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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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五的傍晚,小鹿回了縣城。
新年期間,他在縣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張春生作伴。這二人雖然一貫的話不投機,但是張春生悶聲不響的又能張羅又肯幹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這只黑黝黝的悶葫蘆。從除夕到初五,這二位加上常駐院內的一班勤務兵,居然過得堪稱快活——第一,酒肉是放開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麽吃就怎麽吃;第二,錢也是有得花的,小鹿臨走前給他們也發了紅包,紅包不算薄,夠他們湊一桌牌耍一宿錢;第三,除了酒肉金錢之外,其餘的物資也充足,武魁從除夕下午開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讓他放了個遍,放沒了就派小兵再去買,放得院門外頭火星亂迸喜氣洋洋,鮮紅的鞭炮碎屑鋪了多厚。
院子裏的人們生平第一次過這麽肥的年,正是樂得暈頭轉向,不想營座居然回來得早,導致他們不得不結束撒歡,重新勤謹起來。
武魁和張春生也詫異,但張春生詫異完畢之後,便安心的重操舊業,開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沒敢再到院外驚天動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裏逮住張春生,他小聲問道:“小張,我怎麽看咱營座氣色不對呢?”
張春生張了張嘴,沒說出什麽來,因為看小鹿從昨晚到今早一直沈著臉,氣色的確是不對。
武魁向前望著正房窗戶:“怎麽又寫上了?他寫什麽呢?”
張春生小聲答道:“不知道,這不也是剛開始寫嗎?”
小鹿在書桌上攤開了一張雪白信箋,又將墨水瓶子擰開了放到面前。信箋還是他從日本帶回來的,帶它本不是為了要用它,純粹只是因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著隱隱約約的淡灰格子,用粗一點的鋼筆頭蘸了黑墨水寫上去,字寫好了,會有種素凈莊嚴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寫下了“何君”兩個字,然後手就哆嗦得再也寫不成了。這怎麽寫,他想,這怎麽寫?好端端的,說不見面就不見面了?原因是什麽?實話實說當然是不行的,可是連這種謊言也要他自己來編嗎?遞給他一把刀子逼著他自裁,難道他為了死得合人心意,還要親自再磨出一道鋒刃嗎?
仿佛剛剛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顫著放下鋼筆。何若龍的好處忽然都想起來了,連他一顰一笑一眨眼的樣子都想起來了。他是有多愛這個人啊,連何若龍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憐見,他愛何若龍,何若龍也愛他。相愛的兩個人,血脈都像是相通的,中間一刀劈下去,鮮血淋漓,會活活把人疼個半死。刀子再狠一點,人再弱一點,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這一刀,程廷禮不劈;刀子遞到他手裏,讓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筆,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斷骨肉。
他含著眼淚,寫一封最蠻橫的道別信,信中的話,句句無理又無禮。每寫完一句話,他想到這句話是對何若龍說的,是給何若龍看的,就羞愧難言,恨不能立時死了。寫到最後,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極大的眼淚。淚珠子擦著信箋一角落下去,嚇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淚的一角,生怕信箋上會留下淚痕。也許重新謄寫一遍才最保險,但他放下筆,哽咽著對那濕潤了的一角吹氣,想要把它吹幹——不能再謄寫了,這樣的信,一輩子寫一次就夠了。
很快的,墨跡和淚痕一起幹了。
粗頭鋼筆蘸著黑墨水,寫出來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濕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皺,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箋折了三折塞進信封,他的身體隨即像被抽了骨頭一般,從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後蹲在地上,他躲在書桌後,閉著眼睛抱了頭。
他疲憊極了,寫完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當此時,院門口起了一陣喧嘩。張春生輕輕一敲書房的窗玻璃,出聲說道:“營座,何團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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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期間,他在縣城的家中只剩了武魁和張春生作伴。這二人雖然一貫的話不投機,但是張春生悶聲不響的又能張羅又肯幹活,武魁坐享其成,也就容忍了這只黑黝黝的悶葫蘆。從除夕到初五,這二位加上常駐院內的一班勤務兵,居然過得堪稱快活——第一,酒肉是放開了吃的,要多少有多少,想怎麽吃就怎麽吃;第二,錢也是有得花的,小鹿臨走前給他們也發了紅包,紅包不算薄,夠他們湊一桌牌耍一宿錢;第三,除了酒肉金錢之外,其餘的物資也充足,武魁從除夕下午開始跑出去放鞭炮,各式爆竹讓他放了個遍,放沒了就派小兵再去買,放得院門外頭火星亂迸喜氣洋洋,鮮紅的鞭炮碎屑鋪了多厚。
院子裏的人們生平第一次過這麽肥的年,正是樂得暈頭轉向,不想營座居然回來得早,導致他們不得不結束撒歡,重新勤謹起來。
武魁和張春生也詫異,但張春生詫異完畢之後,便安心的重操舊業,開始伺候小鹿的起居。到了大年初六的上午,武魁沒敢再到院外驚天動地的放大麻雷子。站在院子裏逮住張春生,他小聲問道:“小張,我怎麽看咱營座氣色不對呢?”
