寶木千尋的,笨拙的、又悲傷的,獨自一人的戰鬥。

世界怎麽樣,她才不關心呢。

她一點都不善良,她一直都是個自私的孩子,在意的,從來都只有懷裏珍寶而已。

“所以說啊,尊,大家對我的評價其實都是假的啦~” 千尋扯著笑容,對身旁的尊說道。

“我才不是一個好孩子....”千尋的話終結在接下來周防尊的動作中,他小心地把這個脆弱的少女,再次擁入懷中。

他身體的熱度慢慢傳遞到千尋的身上,輕聲的問:“有好好的保護好嗎,你懷裏的寶物?”

千尋點頭,“...恩”

“那就可以了,你做的很好。這麽漫長的路,那些漂亮的、珍貴的、獨一無二的存在,你一樣都沒有丟失。”

尊又問道:“會,很辛苦嗎,會不會累?”

千尋的聲音有些哽咽,“那種事情,早都習慣了。”

他的動作輕柔,慢慢的拍著少女的背,像是在小心地撫慰著這個傷痕累累的少女。周防尊有些明白魔女話中的含義了,名為寶木千尋的少女啊,或許真的擁有著,這世上最強大的靈魂。

周防尊對千尋溫柔的說:“千尋是爸爸媽媽最驕傲的女兒,也是朋友們最信賴的人啊。一直以來,你都做的很好。寶木千尋,是周防尊這輩子最信任、最在乎的人。千尋,你的珍寶之中,一定有我的位置啦,對不對?”

千尋沒有說話,周防尊的眼睛始終看著她,自然看到了她頭顱小幅度的擺動。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輕笑出聲,“那樣,就可以了。千尋只要好好的保護就行了,保護好你最愛的人們。然後,剩下的,就交給我吧。”

今晚的周防尊,顯得格外溫柔。更襯得他的聲音低沈悅耳,“真正的狂暴之徒,以鮮血和不幸為食的家夥,不是千尋你能對付的了的。那些才是真正的黑暗,無法吸收、無法同化,要做的,就是把他們連同罪惡一起,燒成灰燼。”

“No Blood!No Bone! No Ash!”

千尋擡頭,她覺得尊的眼睛剛剛好像變換了顏色,由琥珀色變成了紅色,比他頭發還要更加耀眼的紅,真漂亮。

那天晚上,寶木千尋和周防尊之間的距離,真正的拉近了一步。

周防尊想,他大概明白魔女吼他的原因了。不是他沒有能夠交換信息的代價,而是這個狀態下的周防尊,並不適合那份力量。

想保護一個人的心情是能夠理解的,但如果最在意的那部分,只有一個人,是不行的。全世界最在意那個人,就會被那個人束縛住。最在意的那個人,既是保護的鎖鏈,亦是開啟毀滅的鑰匙。

只愛一個人,是不行的。

你可以愛著這個世界,也可以愛著那些對你而言重要的人,或是誰都不愛。

絕對不要只去愛一個人,那樣,你最愛的人,最終一定會因你而死。

那樣子,不叫□□,那只是你的執念。

寶木千尋不愛這個世界,但她愛著她的家人和朋友。

為了她愛的人們,她一直都在努力的愛著這個世界。

周防尊,在這個世界,只在乎寶木千尋。

就如同曾經的他,只在乎十束多多良,一樣。

周防尊的眼裏,從來就只有一個人,而已。

曾經的赤王死在了青王的劍下,離開了那個世界。

醒來的周防尊,找到了自己的意識,他渴望著石板的力量。

並非破壞,而是保護。

但是,重新醒過來的周防尊,依舊,只在乎一個人。

周防尊,不愛這個世界,不在乎,除寶木千尋以外的任何人。

周防尊,有著可以成為‘王’的資質,但並不具備,‘王’應有的胸懷。

周防尊的內心,曾經裝著吠舞羅、現在裝著寶木千尋,那裏,兩輩子,都沒給天下留一個縫隙蝸居。

那就是魔女不肯交易的理由,依然有著成為‘王’的資質的周防尊,是不穩定的炸彈。

無法和這個世界建立聯系的周防尊,在自己都意識不到的角落,排斥著寶木千尋以外的所有人。

這裏,沒有草雉出雲、沒有吠舞羅、甚至沒有一個宗像禮司。

周防尊一旦暴走,無人能夠阻止。

包括,寶木千尋。

要麽,努力的愛上這個世界吧。

要麽,和那個你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創造出更深的、更加牢靠的、堅不可摧的羈絆吧。

千尋和尊做到沙發上,她看著尊,想象該從哪裏解釋會比較好?在她還沒有思索出答案的時候,周防尊先發問了:“你的大哥,很強!”

千尋推推眼鏡,仰著驕傲的笑容,“那當然了,大哥超厲害的!我從小就一直超崇拜他!”

