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他打架、鬥毆、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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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中途折返的葉瞬趕到現場,鬥毆正發展到白熱化階段。說那是鬥毆太誇張了,準確來說,那是單方面的謀殺。一個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墻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經見了血:“操你媽!你算哪根蔥,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無反手之力,纖細的左手扒拉著那粗壯有力的胳膊,發出微弱的嗚咽。
白殤殤撲到葉瞬手邊:“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滿意我分手,一直纏著我……”她連聲線都在瑟瑟發抖,但咬字還算清晰,交代了最該交代的,葉瞬一聽就明白了來龍去脈。他緊張地將白殤殤攔在身後,張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兒的田恬跑去門口叫保安;莊墨和烈火哥正試圖穿過整個舞池趕過來。但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不但礙路,還沒有人敢出手。葉瞬心急如焚:這個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個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別打了!”葉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莊墨奮力撥開人群。
等他終於擠進那水洩不通的角鬥場,正在施暴的雄壯男人突然大叫了一聲,捂著自己的肚子連退幾步,衣服上留下一個鮮明的腳印。“咳咳……”任明卿發狠踹開了男人,踉蹌著站穩了,莊墨看見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異常邪惡。莊墨終於相信鏈家中介對自己說的那句“他打人”,此時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棄了他以往的羞澀膽怯,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男人受了奇恥大辱,再次舉起拳頭朝任明卿沖去。莊墨抄起煙灰缸,眼明手快地砸向他的後腦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舉,因為任明卿以驚人的速度躲開那偌大的拳頭,拗住男人的肩膀腳下一鏟,就是一個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他的動作太熟練了,強悍得跟剛才判若兩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臺邊,撈了一瓶啤酒回來。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撐地,艱難地往後挪動。任命澤輕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銳的瓶底淩空一掃,對準了男人的眼睛!
“你剛才沖誰叫老子呢,啊?”任明卿悶笑一聲,沙啞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滿臉血汙後,正閃爍著一雙獰利嗜血的眼睛。
這時,一只修長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夠了。”莊墨道,“到此為止。”
保安適時進場,結束了這一場兵荒馬亂。
白殤殤的前男友是個暴發戶。她一度認為錢可以掩蓋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個月後,她不得不承認:錢不是萬能的。兩人分手後,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終不肯接受現實,用盡手段求覆合。這回在酒吧撞見她與任明卿擁吻,覺得自己丟了面,加上酒精的催化,這才導致了這一場飛來橫禍。
暴發戶前男友雖然慣於欺負弱小,但經過任明卿一頓削,認識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煩。再加上酒也醒了,盤算來盤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後提議私了。酒吧經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從善如流,打了個響指:“五千。”
“什麽五千?”
“醫藥費,誤工費,封口費,精神損失費。”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經心的眼神瞬間變得兇猛絕倫。
前男友打了個寒戰,掏出手機低聲下氣地打開支付寶:“我掃你。”
“我要現金——”任明卿拖著長調道。
十分鐘以後,他滿臉是血地靠在吧臺邊上,舔了舔手指,旁若無人開始點鈔。白殤殤見他數著數著眉頭舒展,顯見是心情轉好了,大著膽子上前道歉:“今天實在對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這裏也有點錢……”
“你長得挺正的,我也不虧。”任明卿輕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機,“來,加個微信吧——我掃你。”
