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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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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吳雷並惹到吳家惡霸吳最的私塾學子們,事後深感恐懼,在心中將秘密藏了數日後,終於再忍不得,毫無預兆的爆發了。

做為整件兇案的領頭人—王二,首當其沖的變為眾人怨懟的對象,眾人通過在白日上學時私下接觸,約在夜間於私塾邊上的小屋裏見面,

好巧不巧的,梁生正通過跟蹤近來神色不安的王二,知道了地點與時辰,為防止打草驚蛇令他們有了開罪說辭,他決定先搜出些證據再向謝思曉匯報。

但誰能想到,犯案的共有十數人,梁生畢竟還是個不大的孩子,躲在窗邊聽見嘈雜的討論聲後,頓時嚇破了膽。猶豫著究竟是留是走時,誤踩碎根樹枝暴露了身影。

早急紅了眼險些被眾人投出去頂罪的王二,打昏梁生後幹脆蠱惑起大夥,說反正要有個人去死,倒不如讓這不知好歹的臭小子去做個善事,況且他已得知真相難保不會去揭發眾人,直接做了便罷。

患有瘋癲癥的梁生本就同他們交情不深,眾人互相看了看對方都默認了王二的建議,將梁生關進破屋子裏,以兇手下落為餌誘使吳雷孤身跑去荒山會面,眾人齊心把他綁了,逼迫其寫下那封認罪遺書,抹了他的脖子。

後有在王二的帶領下,挑上幾個力壯的學子背上昏死過去的梁生,通過吳府圍墻上的狗洞把他扔進了主院的水井裏,活活淹死。

一連串的作案只為圓當日沖動下的謀殺,王二與其他學子們連殺三人後,早前對鮮血的恐懼和死人入夢的驚怕,已被沖逝的幹幹凈凈。

待謝思曉一行結案離去後,為防止知曉全程的梁大夫因孫兒之死,氣昏了頭,跑去揭發眾人,王二幹脆同學子們決議把最後的隱患也解決掉。才有了月下追殺的一幕。

其實,王二眾人並不知曉,周景庭在楊衛之帶著王員外一家的身世檔案歸府後,就同謝思曉猜到了王二的作案動機,定是與當年賀家村慘案有關。

臨行前,謝思曉私下去了趟回春堂拜見梁大夫,反覆勸說下梁大夫才終於準予,同她定下機謀,追捕兇手歸案,為梁生報仇雪恨。

如今,世事已了,真正的兇手被捉現行。周景庭遂重新開堂,正襟危坐於縣衙之上,審判王二一眾,將罪行當著全淮柳縣百姓的面說個清楚明白,定下斬首之罪。

“我不服,憑什麽砍我,我沒罪,不就是殺了個罪孽深重的狗東西嗎?你憑什麽定罪?”聽見宣判結果的王二,身著白色囚服在堂下沖著周景庭不停叫喊著,大呼不公。

砰!砰!砰!

驚堂木接連拍響三聲,周景庭凝眉怒視,望了眼衙門外正交頭接耳的百姓們,大呵出聲:“王二,你夥同私塾十一人犯下殺人重罪,事到如今人證物證俱在,還狡辯什麽?你說無罪,那被你害死的三人莫非有罪?”

“沒錯,他們都該死,我們只不過是替天行道,沒有罪!”

跪在堂下的王二突然站起身,指著周景庭的鼻子便罵。

“你們這群狗官,就知道為有錢有勢的大官們做主,家裏不過就死了個兒子,鬧得全城風雨,滿縣捉人,你那個姓謝的同僚更不是好東西,處處跟我們家過不去,非要沖我娘尋個解釋,比死了自己的娘還要上心!”

同林浮生二人坐在一旁聽審的謝思曉,心中咯噔一下,臉色慢慢沈了下去。

“王二,既如此,你是不服了?”

“沒錯,就是看不慣你這種狗官!”

周景庭似是滿意的笑了笑,將桌案上的折扇拿在掌心,轉了起來。

“很好,你要尋個公道那我便在你離去時送你個禮物!來人,把犯人葛為忠帶上來!”

門外欄桿後的一群人登時像炸了窩般,驚恐的互相討論著,葛縣令早已失蹤多日,有幾個因鄰裏糾葛想來報官的老頭子們,紛紛遭了閉門羹,本以為葛縣令是在為吳家兇案一事奔波,沒想到原來他是被人扔進監獄吃牢飯去了。

被關數日不見宣判的葛為忠,拖著鐵鏈子如釋重負般跪了下去,沖周景庭叩起了頭。

“罪人葛為忠拜見公子,請公子宣判,罪人罪大惡極願承擔一切罪責。”

堂上的周景庭點了點頭,向謝思曉遞去一個眼神,拍響驚堂木朗聲道:

“今日除卻審理吳雷三人命案外,還要在諸位鄉親父老的見證下,為七年前賀家村發生的一起慘案做個了結!”

此言一出,叉腰站在堂中的王二,面上的血色刷得消失不見,慘白著臉驚慌望向周景庭,滿臉驚異。

“七年前,吳家大官人吳最仗勢欺人,依靠自己的財力強買賀家村田地不成,連夜綁了四戶人家拖到田裏活活打死,共亡七人,小孩和女人幸免於難,只可惜小女孩們卻被帶走賣入青樓,我葛為忠身為一方縣令,在吳最的威逼利誘下替他隱瞞此事,將四戶人家的檔案燒毀,實對不住這一方百姓,罪行罄竹難書,還望公子重重處罰與我,葛為忠不敢多言。”

在獄中便聽聞吳最已死的消息後,葛為忠感到前所未有的如釋重負,為官多年首回在公堂之上坦蕩講出腹中真話,就連困縛著他身體的鏈子看上去都這麽可愛。

“原來是你這個老王八做的好事,難怪賀家村幾個去縣衙告狀的村民都說證據不足、無法定案,都是你這個狗官害的!”王二大叫一聲,直接沖了過去,對著葛為忠一陣拳打腳踢,幾個舉著殺威棒的衙役勉強上前制住了王二。

葛為忠仰躺地上,鼻子被打的出了不少鮮血,一副放棄抵抗的模樣承受著王二吐來的口水。

“放肆!”周景庭沖著王二所在方向喊了一聲,繼續道:“吳最當年殺了賀家村七人,罪大惡極可謂死有餘辜,如今人已逝去不可追責,現判吳府為受害的四戶人家做出賠償,稍後便由衙役去吳府通知,不得有誤。”

“至於葛為忠,你身為淮柳縣令卻為一己私欲,棄七條亡魂不顧,處處維護包庇兇徒,偽造假證,實在是罪大惡極,按本朝律法當以欺君之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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