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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大腳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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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這樣,怎樣才能評個輸贏。”

“我算過這西街有個大腳姑娘,似乎因為願裹小腳而嫁不出去。不如我們就以她為賭局吧。”

後來說來說去終是定下了,這到底是如何來判決。

不過我倒是覺得自己有那麽一點點勝算。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這種經過緊密纏裹導致筋骨畸形的小腳竟被古人美化為“三寸金蓮”而受到廣泛讚美。乃至男子為這顫倒,女子為之癡迷。難以想象,在100年前。中國的婦女判斷自己是否美麗,其最主要的標準並不是擁有美麗的容貌、豐滿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腳小不小。“三寸金蓮”就是對當時婦女審美的一種評斷。在清代服飾收藏鑒賞家何志華先生家中。人們能看到了一雙雙做工精美,已經絕跡的“三寸金蓮”,這些“金蓮”的大部分比記者的手掌還要小。纏足——這種雖與吸食鴉P、男子留辮子齊名的陋俗曾被列為近代中國人在世界上最可恥或最野蠻的三樁醜事。而男權社會崇拜小腳的畸形風尚卻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掙紮中千年不衰。那雙纏成的小腳。暫時離開了它的外包裝——裹腳布和繡花鞋。僅僅一瞬間的果露讓我的目光觸摸了一下。它怪異的形象和可憎的蔭影。立即使我們的心猛然抽搐。它是一雙妖魔似的腳,一個長在小腿上的夢靨。一種無法面對的現實。它的奇醜形象,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與女性這個優美的詞匯聯系起來。舊時代的女孩從五六歲開始塑造它、裝飾它。並在10餘歲時擁有了它,就沒有一分一秒離開過女人的身體。因為,它已經成為女人身體上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又是一個不屬於自己的器官。它承擔著男人強加在好**上的審美和*,又以醜陋和痛苦的真容表達著這種審美和*。它是世界上最慘痛的表達和最真實的謊言,打著美的幌子在經營魔鬼面具,是人體地獄的鐵證。

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只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這樣的“腳”是怎樣纏成的呢?為了讓腳形瘦削狹窄,使腳心凹陷深入,使腳背彎弓隆起,使腳縮短減小。一般都由女孩的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於是,在母親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她毛骨悚然地捏著自己變形的腳,看著蒼蠅一群一群向她撲來。她的眼眶紅腫得透不進一點亮光,她的內心已是一片漆黑。她奶奶又拄著拐杖,走到墻下,從老墻的縫隙裏,捉來幾十只黑色的蟲子,把它們活生生地裹纏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腳裏。開始時,她感到小蟲子在裏邊亂鉆亂咬。後來,小蟲子全死了,化成一種刺激性很強的東西,與瓷片、血肉混合在一起,發出刺鼻的惡臭。過了幾天,她母親為她解開纏足布,驚喜地說:化膿了,只是膿血不大。她奶奶說:不爛不小,越爛越好。母親又把她的腳纏裹起來,安慰她說:快了,快了,膿血流幹後就不疼了。從此,她母親每天用白棉紙為她抹一次膿血。每次,她都是捂住鼻子,她害怕那種讓人暈眩的氣味。當然,她也不看一眼,她知道,那已不是自己原來的腳了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三寸金蓮”名字雖雅,但卻是女孩子以健康為代價用血淚換來的。纏足開始的年齡,各地不同,天津大概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據介紹,當時的女子,從還是孩子時開始就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據骨科專家介紹,“小腳”就是用外力強力使足固定在一個形狀的行為。纏足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成年後多患早發退行性關節炎。而且重心移到腳外部,行動極為不便。