白殤殤:“……”
任明卿備註完“美女作家”,轉身要走,葉瞬將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譏誚:“呵,我還以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剛才他不過是跟美女作家說了幾句話,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媽。
葉瞬強壓住對此人的厭惡,他從來沒有見過那麽兩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個啊?”任明卿流裏流氣地問。
“莊墨,剛才救你的那個。”
“哦,他啊,沒興趣。”任明卿掏了掏耳朵,一瘸一拐離開了酒吧。
走出不遠,背後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任明卿仿佛靈魂入定,猛地打了個哆嗦,茫然無措地望著附近的黑巷子,懵懂地摸了把臉。他看到血的瞬間,眼睛睜得滾圓,那種恐懼和絕癥病人如出一轍,仿佛剛才砸碎了酒瓶子要廢掉人家眼睛的不是他自己似的。
莊墨從塑料袋裏摸出了酒精,就著昏暗的燈光幫他拭掉了血跡:“你得去趟醫院。”
“剛才……謝謝你幫我解圍。”任明卿記得他剛才擠出了人群,朝自己撲來。
“我沒做什麽。”
“謝謝謝謝……”任明卿顯然並不相信,道謝不疊。
“我送你。”莊墨幫他緊急處理了一下,大步向前。小巷盡頭,一輛出租車已經等在那裏了。
晚上十點,醫院的急診室依舊人滿為患,莊墨掛完號後,坐在長椅上作陪。任明卿幾次三番勸他回去,他都無動於衷。任明卿不是能與陌生人談笑風生的性格,莊墨也寡言少語,兩人之間氣氛尷尬。任明卿搜腸刮肚找了點話頭,看莊墨沒有交談的意思,反而從口袋裏掏出一本筆記本,識相地閉上了嘴。半分鐘以後,他發現那好像是他的隨身草稿。
任明卿一把抽過筆記本摟在懷裏,臉漲得通紅,仿佛被公開處刑。莊墨裝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莞爾一笑:“原來是你的麽?剛才掉在地上了。”
任明卿又氣又急。但一對上莊墨純良的表情,他實在吼不出那句“你怎麽可以隨便看我的筆記本”。
“你寫東西?”
任明卿趕忙否認:“不是的,沒有……”不自然的肢體語言卻出賣了他。他現在恨不能變成蝸牛或者烏龜,縮進自己的殼裏去。
“你肯定是個寫故事的。”莊墨絲毫沒有想放過他的意思,微笑著把他拖出來繼續公開行刑,“你記錄了很多人物形象。”說著,他從羞恥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裏抽出筆記本,翻到記錄自己的那一頁,“一個外冷熱內、極富教養的精英分子——謝謝你的誇獎——租房。矛盾點:穿著體面,露宿街頭。猜測:1、他剛來到這個城市,事業有了變故,面臨破產。2、他不是人,剛化作人形來到人類世界,準備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頓鞭屍、羞恥得體無完膚,摘下他手裏的筆記本,說了句“到我了”溜下長椅,飛也似地沖進了急癥室。莊墨註意到,他自黑發間裸露出的一小塊頸部皮膚都羞成了徹頭徹尾的粉紅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惡作劇得逞後狡黠又得意的笑顏,自言自語:“我不是人。”
等任明卿處理完傷口出來,兩人的情緒都趨向於平靜,但任明卿還是有些無法直視莊墨。他希望莊墨可以禮貌地忘掉剛才的一切,可惜莊墨完全沒有這個打算:“你是個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調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這樣把這個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個畫手。”任明卿頗有些慌不擇路。
“畫手會直接素描。”
“我就是……隨便寫寫,對不起,我太無聊了。”任明卿簡直不擇手段地想結束這個話題。
莊墨敏銳地感覺到他的抵觸有些不同尋常。作者出於羞恥心,都不太願意跟現實中的人交流他們的工作,但如果徹底掀開他的偽裝,扒下他的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麽緣故,任明卿的抵觸更強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來了,莊墨只好耍了個小聰明,“難道寫東西有什麽值得羞恥的麽?我也是個編劇。”
他搶先一步指責了任明卿,這本來是沒有道理的,失禮的人是他;但是他緊接著宣告“我們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樣”,改變兩人的關系,從敵對到同一陣營,於是指責的理由也順理成章變成了“你的小家子氣在否定我的工作”。
這種小把戲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著逃離,看他的眼神也變了,甚至帶著一絲崇拜:“……是麽?!你是編劇?!”對於涉世未深的作者來說,他們搞不清楚小說和劇本之間的天然鴻溝,他們只知道編劇是寫電視劇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隨手記人物形象的習慣。”莊墨說謊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心虛的表現,FBI都測不出來他的厚臉皮,任明卿自然被騙得團團轉。
“那你怎麽知道我不是編劇,而是……寫東西的?”任明卿依舊吝於對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腦洞沒有辦法影視化,編劇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這樣啊……”他現在不但對莊墨放下了戒備心,還有些拘謹。他這輩子都沒遇見過正兒八經的編劇,他只是個小人物。
“你在哪裏寫東西?”
