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她的婊是個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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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烈火哥提議外出聚餐,當作是為兩位新人接風洗塵。續完攤之後,烈火哥道:“要不我們去隔壁的定王臺市場看看?”定王臺是個非常神奇的書市,能夠搜羅到全國各種渠道的所有新書,他打算帶著兩個菜鳥去那邊調研,看看現在什麽新書比較火,同類型之中哪些題材比較吃香。田恬興致勃勃,莊墨和葉瞬也沒有意見,結果到地方一瞧,定王臺書市拆了。
拆了……
烈火哥一問路人,原來是因為紙價上漲、市場蕭條,市政府把這片區域重新規劃,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區域合並為酒吧一條街。烈火哥的沮喪之情溢於言表,葉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來都來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澆愁吧。
田恬興奮得連聲說好,作為純潔的男大學生,他還沒開過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樣啊!吃喝那什麽賭!而莊墨依舊是萬事隨意,一行人就這樣風風火火殺去了“魅力四射”。
進門剛點了個卡座坐下,就有濃妝艷抹的漂亮姑娘跑來跟葉瞬搭訕。兩分鐘之內,他身邊的姑娘從一個變成兩個,兩個變成四個。田恬羨慕嫉妒恨:“這是呈指數型增長啊!”按照這個趨勢,葉瞬可以在35分鐘裏靠雄性荷爾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經見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會吧?!”葉瞬大呼小叫。這裏是個鬧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聽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開玩笑的。小葉是個平面模特,微博粉絲量還不小呢。”
“那他為什麽做編輯?!”
“你這說的是什麽話?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還是要靠才華吃飯的!”烈火哥說著,從不知哪個褲兜裏摸出《職場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發給田恬和莊墨。
田恬:“……”
有葉瞬在的地方,氣氛很快變得熱烈。烈火哥顯然並不習慣這種場合——他依舊穿著緊身運動套裝——但他天性樂觀,對自己不受歡迎的處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腳拘謹,內心卻瘙癢難耐,不久之後,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劃拳搖骰子的行列。只有莊墨依舊坐在那裏,跟上班時候一樣面無表情,與周遭格格不入。不時有姑娘過來跟他打招呼,邀請他跳舞,他都幹脆利落地拒絕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關的事,就是點了瓶紅酒,百無聊賴地舉著高腳杯孤芳自賞,打算一醉方休。
一個人這麽掃興也就罷了,很快連葉瞬也沒了聲響,出神地望著吧臺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沒有了他的舌燦蓮花,氣氛很快直線下降。大家不由得憤懣地循著他的目光望去,然後統統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著黑色露背禮服,大片大片肌膚裸露在燈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僅僅是漫不經心的半張側臉,就讓人明白了什麽叫沈魚落雁、閉月羞花。酒吧裏到處都是急不可待的獵艷男女,而這具最富有魅力的軀體,卻散發著一種置身事外的沈著——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腳凳上,就已經勾引了這個酒吧裏的所有異性,而這種事對她來說司空平常,她已經不打算為此感到歡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傳染的。越來越多的人發現了這個尤物,使得吧臺一時間比舞臺還要惹眼。一個娃娃臉的侍應生慘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臺邊開小差,拿著紙筆寫些什麽,在成為人群的焦點後,不幸被經理一頓呵斥,於是立刻收起了巴掌大的筆記本,端起托盤沖進了群魔亂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癢難耐,但是作為一個剛畢業的男大學生,他還沒有練就社會男性那無堅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臉皮,所以他頂了頂葉瞬的胳膊:“去吧!”如果這個卡座裏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話,一定就是葉瞬了!當然,如果莊墨有這個意願的話,他也會是個有力的競爭者。可鑒於他如饑似渴地看著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紅酒,不出意料的話,他註定孤獨一生。
葉瞬在田恬的慫恿下陰著臉站了起來,朝那姑娘走去。然而還沒跨出一步,就聽見莊墨喊了聲“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來的侍應生撞了個滿懷。托盤上的紅酒“啪”地一聲砸在地上,濺了他一褲腿;托盤上的雞尾酒也整個潑在了他身上,藍黃兩色把白襯衫染出了夏威夷風情。
“你怎麽回事?!”葉瞬氣急敗壞。他原本不是那麽容易失態的人,但就在剛剛看到女人的一瞬間,他就已經怒火中燒。他的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視線一樣多。
莊墨從背後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後扶起了地上的侍應生。那侍應生雖然個子不矮,但因為四肢纖長的緣故,顯得異常弱不禁風。等他站直了,葉瞬才發現,他的左腿有點殘疾,心中的怒火瞬間煙消雲散了,安靜地坐下來處理襯衫上的汙漬。
“謝謝你。”任明卿一天之內兩度遭遇莊墨,兩度領受了他良好的教養,對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這酒我賠給你。”
“不用,記在我賬上。”
任明卿客氣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裏有我備用的襯衫,你朋友不嫌棄的話可以換一下,我把他的襯衫拿回去幹洗。”
“不用麻煩了,”這回是葉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沒看路,對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氣,把地面收拾幹凈,一瘸一拐地離去。莊墨目送他隱入人群之中,這才從口袋裏掏出了巴掌大的筆記本。剛才任明卿被葉瞬一撞,這本筆記本從西裝褲袋裏掉了出來,他沒發覺。
“你認識他?”田恬坐到了莊墨身邊,好奇地盯著紙頁,“這是什麽?”