看到幾張當時纏腳的婦女拆開裹腳布後拍的照片。照片上纏成後的小腳,腳底中間形成一個深深內凹的凹陷,腳背上面隆起,自足踝到足尖形成一個後高前低的陡坡,而且腳底縫口愈深、腳背愈隆。腳底凹陷的結果又使得腳型短小。腳下趾之中,只有大足趾孤零零地一個向前伸展,其餘四趾都已被折壓得貼伏在腳底之下,一字並排,好像貝殼一樣地排列,其中小趾陷入腳底心的凹陷中。就是這樣畸形模樣,卻在當時被譽為“美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纏足和南唐後主李煜有關。李煜是國君,又是*才子,所以歷史上關於他和幾位女人的故事很多。這裏面關系最密切的,就要數他的三位夫人:周後,小周後及窅娘了。

周後和小周後是兩姐妹,先後嫁入南唐宮廷。她們的父親司徒周宗是南唐三朝元老,兩個女兒均有國色天香,人們把他們比為東吳江南的“二喬”。姐姐周後,名娥皇。妹妹,名女英。

娥皇較李煜年長一歲,十九歲時受聘為太子妃,幾年後李煜成為江南國主。娥皇為李煜生有一子,仲宣,但幾歲時因故夭折。本來身體就不好的娥皇,因愛子猝死,病疾加重,不久就匆匆離開人世。女英作為國後妹妹,進宮探親閑居時與李煜一見鐘情。娥皇死後,女英就當上了國後,從金陵到後來李煜被囚汴京,她都一直跟隨和照顧李煜。

相比娥皇、女英兩姐妹,窅娘出身貧寒。她本為采蓮女,十六歲被選入宮。進南唐宮,李煜便單獨召見,看她跳采蓮舞,見其雙目深凹而顧盼有情,便為取名“窅娘”。窅娘善跳金蓮舞,據說她跳舞時好像蓮花淩波,俯仰搖曳之態優美動人,最有意思的是她用白帛裹足,把兩只腳都纏的很小,跳舞時就在一朵蓮花形狀的舞臺上,因此很受李煜的寵愛。所以後來宋朝以及後面幾朝的婦人均以裹足為美。

纏足能夠延習千年的重要原因還有一個就是婚姻,婚姻的好壞取決於腳的大小,實際上女人一生的意義都在這雙腳上。“五四”前後,被人戲稱為“**博士”的張競生也分析到:因為三寸金蓮難於行走,走動時著力處全在*,運動久了,兩條大腿就發達,大腿發達了,生殖系統也隨這而發達。

小腳為何稱“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麽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裏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但這裏的金蓮指的是舞臺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征。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征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占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麽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西方婦女對束縛不很理解,但她們也曾經有過束縛自己身體的時候。有一次清代學者辜鴻銘在公園喝茶,一個英國記者問他,中國婦女纏足,以一百磅的體重集中在一雙小腳上,是否違背人體的生理?辜鴻銘答道,英國人在十七到十八世紀,女性有纏腰之風,把腰身裹得像蜂腰一樣,這對生理是否會發生畸型。外國記者無言,於是走了。

三寸金蓮是纏足給纏出來的。據一般說法,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妃子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有了纏小腳的現象。

婦女纏足的風氣在清代康熙年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清朝統治者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三年,康熙皇帝曾下詔禁止,違者拿其父母問罪。但此禁令僅頒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銷了。不僅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順治皇帝曾下達“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對三寸金蓮的崇拜也體現在不少文學作品中,比如《聊齋》的很多篇章中都描摹了女性的小腳之狀,以三寸金蓮為美的。甚至,清代還有一個自詡為“香蓮博士”的文人方絢,寫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

怎麽樣的一雙金蓮才是令人稱羨的?流傳最廣的金蓮七字訣為“瘦、小、尖、彎、香、軟、正”。《***》一書的作者——清人李笠翁則有香蓮三貴“肥、秀、軟”標準;方絢在《香蓮品藻》中列出金蓮三十六格“平正圓直,曲窄纖銳,穩稱輕薄,安閑妍媚,韻艷弱瘦,腴潤雋整,柔勁文武,爽雅超逸,潔靜樸巧”。**初年陶報癖《采蓮新語》用“小瘦彎軟稱短窄薄銳平直”來品評,另有燕賢《小足談》認為“瘦小香軟尖,輕巧正貼彎,剛折削平溫,穩玉斂勻幹”。