任明卿笑著搖了搖頭,被再三逼問,才無奈解釋:“我就是自己平時隨便寫寫,沒有在哪裏寫。”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單純得全寫在臉上,莊墨都要以為這又是搪塞。一個在有意識地積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卻不是有意識地在進行創作,這太反常了。
在這個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裏,人人都能寫上一筆,當作者的門檻很低;但同時,能從千軍萬馬中脫穎而出,絕不是一樁易事。寫故事絕不是天馬行空、信筆拈來,它需要技巧,需要積累,需要沈澱。靠靈感寫作是新手的標志,他們能在第一本書裏塑造出活靈活現的人物,這些人物往往取材於他身邊,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壓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隨著他們繼續寫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會出現雷同。其實道理非常簡單:一個專業的作者,他需要持續不斷地塑造許許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際圈狹小、對人類鮮有觀察,他認識的數來數去就是這麽幾個,那他的確很難憑空捏造出一個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筆下每一個人物寫活的,是祖師爺賞飯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觀察、積累和訓練,才能彌補這種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會意識到這一點。
莊墨之所以會對任明卿感興趣,正是因為他隨時隨地都在積累素材。這種勤奮讓莊墨根本用不著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這碗飯。有句毒雞湯說得好,大多數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沒有達到拼天賦的程度,而天賦,是個人多多少少總有一點。莊墨相信,只要在他手裏,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頂尖,混個一線絕對沒問題。他的作者只要結實耐操,紅是肯定的,只不過紅到哪個程度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我想當編輯,我要學習準備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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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殤殤撲到葉瞬手邊:“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滿意我分手,一直纏著我……”她連聲線都在瑟瑟發抖,但咬字還算清晰,交代了最該交代的,葉瞬一聽就明白了來龍去脈。他緊張地將白殤殤攔在身後,張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兒的田恬跑去門口叫保安;莊墨和烈火哥正試圖穿過整個舞池趕過來。但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不但礙路,還沒有人敢出手。葉瞬心急如焚:這個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個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別打了!”葉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莊墨奮力撥開人群。
等他終於擠進那水洩不通的角鬥場,正在施暴的雄壯男人突然大叫了一聲,捂著自己的肚子連退幾步,衣服上留下一個鮮明的腳印。“咳咳……”任明卿發狠踹開了男人,踉蹌著站穩了,莊墨看見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異常邪惡。莊墨終於相信鏈家中介對自己說的那句“他打人”,此時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棄了他以往的羞澀膽怯,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男人受了奇恥大辱,再次舉起拳頭朝任明卿沖去。莊墨抄起煙灰缸,眼明手快地砸向他的後腦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舉,因為任明卿以驚人的速度躲開那偌大的拳頭,拗住男人的肩膀腳下一鏟,就是一個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他的動作太熟練了,強悍得跟剛才判若兩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臺邊,撈了一瓶啤酒回來。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撐地,艱難地往後挪動。任命澤輕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銳的瓶底淩空一掃,對準了男人的眼睛!
“你剛才沖誰叫老子呢,啊?”任明卿悶笑一聲,沙啞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滿臉血汙後,正閃爍著一雙獰利嗜血的眼睛。
這時,一只修長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夠了。”莊墨道,“到此為止。”
保安適時進場,結束了這一場兵荒馬亂。
白殤殤的前男友是個暴發戶。她一度認為錢可以掩蓋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個月後,她不得不承認:錢不是萬能的。兩人分手後,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終不肯接受現實,用盡手段求覆合。這回在酒吧撞見她與任明卿擁吻,覺得自己丟了面,加上酒精的催化,這才導致了這一場飛來橫禍。
暴發戶前男友雖然慣於欺負弱小,但經過任明卿一頓削,認識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煩。再加上酒也醒了,盤算來盤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後提議私了。酒吧經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從善如流,打了個響指:“五千。”
“什麽五千?”