“他和白馬一樣,是警察?”尊不動聲色的問道。

“不能這麽說,大哥是國際刑警,當年他從部隊退役之後,就被國際刑警吸收了,沒有給他調職回日本的機會。”

尊默默地點頭,“他上過戰場,難怪個體實力那麽強!”

“嘿嘿,因為這次大哥回來,我自己都特別的驚訝,他平時很忙的。”

“所以,你覺得你大哥公幹的可能性比較高?”

千尋點頭,“國際刑警負責的案件,都不是什麽省心的案子。我只是做了最差的推測,然後得出推論。”

尊接話道:“讓你意外的是,你的推測全都符合了事實。”

“是啊,簡直就是最壞的情況了。”

千尋喝了口水,接著道:“我最初,希望大哥來日本,是協助調查的。可又覺得,這種推論,證明了也沒有價值。索性,我就假設他是出於案件的需要,來的日本。”

“如果涉及案件,在國際刑警負責的範圍裏,除去恐怖活動,最麻煩的就是跨國的團夥作案。會讓大哥動身的家夥,不可能是什麽小角色。”

“在他們使用的通緝令中,我就直接假設了綠色通報,它代表通緝的人是危險的慣犯分子,提醒各國警方引起註意並加以預防。誰知道,大哥他不回答我,我猜不到方向,只好一條路走到黑。”

“會冒著風險,第二次登門的地方,要麽,可以讓他們有容身的住所,要麽,可以讓他們從中獲利。”

尊:“所以你用了刑事案件最長的時效期猜測,他們第一次來日本犯案的時間?”

千尋打了個響指,“跟聰明人說話,就是方便。”

千尋:“考慮到我大哥在國際刑警的時間,以及他對我想要插手的小光家的案子的態度,我推測的方向,就是這其中,應該是存在著什麽樣的聯系。小光今年才16歲,能涉及的最大時間,20年包括了16年。”

“最後剩下的,就只有案件性質的方向了。殺人、縱火、投毒、搶劫、強-奸、綁架、爆炸、故意傷害。”

尊:“如果真的是團夥作案,第二次在同一個地方作案,給他們帶來最大阻礙的,概率最高的,就是知道他們曾第一次作案的人。作案的手法、對象,都有可能喚醒知道他們過去的人的記憶。”

千尋點頭,“是啊,如果他們第一次作案的知情者,在這個最長的時效期中,依舊還活著,那麽,他就是最危險的人。”

尊:“會在動手前,先被滅口。”

千尋:“是啊,這是我推測出的,最壞的一種情況。因為事情的危險程度,上升了好幾個等級啊!”

尊:“然後,你大哥特別給力的回答了你三個‘是’。”

千尋抱頭,“是啊,這也太坑爹了。再加上,阿探他回國的事,擦嘞,這絕逼是插手就作死的節奏啊....”

尊看著千尋苦惱的樣子,忍不住笑了,“知道這麽危險,那你還插不插手?”

千尋扭頭,直視著那雙琥珀色的眼睛,說道:“我可不是膽怯地小孩子,不敢去正視眼前的東西。只有了解真相,才能給人正義的力量,不論那是怎樣的真相。”

作者有話要說:

寫這章的時候,這首歌一直都在單曲循環。我是因為文乃才開始喜歡紅色的,千尋、尊和文乃,他們身上都有相似的地方。

可能有人不知道文乃是誰,她是個很普通的女孩,頭腦不是很好,戴著紅色的圍巾。有三個弟弟,是我在二次元裏最想要的姐姐,最後為了阻止家庭的崩壞,而選擇跳樓自殺,犧牲了自己。

之前文中千尋自己也說過,能讓她犧牲生命的人,一定是她喜歡到骨子裏的人。千尋為什麽尊重生命,為什麽會有那麽強的求生欲,都是因為她知道,自己多活一天,她愛著的人們就能更安全的活在這世上。周防尊在劍掉落之前,同樣選擇了犧牲自己。這和文乃一樣,為了她可愛的弟弟們,她付出了自己的未來,直到最後,她都有好好的當好一個姐姐。

之前我說過,尊哥死的時候,我沒有哭。當年看聽陽炎project,聽到那首《文乃的幸福理論》,哭的狼狽極了,前幾天回去找虐,依然哭成了傻逼。

我想,我明白最後死去的周防尊,無法令我動容的原因了。文乃啊,她還有很多沒完成的夢想、沒來得及說出口的告白,她的人生還有很多閃光的地方,但她依舊做出了選擇,放棄了自己,來保護自己弟弟們的未來。

千尋的身上有些地方和文乃相似,但千尋比文乃更加的堅強啊。尊哥的想法,開始改變了,等到他真正明白何為‘王’的時候,最為耀眼的赤王,就真的可以登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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