莊墨啪得一聲合攏。
“看都不讓我看?!”
“個人隱私。”
田恬難以置信一個人怎麽可以這麽不要臉:“這都不是你的!”
“他遲早會給我看的。”莊墨嘴角上揚,看起來格外愉悅。
白殤殤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鴿子,她在躲的人卻毫無預兆地從天而降。
白殤殤今年28歲,大齡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園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歲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書《星星,我們不可以憂傷》。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當道的年代,她跟風寫了一系列青春戀愛故事,故事裏的女主角穿著純白的棉質長裙,披著一頭烏黑亮麗的長發,腳踩白色的布鞋——裏頭按照江湖慣例不穿襪子;故事裏的男主打架,鬥毆,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們都知道他是個好男孩兒。男主角騎著自行車在校園裏撞倒女主角,他們因此相戀,相知,爭吵,和好,爭吵,和好,爭吵,懷孕,流產,最後出國留學。故事的最後總是出國留學,因為如果到結尾,大家都不幹點和學習有關的事,那麽整篇文裏,大家就沒有做任何與學習有關的事了。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談戀愛,他們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雖然青春校園文大體相同,但好在白殤殤入場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為該類型代表作者之一。盡管她遠遠沒有達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過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經足以讓她在自我介紹時理直氣壯地說——“我是個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繪》雜志的當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麽久,跟她同時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銷聲匿跡了,白殤殤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長得美。
她是一個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記者為了恭維瞎寫的那種。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萬吸引更多讀者。這個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長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較容易。
白殤殤的微博也是一個文藝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網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連續不斷的旅行,加了十八層濾鏡的精致美食,有那麽點構圖講究的花草與蟲魚,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著白色的棉質長裙,披著一頭海藻般的長發,手上戴著一串檀木香珠,腳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襪子,只在腳踝上系一根紅繩,清純得像她筆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妝容足以讓她媲美任何美妝博主。不過沒有關系,直男管那叫素顏。她畫數字油畫,抄佛經,繡花,坐標不是麗江就是西藏,再不濟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個直男對初戀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長相平平的女孩對綠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殤殤婊得像個傳奇。
但其實私底下她不是那種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著細高跟挎著香奈兒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發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義不明的紅色圖騰紋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鴿子,放任她一個人在吧臺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這兒遇到了她的編輯,怪不得她總覺得背後有股殺氣。現在正是截稿期,她的連載還沒交,今天編輯讓她再寫一篇,她當即把QQ改成隱身狀態,假裝自己已經死了。現在在酒吧裏狹路相逢,真是報應不爽。
卡座那兒出現了點小騷動,葉瞬被擋在了那裏,白殤殤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確定葉瞬有沒有認出她來,畢竟她平常不是這樣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還是自己用縫紉機踩的,突出一個清純質樸心靈手巧。可葉瞬拿紙巾擦了擦自己的襯衫,依舊起身往自己走來,讓她有了不好的預感。如果他是來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訕,編輯作者相認,依舊會變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於自己化了個濃妝就能瞞天過海,畢竟葉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還很長,白殤殤甩不掉這個一米八大高個。她後悔她剛才沒挑一個男伴,這樣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進人堆裏,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訕者。
……不過現在也不晚。
白殤殤閃進過道裏,正巧遇到剛換完衣服出來的侍應生。她一把將他按在墻上,對著那張花容失色的臉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腳步聲近在咫尺,頓了一頓,然後悄無聲息地離開了。葉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沒有在一晚上失態兩次。
“不好意思,剛才我躲編輯。”一吻終了,白殤殤尷尬地撫平了任明卿淩亂的馬甲。“別看我這副樣子,我也算是個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來解釋自己越軌的行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靜氣貼在墻上,用呆若木雞的表情訴說著:他現在無法思考,畢竟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後一股大力把白殤殤猛地扯開,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臉上。
“啊——!”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如何與編輯打好關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溝通。但溝通上的內容不是沒話找話,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從合作上的事情來聊,如果沒有合作,那也可以從是否有可以寫的稿件之類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頻繁的接觸下,才能加深雙方的印象,關系進一步親密,從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為朋友。
最重要:從不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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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哥一問路人,原來是因為紙價上漲、市場蕭條,市政府把這片區域重新規劃,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區域合並為酒吧一條街。烈火哥的沮喪之情溢於言表,葉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來都來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澆愁吧。
田恬興奮得連聲說好,作為純潔的男大學生,他還沒開過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樣啊!吃喝那什麽賭!而莊墨依舊是萬事隨意,一行人就這樣風風火火殺去了“魅力四射”。
進門剛點了個卡座坐下,就有濃妝艷抹的漂亮姑娘跑來跟葉瞬搭訕。兩分鐘之內,他身邊的姑娘從一個變成兩個,兩個變成四個。田恬羨慕嫉妒恨:“這是呈指數型增長啊!”按照這個趨勢,葉瞬可以在35分鐘裏靠雄性荷爾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經見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會吧?!”葉瞬大呼小叫。這裏是個鬧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聽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開玩笑的。小葉是個平面模特,微博粉絲量還不小呢。”
“那他為什麽做編輯?!”
