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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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抱得動嗎?”
裏紗哥倆好地拍拍他:“就算是你,我也抱得動啊!!”
“……”瘋了吧?
“射那個,射那個,Triple3倍分區!那裏才是最高分!”
“閉嘴,我知道!”
最後的結果是,飛鏢盤的最高分區紮滿了飛鏢。
老板一臉肉痛地交出熊娃娃,裏紗說到做到,果然主動承擔了抱娃娃的工作,絲毫不肯留給花宮“紳士”的機會。她摟著娃娃的腰(如果它有),超級興奮:“它好高大啊!!抱著睡一定很舒服啊!!!花宮花宮,給我找一個座位!!!”
“……”感覺被熊比下去了。
找到路邊的木凳後,裏紗的第一件事,是翻出包包裏的圓珠筆,開始畫娃娃的眉毛。沒錯,眉毛。眉頭很粗很深,影射的是誰真是再明顯不過了。
花宮真:“……你是不是喝醉了?”
“今天開始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花宮真耐著性子又問了一遍:“你是不是喝醉了?”
裏紗搖搖頭:“沒有,我從來沒有喝過酒,只是想瘋一瘋。”
“你也知道……”
“花宮。”裏紗的眼睛裏又蓄滿了淚水,“我現在的感覺,就好像相信了十幾年自己是個女孩子,結果今天有人告訴我,我其實是男孩子。”
花宮:“你現在也還是女孩子,能不能別用這個比喻?”
裏紗臉色慘然:“你會不會討厭我?”
嘖。
花宮真別開頭,語氣有些不耐煩:“並不,你不要瞎猜。”
“那我們去喝酒吧。”
“……”
一盞清酒,裏紗小口地抿著,喝到一半被花宮阻止,理由是“你真的會醉”。兩人並排走在熱鬧的夜市小道上,裏紗開始絮絮叨叨說過去。
“還記得那個下雨天的體育館嗎?我是在哪裏知道你就是花宮真的。”
“看來你從來沒有註意過我。”
“不,恰恰相反……”
她看著花宮的側臉,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認識到,無論是那個討厭的“惡童”,還是她羨慕的花宮同學,都是同一個人。她喜歡他。她想要傳達這份心情,卻不知從何說起。
……只能說,太羞恥了,被嘲笑的幾率太大了。
糾結半晌,裏紗輕聲說:“今夜月色很好。”
“哦?”花宮真興味盎然地掃她一眼,眼裏的笑意藏都藏不住,“難道你沒有發現,我從來不讀夏目漱石的書?”
咦咦咦?他明白了?
花宮繞到她身後,猛地低下頭來,在她耳邊輕聲說:“但是,我也喜歡你。”
那種酥麻的感覺從脖子蔓延到心底,裏紗刷地紅透了臉,正想趁此說點什麽,就聽到身後的人懶洋洋道:“你覺得我會這樣說?你喜歡這種濃情蜜意的感覺?輕小說看太多了吧。”
裏紗:“……”就知道會是這樣。
她難堪地擡起頭,花宮真正微微彎下腰來,看著她。
眼神有點古怪。
“……怎麽了?”
花宮真皺眉:“本來想吻你的。”
“……”
“把笨熊拿開好嗎,擋住我了。”
裏紗把巨大的毛絨熊擋在自己前面,聲音有點緊張:“請不要看著我了,花宮,我覺得很羞恥……”
花宮真把熊搶過來,極其粗魯地扛在自己肩上。如果這是生靈,它絕對會哭的吧?
“今夜月色很好。”
最後的最後,花宮真走在她身側,輕聲道出了他的回答。
沒有親吻,沒有牽手,但滿滿的喜悅已經足夠。
她低頭:“對不起,以及,謝謝你。”
萬幸,誤會解除,他們得以共存,相處,相……愛?
“我跟你哥哥說過,我……你。如果你有問題,隨時可以來問我,我說過的吧?所以,從今以後,都不要瞎猜,你的問題我會一一解答。在球場上,也許我是欺詐師,但對於你,我會絕對坦誠。”
“其他的暫且不說,能不能不要加‘球場上’這三個字?我說了,會變成神經病……”
“閉嘴。以後聽我的。”
“可是你背著熊,感覺好沒有說服力……”
“……怪我咯?”
“你是不是偷看F/Z了?!”
“我怎麽可能看那種東西。”
“你就是看了!!!”