“醫藥費,誤工費,封口費,精神損失費。”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經心的眼神瞬間變得兇猛絕倫。
前男友打了個寒戰,掏出手機低聲下氣地打開支付寶:“我掃你。”
“我要現金——”任明卿拖著長調道。
十分鐘以後,他滿臉是血地靠在吧臺邊上,舔了舔手指,旁若無人開始點鈔。白殤殤見他數著數著眉頭舒展,顯見是心情轉好了,大著膽子上前道歉:“今天實在對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這裏也有點錢……”
“你長得挺正的,我也不虧。”任明卿輕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機,“來,加個微信吧——我掃你。”
白殤殤:“……”
任明卿備註完“美女作家”,轉身要走,葉瞬將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譏誚:“呵,我還以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剛才他不過是跟美女作家說了幾句話,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媽。
葉瞬強壓住對此人的厭惡,他從來沒有見過那麽兩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個啊?”任明卿流裏流氣地問。
“莊墨,剛才救你的那個。”
“哦,他啊,沒興趣。”任明卿掏了掏耳朵,一瘸一拐離開了酒吧。
走出不遠,背後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任明卿仿佛靈魂入定,猛地打了個哆嗦,茫然無措地望著附近的黑巷子,懵懂地摸了把臉。他看到血的瞬間,眼睛睜得滾圓,那種恐懼和絕癥病人如出一轍,仿佛剛才砸碎了酒瓶子要廢掉人家眼睛的不是他自己似的。
莊墨從塑料袋裏摸出了酒精,就著昏暗的燈光幫他拭掉了血跡:“你得去趟醫院。”
“剛才……謝謝你幫我解圍。”任明卿記得他剛才擠出了人群,朝自己撲來。
“我沒做什麽。”
“謝謝謝謝……”任明卿顯然並不相信,道謝不疊。
“我送你。”莊墨幫他緊急處理了一下,大步向前。小巷盡頭,一輛出租車已經等在那裏了。
晚上十點,醫院的急診室依舊人滿為患,莊墨掛完號後,坐在長椅上作陪。任明卿幾次三番勸他回去,他都無動於衷。任明卿不是能與陌生人談笑風生的性格,莊墨也寡言少語,兩人之間氣氛尷尬。任明卿搜腸刮肚找了點話頭,看莊墨沒有交談的意思,反而從口袋裏掏出一本筆記本,識相地閉上了嘴。半分鐘以後,他發現那好像是他的隨身草稿。
任明卿一把抽過筆記本摟在懷裏,臉漲得通紅,仿佛被公開處刑。莊墨裝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莞爾一笑:“原來是你的麽?剛才掉在地上了。”
任明卿又氣又急。但一對上莊墨純良的表情,他實在吼不出那句“你怎麽可以隨便看我的筆記本”。
“你寫東西?”
任明卿趕忙否認:“不是的,沒有……”不自然的肢體語言卻出賣了他。他現在恨不能變成蝸牛或者烏龜,縮進自己的殼裏去。
“你肯定是個寫故事的。”莊墨絲毫沒有想放過他的意思,微笑著把他拖出來繼續公開行刑,“你記錄了很多人物形象。”說著,他從羞恥得已然往生的任明卿手裏抽出筆記本,翻到記錄自己的那一頁,“一個外冷熱內、極富教養的精英分子——謝謝你的誇獎——租房。矛盾點:穿著體面,露宿街頭。猜測:1、他剛來到這個城市,事業有了變故,面臨破產。2、他不是人,剛化作人形來到人類世界,準備入侵……”
任明卿被他一頓鞭屍、羞恥得體無完膚,摘下他手裏的筆記本,說了句“到我了”溜下長椅,飛也似地沖進了急癥室。莊墨註意到,他自黑發間裸露出的一小塊頸部皮膚都羞成了徹頭徹尾的粉紅色。他忍不住流露出惡作劇得逞後狡黠又得意的笑顏,自言自語:“我不是人。”
等任明卿處理完傷口出來,兩人的情緒都趨向於平靜,但任明卿還是有些無法直視莊墨。他希望莊墨可以禮貌地忘掉剛才的一切,可惜莊墨完全沒有這個打算:“你是個作者?”