雖然男性對三寸金蓮的喜好的標準不一樣,但古代女性纏小腳,打造三寸金蓮的習俗據說是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的,這一點有共性,據史料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失足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把酒杯放入失足女的小腳鞋裏來傳遞、斟酒、飲酒。估計與現代流行的“人體宴”有得一拼。

更絕的是,六朝時有本《飛燕外傳》,其中記錄:“漢成帝得疾,陰綏弱不能壯發,每持昭義足,不勝至欲,輒暴起”。說到成帝晚年因房事過多,患了精力減退、陽萎的毛病。但是每次一看到趙飛燕的妹妹合德的小腳時,便忽然精力飽滿,**激昂。趙飛燕的腳也被形容得“能為掌上舞”,一雙金蓮還沒男人一只手掌大。小足被說成具有振陽起衰的功能,古代人對三寸金蓮的崇拜真不是一般地高。

李笠翁素來反對女子纏足,但也明確指出,纏足的用意,除了是要被男人愛惜和撫弄外,同時也還有性的作用。

三寸金蓮在***中有些什麽具體技巧呢?前人玩蓮之時,不僅有種種的握蓮姿勢,比如:正握、反握、順握、逆握、倒握、側握,斜握、豎握、橫握、前握、後握等握法。而且據相關史料記載,三寸金蓮的應用範圍還特別的廣泛,技巧更是不一而足,比如應用在“食”的方面,可以在五趾彎曲的深溝裏,放入瓜子和葡萄乾之類的食物,男人用舌頭去舔食,這是一種刺激性興奮的*動作。

至於在“承”的方面,即是把小腳分別在頰上、膝上以及**上撫弄,藉以提高**。“懸”,則是把女子纏足的布解開,再用此布把女子的腳倒懸在床臺上,用以提升男人**。“捉”即是將女子小腳,放在男人腳上,然後逐漸擡高。“挾”是要女子把小腳緊抱在胸前。“推”是女子的兩腳當作車柄,雙手推握作推車狀。“挑”是將女子的一只腳擔在男人肩上所作的**動作。這種放一只腳在男人肩上的動作,也曾在《洞玄子》一書中出現,為許多男人所樂於采用。

此外,用到舌頭和牙齒的有“吮”和“舔”。前者是男人用嘴像吸母*般地,*小腳蓮尖;“舔”是吻著小腳腳掌。“嚙”是輕輕嚙咬金蓮;“咬”則是用力嚙咬腳趾。

《*梅》中,西門慶用三根手指,撥弄賞玩潘金蓮的腳趾,這叫“撚”。雙手掬握叫“握”,還有“捏”,大拇指搔小腳腳板底叫“搔”。中指插人腳趾間的深溝裏,輕輕摩擦叫“控”。

“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三寸金蓮”名字雖雅,但卻是女孩子以健康為代價用血淚換來的。現代女子該慶幸,終於不用受這檔子罪了。

我覺得那大腳女子,逃過了這一劫,是好。

可對於那女子來說,這可能不算好。

眾人的眼光又是怎樣一種對生活的打擊呢?

是否只能說女子可悲呢?

本來歲月就已經夠無情的了。

如水的歲月,是一剪只有倒影不能回放的時光。而我卻總是癡妄著沐雨臨風,端起酒杯,試圖回味。

如果說生命的旅途是一段不歸,那麽,回首便是對來程最好的祭奠。若說歲月是一場祭壇的盛典,我們除了殉葬美好的青春、一路安撫著蒼涼與疼痛外,而回憶則是另一種支撐我們前行的信仰。

黃昏,晚霞將天際染成沈郁。遙望遠山如鐘,斷雁長空,回首來時路,如一場殘夢,夢醒總會帶點悵然與神傷。紅塵揖舟,看那一葦漂泊遠航,盡透著悲喜與無常,我是掠過時光氤氳的一縷風,在歲月的心湖染盡了溫柔與蒼涼……