雪花落下,落到裏紗的眉間。
花宮俯下身來,親了親她的額頭。
這樣溫存的場面,恐怕到了明天他就會否認吧。裏紗這樣想著,露出一個揶揄的笑。
他伸出食指按住她的唇,防止她繼續吐槽背著熊這件事,大跨步走在了前面。他走走停停,卻沒有回頭。
“回家吧。”最後投降的居然是花宮。
裏紗微笑,邁步跟上,拉住他故意垂在一側的右手。
勝負已經不再重要。
今夜月色很好。
=正文完=
番外·完美無缺
宮本信方在等待新娘,身邊站著的是今天的另一個主角。
信方西裝革履風度翩翩,金邊眼鏡溫文爾雅地架在鼻梁上,也有幾分要結婚的模樣,但正牌新郎的氣勢可要比他強多了。信方看著戒備狀態的花宮,溫柔笑笑:“你去換衣服吧,這裏有我。按照我們的習俗,結婚前你們是不能見面的。”
“我知道!”花宮真撇撇嘴,“我也不是很想見到她,只是閑得無聊。”
語畢,他邁開長腿,毫不猶豫地走了。
宮本信方看著他的背影,思緒回到舊日。
宮本信方初三那年,他所在的籃球部,闖進了全中聯賽。
妹妹裏紗對他表示全力支持,甚至還提出過要到現場去為他加油的決定。那是在餐桌上,裏紗說完,父親就向他投去了不讚成的嚴厲目光。對,是向他。
信方強忍住心底的不適,掛上完美的微笑,對妹妹說:“你在的話,我會緊張。哥哥會加油的,裏紗也要好好準備將棋比賽噢。”他們的相處模式從小就是這樣,明明都已經初中了,對話的時候還像小孩子一樣。雖然他心生厭倦,但只能如此。父母永遠是偏袒妹妹的。
提到心愛的將棋,裏紗的眼眸亮了一下,很快又黯淡了下去。
她遇到麻煩了?宮本信方居然感到些許的幸災樂禍。
太完美的人,不應該活在現實裏。
“裏紗又得了第一嗎?”
裏紗有些迷茫地擡起頭:“唔……嗯。”
她看起來沒有為一次又一次的勝利感到高興。勝利是必須的,但是否要為勝利感到高興——會去考慮這種事,就說明她根本不高興。這樣優異的裏紗,受到了所有人的矚目。而身為哥哥的他,即使溫柔禮貌、成績優秀,因為不夠突出,也只有被埋沒的份。
為什麽呢,那個人還沒有出現?
每個人的命裏,都該有克星才對。
直到裏紗發誓再也不碰將棋,宮本一家才知道,還有另一個神一樣的孩子存在:赤司征十郎,他從不知敗北為何物。
就是他嗎?宮本信方跟電話那頭的裏紗開玩笑,其中帶了些故意的苛刻:“赤司君這麽優秀,裏紗對他有好感嗎?哈哈,當然是那方面的。妹妹長大了,哥哥當然會擔心了。”
裏紗的回答是:“赤司君玩籃球後,變得越來越神經了。我有點討厭他——你不用擔心。”
——赤司君玩籃球後,變得越來越神經了。
可那一年的全中聯賽,帝光中學是最終脫穎而出的王者。赤司征十郎這個名字,註定被所有人銘記。而那個時候,宮本信方輸給了花宮真的隊伍,正在醫院裏養傷。
他一臉冷漠地看著查房的醫生:“我的腿好像沒有知覺了,要鋸掉嗎?”
在場的醫務人員都哈哈大笑,為一個準高中生的“童言無忌”。
信方看著他們的笑臉,在心裏想:鋸掉吧,我不想要了,它們已經沒有用了。
他曾經說,他是“奇跡的世代”的粉絲。
裏紗給他帶來厚厚的相冊,裏面的照片是她和那些男孩子的合影。她看著哥哥的腿,情緒低落:“赤司君說很想見你呢。”
他故作俏皮地眨眨眼:“和偶像保持距離,才能維持那份喜歡啊。”
再說,根本就不喜歡。
宮本信方順利考入洛山高校。兩年後,赤司成了他的學弟,但那是後話了。
就是在他高一那年,裏紗發現了所謂的“秘密”。她追問他所有關於花宮真的事情,而他笑得像個老好人:“那並不是他的錯,裏紗。”是他坑了花宮真,他心知肚明。
第二年,宮本信方高二,裏紗高一。裏紗去了東京,他們幾乎每周都會進行電話通信,在電話裏,裏紗時常提到一個男同學,話語中的欣賞之情溢於言表。裏紗說:“他有點孤僻,我從來沒跟他說過話呢。”
就像輕小說裏寫的那樣吧,那些所謂的勝利者們,總是對默默無聞的人感興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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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抱得動嗎?”