任明卿一瘸一拐地往外走,步調比平常要快很多,仿佛他可以這樣把這個磨人精甩掉:“不……”
“你搜集人物形象。”
“我……我是個畫手。”任明卿頗有些慌不擇路。
“畫手會直接素描。”
“我就是……隨便寫寫,對不起,我太無聊了。”任明卿簡直不擇手段地想結束這個話題。
莊墨敏銳地感覺到他的抵觸有些不同尋常。作者出於羞恥心,都不太願意跟現實中的人交流他們的工作,但如果徹底掀開他的偽裝,扒下他的馬甲,作者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不知什麽緣故,任明卿的抵觸更強烈一些,他甚至快要哭出來了,莊墨只好耍了個小聰明,“難道寫東西有什麽值得羞恥的麽?我也是個編劇。”
他搶先一步指責了任明卿,這本來是沒有道理的,失禮的人是他;但是他緊接著宣告“我們是自己人”、“我跟你一樣”,改變兩人的關系,從敵對到同一陣營,於是指責的理由也順理成章變成了“你的小家子氣在否定我的工作”。
這種小把戲果不其然很有用,任明卿不再急著逃離,看他的眼神也變了,甚至帶著一絲崇拜:“……是麽?!你是編劇?!”對於涉世未深的作者來說,他們搞不清楚小說和劇本之間的天然鴻溝,他們只知道編劇是寫電視劇的,科班出身,牛逼。
“我也有隨手記人物形象的習慣。”莊墨說謊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心虛的表現,FBI都測不出來他的厚臉皮,任明卿自然被騙得團團轉。
“那你怎麽知道我不是編劇,而是……寫東西的?”任明卿依舊吝於對自己用作者二字。
“你的很多腦洞沒有辦法影視化,編劇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這樣啊……”他現在不但對莊墨放下了戒備心,還有些拘謹。他這輩子都沒遇見過正兒八經的編劇,他只是個小人物。
“你在哪裏寫東西?”
任明卿笑著搖了搖頭,被再三逼問,才無奈解釋:“我就是自己平時隨便寫寫,沒有在哪裏寫。”
要不是任明卿的心思單純得全寫在臉上,莊墨都要以為這又是搪塞。一個在有意識地積累人物形象的作者,卻不是有意識地在進行創作,這太反常了。
在這個遍地都是作者的年代裏,人人都能寫上一筆,當作者的門檻很低;但同時,能從千軍萬馬中脫穎而出,絕不是一樁易事。寫故事絕不是天馬行空、信筆拈來,它需要技巧,需要積累,需要沈澱。靠靈感寫作是新手的標志,他們能在第一本書裏塑造出活靈活現的人物,這些人物往往取材於他身邊,是他熟悉的人,或者壓根就是他自己的某一面;隨著他們繼續寫第二本、第三本,人物就會出現雷同。其實道理非常簡單:一個專業的作者,他需要持續不斷地塑造許許多多人物。如果他交際圈狹小、對人類鮮有觀察,他認識的數來數去就是這麽幾個,那他的確很難憑空捏造出一個有血有肉的新人物。那些天生就能把筆下每一個人物寫活的,是祖師爺賞飯吃;其他人需要大量地觀察、積累和訓練,才能彌補這種才能上的欠缺。非常不幸的是,很少有作者會意識到這一點。
莊墨之所以會對任明卿感興趣,正是因為他隨時隨地都在積累素材。這種勤奮讓莊墨根本用不著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他能吃這碗飯。有句毒雞湯說得好,大多數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沒有達到拼天賦的程度,而天賦,是個人多多少少總有一點。莊墨相信,只要在他手裏,任明卿哪怕混不到頂尖,混個一線絕對沒問題。他的作者只要結實耐操,紅是肯定的,只不過紅到哪個程度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編輯知識小課堂:我想當編輯,我要學習準備什麽?】
內容的判斷能力,基本的寫作技能,超乎常人的閱讀量,為人處世的高情商,作者資源的搜集,商務資源的搜集,為人處世的情商,創意腦洞提供,態度積極向上,保持永不消退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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