暮色悠悠天漸老,楊柳依依映暉遲。也許回憶對我來說,仿佛便是在皎潔的月光下因為賞月而偶然相遇、不經意想起,當月隕落了,又會各走各的,留下了不知是憂傷還是快樂的我,靜靜品嘗…

歲月的長河,輕輕抖落千百般風情於渡口的離分。跋涉的記憶,縹緲如落日的雲霞,於暮霭間,絲絲縷縷,織就江闊雲低。當曾經的畫面漸漸扭曲成不可觸摸的影像,落寞的心田便會湧起惶恐和悲傷。

現實總是予人過多的失望,心裏充滿了悲涼。面對著無法挽回,也許只有擦幹眼淚,才不會讓自己*;只有振作堅強,才不會讓意志消亡。我相信,廢墟能築上高墻,碎了的心也能煥發生機,插上翅膀。

始終以為自己很堅強,每當那些破碎的片段浮現於腦際,看著看著,心便揪了起來;想著想著,眼角就掛滿了晶瑩,竟也脆弱到不知所措。都說光陰似水,卻為何依舊洗不去踏滿塵埃的步履。

駐足生命長河之畔,掬水在手,靜看水珠從細紋間滴碎、溜走。也許,所有的記憶,最終都會如水珠般從指間飄散,直至淡得令人忘卻曾經的美好與期待,曾經的幸福與感動,曾經的珍惜與傷痛……

當往事不再掀翻寂寞的海洋,當遺憾不再敲打蕭索的心房,我的生活是否便會如明媚的暖陽。註視著落日餘韻下那片殘紅,我的腳印,又該去往何方?耳畔劃過的風語,可曾細細聆聽我的心聲。也笑多情。

心翻千層浪,思飛萬重山。這一生絢麗了漂泊,匱乏的情感,蒼涼的近似無暇。也曾靜守等待戈多,也曾追夢行走四方,拜別了康橋,穿過了雨巷,透過時光的縫隙,悄悄的張望著那不肯安歇的流浪。

心似落葉,幾度秋涼。不要問我來自何方,曉不曉得有什麽兩樣;不要問我夢的方向,幾多黯然解答著那遙遠的蒼茫;不要問我還有何求,只願在我疲累不堪、化泥的瞬間吧,還能握緊手中的筆,為這一地的嫣紅,描上花圈。

歲月啊,請你細細的,捋清我走過的每一片山水每一方土壤。那汩汩地流淌的泉水,是我打濕的憂傷,冷冷的映照我對影成雙;那迢迢的月光,在靜靜的水面輕輕蕩漾,臨水望月,邀風醉盞,醒來又該去往何方。

如果,歲月可以停歇,我寧願沈醉在黃昏遲暮時的容顏;如果,美麗可以繼續,我不會讓蒼涼擁抱著孤獨的心田。

躺在往事的餘香裏,身前滴滿了淚珠,這點點晶瑩,是緬懷,是悔恨,抑或只是一聲說不清道不明的嘆息。痛便痛了,又有什麽所謂……

也許真的沒有什麽可以銘記,也真的沒有什麽可以忘記。也許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在懲罰自己,只是不能相忘,那種感覺,心悸的、又帶點無奈。

無邊傷懷蕭蕭下,不盡惆悵滾滾來。如果黯然能夠淡淡的融化在心底,再無它的痕跡,是否就能讓心變的清凈澄明,而燦爛中總是有著一股憂傷,灰蒙蒙的,掛著一點淚痕,飄蕩在歲月錯落的軌跡。

默默的回首張望,一路走過的時光,隨風的煙塵蕩漾著迷茫。如水的光陰稍縱即逝,留下無限的追憶讓人惆悵。如果初始就在漂泊中習慣上孤單,無從經歷幸福的模樣,一個人反而會更加地快樂吧。