裏紗哥倆好地拍拍他:“就算是你,我也抱得動啊!!”
“……”瘋了吧?
“射那個,射那個,Triple3倍分區!那裏才是最高分!”
“閉嘴,我知道!”
最後的結果是,飛鏢盤的最高分區紮滿了飛鏢。
老板一臉肉痛地交出熊娃娃,裏紗說到做到,果然主動承擔了抱娃娃的工作,絲毫不肯留給花宮“紳士”的機會。她摟著娃娃的腰(如果它有),超級興奮:“它好高大啊!!抱著睡一定很舒服啊!!!花宮花宮,給我找一個座位!!!”
“……”感覺被熊比下去了。
找到路邊的木凳後,裏紗的第一件事,是翻出包包裏的圓珠筆,開始畫娃娃的眉毛。沒錯,眉毛。眉頭很粗很深,影射的是誰真是再明顯不過了。
花宮真:“……你是不是喝醉了?”
“今天開始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花宮真耐著性子又問了一遍:“你是不是喝醉了?”
裏紗搖搖頭:“沒有,我從來沒有喝過酒,只是想瘋一瘋。”
“你也知道……”
“花宮。”裏紗的眼睛裏又蓄滿了淚水,“我現在的感覺,就好像相信了十幾年自己是個女孩子,結果今天有人告訴我,我其實是男孩子。”
花宮:“你現在也還是女孩子,能不能別用這個比喻?”
裏紗臉色慘然:“你會不會討厭我?”
嘖。
花宮真別開頭,語氣有些不耐煩:“並不,你不要瞎猜。”
“那我們去喝酒吧。”
“……”
一盞清酒,裏紗小口地抿著,喝到一半被花宮阻止,理由是“你真的會醉”。兩人並排走在熱鬧的夜市小道上,裏紗開始絮絮叨叨說過去。
“還記得那個下雨天的體育館嗎?我是在哪裏知道你就是花宮真的。”
“看來你從來沒有註意過我。”
“不,恰恰相反……”
她看著花宮的側臉,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認識到,無論是那個討厭的“惡童”,還是她羨慕的花宮同學,都是同一個人。她喜歡他。她想要傳達這份心情,卻不知從何說起。
……只能說,太羞恥了,被嘲笑的幾率太大了。
糾結半晌,裏紗輕聲說:“今夜月色很好。”
“哦?”花宮真興味盎然地掃她一眼,眼裏的笑意藏都藏不住,“難道你沒有發現,我從來不讀夏目漱石的書?”
咦咦咦?他明白了?
花宮繞到她身後,猛地低下頭來,在她耳邊輕聲說:“但是,我也喜歡你。”
那種酥麻的感覺從脖子蔓延到心底,裏紗刷地紅透了臉,正想趁此說點什麽,就聽到身後的人懶洋洋道:“你覺得我會這樣說?你喜歡這種濃情蜜意的感覺?輕小說看太多了吧。”
裏紗:“……”就知道會是這樣。
她難堪地擡起頭,花宮真正微微彎下腰來,看著她。
眼神有點古怪。
“……怎麽了?”
花宮真皺眉:“本來想吻你的。”
“……”
“把笨熊拿開好嗎,擋住我了。”
裏紗把巨大的毛絨熊擋在自己前面,聲音有點緊張:“請不要看著我了,花宮,我覺得很羞恥……”
花宮真把熊搶過來,極其粗魯地扛在自己肩上。如果這是生靈,它絕對會哭的吧?
“今夜月色很好。”
最後的最後,花宮真走在她身側,輕聲道出了他的回答。
沒有親吻,沒有牽手,但滿滿的喜悅已經足夠。
她低頭:“對不起,以及,謝謝你。”
萬幸,誤會解除,他們得以共存,相處,相……愛?
“我跟你哥哥說過,我……你。如果你有問題,隨時可以來問我,我說過的吧?所以,從今以後,都不要瞎猜,你的問題我會一一解答。在球場上,也許我是欺詐師,但對於你,我會絕對坦誠。”
“其他的暫且不說,能不能不要加‘球場上’這三個字?我說了,會變成神經病……”
“閉嘴。以後聽我的。”
“可是你背著熊,感覺好沒有說服力……”
“……怪我咯?”
“你是不是偷看F/Z了?!”
“我怎麽可能看那種東西。”
“你就是看了!!!”