張春生張了張嘴,沒說出什麽來,因為看小鹿從昨晚到今早一直沈著臉,氣色的確是不對。
武魁向前望著正房窗戶:“怎麽又寫上了?他寫什麽呢?”
張春生小聲答道:“不知道,這不也是剛開始寫嗎?”
小鹿在書桌上攤開了一張雪白信箋,又將墨水瓶子擰開了放到面前。信箋還是他從日本帶回來的,帶它本不是為了要用它,純粹只是因為它精美。白地上面印著隱隱約約的淡灰格子,用粗一點的鋼筆頭蘸了黑墨水寫上去,字寫好了,會有種素凈莊嚴的美。
小鹿在第一行端端正正的寫下了“何君”兩個字,然後手就哆嗦得再也寫不成了。這怎麽寫,他想,這怎麽寫?好端端的,說不見面就不見面了?原因是什麽?實話實說當然是不行的,可是連這種謊言也要他自己來編嗎?遞給他一把刀子逼著他自裁,難道他為了死得合人心意,還要親自再磨出一道鋒刃嗎?
仿佛剛剛恍然大悟了一般,他抖顫著放下鋼筆。何若龍的好處忽然都想起來了,連他一顰一笑一眨眼的樣子都想起來了。他是有多愛這個人啊,連何若龍自己都不明了,只有他和天知道!
天可憐見,他愛何若龍,何若龍也愛他。相愛的兩個人,血脈都像是相通的,中間一刀劈下去,鮮血淋漓,會活活把人疼個半死。刀子再狠一點,人再弱一點,就疼死了,活活的疼死了。
這一刀,程廷禮不劈;刀子遞到他手裏,讓他自己劈。
慢慢的重新握起了筆,小鹿看自己磨刀霍霍,自斷骨肉。
他含著眼淚,寫一封最蠻橫的道別信,信中的話,句句無理又無禮。每寫完一句話,他想到這句話是對何若龍說的,是給何若龍看的,就羞愧難言,恨不能立時死了。寫到最後,他忽然落下了一滴極大的眼淚。淚珠子擦著信箋一角落下去,嚇了他一跳。他慌忙用手指去擦拭那染了淚的一角,生怕信箋上會留下淚痕。也許重新謄寫一遍才最保險,但他放下筆,哽咽著對那濕潤了的一角吹氣,想要把它吹幹——不能再謄寫了,這樣的信,一輩子寫一次就夠了。
很快的,墨跡和淚痕一起幹了。
粗頭鋼筆蘸著黑墨水,寫出來的字果然是好看的;被打濕了的一角微微打了皺,乍一看也看不出。把信箋折了三折塞進信封,他的身體隨即像被抽了骨頭一般,從椅子上慢慢的往下滑。滑到最後蹲在地上,他躲在書桌後,閉著眼睛抱了頭。
他疲憊極了,寫完這一封信,他要累死了。
然而正當此時,院門口起了一陣喧嘩。張春生輕輕一敲書房的窗玻璃,出聲說道:“營座,何團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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