“你這說的是什麽話?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還是要靠才華吃飯的!”烈火哥說著,從不知哪個褲兜裏摸出《職場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發給田恬和莊墨。
田恬:“……”
有葉瞬在的地方,氣氛很快變得熱烈。烈火哥顯然並不習慣這種場合——他依舊穿著緊身運動套裝——但他天性樂觀,對自己不受歡迎的處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腳拘謹,內心卻瘙癢難耐,不久之後,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劃拳搖骰子的行列。只有莊墨依舊坐在那裏,跟上班時候一樣面無表情,與周遭格格不入。不時有姑娘過來跟他打招呼,邀請他跳舞,他都幹脆利落地拒絕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關的事,就是點了瓶紅酒,百無聊賴地舉著高腳杯孤芳自賞,打算一醉方休。
一個人這麽掃興也就罷了,很快連葉瞬也沒了聲響,出神地望著吧臺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沒有了他的舌燦蓮花,氣氛很快直線下降。大家不由得憤懣地循著他的目光望去,然後統統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著黑色露背禮服,大片大片肌膚裸露在燈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僅僅是漫不經心的半張側臉,就讓人明白了什麽叫沈魚落雁、閉月羞花。酒吧裏到處都是急不可待的獵艷男女,而這具最富有魅力的軀體,卻散發著一種置身事外的沈著——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腳凳上,就已經勾引了這個酒吧裏的所有異性,而這種事對她來說司空平常,她已經不打算為此感到歡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傳染的。越來越多的人發現了這個尤物,使得吧臺一時間比舞臺還要惹眼。一個娃娃臉的侍應生慘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臺邊開小差,拿著紙筆寫些什麽,在成為人群的焦點後,不幸被經理一頓呵斥,於是立刻收起了巴掌大的筆記本,端起托盤沖進了群魔亂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癢難耐,但是作為一個剛畢業的男大學生,他還沒有練就社會男性那無堅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臉皮,所以他頂了頂葉瞬的胳膊:“去吧!”如果這個卡座裏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話,一定就是葉瞬了!當然,如果莊墨有這個意願的話,他也會是個有力的競爭者。可鑒於他如饑似渴地看著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紅酒,不出意料的話,他註定孤獨一生。
葉瞬在田恬的慫恿下陰著臉站了起來,朝那姑娘走去。然而還沒跨出一步,就聽見莊墨喊了聲“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來的侍應生撞了個滿懷。托盤上的紅酒“啪”地一聲砸在地上,濺了他一褲腿;托盤上的雞尾酒也整個潑在了他身上,藍黃兩色把白襯衫染出了夏威夷風情。
“你怎麽回事?!”葉瞬氣急敗壞。他原本不是那麽容易失態的人,但就在剛剛看到女人的一瞬間,他就已經怒火中燒。他的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視線一樣多。
莊墨從背後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後扶起了地上的侍應生。那侍應生雖然個子不矮,但因為四肢纖長的緣故,顯得異常弱不禁風。等他站直了,葉瞬才發現,他的左腿有點殘疾,心中的怒火瞬間煙消雲散了,安靜地坐下來處理襯衫上的汙漬。
“謝謝你。”任明卿一天之內兩度遭遇莊墨,兩度領受了他良好的教養,對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這酒我賠給你。”
“不用,記在我賬上。”
任明卿客氣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裏有我備用的襯衫,你朋友不嫌棄的話可以換一下,我把他的襯衫拿回去幹洗。”
“不用麻煩了,”這回是葉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沒看路,對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氣,把地面收拾幹凈,一瘸一拐地離去。莊墨目送他隱入人群之中,這才從口袋裏掏出了巴掌大的筆記本。剛才任明卿被葉瞬一撞,這本筆記本從西裝褲袋裏掉了出來,他沒發覺。
“你認識他?”田恬坐到了莊墨身邊,好奇地盯著紙頁,“這是什麽?”