雪花落下,落到裏紗的眉間。
花宮俯下身來,親了親她的額頭。
這樣溫存的場面,恐怕到了明天他就會否認吧。裏紗這樣想著,露出一個揶揄的笑。
他伸出食指按住她的唇,防止她繼續吐槽背著熊這件事,大跨步走在了前面。他走走停停,卻沒有回頭。
“回家吧。”最後投降的居然是花宮。
裏紗微笑,邁步跟上,拉住他故意垂在一側的右手。
勝負已經不再重要。
今夜月色很好。
=正文完=
番外·完美無缺
宮本信方在等待新娘,身邊站著的是今天的另一個主角。
信方西裝革履風度翩翩,金邊眼鏡溫文爾雅地架在鼻梁上,也有幾分要結婚的模樣,但正牌新郎的氣勢可要比他強多了。信方看著戒備狀態的花宮,溫柔笑笑:“你去換衣服吧,這裏有我。按照我們的習俗,結婚前你們是不能見面的。”
“我知道!”花宮真撇撇嘴,“我也不是很想見到她,只是閑得無聊。”
語畢,他邁開長腿,毫不猶豫地走了。
宮本信方看著他的背影,思緒回到舊日。
宮本信方初三那年,他所在的籃球部,闖進了全中聯賽。
妹妹裏紗對他表示全力支持,甚至還提出過要到現場去為他加油的決定。那是在餐桌上,裏紗說完,父親就向他投去了不讚成的嚴厲目光。對,是向他。
信方強忍住心底的不適,掛上完美的微笑,對妹妹說:“你在的話,我會緊張。哥哥會加油的,裏紗也要好好準備將棋比賽噢。”他們的相處模式從小就是這樣,明明都已經初中了,對話的時候還像小孩子一樣。雖然他心生厭倦,但只能如此。父母永遠是偏袒妹妹的。
提到心愛的將棋,裏紗的眼眸亮了一下,很快又黯淡了下去。
她遇到麻煩了?宮本信方居然感到些許的幸災樂禍。
太完美的人,不應該活在現實裏。
“裏紗又得了第一嗎?”
裏紗有些迷茫地擡起頭:“唔……嗯。”
她看起來沒有為一次又一次的勝利感到高興。勝利是必須的,但是否要為勝利感到高興——會去考慮這種事,就說明她根本不高興。這樣優異的裏紗,受到了所有人的矚目。而身為哥哥的他,即使溫柔禮貌、成績優秀,因為不夠突出,也只有被埋沒的份。
為什麽呢,那個人還沒有出現?
每個人的命裏,都該有克星才對。
直到裏紗發誓再也不碰將棋,宮本一家才知道,還有另一個神一樣的孩子存在:赤司征十郎,他從不知敗北為何物。
就是他嗎?宮本信方跟電話那頭的裏紗開玩笑,其中帶了些故意的苛刻:“赤司君這麽優秀,裏紗對他有好感嗎?哈哈,當然是那方面的。妹妹長大了,哥哥當然會擔心了。”
裏紗的回答是:“赤司君玩籃球後,變得越來越神經了。我有點討厭他——你不用擔心。”
——赤司君玩籃球後,變得越來越神經了。
可那一年的全中聯賽,帝光中學是最終脫穎而出的王者。赤司征十郎這個名字,註定被所有人銘記。而那個時候,宮本信方輸給了花宮真的隊伍,正在醫院裏養傷。
他一臉冷漠地看著查房的醫生:“我的腿好像沒有知覺了,要鋸掉嗎?”
在場的醫務人員都哈哈大笑,為一個準高中生的“童言無忌”。
信方看著他們的笑臉,在心裏想:鋸掉吧,我不想要了,它們已經沒有用了。
他曾經說,他是“奇跡的世代”的粉絲。
裏紗給他帶來厚厚的相冊,裏面的照片是她和那些男孩子的合影。她看著哥哥的腿,情緒低落:“赤司君說很想見你呢。”
他故作俏皮地眨眨眼:“和偶像保持距離,才能維持那份喜歡啊。”
再說,根本就不喜歡。
宮本信方順利考入洛山高校。兩年後,赤司成了他的學弟,但那是後話了。
就是在他高一那年,裏紗發現了所謂的“秘密”。她追問他所有關於花宮真的事情,而他笑得像個老好人:“那並不是他的錯,裏紗。”是他坑了花宮真,他心知肚明。
第二年,宮本信方高二,裏紗高一。裏紗去了東京,他們幾乎每周都會進行電話通信,在電話裏,裏紗時常提到一個男同學,話語中的欣賞之情溢於言表。裏紗說:“他有點孤僻,我從來沒跟他說過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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