過多的往事沒個善終,過多的回憶等同於嘆息,心裏的遺憾無從慰藉,頹靡的心靈得不到鼓勵。我也相信,曾經飽含了真摯的感情,而不似這般只有灰燼,沒有覆燃的結局。

希望吧,未來能得到另一種延續。只期盼,這希望別那麽遙遠,只期盼,這希望就在前面不遠的地方。

就這樣邊走邊想,夏天竟也不經意地走失了,連日來的秋雨憑添了幾許涼意,卻只作了短暫的停留,便放晴於漫天的雲霞。期待歲月的對面,也能盛開熱烈的目光,讓心對未來重新喚起希望,予流浪的情懷一份歸期,無論那漂泊的風吹向哪裏。無論是歸來,還是離去……

依窗眺望,季節的容顏依舊分明,只是花香依舊,微啟眼眸,歲月裏的孤跡依然如故,只是場景難在,游走在季節裏的寒意,不時穿梭在碎痕的縫隙裏掩埋。隔絕塵煙的記憶,卻仍困束在煙雨的季節裏,擱置在青澀的孤月中,朦朧在歲月的年輪。

光陰迷離,歲月滄桑,任由風雨綿綿,卻渾然不覺,破碎的眼眸竟也流離出往事的幕幕,曾經染指回眸的瞬間,此刻竟然也凝固成內心揮之不去的畫面。

一卷幽怨,*孤寂,多少心弦難撩的雨夜,多少難忘的回眸青春,此時卻要與西風話別,與月光揮淚,轉身還要將清夢掩埋,難在的過往,也只能把清粒嘗遍。

秋雨落,往事能知多少。

冬雪覆,曾經又能憶幾許。

輾轉花落花開幾時休,寥寥清夢又幾許。一抹殘留在記憶中卻又微涼侵入寂寥憂傷的靈魂,攜著過往的煙塵,隨著風飄散在空中,徐徐的滑入了撩亂淺薄的心扉,輝映出似水年華的烙印,迷亂著過往的鉛華,那些清夢般的容顏,此刻也隨風咋起,跳躍在傷痕累累的空中,剪碎著倩影無數。

看花落怎曉昨夜寂寞的風,吹散記憶的音符。聽蘇城黃昏下清脆的聲音,一絲絲寒意,不由貫徹心扉。花落的聲音,在季節的演繹下,彈奏的永遠是淒涼,傷感。

輕微彈指,輪回的夢境,想拾起一杯融有記憶的泥土珍藏,怎奈,褶皺的記憶卻破堪難覆。又想清唱一曲含有真意的戀歌,怎奈,混亂的腔音欲漸迷離。

流年輾轉,殘風暮雨,倚醉憑欄,散逸在塵世的囂華,行走在迂回的時光破碎的縫隙裏,洗刷著過忘的雲煙,莫名地,想起了依偎在那靜美雨港中的油紙傘,*在雨間的淋瀝,幽深了誰人的惆悵,又斂住了誰人的翹盼。

流年似水,水無還的年代,但願我噠噠的馬蹄聲不是你美麗的錯誤,我也不是你生命中的過客,而是守客。

流淌過時間的河流,追尋時光的迷離;濾過歲月的沙漏,尋找回憶的斑駁。

也許,沖淡的時光裏顯露了太多的真情,才導致時光迷離。又或許,珍藏在回憶裏淺訴太多的難忘,才導致回憶斑駁。迷離的時光,使我們失去了那份純真,斑駁的記憶,使我們在也找不回那份永恒。

臥榻微涼,輾轉竟成難掩的心殤。

拈筆落字,追不回清寒殘念的鉛華。

歲月流過,記憶洗滌著昔日開在夕陽下漸漸消逝的背影,無以阻擋飛掠的光陰。怎奈,溫柔的指尖卻也挽留不住最後的花落,漸行漸遠的青春,現在也唯有在青澀的季節裏看歲月的年輪,順著流年的碎片去尋找。

曾經,徘徊在花開瞬間的容顏,此刻也靜靜的停留在淡淡的思念中,去苦苦拼湊那段花開的夢境,無奈,卻難敵夜的寂寞。輪回的夢境,依偎的柔情如今也只剩下花開不敗的童話。綣繾的浮雲,留戀在季末的尾端現在也只剩情愫稀薄。