莊墨啪得一聲合攏。
“看都不讓我看?!”
“個人隱私。”
田恬難以置信一個人怎麽可以這麽不要臉:“這都不是你的!”
“他遲早會給我看的。”莊墨嘴角上揚,看起來格外愉悅。
白殤殤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鴿子,她在躲的人卻毫無預兆地從天而降。
白殤殤今年28歲,大齡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園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歲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書《星星,我們不可以憂傷》。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當道的年代,她跟風寫了一系列青春戀愛故事,故事裏的女主角穿著純白的棉質長裙,披著一頭烏黑亮麗的長發,腳踩白色的布鞋——裏頭按照江湖慣例不穿襪子;故事裏的男主打架,鬥毆,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們都知道他是個好男孩兒。男主角騎著自行車在校園裏撞倒女主角,他們因此相戀,相知,爭吵,和好,爭吵,和好,爭吵,懷孕,流產,最後出國留學。故事的最後總是出國留學,因為如果到結尾,大家都不幹點和學習有關的事,那麽整篇文裏,大家就沒有做任何與學習有關的事了。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談戀愛,他們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雖然青春校園文大體相同,但好在白殤殤入場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為該類型代表作者之一。盡管她遠遠沒有達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過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經足以讓她在自我介紹時理直氣壯地說——“我是個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繪》雜志的當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麽久,跟她同時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銷聲匿跡了,白殤殤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長得美。
她是一個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記者為了恭維瞎寫的那種。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萬吸引更多讀者。這個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長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較容易。
白殤殤的微博也是一個文藝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網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連續不斷的旅行,加了十八層濾鏡的精致美食,有那麽點構圖講究的花草與蟲魚,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著白色的棉質長裙,披著一頭海藻般的長發,手上戴著一串檀木香珠,腳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襪子,只在腳踝上系一根紅繩,清純得像她筆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妝容足以讓她媲美任何美妝博主。不過沒有關系,直男管那叫素顏。她畫數字油畫,抄佛經,繡花,坐標不是麗江就是西藏,再不濟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個直男對初戀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長相平平的女孩對綠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殤殤婊得像個傳奇。
但其實私底下她不是那種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著細高跟挎著香奈兒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發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義不明的紅色圖騰紋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鴿子,放任她一個人在吧臺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這兒遇到了她的編輯,怪不得她總覺得背後有股殺氣。現在正是截稿期,她的連載還沒交,今天編輯讓她再寫一篇,她當即把QQ改成隱身狀態,假裝自己已經死了。現在在酒吧裏狹路相逢,真是報應不爽。
卡座那兒出現了點小騷動,葉瞬被擋在了那裏,白殤殤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確定葉瞬有沒有認出她來,畢竟她平常不是這樣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還是自己用縫紉機踩的,突出一個清純質樸心靈手巧。可葉瞬拿紙巾擦了擦自己的襯衫,依舊起身往自己走來,讓她有了不好的預感。如果他是來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訕,編輯作者相認,依舊會變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於自己化了個濃妝就能瞞天過海,畢竟葉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還很長,白殤殤甩不掉這個一米八大高個。她後悔她剛才沒挑一個男伴,這樣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進人堆裏,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訕者。
……不過現在也不晚。
白殤殤閃進過道裏,正巧遇到剛換完衣服出來的侍應生。她一把將他按在墻上,對著那張花容失色的臉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腳步聲近在咫尺,頓了一頓,然後悄無聲息地離開了。葉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沒有在一晚上失態兩次。
“不好意思,剛才我躲編輯。”一吻終了,白殤殤尷尬地撫平了任明卿淩亂的馬甲。“別看我這副樣子,我也算是個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來解釋自己越軌的行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靜氣貼在墻上,用呆若木雞的表情訴說著:他現在無法思考,畢竟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後一股大力把白殤殤猛地扯開,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臉上。
“啊——!”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如何與編輯打好關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溝通。但溝通上的內容不是沒話找話,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從合作上的事情來聊,如果沒有合作,那也可以從是否有可以寫的稿件之類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頻繁的接觸下,才能加深雙方的印象,關系進一步親密,從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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