瑟瑟秋風,席卷不盡秋的愁。

曉風殘月,暗淡不了分離的心。

殘花影下,屬於一個季節的傷感正悄悄流淚;孤盞月下,一份屬於惆悵的過往卻在月影下上演一幕欲墜的分離,青澀的歲月裏是否有一個落淚的季節。

信步庭下,淡淡的憂愁傾然而下,映襯著時光斑駁的倒影,帶著許些寧靜,夾著許些寂寥。放眼望去,迷蒙的霧藹若即若離,朦朧了遠去的流年染指。

紅塵笑,笑紅塵,時光染指蒼白的記憶此時又不知道在老樹的年輪下,幾刻歲月無痕。

若說,記憶是一杯苦酒,那麽,為何總是有人喜歡自斟自飲,是對往事的勾勒,還是放不開回憶的倒影。偏離時光與現實的軌跡,是否,會回到最初的原點。

擱置青澀,朦朧流年,歲月的花束在流年的渡口采掬著箴言,低吟淺唱間,那些隔著天涯的思念,不時跳躍在昨天的信箋裏,倚寄遠方的輕狂歲月裏。

歲月輕狂,雨起淚花落,天空那最後一抹流浪的彩霞,是否,是那無聲的揮手告別,那淒離的色彩,是否,是流年裏的一曲青澀的旋律。*的記憶,是否,也在空中泛起陣陣漣漪,然後在空中,緩緩地,緩緩地…遠走無跡。

花謝了,花香依舊在;人走了,場景也依舊。只是消逝的季節,不在有歲月的蹤跡,而遠去的記憶,不在有流年裏曾經的微笑…

青澀流年,誰又知道我潮濕的心,已染上回憶的痛楚…

這個時候才該告誡自己保持著本心才是。

一次轉身,一場煙火,再沒有回不了的青春永駐,徒留下淡淡文墨書香,那是你曾在我心裏最深的傷。

無言以對,這一次的邂逅註定悲傷。舉手之間,人走、茶涼。一杯無情的水,任你怎樣濃郁的茶韻,也沖不出有情的清香。仿佛之間,畫地為牢,這一首無聲的戀曲,該用怎樣的樂器去譜寫,這一世的滄桑?你的不經意,我用一生書寫,你的回眸間,我用一世長嘆。風花雪月,該如何編輯這一段?

無情的夜,雨後孤留餘香,我仰天長問:問這一次的旅程,何處才是了!在,而老天,只有點滴微露,播灑之後,瞬間蒸發,猶如你我,擦肩而過,再回首,已是人海茫茫……

遂逐頁書寫,想用這短小的筆尖勾勒出你漫長的笑容。只可惜命運將你的笑深埋長土,只待風沙四起,塵埃落定。激不起微塵半點,在千年之後,聽風喚雨,經天地之長流,方可回眸,卻是依稀作幕,一揮手,卻又消失的無影無蹤。

也罷,且當此為生命的驛站,一段之後,再無牽掛。正如我佛長曰:不可說。

淡然無味,你註定是我一生的滄桑。就落於八月的桂花飄香,卻滋潤不了我三月無盡的心傷。你笑,我用一生追逐,而我,卻成就了你手中無法了然的畫卷,由瘋狂的姿態寫下,潑墨之間,卻手起筆駐,閃電般飄然而去,徒留下一幅沒有人能看懂的殘卷,只待百年之後,用闊體臨摹,方可重現。當初的揮筆,如今的殘軀,竟是如此的平淡之事,如此的不堪而言。

罷了罷了,再美麗的故事,終經不起似水流年。一切皆有因,一切皆成緣,不如就學我佛就此而去,在菩提樹下覓一方青石拈花一笑,了然心間。

註定,一切隨緣。曾經的刻骨,如今又有何還存然於心。我們,不再是我們,你的笑在書寫之後,就留於信箋,只待年華蒼老,幾經流年。而我,只待一個人等待下一個冬天。

轉身之後,此去流年,只寫一場冬雪相依為命,而後,在雪地裏寫下一個人的滄海桑田,那是沒有你的一幅永遠無法拼接完全的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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